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我们在不停的成长。此时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最近的工作,总结具有相当的社会实践能力,那么我们自己怎么写出一篇总结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县民政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欢迎你的品鉴!
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我县民政(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老龄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支持帮助下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目标,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突出主业,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殡葬改革
一是火化率提速快。全县亡故人员2486人,实现火化1784人,火化率达71.8%,低于隆阳区2.3个百分点、高于施甸县0.3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由2016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二是惠民资金兑付快。全县应减免、发放殡葬惠民资金863.14万元,已减免、发放资金863.14万元,占100%;发放特殊困难民政保障对象火化补助34.6万元,占全年预测兑付资金29.4万元的117.7%。三是专项治理推进快。完成全县13.6万宗已葬墓、1.7万宗活人墓和生基墓地、86户坟石和棺木加工经营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拆除活人墓、生基墓地118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118例,完成禁葬区墓地绿化植树4.09万株、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绿化墓穴4000余穴。
(二)精准施保,扎实推进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
一是保障标准明显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3280元/人·年,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提高至465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24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550元/人·月。二是政策衔接程度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远远高于扶贫线2952元/人·年,通过精准施保动态调整,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现政策覆盖重合5546人,重合率由2016年的7.3%提高至28.96%;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实现政策覆盖重合87人,重合率由2016年的0提高至3.87%。三是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救助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整户识别、整户施保的要求,坚决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施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对象由4279户4503人调整为2098户2246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2181户2257人,剔除率分别达到50.97%、50.12%;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由14616户30010人调整为8715户19151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5901户10859人,剔除率分别达到40.37%、36.18%,农村低保人户比达到2.20,整户识别、整户施保程度明显提高。
(三)加快进度,扎实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圆满完成全县4562条地名信息外业采集和内业填写、审核工作,通过地名成果省级审核验收,目前正抓紧推进1808条图载地名补采工作。
(四)严格管理,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1.特困供养和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及时提高。从7月1日开始,农村集中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人员由410元/人.月提高到46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50元/人.月。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246人,其中:农村集中特困供养的特困人员74人,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2133人,城市特困人员39人,共计发放供养金2020.67万元,其中:农村集中特困供养资金57.88万元,农村分散供养金1937.3万元,城市特困供养资金25.49万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20元/人·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476户5576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2438.02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800元/人·年提高到3280元/人·年,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712户19151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5335.09万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一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7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40元/人.月,共计发放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1902人次39.72万元,二残疾人护理补贴2174人次26.05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11405人次169.51万元。
3.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共计实施医疗救助2155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61.32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98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7.02万元。为2426人特困供养人员缴纳参合、参保个人缴费资金43.67万元,为24517人城乡低保对象补助参合、参保个人缴费资金171.62万元,共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15.29万元。
4.各类救助同步实施。共计实施临时救助8962户,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70万元;将199名艾滋病患者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支出城市低保资金88.26万元;救助2名艾滋病感染儿童、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40名孤儿,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80.11万元;发放86名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资金15.79万元。依法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92人次,其中:救助流浪孩子回校园150人,外省籍270人、本省籍其他人员72人,包含残疾对象58人、出动街头救助及回访17 人、护送返乡13人、寄养**县敬老院2人、在**县康弘医院救治2人,共计使用救助资金17万元。
(五)完善机制,及时处置各类自然灾害
1.严格值带班制度。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快速、准确、规范、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及时查看、核实灾情,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帮助因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截止9月底,全县受灾人口70386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人,农作物受灾6347.0062公顷,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3.131万元,低于2016年经济损失4964.589万元。下拨救灾资金253.709万元,调运彩条布37件,确保灾民的生产生活不出问题。
2.加强防灾减灾备灾。认真开展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年内为78709户民房进行了保险,投保资金78.709万元,共理赔105户,赔付金额17.16万元。组织13个乡镇民政灾害信息员参加市民政局业务培训。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进行“防灾减灾日”宣传,挂过街横幅3条,展出宣传版面10余块,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资料60,种7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进行民政系统防灾减灾演练1次。储备新帐篷300顶、旧账蓬519顶、彩条布170,储备衣服1000套、大衣1000件、折叠床140张、床上用品170套、棉被1000张及一定数量的雨伞、鞋子、手电等应急装备。
3.开展救灾资金专项督查。对13个乡镇2016年至2018年的救灾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检查,我县各级在救灾资金的分配、安排、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做到了有会议记录、有申请、有评议、有审批、有审核,有发放到户名册和公示;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基本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在检查中,未发现乡镇和县民政部门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救灾资金的情况。
