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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1

法院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与工作中,在一些情况下会需要我们写总结报告。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以往的情况。我们写下的总结,在另一方面提醒着我们:人的力量是无求无尽的,相信自己就一定能做到。那么我们在写总结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什么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法院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台江区人院四五普法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各项任务的关键性一年,五年来,我院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干警对开展“四五 ”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进行部署。紧紧围绕“两提高、两转变”的普法目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有效推进了“四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规划,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四五”普法工作,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普法工作。同时,根据普法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台江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和措施要求,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从而为建设“平安台江”、“诚信台江”和打造福州金外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审判职能,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忠实地履行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审(执)结率为?%。标的达?

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我院共审结刑事案件?件,判处各类罪犯?人,审结率为100%。从维护司法权威、建设“平安台江”的战略高度,把“严打”精神贯穿于刑事审判工作始终。结合我区商贸区的特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经营、走私等犯罪活动,审理此类案件?件?人。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妨碍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件?人。以实际行动及时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适时开展严打专项公开宣判活动,先后召开8场公判大会,对38件56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宣判。旁听群众达两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震慑犯罪、鼓舞士气的作用。

2、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
五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47件,审结2085件,诉讼标的总额达14067万元,其中调解民事案件1063件,占民事案件审结数的51%。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我院从大局出发,重点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借款合同、房屋拆迁、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特别是结合我区旧屋区改造,院、庭两级领导多次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协调会议,在法律框架内为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出谋献策,使拆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到拆迁工地进行法制宣传,现场对拆迁户提出的各种疑问进行耐心详细的解答,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将大量案件消化处理在对簿公堂之前,有效地防止了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五年来,房地产审判庭受理旧屋区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件,在审理中用足用好法律教育、疏导、调解等措施,力求审判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调解结案的141件,经统计, 70%的拆迁案件在起诉后一个月内审结,95%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92%的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如今年我院房地产庭在审理被告为金瑞公司的16件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逾期安置的补偿费用争议很大,拆迁户多次前往省市政府上访。经过经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顺利的解决了纠纷。全部案件审理不到两个半月。有力地保证了拆迁任务及时完成和工程按期动工,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为更好地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安定稳定,我院房地产庭干警认真审理好涉及群体性的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件、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和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共179件。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

3、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年受理执行案件计913件,执结889件,执结标的总额计11843.5万元。在执行案件中,我院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按照“协调在先,调解在前,教育引导先行”的原则,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计367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4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仅125件。为提高自觉履行裁判义务,营造诚信守法和良好执行环境,执行局走出院门开展执行宣传周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召开集中兑付执行款项大会?次,一次性兑现执行款计158万元,增加了社会影响效果,提高了法院声誉。同时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对工程款以及涉及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案件计53件进行了专项执行,执结标的达2694.39万元(其中涉及民工工资计265.82万元)。如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多方查找,终于查出被执行人将钱给他人开店、装修之用,执行局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上门做被执行人及其儿子思想工作,从情理上、法理上分析拖欠工资款的错误性和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性,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归还所欠民工工资款。

4、认真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8件,审结95件,其中,一审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决定的8件。通过行政审判,有力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来,行政庭承担了涉及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的行政案件,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庭干警加大加快审理协调工作,力争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并从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出发,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受理的55件涉及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有40件案件已协商解决,占73%。其余正在调解之中,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使我区旧城改造得以顺利进行。既为政府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又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既获得政府机关的好评,更受到行政相对人的赞誉。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积极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将普法工作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多年来,我院围绕创建文明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目标,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着力提高司法效益、强化司法为民。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全部工作中。

1、强化司法服务,推进“阳光审判”。从改善立案庭设施入手,在立案庭设立导诉法官和值班员,悬挂立案须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等公示牌,建立立案、审查、收费、排期开庭、送达等一体的柜台式服务,发放各种诉讼流程指导手册,并积极推进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电话咨询和双休日立案等便民措施,使群众充分了解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流程。五年来我院立案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00多次。坚持推行院长接待日活动和院长约见当事人制度,在去年法官

