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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8.21

民族宗教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在平日里的学习与工作中,我们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写总结报告。写总结可以推动我们的工作向前不断前进。每次写下总结,我们就多了一份感知与思考: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绝不可以被打垮,就像工作一样,应当全力以赴。那么你知道怎么书写优秀的总结报告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族宗教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05年是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局按照省民委的具体要求和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结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四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区的民族“四五”普法工作的进程,使我区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sO100
一、“四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了民族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执行
1、建立法制机构,明确职责。2001年,为做好民族“四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民族依法行政工作、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民族科为我局民族行政执法的内部法制结构,具体负责民族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评,并按时向省民委、地委、行署报送《依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2、深入调研,制定民族优惠政策。2001-2002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黑发11号文件)精神,我局协调统战、财政、文体、卫生、农业等多家有关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等县区进行民族工作调研,结合我区民族工作的实际,针对我区少数民族的产业结构调整、教育、文体、医疗卫生、就业等诸多方面形成了17条实施意见,报地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大发12号文件下发全区。此文件已经成为指导我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之一。
3、重视民族法规宣传,扩大影响范围。2004年,为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政策的影响范围,使民族意识深入人心,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①8月,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周年为契机,我局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2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②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将这一活动作为在“四五”普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实施阶段的重点。我局采取在广场和人民政府门前悬挂宣传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还请来了老年秧歌对协助宣传。在宣传过程中,由身穿各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共计印发宣传单5000余份。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多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宣传期间我们对各县区的民族政策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在我区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12月,利用“党员义务宣传日”广场活动,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并发放了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百余份。③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2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④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表彰多年来为民族工作做出贡献的各条战线的同志,12月6日,我局以地委、行署的名义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240人参加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共表彰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67名。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3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更多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⑤2005年6月,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号召全区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学习会议精神,并将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政中心组学习内容。
4、严格执法,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①2003年,根据加格达奇区少数民族群众放映,个别中小学校对符合免交学杂费的少数民族学生没有给予优惠待遇,我局及时同有关部门协调,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2005年,将深入各县区(局)对《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大发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民族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②五年来,我局根据《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共计为1055名少数民族大中专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审核手续,使一大批少数民族考生获得了考取大学的机会。依据《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和大发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到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减免学杂费证明500余份。③按照国家、盛地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五年来,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47人。④2001--2002年,为贯彻《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全区50家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摊床和店铺进行了年检,并为其中26家店铺发放了牌匾。2003年12月,我区的塔河县民族宗教局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举报,依据《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取缔了一个非法从事的“清真轩鲜牛肉店”业户,很好的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重视各级民族工作干部的法制学习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1、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学习《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大发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①经常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②每年召开全区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认真学习民族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使广大民族工作干部熟悉和掌握了必备的业务知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民族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③2002-2003年,分别组织全区民族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民族行政执法班和地区法制办组织的民族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并参加了考试,共有17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书。
2、根据中央、盛地下发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意见》、《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大发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①2002年,推荐3名鄂伦春族干部到广西柳州市学习。2004年,鄂伦春族副县长关金红到北京丰台区挂职锻炼。②2002年、2004年、2005年,我局协调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民族干部学院学习、举办“女、少、非”干部培训班或在两个民族乡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共计参加学习的民族干部228人次。同时,我局还派专人为各类干部培训班、领导干部培训班讲授民族政策课。③积极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截止到2005年5月,我区现有在职处级干部955名,其中,少数民族处级干部48名。副处级后备干部338名,其中,少数民族副处级后备干部17名。
(三)在“四五”民族普法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四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民族政策、法规执行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力度不强。一些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对“有法必依”重视不够,对“执法必严”的意识还不够高。民族执法工作与有关的执法部门配合不紧密,对出现的违反民族政策、法规的现象仅进行批评教育,没有落到行政处罚上。我们建议,加强执法联系,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出现的民族政策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2、民族普法工作还有盲点和不足。部分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对民族政策、法规的了解还不够,理解还不够深刻,一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对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够重视。我们建议,采取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促使他们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五五”民族普法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查找“四五”普法盲点,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二)继续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民族政策进行宣传,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对民族政策加强了解,运用群众易学、易懂、易记的方式,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区民族工作顺利进行。
(四)开展好民族工作的调研,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特点,提出新观念,为我区今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保障。
大兴安岭行署民族宗教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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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第四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州民政局根据普法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对各项民政事业的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变,以此促进自治州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我州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自治州民政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四五”普法领导组长,成员由五个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的组织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地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条例。

二、深入学习 认真执行

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州下发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秘书家园:http:// 欢迎您) 排和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XX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3月份学习了《新疆维吾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4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办法》、5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工会法》、9月份学习了《婚姻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既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投入 大力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不仅教育自己的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而且还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大规模、广泛宣传。

1、举办培训班,对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有关疑点及特别注意的条款分别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乡镇(场)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业务干部。通过学习,使大家加深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把握政策标准的水平。

2、在《克孜勒苏报》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3、印刷民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42300份,其中:《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250000份,汉文10000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5000份,其他宣传材料2300份。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低保,吃透低保政策。

4、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政策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通过开展《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办法》宣传活动,加深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让的群众了解和认识了低保,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实行承诺服务

