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像雨后的彩虹,缓慢而安静地流逝,新的挑战马上到来了,回顾归纳自己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让工作上到新的台阶,您也在考虑认真撰写一份工作总结吗?以下“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近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首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认可。近三年来,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中,均位居全市第一。先后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20xx年推荐上报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抓创新,“以案定补”促调解。一是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突破发展瓶颈。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享誉世界,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调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紧紧围绕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但由于长期以来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果受到很大影响,经费短缺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突破这一瓶颈,20xx年,司法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39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励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考核兑现由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抽人组成工作组按季度到各乡镇现场查阅卷宗档案到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调处的真实情况,核定属实后面对面兑现补助金额,保证了“以案定补”资金不出差错,实实在在用在刀刃上,“以案定补”的运作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功能作用,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机制创新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加强调解文化建设,营造浓厚调解氛围。着力挖掘、包装、打造人民调解文化,在丰富调解文化内涵上下工夫。结合当地乡土人文,博古引今,把一些独具特色的典型例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歌剧、普法宣传民谣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以编印小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在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四季歌、二十四孝图、“留余”书幅等,编印发放人民调解文化书籍10000余册,进一步引导了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案一卷”制度,不断规范基层调解业务。三是建立联排联调制度,多措并举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镇)、村(社区)、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信访接待、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机结合的“三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仅20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调处成功4580件,调处成功率达97.4%,与20xx年相比受理调解案件数上升幅度达70%,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20xx年1—2季度,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538件,调处成功4430件,调处成功率达97.6%,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7.5万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将近20xx年全年调解处理的总和, 90%以上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妥善处置和化解,实现了调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案件成功率明显上升、调处协议履行率明显上升,可以说是**人民调解工作有史以来调处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一年,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显著发挥。20xx年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到**调研时,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各级各相关部门调研后普遍认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把促进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破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瓶颈,创造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
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第2页
新模式,这是一个新的创举,一个新的里程碑。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抓服务,普法维权促和谐。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普法维权工作。一是以“六进六入”为载体,构筑 “大宣传”、“大教育”的格局。结合**实际,在全县深入开展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训促学,以考促学,抓好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全县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参考率达100%,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积极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派人深入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入课堂,极大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以乡(镇)集市为平台,采取流动广播、散发资料、法律咨询、送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召开群众会议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县775个村小组中创建了160个“法制宣传中心户”,以中心户为载体,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在全县组建了126支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以歌舞、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注重加强与各执法主体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专业法、部门法宣传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全县每年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在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xx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8件、电话咨询解答4000多人次。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维权工作。20xx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948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1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民事代理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1116件,协办公证48件,办理见证189件,代写法律文书2096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四是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了与刑释解教人员相接触,与服刑人员相接触,与监狱、劳教警察相接触,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相接触,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接触为主要内容的“五个接触”帮教工程。20xx年以来,全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58人,258人都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劳教和脱管的情况。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矫正对象进行了统一教育、结对帮矫和基本情况录入,抓好经常性的心理矫正、思想转化和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县263名矫正对象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三)抓基层,打牢基础促发展。一是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提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员会(社区)、791个村民小组都建有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成村级规范化调解室109个,落实调解人员2574人,形成了“横到底、纵到边”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二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认真指导各司法所和乡镇、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的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业务大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四)抓规范,五型队伍促保障。以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团结干事型队伍、秉公执法型队伍、清正廉洁型队伍、文明服务型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岗位轮换等形式,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打造团结干事型队伍。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等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严肃干警纪律,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打造秉公执法型队伍。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确保干警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四是打造清正廉洁型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五是打造文明服务型队伍。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三个不”“三不能”服务机制(即接听电话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无礼挂机,受理来信不能推诿、不能拖延、不能拒复),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有个别同志自身学习抓得不够紧,存在就学习抓学习的情况,学习的深度、广度尚有差距,有目的、有计划地坚持自学有待加强;