4.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印发了《**县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完善了《**县民政局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及办法》等规章制度。
(六)严格程序,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组织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检工作,完成54个社会组织登记单位年检工作;受理登记成立社会组织6个,变更登记5个;办理国内儿童收养登记7件。
(七)保障权益,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开展走访慰问。春节、“八一”期间,县委、政府慰问组对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森警中队、预备役营和消防大队开展节日慰问,落实慰问物资3.80万元。
2.落实义务兵期间家属优待政策。发放2014年之前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0人次,合计30.56万元。按每户600元的标准发放现役士兵立功奖励,发放61人次,合计3.66万元。
3.全力落实安置政策。接收安置退役士兵53人,其中自主择业45人,共发放自主择业补助70.4万元;符合并选择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官8人,已全部安置。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并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7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1.7万元。2018年10月新接收退役士兵26人。
4.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1573.55万元;为124户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房、生活、治病困难补助资金37.92万元;发放一至四级在乡伤残人员伤残护理费7.04万元;年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出台后将帮助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对一至六级伤残军人门诊费进行补助,同时继续在县乡定点医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效方便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组织军休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到鸡飞温泉疗养,同时为军休干部订阅健康养生的杂志报刊,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八)完善机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核实清理服务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全县领取定期生活补助的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原大队干部进行了清理核对,经逐一排查核对,目前全县仍健在且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59人,原大队干部94人。对全县的6个城市社区和39个农村社区基础数据进行了采集。对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在职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村监督委主任个人信息进行了统计核实,经统计核实,目前全县在职在任的村(社区)干部有546人,其中:村干部515人,社区干部31人。对全县在职的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和离职的小乡干部、村公所(办事处)干部、村(社区)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2.指导村(社区)干部辞职、补选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村(社区)干部不同程度存在辞职和补选情况,一年来,先后对田园镇、卡斯镇、勐统镇、**乡、温泉镇部分村(社区)干部辞职和补选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确保补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3.及时分配并下拨村(社区)补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将34.416万元省、市配套经费下达到13乡镇。其中: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经费15.64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经费15.576万元;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3.2万元。及时将1.5万元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和28.8万元的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金分配并下拨到田园、柯街镇。
4.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外出培训。先后组织13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推荐了4名民政助理员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9名村监督委主任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工作培训;组织12名村(社区)主任参加市民政局在腾冲市举办的城乡社区主任示范培训班。
(九)规范管理,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
认真做好全县国内婚姻登记工作,截止2018年10月11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694对,离婚登记452对,补领结婚证517对,补领离婚证22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将2016年12月之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录入**县档案管理系统,并扫描归档。
二、落实政策,构建敬老助老社会常态
(一)按时足额发放高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
共发放高龄津贴414.87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80本。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敬老节期间走访慰问2所敬老院、11名百岁老人、26名高龄特困老人及6名抗战老兵,共计发放4.4万元的慰问金及0.42元的慰问品。
(二)做好“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2018年共有23342人参保,保费146.115万元,共理赔198件,96万元。
(三)集中供养运转正常
**县中心敬老院有集中供养五保老人61名,男性48人,女性13人,其中:失能老人1人,半失能老人28人。设床位101张。共有工作人员:事业编制6名,合同制员工13名,五保老人供养经费来源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临时救济、慰问金等。五保老人五保供养经费、临时救助等各项补助资金收入64.88万元。
三、多方筹措,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累计争取民政项目资金1081.20万元,其中: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82万元,下达2016年度福彩公益金结余资金50万元,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58万元,下达2018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80万元,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3.2万元,下达保山市分成的2018年度福彩公益金第一批资金198万元。
(二)加快防灾减灾体系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用房1幢(含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货场、停车场、晾晒场等工程,购置液压搬用车、货架等设备。目前完成地勘、环评和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计划11月开工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60万元,已到位资金222万元。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共实施和计划实施农村敬老院项目5个(珠街乡、湾甸乡、温泉镇、卡斯镇、翁堵镇敬老院),规划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设置床位460张,规划总投资3100万元,已到位资金1062.7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2个(翁堵镇翁堵社区、温泉镇松山村),规划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张,规划总投资120万元,已到位资金84万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个(湾甸乡小街子村、田园镇九甲社区、耈街乡团山村),规划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张,规划总投资120万元,已到位资金72.50万元;老年活动场所1个(田园镇新华社区),已到位资金20万元。
(四)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体系项目建设
共实施和计划实施社会福利项目3个(**县社会福利院、**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县儿童福利院),规划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80张,规划总投资5050万元,已到位资金1181万元。
(五)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累计启动公墓建设9个乡镇,完成投资近6000万元,建成墓穴5566穴,骨灰入公墓安葬21例(田园镇高速路建设迁入公墓267例)。其中一期工程已具备入葬条件的乡镇中心公墓为**7个镇,在建的有**2个乡镇,尚未动工的有**、**4个乡镇。
(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和**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列入县级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900万元,实际完成4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79%。年内,县民政局将重点推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11月份开工建设,力争完成投资500万元,确保年度投资任务完成900万元以上,完成年度任务的31%以上。
