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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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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首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认可。近三年来,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中,均位居全市第一。先后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20xx年推荐上报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抓创新,“以案定补”促调解。一是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突破发展瓶颈。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享誉世界,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调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紧紧围绕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但由于长期以来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果受到很大影响,经费短缺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突破这一瓶颈,20xx年,司法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39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励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考核兑现由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抽人组成工作组按季度到各乡镇现场查阅卷宗档案到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调处的真实情况,核定属实后面对面兑现补助金额,保证了“以案定补”资金不出差错,实实在在用在刀刃上,“以案定补”的运作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功能作用,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机制创新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加强调解文化建设,营造浓厚调解氛围。着力挖掘、包装、打造人民调解文化,在丰富调解文化内涵上下工夫。结合当地乡土人文,博古引今,把一些独具特色的典型例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歌剧、普法宣传民谣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以编印小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在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四季歌、二十四孝图、“留余”书幅等,编印发放人民调解文化书籍10000余册,进一步引导了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案一卷”制度,不断规范基层调解业务。三是建立联排联调制度,多措并举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镇)、村(社区)、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信访接待、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机结合的“三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仅20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调处成功4580件,调处成功率达97.4%,与20xx年相比受理调解案件数上升幅度达70%,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20xx年1—2季度,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538件,调处成功4430件,调处成功率达97.6%,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7.5万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将近20xx年全年调解处理的总和, 90%以上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妥善处置和化解,实现了调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案件成功率明显上升、调处协议履行率明显上升,可以说是**人民调解工作有史以来调处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一年,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显著发挥。20xx年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到**调研时,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各级各相关部门调研后普遍认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把促进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破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瓶颈,创造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

