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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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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市、区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强化普法工作领导,推行和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工作责任制。
2001年以来,我院始终把维护全区稳定和社会安定摆在重要位置,党组研究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制定本院“四五”普法工作要点,由一名副院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每年均写出工作总结。同时,认真组织本院干警参加全区的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五年来共参加类似的考试5次,每次参加率均达到100%。
2001年以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和外他律机制,认真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法官整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五年中,我院在中纪委“四条禁令”、省法院“六条禁止规定”基础上,向干警提出了“四讲一树”的政治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同时加强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从院机关到各法庭均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部爱岗警业,严肃执法,文明执法,针对队伍建设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自查自纠,抓开门整顿,抓建立制。2001年以来,我院利用集中教育整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制度,重申、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审判、纪律、财务、后勤等工作管理制度,以内部门自律制约机制来加强干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制度上确保公正司法。外部监督方面,“四五”普法期间,我院加强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发放了意见征求函,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批评意见。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尤其刑事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法院“四五”普法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我院在开展“严打”斗争中,始终坚持贯彻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依法持续不断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惩治处罪犯。同盟地注重斗争策略,做到严厉打击同挽救教育相结合,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悔罪表现好的犯罪分子,采取挽救措施,鼓励其改恶从善,悔过自新,从轻给予处罚,分化、教育,挽救了相当数量的犯罪分子。近五年来,即2001年至2005年4月,我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394件1933人,审结1383件1906人,结案率99%,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余万元。同时,按照“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寓救于审,认真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四五”期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6人,宣告缓刑50人,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少年刑事犯罪分子,认真开展帮教活动40余次,对减少重新犯罪隐患,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了积极作用。“严打”斗争中,我院通过公开审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形势,适时精心组织召开案件公判大会,五年来共召开公判大会30场(次),旁听群众近9万人(次),扩大了办案效果,大张了严打声威,教育和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化解各社会矛盾,促进全区经济与社会直辖市发展。
2001年以来,我院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民事、经济、行政审判监督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工作,用法律规范和保护合法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依法调节和规范各种民事关系和民事行为,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始终将调处民事纠纷、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安定作民事审判的中心任,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心,认真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继续推行诉辩式的庭审方式,进行观摩交流,全院民事审判政法秘书网干部及时学习有关民事法律法规,探讨解决审判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和新问题。近五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271件,审结4199件,结案率为97%,涉诉标的12389.29万元。通过及时、公正地审结这些大量的民事案件有效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了各类社会矛盾的激化。
(二)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来,我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加大保驾护航力度,克服地主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努力为我区招商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五年共受理商事纠纷案件1144件,审结1066件,结案率93%,涉诉标的8129.56万元。 民商事审判还强化了服务意识,拓宽了经济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法开展清欠、收贷工作,为区政府、区属单位和金融单位收逾期贷款近500余万元。
(三)行政审判:五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改善行政审判的执法环境,既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通过行政审判对其行政权利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大胆把行政审判工作推向前进。五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3件,审结60件,结案率95%,有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稳定。
(四)执行工作:五年来,我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执行工作局,充实了执行力量。在具体执行中,采取教育疏导为主,强制的执行为辅,经常性执行为主,集中统一执行为辅以及点带面。以脸皮案推动整体等方法,以召开债务人会议等形式集中请理示结执行案件,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推行执行过程、执行方式、执行听证、执行结果公开、债权凭证、执行财产审计、对赖帐者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执行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权利实行风险告知,提示执行寄语;执行穷尽法律规定执行措施和手段,穷尽被执行人财产的排查,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2004年还结合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案卷归档、执行款物的活动,开展了“集中执行会战”行动,一次性兑现执行款200万余元。针对近年来一些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状况,我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正确处理执行力度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关系,坚持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能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震慑了一批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55件,执结1635件,结案率99%,执行标的13370.88万元,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告诉申诉和立案工作:告申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了解群众疾苦,努力解决当事人“告状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五年来,我院加强立案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继续推行方便群众诉讼和信访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配置“贵阳通”信息系统,利用电子公示屏滚动服务,改善信访、接待和立案条件,规范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逐渐建立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立案庭和三个人民法庭专门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和《涉农案例》,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诉讼信箱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办理非诉讼来信,接待涉诉信访和群众咨询五年受理申诉案件55件,审结55件,结案率100%,接待来访群众187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527件(次),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8%以上,树立了我院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其他工作。
(一)调研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以理论指导实践,抓调研服务审判,积极围绕我院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全院干警写出了大量有分析、有对策、有理论的调研文章。五年来我院干警撰写各类稿件1000余篇,其中宣传、信息稿件760余篇,理论文章240余篇,稿件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及电视台等媒介采用计600余篇(条),形成了良好的调研氛围。
(二)社会综治和法律宣传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作为全区社会综治工作的重点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积极参加全区社会综治活动,五年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送法下乡、巡回开庭、公判大会等近70余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开展了大量声势浩大、形象生动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综治舆论氛围,得到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支持和赞扬,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五年来,我院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抓紧抓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院工作,狠抓落实,为实现生态立区、旅游兴区、工业强区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经济强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法院“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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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积极落实“四五”普法规划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濮阳市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教育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文秘部落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继续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发〔XX〕16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实现两个转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战线广大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力推进了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市直21所学校都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各中小学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为龙头,以办公室、政教处、大队部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明确目标,加强管理。根据全市“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教育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每年都要专门对学校“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学校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重点,大力推进学校法治化建设