四、深入挂钩村,切实增强脱贫实力
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内先后3次深入到**乡**村了解和掌握群众所思、所急、所盼,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贫困户90户,发放慰问金9万元,发放被子90床。深入**乡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工作,**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对象由350户364人调整为97户101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253户263人,剔除率分别达到72.29%、72.25%;农村低保人员保障对象由979户2319人调整为940户2144人,剔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对象39户175人,剔除率分别达到96.01%、92.45%。积极上报并落实**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市级补助资金8万元。
五、加强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2018年全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基层党建推进年”为抓手,明确党建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党性教育、支部规范化建设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始终把弘扬善洲精神贯穿于全局党建工作中,切实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软弱涣散党组织问题,推动全局党员融入殡葬改革、脱贫攻坚、精准施保、棚户区改造、救灾仓库建设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全年共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30余次,专题学习讨论4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次,创新方式讲党课10余次,党员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4次,组织党员到**烈士陵园祭典先烈、到**善洲教学点开展党性教育2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1次。按照四定原则开展“主题日+”“互联网+”活动10余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在扶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等学习宣讲活动4次,持续实施“四项工程”,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党员争当“跨越发展先锋”。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8年,我局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工作目标任务,从抓履责、抓部署、抓长效、抓监督、抓焦点、抓教育、抓宣传着手,研究、部署、协调、执行、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0余件/次/回。落实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通报处理。规范公务接待、民政资金管理、民政收费事项等重点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充分履行最基本的民生保障、最基础的社会服务、最基层的社会治理职能,努力增强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意识,全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统筹推进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被各种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25余次。扎实开展婚姻登记人群婚前知识教育,特别是强化对防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贯彻执行综治维稳工作要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有效化解了困难群众、涉军群体、老龄群体的矛盾;完成并印发《**县民政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困难
一是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运营资金无来源,机构设置不完善,服务人员待遇难解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条件简陋,功能单一;二是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缺少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缺乏市场化带来的活力;三是养老机构设施的分布、设置和建设缺乏深度调研和统一科学的规划,随意性太大。
(二)殡葬改革推进仍有难度
一是认识上存在差距、乡镇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推进较慢;二是殡葬陈规陋习根深蒂固,群众文明丧葬意识薄弱,文明办丧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设施设备改造、骨灰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四是公墓建设推进慢,目前全县在建中心公墓6个乡镇,完成投资6500万元,建成墓穴5566穴,占年度计划任务的31.63%。亡故人员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20例、项目建设迁入公墓安葬285例、骨灰寄存76例,仅占骨灰安葬总量的7.03%。五是坟石集中加工经营推进慢,**等核心区坟石集中加工经营仅完成整顿座谈会和初步选址工作。
(三)社会救助网不够密实
一是居民家庭核对机构均已成立,由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尚未落实,工作进度慢,效果还未突显;二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在城乡低保调查核实、审核认定方面手段落后,效率和精准度不够高;三是社会救助制度有待完善。
(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差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大,投资任务为2900万元,但目前仅完成400万元,仅占目标任务的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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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民政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根本宗旨,通过救灾救济、基层自治、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基本职能,促进社会公平,调节社会关系,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20xx年,我县共争取上级民政资金1300万元,慈善筹募社会捐助资金120多万元,筹集赈灾款物110多万元,筹措“三院”建设资金183万元,为挂点村争取扶持资金50多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救助资金552万余元,发放优抚安置经费和慰问补助等费用近240万元,下拨“三院”建设资金183.6万元,下拨赈灾款物80多万元、物资价值3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招商引资及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任务。殡葬事业、慈善工作创全市全省先进,民政事业的有效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提高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过去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将86户236名生活条件好转的人员退出了低保行列。本年度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2103户5964人,月发放低保金34.17万元,人均月补差57.3元。
2、农村特困户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标准提高。全县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达到3406户8811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36万元。
3、农村五保户和“三院”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五保户由过去的每人每年600元增加到800元,集中供养户由过去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为使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到更优厚的服务,我局重点抓了集中供养率的提高,至年底,全县在院集中供养对象1068人,集中供养率为61%,比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183万多元,完成了琴江镇福利院、木兰乡敬老院、龙岗乡光荣院的扩建任务,完成建筑面积4723平方米,新增床位150个。
4、社会救助帮扶机制正在建立。一是部门减免费用帮扶。教育部门对低保户、特困户家庭小学、初中子女免学杂费,全县13924名学生获减免,共减免学杂费62.9万元;民政、医疗部门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补助和减免,全年用于医疗减免和补助的费用达52万元。工商、税务、水电等部门对特困户、残疾人实行税费减免和价格优惠;二是干部职工“双千”活动帮扶和节日走访慰问。据统计,今年1007名干部共出资40多万元,帮扶2150户农户扶持发展种养加工项目2700多个,同时,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为特困群众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20xx年春节为2600户特困群众送上慰问金50万元,中秋节为1100户困难群众每户送3斤猪肉,2斤月饼。