为认真贯彻xx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转变工作

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优质高效地搞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我们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创一流工作,树文明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采取多项措施,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明确审批事项一般不超过2天,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政策咨询一般当即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一是精心设计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人员对应公布上墙,自加压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布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克孜勒苏报》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四是在克州电视台上用汉、维、柯三种语言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各族群众;通过公开承诺服务,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格行政执法

加大低保工作检查力度,努力做到“四严”“四必须”“四不原则”。“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城市户口、必须是家庭收入低于我州的低保标准的、必须张榜公布;“四不原则”就是申请表填写不全不批、手续不全不批、有举报未查实不批、家庭收入、人员结构、保障标准有出入不批。对全州低保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先后两次,在全州范围内对低保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低保工作人员,多次挨家到户,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单位走访、派出所调户口等多种途径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档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在检查和规范档案的过程中,发现哈拉峻乡原民政干事(现主管民政的副乡长)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等都纳入了低保,经核实,共领取低保金23450元。劳动就业农场三名工作人员,有工资也领取低保金,共领取低保金3915元。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要求阿图什市民政局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挽回损失。目前已全部追回骗取的低保金27355元。通过检查仅阿图什市就累计取消低保户461户、1628人,累计新增纳入112户、621人,强化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经费有限,限制了我们一些学习、宣传工作。

2、今后工作打算:一方面在自治州“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另一方面力争使《自治州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进入实施并在全州做好宣传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xxxx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区委统战部指导下,区民宗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区委七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创三加,努力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创建平安钟楼,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xx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清真条例是江苏省人大通过并于今年三月一日正式实施的法规性文件,我们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认真贯彻,并列入五五普法的内容之一,各单位将此《条例》送到清真食品经营业主手中,了解《条例》颁布的意义和具体内容,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少数民族的关心。其次我们在5月11日对所属地段清真食品经营人员进行了一次《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的培训,市局孙晓英副局长专门作了辅导。第三对现有清真食品经营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区清真餐饮店53户,大部分都没证照,在此基础上成立全省首家钟楼区清真食品行业协会。并针对目前清真食品行业中存在的问题,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了一次座谈会,给予指导帮助,逐步解决部分清真拉面店无证照的问题,倡导合法经营。
二、加强对少数民族的关心。一是今年春节期间,区和各基层单位对所属贫困少数民族进行了走访慰问,使他们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二是热情为11名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提供了民族证明,积极鼓励他们接受高等院校的挑选。对考上的少数民族学生寄上一张贺卡,送上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一片情谊。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社区民族工作。今年4月5日召开了全区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了省、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工作,明确了全年任务。沈梅副区长到会并讲话,各单位的分管书记、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及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由于各街道的不懈努力,社区民族工作不断推进。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决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继续深入贯彻全国《宗教事务条例》,对原有已取缔的基督教非法聚会点继续关注,无发现有反弹现象,而在去年被查处的林新伟组织的非法宗教活动案件,今年三月一日被市中院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们利用《宗教事务条例》进行行政执法的案件在全省属胜诉的唯一案件,受到了省局的肯定和表扬。有力地抵制了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而对正式批准的基督教陈渡桥活动场所,我们提供指导服务,依法办理了场所登记手续,加强了场所的督促检查,目前活动正常,管理到位。
五、继续开展社区平安共建工作,促进社区平安。我局与南大街社区结成共建单位后,努力做好协助调解工作,对西瀛里拆迁后一些思想有反复想毁约的拆迁户,我们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并帮助社区进行协调疏导。同时我们对部分所属单位的创建平安工作一道进行了检查督促,真正使平安社区落到实处。
六、认真组织参加全市团结之声少数民族歌手大奖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参加由常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化局、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主办的常州市首届少数民族歌手大赛,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寻了10名少数民族歌手参加比赛。为了这些从未上过台的少数民族歌手顺利参赛,局领导专门聘请了市群艺馆的声乐老师并亲自送这些选手去参加声乐、台风、表演等方面的培训。这次比赛共有二市五区及教育局、民族团结促进会、戚机厂、兰翔机械总厂11个代表队参加,共有80位选手参加了复赛,38位选手参加决赛角逐青少年组和成人组的奖项。我区选送的四位少数民族歌手在决赛中沉着应对、稳定发挥,取得了一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和优秀组织奖的优异成绩。
此外还完成了一篇研讨文章参加了市局的研讨会。

【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双拥工作总结


本页是工作总结之家最新发布的《【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双拥工作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总结

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双拥工作总结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双拥办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双拥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挖掘双拥工作潜力,完。

会例会时间,大力《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征兵政策法规,对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年龄、征集办法、送检时间、送检需带证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少数民族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明确应征流程,确保了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2、全力营造良好双拥氛围。围绕深化国防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拥事迹,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形成爱军、学军、拥军(转 载于: 工作总结之家)的浓厚氛围。首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材料,普及《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知识,在教堂设立了双拥宣传专栏,定期宣传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其次,开发了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了规模较大的宣传咨询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拥军优属的积极性。

三、立足实际,开展活动

一是区民宗局全体成员对少数民族贫困军烈属进行走访慰问,深入开展“八一”、春节慰问活动。送去了水果、米、面、元油等价值千多元的慰问品。

二是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对2名少数民族老复员军人进行走访慰问,细心询问老人生活情况,身体状况,促膝长谈,并衷心地希望老一辈革命者继续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传统,为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详细内容,讲的是关于双拥、宣传、工作、开展、慰问、活动、少数民族、拥军等方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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