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闪电一般的飞驰,半年已经过去了。为了让下半年的工作做得更好,我们随之而来的工作是认真写好半年度工作总结,我们进行工作总结可以梳理工作中的内容,自己怎么写出一篇半年度的工作总结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县煤炭工业局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欢迎你的品鉴!
县煤炭工业局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县煤炭工业局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煤炭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我县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重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安全责任,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
一是年初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炭工作会议,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驻矿安全监管员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逐步形成了县、乡、矿三级安全管理的“立体网络”,并始终抓紧抓细抓实安全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实行了领导包片、干部包矿、安监员驻矿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到了“人人都管矿,矿矿有人管”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网络化得安全管理模式,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到班组。
四是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职能,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煤矿企业检测设备的校验、校核工作,加强煤矿生产的技术指导,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一定的保障。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抓到位
二、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抓到位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煤矿改善安全办矿条件,杜绝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我局从强化企业法人责任意识入手,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煤矿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了安全管理。
二是始终坚持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多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消除了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完善了防尘、防火、瓦斯监控系统,严格执行了瓦斯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方针,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较重大瓦斯事故。
三是继续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成立探放水机构,加强对采空区、老窑水的探放工作,有效防范了矿井水害事故。
四是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从合理开采布局、改善支护形式、提高支护质量、确保支护有效,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等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强化现场管理、科学编制措施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
五是加快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是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现场交接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事故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化
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每月对全县各煤矿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一是我局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排查梳理煤矿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监督煤矿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挂牌督促整改隐患制度,确保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严格按要求定期报告。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煤矿存在的问题,督促煤矿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
四是驻矿安全监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煤矿并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做到下矿必下井,安全检查做到“严格认真、全面细致”,不搞形式,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资格准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有效地防范各种“三违”现象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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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春季大检查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春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检查方式:安全大检查活动采取以“煤矿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开展;另外,我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回头望”,不定期突击检查,将煤矿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工作具体要求:各煤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隐患整改及时;驻矿安全监管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规作业行为,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县局报告。检查活动中,各煤矿企业、矿山救护队、乡镇煤管所全力配合,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确保了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五、严格验收程序,做好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
严格验收程序,为了认真抓好全县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我局成立了验收小组,把节后复工验收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履行复工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是煤矿复工前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供电、通风、瓦斯排放、巷道维护和排水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复工前的瓦斯排放工作由县矿山救护队组织实施,未经复工验收合格的矿井不得恢复施工。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经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炭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复工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是严格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子长县节后煤矿复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坚持井上井下全面检查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安全监管员签字备案制度,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
三是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不得恢复施工。矿井建设未按设计组织施工、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以建设为名非法组织生产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的;未按要求建设完成监测监控系统(或未签订合同)、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未制定复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煤矿作业人员、新招录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煤矿16个,申请节后复工验收煤矿14处,(甄家沟煤矿未开工备案,石家沟煤矿未申请复工验收)验收基本合格的煤矿14个。
六、积极开展夏季煤矿安全大检查
夏季汛期来临,根据县安委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汛期防汛工作,对全县煤矿开展了夏季安全联合大检查。此次煤矿安全大检查采取煤矿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各煤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各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主要针对矿井防止水和雨季“三防”工作;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采区、工作面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符合规定要求;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组严格认真,全面细致,不走形式,真正查出隐患,督促煤矿进行整改,真正做到服务于煤矿企业。