5、慈善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共募集善款120余万元,物资折价20万元,转介南昌卷烟厂奖励受灾烟农扶持款40万元。通过慈善活动,救助了一大批困难群体,兴建了一批公益项目。一是开展“扶孤、助残、安老、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助人工程,使2000多名困难群众受益,共发放善款30多万元;二是兴办教育、建桥等公益项目3个,筹集资金80多万元;三是参与赈灾,使1000名灾民获慈善款物援助近30万元。此外,乡镇慈善分会积极开展以兴办公益事业、救助困难群众为重点的慈善募捐活动,为当地修路、济困筹集了大量资金,解决了大量社会热点问题,仅珠坑乡全年通过慈善募捐就达6万多元。据统计,全县乡镇慈善分会或村级慈善小组共计募集善款超过100万元,慈善事业的有效运作,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石城作出了积极贡献。9月27日我县在全省慈善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6、救灾工作扎实有效。今年我县多次发生洪涝灾害,全县遭受特大暴雨就达6次之多,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2061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县各级组织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压到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深入灾区抗洪救灾,全县共下拨救灾款80万元,救灾粮25万斤,帐蓬50顶,棉被400床,衣物3000余件,确保了灾民的吃、穿、住得到妥善安置。同时,积极帮助339户全倒户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为照顾全倒户重建新居、县政府出台了《石城县灾民倒户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制定了一列优惠政策,除每户建房补助了3000元外,建房审批有关规费全免,目前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全倒户在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
二、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突破
(1)全年发放优待金56万元,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县武警、消防、人武部官兵和困难军烈属、长征老红军、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近12万元。(2)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三难”共计投入资金79.59万元;扶助87户优抚对象发展养殖业7万元,扶助88户重点优抚对象兴建住房、62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住房资金30余万元;为86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42.8万元。(3)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接受安置工作,本年度接受退役士兵84人,安置23人,发放补助金13.8万元。(4)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石城县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实施办法》,全年共救助重点优抚对象68户,救助资金12.6万元。 应用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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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广泛开展了“八进社区”活动,县城5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利用社区资源,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区事业,推动了全县社区建设的全面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等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目前在巩固原有村落社区示范点的基础上,主要把村落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计划在每一个新农村建设点上创建一个规格较高、功能较齐全的村落社区。8月份丰山乡福村村落社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月份琴江镇城北社区送评的《莲花》舞蹈节目获全市社区文艺节目汇演三等奖。
村民自治现已进入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小松镇罗源村被评为全省民族法治示范村,小松桐江村和屏山镇亨田村现正在参选全省村民自治示范村。
四、殡葬改革再上新台阶
一是火化区火化率仍保持在100%;二是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发展。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了《石城县奖励扶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行办法》,在墓地建设的规划、用地、规模、产权及地域辐射范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经我局验收合格后以奖励的方式每处扶持5000元,目前全县10个乡(镇)已有7个在筹建之中,有3个已建成转运,此外,有3个村建立了骨灰存放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为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石城县因此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县,20xx年10月13日在全省殡葬工作抚州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五、招商引资与争资争项工作成效显著
民政局招商项目有三个,一个是石城县恒利炉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上缴税金60余万元;一个是石城县涛源选矿设备厂总投资2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0万元,该项目成为今年12月2日的全县招商引资第四次工作会议中七个现场参观点之一。按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招商总额中完成一项便可,今年我局提前2个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总额双完成,并上缴税金60余万元。
争资争项。今年向上争取资金总额达1400万元,超过县委、县政府的目标任务200余万元。
六、民间组织管理和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
民间组织管理通过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周全服务,我县涌现了一批健康、合法、活跃信誉度高、能发挥重要作用的民间组织。12月5日县慈善会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先进民间组织。
婚姻登记。通过培训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程序、县婚登处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
七、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小松敬老院院长邓孟先今年2月18日被市民政局授予最高荣誉——金牛奖,目前又被市委市、政府作为全市唯一的候选人推荐到省委、省政府作为全省19个候选人之一,参评全省十大爱心人物;局长熊颖华同志3月份和8月份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抗洪抢险工作先进个人;丰山乡福村社区负责人刘福泰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模范班子。
20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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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广泛开展了“八进社区”活动,县城5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利用社区资源,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区事业,推动了全县社区建设的全面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等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轨道,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目前在巩固原有村落社区示范点的基础上,主要把村落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计划在每一个新农村建设点上创建一个规格较高、功能较齐全的村落社区。8月份丰山乡福村村落社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月份琴江镇城北社区送评的《莲花》舞蹈节目获全市社区文艺节目汇演三等奖。
村民自治现已进入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小松镇罗源村被评为全省民族法治示范村,小松桐江村和屏山镇亨田村现正在参选全省村民自治示范村。
四、殡葬改革再上新台阶
一是火化区火化率仍保持在100%;二是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有发展。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了《石城县奖励扶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行办法》,在墓地建设的规划、用地、规模、产权及地域辐射范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经我局验收合格后以奖励的方式每处扶持5000元,目前全县10个乡(镇)已有7个在筹建之中,有3个已建成转运,此外,有3个村建立了骨灰存放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为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石城县因此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县,20xx年10月13日在全省殡葬工作抚州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五、招商引资与争资争项工作成效显著
民政局招商项目有三个,一个是石城县恒利炉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上缴税金60余万元;一个是石城县涛源选矿设备厂总投资2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0万元,该项目成为今年12月2日的全县招商引资第四次工作会议中七个现场参观点之一。按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招商总额中完成一项便可,今年我局提前2个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总额双完成,并上缴税金60余万元。
争资争项。今年向上争取资金总额达1400万元,超过县委、县政府的目标任务200余万元。