1、出台了《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XX年制定了《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规程》,该规程从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从法的角度全方位予以规范,这在全省是开创性的,省厅给予了高度评价。《规程》实施以来,有力地规范了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行为,基层反映良好。

2、召开了市首次依法治校工作专题会议。XX年5月27日,召开了全市依法治校专题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到会,充分说明领导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依法治校的目标、任务,提出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纳入依法治校轨道,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市依法治校工作已纳入教育发展的重要日程,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3、深入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按照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一是按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XX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拟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0所,并以示范校带动学校全员发展,最终实现依法治校。二是规范学校管理从建章立制开始,力争到XX年全市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制定下发了《关于制定学校章程的意见》,举办了学校章程制定讲座,为学校章程的制定奠定了较好基矗这项工作也开全省先例。三是开展了依法治校宣传月活动。为宣传教育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局党组决定每年九月作为全市依法治校宣传月,旨在利用新学年开学之机,宣传教育法律政策,促进校务公开,并明确了活动的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收到良好效果。四是制定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XX年11月份对申报的51所市级示范校备选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经逐校逐县验收,有45所达到市级示范校标准,对暂不达标的学校进行了整改。XX年省下达我市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所,由于我市依法治校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得到省厅检查组的好评,有6所通过省厅验收,超目标1所,并有10人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将于今年下半年命名首批48所依法治校示范校,表彰在依法治校工作中涌现出的2个先进集体和35名先进个人。XX年拟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35所,现正在积极申报,下半年验收;为加强教育执法检查,今年年初下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春季教育执法检查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于3月20日5月10日对全市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执法检查,提高学校依法办学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各项教育管理制度、民主监督机制,增强依法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各种办学行为。

4、组织了丰富多采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软、虚、散的状况,根据国家、省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从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抓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如“法律进社区活动”。在XX年全拾与法同行”小学生普法知识竞赛中,有28名学生获奖,优秀指导教师4人。在XX年全省法制教育知识竞赛中,有XX余名中小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31名教师参加“法治与德育”征文竞赛并全部获奖。在与市司法局、关工委等联合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及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中,评出优秀征文425余篇,其中特等奖21篇,一等奖66篇,二等奖104篇,三等奖120篇,优秀奖114篇,优秀辅导教师178名,濮阳县教育局等4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各县区、各学校通过电视录相、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让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各项法制教育活动扎实有效,青少年学生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教师法治教育读本XX余册,《“四五”普法读本》达到了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人手一册,