七、积极主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1、针对今年节后复工验收,严格要求煤矿企业掌握季节气候变化规律,认真汲取以往事故教训,突出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一是矿山救护队对复工前各煤矿进行入井探查和瓦斯排放工作,瓦斯安全排放后,煤矿才组织人员入井作业。
二是根据市局要求,局安排矿山救护队每月逐矿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大检查。
三是确保矿井的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各用风地点实际供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局部通风设备实现“三专两闭锁”。
四是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三统一”(瓦斯记录牌、记录手册、日报表),严禁空班漏检。
五是建立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确保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实时监控,瓦斯超限及时报警,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2、加强日常的监管检查。我局安全监管人员不怕劳累,不间断对复工验收的基建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强夜查和抽查,对重点隐患反复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饿矿井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上半年,我局共检查煤矿103次,检查矿井158处次,检查人员入井366人次,发现隐患904处。
3、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在今年的日常检查中,合营煤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值班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超定员下井作业,针对合营煤矿的违规现象,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营煤矿罚款50万元的处罚,给予合营煤矿矿长罚款3万元的处罚,给予合营煤矿机电副矿长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停工进行整改;给予包矿领导罚款3000元并督促整改的处罚,给予包矿干部罚款3000元并待岗一个月的处罚,给予驻矿安监员各罚款元,扣三个月工资并督促煤矿整改的处罚,同时对其他煤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八、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煤矿法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明显;
二是瓦斯治理、水患防治、顶板、运输管理还须进一步加强;
三是煤矿工人劳动纪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任然存在;
四是部分煤矿不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五是部分煤矿由于各种原因矿井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度缓慢;鉴于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煤矿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抓好“一通三防”、重大水害防治、顶板等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将全县煤矿全部建设为质量标准化矿井;
四是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五是认真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工人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六是加快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抓好煤矿建设工作,引导全县煤矿企业走上安全、规模、效益的发展轨道。
县煤炭工业局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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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煤炭工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和州直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的建设任务,以当好**新型工业化排头兵为目标,整体工作继续平稳推进。
一、上半年煤炭管理工作总体回顾
今年1-5月底,煤炭产量123.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9%,产供需基本平衡;目前已确认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0%;又有4家“十五规划矿井”通过了自治区“双验收”,在37处新建改扩建矿井中,累计已有18处通过自治区双验收,在全疆名列前茅;11个地方煤炭企业列入《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抓紧《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涉煤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比较顺利,预计下半年将有4—5个项目开工建设;提出了《进一步整合小煤矿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煤炭资源大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矿山救护队已经通过三级资质评审;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已经开始安装;特殊工种培训计划已经提前完成。
二、业务工作情况:
1、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完成了11家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初审及申报工作,并已全部通过自治区年检。
(2)完成了已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7处矿井年检工作。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3)加大了对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力度。
(4)为调整和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州直进一步整合小煤矿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5)认真做好煤炭产需平衡工作。稳定煤炭价格,确保了市场供给。
2、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1)认真做好《****伊宁矿区总体规划(补充)》、《****尼勒克矿区总体规划》、《****昭苏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协调服务工作。目前,补充规划的地质报告待审;尼勒克规划已征求初步意见。编制工作进展较顺利。
(2)“十五”规划新建改扩建矿井建设平稳推进。“十五”规划矿井已通过工程质量认证35处。近期还有9处矿井将进行双验收。霍城县成为全疆第一个完成“十五”规划建设的县市。
(3)“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提速。召开了“十一五规划”地方项目业主专题座谈会,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皮里青露天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科尔科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瑞祥9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进展比较顺利。其余大部分项目也已开展了前期工作。
3、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新提高。
(1)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总体部署,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同时强化了对《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督导检查。
(2)加大了煤炭开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壁式采煤方法、支护方式改革、专用回风井“三推行”和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等“三条线”建设,今年开始在所有煤矿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目前部分煤矿已安装完毕。
(3)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时间、人员、资金四落实。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登记建挡、跟踪检查、挂牌督办。上半年,州、县两级煤炭局组织人员下井检查200次,发现安全隐患2140条(其中重大隐患36条,一般隐患2104条),整改率91%,现场下达整改指令102条。
(4)认真抓好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防复产验收走过场,到目前为止,全州已有39个煤矿通过复产验收,恢复了生产和基建施工。
(5)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监管,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进展,完善了《**州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煤矿均配备了专职辅助救护队员及装备,并与州矿山救护支队签订了救护服务协议。州矿山救护支队装备有了明显改善,近期已通过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的三级救援资质专家评审。
4、涉煤重大项目有新进步。
