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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人事局领导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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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领导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

关于某市人事局领导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20xx年,市人事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吉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工作方案》要求,就今年我局领导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从制度建设和改革入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我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化比较大,我们根据班子成员调整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重新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四个一”制度,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层层负责,党组“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人事编制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避免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2、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治本措施,我们主要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入手,从制度上预防腐败。一是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严把进口,切实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我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共7个部门28个单位70个职位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此项工作由于措施严密,组织得当,收到较好的效果。二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科学考录,组织完成了全市各级政府机关107个职位3,529名考生参加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了招录工作的公证性和严肃性,用人单位、考生和社会反映较好。三是优化职称评审制度,建立了量化评审体系,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实行差额推荐、等额评审和无记名量化项目综合评价;笔试、面试都聘请专家命题,专家评审;为避免参评者通过评委做工作,实行了匿名评审、临时通知指定评委等办法,既防止了评审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避免了人为因素,又杜绝了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20xx年,共评审通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500多人,较好的地发挥了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人才考核、选拔中的杠杆作用。四是完善了军转干部安置制度,我们坚持实行了与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相挂钩,考试考核、功绩选调、功绩制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法,实行全程公开透明,使119名军转干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实现了部队、转业干部、接受单位“三满意”。

3、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配套制度。近年来,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吉林市人事局关于完善党组班子及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吉林市人事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吉林市人事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责任制分工情况》、《党的工作目标管理廉政建设考核标准》、《吉林市人事局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禁止接受礼品的规定》、《吉林市人事局党风建设制度》、《吉林市人事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制度,在今年的实际工作中,我们一如既往地抓好践行。如围绕贯彻实施《吉林市人事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不仅明确了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责任追究的各自职责,而且还坚持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组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检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领导班子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自查自纠,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加强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今年,我们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加强了对下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巩固扩大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如:结合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至少对局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两次检查考核和民主测评。通过考核、测评,没有发现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方面应追究而没有追究的问题。

二、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力度,营造经济

人事局领导班子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第2页

发展软环境

20xx年,我们把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完成软环境整治工作任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机结合起来,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按照省政府和省编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抓好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任务,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本局改革工作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任主任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全局所有审批项目将进入市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审批,目前,正在进行审批职能划分整合。

2、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制定了《20xx年吉林市人事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措施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都提出了新的、具体的要求:把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把审批核准、登记年检、办证验印、执收执罚、监督检查等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着力突出了政务公开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十公开”制度,包括行政审批执法收费内容、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以及职能单位、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10个方面的内容。全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没有擅自增加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和超过审批时限、乱收费等问题,社会反映良好。

3、全力推进“阳光人事”。20xx年5月3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阳光人事”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人事编制部门要以“阳光人事”重要抓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上下联动,进一步增强人事编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人事编制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和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人事编制部门的阳光服务。根据省厅、省编办的部署,在推进“阳光人事”、完善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实践。一是研究制定了《吉林市人事编制推进“阳光人事”行动实施方案》,对推进“阳光人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等六个方面做出了规定。尤其是在《方案》中明确了推进“阳光人事”的八条具体标准:即,服务指南醒目明了;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办事效率时限明确;工作秩序井井有条;办公服务热情周到;工作运转顺畅便捷;行政决策广泛参与;权力运行有效监督。使“阳光人事”规范化、形象化、标准化。二是出台了“阳光”制度。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研究制定出台了《吉林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林市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吉林市人事局关于深入开展“规范和制约重要人事权”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市人事局信访工作规则》等4个配套文件,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

一是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做勤廉公仆、推总量翻番、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按照活动要求,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二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开展了其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读书活动、廉政书画展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公仆意识。

二是完善科学议事决策机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了促进人事编制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科学决策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公开、公正行使行政职权,我们认真执行《吉林市人事局工作规则》,总结近年来政务工作运行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局长办公会、分管领导、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决策审批权限、工作职责范围等,并提出了严守议事规则、强化监督制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等具体要求,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审批权限,堵塞了漏洞,健全了运行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付诸实施。

