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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5

“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在一段时间中,我们会有一些深刻经历了很多 ,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结”,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城中村”改造的近期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保障机制。我们把“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我区十五建设规划之中,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有办公室,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该项工作的总指挥,并安排有丰富城区工作经验的副区长张立同志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办公经费落实到位。“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正在着手研究制定之中。

(二)宣传发动,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中村”改造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市委书记到街道调研“城中村” 问题之后,我们就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尤其是深入到初步确定的两个试点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先后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试点村的村民大会,进行个别走访座谈20多人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街道干部还走村串户,向群众讲清楚市委市政府改造“城中村”的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到目前为止,两个试点村都没有出现群众逆反心理和产生阻挠滋事的行为。

(三)调查摸底,做好试点村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两个试点村成立了由街道领导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以及试点村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对企业村和虎田村的人口、土地、房屋、集体资产、生活就业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据初步统计,有关试点村的物业数据 企业村:居民85户,人口463人。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有砖混结构5260平方米,砖混结构8721平方米,砖瓦结构3600平方米。空地面积6360平方米。有集体就业用地135亩。 虎田村:居民162户,人口605人。建筑面积:有楼房7192.08平方米,瓦房8968.94平方米,门楼66.18平方米,祖厅(瓦屋) 308.21平方米,猪栏62个,水井29个,水池3个,冲凉房20间,简易厕所21间。

(四)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公司一起商榷改造试点村。从我区的财政状况、试点村的村集体经济和群众收入状况等实际出发,只有通过招商引资这个途径才能进行试点村的改造。目前,汪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参与承办企业村项目的改造建设,立意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参与虎田村项目的改造建设。汪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对企业村改造项目进行周密调查后,现已初步形成项目建议书,计划投资1.5亿元和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上沙村的改造任务;立意公司多次对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了调研,与我区进行了多次友好协商。该公司的股东一致同意在我市成立股份制开发企业,计划首期投资2个亿,选择包括虎田村在内的1—2个项目,参与我市“城中村”改造。该公司还表示在我市打造样板工程及标志性工程,力争创造全国“城中村”改造的“我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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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篇一:2016年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6〕97号),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改造任务3.13万户,省级统筹安排18700户。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在分配任务时,应重点向省直“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

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危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四、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6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市。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排查,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篇二:2017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附申请表)

2017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附申请表)

想知道2017北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委共同起草的《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如何说的。

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农村危房改造应当以农村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为前提,以保障其住房需求为目的,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农村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第三条本市危房改造遵循“政府主导、农村居民自愿、科学规划、抗震节能”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的危房。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技术指导;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年度全市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本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工作,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市新农办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新农办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依据区民政局提供的农业户籍的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确定本区年度危房改造计划,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鉴定,聘请监理公司,监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本区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及本区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区新农办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配合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受理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与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进行核对,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评议和公示,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下组织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鉴定工作,协助农村居民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及时录入村镇建设管理系统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动态核实改造对象身份。

第三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

第五条我市危房改造补助重点对象为具有本市农业户籍,享受农村低保、低收入救助,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住房状况符合《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C级危房、D级危房。改造对象人员范围可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第六条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翻建和维修两种。危房改造以农村居民自建为主,各区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居民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申请人的意愿,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第七条我市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各区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落实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资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5平方米,共计45平方米;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补助面积为3间,每间18平方米,共计54平方米。具体每平方米补助标准由各区根据工程造价标准,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由专业造价部门自行测算,并报区财政局申请。纳入中央改造范围的农村居民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第八条区民政局应在每年8月底前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每年9月底前根据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及农村居民改造意愿,制定下一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申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应根据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财力可能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年度预算。市民政局应汇总各区情况,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全市农业户籍社会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名单。

第九条申请危房改造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农村居民身份证、住房情况等申请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民委员会或个人代为提交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申请家庭应在每年1月提出申请。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信息与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动态核实,查验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在村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下,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提出改造意见。农村危房等级鉴定方式可以参照《关于对京建发〔2013〕159号文中农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操作程序说明的函》(京建函〔2013〕233号)。

公示和鉴定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确认表》,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十二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报送的申请材料应进行确认,确定当年危房改造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确认表》上盖章,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汇总表,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并抄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汇总表报送市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确认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向申请人书面告知结果并陈述理由。

第十三条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评议、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当年确定的改造任务应在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

第十四条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民政局、财政局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公开公示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四章建设标准、监督管理和验收

准哦房改造房状况摸底情况会同财政部门价格、本事第十五条本市危房改造工作可参照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安排与组织,根据北京市《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