年初,专门下文将州直涉煤重大项目责任分解落实到局班子每一个成员和相关处室,落实到县市煤炭局和具体负责人。从4月份开始,已召开了2次涉煤重大项目协调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入驻**的涉煤大企业、大集团共有16家,确定32个建设项目(其中煤炭项目10个,煤电项目6个,煤制气4个,煤焦化项目3个,煤化工项目3个、其它项目6个),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计投资总概算1162.9亿元,现已开工项目5项,总投资66亿元。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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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划分:煤炭项目10项,总产能 万吨/年,投资概算98.6亿元;煤电项目6项,总装机300万千瓦,投资概算132.2亿元;煤制气项目4项,产能165亿立方米/年,投资概算740亿元;煤化工项目3项,产能甲醇180万吨/年,烯烃62万吨/年,合成氨30万吨/年,化肥52万吨/年,投资概算168.6亿元;煤焦化项目3项,产能270万吨/年,投资概算23亿元。目前,潞安集团3052项目、新汶集团20亿立方煤制气、国投宝地公司90万吨煤焦化项目均已通过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新汶**一号井主井工业广场已开工建设;国投皮里青300万吨/年煤矿项目地质报告评审已完成,可研报告待评审。国投2×30kw坑口电厂已完成自治区层面的全部支撑性文件,并已上报国家能源局待核准;国电伊宁2×30kw热电联产项目的自治区层面支撑文件已完成,待自治区发改委审核后上报国家能源局核准;庆华集团煤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已开始动工建设;新汶集团600万吨/年煤矿和20亿立方/年煤制气将于6月底举行开工典礼。枣庄矿业等已在**设立办事处,华电、中电投等大企业、大集团的煤炭、煤电、煤化工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在稳步推进。5、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上有新成绩。
按照州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开展了3.6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加大煤矿职工教育培训力度。今年上半年州直共举办煤矿安检员、绞车工、爆破工等13个特种工种的作业人员培训班十期,培训总人数913人,培训合格率99%。今年上半年特种工培训人数已超过去年全年特殊工种和管理人员培训人数的总和。
三、局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1)进一步加强了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州党委为我局配备了党组书记。(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对州矿山救护支队副支队长和内设三个机构中层干部进行考察及任用。
2、加强机关学习及行风建设。(1)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了监督检查措施,妥善解决机关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2)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狠抓落实、增强执行力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干部职工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得到增强,机关争创一流、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3、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今年上半年按照州学教办及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按期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全部内容,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共撰写调研报告4篇,为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我局还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开展了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同时在整改落实中,突出实践特色,把整改落实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两结合、两促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4、加强了干部的教育培训。仅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有10人次参加了各种培训,其中赴内地培训2人,行政执法及电子政务培训7人次,州党校培训1人,县市挂职锻炼1人。培训人数占到了机关总人数的77%,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奠定了基础。
5、认真做好为基层办实事和送温暖活动。今年初,我局按照州党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对扶贫户慰问及捐资助学活动。为察布查尔县阔洪齐乡阿依墩村的结对子贫困户送去了面粉、清油,并为他们代缴了20xx年度的新农合资金;为伊宁市琼办十号小区居委会捐款20xx元;根据伊市党发【20xx】23号文,为伊宁市开展“两基”迎“国检”图书捐款5000元,为伊宁市托乡卡利亚小学购书500本;在今年全国助残日慰问活动中,我局对伊宁市托乡5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慰问,带去了单位对残疾人的真挚的关爱。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工作重点是围绕“四抓一强”(即抓规划、抓项目、抓安全、抓平衡、强基础、)开展工作。
1、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近期将完成9个“十五规划”矿井的双验收工作。今年第三季度按期完成全部煤炭十五规划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双验收”工作。已列入自治区煤炭十一五规划的地方建设项目,力争有2-3个开工建设。皮里青露天煤矿90万吨改扩建要在今年10月建成投产。
做好州直涉煤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坚持召开涉煤项目协调会,继续抓好新汶集团一号井、600万吨/年煤矿、20亿立方/年煤制气项目,潞安集团3052项目、20亿立方/年煤制气项目,永煤集团100万吨/年型焦及配套煤矿建设项目,国电、国投、华电、中电投的煤电项目,瑞祥公司、国投宝地公司的煤焦化及配套项目等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2、 加快规划编制审批进度。
督促设计单位加快三个《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修编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及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缩短审批时间,力争在今年底三个《矿区总体规划》能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煤化工产业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提升煤炭供需保障能力。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基础上,督促煤矿开足马力生产。继续督促煤炭供需企业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监督合同履约。努力做到全年均衡生产、均衡销售,减轻煤矿冬季的安全生产压力。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煤炭价格,最大限度满足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对煤炭的需求。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煤价管理机制。
4、加大煤矿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坚持先培训再上岗制度,加大煤矿职工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作培训工作力度。州直三级培训机构在继续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同时,下半年重点开展煤矿管理人员的培训,为州直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3、 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认真组织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2)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并建立考核制度,原则上至20xx年底100%以上的矿井达到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其80%以上要达到州级标准。(3)年底前完成所有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4)组织一次高标准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5)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以瓦斯、顶板、水害等为重点,定期对矿井的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系统和环节进行专业化排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6)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继续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2)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3)加大对煤炭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清廉、高效”政府部门形象。(4)解决好州、县市两级煤炭管理部门的性质、编制和待遇问题,充实一线监管力量。(5)积极开展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5)加强机关信息和统计工作,(6)充分利用《**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网为平台,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
煤炭工业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