三是严格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自今年9月19日以来,市人事局、编办组织实施了处级领导职务竞争和非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局领导班子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的政策规定。在竞争面宽、参与率高、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局党组严密组织整个竞争上岗过程,在决策任用机关正、副职中层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工作中,很好地坚持了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为贤、工作需要、群众参与、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纪检机关一票否决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任用每个干部前后,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考察,在决策任用时,既尊重群众民主推荐的意见,又考虑了每个竞争者的实际特长,使政治素质较好、业务素质高较高、群众公认的15名同志走上了局机关中层领导岗位,12名同志晋升了非领导职务。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不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更有效推动了全局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人事编制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是围绕服务大局,着力为总量翻番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组织部分企事业单位赴外地引才,共签订协议和意向性协议269份,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152人。在引才的数量上和学历层次上都高于往年。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共向国家和省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第十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首届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27人,已有8人分别获得批准。加强人才培养,开展继续教育培训12期,累计培训1,705人。同时,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达成了向我市派出中科院专家的合作意向,在引进高端智力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创新了人才政策,先后研究拟定了“奖励创新创业人才”、“资助优秀人才项目”、“优秀人才优待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人才政策规定。联系域外人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了“联系域外人才活动实施方案”,共收集高层次域外人才信息500多人,并在深圳举办首次域外人才联谊活动,为我市在深圳开展招商引资、经贸交流提供服务。

二是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科学考录,为公务员队伍注入新的活力。创新科学有效的培训方式,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强化考核奖励工作,启用了《公务员工作纪实手册》,加强了日常考核。研究制定《关于表彰奖励在“奋斗三年,总量翻番”中做出突出贡献公务员名额分配办法》,共表彰奖励市直部门局级干部和公务员300名,较好调动了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投身总量翻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围绕事关稳定、民生问题,优化人事公共服务。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长效机制较好运行,为1,207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发放供热补贴169万元,拟制了20xx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贴标准调整方案。认真落实“五包”责任制。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我市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执行办法和标准。完成了年度机关事业单位71,724人次增加工资的审批工作。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服务领域,实施积极的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是围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入轨,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市应参加改革的事业单位2,736个,共计人员93,553人,其中,2,697个单位完成了人员聘用制入轨工作,82,535人签订了人员聘用合同,省事改办对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后,对我市改革工作给予了肯定。

五是围绕实现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省关于实现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工作目标的总体部署,市县两级政府领导签订了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责任状;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编制管理实现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的法制化建设。优化政府机构配置,充分发挥机构效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相关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加强规范管理。完成了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检查监督。完成了县(市)区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及干部配备存在问题的整改和督查任务。

20xx年人事编制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局领导班子和广大机关干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分不开的,有良好的风气,就有高素质的队伍,有高素质的队伍,就有高质量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坚持以往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又要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度等,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成就,推进人事编制工作新跨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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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根据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现将今年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作为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今年以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纪委、省纪委“四项规定”,“宜宾市机关工作人员禁令”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党在总结多年来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到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上来,增强我们自身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切实履行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做到了三个“到位”。 第一,部署到位。我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在县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在县政府2次全体会议、县政府6次常务会议、县政府3次县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上,分别就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在全县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结合会议内容,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监督管理、机关作风、班子建设、行政效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班子成员和县府各部门对中、省、市明令禁止的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了政令畅通。 第二,落实到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县域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历史契机。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多次在政府各种会议上进行宣传贯彻。责成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组织实施。要求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实施机关和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有许可权的部门33个,许可项目511项,许可收费项目259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04项,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许可项目计407项。对清理结果,由许可部门面向社会公告。同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互联审批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项改革,完善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扩大了基本建设联合审批范围,并探索网上审批新路子,有效纠正了“体外循环”和“双轨运行”的问题。对执行《行政许可法》不力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审批的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定期不定期召集财政部门研究财政工作。支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非税收入银行直收”管理体系。针对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责成财政部门全面调查,认真分析,详细核实,科学制定了“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超收全留、短收不补,定额补助(或上解)、一定五年”的县乡财政体制,调动了乡镇当家理财、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了《关于南溪县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国有资产出让上,坚持“资产清理,资产评估,产权鉴定,财政确认”的原则。20xx年共举办国有产权公开拍卖6次,收益479.68万元,将收回的资金优安置职工,增大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是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南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做到了项目有审批,资金有来源,采购有方案,支付有凭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全年全县共进行物资、办公用品等采购13次,采购预算资金104.5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3.71万元,节约资金12.88万元,节约率为13.74%。 四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多次在项目工作会上,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县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严格执行《南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10个,招标金额2365.19万元,中标金额2178.98万元,节约资金186万元,节资率达7.87%。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抽查了2个建设项目,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及时报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3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截止10月底,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5宗207.79亩,收益707.06万元。 五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其一,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成立了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督查组对16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了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给予3人撤职处分,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利52.18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利益。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今年我县204137亩管护无盗伐、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森林虫害的发生。其二,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改正建议8条,及时纠正了个别乡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保障了我县直补的232398.26亩的244.09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五到户”、“六个不准”的要求,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其三,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保证了专款专用,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0xx年,全县共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救济费58.9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费45万元,拨付“5、2”洪灾受灾户建房补助12.3万元、“5、29”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1.6万元。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其四,责成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清理与完善相结合,积极帮助各乡镇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县16个乡镇共清理出14个乡镇103名乡镇、村干部有借占公款,涉及金额396706.43元,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150495.87元。已收回338669.07元,占借款总额的85.37%。其五,5、认真清理整顿全县统一着装,减轻财政负担。收缴违规制式服装410套,价值4.1万元,减少着装人数410人,年减少财政开支53万余元 六是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督促分管县长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处理。今年以来,我直接接待群众上访达200余人次,直接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70余个,信访总体形势稳定并有所好转。严格执行企业改制政策,坚持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县车队、建陶总厂、锅炉总厂等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南福酒业正依法深化改革,航运公司、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丝绸公司等改革正积极推进,配合南山、长庆军工企业政策性破产改制顺利开展。 第三,督查到位。随时掌握县政府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全力支持执纪执法问题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监察机关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政纪立案9件,政纪处分12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8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经常深入到财政、人事、审计、监察机关等部门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到这些部门检查工作5次。按照《南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规定,全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人事任免和大笔的资金安排将实行集体研究。对全县行政机关行风严加约束,加强管理,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作为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坚持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坚持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俭为荣,使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自己出身在贫困的家庭,自小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一直养成了生活简朴的习惯。在这几年的企业改制、解决上访、走访慰问的过程中,也认识到了全县还有数量众多的困难群众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线以下。因而在工作生活中,从小事作起,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平时该自己支付的开支坚决由自己支付。下基层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更不铺张浪费。这次到上海挂职锻炼的半年时间里,除了机票外,其他各项报销开支不过两千多一点。平时电话费、接待费也较少。 二是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县委、县政府的廉政承诺。自己历来不干涉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坚决反对送钱送物行为,凡是给我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都一概拒收;一时拒绝不了的,或上交组织作出符合规定的处理、或及时退还本人。坚持严格教育,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总之,今年以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狠抓落实,顺利推进了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各项任务,不断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定保证。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教育局长)



