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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民政局财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市民政局年终总结。

当学习或者工作结束时,我们通常会使用到总结报告。写总结可以推动我们的工作向前不断前进。每次写下的总结,会在我们心中形成声音: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价值,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那么一篇优秀的总结怎么样动笔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民政局年终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市民政局年终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协调,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从明年开始,全市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也由现在的156元提高到180元,救助水平逐步提高。今年1—10月份,共保障城市困难居民7.4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53万元;救助特困群众5500人次,发放救助金90多万元,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加大了劝募力度,共接受各类捐款269.1万元。成立了莱芜市慈善总会,对100名特困高考新生每人发放1500元助学金,通过北美华侨联合会对20名一年级特困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200元助学金,较好地保障了贫困学生受的权利。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一是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有效。全市1022个村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书记主任“一人兼”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达到91%和83%,分别高出省委、省政府的要求10个百分点以上,换届后减少村干部816名,减轻农民负担250多万元。二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指导基层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制度,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运作程序规范、工作协调有序的村民自治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三是城市社区建设稳步发展。进一步理清了推进“城中村”开发改造、建设新型社区的思路;在社区组织建设上对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组织一体化进行了试点探索,依法选举社区委员会,理顺社区内各种关系;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干部工资和办公服务用房,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完善功能、扩大服务上,不断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筹措资金,援建了38个社区图书室,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深化,大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以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为新起点,全面落实《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充分依托莱芜战役纪念馆、陈毅指挥所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积极开展军地“社区共建”活动,在全市区、街、委三个层次,工农商学四条路线形成了牢固的拥军体系,推动了群众性双拥工作想纵深发展;注重为部队建设排忧解难,市委、市政府“和平使命—xx”中俄联合军事演习慰问团,积极走访慰问参演官兵,增进了军民的鱼水感情,协调有关部门为部分驻莱部队解决了通水、通电、通路及相关问题,促进了部队的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足额兑现提高后及补发的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共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500万元。并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建立起医疗补助、医疗减免、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安置结果”四公开,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了安置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94人,按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自选工作岗位,其中196人选择了工作岗位,198人选择了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

四、农村经济协会发展步伐加快,充分发挥了协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发挥协会的龙头带头作用,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齐头并进闯市场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优先发展优势行业、降低准入门槛、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措施,积极探索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模式,较好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发展农村经济协会163个,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莱芜汶源姜蒜协会组织农产品加工出口,实现利税800万元,带动了周边近万亩姜蒜基地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边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通了“莱芜地名网”和地名服务热线,区划地名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出台《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范收养登记程序,明确弃婴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55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周活动,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福利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民政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平。针对民政基础设施投入少、基础差、档次低的实际,在先后投资1800万元建设建设市老年公寓和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市社会福利院即将投入使用,投资400万元的市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中心已经开工建设。通过不断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民政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升社会福利事业的档次和水平,为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发行原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升级销售系统,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公信力,到目前福利彩票销售额已达6720万元,超额3000万元完成了销售任务目标,福彩销量增幅排在了全省前三位;强化对全市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年检认证工作,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市安置“四残”职工1460人,实现销售收入16.9亿元,减免各项税金1.05亿元,残疾职工年平均工资达5000元以上。

关于xx年的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第一要务,抓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努力开创xx年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xx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个机制,推进四项工作,实现三个目标。

