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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执业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9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得到了一些感悟了很多,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就是过去时间做的事的总检查、总评价,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执业情况总结,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我执业三年了,算不上一个特别成功的律师,但比起很多人来,也不算失败,仔细计算了一下,三年总共办了五十七件案子——诉讼案件五十三件,非诉的四件。在诉讼案中,刑事案件(含刑附民)十八件,民事案件四十三件,行政案件一件,仲裁案一件。在十八件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有三件,毒品案九件,抢劫、非法拘禁、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诈骗、抢夺各一件。在四十三件民案中,因车祸或意外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八件,买卖合同纠纷十一件,私人间的借款案六件,房地产纠纷案五件,公司的股权纠纷三件,知识产权案三件,离婚案两件,遗产案一件,保险理赔案一件,名誉权纠纷案一件,不当得利纠纷一件,还有一件比较奇特,一个当事人告他原来的律师不作为。行政案件是一个拆迁案,诉建设局。仲裁案是一个房产纠纷,因为购房合同上约定了仲裁。四个非诉案件其实是为同一家公司办的,有两个是未经诉讼达成调解的合同纠纷,一个是代为调查取证,另有一个代收货款的案件。
五十七件案子总计收入代理费十一万三千九百元,均由所里开具正规发票。我单独办案收费最高的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一万八千,最低的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七百元,法律援助案由司法局每件给六百,不计在内。刑事案件最高的是一个毒品案,一万三;最低的是一个抢夺案,一千。另外在代理费之外,总计收取办案经费五万七千六百五十元,其中两万五千一百三十七元为真实发生的花费,有发票冲抵,其余的三万两千五百一十三元为我的收入,算灰色收入吧。四个非诉案件收费总计两万六,其中有六千是作为代理费由所里开发票,其余的两万由对方单位扣税后支付,我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领取的,和所里无关。按照我们所里的提成规定,我能在扣税后得到百分之六十,实际算下我单独办的是全部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二,合办的还要减半,只有百分之二十六。三年来我实际拿到手的代理费为四万三千元左右,加上五万多的其他收入,总计收入九万多不到十万,平均每年三万左右。这就是我的全部收入。

从案件的来源看,我的案源基本是这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几乎全部是和其他律师合办,我自己单独办的很少,收费也相当低,其他律师能多收一些,比如我和有个律师合作的一个合同案收了七万多,但我只分到了五千,连合办都不算。有些简单的小案子虽然算合办,但实际上全是我一个人办的,老律师根本不露面,连出庭都不去,因为收费本身就很低,我经常一个案子办下来只有两三百的收入。第三年我开始有些自己的案子,主要靠亲戚介绍或直接是亲戚的事情,比如我收费最高的一个案件就是我姐夫的公司的事情。靠朋友介绍的很少,另外有小部分回头客。案源非常不稳定,有时候一个月开七八个庭,有时候半年没事干。

我本人比较内向,不善于交际,虽然当了三年律师(如果算实习都超过四年了),但至今不能说真正认识一个法官,当然,这也和我的案子太分散太杂有关,和法官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交往,很少有碰到同一个法官的时候。三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一个法官或检察官吃过一顿饭,只有一次,我们所一个老律师请一个外地来出差的法官吃饭,那人是他同学,我那天正好在所里,就一起去了,这应该不算。说实在的,有些法官我想请他吃饭,因为他赢得了我的尊重,比如市中院有一个法官,为了一个诉讼金额只有三万多的案子,反复地召集当事双方调解,在达成调解后,因为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情况不是很好,不能按调解书执行,在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本来和案件已经无关的这个法官又好几次去被告家里做工作,不让执行局的人去他家,虽然我不太认同这种做法,但还是比较感动的。另外有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办法官在判决以后还专门找了个星期六把我约到他的办公室进行法理上的交流,态度非常认真谦和,我知道这绝不是作戏,是真的喜欢法律这个职业。不过大多数法官我觉得都不是很喜爱这个工作,不耐烦的情绪时有表露,也许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们总是很焦躁地办案,另外法官的情绪始终有些问题,主要是对比和律师的收入觉得不平衡。公平地说,现在法官的收入不算特别高,和一些成功的律师确实没法比,但和绝大多数律师比起来,他们享受着各种福利,拿着稳定的工资,省却了辛苦的奔波。而律师绝大多数心理是不健康的,他们随时都处在生存危机中,很多法学院的学生当律师是不得已,因为当律师不需要走后门找关系,这也预示着律师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我见到年入千万的律师,也见过生活潦倒毫无发达希望的律师,我想虽然金字塔现象适用任何一个职业,但也很少有某个职业象律师这样,性质相同的工作贫富差距却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当然,法官不是不了解这些,但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一个律师的收入达到让他们嫉妒的程度,他们就会把气出在所有的律师身上。

