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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2012年12月法制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白驹过隙,日光荏苒。回想起来,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写总结范文的时候我们注意哪些地方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2012年12月法制建设年度工作总结,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2年12月法制建设年度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XX年,罗江县妇联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配合下,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深化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幸福家园”和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妇联坚持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普法维权领导小组,由县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坚持定期研究、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各镇妇联成立了普法维权协调小组, 村、社区根据实际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普法维权骨干队伍和基层维权阵地工作网络

建立了县镇两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和各级调解员制度,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督查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立体维权格局,真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镇都建立健全了信访部门,配齐了专兼职普法维权人员,规范了接待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站(点),建立健全了基层维权阵地网络,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普法维权组织15个,开通了维权咨询热线12338。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妇女普法维权干部经常深入镇村、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三下乡”、“五进”和“三八”妇女节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与县司法局等单位一道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援助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维权周活动。大力的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罗江妇女发展纲要(XX—XX)》、《罗江儿童发展纲要(XX—XX)》、《土地承包法》等重点内容。

2、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严打”、“禁毒”、“民间纠纷”等专项治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教失足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3、充分发挥妇联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家庭为特色的传统优势,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寻求新突破。一是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级巾帼文艺队自编自演小品、舞蹈、快板等,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文艺演出之中,增强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性,取得明显效果。二是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为契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散发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发放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送法律上门服务,鼓励家庭成员互帮互学,使法律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三是以培训为手段,加强妇女干部及妇女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7月12日,邀请了经济学博士,*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校长,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吴兆华博士和县司法局的普法员易礼全老师授课,吴博士就“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幸福家庭”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讲解;易礼全老师就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案例的形式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各镇、村妇女干部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妇委会主任、妇代小组长以及各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近200人聆听了讲座。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思想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干部队伍,增强妇女干部法律素质和普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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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法制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落实。

为了认真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分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党工委今年多次研究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署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达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目标。

二、搞好宣传,确保措施落实。

1.通过培训深入宣传。通过举办六五普法培训班,组织干职工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六五普法的深入开展。

2.通过法定纪念日分类宣传。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认真组织好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开展六五普法、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启动阶段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新闻报道工作,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

4.建立健全普法教育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全面实施普法教育工作,达到普法教育的制度化、经常化,在原有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六五普法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并将普法工作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中心工作一起考核兑现。同时加强平时的督办检查工作,对积极参与学习的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参加学习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联系实际,确保学用结合。

1.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方法。我们按照普法的内容,重点学习党的xx大、新党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我们一是利用每周星期一集中学习,由管委会主任、科长授课;二是各科室开展定期学习。各科室根据各自的情况,结合业务培训学习,制定计划,安排时间,采取定期分科室学习的方法;三是开展一帮一学习活动,由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全面展开的学习方法;四是大力提倡自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弄懂弄通。

2.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学用结合。我们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与企业家接触多的优势,认真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并加以灵活运用,加强法制管理,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内部管理,开展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治安情况一直保持良好,截止目前,我单位无行政违法案件,无群体性集体上访事件,无打架斗殴、无刑事案件,维持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XX年,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六五普法的前期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普法效果。今后,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要充分联系实际,解决好本单位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力度,依法行政,掀起普法教育活动的新热潮,努力创造良好的科技法治秩序和社会环境。

2012年12月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主动谋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对照国务院《决定》和省、南通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启依法办发〔XX〕2号),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2.健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体制。会同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办等部门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将法治进程向基层进一步延伸,谋划在各市级机关、镇乡、园区和街道办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法律服务职能。

3.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机构改革中涉及部门和人员调整实际工作需要,拟草了《关于调整启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启政办发[XX]66号),该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以进一步指导充实市政府各部门加强和调整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为全市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考核方式。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启依法办发[XX]3号),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委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XX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评效果,我们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的实际履行紧密结合,改变以往年终集中考核的做法,按季度考核。考核重点是通过各种监管途径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服从和服务业沿江沿海战略开发。

