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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总结问题及改进措施

发布时间: 2019.08.20

《劳动法》颁布10周年:成就、问题及措施。

在平日里的学习与工作中,我们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写总结报告。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为客观的发现自我。每写一次总结,就让我们多一份思考的机会: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绝不可以被打垮,就像工作一样,应当全力以赴。那么撰写总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劳动法》颁布10周年:成就、问题及措施”,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1994年7月5日,《劳动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10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人大加强执法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部门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工会组织积极维权,使《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一、《劳动法》颁布10年来取得的成就
《劳动法》颁布以来,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劳动保障部针对劳动力市场管理、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劳动保障监察等事项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各地也相继制定颁布了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初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基本法律,由有关法规、规章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10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部门狠抓《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围绕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大目标任务,建立了10项基本劳动保障制度。
(一)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一是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根据《劳动法》关于促进就业的规定,10年来,逐步探索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将促进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将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扩大就业;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灵活就业形式,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完善和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和部分有条件的小城市,市、区两级普遍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了基层就业服务组织网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每年为近2000万人次提供就业服务,成功介绍1000万人次实现就业。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政策,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初步实现有序流动。目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达9800万,还有1.3亿农民在乡镇企业从事二、三产业,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
二是建立了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确定了职业分类,开发了职业标准,积极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经过10年努力,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城镇新生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岗职工为培训对象,以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为主要培训类型,涵盖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的全方位、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启动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两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1998年以来,共有280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再就业培训,培训后有1730多万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1.7%。至2003年末,全国累计共有4500万人(次)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当年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393万人次,提高了劳动者素质,增强了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以上制度的建立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从1993年底至2003年底,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增加近1亿人,其中2003年比上年增加859万人。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制度。经过10年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普遍实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均在95%以上,就业机制实现了由国家安置就业向市场配置就业的根本转变,劳动关系实

现了由行政管理向依法调整的根本转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协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用人机制和观念已经形成。集体合同制度日益完善并不断得到推广,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和保护措施、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合同的内容等有关规定不断改进,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自主协调劳动关系方面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全国有60多万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8000多万人;其中有29万多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初步形成,劳动保障部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建立了国家一级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各地区也建立各级三方协调机构5000多个,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法》确立了“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10年来,企业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共处理了数百万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7万件,涉及当事人366万人。据统计,10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直接处理终结约80%的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到各级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为20%左右。实践证明,劳动争议仲裁对维护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是建立了劳动标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不断完善,工资支付的项目、水平、形式、对象、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工资支付行为均有了明确规范。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政府颁布了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保障低工资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每周工作时间由48小时减少到40小时,对加班加点的限制及补偿、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有了法律依据。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规定了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明确了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使用登记的义务。劳动标准制度设定了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最低劳动标准,发挥了政府对市场的必要调节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保障权益。
四是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根据《劳动法》赋予的职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初步形成了省地县三级监察执法组织网络,一些地区和城市还将监察机构延伸到了街道、乡镇。确立了日常巡视监察、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等监察执法方式,制定了基本执法规范及统计报告、目标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职能统一、制度统一、程序统一”的工作体制。10年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700万户用人单位及其他主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50万件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仅2003年就督促8.8万户用人单位为1148.9万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申报和登记手续;督促14.9万户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了37.2亿元社会保险费;责令用人单位为89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与建设部门、法院等联合行动,帮助建筑领域农民工追回2003年和历年拖欠的工资258.39亿元,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以上各项制度的建立,在过去10年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急剧变化中,预防和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
(三)建立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推动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一是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劳动法》颁布之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管理体制不统一,制度不统一,统筹层次低,覆盖范围小,1994年底,全国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数为10573万人,基本上限于国有企业及部分集体企业。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尚未确立,养老保险费征缴、基金管理、待遇支付标准不一致,基金难以统一调剂使用。《劳动法》颁布后的10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将覆盖范围扩大至城镇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统一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推动省级统筹,实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至2004年5月底,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5703万人,比1994年增加5130万人。
二是建立完善了失业保险制度。《劳动法》颁布10年来,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申报缴纳、保险金申领发放等工作规程得到规范。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基金筹措能力增强。1993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7924万人,全年共筹集失业保险金16.3亿元,支付失业救济金等9.3亿元。到

