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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药监局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20

时间过得真快呀,一晃眼就过去了半年。为了让下半年工作时有条不紊,我们应该对自己这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而进行工作总结,有利于指导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书写半年度的工作总结怎么样才能出彩呢?也许下面的“2015年药监局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正合你意!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1x201x年以来,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总体思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紧紧围绕市上确定的信访工作重点,服务大局,加强源头访的治理,强化排查和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系统信访工作始终保持良好态势。

一、信访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局接到群众信访件多起,已全部受理并回复。从群众满意率来看,信访回复满意率较高。从信访件数量来看,每年信访件总数较上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从信访内容来看,群众来信来电主要反映了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餐饮食品安全,药品广告宣传等方面;二是食药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监察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办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出台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局机关对各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

(二)强化制度,狠抓落实。根据《信访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强化了政务公开、文明接待,对来访群众做到四个到位,即教育疏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引导群众正确上访,有效地规范了信访秩序;二是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动态,从源头上预防,突出苗头性问题的解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的有效预防;

三是强化了信访督查、矛盾排查、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反馈抽查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信访工作的扎实开展;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开通0832-12331举报热线、局长网络信箱,积极开展领导接待日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诉求,保持信访形势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积极派员参加信访工作培训和信访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努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处理信访工作。二是加强局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针对反映行政审批、监督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的信访件,由局信访办牵头,食品、人事、监察、稽查等科(室)配合,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摸清情况、查清事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答复信访人。

三是加强与市群众工作局的沟通联系,针对一些较复杂和困难问题时,及时求助市群众工作局,确保处理信访事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摸清当前面临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机制,巩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完善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综合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做到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以深入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敞开大门接待来访群众,着力加强源头预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创新信访机制,着力完善信访工作格局。抓好信访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平稳可控。

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x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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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信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一、上半年全区信访工作

总结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断加大了领导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区委、区政府5次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布置信访工作。并于5月14日,召开区委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与两镇九个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签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6月14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信访隐患排查调度会,就当前和今后的信访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和安排。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先后21次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做出了批示。区委、区政府其它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同样十分重视,按照工作分工,认真阅批群众来信,积极接待群众来访,主动参与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上半年,区委、区政府领导阅批群众来信13件,接待来访38批409人次。

(二)、积极充分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加大信访信息工作力度

上半年,区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30件次其中来信58件,来访1772人次,对省、市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报果案件及时报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区信访局坚持每周提醒制,给两镇九个街道预示提醒,要求及时报送近期信访工作动态。并坚持每日报送信息制度,使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上半年向省市信访局报送40条信息,重要信息书面报送。对可能发生的集体访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如5月25日凌

晨,舜耕镇钟郢村信息员电话报告区信访部门主要领导,反映钟郢村20余人每户集资大约300元,赴京集体上访。得此信息后,区信访部门迅速向区领导和市信访部门报告,并配合区分管领导及时赴京进行接访,及时做好劝返工作。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促进了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针对当前信访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区信访局拟定和完善了《关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开展信访法律咨询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争创信访三无镇、三无街道(单位)活动的通知》、《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来区到市去省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妥善处置的意见》(田办秘[20xx]20号)等制度和规定,使我区信访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进一步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区委、区政府领导积极参加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每日都有一位区级领导在区信访局来访接待室值班,接待当日来访群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区信访局将重大和疑难信访问题形成信访专报(共14期),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月坚持进行信访隐患排查,将摸排出的重大信访隐患进行通报。对于去省、到市、来区集体访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将各有关单位集体访情况按批数、人数进行排序。上半年围绕阶段的信访情况和问题以信访简报(共31期)、信访信息(共16期)为载体进行宣传,使区党政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能及时了解信访工作的信息和动态,从而形成了全区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认真分析形势,抓住薄弱环节,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一)我区信访工作大局是稳定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信访形势