县司法局社会评价工作总结第2页

新模式,这是一个新的创举,一个新的里程碑。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抓服务,普法维权促和谐。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普法维权工作。一是以“六进六入”为载体,构筑 “大宣传”、“大教育”的格局。结合**实际,在全县深入开展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训促学,以考促学,抓好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全县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参考率达100%,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积极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派人深入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入课堂,极大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以乡(镇)集市为平台,采取流动广播、散发资料、法律咨询、送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召开群众会议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县775个村小组中创建了160个“法制宣传中心户”,以中心户为载体,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在全县组建了126支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以歌舞、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注重加强与各执法主体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专业法、部门法宣传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全县每年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在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xx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8件、电话咨询解答4000多人次。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维权工作。20xx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948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1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民事代理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1116件,协办公证48件,办理见证189件,代写法律文书2096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四是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了与刑释解教人员相接触,与服刑人员相接触,与监狱、劳教警察相接触,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相接触,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接触为主要内容的“五个接触”帮教工程。20xx年以来,全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58人,258人都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劳教和脱管的情况。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矫正对象进行了统一教育、结对帮矫和基本情况录入,抓好经常性的心理矫正、思想转化和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县263名矫正对象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三)抓基层,打牢基础促发展。一是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提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员会(社区)、791个村民小组都建有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成村级规范化调解室109个,落实调解人员2574人,形成了“横到底、纵到边”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二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认真指导各司法所和乡镇、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的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业务大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四)抓规范,五型队伍促保障。以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团结干事型队伍、秉公执法型队伍、清正廉洁型队伍、文明服务型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岗位轮换等形式,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打造团结干事型队伍。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等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严肃干警纪律,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打造秉公执法型队伍。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确保干警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四是打造清正廉洁型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五是打造文明服务型队伍。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三个不”“三不能”服务机制(即接听电话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无礼挂机,受理来信不能推诿、不能拖延、不能拒复),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有个别同志自身学习抓得不够紧,存在就学习抓学习的情况,学习的深度、广度尚有差距,有目的、有计划地坚持自学有待加强;
二是有个别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有待加强;
三是个体之间有差异,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创新向上的思想观。
采取自主学、辅导学、集中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认真研究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做到工作思路求新、改革理念求深、事业发展求实、管理举措求严。
(二)着力干部作风改进,培养深入求实的工作作风。
始终践行“三个代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宗旨观、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开拓性和创造性,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迎刃而上。
(三)注重管理制度完善,培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注重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强化各种责任机制,加大对各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制度规范,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机关事务的管理,提高机关管理效能;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把握工作重点,培养职能工作的新亮点。
一是紧扣“社会稳定和谐,推进跨越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构建创建“法治**”工作的各项新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不断健全和完善“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保障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营造“大普法”工作氛围,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合调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和社区矫正措施,确保安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倡导“大服务”观念,有效培育优质法律服务品牌。围绕弱势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办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工程”;围绕依法决策,当好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作出重大政治、经济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热点难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全力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介入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整顿、信访接待等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过得硬、会办事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来抓,全面健全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的岗位考核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经常性开展廉政讲课、谈话、报告等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坚持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四是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基层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保证法律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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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刑释解教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刑释解教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刑释解教工作总结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县局的直接领导下,自20xx年县委决定在县司法局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进行专门、系统的管理,为巩固两劳成果,降低改造成本,防止重新犯罪,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
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814名,解除劳教人员228名。县安置帮教办公室和各司法所承担着大量繁重的再教育工作,也正是在县委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下,使我县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奥运会期间,为确保两会的安全,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在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司法局印发了鲁司发『20xx』22号文件,对20xx至20xx年以来的所有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五种人(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进行了入户调查,基本摸清了这些人员的底数,最大限度的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为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全县的平安创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至20xx年9月底,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32名,解除劳教人员1名。大量的安置帮教任务还十分繁重。
当前,虽然县安置帮教机构建立起来了,但是由于人员和经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开展。例如,县局为全县司法所购置了《全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但是由于司法所配备参差不齐,有的有了电脑苦于没有经费联网,软件就不能正常使用,有的还没有装备电脑,管理软件只能放在办公桌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整个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给管控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
此外,由于人口流动大,很多人员到外面打工,使管理脱节。尤其是在外省监狱、劳教所刑释解教后的人员,很大一部分在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基本都在外面打工,很少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使这一部分人成为潜在的治安隐患,同时也给我们的管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综上所述,我县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在县局的直接领导下,为巩固两劳成果,减少改造成本,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故吁请上级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安置帮教工作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人员保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围绕县委政府创建平安县的理念下积极工作,迎难而上,使全县的安置帮教工作能再上新台阶。

**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办公室

二0xx年十月十三日

县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局党组“四抓四做”工作思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全力推进“四做”工程,业务工作有声有色

做强社矫安帮,教育监管安全有效。1-11月,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5人,解矫255人,在矫641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每周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开展监管教育,宣传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举措等。今年来,发送短信20次近2万条。每月与县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对当月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教育,宣读各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增强服刑在矫意识,组织观看《安徽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片》并现场测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知识。聘请3名心理咨询师,每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时为有需求的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拍摄“在创新中前行”社区矫正电视宣传片,与省厅社区矫正规范教育片每天在县局显示屏播放,着力宣传社区矫正知识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社矫人员外出管理规定,对重点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控。每季度根据定位服刑人员表现,适时更换手机定位人员,坚持手机定位每日必巡查、巡查必记录、记录必详实、越界必处罚。截止目前,我县手机定位315人,手机定位比例近50%。年初制定计划,规定31个司法所(分局)每月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时间,每月县局派员现场督查,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点名,确保每人参加。制定了《霍邱县社区服刑人员暗访、点验暂行规定》,每月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暗访、点验,发现违规人员,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严惩,并对监管疏忽的司法所和工作责任人进行处罚。每月制作《社区矫正简报》,从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暗访点验、手机定位、系统使用等8个方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坚决出现一例打击一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型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共建议撤销缓刑4人,已收监3人,1人正在办理中,警告43人次。