六、民间组织管理和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
民间组织管理通过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周全服务,我县涌现了一批健康、合法、活跃信誉度高、能发挥重要作用的民间组织。12月5日县慈善会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先进民间组织。
婚姻登记。通过培训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程序、县婚登处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工作先进单位。
七、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小松敬老院院长邓孟先今年2月18日被市民政局授予最高荣誉——金牛奖,目前又被市委市、政府作为全市唯一的候选人推荐到省委、省政府作为全省19个候选人之一,参评全省十大爱心人物;局长熊颖华同志3月份和8月份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抗洪抢险工作先进个人;丰山乡福村社区负责人刘福泰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模范班子。
20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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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积极作为,实现了重点工作有创新,难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民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顺利通过全省双拥模范县迎查考评、全省文明单位验收,保持了连续53年无责任退兵的全国最高记录。作为重要的涉农部门,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示范县”迎查,并被省档案局授予“省特级档案室”称号,为全县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对全市15个县区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测评中排名第4,较去年提高5个名次,在八项民生工程测评名列全县第一位次,切实提高了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施阳光规范操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的基础工作,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年,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月人均补差20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10元,共保障低保对象22144人。为1105户2250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513.7万元,为14645户19894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2626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达4%。**年我县把阳光低保作为提升民政形象的突破口,将低保审核与“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结合起来,在对全县困难群众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全县民主评议现场观摩会、全县低保工作会、入村督导民主评议等形式,集中利用一月时间组织全局人员按50%的比例进村入户抽查,从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公示、定期复查等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先将因重病、重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全面实施分类保障,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坚持救助政策、对象、金额三公开,严把三级公示关,进一步规范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程序,纳入纪委重大事项监督制度,坚决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信力。
(二)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实现老有所养。全面落实提标工作,按照愿进全进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敬老院管理,积极落实五保供养经费,提高标准,**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和2400元,分别提高340元和480元;为1181人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资金354万元。实施“暖冬”工程和“蛋奶”工程,在全县6处省一级敬老院和4处省二级敬老院大力发展 “以院养院”“以副养院”项目,充分利用敬老院闲置土地种植蔬菜、果树,发展种植养殖业等院办经济。扎实做好城镇“三无”人员的救助工作,按每月45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
(三)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保证病有所医。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搞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将医疗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全县实际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年资助266.3万元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33511人加入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实行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和大病医疗救助封顶,贫困患者重大病一次性救助标准最高5000元,全年共救助城乡大病医疗困难家庭337户337人,发放救助款125.5万元。
(四)做好临时生活救助和特殊群体救助,实现困有所助。积极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城乡低保户以及低保边缘户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按照最低500元,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一个家庭原则上一年救助一次。下拨救灾资金144.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地方解决冬春期间灾民口粮、衣被、取暖等临时基本困难。共救助受灾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及缺钱、缺粮、缺劳动力的“三缺户”15600人次。广泛开展“慈心一日捐”等社会捐助活动,建立慈善捐助工作长效机制,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捐款 110万元。逐步建立全方位、无缝隙覆盖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救助城乡低保及边缘家庭高考新生84人,救助资金23.2万元。
二、双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将“双拥模范县”作为凝聚全县军民团结的一面旗帜,大力弘扬沂蒙精神,认真落实双拥优抚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全县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医疗保障和住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注重引导,营造双拥工作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把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我们始终坚持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建军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及征兵等时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车、标语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防法规及各项优抚政策。在县城主要路口,树立永久性双拥宣传牌和电子显示屏幕;所有医院、邮局等公共场所,都在醒目位置张贴“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标志,使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同时依托滨海革命烈士陵园等国防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每年的清明节,都在滨海革命烈士陵园举行隆重的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全年共接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达13万人次。
2、严格政策,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的同时,不断拓宽双拥工作领域,让优抚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高从优落实义务兵优待标准,建立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年9000元,兑现义务兵优待金550万元。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拨付住房补助款大力改善住房条件,及时为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配备大小拐杖和轮椅等辅助器具。不断完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政府补助83万元办理参加新农合。为解决部分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问题,对政府安置在企业下岗失业的五类涉军人员共331人,发放生活补助119.16万元。
3、严格把关,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安置政策公开,安置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安置,整个安置工作由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并全程监督,真正做到规范操作,阳光安置。2012年度全县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257人,其中已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210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士官47人。发放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30.75万元。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托**县职业技术学校,为退伍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有效解决了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