2003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0373万人,全年基金收入249亿元,支出200亿元,全年共为741.6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不同时间的失业保险待遇。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过程中,失业保险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主要方式。自1998年全国普遍建立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至2003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向中心调剂资金206.4亿元,对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劳动法》颁布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制度模式不明确,试点地区很少,1993年底,全国只有221个市县的260万职工参加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134个市县的280万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费用统筹。199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这一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至2003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10902万人。全年基金收入890亿元,支出654亿元,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是基本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劳动法》颁布之前,工伤保险制度尚处于改革试点初期,全国只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0个市县、1100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改革。《劳动法》明确规定要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原劳动部于1996年制定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2003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4575万人,全年共有33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大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力度,2003年4月,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规定我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完善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各项制度,加大了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的法律责任,从而加快了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步伐,更好地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2004年第一季度,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加136万人,接近2003年全年增加的参保人数。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为在全国范围逐步建成完整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在退休、失业、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社会“安全网”和经济“减震器”的作用。

二、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仍处于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过程中,各种过去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随着改革深化出现的新问题交织在一起,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法》的贯彻实施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一些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法不依现象比较严重。
目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部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超时加班加点,不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危及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部分非公有制、中小型用人单位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解除劳动合同,侵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三是部分改制改组和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一些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欠缴社会保险费,使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改组改制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征求职工的意见。面对大量的违法行为,如何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建立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机制,保证《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切实贯彻实施,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劳动法》的一些规定不能适应深刻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亟待修改完善。
《劳动法》制定颁布时,我国刚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积极的就业政策尚在探索之中,劳动关系调整方式正由行政管理向依法调整转变。在这种背景下,《劳动法》对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的规定比较原则、简略,对劳动关系的规范比较单一,对法律责任设定较轻。10年后的今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中国成

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深地参与到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正在进行;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提上日程,农民进城就业规模越来越大。由此影响到经济成份、就业方式、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劳动关系远比10年前复杂,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任务远比10年前艰巨。因此,《劳动法》中的一些现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无法调整或难以有效调整的尴尬局面,迫切要求尽快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规范社会保险制度和就业促进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给《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带来很大困难。
《劳动法》不仅是规范有关主体行为的法,而且是促进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贯彻实施《劳动法》不仅需要有关主体遵守《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规范,而且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真正实现充分就业,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尤其是当前,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由于社会保障属于收入再分配范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涉及到企业与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企业、职工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利益调整,因此难免会遇到一些阻力,阻碍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同时,历史上缺乏资金积累以及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冲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等问题,也影响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措施
(一)制定配套法律法规与修改《劳动法》兼顾,做好《劳动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一是做好与《劳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促进就业法》也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调研计划。劳动保障部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争取早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对《劳动法》有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就业促进的规定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抓紧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条例》、《企业工资条例》的起草工作,争取尽快报国务院审议颁布实施。
二是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不完善,势必影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影响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因此,在做好与《劳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定工作的同时,我们将积极做好修改《劳动法》的调研论证工作,并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社会形势的需要,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
(二)一手抓促进就业,一手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贯彻落实《劳动法》精神。
一是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继续坚持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集中力量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操作难点,落实再就业政策,并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相互促进;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大学生就业工作;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环境,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搞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使依法应当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全部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事业;推广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等,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三)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与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系并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在各类企业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民工中普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进一步加强在企业一级开展集体协商的实践,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在县级以上城市建立由政府劳动保障部门、

