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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 2019.09.21

光阴似箭,我们这一阶段的工作马上要结束了,这段工作已经完成了,为了写好工作总结我们要不断努力,工作总结有两个核心,一是获得的帮助和支持,二是取得的成绩和价值。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总结格式有哪些?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2018年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18年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稽查总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林地、林木和湿地管理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局党组赋予的各项任务。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了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的查办督办及调处工作。今年稽查总队认真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及林政纠纷的调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2018年,全区林政执法系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43起(不包括涉林纠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2起、滥伐林木案件55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6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29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案件48起。处罚林政违法人员323人次,林政罚款63万元,责成违法当事人补种树木24654株。总队直接受理查办、督办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51起,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8起,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政案件6起,抢垦林地湿地案件7起,调处林政湿地纠纷30起。从总队直接查办督办的林政案件看,林业行政多发案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抢垦湿地三个方面,而且表现形式多为涉林(湿地)纠纷。为此,案件查办督办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调处了大量的涉林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政违法案件和涉林纠纷都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二)加强了湿地管理的稽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总队坚持把加强湿地管理的稽查作为林政稽查监管的重点。根据抢垦湿地案件多发生在每年四、五月份的发案规律,今年第二季度,总队组织力量,主动出击,深入到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灵武市、青铜峡市等湿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认真开展了湿地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合情、合理、合法相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制止了一批抢垦湿地的案件,把很多抢垦事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矛盾激化之前,妥善处理了一批抢占湿地的事件,有效地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林政执法行为。做好层级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稽查总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总队坚持把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做为经常性工作常抓有懈。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5]99号)和《自治区林业局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去年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清理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我局的114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了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执法岗位,做到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林业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了规范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总队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落实执法程序为重点,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对各市、县(区)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案卷的形式,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查办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对木材检查站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狠抓了窗口建设。木材检查站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其执法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林业系统的对外形象。我们多次深入到各木材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和纠正规章制度不落实、处罚文档不健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粗暴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针对各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实际,编制上报了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已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明年启动实施,将为各木材检查站解决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执法条件将有一个较大的改善。(四)组织实施了全区林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检、换证工作。国家林业局2003年统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2019年将启用