(DB11/T536-2008)和北京市《农村既有单层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DB11/T1199-2015)实施。农村居民住宅应达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要求,住宅节能应参照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其中:屋顶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2·K);外窗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第十六条监理公司应对房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工程进度。监理公司应保存施工过程信息和农村居民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第十七条翻建项目可以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具有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个人及其组织的施工队伍、劳务队伍,承接工程施工及相关管理工作,也可委托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承担工程施工工作,具体可参照《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协助农户与施工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项目开工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每月月底前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表,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直至当年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第十九条房屋建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和被改造对象等相关机构进行联合验收,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确保翻建维修后的住房符合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要求。

第二十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根据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及时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鉴定费用、监理费用、监理招标代理费用和补助资金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家庭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危房改造补助,追回已享受补助金。情节恶劣、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五条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居民纸质档案制度,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必须包括《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确认表》、《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表》、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照片、公示、协议等相关材料。所有档案相关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保存并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新农办联合检查时,将抽查农村居民全套档案材料。

第二十六条市级相关部门每年对各区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对完成较好的区进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新农办共同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各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市农村住房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京民救发〔2010〕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

篇三:挂钩部门关于村级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XX局(办、室、中心、院等)关于XX村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样式)

(仅供参考)

XXX:

根据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单位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情概况 我单位挂钩村委会为X村,位于X乡,距离县城X公里,距离乡政府驻地X公里,国土面积X平方公里。平均海拔X米,最高海拔X米,最低海拔X米,全村下辖X个自然村、X个村民小组,X户,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X人,耕地面积XX亩,人均耕地X亩,林地面积X亩。村内公路里程X公里,其中硬化公路里程X公里,通砂石公路X公里。产业以XX、XX、XX为主。2015年全村村民人均纯收入X余元。(仅供参考,各村要根据实际进行叙述细化)

二、基本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X村现有砖混楼房户X户,一层X户,二层X户,三层及三层以上X户,四贴柱子X户,土坯房户X户,其他类型X户。(仅供参考,各村要根据实际进行叙述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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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

2013年,**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实求效、统筹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变了危改户的住房条件,受到了危改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我镇今年农村危改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危改实施情况

2013年,县分配给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指标为154户(第1、2批),全部为重建户,其中五保户28户,低保户51户,其他困难户75户。截止2013年12月中旬,全镇154户危改户全部已完成主体工程,其中68户已入住,余下正在抓紧时间进行门窗安装及室内装修。在上级拨付的危改补助资金到达乡镇后,镇危改办严格按照五保户2万元/户、低保户1.8万元/户、其他困难户1.6万元/户的标准,协助镇财政所和金融机构及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拨付的241万元(即全镇危改补助资金总额的90%)已全部按规定发放到各危改户银行账户。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好事。为了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重要思想,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马上召开班子会议对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部署。首先调整充实了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其次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抽调得力负责的干部作为农村危改专员,引导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第三,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各包村组长签订责任状,对包片驻村干部督促未到位、导致所负责行政村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危改工作的,实行责任追究,与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二)强化宣传,择需选困,认真做好危改发动工作。

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我镇通过多形式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屯宣讲危改政策,确保农村危改政策家喻户晓,发动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申报。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要求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两委会,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进行统计和上报。在各村自查自报的基础上,镇组织审查小组逐户调查核实,初步了解申报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意愿情况。

2.公正公平,筛选确定危改对象户。根据县下达给我镇的任务数,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阳光"操作程序筛查确定危改对象户,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择需选困,确定我镇2013年第1、2批危改户有五保户28户、低保户51户、社困户75户等共计154户。危改对象审定后,镇危改办及时组织人员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并按合法程序迅速完成前期工作,督促危改户及时动工建设。

(三)加强监督,落实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危改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乡镇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危改户实行规划审批,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我镇正在推进的桂西北风格宜居乡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监督,确保危改质量。我镇始终把加强危改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镇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危改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危改进度。

3.高效为民,推进危改实施进度。在危房改造过程中,镇有关部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国土所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申报一户就立即审查一户,符合条件的及时送县局审批。司法所发挥了在农村宅基地纠纷中的公正调解作用,完善宅基地拆旧重建的有关继承法律关系文书,促进危改户及时动工建设。

4.加强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严格按照县规定要求,在县拨付危改补助资金到达乡镇后,督促镇财政所和金融机构5个工作日内及时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危改户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不滞发、不截留。

5.完善管理,建立危改档案。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对2013年全部危改户建立了个人档案和村级档案,特别是完善了危改户改造前、建设中、竣工后的房屋资料照片。完善档案,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危改进度,督促危改房屋严格按照县级危改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标准建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落实群众监督,保证各村危改户确定的公正公开性。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启动时间较晚,危改户数较多。全县危改工作动员会议年中才确定,不利于群众建房需求的全年规划,部分农户计划在上半年建房,符合条件却得不到危改项目补助。