一、健全一个体系,即健全全员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180元,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额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建立“慈心超市”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通过以上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确保在全市建立起全员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完善两个机制,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管理机制。一是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莱芜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四民主一公开”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示范带动活动,培养一批典型示范单位,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加强调度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改制先行、改造提升、整合规范、调整完善”的工作思路,将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开发规划,实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四统一”,争取三年内全实“城中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其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逐步进行解决。认真落实社区干部工资,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居民自治和费随事转的原则,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办、民间力量参与”的方针,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三、推进四项工作,即大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农村经济协会、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化。以争创新一届“全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全力抓好《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的落实,围绕“致力全新双拥、共建绿色钢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强化军民双拥意识,营造双拥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拥军和企业拥军活动,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重点解决军地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完善优抚工作配套政策,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区做到重点优抚对象“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制度的常态运行,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自主择岗的安置办法,加强安置工作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使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保持5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协会特色化。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的模式,帮助已经成立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以协会章程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管理的规范化,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化。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妥善搞好孤残儿童安置;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增量”、盘活“存量”,力争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1800张。四是大力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立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区划地名工作,争取出台《莱芜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乡镇驻地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级城市地名规划;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实行“两图一责”的管理模式和“三位一体”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婴弃收养登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弃婴管理办法》,维护弃婴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力争上半年投入使用。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福利企业管理,认真搞好福利企业年检,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坚决予以撤消,全面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实现三个目标,即实现完成招商引资、争创“双拥模范城”、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三个目标。一是全力争创全盛全国“双拥模范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军地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于军地建设,针对部队科技练兵的需要,动员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难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突出抓好基层的双拥优抚等基础工作和社区双拥等群众性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典型,营造双拥社会环境,带动社会双拥工作的开展。加强督导和工作体制建设,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部门,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二是全面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创新的干部队伍。努力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着眼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对人才的总体需求,创建“学习型”民政,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紧紧抓住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等关键环节,着力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现场执法等重点人才,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提高效率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以实现民政人才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从关心事到关心人、从满足人的低层次需要向满足人的高层次合理需求转变,在开掘潜能、增强活力、激发创造力中尊重人、提高人,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用市场化的思路和手段谋求发展。要突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全面提升福利彩票形象,着力打造福彩品牌,扩大发行领域,提高管理水平,使彩票工作走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定发展的轨道,力争全年发行量有新的增长,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支持。局属各单位要用市场化的思路办法改革管理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墓建设,加快殡葬改革进程;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按照投资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的思路,大力兴办“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养老福利服务机构,使国办养老、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互相补充,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通过以上方式,实现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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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工作计划


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狠抓重点,圆满完成政府考核目标

1、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工作情况。我市申报的第三批全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共50个)已全部达标并已通过省验收,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六好社区155个,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全市达标率60%的考核任务。年底前,我市将出台《**市社区建设规范模式》,促进我市社区建设的规范化。

2、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验情况。今年我市选择了11个试点村开展社区建设试验工作,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区、镇两级财政投入和试点村自筹的方式,共筹措了686.5万元用于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蓬江、新会、台山等市、区已开展了试点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3、启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情况。蓬江区、新会区2个试点区已分别选定了4个试点单位,并开展了岗位设置和社工服务工作,**市社会福利院也组建了社工组,设置社工岗位。10月,我市残联康复医院社工部已获民政部批准为全国社工试点单位。加大社工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预计我市第一个社工类社会组织利民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在年底前登记成立。

4、举办2019年慈善公益活动情况。今年1月,全市统一开展了**市2019年慈善公益活动,**市区于2月9日举行了慈善公益万人行起步仪式,市政府在起步仪式上举行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首次慈善表彰典礼,颁发了**慈善家、**慈善之星、**市慈善奖等奖项。截止到目前,全市各慈善会共收到各界捐赠善款总额8925万元,其中市慈善会1518万元。

(二)在保增长、促和谐、惠民生方面的新举措

1、全力推进福利彩票发行一把手工程。2019年,我局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狠抓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10月共销售福利彩票2.3亿元,提前2个月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比去年同期增长39.8%。预计全年销量2.7亿元,增幅34.2%。