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还实行了院党组成员和

各庭庭长实行轮流挂牌接待当事人制度,更好地深入审判一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00多人次。大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确实付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减、缓、免,使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五年来,我院共缓交当事人诉讼费一百五十余万元。充分发挥我院速裁组的特色,按照“让简单案件出效率、让复杂案件出精品”的思路,对小额、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速裁法官的法律宣传和疏导,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纷争。如今年来立案庭速裁案件37件,均在五天内办结。较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

2、坚持公开审判,以公开保公正。我院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修建了9个审判法庭,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对公开开庭审理的https://案件,我院都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单位以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进行报道。同时设置了案件审理流程图、诉讼导示图和法院办事指南牌,向群众发放了诉讼须知、申报财产须知等册子,开设了大型电子显示滚动屏,向群众公布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内部制度、排期开庭公告,还设置了公示栏,公开了审务,把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3、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多次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毒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每年3。5学雷锋活动日,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我们都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共25场,接待咨询群众3000多人次,就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在管理和经营上存在的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2条。如今年来,我院到宁化街道福瑞社区和鰲峰街道曙光社区两个巡回法庭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8次。审理了8件涉及社情民生的离婚、抚养、赡养、借贷等案件并就地宣判,达到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的目的。应社区邀请参加调解居民间矛盾纠纷6次,加强指导和支持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自治。深受群众好评。

4、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我院少年庭系省高院、团省委评选的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少年庭审判工作中做好“三个教育”即法制教育、审判教育和判后教育。将少年审判工作向监管部门、学校及社区延伸,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及帮教活动,巩固少年审判效果,凸显司法人文关怀。法官将情、法、理融于宣教活动中,敦促少年犯认罪服法,安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我院少年庭干警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将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社区。到福州八中、台江第一中心小学等讲授法制教育课?次、还通过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少管所等形式,直观地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同时,我院少年庭还结合工作实际,拟写《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防治》调研文章发放到有关部门,树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如今年初,我院少年庭法官应福州三十七中的邀请,配合社区、学校成立帮教小组,对该校有小偷小摸不良行为的四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少年庭法官多次与这几名少年沟通交谈,从不良行为后果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入手进行教育,同时激发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树立他们上进的信念。经过近半年的帮教,学校和家长都反映这几名青少年戒除了不良习惯。在我院五年来判决的21名少年犯中,有6人重新回归学校,有3人重上就业岗位。重新犯罪率不足?。近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被告人308人,经该院审理重新回归校园的有66人,重上就业岗位的有153人,重新犯罪率为0.3%,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抓好法院宣传工作。

五年来,我们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四五”普法要求及工作重点,采取建队伍、定措施、配设备、重奖励等多种措施,确保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宣传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季度通报用稿情况,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晋级和物质奖励挂钩等,提高大家开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我们非常重视宣传、普法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开展普法工作。再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他们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使他们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此外,想方设法提高宣传骨干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凡上级有的,我们积极争取参加,提高干警的宣传普法能力,五年来,我院共编发调研文章85篇,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二等奖、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一等奖等。编发信息430余条,被最高院和省市法院采用150余条。在全国性和省市级报刊上刊登宣传稿件730余条,被《法眼》、《法治天下》等电视栏目采播专题片31次。较好地起到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以及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效果。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弘扬了正气,振奋了精神,促进了审判工作,推动了法院整体建设,促进了四五普法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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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各项任务的关键性一年,五年来,我院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干警对开展“四五 ”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进行部署。紧紧围绕“两提高、两转变”的普法目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有效推进了“四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 加强领导、周密规划,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四五”普法工作,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普法工作。同时,根据普法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台江区人民法院“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和措施要求,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从而为建设“平安台江”、“诚信台江”和打造福州金外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审判职能,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审(执)结率为?%。标的达?