煤炭工业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瓦斯治理为重点,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不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煤炭工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截止目前,全州共恢复生产建设的矿井42处,其中生产矿井27处(露天13处),新建矿井11处,技术改造矿井4处。今年上半年预计全州各类煤矿生产原煤1957万吨,与去年同期2201万吨相比,减少了11%。原煤销售2270万吨,与去年同期2445万吨相比,减少8%。煤炭库存463万吨,与去年同期库存473.16万吨相比,减少10.16万吨,产供需基本保持平衡。全州未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呈趋向好转的态势。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早谋划,全面部署今年各项工作
1、年初,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州煤炭局研究制定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确定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具体措施。相继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层层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
2、针对**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二)开展《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活动
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大会。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我们规定在**安全培训中心每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都开设《七条规定》的课时,组织全体参培学员集中学习,截止目前,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已组织集中培训2期,培训人员110人。各县市煤炭局在辖区也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为了保证宣贯活动见到成效,我们和县市局在日常检查督查中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测试。
(三)落实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州煤炭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了随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认真落实“446”和“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严密部署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州煤炭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验收的标准及重点,督促各县市必须严格按验收标准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坚决不予以复产(复工)。在县市验收同意恢复生产的基础上,州煤炭局对恢复生产的井工矿井逐矿进行复查,对部分露天矿井进行抽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0余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
2、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3、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4月9日-4月30日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全州煤矿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现场检查矿井17处,下达执法文书10套,发现各类问题242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较多的4处矿井下达了监管指令。截止目前,已整改237条,整改率达98%。
4、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活动专项行动。制定了《自治州煤炭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各县(市)煤炭局及各煤矿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了切合自身实际的自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截止目前州煤炭局检查抽查矿井16处,查出各类隐患300余条,并对2处存在违法违规的矿井进行了处罚。目前此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正在开展中。
5、开展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17日- 30日,州煤炭局组织开展了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矿井20处,下达执法文书13套,检查出事故隐患200余条。
(四)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年初制定下发了《**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16处煤矿进行机械化改造。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阜康市新兴铸管迎新煤矿等11处煤矿已经开始进行系统改造,预计今年6处煤矿完成采掘机械化改造工作。从**年7月1日起,全州未实施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改造工作。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为了保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决定未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井工矿井,一律不允许组织生产。上半年,我们确定了8处矿井进行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正常开展。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我局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治理防治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州煤炭局通过召开专业会议、排查重点矿井、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等措施,有力促进了辖区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上台阶。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申批。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自治区发改委尚未进行会签。
2、推进南部矿区资源整合,落实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整合5处矿井,目前玛纳斯县2处矿井、昌吉市3处矿井已进入实质性整合阶段。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已对吉木萨尔县富通煤矿(原9万吨/年)、阜康市新世纪煤矿(原9万吨/年)2处确定关闭的小煤矿彻底实施了关闭,拆除了设备、填埋了井筒、拉倒了井架。
3、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出台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开展**年煤矿安全生产“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的实施意见》,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或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设计院所及各大企业集团的专家,州财政安排150万元经费用于“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我们联合新疆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积极组织专家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截至6月30日,已对全州14处矿井开展了“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查出各类隐患370条。
4、加强各县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对阜康市16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多起大规模人员伤亡事故,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5、加快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了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加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按照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经过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对接,确定了我州3处30万吨以上的煤矿建设安全避险系统,目前,昌吉市宝平煤矿、呼图壁县小甘沟、白杨沟煤矿正在施工建设。对全州其它矿井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需要建设临时避难硐室的,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建设完成。建设矿井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六)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抓好33处续建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计划年内完成投资61.31亿元。截止目前,31处矿井正在进行建设。昌吉市宝平煤矿在1月份完成60万吨扩建项目验收工作,是全疆第一家完成“十一五”扩建项目验收的矿井。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重点项目都已开工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一期工作基本建设完毕,优派能源煤焦化电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项目中5个子项目均正常施工。
(七)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种植花草树木,设置了垃圾箱,建立了垃圾集中堆放点,大力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作。在上半年工作中,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神华硫磺沟煤矿、兖矿集团昌吉市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和昌吉市金源昌煤炭经营公司按要求建立了防尘网。在一季度局长例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开展了绿化工作,筹备了资金,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八)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市场供应
