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光阴如梭,如今已从一个新手转变成一个成熟的职场人,我们也该准备总结这一阶段的工作了。总结从某种意义上说意味着调整,你知道工作总结内容要写什么东西吗?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民宗委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民宗委工作总结
**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宗委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指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第十二届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重点,围绕省、州目标绩效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奋力实施战略攻坚,为大扶贫搞好服务。
——推动少数民族贫困村的发展。一是全面普查,摸清少数民族特困地区贫困村情况。拟定了普查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完成民族特困地区四个少数民族贫困村的普查工作。二是根据普查情况制定了脱贫工作方案、计划,向省争取争取上级发展资金项目3个,资金45万元,启动实施了麻山乡前锋村公路硬化项目(30万元)、牛场村打丙组文化广场建设项目(10万元)、麻山镇前锋村和平组公路建设项目(5万元)。三是开展对我州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村望谟县油迈村的前期扶持工作,编制油迈村特色民居改造、村寨内绿化、文化艺术演艺中心建设、产业发展等19个项目申报材料,争取纳入省民宗委“十三五”扶贫规划,申报资金7959.5万元。
——强化少数民族技能人才培训。一是向省民宗委争取资金30万元,开展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一户一人”技能培训和“双学双比”培训,培训少数民族技能人才1030人。具体为:在普安盘水镇,兴义万峰林办、桔山办移民点,义龙龙广镇等地举办民族刺绣培训班四期,培训少数妇女民族刺绣人才430人;在义龙龙广镇,兴义鲁布格镇等地举办中药材、果蔬等特色种植培训办二期,培训少数民族妇女人才300名;在兴义万峰林办、桔山办、坪东办移民点举办餐饮服务技能培训班三期,培训少数民族妇女人才300名。二是向省民宗委争取资金5万元,在安龙县钱相办事处作坊村开展一期少数民族传统竹器培训领军人才培训班,拟培训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从业人员80余人,评审命名少数民族竹器大师三名。选拔19名手工艺人才到贵州民族大学参加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文化染艺研修培训班。三是投入资金6万元,推荐6名民间民族文艺人才、2名州内事业单位民族文艺人才到贵州民族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深造学习。
——争取资金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扶贫项目库,积极将项目和资金申报材料上报省民宗委,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645万元。二是加大项目的实施工作力度,全年在州内民族村、镇实施各类项目178个,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社会事业发展。三是争取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44万元(兴义市、兴仁县各8万,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各4万)投入到各县有条件的民族村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有条件的民族村镇开展电子商务,积极销售民族产品。
——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有效落实。一是狠抓宣传和业务培训,印发宣传册5000余份发放到各县和企业,先后组织二次专题业务培训二期,训人员70余人次。组织12名各县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的业务培训工作。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利用全州民宗局长会、半年工作总结会等机会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二是府办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年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任务的通知》(州府办函[**]48号),及时将32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和义龙试验区。三是抓督促检查,推动任务的落实。组织召开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州人大、州政协有关领导及各县市分管领导、指导和各县民宗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汇报会二次。按季度邀请州人大、州政协联系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组成督查组对各县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四是第一季度完成贷款8.7亿元,获得贴息622.5万元;第二季度完成贷款7亿元,获贴息592.05万元;第三季度完成贷款8.9亿元,获贴息406.1万元;第四季度完成贷款10亿元,获贷款贴息520万元,全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将完成34.67亿元,获贷款贴息2140.65万元。有效推动了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直接解决就业13680余人,带动了民族地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产业化水平提高,拓宽了农民增收途径。五是按照省民宗委对新申报民贸民品企业标准,完成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工作,新申报315家民贸企。通过新的民贸民品企业的认定,进一步夯实了贯彻落实优惠政策的基础。
(二)围绕大旅游战略,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着力扶持特色村镇建设。一是编制完成了《民族特色小镇保护发展专项建设方案》、《**“十三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与廊带文化建设规划》。二是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85万元,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民族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打造阿红村、普梯村、百卡村、坡旗村、纳孔村、大寨村、桑郎村、蔗香村、补者村、细寨村、三宝村、者跃村等示范,引领其他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三是把经济发展与特色村寨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利用“山地高效畜牧业+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新模式,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山地经济的旅游度假村寨,以山地经济和山地旅游带领周边老百姓增收致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着力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兴仁马大姐食品、贵州苗药和晶晶制衣、布谷鸟制衣等民族特色产业。依托企业带动,全州各地形成了以“薏仁米、花椒、沙仁、中草药、无公害蔬菜、精品水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绿壳蛋鸡、晴隆羊”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少数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为代表的特色加工制造业,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产业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着力推动民族文化品牌发展。研究制定了《民族传统节庆扶持方案。向上争取和投入资金52万元,扶持布依族“二月二”铜鼓节、布依族“三月三”风情节、苗族“跳花节”、 “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布依查白歌节、彝族“火把节”、苗族 “八月八”苗族风情节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51个。恢复举办了兴仁县屯脚镇鲤鱼坝苗族“正月二”走亲节、兴仁县城南办事处大山脚村布依族“糠包节”两个节庆活动。通过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来提升“布依族竹鼓舞”、阿妹戚托”、“八音座唱”、“布依族转场舞”等民族传统歌舞,进一步宏扬传承本土民族歌舞。新挖掘和打造“波乜波”等民族歌舞精品。
(三)围绕示范州创建,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先后组织州民宗委考察组和州政府考察团赴铜仁市考察学习。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拟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好帮助册亨县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推进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上报。三是利用全州5月“民族团结月”和全省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举行了“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和谐发展新篇章”主题活动,开展微信公众号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答活动。积极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进大会准备工作,并先行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到创建办公室,为示范州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创造条件。上报了**省级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对象推荐单位36个。四是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5月5日至25日,州政府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由州人大副主任周玉仁、州政府副州长范华和州政协副主席黄榜泉带队,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了督查。五是做好民族团结和睦统计监测工作,对在黔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影响民族关系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六是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针对清真食品市场出现了一些“假清真”、“泛化清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对册亨和兴义发生的三起非穆斯林群众开设的餐馆悬挂清真招牌情况进行宣传政策和说服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并及时进行改正。