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我院共审结刑事案件?件,判处各类罪犯?人,审结率为100%。从维护司法权威、建设“平安台江”的战略高度,把“严打”精神贯穿于刑事审判工作始终。结合我区商贸区的特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经营、走私等犯罪活动,审理此类案件?件?人。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身安全,妨碍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共审理此类案件?件?人。以实际行动及时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适时开展严打专项公开宣判活动,先后召开8场公判大会,对38件56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宣判。旁听群众达两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震慑犯罪、鼓舞士气的作用。

2、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
五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47件,审结2085件,诉讼标的总额达14067万元,其中调解民事案件1063件,占民事案件审结数的51%。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我院从大局出发,重点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借款合同、房屋拆迁、劳动争议、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特别是结合我区旧屋区改造,院、庭两级领导多次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协调会议,在法律框架内为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出谋献策,使拆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房地产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到拆迁工地进行法制宣传,现场对拆迁户提出的各种疑问进行耐心详细的解答,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将大量案件消化处理在对簿公堂之前,有效地防止了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五年来,房地产审判庭受理旧屋区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件,在审理中用足用好法律教育、疏导、调解等措施,力求审判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调解结案的141件,经统计, 70%的拆迁案件在起诉后一个月内审结,95%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92%的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如今年我院房地产庭在审理被告为金瑞公司的16件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逾期安置的补偿费用争议很大,拆迁户多次前往省市政府上访。经过经办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顺利的解决了纠纷。全部案件审理不到两个半月。有力地保证了拆迁任务及时完成和工程按期动工,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为更好地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安定稳定,我院房地产庭干警认真审理好涉及群体性的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件、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和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共179件。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

3、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年受理执行案件计913件,执结889件,执结标的总额计11843.5万元。在执行案件中,我院严格依法文明执行,按照“协调在先,调

解在前,教育引导先行”的原则,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计367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4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仅125件。为提高自觉履行裁判义务,营造诚信守法和良好执行环境,执行局走出院门开展执行宣传周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召开集中兑付执行款项大会?次,一次性兑现执行款计158万元,增加了社会影响效果,提高了法院声誉。同时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对工程款以及涉及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案件计53件进行了专项执行,执结标的达2694.39万元(其中涉及民工工资计265.82万元)。如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多方查找,终于查出被执行人将钱给他人开店、装修之用,执行局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上门做被执行人及其儿子思想工作,从情理上、法理上分析拖欠工资款的错误性和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性,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归还所欠民工工资款。

4、认真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8件,审结95件,其中,一审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决定的8件。通过行政审判,有力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来,行政庭承担了涉及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的行政案件,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庭干警加大加快审理协调工作,力争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并从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出发,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受理的55件涉及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有40件案件已协商解决,占73%。其余正在调解之中,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使我区旧城改造得以顺利进行。既为政府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又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既获得政府机关的好评,更受到行政相对人的赞誉。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积极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将普法工作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多年来,我院围绕创建文明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目标,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着力提高司法效益、强化司法为民。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全部工作中。

1、强化司法服务,推进“阳光审判”。从改善立案庭设施入手,在立案庭设立导诉法官和值班员,悬挂立案须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等公示牌,建立立案、审查、收费、排期开庭、送达等一体的柜台式服务,发放各种诉讼流程指导手册,并积极推进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电话咨询和双休日立案等便民措施,使群众充分了解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流程。五年来我院立案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00多次。坚持推行院长接待日活动和院长约见当事人制度,在去年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还实行了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庭长实行轮流挂牌接待当事人制度,更好地深入审判一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800多人次。大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确实付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减、缓、免,使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五年来,我院共缓交当事人诉讼

费一百五十余万元。充分发挥我院速裁组的特色,按照“让简单案件出效率、让复杂案件出精品”的思路,对小额、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速裁法官的法律宣传和疏导,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纷争。如今年来立案庭速裁案件37件,均在五天内办结。较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

2、坚持公开审判,以公开保公正。我院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修建了9个审判法庭,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我院都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单位以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进行报道。同时设置了案件审理流程图、诉讼导示图和法院办事指南牌,向群众发放了诉讼须知、申报财产须知等册子,开设了大型电子显示滚动屏,向群众公布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内部制度、排期开庭公告,还设置了法律文书公示栏,公开了审务,把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3、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多次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毒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每年3。5学雷锋活动日,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我们都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共25场,接待咨询群众3000多人次,就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在管理和经营上存在的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2条。如今年来,我院到宁化街道福瑞社区和鳌峰街道曙光社区两个巡回法庭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8次。审理了8件涉及社情民生的离婚、抚养、赡养、借贷等案件并就地宣判,达到化解纠纷,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的目的。应社区邀请参加调解居民间矛盾纠纷6次,加强指导和支持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区自治。深受群众好评。