1、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州煤炭局对全州42处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和62处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结束。
2、加快煤炭交易市场建设。我们建议每个县市都要建立煤炭交易市场,目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木垒县、阜康市在建,昌吉市正在选址筹备中。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按照诚信、安全、规范经营的要求,修建了地磅,设置了喷淋、防尘网,开展了绿化工作。
3、合理调配南部山区煤炭生产和销售,保证准东地区电厂对南部山区用煤的需求。
(九)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今年,我们对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未经岗前培训安排工人下井进行了处罚。今年上半年,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3627人,其中:从业人员培训2768人,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2期110人,特殊工种5期256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辅助救护队员2期83人。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在今年5月底,第一期来自全州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50名学员赴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了为期30天的煤炭行业管理干部培训班。
(十)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参与制定了《自治州应急救援体系规划》,明确了煤炭行业应急救援体系中长期建设任务。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3、转变观念,注重防范。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53次,对26处矿井开展了密闭专项检查,检查了255个永久密闭,60个临时密闭,对其中13个存在漏风和裂缝的密闭进行及时修复和加固,为3处矿井进行了密闭启封服务。
(十一)准确及时,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州煤炭局坚持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在17:00之前向州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使各级领导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掌握,有效指挥和决策处置。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传达到各县市及煤矿企业,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了煤炭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各县市在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目前,州煤炭局共出煤炭工业信息简报32期,刊发各类信息75条。
三、党建、精神文明及纠风等工作
在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州煤炭局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和时限,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印发了《**煤炭局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煤炭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方案》,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14人次,诫勉谈话1人;主要领导坚持带头讲党课,开展了廉政教育“五个一” 活动。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每周一的列会制度,对上周情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周的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着力转变作风,切实为企业、基层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将生产许可证审核工作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降低到7个工作日,将煤炭经营资格证审核工作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降低到10个工作日,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5、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制定下发了《**煤炭局**年度纠风工作安排》、《**煤炭局**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本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细化、量化到每一位局领导和科室,并确定相应的岗位目标责任和考核标准,上半年我们召开了纠风和“百个科室万人评”测评和推进大会,聘请了5名纠风义务监督员,确定了安全监管科为我局**年重点评议科室,积极参加“百个科室万人评”活动。
6、加强精神文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局机关开展了“书香沁机关 文化润心灵”的读书月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五一”期间组织开展职工看昌吉高新农业园区,观家乡美丽昌吉的变化,强身健体徒步活动,在全州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局总支力克困难,挤时间在“七一”前创作编排了反映我州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题材的歌舞剧《矿山特种兵》,经过州直机关的审查,入选到州直机关七一文艺汇报演出节目;组织开展了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区州公务员普法考试工作。
7、认真开展督查工作。3月11日—22日,州煤炭局分成了2个督查检查组对各县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煤矿春季防洪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各煤矿企业都能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清理疏通了泻洪通道,提前做好防洪物资、设备及防洪队伍的准备,确保了在紧急时刻能拿得出、用得上。4月9日-30日,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对各县市煤炭局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提出整改建议32条,同时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瓦斯治理体系示范矿井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6月初,对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各生产矿井和施工矿井都严格按照国家、区州相关文件要求,正在抓紧建设紧急避险“六大系统”,按期能够完成建设任务。6月17-30日,州煤炭局分成2个督查组对各县市煤炭局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8、根据州党委的要求,今年我们选派了1名年轻干部下基层转作风,在吉木萨尔县三台镇挂职,帮助指导吉木萨尔县三台镇喇嘛昭村脱贫致富,局主要领导多次前往吉木萨尔县三台镇对接,制定了今年的帮扶计划,鼓励煤矿企业与牧民签订劳务合同,积极协调解决喇嘛昭村小三台沟旅游度假村的选址、规划、公路、用电等项工作。4月底举办了一期旅游餐饮服务培训班,通过考核46名哈萨克牧民全部结业。同时,州煤炭局帮扶4万元购置第一批10台刺绣机已经到位,喇嘛昭村银珠刺绣合作社开始正常运转。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优化升级方案自治区层面的审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三是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四是各县市监控人员不稳定,大部分瓦斯监控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熟悉监控系统操作技能,不能快速准确的处置各类报警信息,未能有效的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对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和自治州对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开展2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矿井的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夜查、巡查和互查等多种形式,确保州煤炭局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县市局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摸清找准各煤矿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各县市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密闭管理、六大系统建设、瓦斯示范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煤矿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落实“七条规定”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活动,确保每位矿长、职工对《七条规定》的内容熟记于心,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铁七条、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加大对《七条规定》实施重点、专项和定期督查,督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和《七条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凡发现矿井存在违反《七条规定》之一的,一律限期整改,确保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
