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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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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

活 动 总 结

为了热烈庆祝第2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十一周年,2005年3月15日前后,xx县消委、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卫生等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一系列《消法》宣传、打假维权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县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活动进行了全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反响较大。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合理、科学消费知识、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日常业务,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为了全面搞好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从元月初,县消委就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家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县四大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月初,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副县长xxx同志担任组委名誉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消委会长xxx同志担任主任,县质监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xxx、县药监局副局长xxx、县有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消委副会长x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xxx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3·15活动组委会,讨论研究了组织分工,研究通过了县消委[2005]1号《xxx庆祝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从而,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了扩大活动影响,县消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烟草局等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进行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并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广泛动员,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㈠元月21日,正值迎春接福时节,xxx消委、工商、万家福超市就联合在xxx举行“健康·维权”迎春晚会,晚会有歌有舞,有消法知识抢答,场面十分热烈,从此拉开了3·15活动序幕。

㈡3月14日,xxx有县消委委员单位、被授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个体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参加的以“健康·维权,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高规格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氧吧城xx隆重召开,反映十分强烈,得到了社会普遍肯定。

㈢3月14日—16日,县广播电视局在县有线电视频道滚动播出县政府副县长xxx同志题为“突出‘健康·维权’年主题,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电视动员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参与3·15活动和合法权益的热情。

㈣3月15日,xxx移动公司、人寿公司、联通公司、xxx超市等一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资出力,打出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横幅,xxx超市联合工商、质监等七家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xxx杯3·15‘健康·维权’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现场咨询服务,出动宣传车2台,设立咨询台3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步步高超市、家胜手机专卖、移动、联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了“3·15真情回报”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与此同时,xxx移动公司、xxx超市等企业还在营业窗口义务向消费者发放《消法》宣传资料700多份,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局等部门执法人员还现场向市民宣传食品、药品、卷烟等真假识别知识。

㈤开展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专项活动。县消委、县工商局、县技术监督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在3月15日前后,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网络,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和申诉,并起动了应急措施,特案特办,确保消费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及时解决。据统计,在3·15活动期间(包括3·15现场),各职能部门共受理各种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56件,其中处理54件,转办2件。

配合3·15活动,县广播电视局于3月14日、15日专门开辟了“3·15活动宣传报道”专栏,在滚动播出县政府领导的电视讲话的同时,全方位地跟踪报道了此次活动,包括各职能部门的打假行动,加大了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组织开展3·15打假维权检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整治,切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烟草、技术监督、药监、卫生等部门于3月15日前后,按照职能分工,坚持分合结合、属地管辖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原则,深入县城——xx、城乡结合部——xx、xx等乡镇开展系列打假维权检查行动。县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药监局等部门领导相继投入了打假维权检查行动第一线。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机动车辆7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等与消费者取得密切相关的商品,涉及50多个品种。共查获各类劣质食品500多公斤,过期变质、不合产品要求的饮料4件,假冒卷烟7件,假五粮液等名酒310瓶、假冒过期变质药品2件,总案值6万元。3·15咨询活动结束后,工商局、药监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还在xx新城联合举行了打假维权成果展,并在离xx城3公里远的垃圾场举行了隆重销毁仪式,集中销毁假卷烟2000余条、黑心棉30床、劣质食品8000多公斤、假冒过期变质药品10余件,货值10万余元,有力地震慑了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

xxx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xx县二00五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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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由于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面多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因此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如诈骗,假买假卖等。而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活动过程: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 准备较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 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 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 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活动结果及意义

1、 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让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 这次活动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3、 这次活动紧紧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口号,在校内外开展的一系列有实效性的活动,并进展顺利,影响广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 这次活动我们以最小的费用高质量的完成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团日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15﹞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 “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 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 、“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 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效果显著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7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xx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xx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xx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xx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NJJ95508)、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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