2018年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国家林业局就重新审核、换证工作作了具体按排。为了切实做好我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重新审定和《林业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七月份,我们专门举办了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员培训班,对50多名林政执法信息管理员进行了培训。随后,逐单位对总共87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认定,将合格的756名行政执法人员按时提交给了国家林业局,有120名经审核不合格,予以取消换发证件的资格。现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已被国家林业局全部审核通过制作完毕,正在向各市、县(区)、各单位发放,保证明年元月一日起全部启用。(五)整理编篡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总队在去年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编辑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较为全面的收录了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分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方便使用、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了归纳分类。全书分上、中、下三册,内容包括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林木种苗及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林业行政征收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目前,正在争取印刷经费,如果经费落实,将尽快交付印刷。(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局党组当好参谋。今年上半年,总队以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准备工作为契机,结合近年来我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对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状况及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代局里草拟了《宁夏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执法及林政案件管理工作调查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区森林资源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了成功的经验,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受到国家林业局的重视。下半年,我们又对全区林业发展的形势及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向局党组写出了专题报告,对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重心的转移及加强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受到了党组的重视。(七)加强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善始善终完成了试点任务。2005年10月至今年11月,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分三种模式进行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总队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是今年,多次深入试点单位,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入九月份后,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我们组织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全面梳理了两年来的试点情况,总结交流了试点经验,查找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别对三种试点形式进行了分析评估。从我区实际情况和试点效果看,林政稽查机构归口于资源管理部门的传统执法模式,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执法实践上,都已不能适应林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应当进行改革;林政稽查机构隶属于森林公安的执法模式,虽然增强了执法的震慑力,但由于95%以上的案件为林政案件和林政纠纷,这种模式存在矛盾混淆、执法手段混用、执法程序混乱等弊端,不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而且群众比较反感。且由于我区部分县、区没有设立森林公安机构,如勉强采用这种模式仍然会出现两种林政执法体系并存的局面,导致林政稽查体制不统一的问题。综合试点情况和我区林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状及近年来林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独组建林政稽查机构是最合法有效的林政执法及强化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林政执法体制不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队伍不稳、力量不足、监督不力等问题,而且有利于加强林政稽查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业务、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林政执法工作的水平。(八)加强了总队自身建设。今年年初,根据机关党委统一调整,成立了林政稽查总队党支部。支部组建后,立即着手加强了自身建设。按照《党章》及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选举了党支部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课教育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思想教育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以党支部建设为阵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及中央、自治区党委一系列文件,深刻理解十六大以来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纪、党风及廉政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政策素养有了新的提高。今年共开展组织生活18次,党课教育3次,“七一”、“十一”前夕,组织党员到盐池县解放纪念馆和韦州下马关红军长征遗址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通过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观念,促进了思想作风的转变,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完成。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与林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很不相适应。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编制员额不足、职能界定不清、责任落实不明、人员素质不高、投入保障不力。目前的状况是:自治区虽然成立了稽查总队,仅配备了4名干部(其中3名为不占编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辆车,人员构成不合理,没有懂专业的业务干部,车辆也即将报废,没有专项办案经费,以行政经费维持运转;全区29个基层执法单位(市、县、区及自然保护区),单独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的只有7个单位(其中2个单位机构编制尚未落实),6个单位林政执法职能由森林公安代行,尚有16个单位没有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由林政资源管理部门兼管;由于林政稽查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林政稽查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很不落实,部分基层林政执法工作很不规范;全区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751人中,专职从事林政执法的人员不到三分之一;林政执法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勘查勘验设备等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这种现状与依法治林及林政执法工作范围广、成本高、难度大、任务重、要求严的特点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应当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河滩湿地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1)湿地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市、县管理的比较好,但有的市、县(区)对河滩湿地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管理措施不够得力,管理效果不够明显。(2)湿地管理权属不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滩湿地应属国家所有,处置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从我区湿地管理来看,所有权属不明确,管理权属混乱。有的县、市人民政府明确了权属,指定有关部门或有关乡镇代行管理;而有些却放任由有关部门或就近乡村管理,随意处置,造成权属不明确,管理混乱。从部门管理来看,河滩湿地管理牵涉农业、水利、国土、环保、农垦等多个部门,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湿地管理工作被动应付,甚至出现个别乡村和地方管理部门将国有湿地擅自发包,谋取利益,为湿地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3)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乱垦抢垦河滩湿地现象比较突出。由于过去对河滩湿地疏于管理,不少地方无序开发,形成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加之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事件有所增加,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4)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在湿地管理上无法可依,给湿地管理造成了很大难度。