——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争取各级资金,投入民族教育事业。一是深入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调研,制定了全州**年度民族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实施“五个一百”挂牌工程中100所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收集上报121所。二是拟定了**年度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申报和扶持方案,鼓励支持各县创建好“民族特色班”,重点支持的兴义一中和八中“册望班”在**年度高考中本科上线率达100%,对安龙一中和普安一中去年开办的“民族特色班”进行指导和督促。三是强化对民族学校教师的培训,先后组织贞丰县民族中学、望谟县民族中学、册亨县巧马小学等十三所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14人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族民间传统蜡染师资培训班、民族民间剪纸与刺绣师资培训班进行深造学习。
——着力抓好双语和谐示范建设。一是推动双语示范点创建工作,重点推动望谟县纳林小学、贞丰县连环乡坡棉村小学等双语教学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争取省民宗委资金补助25万元,重点打造了7个双语和谐示范点,其中:省级双语和谐示范点项目4个,双语教学点扶持项目3个。二是抓好双语教学骨干培,投入资金8万元,先后在兴义学院组织培训九期,培训学员1500人次。推荐6人到省民宗委组织的“双语和谐环境建设培训班”深造学习。三是扎实开展双语教学,在普安县龙呤镇新华中心学校、贞丰县连环乡坡棉村小学、兴仁县巴铃镇保营小学分别举办一期低年级双语培训班,共培训学生1000余人。
——推动民族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民族学校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帮助兴义市乌沙中学、安龙县万峰湖民族小学、望谟民族中学编写了《民族传统体育与健康》等校本教材。在示范学校开设了高脚竞速、押加、陀螺、射弩、蹴球等竞赛项目和跳竹竿、板凳舞、手拍鸡毛毽、打铜棍、丢糠包、毽球、荡秋千等传统体育活动。积极向省民宗委争取,通过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等10个省、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基地建设。着力在兴仁县挖掘打造火箭、鸡毛毽2个民族体育项目。
——推动民族古籍的保护与发展。成立**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摸底调查,完成建档立卡工作,收录古籍传承人50人。做好**年度少数民族古籍精品出版工作。出版了《布依族摩经文学——丧葬经》一部,完成《布法词典》审稿工作,有效推动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和传承。组织各县市申报少数民族古籍课题11个,获省批准立项6个,资金补助10.3万元。推荐11人参加省古籍办举办的全省第二次少数民族古籍培训。
——实施挂牌工作,推动示范作用。注重示范的引领作用,制定了“五个一百”挂牌工作方案,全面完成100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100个民族特色村寨、100个民贸民品企业示范、100个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100个民族传统工艺传承点的资料收集、审核和挂牌工作。同时,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进行统计,全面完成45个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收集并归档,并对全41个州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进行挂牌,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四)围绕依法管理,促进宗教和顺。
——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在全州宗教界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提升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制定了《州民宗委关于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将五大教规范治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确保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全面推进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度表》,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出台了工作方案。
——着力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确定兴仁县为佛道教“两乱一化”专项整治工作试点县,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该县4处非法开放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还制定了《关于开展佛道教领域乱象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兴仁规范治理经验,在全州推开佛道教领域“两乱一化”乱象治理工作。确定望谟县基督教治理示范试点县,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共5处,采取《家庭式登记备案制》加“五个一”管理模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规范管理。指导兴义市民宗局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了3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通过宗教“五非”治理工作全州宗教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
——着力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协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推动成立兴义市佛教协会。充实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1368人)和宗教活动场所协管员(47人),加强对基层宗教领域动态的掌控力度。二是扎实开展宗教领域维稳和抵御渗透工作,制定《**民宗委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备案,在各个敏感节点期间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扎实做好西北穆斯林群众“走坟”途经我州的接待和稳定工作共接待来自新疆、宁夏、云南等地的穆斯林群众共 余人。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危房进行整治,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对36处危旧房建进行建档立卡。同时,根据各县市上报情况,筛选11处危旧房改造项目上报省民宗委。通过争取上级和本级投入,投入宗教活动场所危房发改造资金115万元,进一步打牢宗教和谐稳定的基础。
(五)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积极主动向省民宗委和国家民委汇报对接,争取扶持政策的细化落实,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进入**。一是分别在1月和4月组建了由州领导带队、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汇报组到国家民委和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汇报,充分争取和寻求省和国家部委对我州的支持。二是积极争取省民宗委对我州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支持力度,由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州直相关单位为参与,先后于1月和3月两次到省民宗委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三是通过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协领导和州直各部门的努力,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加大对我州项目和资金的倾斜,在民族干部培训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争取国家民委投入资金30万元支持州贞丰县举办“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为我州争取争取省民宗委对我州第二届山地旅游大会的支持,投入贞丰、兴义等地山地旅游大会相关的项目资金500万元。
(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拟定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与各县的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签字背书”工作,开展了风险点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民生项目整治工作,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开展民生项目整治工作专项检查,按规定和要求对民生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对“一岗双责”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按季度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四位一体”干部管理体系,从考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按要求在州智慧党建云平台上开展“四位一体”干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中共**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民宗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州民宗委**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等文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就《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违反“四风”和省民宗委通报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情况通报等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促各县开展民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跟踪督办,将形成的公示材料在民宗委网站上进行公开。四是办公室、监察室和各科室均完成任务分配台帐、工作完成情况监察台帐、科室建立工作任务台帐的登记工作,办公室和督察室对台帐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取得长足进展。
——宣传培训得到加强。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等活动及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进行宣传,编印3000余册宣传手册。组织各县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的业务培训专题培训,利用召开全州民宗局长会议对各县局长、分管局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优惠政策业务培训,共培训人员48人。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人民银行协调配合,转变工作思路,由“企业找我”变为“我找企业”,主动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上门为企业提供服务,讲解优惠政策和操作规程,帮助企业申报民贸民品企业。