比起法官,我和律师的交往更多一些,除了在法庭外,平时也多次和律师有过来往。在法庭上我有几次遇见比较有名的律师,其中有一个还有全国性的知名度,我比较惊讶,因为这个案子标的实在不大,收费肯定不会高,我很惊讶这些著名律师居然也会来办这样的小案子。经过一两次交道,觉得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当然,这仅仅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性格为人乃至背景我无从知晓。我甚至觉得和比较有名的律师一起开庭我更没什么压力,而且在庭上他们一般没法摆资格,法庭不会允许。下来就不一样了,有一次我代表公司去调解一个事情,我和公司的经理,对方的律师和对方公司的董事长,坐在一起谈,那个律师比较有名,还挂着省律协副主席的职务。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几次开口,他张嘴就是“你怎么能这样做律师”,“你这种水平居然也是律师”,“我就奇怪你的当事人怎么会请你”,我实在有些忍无可忍,但还是没有回应这些挑衅,只当做没听见。记得以前有一次我实习的时候陪我们主任去谈一个事情,对方律师说了句:“你这么做就不怕害了你当事人”,我们主任当时就翻脸,掏出手机就砸了过去。我虽然心理非常不舒服,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忍了,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怕事,而是我不愿意被人觉得律师都是些没素质的人在做。有一次开庭,有四个被告,都请了律师,原告的律师一再拿我们这边律师的水平说事,结果我们这边有个律师反唇相讥,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讽刺,法官居然不制止,我发现法官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神情在看着事态的发展,我当时觉得非常不舒服。虽然我不是个完全的理想主义者,更不会拿电影上那些律师来对比现实,但还是觉得中国的律师素质是不太高的,恶性竞争、相互诋毁好象是律师与生俱来的特点,当然,还有很多律师靠和法官的关系吃当事人,这些我听说得多,但实际没接触过,因为都是些很隐秘的事情,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只是有一天,主任收了三十万的代理费,我对会计开玩笑说该请客了,会计随口说了句高院介绍的案子,主任只能拿十万。

其实我有不少法学院的同学都在法院,但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们,一次都没有,我们所的其他律师对我都不很理解。有一次我在法院偶然遇到我一个大学的同班同学,当时他正要去开庭,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们有快八年没见面了。我当时非常高兴,问了他的电话,当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他也很高兴,说你有什么官司,要不要我帮忙。我说我现在是律师,他立刻冷淡了,开始敷衍,不过还是很有礼貌,我也没太觉得有什么不对。第二天我专门去法院找他,电话里说和他叙叙旧,顺便一起吃

个饭。我当时完全是出于和同学的感情想请他吃饭的,结果我到了他办公室他异常的冷淡,甚至谈不上一般性的礼貌,我心里觉得很难受,马上告辞走了。几个月后,他打电话给我,请我吃饭,我拒绝了,后来又打给我,说有个案子要介绍给我,我当时还是动了下心,但嘴上立刻拒绝了。后来有个人找到我,我很惊奇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联系方式的,他说是法官让让他来的,我再一问,果然是我的那个同学。我虽然心里觉得我应该接下这个案子,但嘴上还是毫不迟疑地拒绝了,那个当事人当时异常的吃惊。后来我给同学打电话,说你以后别再给我找案子了,我不会接的,他当时叹了口气。后来我们一直没有来往,偶尔在法院遇到,只是礼貌地点下头。这次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去找过任何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同学。后来我们毕业十周年聚会,那个同学见了我很尴尬,一再表示歉意,我当时说你那天真的得罪了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在乎,但我真的被伤害了。