2、制订实施**市新十条惠民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局牵头制订了**市新十条惠民措施,并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能,全面推进惠民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包括扩大市区低收入家庭覆盖范围并增加优惠措施、扩大低保对象特定病种医疗救助范围。全面推行低保分类施保,对三无低保人员、低保家庭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等特别困难的对象,实行分类救助,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救助金。至10月底,市本级和蓬江区、鹤山市已全面实施分类施保,尚未实行分类施保的新会区、开平市等市区的城镇低保补差也有了提升。二是加大困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力度,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等工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和其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规定比例报销(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由当地政府根据不同属别给予 10%35%的医疗补助(最低比例)。此外,还认真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住房补助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三是加强和推进社区服务,利用社区闲置资源,积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服务,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义工服务站54个,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四是完善服务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从今年1月1日起,我局取消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费、变更登记费、证照到期换证费,并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三)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低保工作,大力推行分类施保,协调各市、区调整低保家庭收入计算办法等方式,提高全市低保救助水平。至2019年10月,全市城乡享受低保救济的对象30016户、74986人,发放低保资金7188万元,全市城镇人均月补差达到121元,农村人均月补差70元。救灾救济工作,2019年我市先后遭受台风天鹅、巨爵袭击,全市受灾人口47.7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损毁民房817间,其中全倒173户、293间。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济款325.82万元,发放救济粮234吨,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并下拨重建家园资金73.5万元补助符合条件的147户困难全倒户,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重建任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今年我市需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新会区、鹤山市现已完成了创建任务。临时救济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列支临时救济金19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369户。五保供养工作落实,较好地保障了全市5638名五保户的基本生活。

2、优抚安置双拥政策落实。2019年,我市按时足额发放优待抚恤事业费,全市1.5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至10月底,我市共接收2008年冬季度退役士兵(含士官)1112人。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全市共投入13多万元为10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做好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据统计,今年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全市各级财政及部门安排慰问金及活动经费总支出达1284.4万元,此外,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384件,资助金额227.9万元,临时解三难支出331.5万元。全市共审批发放了未就业随军家属的生活补助139人次共26.19万元,切实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的生活。加强对市区驻军部队军转干部住房保障工作,11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市区驻军部队军转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试行方案。

3、社会福利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了蓝天计划,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已完成用地、规划、立项等审批和建筑设计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奠基动工。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30万元扶持居家养老工作发展。

4、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协同市纪委、市监察局等部门,探索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固定电话(114)查询的方式对全市的村务、财务情况进行公开,改变原来单一上墙的公开形式,目前正在筹备阶段。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区划地名工作,我市与云浮、阳江市签订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完成了新会区周边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界线协议书的签订和**珠海线界线联检工作。**市区地名规划第一期滨江新区的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至10月底,我市新增社会组织81家,变更的社会组织36家,注销和撤销23家(目前正进行听证程序)。5月,我市出台了《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此外,按照市委的部署,指导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殡葬管理工作的基础,火化率保持100%,抓好三道两区清坟工作,坚决清理新坟,大力整治旧坟复建现象,认真开展公墓的清理整顿工作。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我市有4个婚姻登记处被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1-10月份,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28581对,其中结婚24428对,离婚4153对;补发证2429对。收养登记工作。至10月底,全市办理收养业务324宗,其中属国内居民私自收养子女有208宗,属华侨、港澳同胞收养57宗。老龄工作,9月**市第六届老年人运动会举行,扎实开展敬老月慰问走访活动,给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至10月止,全市共办理敬老优待证23万多个。

2019我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创新点不多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下一步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构建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灾害庇护场所建设的力度,继续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二)重点推进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特定病种救助面,同时提高救助标准,力争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的治病难问题。

(三)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出台贯彻实施《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意见,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全部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险体系。同时,探索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制度试点工作。

(四)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在总结2019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创建农村六好社区建设工作。

(五)认真落实蓝天计划,抓好市儿童福利院的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孤儿养育政策。

(六)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扩大社会工作试点范围和领域,研究出台相应政策规定,进一步夯实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基础。

三、2019年工作亮点和2020年工作举措

(一)2019年工作亮点。

一是福彩发行工作上新台阶。今年以来,我局全力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10月共销售福利彩票2.3亿元,提前完成省中心下达我市任务,比去年同期增长近4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此省中心还发来贺电祝贺。预计全年销量2.7亿元,增幅34.2%。

二是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全市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和机制,实现社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实行低保分类施保,提高了低保救助水平;出台了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等工作。

四是2019年慈善公益万人行活动成果显著。市政府在慈善公益万人行起步仪式上举行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首次慈善表彰典礼,颁发了**慈善家、**慈善之星、**市慈善奖等奖项。目前,全市各慈善会共收到各界捐赠善款总额8925万元,其中市本级慈善会1518万元。