——落实措施得到创新。一是多举措推动工作。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民贸民品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强化对各县目标任务的管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二是将全州**年度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32亿元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县。州民宗委与各县民宗局签订了目标绩效考核责任状。采取对完成目标任务质量高的单位,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竞争性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资金扶持,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少给、甚至不予考虑资金扶持方式督促推动任务民贸民品任务的落实。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创建条件助企业达到贷款条件。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通过搭建的平台为不是民贸县的兴义市和义龙企业提供服务。积极协调银行开展贷款调头等举措创建条件使企业达到申请标准。具体做法是:对上季度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由政府垫资归还后按民贸企业贷款申报标准再次贷款的办法,让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对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由政府协调银行将贷款合同修改为一年期,确保符合申报标准。四是通过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市)和企业进行调研、邀请州人大、州政协联系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为督查组组长加大调度督察和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作为党建约谈对象。
——前期认定扎实有效。强化民贸易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完善申报资料,对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尽量向省申报纳入,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则报。同时,简化工作流程,调动股份制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性,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把优惠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对新申报认定民贸民品企业343家企业(民品企业4家,民贸企业339家)相关材料进行了初审,获省批准认定315家。
——贷款任务取得突破。第一季度我州享受优惠政策民贸民品企业共71家(民品企业2家,民贸企业69家),累计完成贷款8.7亿元,获贴息622.5万元;第二季度完成贷款7亿元,获贴息592.05万元;第三季度完成贷款8.9亿元,获贴息406.1万元;第四季度预计将完成贷款10亿元,预计获贷款贴息520万元,全年预计民贸民品企业贷款将完成34.67亿元,预计获贷款贴息2140.65万元。
(二)争取国家民委支持,在我州贞丰县举办“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活动。
通过积极向国家民委汇报,得到国家民委支持,国家民委港澳台办支持我州30万元,在贞丰举办“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活动。国家民委和国台办邀请了台湾少数民族代表团及港澳嘉宾约120人参加活动,国家民委专职委员管培俊委员(副部级)及省政府有关领导将出席活动。“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六月六活动,通过举办海峡两岸交流座谈会,布依族“祭田仪式”,“中华一家亲布依风情浓”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服饰、旅游产品展示,布依歌舞展演、民族大联欢及篝火晚会等一系列活动,有效地促进两岸文化经贸交流,增强民族团结,增强了贞丰县山地旅游、农业精细化、美丽乡村建设联动,提升旅游领域对精准扶贫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拓展贞丰县民族文化旅游扶贫试验区发展空间,把试验区的视觉和触觉延伸到两岸三地,开发贞丰旅游市场,释放贞丰旅游的发展空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面窄。
我州原认定的民贸企业636家,获贷款贴息企业数仅71家,仅占认定总数的11.63%,大部分认定企业未能享到国家优惠政策。究其原因为:一是中央财政对民贸民品企业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周期仅为1年,部分企业对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后繁杂且只能一年心存畏俱,导致申报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中央财政对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2.88%政策只在执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落实,而我州商业银行贷款执行的利率均高于基准利率,贴息路径遇到瓶颈;三是获认定的企业规模偏小,符合申报贷款标准企业少。多数企业达不到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难以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从而享受不到国家优惠政策;四是按国家民委下发的(民委发[**]66号)和省民宗委下发的(黔民宗发[**]55号)文件要求,省对已经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进行清理调整,我州在**年、**年获认定的部分民贸民品企业按新标准达不到条件,因而将作为清理对象,导致我州民贸民品企业认定总数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工作。
(二)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推动示范县、示范单位的量化测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为我州争取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命名基础工作有差距。究其原因为:一是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制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够具体;二是没有设立州级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抓此项工作,缺乏高位推进的力度和措施。
四、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突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州建设工作,通过实施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来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举办民族特色班、双语教育等为抓手实施民族特色教育,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以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和问题促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强化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为抓手,贯彻落实**年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宗教和顺。狠抓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三项建设,力求在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州创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民族工作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以会议精神为统领,全力抓好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力争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示范州创建上取得新突破。三是深入落实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力争到2017年底全州优惠政策贷款余额超过32亿元,获得的中央财政2.88个百分点的贴息能普惠到民贸民品企业。四是集中财力从民居、民族文化和民风、民俗等方面打造特色村寨,重点打造一批民族特色小镇和民族族特色村寨,推动乡村旅游加快发展。五是着力扶持好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族传统节庆水平并有序推向市场。将一批具有市场效益的民族文化演艺产品逐步推向市场。六是着力推动民族特色教育工作,力争在民族特色教育工作上有新突破。七是配合抓好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在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八是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做好挖掘、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二)宗教工作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宗教正常秩序。二是始终把抵御渗透、排查问题、化解矛盾作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的重要内容,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五非”整治和宗教房产遗留处置工作力度。四是继续多方争取资金,逐步解决我州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还存在破旧矮小、整体功能不全,附属设施不完善问题。五是按照深化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能力。六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与规范。七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积极指导好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宗教教义教规的正能量,更好地促进我州的宗教领域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好《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政务服务承诺,抓好法治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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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局始终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部门的一项根本职责,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及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实际,对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情况、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市政府今年列入的十七项重点工作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的扶持力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两篇调研文章,以及形成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基础教育巩固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共十篇调研文章分别上报市、县相关部门,供上级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一手资料依据,积极协助作好市政协、市人大对我县民族宗教的调研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参与县委、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20xx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我局平时加强对各乡镇、农场就落实“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局安排3名干部与县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委、政府各项责任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前往各乡镇、农场对“20xx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由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兑现奖惩,不断推进了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部门挂钩联系点的工作