(三)认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在各煤矿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将对各煤矿是否存在隐患进行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对区、州、县煤炭管理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继续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在自治区与州煤炭局联合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将全州生产的井工矿井和技术改造矿井全部进行一次专家会诊,通过专家会诊活动,督促企业彻底整治隐患,保障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五)加快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加大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审批的跑办力度。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涉煤企业(集团)以多种形式重组我州的小煤矿,加快改造升级的步伐。年内完成昌吉市福江煤矿、跃进煤矿、众安煤矿,玛纳斯县天利煤矿、小白杨沟煤矿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玛纳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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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煤矿、德翔煤矿、呼图壁县丰源煤矿、白杨树煤矿、阜康市磨盘沟煤矿、气煤二号井、吉木萨尔县大有煤矿、吉峰煤矿等8处整合煤矿的项目建设业主。(六)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对实施采掘机械化的矿井从资金、技术、政策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业主进行煤矿机械化改造的积极性,督促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煤矿加快改造步伐,确保年内6处矿井完成建设任务,通过试生产验收。
(七)抓好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定期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协调解决,加快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步伐,抓好有效的施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年内力争8处矿井建成投产。
(八)强化安全培训工作。下半年在山西举办1期5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干院和山西省煤炭职工培训中心专家、教授来昌吉,在我州举办2期共160人的专业技术培训班,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3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安全资格证复训班,2期班组长培训班,5期特殊工种培训班,州矿山救护队举办2期辅助救护队员的初级培训班。
(九)完成煤炭“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委托新疆煤炭设计院,对我州煤炭“十二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对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高标准、高起点的修编,使之更符合我州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实际。
(十)加强瓦斯示范体系建设。坚持将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强力推进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的治本措施,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强力推行瓦斯抽采达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凡达到瓦斯抽放条件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重庆煤科院**煤矿瓦斯防治技术服务中心要对所有生产矿井(井工)编制瓦斯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全方位的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确保**年底前,所有的生产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达标。
(十一)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快验收工作进度,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年内8处以上的生产矿井达到一级标准。
(十二)加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组成检查组,以**瓦斯监测监控中心为主,吸收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工作人员,不间断地对各县市和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数据传输正常。完成**瓦斯监测监控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工作,举办1期瓦斯监控人员培训班,协助各县市成立瓦斯监测监控机构。
(十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积极推进县市救援体系建设,州矿山救护队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大对矿井井下密闭、通风系统及防灭火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督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十四)加大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大力实施矿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程,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企业防尘网、喷淋、筒仓设施建设。推进瓦斯抽采利用和矿井水再生利用工作,提高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十五)进一步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抓好每周一的党员干部理论政策、业务知识学习,筑牢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基础。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及成员各抓分管科室,各职能科室负责包项,纪检组织协调”的工作思路,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深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性审查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和州煤炭局“百个科室万人评”活动方案。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及其他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谐机关建设,增进团结,构建和谐,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书香沁机关
文化润心灵”、“道德讲堂”等陶冶干部职工身心和情操的活动,营造健康的环境工作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倡导和积极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落实被帮扶贫困村三台镇喇嘛昭的劳动力转移、已经成立的几个合作社的规范运行,完善喇嘛昭村小三台沟旅游区基础设施,确保旅游专业合作社49户农家乐正式营业。帮助解决城市解困户刘丰收等贫困家庭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科室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认真落实街道、社区安排的平安创建活动。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保持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全力以赴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奋斗目标,为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煤炭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煤炭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煤炭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市煤炭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力度,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行政和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全市煤炭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圆满完成了市法制办交办的各项任务。为进一步推动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该局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该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以依法行政统筹全局工作,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严格落实,并严格考核,20xx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法制、诚信、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力度,促进全市煤炭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该局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平煤(20xx)41号】,今年以来,局党组以及局领导班子,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长抓紧不懈,细致指导,有力地推动了该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该局专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目标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内部考评评议制度等有关制度。年初,该局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点,与煤矿安全执法大队负责人签订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并由局法制科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局机关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上报。由于该局对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以来,未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执法人员无一人因廉洁问题被举报查处。