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本地区企业依法自主协调劳动关系。
二是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处理体系。尽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在劳动争议多发地区,要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在乡镇、社区,并且做好基层调解和仲裁处理的衔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的效能建设,特别是在案件任务重的地区,要下大力气推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面提高劳动仲裁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建立仲裁监督、加强仲裁员管理等制度,使劳动争议仲裁在维护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改进执法方式并举,进一步加大《劳动法》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担负着监察2700万户用人单位的任务,却仅有1.9万名专职监察员,有22.2%的地市和42.2%的区县没有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的区县只有1-2名监察员,影响到执法工作力度。下一步要在省市县普遍建立监察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向街道、乡镇和社区延伸。积极争取有关方面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投入,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处理违法案件特别是突发群体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是改进监察执法方式。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集中力量在一定时期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完善举报专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鼓励企业诚信守法,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将发生违法行为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
三是建立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继续做好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中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工作。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
(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举办法制展览、座谈会、法制讲座、专家、理论研讨,建立法制宣传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电话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劳动法》,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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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工业改革开放30周年成就回顾


1978年至2009年,是我县工业经济发生历史性巨变的30年。

1978年以前,由于受交通、能源等历史条件的制约,我县经济主要以农业经济为主,属于工业经济成分的仅有一些手工作坊和小型的机械修造厂。在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指引下,经过30年的开拓进取和艰苦奋斗,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起步、发展、调整、提高等阶段,工业企业的规模从小到大,数量由少到多,行业从零散到集中,经济结构发展到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及股份制应有尽有,工业经济基本形成了以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产业的工业生产体系格局。

30年的改革成就,改变了我县工业经济底子薄弱的尴尬境况,工业经济由此步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速轨道,成为全县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和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彩30年:三十载改革开放 **工业阔步向前

●1991年,我县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华源铝箔制品有限公司诞生。同年,我县第一家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作申尔佳制衣有限公司宣告成立。XX年,我县引进了全县第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东骏激光有限公司”。

●1994年至1998年,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相继实行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

●1997年底,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工业兴县”的奋斗目标,制定了“三区四带”经济发展战略。XX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县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XX年—2020年)》。XX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两区五镇一线一基地”经济发展战略,着力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饮料食品等支柱产业。2009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建设以休闲食品、轻工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的工业发展战略。

●1997年3月,我县确定建设鹤山商贸经济发展区。1999年10月,鹤山商贸区与县工业区合并,组建了**县工业商贸区。XX年10 月工业商贸区更名为“**县生态工业区”。XX年,生态工业区被市委、市政府定位为“**工业集中发展区”。XX年,县委、县政府又在寿安镇规划建起了“寿安镇工业集中发展点”。

讲述30年

人物档案:梁治明

1971年—1980年,国家建委第二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工作;

1981年—1982年,**县肥皂厂工作;

1982年—1983年,任**县工业局主管会计;

1983年—1997年,任**县经济委员会主办科员、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企业管理科科长;

1997年—XX年,任**县计划和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XX年—XX年,任**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XX年—XX年,任**县经济发展局副局级调研员;

XX年—XX年年,任**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副局级调研员;

2009年至今,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级调研员。

工业经济步入改革发展快车道

艰难起步

从梁治明的工作经历可以看出,他与**工业经济的改革发展有着不解之缘。

“**真正意义上的工业,是从改革开放后才开始起步的。”回忆起改革开放开始时那段岁月,梁治明陷入了沉思。那个时候,全县只有一些小型机械修造厂和手工作坊,工业底子非常薄弱。“底子薄,工作条件也很艰苦。县上主管工业的部门连一台小汽车都没有,我们都只能骑自行车到企业了解生产情况,为企业解决困难。”他告诉记者,当时为了尽快发展工业,每天,工业局机关只留下两位同志,一位守办公室,一位统计收集起来的数据,其他人员全都泡在企业上。“县上对工业发展也给予了全力支持,除了挤出大量的资金进行投入,开展其他活动也从不抽调工业战线上的人员。凭着这股闯劲,到90年代初,我们**很快发展了大量的企业,建成了4个国家级中型企业,并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工业体系。”

坚定改革

改革就要创新,创新就要除旧,除旧就会给人们带来思想上的震动。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全国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业经济也不例外地投身到这一改革浪潮之中,全县工业企业进入了调整时期。

“经济体制改革,给我们这代人带来的影响异常深刻。感情上,我们割舍不下过去取得的成绩;工作中,充满了对未来发展的担忧。”梁治明坦诚地说,即使这样,他们对党和国家加快改革步伐的决策也从来没有动摇过。