(三)一些单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存在隐患。有的立案没登记,有的送达没回执,有的罚款没收据,有的扣押没凭证,有的处罚前没有发送告知书,有的无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有的虽然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但比较简单,不能反映案件全貌,处罚文书填写不规范,一案一卷不落实,没有使用规定的格式文书,案卷整理比较混乱。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案件的承办质量,一旦当事人提出复议或诉讼,极有可能因执法程序的缺失,导致败诉的后果。三、2019年工作打算2019年,林政稽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局党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林政案件稽查为中心,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好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一)进一步加大林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稽查是总队的中心任务。明年要继续加强林政案件稽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各类林政违法案件。重点加强违规征占用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私垦乱占湿地案件的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二)加大林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加强对基层林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着力解决违规行政、违规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法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基层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明年上半年组织执法程序专项检查,整理制订林政案件执法程序标准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消除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督办工作,落实已做出的处罚决定,增强案件稽查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好林业利益。(三)组织实施好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木材检查站的基础设施,改善木材检查站的执法条件。结合项目建设进一步督促各木材检查站落实规章制度、健全处罚文档、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四)加强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责权一致”、“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呼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建立健全林政稽查机构,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制定完善林政稽查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林政稽查条件,理顺林政稽查体系,进一步打牢林政稽查工作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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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20xx年,稽查总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区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为中心,以林地、林木和湿地管理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局党组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了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的查办督办及调处工作。今年稽查总队认真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及林政纠纷的调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20xx年,全区林政执法系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343起(不包括涉林纠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62起、滥伐林木案件55起、毁坏林木、苗木案件68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9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32起、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29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案件48起。处罚林政违法人员323人次,林政罚款63万元,责成违法当事人补种树木24654株。总队直接受理查办、督办林政案件和涉林纠纷51起,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8起,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林政案件6起,抢垦林地湿地案件7起,调处林政湿地纠纷30起。从总队直接查办督办的林政案件看,林业行政多发案件主要集中在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抢垦湿地三个方面,而且表现形式多为涉林(湿地)纠纷。为此,案件查办督办过程中,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调处了大量的涉林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今年,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林政违法案件和涉林纠纷都得到了及时的查处,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二) 加强了湿地管理的稽查。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总队坚持把加强湿地管理的稽查作为林政稽查监管的重点。根据抢垦湿地案件多发生在每年四、五月份的发案规律,今年第二季度,总队组织力量,主动出击,深入到贺兰县、永宁县、平罗县、惠农区、灵武市、青铜峡市等湿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认真开展了湿地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合情、合理、合法相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制止了一批抢垦湿地的案件,把很多抢垦事件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矛盾激化之前,妥善处理了一批抢占湿地的事件,有效地遏制了乱垦滥占湿地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林政执法行为。做好层级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稽查总队的另一项重要职责。今年,总队坚持把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做为经常性工作常抓有懈。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99号)和《自治区林业局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去年对林业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清理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我局的114项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了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了具体执法岗位,做到了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过错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林业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了规范执法专项检查。今年,总队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落实执法程序为重点,结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对各市、县(区)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查阅案卷的形式,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查办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对木材检查站进行了执法专项检查,狠抓了窗口建设。木材检查站是林业系统的窗口,其执法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林业系统的对外形象。我们多次深入到各木材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和纠正规章制度不落实、处罚文档不健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粗暴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针对各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实际,编制上报了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已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批复,明年启动实施,将为各木材检查站解决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执法条件将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四)组织实施了全区林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检、换证工作。国家林业局20xx年统一颁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将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将启用新