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整治月专项活动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2月20日—4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整治月专项活动,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制度,开展了“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廉政专题培训会;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点验活动;组织一次集中教育;集中开展一次大走访活动;进行一次执法卷宗自查;组织一次执法专项检查和群发一次社矫监管安全短信。全力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从严控制外出审批,实行重点人员包保,积极加强教育矫正,做好值班应急工作。

开展全县刑满释放人员摸排走访活动。2018年4月5日到5月5日,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上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1人,开展远程探视20次。

做好法律服务,助力民生展现作为。及时召开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动员会,部署2018年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制定《霍邱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和《霍邱县司法局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修订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案件任务完成进度与结案率相结合的浮动奖励机制。连线县电视台《民生在线》栏目,定期播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访谈、典型案例。注重办案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行“一案一卡”、网上监测、定期督查、结案回访、案件评查、民意调查、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监管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0件,已完成目标任务91.48 %。其中,刑事案件 171件,占全县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92.98%,已办结508件,结案率51.8 %;经费投入计划数118万元,已投入104.8万元,占比88.8%,已支出 59.45万元,经费使用率为56.7 %,办案补贴发放占比67.91%。

律师工作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进社区”和“双联”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1-11月,全县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59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2件,担任法律顾问60余家,走访企业或顾问单位95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1000张,办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43件,涉及金额130余万元,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座163次,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152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20万余元。积极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12批次,参与律师12人次。继续开展“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律师教育培训,抓好网络在线培训和党员律师在线学习工作,提升律师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扎实开展“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办证239件。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加强公证质量建设,着力提高公信力,抽查公证卷宗29份,达到优秀级别占76%,无不合格卷宗。强化便民服务措施,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请办理的劳动合同、工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等公证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群众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优势,为政府、企业和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为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引导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上半年,窗口接待和公证办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案件。

做实人民调解,维护稳定成效明显。坚持常规排查和节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确权、劳资纠纷等热点、难点纠纷,实行逐级上报制度,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提出具体的预警方案。1-11月份,全县调解各类纠纷8268件,调解成功8017件,履行7878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92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2件57人,防止群体上访28件24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92人,生成有效研判报告196份,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确保了“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推进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案件登记、移交、指派以及“以案定补”申领、审批等制度,完成2016年全县812本人民调解书面卷宗审核工作,共发放“以案定补”资金51.9万元。1-11月份,各乡镇调解中心共接受县、乡两级领导批转的信访、疑难案件69件,已成功调处48件,成功率达到70%,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开展人民调解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好现场”评选活动,按照全面反映调解现场、真实记录调解过程的要求,展现人民调解员工作风采。由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对2016年度8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4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遵循民主推荐、自下而上的原则,有5名调解员获得“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加强培训推进诉调对接。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围绕调解卷宗制作注意事项以及“以案定补”制度进行了讲解,分析点评了2016年度人民调解卷宗审核中存在问题,以此提升调解文书规范制作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通过多元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1-11月份,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6件。

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印发了《霍邱县司法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期间,全系统共开展法制宣传67场次,走访社区矫正人员650余名,排查纠纷41次,预防纠纷139件,调解各类纠纷1375件,提供法律援助113件。

做响法治宣传,社会影响不断增强。提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七五”普法规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七五”普法决议,成立了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了30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印发了年度普法意见和重点普法目录。健全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对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法律六进”突出重点。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各中小学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课80余场,10000余名在校师生参加讲座,增强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送法进村组”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三农”提供有力地法律保障。紧密结合当前秸秆禁烧、精准扶贫、基层党建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村组”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日常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其依法办事,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送法进教堂”活动举办法治讲座42场,互动参与信教群众8400余人次,加大了对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力度,全力营造了全民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依法信仰的社会氛围。