通过学习政策、解放思想,全县不遗余力地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业在改革浪潮中站稳了脚跟。不仅基本完成了经济体制改革,还逐步完成了产业调整和空间布局调整。“体制改革,打破了企业铁饭碗,让企业走上了规范、自主的发展道路。同时,民营企业的引入和培育,大大增强了工业发展动力。虽然出现了下岗工人,但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再加上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为新一轮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快发展

“现在,我们不仅有了自己的主导产业,还建起了工业集中发展区。东骏激光、万事康、嘉娜埔等一大批工业项目在工业园区相继建成投产,不仅丰富了我县的工业行业种类和产品类别,还进一步夯实了全县工业集中集约发展的基础,使其成为全县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投资亮点。” 谈到全县工业经济近年来的跨越式发展,梁治明充满了欣慰与期待。他说,随着建设以休闲食品、轻工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这一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让他们这一代人看到了**工业辉煌的未来,**的工业经济必然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快车

在庆祝《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周年活动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庆祝活动。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辛勤工作在一线的公安交警、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一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道路交通安全法》已颁布一周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人民政府把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到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践行“”重要思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实际行动抓实抓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中,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辖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有大幅度的下降。截止目前,我县辖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33起,死亡23人,伤156人,直接经济损失3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6%,死亡下降了28%,伤人下降了1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26%。成绩取得,是和我们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离不开的,也得益于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志们,一年来交通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今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一周年之际,我们再次隆重集会,目的就是对该法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作再动员、再宣传。因此,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同志们进一步紧密协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再接再厉,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为88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盈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最后,预祝庆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

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及时找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问题影响到组织风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欢迎大家阅读。

【1】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用精神上的钙总开关政治灵魂精神支柱等词语,形象贴切地阐述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他还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等。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围绕本次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的六个问题,我支部分类细化,制订了详细、全面的问题对照清单,并就本问题对照清单,广大党员在研讨会上积极发言,踊跃参与,不护短、不怕丑、敢揭露、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研讨会讨论情况,我支部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1、有的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感到共产主义太遥远,甚至认为是虚无缥缈的幻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才是硬道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2、有的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甚至把参加学习作为一种不必要的负担;3、有的没有根本从思想上入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

二、一些党员党的意识谈化的问题:1、有的看齐意识不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离中央、省委和工委的要求有差距,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2、有的对党史党章党规的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在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有差距,不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愿意亮党员身份,害怕群众监督。

三、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1、有的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没感情,不关心群众疾苦,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特别是在联系服务对象、困难党员、群众等方面有差距;2、有的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方法简单,化解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不多,欺瞒组织、糊弄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做到马上就办

四、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1、有的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消极懈怠,拈轻怕重,懒懒散散,慢慢吞吞,敷衍了事;2、有的能力素质不过硬,自我要求不严格;3、有的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碌碌无为,得过且过,不求上进;

五、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1、有的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得体,甚至口无遮拦,行为粗俗,让群众鄙夷;2、有的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安专迷有差距,精准细致不够;。

六、一些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1、有的挥霍、浪费集体财物;

针对本次研讨会所罗列出的问题,我支部结合实际确定了如下的整改措施:

一、坚定信念、加强学习: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一契机,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落实责任、强化意识:从严落实支部主体和监督责任,促使全体党员对照标准自觉改进自己,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努力争做新常态下4讲4有的合格党员,全面提升党员担当意识,形成党员干部积极争做建设的指导员、经济发展的引导员、政策法规的宣讲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信访维稳的调解员、服务群众的办事员。

三、狠抓作风、提升党性: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和研讨会所剖析出的问题,每个党员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将清单和要求于20xx年6月15日前交于办公室存档,支委会根据每个党员的整改情况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定期考评。

四、夯实工作、提升服务: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工程监督、精准扶贫、创卫工作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统筹布局、协调推进,全面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质量。

