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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零上访)

发布时间: 2019.08.20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总会经历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对我们自己的帮助很大,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零上访),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一、创新调解机制

2007年,河口乡针对传统的乡、村、组三级民调队伍不断弱化,矛盾都朝乡党委、政府这里集中,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这种情况,构建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从乡到村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初步形成了切合乡情、民情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从而夯实了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丰富了平安创建的内容。这种“超前预防,超前化解”的大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整合调处力量

即在调处力量上,实行整体联动,“重在整合,贵在联动”。这是河口乡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一个关键举措,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了“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政法委书记任调处中心主任,综治、司法、公安、信访、农技、林业、水利、计生、国土等十几个部门都为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06年是河口乡经历了连续干旱100余天的大旱之年,水事纠纷频繁发生,直到2007年雨季来临。这期间,特别表现在今年第一季度,群众间相互争水饮用、相互争水灌溉已发展到相互间的破坏引水设施,人为污染水资源等行为发生。在大土和关门山两村民组,村民为争两组界上的一处水资源,不惜采取堵、砍、污染等方式不间断破坏着对方的引水设施。乡调处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水站、国土所等成员单位组成调解组,并复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水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前去调解,在调处过程中,参与调解的人员先对两村民组的群众进行了一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后,再进行说服教育,最后此事得到了非常圆满的化解。

三、拓展调处范围

即在调处范围上,实行延伸拓展,在积极调处民间纠纷的同时,将在体制转轨、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不同主体、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以及其他争议也都纳入调处范围,同时将“法院管不着、村委管不了、部门管不好、治安处罚根治不了”的边缘性矛盾纠纷也一概纳入调处范围,真正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哪里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今年6月22日,乡调处中心接报:梅江中学一年龄已满十八周岁(后经查证属实)的隆姓女生,由于父母智力残疾,家庭贫困而辍学跑到临村一村民邹某家居住,后在该生所属学校、村委会及亲友劝说下也只返回学校上了一天的课便重新跑到了邹家,隆家亲友在几次劝说无效后怪罪于邹家,同时也归咎于有人唆使,此事在当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社会稳定。调处中心在接报告后,立即组织乡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成员单位和隆家、邹家所在村委会,该生所在学校有关人员及双方家长和亲友进行座谈调解,使此事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同时也落实了对隆家的相关帮扶措施。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消除了影响,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改进调处方式方法

首先是在调处方法上,实行“五理”机制,即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调处中心统一受理矛盾纠纷后,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分流至有关职能部门或村调处中心依法处理,有关职能部门或村调处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处终结,并向乡调处中心反馈结果,确因具体情况无法调解或调解无效,可按规定程序回流至乡调处中心,由乡调处中心直接调处或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依法解决,真正做到进一家门,理一家事,解千家愁,求万家乐。

其次是在调处方式上,实行多式调解,一是现场调解,对多发性民间纠纷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入户调解,及时制止事态蔓延扩大,增强调处的及时性。二是庭式调解,将双方当事人集中到乡调处中心,由调处中心主持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和意见,以规范的程序和庄重的氛围,体现调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矛盾纠纷和其他社会不安定因素,靠前调解,化解在先,减少矛盾纠纷的转化和发生。据统计,今年全乡乡、村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矛盾纠纷50余起(次),调处率100%,成功率96%,其中90%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了化解,10%的矛盾在乡调处中心解决,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矛盾纠纷不上交”,从根本上保证了“零上访”局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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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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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了以纪检政法书记为组长,乡司法所全体成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工作,一是对全乡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责任,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能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尽责,为专项攻坚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措施到位。

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开展中,陈栅子乡一是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职能作用,坚持从抓预防入手,采取“四前”措施,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争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在排查阶段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难易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调处阶段,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层层抓调处的工作格局,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避免因排查调处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发生,酿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和越级上访,乡纪检政法书记和司法所所长深入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督促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显著。

乡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全乡10个村都进行拉网式排查调处,把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始发之初,切实维护了我乡农村的社会稳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5件,调处225件,调处成功 224件,调处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问题。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对农村偏远村组发生的突发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难以做到及时控制化解。

2、人民调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调解工作量和调解工作难度增大,有时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乡司法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重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建立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掌握人民调解相关知识。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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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了以纪检政法书记为组长,乡司法所全体成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工作,一是对全乡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责任,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能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尽责,为专项攻坚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措施到位。

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开展中,陈栅子乡一是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职能作用,坚持从抓预防入手,采取“四前”措施,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争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在排查阶段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难易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调处阶段,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层层抓调处的工作格局,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避免因排查调处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发生,酿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和越级上访,乡纪检政法书记和司法所所长深入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督促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显著。