我看了很多比如什么人适合做律师之类的文章,我自己的感觉,没那么悬呼,什么人都能做,只要能通过司法考试。当然,具体做下来,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性格因素,学识因素。不过我个人觉得,最有效的捷径,还是关系。没有关系,你注定是非常辛苦的,律师的平均收入不算低,但注意,那是十多万律师的平均收入,具体到你身上,可能会是一个你无法忍耐的数字。有些人说要和法官搞关系,我觉得不搞关系也能做律师,也不见得就比搞关系辛苦,而且法官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让你发财,再好的关系都不会,除非你们是一家人。但有一种关系律师必须会搞,就是和当事人的关系,说到底律师的衣食父母是当事人,不是法官,但和当事人搞关系比和法官难百倍,说难听点,和法官搞关系再简单不过了,只要你不要自尊,你就一定能和法官搞到一起,这个不行另搞一个,总会有喜欢你的人。但和当事人处关系要复杂得多,怎么处我也说不出来,只能这样说,各人的情况不一样,性格不一样,处世态度不一样,所以别人成功的经验,用到你身上可能没用,不要盲目地学。不过有一点不会错,那就是诚实、用心,无论大事小情,用时间树立自己的信用,耐得住寂寞,会有所得的。至于有些世俗的律师说的要会喝酒等等,还是那句话,看各人的具体情况,我也遇见过滴酒不沾的成功律师。

最后总结一下,我觉得律师是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但现在中国的律师缺了些精神追求,太世故,太功利,我想律师和法官一样,真的需要一些理想主义,要有勇气抛弃一些短期利益,律师的未来,还是要靠律师自己去创造,每个律师都应当负起责任,我真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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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汇总


岁月流逝,流出一缕清泉,流出一阵芳香,我们在某些事情中会有很多的收获,大部份人会以此为契机写一份总结提升自我。总结的精髓在于客观的查错改错。写好的总结范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汇总,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1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2

艰难的20xx年终于熬过去了,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感觉自己比起前两年刚执业时更加的小心、细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感觉就像开车一样,前两年时天不怕、地不怕,开车时间越长越胆小。经常是每时每刻都沉浸在对老案件的琢磨,对新案件的思考当中,时常在睡梦中因为对眼下一个案件的思考突然在三四点钟醒来不能再入睡;期间有为突然找到案件的死穴而兴高采烈,也有为找不到抽丝剥茧的那根主要线头而懊恼,这一年中,真的让我偿遍了案件带来的酸甜苦辣。为了更好地做好下一年的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律师工作做一总结,我认为只有更好地总结过去,才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指导20xx年的律师工作,因为我始终认为总结永远比学习更重要。

取得的成绩:全年共办理案件5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民事案件44件(10人采光权案作为1个案件,4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作为1个案件),其中包括与其他律师合办的4件。

在办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几件:

案例一:李xx行政撤销纠纷案。

李xx之子杨x平是x公司的保安,在值班期间晕倒在岗亭,被同事发现后送到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在医生的建议下放弃了治疗。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当事人亲属放弃治疗就不予工伤认定。这是我接的第一个工伤认定案件,开庭前我搜集了大量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本案在开庭过程中,我基本上做到了脱稿,最后休庭时审判长和对方两位被告的律师在法庭上当着的全体参加庭审人员的面说“庞律师,这个案子你准备的也太充分了吧!”,我立即纠正说“我每个案件都充分准备,唯恐对不起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唯恐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实话,能得到法官和同行的认可,当时自己真的很有成就感,着实让我心里激动了几天。

案例二:樊xx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樊xx在果洛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受害人是当地的藏族同胞,语言不通,导致樊xx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连夜从交警队逃回西宁,委托我去办理此案。到了果洛交警队才知道,樊xx是在没有抽血的情况下逃跑的,而受害者家属20几个人一听肇事司机的律师上来了,就把交警队门口围住,不让我外出,非得让我掏各种赔偿费15万元,我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他们根本就不听,连中午饭和晚饭也都是交警队长开警车赔着我去饭店吃的。更让我难忘的是正在吃午饭时,女儿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当即回答:“今年爸爸的生日能快乐吗?已经让被害人家属围困四个多小时了,姑娘听后哈哈大笑,交警队长和两个警察也笑了起来,可以这样说,今年的生日是我终生难忘的生日,因为是果洛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队长和果洛交警队的两名警察陪我过的生日。”最后,本案调解结案,我方只向对方赔偿了各项费用共计七万元,当事人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三:杜xx民间借贷纠纷案