【2】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xx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x组通〔20xx〕x号)文件精神,在市卫计委党组的精心指导下,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院党委就此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对照中央《准则》《条例》和省委、市委《决定》,结合医院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认真剖析了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首先,我们认为医院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务实、清廉的集体,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求同存异、步调一致、廉洁自律,遵守党章党纪和廉洁从政规定,能够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经过深入查找反思和征求群众意见,我们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

(一)理想信念方面

一是忧患意识还不足。部分同志没有站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社会问题缺乏正确认识。二是政治敏锐性还不高。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比如,对网络上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只是当作热闹看一看,虽然看了以后也感觉很荒谬、很可笑、无稽之谈,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上去分析、去研究,没有充分认识到其背后隐藏的目的和严重危害性。三是大局意识还不强。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在贯彻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上,考虑本单位利益较多,考虑全局利益较少,致使出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现象。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对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理解不深不透,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比如:部分同志对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认识不清,把民主同集中分开来看,有时认为开会就是集中、征求意见就是民主,没有认识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性。二是发扬民主还不充分。对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方式简单、内容单调,存在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的情况;在倡导发扬民主方面力度还不够,个别同志在没有关系自身利益调整时,存在不闻不问,被动应对的情况,对一些基本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还不很清楚。三是参与讨论还不主动。个别同志全局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履行好民主参谋、协助决策的作用,在党委会议上,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大流,多数时候没意见。

(三)作风方面

一是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还认识不足。在八项规定出台后,班子成员时刻注意带好头,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20xx年,三公经费各类会议和活动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下降。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时还存在超范围、超人员和舌尖上的浪费现象,光盘行动落实的还不够好,对联系党支部和分管业务科室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督查少、指导少。二是联系服务群众不深入,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电话指示、文件指导,不深入了解情况,不主动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出点子,加之个别科室内部分工不明确,导致具体做事的同志方向不清、措施不明、疲于应付。对干部的关心和培养还不够,关心关爱少,交心谈心少,没有与下属真正打成一片。

(四)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班子成员之间存在合作共事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主导和协调定位不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还不够,过于强调分管,对于不分管事务不予支持的态度较为明显。二是部分班子成员推进工作时存在思想观念陈旧,还不太适应新常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平时工作中有瞻前顾后的思想,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产生了不愿担当和求稳怕乱的想法,出现精神懈怠、安于现状,奋斗精神有所减弱等现象。三是班子成员在处理医院疑难问题时对事务的认识不一致,缺乏有效沟通和交流,导致一些工作在决策时意见不统一,推进中积极性不高,执行效果不好的情况。

(五)组织生活方面

总的来讲,院班子成员都较好地落实了组织生活制度,除按时参加党委班子的中心组学习和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日活动、专题讨论外,班子成员还分别到所联系党支部讲党课20余场次,并指导支部党费收缴、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参与活动还不经常。部分领导干部常因业务工作繁忙,将组织生活作为例行公事,重形式上的参与,未能思想上融入,甚至片面认为只要参加好党委组织生活,基层组织生活即使不参加或者偶尔参加,也不会影响大局;有的班子成员在参加基层组织生活时打折扣、降标准,常常借故不参加,或中途有事退席,未能作好表率。二是落实制度还欠规范,表率作用还不明显。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把行政职务带进党内生活,习惯于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指示、提要求,忽视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支部如何开展活动和组织生活指导不够。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院党委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科室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委员一岗双责,总支、支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条块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组织建设、党员日常管理教育等,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党治党意识还有待增强,班子成员中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部分成员对业务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考责评责体系还有待完善,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较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还不明显。三是有时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对如何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还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有时存在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七)三项整改回头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完成方面

一是了解群众就医困难,解决具体问题还不够。今年医院虽然下大力气购置了新设备、引进了新技术新项目、优化了就诊流程,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个别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高的问题。二是干部选任还需进一步完善。今年虽出台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了干部选任管理程序,明确了中层干部的责、权、利,但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察,干部档案材料管理,普通干部培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庸懒散浮拖的现象还仍有存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梳理出党员干部职工有关庸懒散浮拖的问题26个,在具体工作中需持续抓好整改。