二是有个别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有待加强;
三是个体之间有差异,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创新向上的思想观。
采取自主学、辅导学、集中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认真研究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做到工作思路求新、改革理念求深、事业发展求实、管理举措求严。
(二)着力干部作风改进,培养深入求实的工作作风。
始终践行“三个代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宗旨观、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开拓性和创造性,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迎刃而上。
(三)注重管理制度完善,培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注重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强化各种责任机制,加大对各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制度规范,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机关事务的管理,提高机关管理效能;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把握工作重点,培养职能工作的新亮点。
一是紧扣“社会稳定和谐,推进跨越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构建创建“法治**”工作的各项新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不断健全和完善“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保障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营造“大普法”工作氛围,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合调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和社区矫正措施,确保安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倡导“大服务”观念,有效培育优质法律服务品牌。围绕弱势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办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工程”;围绕依法决策,当好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作出重大政治、经济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热点难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全力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介入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整顿、信访接待等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过得硬、会办事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来抓,全面健全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的岗位考核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经常性开展廉政讲课、谈话、报告等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坚持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四是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基层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保证法律服务质量。
gz85.COM更多工作总结范文编辑推荐
县司法局2020年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xx年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20xx年,永清县司法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总揽,把行风评议工作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作用,以良好的作风,塑造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形象。
一、党组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将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抓好抓实,永清县司法局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谋划出了本年度《行风评议实施细则》。司法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志勇同志为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组织协调,并谋划下一阶段工作。司法局还成立了由纪检、政工、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评议活动督察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基层各股室处所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各基层单位年度行评工作排位后三位的,取消该单位及负责人年度评优资格。同时,局长许志勇代表全县司法干警在电视台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
二、注重整改建章立制
今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狠抓软硬两个方面的环境建设。为了给干警创造一个稳定舒适的工作环境,司法局党组跑部进厅,先后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9万元、争取警用车辆1部、房屋维修资金16万元,使机关达到了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同时局党组狠抓了软环境建设。为了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我局先后投资15000余元购置了法律和司法行政工作书籍,并制定了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周五下午政治学习的学习制度,先后学完了宪法、刑法等相关八部大法和相关政治理论,由政治处全面负责学习活动的督导落实和考试考核。为加强考勤管理,每天实行签到制,每月公布一次考勤,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以考勤定奖惩。为了使各项工作和机关股室工作规范,司法局分别制定了政务公开、相关股室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为每名干警制作了桌牌和胸卡,实行挂牌上岗。对于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于来人来电遵循文明用语二十条和文明接待五步曲。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标准,各基层所处已全部张贴上墙,并严格遵照执行,经市局明查暗访,对永清县司法局贯彻落实执法标准给予了高度评价,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前列。
三、学用结合取得成效
永清县司法局在向兄弟单位学习行评工作先进经验的同时,注重将所学与司法行政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执法为民意识显著增强。通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司法局干警在执法为民方面按照四求四忌、四树四加强的要求和文明用语二十条、文明接待五步曲的行为规范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例如:益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弱势群体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被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分别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一年多来,法律援助中心克服人员少、办案资金少等困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办理民事案件208件,办理刑事案件8件),代写法律文书45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117人次(含咨询、来访、办案)。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各司法所为骨干的法律援助网络。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6面。
二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为了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的整体形象。永清县司法局年初出台了全县法律服务民营经济十项措施,全力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一、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特长,推荐他们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主动深入民营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的法律问题。三、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业绩纳入法律服务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四、根据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业务拓展的重心向非诉讼领域倾斜,努力探索为民营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新路子。