年初,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农财科、澧江镇人民政府对澧江镇大水平村委会那路村民小组20xx年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进行了初验,该项目建设共投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资金的报帐制度实施,完成了各项规划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局,11月17日,该示范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年内,我局又对20xx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选点事宜开展了调研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条件,最后确定将那诺乡哈施村委会科马寒台村民小组列为20xx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村,我局与乡、村、组有关人员组建了“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报送了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目前项目前期工程已启动,各项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实施。
那诺乡浪树村委会是县委政府指定为我局的部门挂钩联系点,年初,我局积极协调市民宗局、市科协、市计生委联合专家到该村开展送科技、卫生下乡活动。针对该村的实际,分别向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科学养猪技术培训以及核桃、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开展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宣传、咨询和b超妇科检查、医疗义诊”活动。为哈尼山寨的少数民族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培养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堂。并从县财政局协调5000元资金用于该村委会添置办公设备。结合当年烤烟移栽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两项中心任务,我局抽调了一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长期驻扎该村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多方协调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林权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解、化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当地民族团结合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
民宗局工作总结第2页
帮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少数民族机动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各项资金的收支统计上报及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析报告。管好用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钱”,使较少的资金发挥较大效益。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一年来,共向省、市申报项目资金100余万元,争取到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省级民族机动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万元,市级民族工作项目资金13万元,为我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教育和科普工作解决了一些急、难、小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做了一些应有的努力。同时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县自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安排设立必要的民族工作经费,以利于较好开展部门职能工作。
(五)认真做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工作,繁荣民族文化
一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积极扶持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争取资金对该地区给予倾斜。积极向玉溪师院、玉溪农职院输送山苏、布孔、拉祜等民族支系学生继续深造学习,并为他们争取给予一定的困难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有关少数民族学生在中考、高考中可以适当加分的政策,认真审核群众提出修改子女民族成份的请示,把好民族成分修改关口,让条件符合的学生充分享受到加分政策。二是认真挖掘整理本地少数民族习俗,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注重对我县各少数民族歌曲、服饰、习俗的挖掘整理工作,支持县内各民族学(协)会的合法、正常活动。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自从《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来,我局积极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面对面座谈,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听取宗教界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宗教事务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面。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宗教动态,真正在公民中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年内完成答复涉及宗教工作的政协提案1件;完成了宗教房产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县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任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xx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切实做好各活动场所的安保工作,维护我县宗教界的稳定。
(三)坚决抵御渗透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活动。在宗教活动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宣扬圣经教义为幌子,从事渗透活动,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并且其活动极其隐秘不易被察觉。如在者嘎新村一带活动的 “东方闪电”邪教组织,蒙弊了一些群众,拉拢了部分基督教信徒。我局密切配合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政法委610办经过长时间的摸底侦察,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对邪教骨干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处罚,我局积极做好受蒙弊群众和信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使他们脱离邪教组织活动,维护好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四)心系四川灾区献爱心活动:5.12汶川大地震也牵动着我县广大信教群众的心,**县佛教基督教信教群众两次共为灾区人民捐得款项30570元,表达了**县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仁爱、互助的美好心愿。
三、 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学习讨论活动,采取自学为主和专题研讨、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讨,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建设和谐新**谏言献策。
(二)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址,公开服务内容、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在本单位最显眼的地方公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在业务工作中实行ab角制,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转正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干部问责办法,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尚未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责任主体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显改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民族与宗教工作千头万绪,民族工作涉及到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因而政治敏感性强,政策性强,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尽管我县的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这两项工作,我局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但是,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民宗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条件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
三是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够,使部分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和支持;
四是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少数民族事业经费少,造成涉及民族问题的工作难以开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贫困面大,促进民族地区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十分严峻。上级补助资金范围有限,民族经济发展扶持的点和面较为集中,造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明显,民族地区共同脱贫致富存在困难。
