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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握好五层意思。

当学习或者工作结束时,我们通常会使用到总结报告。写总结也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优秀、更有能力!每写一次总结,就是在不断进步与学习:不管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上,我们唯有尽心、努力,才可以创造价值。那么我们自己怎么写出一篇总结报告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握好五层意思”,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把握好五层意思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公安机关来说,严格依法办事,意味着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无法定授权的执法,是违法;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或者无法定事由拖着不判,也是违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超越法定权限设立收费项目和数额,下达罚款指标,指使、纵容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等行为,就是背离人民利益。因此,公安机关要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安机关关键是要按照合理性原则的要求,案件与处理结果要轻重幅度相当,不得畸轻畸重,还要做到同样情形同样处理。
四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机关就是要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出发,坚决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查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案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各类经济主体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种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不能插手、干预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能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能随意调动公安民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公安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是不接受监督。公安机关更要纠正把党委督促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等同于“干涉司法活动”的错误认识,更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抵制和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理会,把握实质,要善于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工作。并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宣传,深入民心。只有这样,我们的领导干部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不会出现行政干预法律的问题;我们的群众才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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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实践



近日,中央政法委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集中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这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举措。
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对各级政法部门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中央要求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小结



4月底5月初政法委下发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省、市院也召开了两级院电视电话会议,会后,XX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召开了党组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学习培训计划,进行了总动员,积极投身于教育活动之中。
一.领导重视,完善措施
5月13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均作了具体的安排。并按照活动要求,成立了以XX检察长为组长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以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治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当日下午即召开了全院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认真学习罗干书记、贾春旺检察长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和高检院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上级院领导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要求院各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按照活动xxxx阶段的具体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工作,紧紧贴近检察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突出总题,务求实效。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教育活动中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及时组织检察人员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组织的电视专题讲座,学习报刊杂志上的有关重要文章。重点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能力不高、执法思想与执法作风不端正以及违法办案、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全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全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岗位业务技能,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采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大力弘扬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旋律,努力展示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风采。六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载体多样,扎实有效
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活动。合理编制学习计划.充分周二学习日,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开设网上学习园地.读书班、举办干警座谈会、理念研讨会、写学习笔记、集中培训,收看五个专题片,适时邀请党校教师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论文等等.并建立教育活动音像档案,切实做到 "三到位六确保",即学习时间、人员数量、内容深度到位,确保学习内容详实、课程安排合理、学习笔记完整、考评记录客观、心得体会真实、学习培训扎实有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又结合实际,相继开展了"检察官送法进农村'"和"党员检察员爱心奉献"活动,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的作风,为农民解决实事.好事,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做出努力.通过学教活动,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步规范,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个人自查剖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个人自查剖析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局党组的部署下,我参加了教育动员大会及专题辅导,深刻领会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思想认识,澄清了模糊理念,进一步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下面,就自己前一阶段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对依法治国及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理解,就本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剖析
回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结合自身岗位,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在思想上
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认识紧、迫性认识不深。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学习停留一般化,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不分层次。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钻研不够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未能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理念。
二、在工作上工作纪律比较松散。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要求自己,有时犯点小毛病认为无关痛痒。对待群众有时不够热情,服务不够到位,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的理念。
三、在作风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理解不够深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因而自己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一是对工作有畏难情绪,出现工作应付式现象,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对如何工作思路不够清晰。二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欠缺,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积极性不够主动。三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未能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的理念。
四、理想信念有所淡化。
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认识不够,虽然对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一信念坚定不移,但结合实际运用不够。
我觉得之所以存在这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淡漠,放松了学习。自认为自己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业务基础,能胜任本职工作,因而,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是务虚的,业务学习才是务实的,而没有深思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其次就是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上面领导的事,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许多内容又与我们现实生活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全面系统地学习,更谈不上正确理解,而且还忽视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工作的巨大指导作用。缺乏契而不舍,持之以恒的精神。
二、服务意识不够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够牢。认为自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也就行了,而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松了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追求 。
三、世界观的改造上有差距。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刻学习。经过党多年的培养教育,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是坚定的,在政治上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但是与现实比较,又觉得一些理论与实践对不上号,找不到答案,当理想与现实发生矛盾而感到困惑时,往往不能将这些问题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去分析、去判断,导致容易产生悲观情绪。从而导致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起色不是很大。
通过学习教育,我明确了改进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脑海,认真把五个专题学好,弄懂。在实践中时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干警。处处以大局为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做好社会行为规范。要让人人向我们看齐,以我们为榜样。
三、执法为民思想要放在口上,攥在手上,实践在行动上。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让老百姓满意。不能成为落后分子。要勇于成为英雄,成为别人的表率。
四、在执法中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司法干警执法的灵魂。否则我们的行为必然成为老百姓不满意的话题。因此要时刻以公平,以正义处理好每一件事。
五、要时刻宣传,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实践中,同时把党的温暖送给老百姓。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到我们都是祖国的一份子。让老百姓感到生活的幸福和美满,这跟党的领导是绝对分不开的。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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