五、协助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销售、采购管理监控体系,防范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六、帮助、督促民营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尤其是规范高中级人才、技术骨干的聘用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实施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七、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对民营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八、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九、法律服务人员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帮助民营企业分析自身优势和发展方向,“诊断”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症结,为改善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献计献策。十、加强对民营经济涉法问题的研讨和交流,及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对民营经济发展进行调研,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至目前,永清县司法局各法律服务部门已为80家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制定依法治企规范998条次,举办培训班39期,参训人数达2850人,为企业规范经济合同57项,避免经济损失497万元。
三是全局上下一盘棋基本形成。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 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xx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使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部门位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司法局20xx年司法局获得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今年荣获省司法厅“先进司法局”称号,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律师、公证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荣誉的背后,是司法局上下同心努力的结果,更是司法局注重用行评工作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结果,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争取将行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0xx年11月
司法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xx年和20xx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
司法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2页
考虑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仍把司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上半年来,积极争取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法律援助经费、普法宣传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的落实,同时,还根据《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xx﹞566号)文件要求解决了6000/人·年的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充分调动了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xx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 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xx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构建“法治**”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xx”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xx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法律服务始终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认真落实《云南省律师八条禁令》,围绕“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充分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共受聘签约担任法律顾问3家,办理各类案件72件,其中民事类53件,刑事类19件。同时,为大量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开展公证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执业水平,努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全县企业改革、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诚信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93件,其中:民事类76件,经济类17件。在具体办证过程中切实遵守《办证程序规则》,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件,其中:民事案件29件,刑事案件48件,解答法律咨询106件114人次。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共办理诉讼代理业务36件,代书41份,解答法律咨询3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提供大量的法律业务咨询。
二、队伍自身建设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系统始终把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在集中学习方面,严格坚持无特殊情况的周五(党员还包括周二)半天学习制度;在个人自学方面,始终要求做到时间足、效果明显、学用结合、真正落到实处;学习过程中,立足职能,特别注重学习成效;学习内容上,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及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认真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具体学习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县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学习活动领导机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工作与学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努力搞好班子自身建设
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五型”即学习型、创新型、实用型、团结型和廉洁型的具体要求,努力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切实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班子成员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学习列入首位,为全局职工学习作出榜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三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加强团结协助,较好的保持了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始终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保持了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质。
(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加强队伍教育和队伍管理,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基层司法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促进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根本好转;二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道德防线;四是扎实有效地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全体干警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有了明显创新。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三、存在问题和下部工作打算
对照我局年初拟定的工作意见,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全系统人员编制紧缺、基层司法员年龄结构普遍老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法律服务队伍人员少,且受“门”难进的制约,队伍出现断层现象,法律服务的拓展和规范面临挑战,公证处、律师所由于历史原因,至目前人员身份仍不明确,思想上有时存在一定包袱;三是司法行政系统虽属政法队伍,原仅有的政法岗位津贴都已取消,待遇上更不能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部分职工有时存在一定的思想情绪。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重心,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构建和谐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特别要深入工作薄弱的地方进行帮助指导,要大力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切实抓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的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深入贯彻《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上一个新台阶;三是继续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人员;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执业水平和案件质量,同时,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始终坚持“大服务”思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围绕困难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开展法律援助,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这一目标,真正维护弱势人群的合法权益;五是努力抓好已确定的司法所国债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积极稳妥抓好司法所建设;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把各项工作摆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2020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第一要务、第一责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新一轮省级xx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司法行政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经多方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20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20xx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783件,调处4136件,调处成功3929件,调处成功率95%;排查重点人员259名,管控205名。