二是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力量薄弱。
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不足。由于国家和省市在宗教管理方面专项经费缺乏,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导致宗教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的被动。
四是局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族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工作中难以面面具到,对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带来困难。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更大地发挥民宗局优势促进民族经济的大发展,我局根据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谋划,提出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把巩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抓落实;抓住机遇,着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方针,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从少数民族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素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相处,社会稳定有序,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二)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项目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的发展条件。结“十一五”规划,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机制和工作制度,实行乡(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农村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监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信息畅通。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宗教管理,加强宗教活动指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四是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报送等宣传报道工作。
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 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0xx年十二月一日
乡镇民宗工作总结
盘江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与有民族个宗教场所的村委会层层签定目标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 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2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8所,参加法人登记的12所。其中,伊斯兰教3所,基督教2所,佛教7所,规范管理制度5所。
二、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镇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4次,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少数民族村的民族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把民族宗教工作与干部的奖惩直接挂钩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少数民族村委会和有宗教场所的10个村委会制定了管理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宗教场所的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并把宗教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
四、充分利用党校、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镇党委每年利用党校培训、党课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次以上,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并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85%以上。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和民族团结示范村、组评比活动。按季度召开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结合全镇文明示范村建设一并纳入评比考核奖惩。
五、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民族村的团结、稳定和发展
对民族村、组发生的突出事件,镇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指挥,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及时依法处置,把矛盾和民族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不上交矛盾。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把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处理措施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便于上级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六、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
镇党委、政府始终重视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教育和引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物的管理,尊重信仰自由,做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时做好被批准登记的12所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
总之,我镇XX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知道下,全镇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XX年新源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伊犁州直宗教工作“五项机制”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旨,依法加大对宗教事务管理力度,为维护新源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作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新源镇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全镇共有13个宗教活动场所(其中11座清真寺、1个基督教活动点、1个佛教净土寺),11名教职人员,65名寺院民管小组成员。
一、加强了领导机构。镇党委根据州直宗教工作“五项机制”现场会要求,从今年1月份开始,要切实把学习、掌握、推行宗教工作“五项机制”(即:健全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抵御渗透机制、排查机制、处置机制)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把推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绩效考核范围。年初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具体负责统战,宗教工作,加强了领导机构,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两项制度”。 制定和实施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和《落实“两项”制度考核办法》,实行领导和镇村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保证了在第一时间里掌握宗教活动动态。目前,共有7名县级领导,13名科级干部,13名村领导联系13座宗教活动场所,确保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名镇、村干部包点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建立每周五必须到宗教场所与宗教人士交朋友、了解其思想动态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了宗教场所的稳定工作。
二、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按照镇党委分工,配强统战专干2名。村,社区实行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村(社区)治保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并采取村,居委会主任及村治保主任(村两委委员)直接担任宗教场所民管小组组长的办法,明确了责任,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经本坊教民协商、把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信教群众服务、有一定宗教学识及工作能力的本坊教民纳入到民管小组,调整充实了民管小组成员。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每月坚持14日的列会制,组织宗教人士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上级的文件精神。县、镇共举办了2期宗教人士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45人次,派1人参加州政治学校学习班,派1名宗教人士参加内地参观学习。不断提高了宗教人士的素质。保障经费、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镇党委召开专题会,拿出2万元,配齐配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子、档案柜等),县为镇维稳中心配备1辆微型工作用车,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各村(社区)也拿出一定资金,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正常开展。每个宗教活动场所也要保证了一定资金,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值班室,图书阅览室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规范档案,填写统一规范《新源镇宗教事务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手册》(七本一册)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配备电视、vcd、电脑、图书,改善了档案等软件设施。坚持24小时的值班制度,实行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建设。