4、提升陵园建设,全面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加强烈士陵园纪念建筑物的修缮、管理和功能提升,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全力做好散葬烈士墓的迁移和集中安葬褒扬。今年新迁烈士墓150余座,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工作全面完成,于**年11月25日,迎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的视察。
三、社会管理实现新突破
1、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领域的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服务民生、群众认可的社区管理干部队伍。
2、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建设的统筹规划,按照“满足服务需求、适度超前规划”的原则,合理划分和调整社区区域与管理范围,扶持和培育社区自治组织,理顺社区与行政村管理关系,提高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水平。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考核机制。共成立登记社会团体6个,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认真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应检266个,参检242个,参检率91%,其中年检优秀22个,合格220个。
3、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合民政优抚、科技教育等各种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以就业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实行“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全力打造社区服务新平台。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四民主一考核”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4、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改革丧葬陋俗,倡导丧葬新风,加快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步伐,目前已有22个村街建立公益性生态公墓。在全县推行殡葬服务用车统一管理,保证安全行车。启动殡仪馆搬迁改建项目,加快项目推进。完善3a级婚姻登记机关星级创建活动,1-12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5490对,离婚登记1450对,补发婚姻证件1490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5800份,办理收养登记6件。依法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增设标志牌56块。对全县287个行政村进行规模调整,减少51个行政村,目前有行政村(居)、社区236个。
5、妥善解决信访问题。针对我县涉军上访人群多、矛盾问题大、诉求期望高等特点,我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当参谋,抓落实,完善信访信息制度、回访制度,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认真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和有关人员的相应待遇,利用各种机会与信访群体面对面宣讲政策,面对面交流交融,以积极的态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清明节、八一、国庆节、十八大三中全会期间和其它敏感日的稳定工作中,总体形势比较稳定。同时,还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规范了信访程序,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民政系统信访问题的落实和解决,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四、社会福利协调发展
1、孤儿保障得到加强。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施“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困难家庭唇腭裂患儿重生行动”。按照国家要求,严格按每月72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费,为117名孤儿发放资金94.3万元。与南京爱德基金会合作,对我县6-12岁82名在校孤儿进行资助,发放助学资金12.2万元。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各镇街签订责任状,就各镇街所承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时间节点进行了分解和明确。县财政设立了专项补助资金,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分别给予多项税费减免。今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心是加快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使其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提升机构养老的示范带动作用;镇街重点完善镇街老年福利中心的设施改造,全县正在改扩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有7处,床位350张;曹庄镇岌山花园社区老年公寓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容纳养老床位260余张;在社区重点加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推进力度,4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农村幸福院建设已基本完成;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造就大量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加强养老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业,最大限度地提供养老方面的服务。
五、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实现新提升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统领,统筹抓好民生建设和民政公共服务管理,推动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服务创优,提升经营民政人才、民政政策、民政资源、民政文化能力水平的工作思路目标。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的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活动,每年开展2次,成为机关干部与困难群众相互沟通了解的桥梁和纽带。通过 “行风热线”、“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许多矛盾问题得到了及时化解。相继开展了“转作风、争一流、创品牌”活动,提升了工作效能。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民政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民政资金的监管,对敏感部位和关键岗位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有效预防了为政不廉行为的发生。
**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抓特色、创品牌、争一流为总体定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县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县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分析研判税收形势,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体制,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上报。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累计完成19187万元,占预算的66.16%,同比增收2825万元,增长17.27%。
大口径财政收入: 累计完成38006万元,占预算的69.48%,同比增收5451万元,增长16.74%。
分系统完成情况: 国税系统13183万元,占预算的49.75%,增收5488万元,增长71.32%;地税系统7064万元,占预算的83.11%,减收1724万元,下降19.62%;财政系统17759万元,占预算的90.15%,增收1687万元,增长10.50%。