林业稽查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第2页

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国家林业局就重新审核、换证工作作了具体按排。为了切实做好我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重新审定和《林业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七月份,我们专门举办了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员培训班,对50多名林政执法信息管理员进行了培训。随后,逐单位对总共87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认定,将合格的756名行政执法人员按时提交给了国家林业局,有120名经审核不合格,予以取消换发证件的资格。现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已被国家林业局全部审核通过制作完毕,正在向各市、县(区)、各单位发放,保证明年元月一日起全部启用。

(五)整理编篡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总队在去年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编辑了《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林业依法行政实用手册》较为全面的收录了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分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方便使用、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了归纳分类。全书分上、中、下三册,内容包括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林木种苗及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林业行政征收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资金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目前,正在争取印刷经费,如果经费落实,将尽快交付印刷。

(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局党组当好参谋。今年上半年,总队以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准备工作为契机,结合近年来我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对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状况及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案件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代局里草拟了《宁夏林业局关于林业行政执法及林政案件管理工作调查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区森林资源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了成功的经验,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受到国家林业局的重视。下半年,我们又对全区林业发展的形势及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向局党组写出了专题报告,对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重心的转移及加强林政稽查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受到了党组的重视。

(七)加强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善始善终完成了试点任务。20xx年10月至今年11月,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分三种模式进行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总队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是今年,多次深入试点单位,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入九月份后,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我们组织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全面梳理了两年来的试点情况,总结交流了试点经验,查找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别对三种试点形式进行了分析评估。从我区实际情况和试点效果看,林政稽查机构归口于资源管理部门的传统执法模式,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执法实践上,都已不能适应林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应当进行改革;林政稽查机构隶属于森林公安的执法模式,虽然增强了执法的震慑力,但由于95%以上的案件为林政案件和林政纠纷,这种模式存在矛盾混淆、执法手段混用、执法程序混乱等弊端,不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而且群众比较反感。且由于我区部分县、区没有设立森林公安机构,如勉强采用这种模式仍然会出现两种林政执法体系并存的局面,导致林政稽查体制不统一的问题。综合试点情况和我区林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状及近年来林政执法工作的实践,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独组建林政稽查机构是最合法有效的林政执法及强化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林政执法体制不顺、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队伍不稳、力量不足、监督不力等问题,而且有利于加强林政稽查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业务、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林政执法工作的水平。

(八)加强了总队自身建设。今年年初,根据机关党委统一调整,成立了林政稽查总队党支部。支部组建后,立即着手加强了自身建设。按照《党章》及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选举了党支部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课教育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思想教育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以党支部建设为阵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及中央、自治区党委一系列文件,深刻理解十六大以来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纪、党风及廉政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政策素养有了新的提高。今年共开展组织生活18次,党课教育3次,“七一”、“十一”前夕,组织党员到盐池县解放纪念馆和韦州下马关红军长征遗址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通过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观念,促进了思想作风的转变,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与林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很不相适应。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编制员额不足、职能界定不清、责任落实不明、人员素质不高、投入保障不力。目前的状况是:自治区虽然成立了稽查总队,仅配备了4名干部(其中3名为不占编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辆车,人员构成不合理,没有懂专业的业务干部,车辆也即将报废,没有专项办案经费,以行政经费维持运转;全区29个基层执法单位(市、县、区及自然保护区),单独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的只有7个单位(其中2个单位机构编制尚未落实),6个单位林政执法职能由森林公安代行,尚有16个单位没有建立林政执法机构,由林政资源管理部门兼管;由于林政稽查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林政稽查执法工作的层级监督很不落实,部分基层林政执法工作很不规范;全区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751人中,专职从事林政执法的人员不到三分之一;林政执法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勘查勘验设备等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这种现状与依法治林及林政执法工作范围广、成本高、难度大、任务重、要求严的特点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应当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河滩湿地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1)湿地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市、县管理的比较好,但有的市、县(区)对河滩湿地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管理措施不够得力,管理效果不够明显。(2)湿地管理权属不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滩湿地应属国家所有,处置权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从我区湿地管理来看,所有权属不明确,管理权属混乱。有的县、市人民政府明确了权属,指定有关部门或有关乡镇代行管理;而有些却放任由有关部门或就近乡村管理,随意处置,造成权属不明确,管理混乱。从部门管理来看,河滩湿地管理牵涉农业、水利、国土、环保、农垦等多个部门,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由于管理难度大,一些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湿地管理工作被动应付,甚至出现个别乡村和地方管理部门将国有湿地擅自发包,谋取利益,为湿地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3)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乱垦抢垦河滩湿地现象比较突出。由于过去对河滩湿地疏于管理,不少地方无序开发,形成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加之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种粮比较效益提高,受利益的驱动,群众抢占湿地围垦种粮的事件有所增加,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4)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在湿地管理上无法可依,给湿地管理造成了很大难度。

(三)一些单位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存在隐患。有的立案没登记,有的送达没回执,有的罚款没收据,有的扣押没凭证,有的处罚前没有发送告知书,有的无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有的虽然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但比较简单,不能反映案件全貌,处罚文书填写不规范,一案一卷不落实,没有使用规定的格式文书,案卷整理比较混乱。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案件的承办质量,一旦当事人提出复议或诉讼,极有可能因执法程序的缺失,导致败诉的后果。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林政稽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局党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林政案件稽查为中心,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好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

(一)进一步加大林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林业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稽查是总队的中心任务。明年要继续加强林政案件稽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各类林政违法案件。重点加强违规征占用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私垦乱占湿地案件的稽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林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加强对基层林政执法工作的检查,着力解决违规行政、违规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法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基层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明年上半年组织执法程序专项检查,整理制订林政案件执法程序标准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消除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督办工作,落实已做出的处罚决定,增强案件稽查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好林业利益。