今年我局广泛搜集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政策,选编了《市教育系统政策法规手册》,有力推动了我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

5、与市综治委、团市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职责、任务,对市直及各县区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了调整、补充,进一步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管理。

三、认真贯彻上公布;7月份,组织了机关政策法律知识学习月活动,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了机关及二级机构全体人员法律知识测试;10月份,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对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严格把握政策,做好教育行政诉讼与复议工作。如XX年教师申诉案,由于时间长、牵涉人多,案情也比较复杂,各方都有意见。我们经过调查,弄清了真相,明确了责任,按政策纠正了有关单位不恰当的做法,又进行了协调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既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又明确了教师应该承担的责任,缓和了学校、家长与教师的关系,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治校工作仍未得到足够重视。人们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依法治校被认为是软任务,或片面认为仅是法制教育,甚至有的管理者认为依法治校是对自己的限制和束缚,依法治校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二是教育执法还是薄弱环节,违法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限于人力、物力,教育系统内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目前仍难以开展。

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法制课还没有按国家要求列入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与目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治理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纪实


××*位于××*中南部,××*市西陲,与××、××、××三市毗邻,属××革命老区,总面积18万平方公里,人口98万,农业人口占85%,是一个农业大县。该县自2001年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按照依法治县、依法强县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不断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有力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组织参与各类法制培训。2003年,该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日、法制讲座、培训等制度。五年来,共举办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0余次,1万余人次听讲。为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培训班,全县年龄在45岁以下、副科级以上、没有取得法律专业大专学历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上都参加了法律大专班学习;http:// 在巩固党政领导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成功将学历教育向农村干部、青少年和个体工商户延伸,在全县范围内连续举办了13个法律中专班,招收学员近700人。广大领导干部、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得到加强。在公务员队伍中,制(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定了培训计划,将公务员的普法任务对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规定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并定期检查公务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培训的情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也建立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学习培训,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省市安监系统组织安全法规知识竞赛中名列前茅,该县水利局的水利法规普及受到省水利部门的表彰。

二、成立普法讲师团。该县从政法、法制、民政、国土、建设、计生等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了庞大的普法讲师团,每年都到全县各乡镇、单位、学校等巡回举办法制讲座,系统地为全县干部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五年来,普法讲师团共举办法制讲座3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12万余人次。并且普法讲师团成员随着干部人事调动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了人员的稳定性。

三、组建义务普法宣传队。该县组建了由退休老干部、老艺人、中青年戏曲爱好者等20余人组成的义务普法演出团,编制了《田头法官》、《打假卫士》、《将心比心》、《千金是福》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在车站、广场、公园、厂矿以及乡镇农村进行巡回演出。“四五”期间,共演出160余场次,约有10余万人次观看了演出,寓教于乐,生动活泼,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和好评。该县**乡、**乡还相继组建了庄户剧团,他们自带乐器,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题材,编成故事情节,以群众喜爱的快板、相声等文艺节目,在农闲季节向村民进行演出,宣传国家《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法律法规,使群众在家门口就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四五”普法期间,该县每年还邀请**艺术警官文艺演出团来该县进行法制教育演出,干部群众都积极观看,受益匪浅。

四、送法下乡“结对子”。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该县由司法、普法、建设、国土、计生、安监、药监、广电等单位骨干党员组成了“**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依法为乡镇政府、村委会、经济组织及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法律服务团成立以后,与多数乡镇政府、村委会、个体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结成了服务对子。每逢集市,“法律服务团”就把法律常识印制成宣传资料,向赶集的群众发放,同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几年来,法律服务团共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26次,悬挂条幅32条,宣传图版162块,发放宣传材料20万份,播放法制宣传磁带30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5000人次。

五、广泛开辟普法专栏。该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开辟了各种形式的普法专栏,深受观众、读者喜爱。该县公安局、交警队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大众》等报刊开辟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定期刊发法律知识问答、普法经验等,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