主要项目: 税收收入完成19905万元,占预算的57.38%,增长22.71%,其中:消费税169万元,占预算的70.42%,增长9.03%;增值税11122万元,占预算的45.21,增长84.48%;企业所得税3204万元,占预算的95.64%,增长24.86%;个人所得税1859万元,占预算的185.90%,增长46.26%;资源税17万元,去年同期无此项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567万元,占预算的85.91%,增长29.45%;房产税353万元,占预算的70.60%,增长69.71%;印花税188万元,占预算的130.56%,增长95.83%;城镇土地使用税579万元,占预算的39.12%,增长89.84%;土地增值税454万元,占预算的236.46%,增长163.95%;车船税726万元,占预算的85.41%,增长15.06%;耕地占用税87万元,占预算的16.73%,下降42.38%;契税580万元,占预算的50.88%,下降24.87%。非税收入完成18101万元,占预算的90.45%,增长10.82%,其中:专项收入690万元,占预算的78.23%,下降21.9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4万元,占预算的33.87%,下降23.13%;罚没收入1696万元,占预算的50.18%,下降52.20%;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801万元,占预算的145.03%,增长355.34%;捐赠收入2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2万元;其他收入2120万元,占预算的70.67%,下降11.45%;政府性基金收入6690万元,占预算的113.31%,下降4.13%。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累计完成192568万元,占预算的95.24%,同比增支10361万元,增长5.6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038万元,增长12.76%;公共安全5816万元,增长13.13%;教育39404万元,下降1.21%;科学技术312万元,增长37.44%;文化体育与传媒1572万元,下降21.87%;社会保障和就业25425万元,下降3.32%;医疗卫生21128万元,增长48.07%;节能环保8124万元,下降33.88%;城乡社区事务7901万元,增长91.17%;农林水事务34349万元,增长9.73%;交通运输2861万元,增长125.4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323万元,下降29.5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83万元,下降29.9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49万元,增长91.37%;住房保障支出10673万元,下降23.50%;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470万元,下降15.62%;其他支出847万元,下降41.34%;债务付息支出12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342万元,增长21.82%。
二、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形势,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多措并举抓征管,确保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硬化任务,落实征管责任。二是创新征管机制,积极开展财税部门税收协管工作,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扩大联合办税范围,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克服取消、减免行政性收费政策的影响,规范征管行为,加大非税收入源头控管力度,“以票管收”,催收促缴,非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注重发挥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筛选申报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大项目、好项目,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至目前,争取到9371万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5691万元的水利发展资金、3517万元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500万元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等各类财政补助项目226项,到位资金83628万元,促进了全县教育、农业、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汇报我县实际困难,进一步壮大了财政实力,优化了债务结构,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紧紧围绕“重民生、促发展、保和谐”的要求,增强财政调控能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安排资金4.8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6594人的工资性支出;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519.864万元,26125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发放各类助学补助资金4490.1175万元,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全覆盖,安排4017万元,支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施改造。安排资金9597万元,确保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年补助标准由420元和420元分别提高到450元和45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人均月补助426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保障标准分别由人均月补助285元和249元提高到292元和27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补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542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补助标准由3825元提高到425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长134元与去年持平,社会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了保障;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万村整洁”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等项目,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兑付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农村五保、农村低保等32项惠农资金18682.6万元,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全县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了省、市、县为民办实事所需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 四) 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加大政策性涉农贷款发放力度,2018年,为112户贫困户申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63.5万元,补贴各类政策性贷款贴息资金816万元(其中:已兑付各乡镇上报2015-2016年精准扶贫贷款准予贴息农户3233户,贴息资金559.56万元;兑付2016年双业贷款省级贴息资金140.93万元、市级贴息资金13.81万元、县级贴息资金101.7万元)。同时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补偿机制,有力保障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的巩固和提升。
(五)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在财政各项改革上下功夫,力争使财政各项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推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使我县财政预决算更加公开透明;拓展支付范围,严格支付程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模进一步扩大,支付制度和程序更加完善;严把核算中心支付关,公务卡使用效率逐步提高;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完善财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实现财政管理改革向纵深迈进。
2020年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民政局党政一班人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发展建设翻身仗”的总体部署,围绕县委“拼抢机遇,爬坡上行,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南江”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工作职责,扎实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心系城乡困难群众,不断探索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南江民政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局面,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20xx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民生工程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0xx年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镇8779户20xx9人,累计保障238673人次,支出低保金3347万,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40.23元;农村低保17866户53491人,累计保障628007人次,共支出低保金3555.18万元,月人均补差56.61元。
2、城乡医疗救助。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49208人,城镇医疗救助23445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652.45万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28.05元;农村医疗救助25763人次,支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55513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073.7万元, 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90.20元,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
3、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共新建农村敬老院4所,新增床位430张,光雾山敬老院重建项目顺利启动,“幸福家园”一期工程基本竣工,新增床位150张。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月保障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5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从220元提高到300元。
4、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年初市下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230户,我县在完成5437户灾后农房重建和101877户农房维修加固的基础上,实施了350户安居工程,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困难。