第二,部分危改户依然迷信民间习俗,强调建房动工的黄道吉日,造成个别危改户动工较迟。且今年10月、11月,阴雨天气偏多,严重影响了全镇危改进度。

第三,秋冬季节是建房旺季,危改户集中时间段建房,一是供需不平衡,难找到建筑工人,二也造成建筑材料紧缺,砖砂石难购买到,导致工期进展缓慢。

第四,我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农村危改需求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群众需要。确定为危改项目对象的五保户、低保户较多,其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其他建房资金一般靠亲戚朋友借贷,造成资金到位不及时、工期断断续续。

四、下一步

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责任,镇各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保证按时按质做好完成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按计划安排好拨付危改资金,监督和检查危改资金的使用,明确危改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危改户手中。

三是加强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粘贴等方式,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为下一批的我镇农村危改工作打好基础。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提高认识 强化管理 规范运作 确保质量 积极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区教育局
**区地处皖西中部,土地面积1926平方公里,人口93万,辖19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基础薄弱,自2003年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在省、市危改领导组的大力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危房改造工程领导组的坚强领导下,区教育局、危改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进取的态度,抓住机遇,知难而进,竭心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区为主的运行机制,严格实行“五统一”、“五把关”,坚持“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确保资金良性运转,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投入效益。从而使我区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在困难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党和国家的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就我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2003年6月,按照省危房普查工作会议部署,我区组织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对全区397所小学(含教学点),54所初中(含完中初中部)和8所完中的校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鉴定、登记和统计,全区中小学校舍总面积567424㎡,危房126253㎡,危房率22.3%。其中D级危房98805㎡,此面积数已进入国家项目库,属一期危改任务。后经2004年7月的复查和10月的进一步核实,确定我区计有中小学危房面积138280㎡,其中D级危房120420㎡,其中核增部分未进入国家项目库,被作为二期危改项目。自危改工作实施至今,我区已累计投入危改资金7130余万元。其中上级拨款2714万元,区自筹4416万元,合计改造项目242个,新建、改建校舍13.8万㎡,消除危房12.5万㎡,其中D级危房11.1万㎡,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我区终于完成了一期危改任务回顾三年多的危改历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办事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我区于2003年6月就成立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2004年后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计划、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及教育局股室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日常办公。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危改工作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危改工作,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始终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区主要领导更是率先垂范,经常深入中小学调查了解危改工作情况,现场协调疏通各部门间的关系,区人大、区政协等部门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同样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多次组织调研,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向社会各界鼓与呼,目前,我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经形成了党政府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合作,多方积极参与的激动人心的局面。三、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管好资金我区经济基础薄弱,政府财力紧缺,区乡两级财政无法投入配套资金,要完成上级下达的三年内消除98805㎡的D级危房任务,静等上级拨款是不行的,当务之急是要多渠道筹措危改配套资金,面对困难,区委区政府不妥协,不气馁,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区情,说明困难争取上级多安排经费,另一方面,出台政策,营造环境,加强对外联络,争取外界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捐资,同时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动脑筋,想办法,群策群力,区政府的三管齐下,终于使我区一期危改所需资金得到了落实。概括起来,我区筹措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1、争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捐资。几年来,我们先后争取了台胞李美英女士、摩托罗拉公司驻中国总代理张丁先生、港胞甄月华女士、深圳兴业银行行长张长弓行长、香港原新界区顾问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捐资近千万,新建了新安镇新圣学校(九年一贯制)、青山乡宋岗小学,改建了苏埠镇华瑞小学、独山镇同兴寺小学、徐集镇徐集小学和江店镇东庙小学。2、结合城镇建设和布局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对布局不合理、办学效益差、不符合城镇规划的学校进行撤并,将闲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是我区筹措危改配套资金的重要来源。仅对城区的三中、城东小学、原城中小学、东方红小学、苏埠镇苏南初中等校产处置粗略统计、就筹集了一千万元的配套资金。3、出台政策调度配套资金。区委区政府于2004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办[2004]38号)采取8项措施筹集配套资金,其中的第三条“中小学危房改造涉及土地调整或占用的土地由所在乡(镇)、村负责落实,区危改资金只能用于学校建设校舍,”第四条“区纪检、检察、审计、物价等部门在教育系统的罚没款收入全额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第五条“区属中学高中扩招费主要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仅落实此三条,就可筹措资金或减少支出资金合计一百多万元。4、开展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捐资活动。