(三)组织实施好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完善木材检查站的基础设施,改善木材检查站的执法条件。结合项目建设进一步督促各木材检查站落实规章制度、健全处罚文档、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林政稽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责权一致”、“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呼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建立健全林政稽查机构,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制定完善林政稽查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林政稽查条件,理顺林政稽查体系,进一步打牢林政稽查工作的组织基础。

2018年蚕桑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蚕桑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工作思路,重抓蚕桑产业发展,力求丝绸行业稳定。通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业务工作亮点突出 今年,在我国遭受“5%26#8226;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风暴的双重考验之下,全县蚕业工作者群策群力,共度难关,共谋发展。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蚕桑发展。全年完成蚕种发放1.6万张,生产鲜蚕茧44万公斤,实现农民蚕桑收入600余万元的目标任务。 (一)基地建设规模稳步扩展 在全力抓好去年5个蚕桑“一村一品”示范村巩固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县10个蚕桑基地乡镇中选择了10个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10个基地村进行“一村一品”建设,全年已精育优质杂交桑种100斤,培育合格桑苗105万株,新栽成片密植桑园1100余亩,去冬今春嫁接改良劣质桑树103万株。 (二)蚕桑专业村建设初见成效 双庙乡是全县乃至全市的蚕桑领头乡,今年3月,县委将该乡九贤寺村列为全县蚕桑专业村重点打造建设。该村去年发蚕种1100张,产茧3万公斤,产值45万元。4月上旬,蚕桑局提早谋划、精心组织,从浙江省调回优良嫁接桑苗“农桑14号”30余万株,按照4尺×2尺×2尺的技规要求,高标准栽植成片密植桑园326亩,使该村6个社基本实现了“旱地桑园化”,桑树成活率**到了96%以上。同时,为了搞好蚕桑专业村的肥水管理,今年7月,蚕桑局在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补贴资金4670元,全部用于桑树肥培管理。目前,该村桑树长势喜人,明年春季可采叶养蚕。 (三)现代蚕桑科技示范园建设初具雏形 为了有力地推进**县蚕桑产业化进程,我局积极引进业主在百节科技示范园区承租50余亩土地,按照集科研教学、实验示范、旅游观光、综合开发为一体的建园思路,打造产业亮点。整个园区建设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现已投入50余万元,建设高标准成片密植桑园45亩,改建小蚕共育室30㎡,修建标准化大蚕室400㎡,专用贮桑室40㎡,硬化地面300㎡,修建园区道路300余米,排水渠150米,修建了专用消毒池和蚕沙坑。今冬明春将培植果桑3-5亩,明年3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养蚕设施的添置,计划养蚕100余张,同时开展土鸡桑地散养、堰塘养鱼养鸭、观桑观蚕、乡村旅游等综合开发,逐步实现桑枝、蚕沙的深度利用,全面实现一业兴、多业旺的现代蚕业发展目标。 (四)蚕桑产业发展链条逐步延长 面对近年来丝绸市场行情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的严峻形势,今年,我局把引导丝绸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经营领域作为推进蚕桑产业发展新的突破性工作来抓。经过市场调查分析,**省美好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雪绒花”牌纯天然蚕丝被已批量投放市场,并在通洲商厦等大型商场上架销售。该公司现已将加工厂房迁至**县南外金丝街24号原**县丝绸公司大院内,计划年生产蚕丝被3000-4000床,销售收入250-300万元。通过拓宽蚕茧市场领域,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实现以工补农,稳定蚕桑基地,促进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大蚕省力化饲养基本得到全面普及 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是制约我县蚕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力推行省力化饲养是蚕桑产业走出困境的重要技术手段。今年,全县采取资金补贴和技术宣传两大措施,在全县10个蚕桑生产基地乡镇积极推行大蚕省力饲养蚕台育和地面育,全县推广饲养面已**到80%以上。 (六)蚕业科技培训服务深入人心 全局抽调专业技术干部14名,分成三个科技服务小分队,长期深入到10个蚕桑基地乡镇和蚕桑重点村社开展科技培训和讲座。为了确保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挤出专项资金5万余元,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科学养蚕手册5000余本,刻录科学养蚕光碟3盘,购置专业音响设备一套。全年共举办养蚕技术讲座12期,受训蚕农**6000余人次,科普宣传培训深受广大蚕农欢迎。 (七)停产企业基本稳定 河市丝绸厂和石梯缫丝厂已停产多年,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两个企业一直未进入法定破产程序,下岗职工**3000余人,问题多,情况复杂。为确保两企业管理队伍及下岗职工的稳定,蚕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企业留守人员的管理,做好企业解困资金的监督;二是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增加企业收入,确保下岗职工临时救助;三是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困难职工摸底排查工作,做到