乡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全乡10个村都进行拉网式排查调处,把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始发之初,切实维护了我乡农村的社会稳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5件,调处225件,调处成功 224件,调处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问题。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对农村偏远村组发生的突发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难以做到及时控制化解。

2、人民调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调解工作量和调解工作难度增大,有时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乡司法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重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建立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掌握人民调解相关知识。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总结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结

马岭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全面清查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马岭镇以创建“平安马岭”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坚持边调查边梳理、边摸排边调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全面清查阶段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各包村领导为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要求各村工作组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进村入户,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将调处有难度的重大复杂纠纷及时按程序上报镇信访办和司法所,确保此次行动取得一定失效。

二、主要做法

1、全面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截至11月份来,我镇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村各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症结,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

难点矛盾纠纷。各村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纠纷、劳资纠纷和经济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五簿两册”,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根据实际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村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镇定期召开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

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4、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分发有关法律常识材料到全镇各村,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三、目前取得实效及今后工作打算

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摸排及调处,我镇辖区内共排查矛盾纠纷15件,现已调处成功13件,剩余2件正在积极调处中,排查重点人员6人,其中5人长期上访(4人为越战退伍人员),另有一名精神障碍患者,目前各相关村已做好稳控工作。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马岭。

篇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代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于4月份至6月份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动员摸查、核实分析、集中整治、自查总结等方式,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查缺补漏、总结得失,学校经回顾、自查反思,特将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确保本次活动效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结合县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对具体工作的落实实行分年级块状包抓,具体由年级包抓领导分项负责落实、督查。学校建立相应考评机制,对包抓领导及教师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具体考评,并纳入学期末绩效考核。有力加强了活动领导,夯实了活动职责,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动员部署,摸底排查

学校第一时间召开行政会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研究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分工、细化责任,及时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了富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矛盾纠纷化解活动方案。同时,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对学校影响较大的突出信访问题、重点矛盾纠纷、群体性苗头、

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对突出问题逐件进行了造册登记,建立台帐,明确了办结时间。

三、逐项核实,分析研判

为切实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学校在深入摸查、公开信访的基础上,组织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对排查记载的新、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弄清了新问题的产生根源,研究出了解决办法,商定了解决时限,制定出了妥善解决老问题的工作方案,为矛盾纠纷及问题的逐项化解提供了有力准备。

四、化解矛盾,集中整治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学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隐患、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为目标,围绕尚未解决的老问题、排查出的新问题,结合既定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实际,切实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对学校教师提出的合理信访要求,工作小组严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了存在矛盾;对教师坚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组尽最大努力进行维稳,将矛盾纠纷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有效地确保了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五、深入自查,反思总结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学校顺利完成了本次活动的各项指标任务,有效化解了存在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了存在的新、老问题。学校在扎实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于6月21日至6月30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活动自查,回顾总结了活动的开展情况,查找出了工作疏漏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总结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经验。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学校将结合本次活动的经验、得失,进一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引导教师正确信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切实促进我校和谐与稳定,努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而不懈奋斗。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三)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化解突出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绝大部分都及时予以解决。一是认真落实复员干部和退伍军人相关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军队复员干部有17人申请领取了《再就业优惠政》,有17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17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军队复员干部思想稳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着力解决好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每一起反映城乡低保的事件,都认真调查、核实,给出答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我们于四月份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调研。调研组深入低保户家庭,听取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与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痤谈,共同探究工作难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对于我市肃州区

两名群众给民政部写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问题,我们接到通报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妥善处理。总之,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起了双向服务、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对逐级摸清的矛盾纠纷统一建立台帐,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进行的原则,对台帐记载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化解“销号”制度,使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对上访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

三、逐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的基础上,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民政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要求,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切实杜绝越级上访。二要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内部矛盾的工作,仅局限于直接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是不够的,今后要在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制度。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措施,彻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重复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度。对省厅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向县(市、区)民政局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久拖不办或不按时限办结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限期整改。篇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1年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总结

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展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王xxx亲自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调处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务建设、水利建设、公路建设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乡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乡综治办、司法办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乡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少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预防矛盾的发生

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了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调解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

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为依法开展排查调处月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乡在大会上对乡、村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总之,通过深入开展排查调处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三阳和促进xx乡经济崛起做出贡献。

xx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2日篇三:2012年上半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永安社区2012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总结 2012年上半年,永安社区在东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永安平安年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12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二、规范运作,做到“四个及时”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三、强化服务,加大调解力度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我们力争做到不让矛盾激化,我们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做到如下几点:(1)、对发生纠纷的事实加以认真调查,听取周围群众的看法与意见,(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12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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