继续做好文明信访接待室创建工作,切实疏通群众信访渠道,确保言路畅通、政令畅通;疏通各级领导解决信访问题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消除信访积案,确保不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二)、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素质、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尤其加强学习信访工作的法规制度,积极参加各类信访培训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了信访干部在交办、督促、查处、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提供信息、调查研究、参与决策、化解矛盾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努力加强观念创新,树立大信访观念、依法信访观念,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理出新思路、拿出新措施。

(三)、努力探索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新路子。

积极探索社区信访工作新经验,重点抓一至二个社区,想办法投入经费、投入人员、建立信访工作组织,社区通过民情承包责任制、民情日记、民情留言黑板、谈心角、市民抄告单等形式,构筑信访工作第一道防线。创办信访工作网站,在互联网上宣传信访工作。同时,开设领导电子信箱,进一步完善网上信访服务工作,把网上信访工作延伸到两镇九个街道。积极召开信访听证会,请各界代表包括信访人共同参与信访问题处理。

(四)、深入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活动。将《信访条例》、《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基层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加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深入持久地进行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使群众自觉地遵守信访秩序,不搞无政府主义,不采取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等过激行为。

xx区信访局

20xx年x月xx日

2015年环保局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05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xxxx,报告表2xxxx,登记表1xxxx,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xxxx,实际执行验收3xxxx,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xxxx,实际执行4xxxx,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5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从2003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xxxx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5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政府拨款13xxxx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

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xxxx。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xxxx。2005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xxxx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xxxx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2005年5月15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5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xxxx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xxxx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5月17日和5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5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5月25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5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5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针对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娱乐噪声扰民信访的实际,我局及早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并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饮食娱乐业的监督管理,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今年突出的污染问题是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从4月份热电二期试生产以来,反映粉尘污染的举报不断,所接到举报电话近百个,最多两天是10月17、18日,同一举报多达6xxxx次,市民为保护自己的环境利益,纷纷向政府、媒体,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成为今年全市人民最为关注的污染问题。就此问题,我局成立专案组,向热电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热电二期实行排污日报制,将设施运行情况,违法排污原因每日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11月9日市人大就此问题调研,热电厂领导明确表示,目前采取降温减尘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对两台机组实施大修,大修后烟尘排放将达到环保部门标准要求。12月初,该厂召开了乌海市热电厂二期工程静电除尘器改造方案评审会。会议邀请目前国内在除尘器领域享有盛誉的xxxx专家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热电厂现有电除尘器不能适应实际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排放标准,评审组认为:现有除尘器只做局布改造,不能满足排放要求。因此,评审组建议,对预除尘进行完善改造,对于二级除尘,由现在的电除尘改造为电-袋组合式除尘。为确保改造后的效果,改造工程要做到科学合理和充分考虑现有场地和设备以及脱硫时烟尘温度低(75度)、烟气含湿量大,脱硫设施出现故障时,烟气温度高(180度)等实际情况,确保改造后除尘器安全可靠的运行。热电厂的除尘改造工作在采暖期结束后,就将开始。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2005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xxxx,环保系统处理信访案件39xxxx(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其中市属7xxxx,乌达区7xxxx,海勃湾区9xxxx,海南区8xxxx,办结34xxxx,向市综合执法局转发4xxxx,处理率10xxxx,办结率9xxxx。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xxxx,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见面率100。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在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转变环境监理作风年活动和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加信访培训班,强化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四是把环境信访纳入两节、两会期间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此期间安排全体职工进行24小时值班,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全市互动、联动环保信息网络未建立,亟待解决;三是上访群众直接找领导增多。这些问题的出现已经开始影响着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从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在下一步,我局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把我们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再提高一个层次。二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信息调研和信访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领导,有市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5年科技局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衡阳市科学技术局的信访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力,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并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访工作是机关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是机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汲取群众智慧,改进机关作风的一个重要途径。本制度所称的来信是指信访人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所称的来访是指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第三条 局办公室是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部门,负责日常信访的接待、组织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局办公室转交给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处理的信访问题,承办科室和单位应当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第五条 在处理来信来访中,既要严守国家秘密,又要注意保守来信来访中的秘密,适度掌握好知情范围。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人民来信(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直接发送科技局,科技局办公室、市信访局及其他部门转送科技局)的拆封、登记、批分、督办、查办等具体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确定一名信访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的协调并指导做好处理工作。