杜xx作为债务人被起诉到法院,与我是战友关系,并且我当连长时当过我一段时间的通信员,九月里的一天,多年不联系的杜xx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刚才城西法院让我取原告的诉状,而我人在云南,得几个月后才能回西宁,你是律师,只能让你先去城西法院把原告的诉状取上了”,我告知他,我们所是先缴律师费才能取律所手续,只有得到当事人的委托后,法院才能给我原告诉状的。杜xx当即表示,你是我的老领导,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今天下午我就把律师费给你打过去,最迟明天中午之前,并要了我的银行卡号;出于战友情,我向律所主任说明了情况,并说明:“此人是你们山东老乡,绝对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主任破例让我在没有先缴律师费的情况下拿走了全套律所手续直接代理了此案。然而,一直到本案开完庭,杜xx也没有把律师费缴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此案对我感触很深:我感觉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当年在部队最信任的通信员就这样把我给骗了,当年我曾在全连大会上说过这样的话:“我和指导员不在时,杜xx所做的决定就是连里的决定,全连人员必须遵守。”而现在,当年的通信员对我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一点,我与当年红军长征时的张国涛一样,连自己的通信员都跟自己不是一条心,此事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二、办理刑事案件9件。

在办理的9件刑事案件中,可以说我把每个案件都进行了精心准备,把每一次出庭辩护都作为自己的一次演讲机会,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案件,因为我万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演讲机会,所以,给当事人家属、公诉人、法官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办案过程中,跟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成了朋友。经典案例有:

案例一:苏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需要说明一点,此案的一审、二审都是我代理的。苏xx是河南到西宁打工的一名单身女孩,在西宁x单位工作14个月时,因为单位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为财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到法院,此案我做了无罪辩护,尽管法院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苏xx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家属对我在法庭上的辩护非常满意,所以,在二审时继续委托我作为本案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案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在一审过程中,从接案到一审判决下来,我会见了当事人13次,创下了个人执业以来单个案件会见次数最多的纪录。

案例二:黄xx猥亵儿童案。

本案中,黄xx猥亵的是8岁儿童,由于受害人是黄xx老乡家的小孩,所以,取得了受害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谅解书》,最主要的是按照《出庭通知书》规定本案与我对话的是西宁市的金牌检察官,所以对于此案我比其他案件付出了更多精力,做了大量工作。然而,法院开庭时由于金牌检察官是单位领导,临时更换了检察官,这样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就相当的应对自如,通过我的辩护,黄xx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对这个结果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

随着执业时间的推移,我每年只办理一至二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像办理收费案件一样,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都认真阅卷、仔细研究、精心准备,可能因为自己家庭出身的原因吧,我十分同情每一位受援人。

今年我代理的尚xx盗窃案,根据本人的工作作风,接受委托当天下午我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通过了解发现,案发时尚xx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金额2000多元,针对此情况,我回到所里后,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七天后,尚xx的取保候审就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当时尚xx的父母非常高兴,带着孩子和锦旗来到我们律所表示感谢。此案到了检察院后,我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主要理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尚xx涉嫌的盗窃罪不属于8类犯罪内容,最终检察院采信了我的意见,对尚xx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对此结果当事人及其亲属非常满意。

四、行政管理方面。

作为律所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今年所里的行政工作方面做的不是很出色,主要原因是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办理案件上了,这就决定了放在行政工作的时间就减少了许多,导致行政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创新意识;行政工作十分被动,具体表现在司法局、律师协会通知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别的所已经全部完成后,在多次催促下,我才在夜晚或者周末加班去完成。我认为造成这种工作被动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想当初刚到所里实习时,对于每月600元的行政工资我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自豪!---那可是所里唯一一个拿工资的执业律师。现在所里发的每月600元,对于我来说真的不多。还是那句话,既然所里那么信任我,把行政工作交给我,而自己已经接下了这项工作,就应该对得起律所领导对我的信任,在所里没有招聘到合适的行政人员之前尽力把行政工作做好。