三、规范宗教活动管理。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伊斯兰教讲经必须以《新编卧尔兹演讲集》和《卧尔兹选编》为范本进行讲经、解经;佛教寺院、基督教会所用经书必须经佛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协会审查出版或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经书,决不允许私自从境内外、国外购买未经各宗教协会审查的经书。依法加强对“两教”活动的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了“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决依法制止基督教自由传教活动,以往基督教私自乱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现象得到有效制止。我镇没有发生外来人员传教,传经情况。在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挂警示牌,不允许未成年人、党员,干部进入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葬礼、婚礼、过乃孜尔、割礼等民族习俗中决不允许宣扬“圣战”、民族分裂、宗教极端言论。形成了崇尚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四,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按照重建、维修审批程序,今年对2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重建。对申请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求以坚固实用为原则按设计图纸进行重建,防止借机超面积和搞豪华装修。规范财务管理,严禁以重建宗教活动场所为名或以其他借口为由,向信教群众进行摊派、增加信教群众负担。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每季度按时公开财务收支;镇统战办进一步加强了对全镇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了治安、消防、防疫制度,定期进行了检查。为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安定,从年初开始各宗教活动场所坚持24小时的值班工作。做好春节,“两会”,世博会,斋月,肉孜节,国庆期间的安保工作。安排包寺领导保证清真寺每星期五(主麻日),基督教的每个星期日,佛教净土寺的每月阴历初一和初十五去联系,并抽派民兵应急队人员执勤,清查登记外来人口,保护宗教场所的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坚定不移地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为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上升势头,规范正常宗教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宗教“五项机制”全面实施,我镇于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以大清查、大盘查、大排查为抓手,对全镇范围内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排查。排查中查处:饰带宗教色彩的非正常服饰女人37人,其中别斯托别村15人,托海村19人,玉什布拉克村3人。留大胡子人员4人。查处基督教地下活动点3处,参加基督教地下活动202人。对排查出的非法宗教活动点进行了查封、依法取缔,并活动组织者霍桂梅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处以一千元罚款。对参与跨地区非法宗教活动的团结村13名哲派教民,进行了逐个登记审查,建立档案。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化,通过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和取缔私设基督教家庭聚会等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新源镇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在教育年活动期间四个中心社区和六个行政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维护祖国统一的要求,广泛深入地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宣讲,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即:发放宣传单,出板报,举办演讲赛,知识竞赛,宣讲会,座谈会,挂横幅,贴标语,组织老干部深入学校开展爱国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方面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引导信教群众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真正做到全年抓民族团结工作。狠抓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创建率达到100%,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我镇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各族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开拓创新,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六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为重点,以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为难点,以弘扬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为亮点,务实创新、真抓实干,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构建和谐琼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20xx年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20xx年9月底前已完成的主要工作:
1、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以我县广播电视台、琼中政府网、《今日琼中》等媒体和网络为平台,通过开辟“民族团结教育”专栏,图片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讲和学习交流活动,把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琼中县吊罗山乡人民政府、什运乡便文村、琼中红丰实业有限公司为20xx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活动。9月底,在国庆中秋佳节“双节”来临之际,联合县教育局,一是邀请县关工委领导到琼中思源实验学校传授传统黎族苗族文化知识和红色爱国教育;二是组织县第一小学部分学生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白沙起义纪念园参观,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激励大家继承遗志,早日实现中国梦。在琼中思源实验学校举办的“重视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弘扬黎族苗族传统文化知识讲座”上,琼中县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琼中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的盘明昌同志,运用他广博的黎族苗族文化知识,从海南民族的分布情况、黎族苗族文化、风俗习惯、国家的民族政策及中小学生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等八个方面进行授课,让在座的学生耳目一新,个个听得津津有味,意犹未尽。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白沙起义纪念园参观时,讲解员深情的讲解,陈列馆里陈旧的粉枪、荔枝炮、米袋等物品,让同学们对王国兴同志及以他为首的前辈充满了崇敬之情,同时更加明白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民族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
2、三月三主会场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举办传统体育竞技培训班。2月20至3月20日,在琼中中学组织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进行为期30天的强化训练,共有30名运动员和6名教练参加集中训练,为本届“三月三“主会场取得优异成绩做好充足的准备并取得较好成绩,其中1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举办第二届黎族文化论坛。58名专家和老领导、阮宗武、符跃兰、王学萍、林安彬莅临论坛现场。王学萍、林安彬两位领导作了讲话,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孙喆发表了致辞,10位专家代表发言,共收到学术文章67篇。研究者将黎族文化放在“一带一路”、生态保护、全域旅游、信息化、城镇化等大背景下思考与研究,与时代背景紧密结合一起,勇于研究现实问题,这些文章观点新颖,实用性强,为党和政府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取得良好的效果。
3、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更加合理、规范。
我委今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是根据县出台的整合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门对各乡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做好每月或季度向省民宗委
报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各乡镇的使用进度。
4、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我委充分挖掘每个村庄的历史遗迹、民俗文化、民居风格、生态特色等资源,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民族特色村寨景观。采取“穿衣带帽”、“修旧如新”、“以新建新”等方式,不搞大拆大建,对原有村民住房进行立面改造,充分展现黎苗风情特色,既保持了黎苗族民居建筑原貌,又突出了生态民俗特色。目前,我县已建设的特色村13个(经备案登记的是10个),基本建成番道、便文、光一光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连片区。同时为发展便文村地区红色旅游产业奠定了基础。积极创建一村一品产业,如投入100万元创建了番道村山鸡基地,整合涉农资金70万元创建便文村养蚕基地,投入33万元创建便文村山泉木瓜种植基地,投入80万元扶持便文村农民发展豪猪和山羊养殖,特色产业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民增收步伐,为村寨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现今便文农家乐、乡村旅游民宿已开张迎客。
5、民族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省民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资格审核认定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共审核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1002人次。其中,高中考820多人次,中招考生181人次,变更民族成份1人次。同时,做好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助学金推荐及符合考上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奖励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推荐工作。共争取到11名大学贫困新生受资助,另有17名被推荐为考上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奖励。