5.全面启动依法行政先进示范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启依法办发[XX]4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塑造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启政法传[XX]1号),对23个执法部门75份卷宗进行了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及时反馈,要求问题单位按时整改。市依法办下发了评查通报(启依法办发[XX]1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

2.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南通市政府和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转发了《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启政规[XX]2号),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3.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对各部门、镇乡具体实施的XX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140件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4件、修改17件、废止6件;以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48件、修改15件、废止21件;非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目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公布(启政发[XX]1号)。

4.加强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我办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的初步构想。系统主要包括:一个平台即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四个数据库即行政权力管理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库、法律法规知识库;五个系统即涉企检查、处罚备案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系统、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在线考试系统。另外,系统还包括行政复议应诉管理、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法制专项报表等体现法制监督的特有信息模块,同时与监察监控系统共享执法流程监控、自动预警、异常投诉处理、统计分析汇总和监督监控日志等信息模块。通过全程监控网上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有效地规范行政行为。【3】

法制建设个人2012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编辑寄语】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大家参阅后能有所收获!!

XX年,全市法制建设工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揽,以创建平安重庆为主题,以强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为主线,以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五五”普法规划和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的顺利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保持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规模化的基础上,突出了重点,创新了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注重广泛性,法制宣传生动活跃
一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法制宣传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将学法内容引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三月”、“五月”法制宣传月重点工作,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将学习法律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采取警示教育、“*员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法律,延伸了法制宣传的工作载体。二是继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民工维权宣讲团”、“法制宣传小分队”等法制宣传队伍送法到田间地头、社区院坝、民工集中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根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市委法建办与市妇联、市整规办、市财政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交通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宣传新颁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委法建办及时下发了学习宣传通知,各地各部门也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二)注重创新性,干部学法不断强化
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我们大胆地进行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举行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XX年,市委下发了《*重庆市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的试行意见》(渝委发[XX]20号)。按照市委部署,XX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联合下发了《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9月3日共同组织了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的首次考试。此次考试有1014名领导干部参加,其中,考试成绩及格975人,及格率为96%。这是我市继各级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的又一创举,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10月22日,全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属大专院校教职工近6万人参加了以《信访条例》、《反国家分裂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由市委法建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处级以上干部统一评分。考试当天,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分别带队,对渝中区、市教委等单位的考试进行了巡视,市委法建办还组织了区县间的交叉检查。继全市统考后,各区县(自治县、市)委法建办、市国资委还分别组织处以下各级各类干部和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考试人数达五十余万人。还开展了《公务员法》的普及培训和考试,全市13.3万名一般干部自愿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3万名考试合格。三是举办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正确及时处理群众上访问题的能力,6月17日,市委法建办举办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信访条例》讲座,讲座由市信访办副主任冯跃主讲,全市市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近千人参加了讲座。XX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0余场。
(三)注重针对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续开展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的生动性,我们创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一是继续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做到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加强了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开展了“与法同行”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说课比赛。二是继续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各地从政法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对其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有4800余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6400余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阳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动由市教委指导,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网站、免费电话、qq教育法律专家等三大普法咨询平台对广大学生宣传法律常识。四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接待参观者4XX余人,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60余场,宣传效果明显。同时,各地还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暑期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四)注重实效性,企业普法成效明显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深化企业普法工作,我们采取措施,深化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国资委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培养, 150多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参加了专门的法律培训,227名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市国资委组织了79家国有企业250余名普法骨干的法制理论知识培训
,并对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8000余名干部进行了法制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三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的普法教育,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万职工参加了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普法考试。市总工会组织了万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四五”普法知识竞赛和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我市在市总工会设立“12351”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又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开发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维权热线。市经委利用网站建立“工业法制园地”,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法律。