全力打造精品工程,突出法治文化载体创新

建设完成长集法治文化公园。为了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大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创新方式载体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近日,由县司法局倾力打造的长集镇法治文化公园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大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市级“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标准,大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推荐上报6个示范点。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即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个,分别是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和霍邱司法局法治泥塑书画陈列室。霍邱一中、霍邱二中、石店中心校、新店初中被表彰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与时俱进更新宣传内容。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宣传墙内容进行更新,对法治文化长廊的78块版面进行更新,主要内容有法治霍邱建设成果、图说普法、社会热点关注、法治漫画等。

全力实施重点工程,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规范化建设再获新提升。把司法所建设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紧抓实,保证各所均衡、持续发展。建立省级示范所管理档案,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年初制定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奖惩。修订《霍邱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局考勤办不定期到所督查和实地查岗,每月一通报。在两会等重点节点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网上通报,确保司法所业务工作有效开展。

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工作进展迅速。按照颜色、徽章、标牌、标识、平台、外观等“六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通过户外导向、室内引导、公告标识、功能提示等,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2016年已建18个所基础上,投入20万元为乌龙、三流、花园、白莲、龙潭、范桥、冯井7个所施工建设形象识别系统,改建新店、潘集服务大厅,精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迎来了全市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霍邱县召开。截止目前,已完成25个司法所的形象识别系统建设。

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巡查工作。依据省厅有关司法所建设巡查办法等工作要求,重点对司法所业务开展、效能建设、队伍状态、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督查,巡查组对各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现场予以反馈,并逐一进行解剖,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在全系统通报,促进了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提升与规范。岔路和潘集两个省级示范所胜利通过市局年度检查。

全面强化党建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

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把制度、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完善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程序和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的科学决策体制。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政治教育,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两学一做”要求统领工作,深化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政治教育,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长集法治文化公园、临淮岗法治泥塑书画陈列室和局机关法治文化楼层,被市纪委命名为全市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

围绕“管党治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等要求,经常性开展深入实地的监督检查,共对31个基层所(分局)开展监督检查6轮28次;对8个机关股室(直属单位)现场督查15次;开展电话随机抽查10次,暗访4次。突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例无虚发,推动了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深度落实和持续向好发展。

履行社会责任,加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联合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临水镇李楼村第一书记。将业务工作与精准扶贫高度结合,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建成标准化法律援助点、人民调解室各1处,以法治建设助推扶贫攻坚,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接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4次,机关党员干部捐赠慰问金、食用油近20000元,挤出办公经费10000元帮助扶贫村解决经费不足难题,帮助1户群众危房建设资金2000元。

2018年,全系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这个中心任务,以深入落实全面加强业务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两条主线,以持续推进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和过硬队伍建设为三大任务,着力开拓创新、补齐短板,着力规范执法、提升质量,着力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不断将现代司法行政“五大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奋力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县司法局行风政风建设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行风政风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结合业务抓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使我局行风建设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年内全局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干警,没有接到群众投诉。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每个干警对行风建设的认识,形成全员行动建政风行风的局面。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年初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为正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通过建立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项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会议制度、文件传阅审批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制度、机关干部守则、机关股室业务培训制度、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制度。将各项制度打印成册,下发到各股、室、处、所,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将政风行风责任层层分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承担的政风行风责任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形成了“下管一级、上联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增强干警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制度,保证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每人记读书笔记2万字,全局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6篇,通过学习,使全体同志坚定党的信念,提高了争做政风行风建设模范的信心。二是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各项政风行风建设措施。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就落实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省司法厅《六条禁令》和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年内共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0余人次,纠正不规范的行为3起。三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培树典型工作,以此促进行风建设的开展,使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继去年大阁镇司法所长唐连荣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部标兵调解员后,今年又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五道营司法所扎实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平民百姓解难,受到了群众的赞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俊到五道营考察时给予了很高评价:“好,很好。”之后,他又对市、县领导强调:这样的基层典型要多培养,多关心,让其发挥带动作用。局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和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干警形象。

二、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

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点;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是促进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更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为切入点。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我们坚持:

第一,针对群众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的误解,我们及时制发了《严格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分别对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执业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局机关17公务员在机关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23名法律服务人员在5个相关法庭所在地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甄别和监督;有效地扼制了无证执业和非法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促进了服务市场的规范。年内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均没有被投诉的情况。

第二,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以教育整顿为重点,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机构从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入手,建立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建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坤平律师事务所除建立了这些制度外,还建立了专职执业律师年度量化考核标准,律师年度量化考核及奖罚办法,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第三,严格执法,保证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落实。近年来,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的滞后,法律服务市场中基层法律工作者收入较低,执业人员的外流,有两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虽手持执业证,但不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予注册的处理。严肃了执业纪律。

三、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以抓行风、促工作为突破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县局积极争取资金1万元,为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制作了基层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两块展示牌,集中反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风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同时,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用纸2100套10万余张,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采取分片集中、突出重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分片集中于大阁、凤山、土城、鱼儿山、黑山嘴5个集中点,突出案例分析、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等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练,确定乡镇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重点,已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057人,占总人民调解员人数的98%,圆满的完成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任务,我们做法被市局予以肯定,并向全市推广;除此以外,今年还承担的大阁、凤山、土城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采取新建和购置方式新建三处总面积360平方米,平均120平方米,经过县局积极争取资金3.5万元,为三个司法所购置摩托车、微机、办公桌椅,截至11月6日,三个司法所顺利经过市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经交付使用,圆满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截至10月底,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64件,调处835件,调处率达96.6%,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与此同时,接收的40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使我县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远低于全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8%的控制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起,指派其他机构承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24件,解答热线咨询25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坤平律师事务所共为36家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 360件,刑事辩护47件,法律援助20件,代书18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业务收费达到20多万元。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大阁镇韩村村民购买了长城种子站销售的农大3138、长城2238、长城288种子,按长育期没成熟,生长过程中出现黑穗,公证处人员及时对部分耕地玉米生长现状进行证据保全,为50多户农民挽回2000多亩种子的经济损失。县公证处继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经过多方努力,开辟了县畜牧局的围栏种草项目的招投标公证、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等新型公证事项;住房贷款合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前十个月收入8万余元。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通过加强鉴定文书的质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精益求精。出具司法医学鉴定书432份。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个。代理各类诉讼事务30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一班人,抓住“四五”普法的验收年这一关键,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的进一步开展,为了增强法制宣传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制作了宣传牌、宣传栏、公路沿途粉刷法制宣传标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活动,使“四五”普法工作掀起新高潮。同时,我们还多次深入乡镇、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并进行法制讲座,指导基层的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普法和法制教育,今年组织了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普法考试,参加人数达97%,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还推荐出后营房村和土城村两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沙锦营等12个村获得承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以深化服务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落脚点,作好了两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开展了送法进企、进校、到村入户的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活动,形成了法律知识送到家,民调工作做到家,法律事务办到家,法律热线连到家的工作局面。公证工作将服务“三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方向,“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的业务量逐月增加,群众满意率较高。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局邀请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为代表的50名特邀行风监督员,请他们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群众呼声。

五、从优待警,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干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由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广大干警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及时纠正干警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在生活上照顾干警。对家庭困难、自身或家属患病的干警,坚持按时走访,帮助解决困难,解除了了干警的后顾之忧,局机关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为4位身患癌症的离岗人员解决差旅费5000余元。三是在工作上激励干警。实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并责成专人对干警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使每个干警均能享受到法律赋予休息的权利。

以上是我局一年来的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报告有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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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20xx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 251 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 ,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xx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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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1、抓班子,带队伍。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 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

3、抓机制,促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

二是宣传重点突出。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

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xx]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

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三)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对回归的 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功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

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

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按**府发[20xx]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从20xx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xx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

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

6、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xx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

(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

2、公证工作。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 “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

3、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

三、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

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

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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