(二)2020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抓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低保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特定病种救助面,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敬老院的办院水平;继续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二是抓创新。力争在以下工作打开新局面:开展退役士兵城乡安置一体化的试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办法,试行一站式优抚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探索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认真落实蓝天计划,抓好市儿童福利院的建设。

三是抓落实。首先是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次是狠抓工作制度的落实,坚持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落实推诿追究制、搁置追究制和部门首长负责制等,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是抓队伍建设。加强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调研能力、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防腐拒变能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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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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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关注民生,努力为民解困,不断提升民政部门服务全县建设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结合全县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办事制度,规范行政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困难群众诉求件办理实效和反馈答复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部门“高效、勤政、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每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各种先进文化、最新政策,为大家“充电”,提升每个人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干部求真务实、关心困难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情怀。狠抓落实、提高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和科学管理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脚踏实地、雷厉风行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县纪委的安排,我单位在全县党政机关中率先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 xx县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务政务公开信息例行公开制度”,开辟了 “xx县民政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公开栏”,骋请了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我单位被县纪委、监察局授予“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城乡低保工作
1、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重新申报核查,突出抓好评议、公示、审批。4月15日,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会议,印发了《xx县XX年度农村低保申报核查实施方案》,并对村干部进行了低保核查业务培训;今年,我局切实加大监察力度,8月份,会同政府督查室和监察局联合对全县九个乡镇低保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对低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协调监察局共同制定了《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用制度规定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干部在低保工作的职责和不履职造成影响应承担的责任;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7月18日,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向全省民政系统推介我县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此外我们还制作了《xx县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纪实》记录片,对低保工作的核心、要点、经验等等进行了详实记录。截止到10月份,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有7422户,9989人。
2、严格按照“敞开出口、严把入口”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开展了城镇低保半年核查和申请户入户调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堵漏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城镇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力度。截止到10月份,我县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有794户,1538人。
3、为做好全县城乡低保的监督工作,切实将政策落实到贫困群体中。我单位全年为数以百计的群众解答问题,共受理举报电话或来人举报事件25起,涉及8个乡镇,18个村。通过进村入户,明察暗访,与村干部交流沟通,现已有2个村重新评议;已取消18户低保,为6户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办理了低保;调查城镇低保84户,为5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了手续;抽查了12户城镇低保家庭,取消2户。
(二)五保供养工作
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认真执行五保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加强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截止到10月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计1210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97人。我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为提高供养入住率,我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优化生活环境,努力提高中心服务水平。(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筹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加大农村困难群体门诊、住院、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扩宽操作平台,缩短救助时限,提高救助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截止10月份,救助城镇低保对象103人,计11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698人,计101万元。