六、多措并举促青少年法制教育。2004年,该县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团县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意见》,建立了法制教育试点并进行推广,初步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课外法制教育基地12个,有效地利用社会法律资源对全县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在搞好课堂教育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内外法制教育活动。该县**中学定期开展的“模拟法庭”,**中学开展的“法律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县城驻地中学组织学生到看守所和拘留所现场警示教育,请法律专业人士作法制报告等,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接受科学知识教育的同时,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总之,上述普法形式的创新与开展,改变了以往形式单一、单打独斗的做法,丰富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载体,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积极性。尤其是广大法律工深入到最基层单位送法、普法的做法,使最需要法律知识的人群受到了实惠;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烦劳的工作之余受到了深刻的启发。

五年来,该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政通人和,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单项工作多次受到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有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特别是在今年的文明城市创建中,该县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通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大大提高,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象明显增多,信访案件、违法违纪行为明显下降,城市综合治理效果明显。目前,该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政通人和,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县四五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
2001-2005年,我县的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法建办的精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连续四年获全市年终考评第一名,县委、县政府2004年又被省法建领导小组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为我县打造“经济强县、文明开放大县、生态环境美好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健全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在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法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后逐年根据人员变化及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领导组成员单位已从最初的14个增加到20个,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到29人。同时,全县各普法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法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建了法制宣传员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县“四五”普法讲师团有兼职讲师28人,确保了全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规划。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精神和盛市“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我县“十五”规划,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宜宾县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宜县委发[2001]28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宜县人大发[2001]20号)和《关于印发2001-2005年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县规划的通知》(宜县府发[2001]187号),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划、决议和决定,明确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和实施步骤。除总体规划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还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新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意见,使五年工作目标与年度安排有机结合。
(三)落实工作经费。“四五”普法《规划》中对工作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县财政按全县总人口人平0.03元至0.0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至2005年,仅县财政的年普法经费预算就已达5.5万元,基本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各部门在将普法经费纳入预算的同时,还根据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最大可能的保障普法经费支出,从而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和物质支持。
(四)实行目标管理。“四五”普法一开始,县委、县政府就与全县各普法单位签订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四五”普法工作中的目标任务。从2004年开始,县政府决定把“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予以考核,做到与政府其他中心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今年,县政府又进一步将“四五”普法纳入政务目标重点督办事项,做到每月检查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还建立完善了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通报督查机制、考核评比制度、监督制约机制,使“四五”普法责任更加明确,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重视宣传发动。2001年8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工作启动会和乡镇“四五”普法骨干培训会,11月和12月又分别举办了县级企业单位和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四五”普法骨干培训会,三期培训班共培训县级“四五”普法骨干212人。全县27个乡镇和78个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也及时召开了“四五”普法启动会,开展了骨干培训工作。仅2001年,全县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188期,培训普法骨干21554名,为“四五”普法的全面开展准备了雄厚的骨干力量。同时,全县上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四五”普法启动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县“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组织普法资料。为使干部群众在“四五”普法中学习有资料,我县除积极征订了《婚姻法基础知识100问》、《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许可法实用解答》和《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问答》等普法书籍外,全县各级各部门还根据实际,组织编印了大量普法知识宣传资料和手册。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县法建办于2003年以领导干部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选编及知识讲座》和今年7月以广大农民群众为普法重点对象的《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汇编》。
二、全力推进实施
(一)重点突出。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先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宜宾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宜县委办[2002]46号),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与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励挂钩。其次,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县人大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委党校将普法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保证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的落实。第三,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其中03-04年,县级领导分期参加了市上组织的以《行政许可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04年4月,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00余人集中听取了法学专家刘铁主讲的《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2004年8月和2005年7月,分别组织了34名县级机关行政“一把手”和52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到宜宾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配合县法制办《行政执法证》年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法制度,做到了学法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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