5、慈善爱心超市建设。全县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新增慈善爱心超市16家,并积极探索慈善爱心超市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慈善爱心超市的实物救助方式,让受助对象更加及时地得到了有效救助。
(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要突破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县农村居民房屋损毁严重,致使5437户农村居民房屋全部倒塌或严重损毁,101877户农村居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给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困难,自去年6月底以来,全县农房维修加固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永久性住房重建已完成5380户,第二批启动的572户中还有57户正在建设中,春节前全部竣工。民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1个分项目,550个子项目,投资总额24066万元,全部立项并进入招投标阶段,12底前可动工建设。
(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
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标牌设置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市名列前茅,积极开展全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了地名空间数据制作、录入工作,补充完善了属性地名数据,新增属性数据564条,完成了《XX省地名故事》撰写、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火化任务180具,占目标任务的100%;按时完成了辖区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全县公墓监督检查率达100%,无殡葬信访案件;深入开展了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有序开展,达到了“安全、文明、祥和”的要求。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完成了县级婚姻登记规范化窗口创建工作和乡镇婚姻登记点的规范化建设;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达到100%,无上访。按时完成民间组织成立登记及变更登记工作,办结率100%,合格率100%;完成了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95%,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处理率100%;对违法社会组织查处和非法社会组织取缔率均达100%;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社会组织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全县社区组织建立了内部规章制度;积极推动《XX省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的执行,全县社会组织制定了落实制度的具体措施;完成了1个社区组织的备案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和上报了备案经验。
(四)双拥工作和优抚安置进一步突破
积极巩固双拥先进县创建成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双拥创建活动,形成了“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格局。“关爱功臣”活动、义务兵家庭优待、特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受灾优抚对象救助、优抚政务公开、复退军人安置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涉军人员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有力,确保了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850多名襄渝铁路西线施工有矽肺症状的民兵到省疾控中心和广元疾控中心鉴定,维护了这批人员的稳定。接收安置城乡退役士兵332人,其中回农村安置241人,城镇安置102人,11名省、市企业职工子女所在企业和单位负责接收并安排了工作,占县应安置人数的100%;由县实际安置城镇退役兵91人,全部实行自谋职业安置,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安置工作任务。20xx年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工作有序进行。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
严格按省政府的要求调整和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在去年汶川特大地震后的临时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中,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平台的作用,促进了和谐重建。通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活动,围绕增强社区自身造血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做了大量的工作,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促进了社区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治理“进社区”活动,先后在春场坝社区、南磷路社区、元潭社区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积极争取灾后重建和“特殊党费”援建,全县522个村18个社区居委会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通过恢复重建将极大提升村和社区基层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
(六)社会福利事业驶入快车道。调整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成立了社会福利股,通过争取省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捐赠援建了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XX县精神病防治专科医院2个项目,争取投资1100万元;全面完成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儿童福利证》发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了“微笑列车”、“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格列卫”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新增21个乡镇福彩投注站,发行电脑福利彩票和即开型赈灾福利彩票800余万元;组织6名孤儿送入XX志翔职业技术学院免费学习。
(七)项目工作卓有成效。为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我局坚持以项目工作为抓手,积极协调、争取上级支持,民政事业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在全市排列居前,累计到位各项资金2.6亿元。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政策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为拓展民政服务工作,局直属的民政福利公司牵头对县城4个农贸市场进行了规范化改造,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称赞。
(八)机关党建群工等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围绕省、市、县委的工作决策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民政宗旨教育,依法行政教育,组织乡镇民政干部到省民政厅进行业务培训,形成了学法规、学业务、学科技的浓厚氛围;通过理顺机关股室职能、职责,对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逗硬落实“三项制度”,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完善检查督促办法,形成了行之有效地监督约束机制。在机关党建、双拥创建、诚信创建、平安创建、群众工作、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民生工程、办公室工作、老龄工作、工会工作、群团工作综治、维稳、防邪、信访、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保密、档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学习王瑛活动、艾滋病防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虽然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未真正建立起来,救助水平偏低,未能满足弱势群众救助期望;二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的进度不够快。
三、来年工作打算
20xx年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年,对接大交通建设的发展机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现代民政制度的建设,规范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快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快速结算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力争让更多的五保对象能够得到集中供养;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救灾信息平台和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孤残儿童、孤残老人的救助力度,不断拓展慈善事业的渠道,为更多需要救助的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巩固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平台,把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各项惠民行动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倍努力,再接再厉,认真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为实现“四个新南江”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转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