(四)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着力搞好了春节期间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为确保我县灾民、特困户、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温暖过冬、快乐过节,我局采取积极措施予以保障,对困难群体认真摸排、深入调查,共发放棉衣1500件,棉被XX条,面粉XX袋,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二是做好了防汛防灾工作。今年我县发生了四次较大风雹灾害,三次干旱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7.580公顷,成灾面积2.225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230万元。在灾情发生后,我们赶到受灾现场,及时查灾、核灾、报灾,指导受灾群众开展自救,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限度降低了受灾群众的财产损失。在汛期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要求各乡镇提前做好防灾、抗灾准备,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了我县遭受的自然灾害,促进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大大提高了紧急救灾能力。三是开展了孤儿认定工作。现有6名孤儿已享受相关待遇。第二批有4名孤儿正在认定审批中。四是做好了扶贫工作。现已完成了4个贫困村(张岗乡开口四村、韩庄村,双堂乡谢岗村、陈家柳村)的扶贫项目的编报工作。五是做好了社会救济工作。全年对流入我县的200多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救助,使他们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回到亲人身边。
(五)全面开展老龄工作。
一是为55-80周岁的农村低保、五保、城镇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助老健康御险,参保费近6万元。二是“重阳节”之际,联合老年协会、北沙乡政府举办了老年人文艺演出、老年书画笔会、离退休老干部门球比赛等活动。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老年协会工作人员送去XX元慰问金;拜访了 10名“百岁老人”,并送去“百岁老人”金匾和慰问金;对15名高龄特困老人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并为全县近600位90周岁以上的老人们每人送去食用油和大米,价值近6万元。四是大力支持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我局投资30余万元购买了床铺、床品、厨具、炉灶、铁皮柜等物品,对首批建成的互助幸福院进行奖补。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48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建的有18所。
(六)福利彩票销售稳中有升。
截止10月份,我县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000多万元,即开型彩票560多万元,合计1560多万元,不但突破千万元大关,且继续保持了市先进位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0%。为募集社会公益金作出了贡献。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军休干部保障水平。
(一)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退役士兵接收工作。
为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权益,我局对全县优抚对象开展了为期二十二天的普查验证工作,验证率达到100%,无漏验现象。同季度,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优抚对象住房条件简陋、低矮潮湿,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为彻底改变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的居住环境,我局制定“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对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同时,我局对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抚恤金及生活补助金全部社会化发放,共计300余万元。为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我局已将退役士兵信息全部录入到《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管理系统》,制定了《xx县XX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方案》。今年以来,原安徽省和云南二炮部队退役军人多次来民政局上访,要求落实涉核待遇,根据现行政策不能落实。为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方案。对来访人员广泛宣传政策,耐心解释答复,主动疏导思想,积极化解矛盾,未发生一起违法上访事件。
我县XX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190人,其中退伍回农村147人,三期以上复员士官5人;纳入城镇安置范围的38人,包括城镇义务兵17人,城镇一期复员士官8人,城镇二期复员士官2人,三期以上转业士官11人(重点安置对象)。已将退役士兵信息全部录入到《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管理系统》。 目前,已办理自谋职业32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全部发放到位。
(二)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待遇。
干休所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1-12月份的离退休费已全部发放到位。军休房改工作经过认真仔细地核查、核实,19人纳入了军休房改范围,并已将房改工作需要的信息录入《军休干部住房管理系统》,已计算出每个人员应享受的住房补贴、补助资金,并开会征求老干部本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同意,签字上报市军休房改办,待上级部门审核后下拨资金。“八一”建军节对军休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登记管理质量。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婚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婚姻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同时,积极倡导“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行业精神,保证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截止10月份,办理结婚登记3085对,离婚登记505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6份,因结婚证遗失补领结婚登记833对,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规范档案,确保资料安全。共整理档案83卷,实现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归档率达100%。
(二)加强殡葬管理。一是抓职工队伍建设,确保殡仪服务质量。二是抓制度落实,确保工作运行有序。三是抓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三)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省市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今年2月下旬开始,目前正在进行基础信息的梳理汇总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和筹备;同时,按照保定市民政局关于制定乡改镇“十二五”发展目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现有乡镇设置实际,及时制定了xx县乡改镇“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经县政府同意,已按时完成规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按照保定市地名办关于做好勘界联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县牵头、积极与高碑店市地名办联系协调,做好了各种文件的起草和会议落实等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了xx县至高碑店行政区城界线的联检工作。
(四)圆满完成第四届社区换届工作和村民自治与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信息录入工作。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开展了“12349”老年服务热线工作,通过平台系统整合第三方单位及服务信息,根据老人的需求,进行电话转接完成,共发放老年服务座机、手机近900部。为居家养老工作搭建了服务网络平台。(五)完成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今年5月份对全县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度检查,6月底年检结束,经统计参加年检的16家,未参加年检的4家,注销1家。民办非企业参加年检的5家,未参加年检的7家,注销1家。