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5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300人,防止民转刑6件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2个,帮教工作人员38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5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7件,其中民事295件、刑事12件、受援人数367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二是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480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三是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108家,办理诉讼案件1714件,非诉讼案件415件,法律见证13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1起,提供法律咨询达3000余人次。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举行法制讲座12场800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幅,出动普法宣传车200余台次。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1.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局机关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2.积极开展政法系统“三大主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局秘书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基层股黄钦被市委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复兴司法所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人选。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首页 1 2 3 尾页
转贴于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首页 1 2 3 尾页
转贴于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首页 1 2 3 尾页
转贴于县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局党组“四抓四做”工作思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全力推进“四做”工程,业务工作有声有色
做强社矫安帮,教育监管安全有效。1-11月,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5人,解矫255人,在矫641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每周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开展监管教育,宣传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举措等。今年来,发送短信20次近2万条。每月与县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对当月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教育,宣读各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增强服刑在矫意识,组织观看《安徽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片》并现场测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知识。聘请3名心理咨询师,每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时为有需求的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拍摄“在创新中前行”社区矫正电视宣传片,与省厅社区矫正规范教育片每天在县局显示屏播放,着力宣传社区矫正知识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社矫人员外出管理规定,对重点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控。每季度根据定位服刑人员表现,适时更换手机定位人员,坚持手机定位每日必巡查、巡查必记录、记录必详实、越界必处罚。截止目前,我县手机定位315人,手机定位比例近50%。年初制定计划,规定31个司法所(分局)每月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时间,每月县局派员现场督查,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点名,确保每人参加。制定了《霍邱县社区服刑人员暗访、点验暂行规定》,每月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暗访、点验,发现违规人员,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严惩,并对监管疏忽的司法所和工作责任人进行处罚。每月制作《社区矫正简报》,从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暗访点验、手机定位、系统使用等8个方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坚决出现一例打击一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型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共建议撤销缓刑4人,已收监3人,1人正在办理中,警告43人次。
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整治月专项活动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2月20日—4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整治月专项活动,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制度,开展了“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廉政专题培训会;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点验活动;组织一次集中教育;集中开展一次大走访活动;进行一次执法卷宗自查;组织一次执法专项检查和群发一次社矫监管安全短信。全力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从严控制外出审批,实行重点人员包保,积极加强教育矫正,做好值班应急工作。
开展全县刑满释放人员摸排走访活动。2018年4月5日到5月5日,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上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1人,开展远程探视20次。
做好法律服务,助力民生展现作为。及时召开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动员会,部署2018年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制定《霍邱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和《霍邱县司法局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修订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案件任务完成进度与结案率相结合的浮动奖励机制。连线县电视台《民生在线》栏目,定期播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访谈、典型案例。注重办案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行“一案一卡”、网上监测、定期督查、结案回访、案件评查、民意调查、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监管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0件,已完成目标任务91.48 %。其中,刑事案件 171件,占全县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92.98%,已办结508件,结案率51.8 %;经费投入计划数118万元,已投入104.8万元,占比88.8%,已支出 59.45万元,经费使用率为56.7 %,办案补贴发放占比67.91%。
律师工作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进社区”和“双联”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1-11月,全县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59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2件,担任法律顾问60余家,走访企业或顾问单位95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1000张,办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43件,涉及金额130余万元,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座163次,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152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20万余元。积极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12批次,参与律师12人次。继续开展“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律师教育培训,抓好网络在线培训和党员律师在线学习工作,提升律师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扎实开展“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办证239件。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加强公证质量建设,着力提高公信力,抽查公证卷宗29份,达到优秀级别占76%,无不合格卷宗。强化便民服务措施,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请办理的劳动合同、工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等公证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群众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优势,为政府、企业和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为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引导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上半年,窗口接待和公证办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案件。