二、原因分析

深入剖析领导班子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源,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点:

(一)思想方面

一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由于业务工作任务繁重,经常超负荷运转,造成了对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学习上还存在差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全面,对党史国史的学习还不系统,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导致缺乏定力和静气。二是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有松懈思想,对纪律规矩缺少足够的敬畏之心。

(二)组织方面

有的同志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认为自己长期接受党的教育,人生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已经定形、不会出什么问题,在加强党性锻炼上有所松懈,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不能始终严格用党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同志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还不够积极主动,没有以普遍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缺少正常的组织生活锻炼。

(三)作风方面

一是院班子成员对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的还不够牢固,面对群众反映的诉求,缺乏换位思考,往往过多地强调客观原因和历史原因,缺乏为群众利益破解难题敢于担当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意识,没有把始终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二是紧密联系群众还不够。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不够深入,对群众需求的了解掌握不深、不透、不全,征求群众意见的方法过于简单,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宽泛。三是服务群众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医院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复杂局面和深层次矛盾,缺乏破解难题的主动作为和有效方法,攻坚克难的力度还不大,创新工作综合效益不够凸显。

(四)纪律方面

一是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和按党章办事的要求执行的还不够严格,缺乏持之以恒用党的纪律来要求和规范自己,严格自律还不够经常,导致思想上有松懈,执行纪律打折扣。二是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激情有所减弱,忽视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对领导班子建设、医院发展、个人素质提升的重要性。

三、努力方向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加强理论武装,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要增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力争在提升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在扩大知识视野上求突破、在推动工作发展上见实效,让革命理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强化党性锤炼。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忧党、忧国、忧民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得失观、服务观,担当起在党忧党责任;突出谈党性、谈作风、谈自律,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一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中央《准则》《条例》和省委、市委《决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作为的精神,遵章守纪,做执行纪律的模范。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引领医院继续保持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以他律促进自律,确保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勤政廉政的领导班子形象。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

一是要勤于学习思考,升华思想境界。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二是要善于实践锻炼,能够见贤思齐。自觉投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去,向革命先辈、先进模范、身边的优秀典型学习,学习他们对名利的态度、对群众的感情以及为人处世的方法,学习在抗灾救难前线的党员、干部、群众所表现出的敢于担当危险的大无畏精神,在实践中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加强自身的道德锤炼。三是要坚持身先力行,注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对党绝对忠诚、光明磊落、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四)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政绩和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职工群众的直接联系,深入科室接地气,走进一线搞调研,换位思考解民忧,主动拜群众为师,与群众交友,向群众问计,自觉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时刻把维护好实现好职工、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把职工、患者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成败的标准。虚心听取职工、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无私无畏、苦干实干,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两个跨越的实践中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3】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实践,同时也是推动广大党员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部署,要有针对性的将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无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就我社区党员以及党建工作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措施:

1、平时的学习讨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明确党员学习要求,要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党员学习教育,会前做准备,会后做报告,不搞形式主义,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会后要自我学习写汇报材料,以确保党员每次学习后的高效率,并且就此次会议组织安排党员党内活动,确保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真正提高认识,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努力的方向。

2、不搞形式主义,民主生活会做到真实有效。支部班子及成员对照职责要进行真实有效的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强制性的征求意见,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鼓励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和作风问题进行评议。挣脱党内群众不敢说,不敢言等问题的存在。

3、确保党内制度真实有效,教育引导党员无论身处任何情况都要铭记自己的身份,积极为党工作。每个社区的党内制度只存放在文件盒里,没有落实到位,实施到人,我社区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促进党员模范作用,为居民办实事,做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党员的带头作用。

4、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活动工作的延续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抽出空闲时间为所服务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而非简单地嘘寒问暖,让困难群众的生活真正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引导困难群众走出生活的困境,努力积极的生活,使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活动更加声声有色,更加贴近居民生活。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际就是不搞形式,搞实际;不喊口号,埋头干;不做敷衍,用心做;不嫌麻烦,为群众。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根据我社区的实际情况作出党员学习安排,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


"周年庆工作总结及不足"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