2012年工作要点

一是救灾救济工作。
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水平。规范管理县乡两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到查灾迅速,核灾准确,报灾及时,确保有效救助。在全县动员和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社会捐助活动,把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推向深入。及时对社会临时性需救济、救助人员进行救济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救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打造阳光低保;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全力推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入住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抓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手拉手”助困行动,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三是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优抚政策,保证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好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照重点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计划从XX年下半年开始到2013年底,利用两年半的时间,对确定出的我县30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完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拓宽安置渠道,改进安置方式,保证退役士兵的稳定就业,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五是区划地名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落实地名普查经费;继续加强地名数字化建设,补充完善地名数据库基础信息和区划地名网站建设;深化地名公共服务,继续清理规范各类地名及标志,严格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程序,加大对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力度,保持各类地名标志的整齐规范,充分发挥地名及标志的公共服务作用。
六是专项社会事务
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达标成果,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支持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打造一批精品互助幸福院,切实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加强殡葬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增加服务项目,提升公墓安葬率。出台相关政策加大乡村监管力度,提升我县火化率;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是自身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丰富载体,深化活动内容,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努力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加大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开展经常性、多元化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务实,创优争先,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双拥优抚对象保障和退伍军人安置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稳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今年预算城低保补助资金2100万元。同时,为保障一季度城市低保资金和春节期间一次性春节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在底就预拨城市低保资金3046万元,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600户37621人,占非农人口的9.6%。人均补差141.4元,城市低保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在严格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65135户8743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47人,月人均补差50.9元。市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资金万元,比去年增加145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体制进一步完善,供养水平逐步提高。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逐步理顺供养体制,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稳步提高供养水平。我市规定了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供养标准和市县区五保供养经费分级承担比例。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了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市级财政拨付五保供养专项补助经费330万元。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288户5576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经费1208.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1585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323元,分散供养人数达3991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210元。我市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已经达到28%。敬老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市级中心敬老院已动工在建,其他各县中心敬老院也正在建设中。

3、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工作初现成效。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县区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各项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截至10月底,市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38万元。其中城市医疗直接救助1729人次,支出153万元。农村医疗直接救助2152人次,支出资金207万元。

1至10月,共资助44151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资金30.44万元, 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人数为90973人,共支出资金169万元。

4、临时性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开展了城市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给予救助,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1-10月,对城市贫困居民实施临时救助2741人次,累计支出资金57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5352人次,共支出451万元。

5、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自去年9月起至今年5月下旬,我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造成全市118.93万人受灾(其中饮水困难人口43.67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3.72万头,农作物受灾9.51万公顷(其中绝收4.1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87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调查了解灾情,摸底排查灾区群众生活状况,组织和动员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争取并及时安排拨付各项救灾物资,努力做好民政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

6月底,中央、省级划拨给我市的民政抗旱救灾救助资金包括抗旱救灾捐赠资金4471.98万元已如数拨付各县区;市级地方财政安排的和市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合计1781.55万元除市教育局7月份转交的19.1万元和7月后到账的0.96万元未拨付外,其余的1761.49万元已于5月前划拨各县区;县区地方财政安排的抗旱救灾资金和县区本级直接接收的捐赠资金除红塔区等部分县区略有结余外,已基本安排使用完毕。累计发放救灾口粮5176.3吨,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8.35万户25.12万人;发放衣服1.19万套,救助人口1.24万人;发放被子0.81万床,救助受灾群众0.7万户;发放其它救灾物资2.24万件,救助受灾群众2.04万人;发放党员特别关爱金731.65万元,救助特别困难群众1.46万户;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554.37万元,救助3.25万人。其间,全市民政系统还接收抗旱救灾

 

捐赠车辆4台(其中三台为使用权)、水泵13台、价值20万元的水管、矿泉水6.7万件、茶饮料500吨、其它饮料2万件以及部分农药、化肥等物资,并于6月底前全部按照捐赠者意愿发放灾区投入使用。

(二)加快殡葬改革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建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部分县区制定了殡葬改革工作方案,3个县划定了火化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元江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平县、易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正抓紧施工;完成了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余93个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红塔区金钟山项目片区899冢坟墓搬迁工作已全部结束,玉枕山、高龙潭、研和工业片区的迁坟工作正处于规划、设计和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