4、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我院少年庭系省高院、团省委评选的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少年庭审判工作中做好“三个教育”即法制教育、审判教育和判后教育。将少年审判工作向监管部门、学校及社区延伸,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及帮教活动,巩固少年审判效果,凸显司法人文关怀。法官将情、法、理融于宣教活动中,敦促少年犯认罪服法,安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我院少年庭干警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将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社区。到福州八中、台江第一中心小学等讲授法制教育课?次、还通过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少管所等形式,直观地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同时,我院少年庭还结合工作实际,拟写《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及防治》调研文章发放到有关部门,树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如今年初,我院少年庭法官应福州三十七中的邀请,配合社区、学校成立帮教小组,对该校有小偷小摸不良行为的四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少年庭法官多次与这几名少年沟通交谈,从不良行为后果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入手进行教育,同时激发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树立他们上进的信念。经过近半年的帮教,学校和家长都反映这几名青少年戒除了不良习惯。在我院五年来判决的21名少年犯中,有6人重新回归学校,有3人重上就业岗位。重新犯罪率不足?。近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被告人308人,经该院审理重新回归校园的有66人,重上就业岗位的有153人,重新犯罪率为0.3%,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抓好法院宣传工作。

五年来,我们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按照“四五”普法要求及工作重点,采取建队伍、定措施、配设备、重奖励等多种措施,确保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宣传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季度通报用稿情况,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晋级和物质奖励挂钩等,提高大家开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我们非常重视宣传、普法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开展普法工作。再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他们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使他们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此外,想方设法提高宣传骨干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凡上级有培训的,我们积极争取参加,提高干警的宣传普法能力,五年来,我院共编发调研文章85篇,曾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二等奖、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一等奖等。编发信息430余条,被最高院和省市法院采用150余条。在全国性和省市级报刊上刊登宣传稿件730余条,被《法眼》、《法治天下》等电视栏目采播专题片31次。较好地起到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以及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效果。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弘扬了正气,振奋了精神,促进了审判工作,推动了法院整体建设,促进了四五普法健康有序发展。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四五”sO100
行署民族宗教局:
根据行署民族宗教局大民宗字(2005)21号《关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转变、两个”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加大措施,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族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得到增强,依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自学、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增长了法律知识,掌握了宪法、其他基本法律以及民族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普法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和行署民族宗教局关于“四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加区“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普法活动开始之初,就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安排和计划,抓好全体民族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体民族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体民族干部的法律意识,扎扎实实开展普法工作。还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普法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2000年至2005年普法教育五年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目标为“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素质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二、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普法宣传氛围。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少数民族法制意识,我局把开展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宪法》、《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四五”普法以来,通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以及各类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力求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方式进行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建立法制专栏、举办法律讲座、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活动。2004年7月18日在新世纪广场与行署民族宗教局联合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展版,设立咨询台,发放少数民族法律宣传单千余份。大力宣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增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民族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全社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气。
三、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在推进少数民族法制宣传工作中,加区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仅使防范涉及到有关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发生的执法工作到位,而且将普法宣传教育的“关口”前移。提出“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防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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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四五普法总结