按照中、省、市、区有关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现将一年来我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思想支配行动,认识指导实践,只有努力学习,提高觉悟,才能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我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区宣传口中心组学习,认真组织教育系统中心组学习,并且努力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一年来,我主要学习了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的规范性要求,学习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对教育行风建设的要求、区委对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内涵,把握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争做拒腐防变、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好公仆、好干部。
二、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年来,我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均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袭,带头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美色观、人情关,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家庭与工作的关系,不贪脏枉法,不徇私舞弊,不奢侈浪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没有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没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没有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没有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没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能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以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在行动上落实廉政勤政的纪律要求。
三、改进作风,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这一年的排除农村中小学危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非典和传染病流行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对教育系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就教育的日常工作而言,面宽量大,千头万绪,存在的问题、矛盾也是纷繁复杂,为了处理和解决好教育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为了把握和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我坚持每周一校督查,坚持深入基层,分析研究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李庄等乡镇出现学生传染病后,我和局机关其他同志一起,深夜仍然坚守在抗击传染病的第一线。一年来,除了日常工作外,我执笔撰写了许多有助于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性文章,其中的多篇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发表,并多次在一定范围或全区教职工会上做宣讲报告,深受全系统职工的好评。
四、团结同志,秉公行政,树立教育系统和个人良好形象。作为班子中的一员,我注意加强和保持领导班子的团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理解和关心他人,注意协调好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的关系;对待同志真诚相待、对待工作忠心耿耿,不拿原则作交易,总是以自己的人品和真诚团结人,影响人。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一定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作为党员干部的一员,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改造好思想,不断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党员的标准和党员干部廉政标准要求自己,做一名有益于人民,有益于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好党员、好公仆。