(二)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为规范执法行政执法工作,该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实际,专门对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煤炭法》、《矿山安全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大事故的决定》(豫政【20xx】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逐项进行详细梳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数个处罚阶次,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市煤炭工业局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执行基准》,在煤矿违法行为规划为轻微、一般、严重等阶次的基础上,细化、量化相应罚款数额,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标准,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认真遵照执行,使该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规范在法律框架之内和合理幅度之内,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高效进行。此外,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还制定了行政执法首查整改制度、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将使用率高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及执法文书式样汇编成书,使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组织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考试并对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审核、换发,同时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为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增强该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专门邀请了河南省能源发展局副处长孙耀霖、市政府法制办科长洪志勋为八个县(市、区)煤炭局主管法制、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队队长和执法业务骨干,市局有关科室人员,市煤矿安全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就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煤炭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专项培训。(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该局不断完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奖优罚劣、激励约束等机制。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豫政(20xx)1号文件)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五)煤炭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以“五五普法”和《纲要》颁布5周年等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采取出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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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车、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突出法制宣传主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共展出牌板6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六)积极探索服务煤矿企业新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该局不断加强分类管理,为煤矿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坚持“一保一打”,保证对复工复产服务到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矿井,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要加大复工复产工作力度,尽快纳入正常管理。对市局批准的第一批复工复产矿井,要召开矿长会议进行大力支持和宣传,由市煤炭协会牵头,组织专家在验收、设计、办证等方面加大对复工复产矿井的指导服务力度,形成支持先进,控制中间,打击落后的氛围。二是“三个限制”:对省验收组没有定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入井人数不超过5人的规定,只允许通风、排水;对技改没完成的煤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对三个月内采矿证即将到期的煤矿,严格控制工作头面、入井人数和火工品供应,严防煤矿违法违规酿成事故。三是抓好“三个督促”。对“六证”齐全矿井,要督促在六月底前按程序进行复工复产,督促技改未完成矿井限期完成,督促技改已完成矿井限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后按程序复工复产。要加强“雨季三防”、监测监控管理等工作,确保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由于工作开展时间短,队员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执法水平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程序、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备案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总之,尽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教训,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稳步开展,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安全监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安全监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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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1-6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5起,死亡65人,同比分别下降17.7%和25.3%;。其中: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3起,死亡38人,同比分别下降3.4%和5%;工矿商贸事故22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下降52.2%和41.3%。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大力构筑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1.强化法制建设,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围绕夯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基础,全面启动《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工作。以事故指标考核为导向,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同121个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对区市、行业发生的事故每月通报考核,对因工作和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突破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2.深化网格化监管,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按照“五个全覆盖”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网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目前,市、区市、镇街三级已全部实现“五覆盖”,社区覆盖率为79.99%。运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已有29449家企业的检查情况在网格化运行。
3.坚持“安全月”“安全周”制度,实现督查检查常态化。每次“安全月”“安全周”均有主题、有方案、有重点,协调推动357处路口信号灯设置等重大问题的解决和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各级领导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不断加大。率先在全市安监系统实施“3+2”联系区市督查检查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安监执法队伍共检查企业14293家次,立案行政处罚260起,行政罚款1833.06万元。