6、 “民族通”应用推介活动成效显着。
5月份,我委配合省民宗委信息中心到长征镇,召开村委干部、各村小组组长等80人的民族通应用推介座谈演示会,介绍民族通功能、使用方法等。7月份,我委又联合县旅游委、县工商局配合省民宗委信息中心在县城,走街串户让商户门安装并使用民族通。9月份,我委借助全国科普日,深入开展“民族通”应用推介活动。此次活动共有18个单位300多人参加,以“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为主题,科普图片展、咨询、宣传手册、知识宣传等形式开展活动。同时,为了扩大民族通知晓率及下载率,让更多市民,了解民族通的功能及用途并能熟练运用,由县民宗委、县妇联组成的“民族通”宣传组,跟随琼中县科技组下乡,到各乡镇主要公共场所等,开展宣传、介绍民族通功能、安装使用方法,让“民族通”走进琼中,走进千家万户。
7、民族宗教领域风险排查更加细致。
认真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1月,我委组织人员对全县14所教堂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我县共有登记发证的基督教堂点14所。根据我委的要求现已有10处场所购置防火器材,尚有4所教堂因经费困难未按要求购置防火器材。其中有4所教堂中有两所教堂房子老化已成危房,检查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委已责成进行整改,其中新安教堂,腰子教堂已责令停止在原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当地信众转移到指定聚会点开展活动。认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风险排。从9月起,我委严格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本县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风险评估工作,突出做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发挥“两会”干部和传教员作用,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同时,在双节期间,严明领导责任,严肃WW纪律,加强值班带班,强化督促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8、宗教场所及危房改造工作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根据我县基督教“三自会”从20xx年4月向我委提出拟在琼中国营阳江农场筹备设立阳江教堂的申请,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我委认为该地区筹备设立基督教教堂点,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已向省民宗委提交申请报告。20xx年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改造主要有腰子教堂、新安教堂,根据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我委积极引导改造教堂点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在今年4月调解了腰子教堂与当地村庄农户土地纠纷事项,目前新安教堂改造工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我委组织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启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仪式,组织全县各教
堂点、以堂代管、以会代管等场所负责人学习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会议,通过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9、扶贫联系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便文村委会辖5个自然村,有194户,717人。20xx年贫困户23户,其中新增8户,12户低保户。落实帮扶情况:就业帮扶ppp管理员5人,安全饮水管理员5人,公路养护员3,保洁员5人总共18人;危房改造进展:10户申请危改;产业帮扶:阶二村申请豪猪合作社;公保村申请养羊合作社;伯保村和便文村申请养蜂合作社。
(二)20xx年底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
1、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现场会(预计11月左右在琼中召开)。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纪念日庆祝活动,目前方案、应急预案及经费预算已经上报县政府及省民宗委。
3、宗教活动场所及私设点治理、民族宗教领域风险排查等工作。
二、经验总结和存在的问题
(一)经验总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坚持把握“两个”主题,是全面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前提条件;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促进民族宗教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坚持改革创新,以点带面,是加快黎族苗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关键举措。这既是过去一年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工作中务必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过去一年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
1、适应新形势行政效能提升的整体素质还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部门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
3、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任务还很繁重。
4、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水平还待提高。
三、20xx年工作计划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继续贯彻落实省党代会及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更好地以党代会精神指导、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为建设美好琼中作出贡献。
1、继续巩固机关行政效能提升,干部作风转变,做好“两学一做”,从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入手,切实保证机关作风、工作效率取得明显效果。
2、通过多渠道,采用多方式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委里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切实增强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3、加强年初制定好的民族宗教工作各项内容的逐一落实;妥善处理民族和宗教难点热点问题。
4、进一步抓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在依法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上实现新突破。
6、加强民族宗教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
2018年民宗局工作总结
2018年民宗局工作总结**县民宗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府十五届一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局始终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部门的一项根本职责,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及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实际,对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情况、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市政府今年列入的十七项重点工作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的扶持力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两篇调研文章,以及形成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基础教育巩固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共十篇调研文章分别上报市、县相关部门,供上级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一手资料依据,积极协助作好市政协、市人大对我县民族宗教的调研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参与县委、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2018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我局平时加强对各乡镇、农场就落实“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局安排3名干部与县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委、政府各项责任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前往各乡镇、农场对“2017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由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兑现奖惩,不断推进了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部门挂钩联系点的工作
年初,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农财科、澧江镇人民政府对澧江镇大水平村委会那路村民小组2017年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进行了初验,该项目建设共投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资金的报帐制度实施,完成了各项规划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局,11月17日,该示范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年内,我局又对201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选点事宜开展了调研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条件,最后确定将那诺乡哈施村委会科马寒台村民小组列为201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村,我局与乡、村、组有关人员组建了“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报送了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目前项目前期工程已启动,各项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实施。