二、强化措施,拓展载体,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提高立法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控制新制定法规、规章数量,逐步推进立法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实行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项目均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XX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规7件、修订修正29件、废止1件,修订修正的法规数占立法量的78.4%;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3件。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年督办群众申诉案96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措施和方法,推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推出创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创新”机制。《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解决了领导决策的难题;《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使一般建设项目总的审批时间从350个工作日缩短至150个工作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进一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中可能发生的粗暴执法行为。二是创建服务型和信用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授权和委托了一批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区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许可法8项配套制度,其中7项制度已全面实施。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文化、农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管理与培训,开展了重庆市“十佳行政执法队伍”和“百佳行政执法人员”的评选。四是加强行政监督。为保障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声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10余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工作,发挥了复议监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制度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各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员先进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政法部门认真开展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预期目标。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政法部门本着“不避短、深入查、务求准、重长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活动。各部门围绕亟需整改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从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类细化,自查自纠。全市政法部门狠抓了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体系的建设。全市法院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健全了机制、细化了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运行机制。全市检察系统狠抓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公诉案件质量保障等11个重点工作机制的建设,在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面实行了“一证通”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整改执法突出问题336条,纠正错案28件,整改率达99.7%,对重点岗位和存在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集中法制培训,并开展了“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全市监狱、劳教系统执法活动日趋规范,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顽症”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态度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明显进步。
(四)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各级党政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从经费、措施落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强化了督查指导力度,对禁种铲毒等专项工作和刑事发案上升、治安问题突出的30余个地区和部位开展了重点督查。今年由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基本实现了“两降三无”的工作目标。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连续三年下降的基础上,保持了持续下降的势头,公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还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并结合“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深入到全市40个区县130余个村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全市农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全市10081个村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50%以上的村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市委法建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评选出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等134个村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等16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五)加强法律服务,引导市民依法维权
XX年,我市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农民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32件;律师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同时,我市有关部门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人民内部
矛盾。重点针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企业改制、下岗就业、城市管理、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加大了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排查调处的社会化、经常化工作机制。XX年,全市共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9044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2万多件,成功率为97.1%,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为切实抓好总结验收工作,我们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县和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市级有关部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40个区县(自治县、市)、15个市级部门、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建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亲自进行动员。市领导朱明国、唐情林、周慕冰、陈邦国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长张轩、市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同志分别带队检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了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为使检查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市委法建办制定了《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和《重庆市市级部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评分标准》,避免了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为了对总结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委法建办还在《重庆日报》上开展了“重庆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全面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氛围,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促进了重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多管齐下,法制建设保障有力
XX年,我们狠抓了法制建设的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考核。市委法建办年初即向市级部门下发了《关于XX年度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对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量化分值。各地也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和职工的奖励挂钩。二是狠抓工作经费保障。为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连续三年向区县转移支付100万元法建经费,为使经费真正用于区县法建工作,市财政改变 “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专项性转移支付”。此项补贴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和专项法建经费,基本保障了法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充分反映重庆市“四五”普法的丰硕成果,营造法制宣传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法建办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在解放碑隆重举办了纪念全民普法20年暨第5个“12·4”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12月5日,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的黄镇东同志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加快建设法治重庆》的署名文章。此外,重庆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开设了专题报道栏目---“四五普法巡礼”,连续三天宣传报道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了“重庆市校(院)长依法治校演讲比赛”;市委法建办免费向1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法制短信、拍摄了专题片《拓展法治的蓝天》,编撰了《重庆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汇编》以及《重庆法治》普法20年特刊。与此同时,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也积极开展了各有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
四、正视不足,积极谋划,努力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
虽然XX年我市的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区县(自治县、市)和执法部门的法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少数地区、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个别区县和部门重视阶段性、短期性专项活动的开展,忽视常年法建工作的部署和检查,缺乏长效机制,使有的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法制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观念还有待提高;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不平衡,仍存在死角和盲点,特别是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较为薄弱;五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和广大农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六是全市各地法建工作经费保障程度参差不齐,大多数区县法建经费达到人平0.2元,但少数区县法建工作经费仍低于人平0.1元,有的地区还不能保证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足额配套。
XX年,第五个五年普法和第四个依法治市规划即将启动,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全国和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工作任务的落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法制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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