做实人民调解,维护稳定成效明显。坚持常规排查和节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确权、劳资纠纷等热点、难点纠纷,实行逐级上报制度,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提出具体的预警方案。1-11月份,全县调解各类纠纷8268件,调解成功8017件,履行7878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92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2件57人,防止群体上访28件24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92人,生成有效研判报告196份,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确保了“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推进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案件登记、移交、指派以及“以案定补”申领、审批等制度,完成2016年全县812本人民调解书面卷宗审核工作,共发放“以案定补”资金51.9万元。1-11月份,各乡镇调解中心共接受县、乡两级领导批转的信访、疑难案件69件,已成功调处48件,成功率达到70%,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开展人民调解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好现场”评选活动,按照全面反映调解现场、真实记录调解过程的要求,展现人民调解员工作风采。由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对2016年度8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4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遵循民主推荐、自下而上的原则,有5名调解员获得“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加强培训推进诉调对接。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围绕调解卷宗制作注意事项以及“以案定补”制度进行了讲解,分析点评了2016年度人民调解卷宗审核中存在问题,以此提升调解文书规范制作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通过多元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1-11月份,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6件。
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印发了《霍邱县司法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期间,全系统共开展法制宣传67场次,走访社区矫正人员650余名,排查纠纷41次,预防纠纷139件,调解各类纠纷1375件,提供法律援助113件。
做响法治宣传,社会影响不断增强。提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七五”普法规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七五”普法决议,成立了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了30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印发了年度普法意见和重点普法目录。健全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对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法律六进”突出重点。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各中小学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课80余场,10000余名在校师生参加讲座,增强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送法进村组”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三农”提供有力地法律保障。紧密结合当前秸秆禁烧、精准扶贫、基层党建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村组”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日常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其依法办事,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送法进教堂”活动举办法治讲座42场,互动参与信教群众8400余人次,加大了对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力度,全力营造了全民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依法信仰的社会氛围。
全力打造精品工程,突出法治文化载体创新
建设完成长集法治文化公园。为了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大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创新方式载体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近日,由县司法局倾力打造的长集镇法治文化公园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大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市级“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标准,大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推荐上报6个示范点。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即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个,分别是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和霍邱司法局法治泥塑书画陈列室。霍邱一中、霍邱二中、石店中心校、新店初中被表彰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与时俱进更新宣传内容。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宣传墙内容进行更新,对法治文化长廊的78块版面进行更新,主要内容有法治霍邱建设成果、图说普法、社会热点关注、法治漫画等。
全力实施重点工程,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规范化建设再获新提升。把司法所建设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紧抓实,保证各所均衡、持续发展。建立省级示范所管理档案,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年初制定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奖惩。修订《霍邱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局考勤办不定期到所督查和实地查岗,每月一通报。在两会等重点节点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网上通报,确保司法所业务工作有效开展。
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工作进展迅速。按照颜色、徽章、标牌、标识、平台、外观等“六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通过户外导向、室内引导、公告标识、功能提示等,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2016年已建18个所基础上,投入20万元为乌龙、三流、花园、白莲、龙潭、范桥、冯井7个所施工建设形象识别系统,改建新店、潘集服务大厅,精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迎来了全市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霍邱县召开。截止目前,已完成25个司法所的形象识别系统建设。
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巡查工作。依据省厅有关司法所建设巡查办法等工作要求,重点对司法所业务开展、效能建设、队伍状态、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督查,巡查组对各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现场予以反馈,并逐一进行解剖,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在全系统通报,促进了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提升与规范。岔路和潘集两个省级示范所胜利通过市局年度检查。
全面强化党建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
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把制度、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完善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程序和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的科学决策体制。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政治教育,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两学一做”要求统领工作,深化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政治教育,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长集法治文化公园、临淮岗法治泥塑书画陈列室和局机关法治文化楼层,被市纪委命名为全市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
围绕“管党治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等要求,经常性开展深入实地的监督检查,共对31个基层所(分局)开展监督检查6轮28次;对8个机关股室(直属单位)现场督查15次;开展电话随机抽查10次,暗访4次。突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例无虚发,推动了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深度落实和持续向好发展。
履行社会责任,加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联合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临水镇李楼村第一书记。将业务工作与精准扶贫高度结合,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建成标准化法律援助点、人民调解室各1处,以法治建设助推扶贫攻坚,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接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4次,机关党员干部捐赠慰问金、食用油近20000元,挤出办公经费10000元帮助扶贫村解决经费不足难题,帮助1户群众危房建设资金2000元。
2018年,全系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这个中心任务,以深入落实全面加强业务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两条主线,以持续推进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和过硬队伍建设为三大任务,着力开拓创新、补齐短板,着力规范执法、提升质量,着力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不断将现代司法行政“五大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奋力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