第二章 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第七条 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受理群众反映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来信来访,对全市科技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及时向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交办、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

(二)从群众来信来访中,筛选出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来信来访中带普通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为领导决策服务。

第八条 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政策许可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一定给予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并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切实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问题。

第九条 凡属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受理,应在15日内转送局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分管领导签批处理,对不属于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事项办理的基本要求:

(一)对直接能答复的一般性咨询性信访事项,应按照时限要求直接办理。

(二)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需要办理的信访事项,转局内相关单位办理。对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重要信访事项,必须加附衡阳市科技局人民来信处理单。

(三)对能够直接判断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或转市政府其他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办理,同时告知来信人转信去向;对无法直接核定是否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事项,转请局机关相关科室或单位核定。

(四)信访事项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或重要信访件,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信访人对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六)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七)对已经按《信访条例》要求,经过复核终结的不再受理的来信,已回复的重复来信,无参考价值、内容不清的其他来信,一般按存信处理,不予办理。存信按地区、年份打包,定期销毁。

第十一条 收到来信后,信访工作经办人员应当将来信和信封装订在一起并对来信人姓名、地址、反映的主要内容、办理情况等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下列内容的信件应报局领导阅批:

(一)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重大问题;

(二)科技系统的重要情况和动态;

(三)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转的重要来信;

(四)国内外知名人士的重要来信;

(五)反映对重大问题顶、拖不办、明显违反政策的来信;

信件上报前,经办人员可对信件的内容做适当的了解核实。上报的信件经领导批示后,由指定经办人员按批示意见具体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无反馈结果,由经办人员负责催办。领导批示件要登记、复印保存。

第十三条 下列内容的信件由办公室直接转交有关局领导和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领导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一)检举、控告严重违法乱纪、扰乱秩序或者以权谋私的问题;

(二)可能发生,给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三)其他应当由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的重要情况、问题。

第十四条 经办人员对反馈的结果应认真审查,可以办结的,由局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后答复来信人;对处理明显不当或者不予办结的,应当商请有关科室或单位做进一步处理。对已办结的信件,经办人员应当将该信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整理保存。

第五章 来访办理程序

第十五条 接待人员要坚持文明接待,认真耐心地倾听来访人员的叙述,阅看来访人员携带的材料,认真负责地做好来访的安排协调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和具体业务工作,安排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接待来访群众,协助科室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第十六条 要做好集体来访的接待工作。本制度所称集体来访,是指同一单位、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众代表来访人数超过5人的。接待处理集体来访时,要注意加强与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如需要相关单位领导来我局处理问题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领导。

第六章 信访突发事件办理程序

第十七条 对来访人中的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待人员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劝阻、批评、教育,请局办公室组织物业保安给予警告、训诫、制止,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不按规定到指定场所上访,干扰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的;

(二)同一单位、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人数超过5人的;

(三)反映的问题已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作了处理,仍提出无理要求,经耐心说服教育无效,长期在办公场所纠缠取闹的;

(四)反映的问题按有关政策、法规不应解决,但仍坚持无理要求,纠缠取闹,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第七章 其他信访事项办理程序

第十八条 对通过公众问答接收的一般性咨询事项,由局网络中心直接办理;其他信访事项,由局办公室配合厅网络中心从网上直接办理;不能办理的,根据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职能分工,转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在收到转办信件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办理或电话直接答复。

第十九条 对涉及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举报来信、来访,转局纪检监察室办理。

第二十条 对确属反动来信,呈有关领导阅后,转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局办公室每个年度要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适当方式在局内通报。对来信来访中反映出的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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