4.寓服务于执法,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成立了安全生产运行服务办公室,梳理确定100家重点监管企业,采取到企业走访对话、为企业审批提供直通车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隐患等方式,办理审批事项600余件,实现市级建设重点项目审批时限再提速50%,落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27项。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实行企业监管实名制管理。制定了《青岛市安全生产实名制监管推进工作方案》,建立了运行沟通协调、工作调度和信息调整三项制度,设计了企业实名制管理责任表和公示牌模板,通过先行试点和现场观摩会推动,在全市高危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开。同时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主导,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五落实”。截止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2688家;有2479家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五落实”,共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389名。
2.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市长令和52个行业6804条隐患排查指导标准,推动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查纠。截至6月底,网格化系统显示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安全隐患22.35万余项,整改完成率达到99.43%。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分标准,建立了信息平台,近期将挂网试运行,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诚信报告、诚信评价、诚信档案、“黑名单”管理和诚信监督6项制度,对信用等级低或失信的企业,依法在用地、投融资、上市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相关政策优惠。
4.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基础。推广应用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分地区、分行业对全市7595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推进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明确了创建标准和办法,先期选择40家企业试点,逐步提升企业对职业健康的重视程度。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追究体系。
1.深化专项整治,突出闭环管理。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涉氨制冷、液化气市场秩序、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隐患实施闭环管理。截止6月底,全市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3064家次,排查整治隐患52524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1881处。发挥专家帮查隐患作用,组织专家对40家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诊断检查,帮助排查隐患问题1186项,督促整改完成1152项。累计投入1.4亿元推动涉氨制冷企业转型升级,关停304家,改用其他制冷介质392家,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由974家减至278家。
2.强化风险管控,规范挂牌督办。分析评估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出台了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工作规范,并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截止目前全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403处,提报省政府挂牌督办油气输送管道重大隐患136处,已整改完成213处。
3.实施有奖举报,强化媒体监督。1-6月份,接听“12350”有奖举报电话3348个,受理有效举报683件,兑现资金7.86万元。出台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每月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和证照不全、关闭取缔的企业,对8种情形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约谈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目前已曝光重大隐患单位13家,对5家违法企业信息在媒体公示;对中冶集团、青钢集团、北船重工和黄岛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严格事故查处,实施经济问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2起工矿商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结案10起。查处3起瞒报事故行为。累计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事故责任人22人,行政处分9人。凡结案事故的调查报告,均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和区市政府指定网站全文公开。成立了市政府安委会问责专门委员会,1-6月份,对黄岛、市北、崂山、城阳、胶州、市南、平度、李沧、高新区等9个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的区市实施了经济问责。
(四)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
1.实施全员培训,增强监管能力。实施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全培训“逐企销号”,强化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截止目前累计培训企业“三项岗位人员”29144人。实行安监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制度,突出监管执法能力培养,已举办全市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431人;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期,培训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217人。
2.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每天发布安全生产最新内容,青岛电视台今日栏目天天播放安全知识滚动字幕,半岛都市报每周刊发一期安全专刊,每月四次以短信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通过青岛安监手机群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向推送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目前“青岛安监”已发布微信、微博710余条;播发专题报道22篇、相关新闻60余篇、公益短信50余条;全文解读“新安法”并在半岛都市报和青岛新闻网刊登;整理10大典型案件在媒体发布。
3.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保障能力。开展重点企业应急演练排查销号工作,全市9128家重点企业已完成预案演练销号7056家,完成率77.3%,各类企业共计演练53564家次。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达到12支,今年为市级协议队伍配发70.48万元的80余台套堵漏、检测等应急物资装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两个薄弱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二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下步将针对存在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深入推进“五个全覆盖”的落实,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3+2”督查检查,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全力推进企业监管实名制管理。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摸清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底数,进行定岗定责,监督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辅以新闻曝光和“黑名单”制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五落实”要求,促使企业内部各种资源向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倾斜,保障安全生产。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在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市政燃气、涉氨制冷、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防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专项整治不深入、不扎实,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区市,启动经济问责和行政问责;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严格上限处罚、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关闭等措施;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发挥“12350”举报机制作用,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四)严格落实企业预案演练销号制度。督促企业完成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或现场处置演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全面开展模拟事故发生的实战演练,对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组织演练的,依法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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