某县四五普法总结

一、“四五”普法工作概况
2001年8月24日,县委、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9月6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近五年来,深入学习、宣传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公定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抓好了社会主义市场律知识的普及,在我县“十五”计划实施期间,有针对性地抓好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公司、、合同、财务、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了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了宪法、基本法律和维护社会稳定、“严打”整治斗争以及取缔邪教组织等方面法律、法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治并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稳步推进了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了全社会各行各业的法治化水平;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县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近五年来,全县共有40多万人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2%,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普及率为100 %,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100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0 %,居(农)民普及率为90 %,外来民工普及率为70%。县财政五年来共投入普法专项经费58万元,征订和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20万多册,普法师资骨干126人,建立普法教育基地1个,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1000多人。通过近五年来在全县干部、公民和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以宪法、基本法律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企事业法人、公民和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初步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我县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四五”普法工作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巩固前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拓展“四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政府各级各部门都把“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推进普法教育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第一,针对我县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领导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报请县委对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和办事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确保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二,进一步完善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乡镇制度,确定每个成员年内不少于两次下乡镇检查,指导基层普治工作,并将督查情况书面反馈;第三,与各乡镇签订了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责任书,做到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内容列入了县委、县府对乡镇年度各项指标考核内容。
(二)突出重点,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不断推进普法教育进程。
近五年来,切实加大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参加理论中心扩大会、参加普法考试、演讲和比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几年来,把领导干部学法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一年两次的学法讲座作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必修课,先后邀请了多名教授授课,举办了如《WTO》、《德治与法治》、《城市公共管理创新》、《行政执法和行政救济》、《行政许可法》、《全球化竞争下的政府角色》等法制讲座,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充电。二是以县委党校为干部学法基地,在每年县委党校进行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上都安排有学法内容,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特邀了省政府法制办夏利阳等5位领导就《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总则,行政许可清理实务与研究,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收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来自乡镇、部门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50多名予以讲解,并就目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政府的影响和对策辅导讨论。三是以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教材,要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治理论、依法治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完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的作业,县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成绩优秀率达95%。四是以周一晚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为契机,注入普法学习内容,全县各乡镇周一晚上组织 乡镇领导干部观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辅助VCD光盘,烟草专卖局(公司)等单位周一晚上请普法讲师团成员讲《宪法》修正案知识,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三)夯实基础,积极探索在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普法教育的新途径,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近五年来,我们注重对青少年普法教育在教育形式、内容和方法上创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了青少年守法的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一抓师资队伍。组织全县副校长以上学校领导和政治教师325人进行了法制教育上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还为全县59所中小学校选配法制副校长,加强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力量。二抓教育形式。为使青少年直观地接受法制教育, 2002年在全县21所中学20900名师生中开展了主题为“特殊法制教育,启迪人生旅途”的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巡回演讲活动,通过“听现身说法,谈人生感想”的法制征文活动,在校园内兴起了“我为学校添光彩”的学法、知法、守法竞赛,整个活动声势大、效果好,参与人数多,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视和肯定。三抓内外联动。在全县中小学校中启动了“送法下乡,带法回家”活动,将8万余册《公民法律知识读本》通过在校学生送进千家万户。四抓共同学法。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德清县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法律知识竞赛”活动,6万多

名学生和家长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五抓。以交流“听现身说法,谈人生感想”“送法下乡、带法回家”活动经验为主

要内容的全县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六抓学法知识竞赛。组织千名学生参加“法育未来”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巩固学法成果。七抓假前培训。暑假前各学校举办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培训班、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等形式,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护法。据统计,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万分之0.051列全市最低,低于省级教育强县验收标准万分之一。
(四)普治结合,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新载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五”普法规划在我县农村的实施过程中,与基层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培育了一批如钟管沈家墩村、武康丰桥村、宋石村、新市厚皋村、筏头大造坞村、莫干何村等民主法治村的典型。特别是钟管沈家墩村数年来把民主法治工作摆在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首位,以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依法实行了土地流转,首创了“股票田”,开创了农村农业致富的道路,去年7月沈家墩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市唯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我县乃至湖州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https://为认真落实省委夏宝龙副书记提出的2004年底全省行政村 50% 达到“民主法治村”的标准要求,县政府在钟管镇召开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现场会。到2004年底,全县203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已有192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125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已基本达标,达标率为61.6%,超过了50%的要求。
三、“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四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取得以下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四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全县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并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企事业单位积极向法治要效益,涌现出了一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德清”的创建。
“四五”普法工作中,始终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德清”创建。在严打整治期间,深入宣传“严打”政策和刑事法律法规,营造“严打”氛围。2003年“非典”防治工作中,以专题形式连续编发《防治非典特刊》等法制宣传资料。结合我县“双创”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
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二)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制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精力有限,难免有的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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