**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情况自查报告市纪委:
根据市纪委吉纪字〔**〕**号通知要求,我们对**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情况及落实情况。
为了保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都明确规定:县委书记、县长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位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召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坚持率先垂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管好自已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县级领导按分工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基层党政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帮助他们对照责任制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带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年*月*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真正负起反腐倡廉职责,并在年初对乡镇、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中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内容。*月中旬至*月上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后,*年*月*日,县委、县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县四套班子成员、乡镇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县直单位付科级以上干部、监察室主任、特邀监察员等共400余人参加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志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对今后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部署。县委书记、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志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现状,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县长戴龙华同志在会上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地各单位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本单位全体人员,并于12月15日前将传达贯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书面汇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县委、县政府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所做工作和成效。
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县委、县政府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经常在有关会议上,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县纪委结合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工作,把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纳入党纪政规知识考试内容,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进行测试。结合市纪委开展的“廉内助”评选表彰活动,我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廉内助”先进事迹,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责任制的意识。此外还通过演出文艺节目、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宣传报道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方面,我县继续认真实施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制度、县级领导按分工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指导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县纪委负责人同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今年,县委共对**名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教育谈话;县纪委负责人同全县**个正科级单位的**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4名公示任用后群众有信访反映的副科级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在去年12月县纪委下发了《中共**县纪委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将述职述廉工作列入今年乡镇、县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据统计,我县共有**名领导干部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总结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县级领导干部**4名,科级**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领导干部**名。**月*日,根据市纪委通知精神,我县下发了《关于建立永丰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将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县政府组织各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重新公布县政府部门保留、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是继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在原有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的基础上,扩大了县交通局、建设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计生委、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脱钩管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三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民主测评干部制度、科级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干部任前征询同级纪检组织意见制度、公示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试用制度、公选制度、党委集体讨论任用干部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四项制度,即经营性土地权出让投标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五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对资产评估、审核、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县委、县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及责任落实情况。
为了明确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于2004年4月8日研究下发了《关于落实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县委书记、县长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总责,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的分工,将20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了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责任量化到个人、细化到部门。各责任领导按照分工及要求认真负起领导、督促和协调的职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由于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检查6项,党纪立案1人;纠风专项治理9项;执法监察项目17项,查出违法违纪金额60.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43万元,纠正退回违法违纪金额8.58万元,提出监察建议22项。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行政、财政和人事等各项制度的改革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中央、省、市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
四、对下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情况。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由县纪委正副书记带队,于8月中旬至9月上旬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自查、查看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情况的方式,围绕各单位是否对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是否明确,在宣传责任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对下属部门和单位是否开展了责任制工作检查,查办案件尤其是责任追究做了哪些工作,执行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如何,是否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开展了述职述廉,责任制工作有哪些经验和不足,对今后工作有何打算、建议等内容进行。通过这次检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也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收集了很多意见建议,不仅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而且为今后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年底,县委县政府将根据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考评办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一并进行考核。最近,县委根据县纪委建议,决定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实行绩、廉公示制,以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清廉自守意识。
五、责任追究方面所做工作。
我县历来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保证。4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对因责任制工作不力,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要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1月22日,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话电视会议结束后,我县随即又召开了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县委书记肖达来同志就如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责任落实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查处责任追究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同时,对一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够好,廉洁自律方面有违纪反映,但又够不上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先打招呼,诫勉警示,目前已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六、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所做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今年我县根据吉廉办字〔2004〕1号《**市廉政办关于2004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县纪委今年先后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及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建住房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县共有12人次主动上交“红包”款1.96万元,对一名违规收受“红包”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3个单位对违规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进行商业保险的行为进行了纠正,共退回保费23.1994万元,退保率达到100%;清理出3名领导干部有借欠公款行为,总计金额为3.19361万元,目前,已收回借款0.87266万元,剩余欠款仍在收回中。此外,我县将查处党员、干部赌博案件作为今年案件查处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群众举报、同公安部门及时联系等方式主动发现案源,并对有关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从重加重处理,有效的遏制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歪风。今年我县共立案查处赌博案件13件,查处党员、干部17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件2人。
七、几点体会和存在的不足
200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到人。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先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必须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并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分到个人,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力量,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责任意识强了,才会主动抓、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还需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不断完善责任体系,这样,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监督检查是促进责任制落实的手段,责任追究是促进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既要严格考核,更要对那些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追究,以此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真正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
我县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对照,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工不明确,把党政领导的业务分工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致使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抓责任制落实无的放矢;二是有的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有时紧时松现象,对下属单位督促检查不够;三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大,被动坐等线索现象比较普遍,责任追究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1、继续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责任制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
3、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工作,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力争在责任追究上有新的突破,把我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2020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


20xx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情况总结

厅纪检监察室:

20xx年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和招标办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省招标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总体目标,通过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汪洋湖、郑培民、任长霞等先进人物的事迹,观看有关警示教育影片,收获颇多,感受很深。一年来,自己反复学习《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作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中、省纪委和厅党组强调的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努力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同时,通过廉洁自律提醒教育,自己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才能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自省、自重、自尊、自励、自律。

二、为人公道正派,作风干练,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不论承担任何工作,都能自觉克服困难,加班加点,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单位及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做到了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未参加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未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单位的礼品礼金、未利用工作之便违法乱纪。

三、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招投标的有关政策、法规,在招标监管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所参与的具体监管工作均未发生失误。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要求自己廉洁从政的同时,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也要公正廉洁,树立省招标办的廉洁、高效、文明形象。

在新的一年里,自己决心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招标投标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高度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思想深处建立一道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真正做到忠心待人,公心处事,用好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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