按两办通知精神,04年全区在编在职人员共集资56.5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5、政府所有部门安排给教育的项目如无特殊要求,一律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充分利用教育扶贫资金,希望工程资金、水毁重建资金、普教基建资金、开发行项目资金等社会事业资金与危房改造资金匹配,推进危改工程实施。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不仅要筹够资金,更要管理好资金,资金稍稍放松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我区从接受省下达的首批危改资金开始,就设立了危改专户,坚持资金由县里统一管理,项目完成后直接拨付到建设单位。接省财政厅、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我区于02年3月制定了《六安市**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设立专户、封闭运行和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的运行模式,为进一步做好防止资金流失工作,我区还规定了资金拨付按30%、30%、35%比例拨款方式,即基础出土拨30%,主体完成拨30%,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拨35%,使拨款的进度慢于工程形象进度,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自危改工程实施以来,我区从未出现过资金流失现象。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赤字财政的区政府,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未调用过危改资金。其次是用好资金,也就是要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危改伊始,区危改领导组就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决拥护并长期坚持了“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资金安排原则,明确提出,项目安排本着拆一建一或拆多建少的原则,不扩大新建面积,能不建楼房的不得建楼房,不得锦上添花,坚决杜绝高标准建设和装饰。用好资金的另种办法是降低成本,节约支出,为了降低成本,区危改办对全区危改项目的图纸设计、工程监理、决算审计实行统一办理,这样不仅规范了程序,而且大大降低了成本,此外,我们还注意把握工程造价,由于所有的危改项目都由区危改办组织实施。因此,在价格上,我们能使所有项目的合同价格低于预算价格,价格下浮幅为楼房一般低10%以上,平房一般低15%以上,按照我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资总额计,四年来合计节约支出数百万元。几年来,我们就是靠多渠道筹措资金,用心管好、用好资金,为危房改造担任经费保证的。四、狠抓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确保危改工作高效进行,我们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五统一”、“五把关”,在确定项目上,首先由申请危房改造项目的学校,必须出具经教育局审批的校园现状图和规划图,连同危房鉴定书和项目申请表一同报区危改办,进入项目库备选,区危改办根据资金来源情况和项目学校实际,本着“救急救险不救贫”的原则,兼顾布局调整需要,在经过实地考察后提出建议立项项目,报区危改领导组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区危改领导组颁发的《六安市**区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重点把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图纸设计;我们要求各项目学校两层以下的建筑一律使用区统一设计的图纸、三层以上的建筑由区危改办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单体设计,图纸需经危改办审签,才能按程序组织实施。二是选择施工队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安徽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要求办事,该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不需要公开招标的,则按区危改领导组《管理办法》实行邀请议标,具体程序为:由危改办组织将项目情况公示,并和项目法人共同考察认定报名企业资质,选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企业入围,然后约定时间到区教育局会议室议标,出席议标的人员为评标小组成员和各施工企业代表,评标小组由专家2人,项目法人、中心学校校长、项目所在地分管领导、危改办2人组成,在议标过程中,先由施工企业背靠背报价,然后由评标小组根据施工企业资质、信誉及报价情况,排定中标企业顺序,报危改领导组审批。如评标小组意见不一致,则实行票决。三是把住施工质量关,为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我们要求所有楼房工程都必须办单体监理,而且申请质量监督,平房工程则由区危改办组织打捆监理,同时,危改办还成立了工程质量督查组,负责对全部危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下《整改通知书》或《停建通知书》,直至符合要求,正因为此,我们的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尤其是平房质量,一直深受当地群众、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称赞,有的村民甚至设宴款待项目经理,订制旌旗赠送施工企业。四是把决算审计关,全区实施统一决算审计,区危改办与审计事务所签订合同,楼房工程付费审计、平房工程免费审计,坚持做到增减工程必须是由设计人员出具更改通知,甲乙双方鉴证,并报区危改办同意的方可纳入工程量计算,以防止工程的随意性,防止资金流失。五、进一步加强资料建设为使我区的危房改造工程能如期进行,顺利发展,区危改办整理、完善了有关资料,建立了危房改造项目库,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还先后绘制了《**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图》、《**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图集》,印制了《**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手册》,制定了《项目工程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项目工程资金管理细则》、同乡镇及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负责人签订了《校舍安全责任书》,设计了《危险校舍停用通知书》、《项目经费安排通知书》、《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停建通知书》、《工程催建通知书》等,每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都有装订成册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等,我区的资料建设多次获得省、市领导的首肯。我们用3年多的时间消除了11万㎡的D级危房,从而使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这成绩归功于党和政府,归功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归功于关心和支持我区中小危房改造工程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区教育局、危改办,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在危改实施过程中能自始至终按上级危改部门的要求,倾力而为,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务实求真,而且终结丰硕之果,回顾我区几年的危改工作,我们这样评价危改工作,筹措资金是积极主动的,项目管理是科学合理的,土建工程质量是优质低价的,资料建设是系统健全的。成绩是过去的,今后的任务更重,尽管我们已改造了11.1万㎡的D级危房,但我们还有79488㎡的D级危房亟待改造,还有9260㎡的B、C级危房需要维修加固,从二期危改的进程看,投入的力度明显减弱,加上建筑成本不断上涨,农村土地升值给学校建设用地增加难度等等,都反映出今后的危改任务更加艰巨,尽管如此,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一如既往地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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