五、锦旗方面

今年共获锦旗3面,其中,民事锦旗2面,刑事锦旗1面。20xx年比上一年多办了xx件收费案件,而锦旗却比20xx年少了一面,说明自己在对案件研究方面相对上一年有所松懈,自己的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有所下降。

存在的不足

在代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每次接案时我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案件情况,尽可能的少收律师费,但是今年有两个案件真的让我伤透了心,正是这两个案子让我对当事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新的转变,这两个案子将让我铭记终生。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当事人就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蛇,不值得同情。

今后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提醒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一定要注意向书本学习,向对庭律师、公诉人、法官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总结,才能在业务上提高的更快。坚持每周打乒乓球,锻练好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把身体练好了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争取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在接到判决书时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留任何遗憾,对得起自己的良必,因为对每件案件在当时的能力条件下我都已经尽心尽力、尽自己最大努力了,争取做到“陇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做一名出色的法律服务人员,简称“服务员”。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3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3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3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红星社区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5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二、清理规范措施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7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 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9

二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_

一、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二、办公环境及条件得到改善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_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三、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10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三、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11

一、打造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制定了专线咨询电话,24小时开机,有力推进了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通过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农民解答法律80多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8起,请求劳动报酬10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1起,婚姻家庭50起,其他16起。

二、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对各法律援助联系点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系点的管理和指导,对各村的法律援助联系人进行培训,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

20xx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上级精神,将涉农、涉残、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

下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继续抓好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村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XXX工作站

20xx年7月1日

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篇12

一、基本情况

本人高日罕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务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法律服务执业中,严格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没有从事有偿代理,没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没有违规代理或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情况,不存在自收案,和自收费及与有关部门勾结损害当事入合格权益的行为,在执业中,没有当事人和群众举报。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理论素质。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深知应当做到政治坚强、业务精通。这一年以来,以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业务水平,一方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増强政治的敏锐性,进一步促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把业务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本职工作的立足点,特别是我们做调解工作,只有坚持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实际需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另外,积极参加局机关和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

(二)定期排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苗头,调处在萌芽。我坚持每周到辖区内走访,了解情况并作记录。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早跟踪,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报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年,成功调解人民调解案件件,认真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满意。服从司法所安排,协助司法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根据旗司法局要求定期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例如:结合各嘎查“固定党日活动”、祭敖包活动、“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另外,定期下发普法资料到辖区内各嘎查,积极督促嘎查采取专栏、派发资料等形式定期开展法治传活动。为建设法治社会、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业务理论学习缺乏不能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影响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机关在部分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的整改方案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切实为弱势群体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二是在执业中,严格执行司法部,省厅、市、旗司法局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要求自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终总结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年来的法律服务中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先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移民迁建。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代理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够;法律执业技能依然较差;法律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领域较窄;法律服务整体效益较差等。在以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力改不足,使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执业律师工作总结


时间过的真快,又到了一年的年终岁尾了,岁末新年的钟声不可阻挡的即将敲响,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感慨颇多,从中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的百般艰辛。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值得一提的当属通过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上所学到和理解的东西。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的活动,我更加坚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法治理念,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肩负的执业使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律师应该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方向。应该依法履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充分的认识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以用律师的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当代执业律师应该努力做“法律之师”,努力成为“道德之师”。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依然热衷于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积极的参加区局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对我承办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尽心尽力、一丝不苟。比如在处理一起行政案件时,被援助者在理解法律规定上有偏差,我就耐心的为其解释该法律的真正涵义,让其完全了解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他应该承担的义务,让他真正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使其理解了行政机关对他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终使这起行政案件以原告撤诉而结束,从而化解了百姓对行政机关的误解和矛盾。

在过去的一年里,业务上,我依然保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这一执业习惯。时刻关注着司法动态、立法信息和法制活动,对每一部新颁布的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都能在第一时间自觉予以学习,并充分了解相关的信息,力求全面掌握该法律法规的实质精神,以便正确应用。

对待自己承办的每一件案件,我依然保持着精益求精、力求完美的工作作风,坚持以律师执业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积极追求客户的合法利益最大化这一执业理念。正是这样的工作作风使我在过去的一年里,承办的案件客户满意率达到了百分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也是有些许遗憾的。时间上抓得不够紧,致使我浪费了不少时光,现在想起来真的有种歉悔和遗憾,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不在荒度时光力求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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