那诺乡浪树村委会是县委政府指定为我局的部门挂钩联系点,年初,我局积极协调市民宗局、市科协、市计生委联合专家到该村开展送科技、卫生下乡活动。针对该村的实际,分别向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科学养猪技术培训以及核桃、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开展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宣传、咨询和B超妇科检查、医疗义诊”活动。为哈尼山寨的少数民族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培养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堂。并从县财政局协调5000元资金用于该村委会添置办公设备。结合当年烤烟移栽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两项中心任务,我局抽调了一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长期驻扎该村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多方协调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林权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解、化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当地民族团结合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在调
2018年民宗局工作总结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少数民族机动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各项资金的收支统计上报及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析报告。管好用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钱”,使较少的资金发挥较大效益。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一年来,共向省、市申报项目资金100余万元,争取到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省级民族机动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万元,市级民族工作项目资金13万元,为我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教育和科普工作解决了一些急、难、小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做了一些应有的努力。同时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县自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安排设立必要的民族工作经费,以利于较好开展部门职能工作。
(五)认真做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工作,繁荣民族文化
一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积极扶持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争取资金对该地区给予倾斜。积极向玉溪师院、玉溪农职院输送山苏、布孔、拉祜等民族支系学生继续深造学习,并为他们争取给予一定的困难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有关少数民族学生在中考、高考中可以适当加分的政策,认真审核群众提出修改子女民族成份的请示,把好民族成分修改关口,让条件符合的学生充分享受到加分政策。二是认真挖掘整理本地少数民族习俗,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注重对我县各少数民族歌曲、服饰、习俗的挖掘整理工作,支持县内各民族学(协)会的合法、正常活动。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自从《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来,我局积极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面对面座谈,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听取宗教界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宗教事务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面。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宗教动态,真正在公民中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年内完成答复涉及宗教工作的政协提案1件;完成了宗教房产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县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任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8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切实做好各活动场所的安保工作,维护我县宗教界的稳定。
(三)坚决抵御渗透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活动。在宗教活动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宣扬圣经教义为幌子,从事渗透活动,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并且其活动极其隐秘不易被察觉。如在者嘎新村一带活动的“东方闪电”邪教组织,蒙弊了一些群众,拉拢了部分基督教信徒。我局密切配合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政法委610办经过长时间的摸底侦察,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对邪教骨干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处罚,我局积极做好受蒙弊群众和信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使他们脱离邪教组织活动,维护好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四)心系四川灾区献爱心活动:5.12汶川大地震也牵动着我县广大信教群众的心,**县佛教基督教信教群众两次共为灾区人民捐得款项30570元,表达了**县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仁爱、互助的美好心愿。
三、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学习讨论活动,采取自学为主和专题研讨、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讨,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建设和谐新**谏言献策。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址,公开服务内容、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在本单位最显眼的地方公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在业务工作中实行AB角制,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转正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干部问责办法,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尚未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责任主体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显改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民族与宗教工作千头万绪,民族工作涉及到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因而政治敏感性强,政策性强,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尽管我县的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这两项工作,我局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但是,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民宗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条件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
三是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够,使部分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和支持;
四是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少数民族事业经费少,造成涉及民族问题的工作难以开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贫困面大,促进民族地区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十分严峻。上级补助资金范围有限,民族经济发展扶持的点和面较为集中,造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明显,民族地区共同脱贫致富存在困难。
二是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力量薄弱。
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不足。由于国家和省市在宗教管理方面专项经费缺乏,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导致宗教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的被动。
四是局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族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工作中难以面面具到,对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带来困难。
五、2019年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更大地发挥民宗局优势促进民族经济的大发展,我局根据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谋划,提出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把巩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抓落实;抓住机遇,着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方针,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从少数民族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素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相处,社会稳定有序,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二)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项目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的发展条件。结“十一五”规划,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机制和工作制度,实行乡(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农村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监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信息畅通。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宗教管理,加强宗教活动指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四是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报送等宣传报道工作。
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