二是加快我市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家“蓝天计划”,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将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年公寓、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五个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在红塔区大营街镇赤马村委会(汇溪路与赤马路交界处)。市民政局成立项目基本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工程管理合同制的有关规定。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市儿童福利院计划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补助480万元,省民政厅补助200万元,市级配套安排4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市儿童福利院于12月30日奠基开工,计划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第一标段(老年公寓)主体工程已完工,第二标段(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已建好第一层。第二标段的主体工程预计年底完工。

(三) 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市加强领导、提前谋划、保障到位、强化监督、依法选举,按时按质完成选举了任务。全市共选举产生农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3533名,其中党组织书记665名、副书记369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3279名,其中村(居)委会主任663名、副主任601名;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5012名;推选出村(居)民小组长6365名、副组长4341名,村(居)民代表25326名。通过换届选举,一大批年纪轻、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调研。为摸清全市社区发展现状,及时了解掌握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市政府派出的调研组到部分县区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召开全市和谐社区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及制定市和谐社区实施意见打下了基础。

3、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引导民间组织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1-10月,全市新审批登记社会团体 5个。认真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民间组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制定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意见,完成了民政精神病院的申报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了及时和依法救助。1-10月,全市共支出金额2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92人次,促进了社会稳定。

5、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着力在研究市场、强化管理、抓好培训、狠抓销售、搞好服务上下功夫,1-10月共销售福利彩票1.4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6、提高了区划地名、婚姻和收养登记等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区划地名管理强化依法治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基本完成了红玉线、通峨线、江澄线、江华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及时调处和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稳定;规范地名管理,启动了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市共设置地名标志牌450多块。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涉外婚姻登记,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

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关键之年。全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双拥创建工作。一是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级和各县区利用“元旦、春节”广泛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和老红军、老八路、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认真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为 170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了生活补助费1781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三是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市级共接收退役士兵26人,已于七月完成了双考安置工作并举办了职业技能培训。四是着力抓好涉军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和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拥政爱民显成效。驻玉军警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抗大旱、保民生,出动官兵3.3万人次,车辆1947台次,送水11064.4吨,为6.4万人、1.14头大牲畜解决饮水困难,为灾区打水井3口、修水池、坝塘7个、出资33万元架设输水管道10320米,清理输水沟渠8300米,向灾区捐款63.89万元,为市抗旱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不断强化老龄事业

全市围绕老年人生活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任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惠老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对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发放工作准确、及时,做到了老人、家庭、社会、政府四满意。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为29506位老人发放保健(长寿)补助金1425万元,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6857人,90岁以上的老年人2626人,百岁老人23人。为7562人办理了老人优待证,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实施老年协会百村建设工程。市老龄办下拨老年协会百村建设资金30万元,帮助30个农村老年协会添置活动实施,改善活动条件。三是对养老服务业进行调研。今年市政协已将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作为度重点提案,市老龄办和部分政协委员到县区进行调研,特邀云南大学教授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了专题讲座。四是为“五老”解“两难”。争取到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五老”(即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支边教师、老乡干)解“两难”(即住房难、医疗难,今年主要是解决住房难)20万元,帮助10户解决住房难,每户补助2万元。五是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节活动。其间,组织万名老人参加升国旗仪式,表彰了市十大孝星,走访慰问了老红军、老八路、百岁老人等;开展老年法律宣传,老年病义诊、健康咨询,组织“和谐之光”中老年风采展演等,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局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活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三是全面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增强了民政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 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保障民政工作在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中发展。五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充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突出民政为民的争创主题,加强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全局上下讲奉献、重品行,争做模范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六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包办责任制,1-10月,我局办理来信来访57件次,其中来访38人次,来信19件。所有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加强社会制度之间、社会救助与扶贫帮困之间的衔接,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落实公开化操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要求,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提高防灾救灾水平;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着力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三)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抓好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出台市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四) 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发展。根据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加大分类研究、分类规范、分类指导的力度。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使监管工作的法规化、制度化有新的突破。

二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服务。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是采取措施增加福彩销售,筹集更多的公益资金,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五是不断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大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五)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加强城乡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六)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提高为民执政的水平,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凭经验管理、靠行政手段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调整后的部分职能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民政一切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有章可循,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市民政局

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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