2018年蚕桑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低保工作“应保尽保”,消除社会矛盾;四是在招租私营企业中尽量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五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慰问困难职工,确保安全稳定。全年两企业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企业破产改制进展有序 **县丝绸公司于2016年10月23日宣告破产还债,现已全面完成公司259名职工的安置兑现和户籍、档案移交等工作,安置职工情绪稳定。公司清算组和留守组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拍卖资产过户及债权催收工作。 二、机关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一)不断强化组织、思想建设 全局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核心,巩固先教活动和作风整顿教育成果,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干部队伍教育,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四好班子”和两个“和谐支部”创建工作,基本形成了学习好、团结好、勤政好、廉洁好的“四好班子”建设要求;两个创建党支部基本形成了“事业同心、义务同尽、权利同享、待遇同等、文化同向、生活同乐”的和谐局面。加强了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队伍建设,全年机关共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14次,撰写各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30余篇。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纪执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全年无一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扎实开展效能建设 自县委决定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活动以来。局党组、机关党委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格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效能问卷调查,搞好公开承诺,完善四项制度,及时上报效能信息,稳步推进效能建设活动,效能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95%以上,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效能建设工作得到了县效能办及效能督导组的好评。 (四)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工作 我局以定点在金垭镇开展“党建强村富民行动”为契机,制定8条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化“三级联创”工作的开展。一是向该镇金龙村提供了价值4000余元的办公用品,改善村级办公条件;二是把惠民行动贯穿于工作之中,深入开展了“一帮一、一帮二”的帮扶助民活动,全局共结对帮扶困难户10户,通过传技术、扶资金、送物资等形式,引导该村贫困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五)切实开展献爱心活动 自5%26#8226;12地震发生以后,局党组、党委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全局职工共上缴捐款6450元,党员干部缴纳特殊党费5170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抗震救灾精神在我局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综合治理和依法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一年来,全局把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一是健全领导班子,明确工作目标,二是落实“六个百日大行动”方案,搞好阶段性工作。三是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特别是在5%26#8226;12特大地震,我局所辖停产丝绸企业的房屋和财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局党政领导坚持“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应急理念,反应迅速、应对及时,第一时间奔赴前线,及时向职工介绍地震情况,了解地震受灾情况,进行正确舆论导向,缓解职工情绪,确保了地震期间全行业的稳定。四是切实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控制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奥运会期间的治安大巡逻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六是全力配合社区小区管理办公室,完成职工大院的自来水改造。七是多方筹措资金,进行局机关办公室的维修和改造,努力为职工提供舒适、安全的办公环境和居住环境。八是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组织开展了以“平安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九是巩固市级卫生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保持了市级卫生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四、安全稳定信访工作成绩突出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安全工作监督力度,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召开季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做好防汛防洪和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办理“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积极做好领导信访包案的处理和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信访双向承诺制度,落实维稳“一把手”工程和千名干部下访工作。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6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12次。办理“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受理单9件,到期办结率为100%,干部下访16批次,接待群众11人次,领导接待来访42人次。全年全行业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行业基本稳定。 五、计划生育成效明显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把手”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计生工作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活动,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年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生育情况。 六、群团工作齐头并进 着力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积极支持工会、妇联、协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发展非公企业基层工会组织一个,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得到充分发挥。 七、保密、档案和党政网络管理工作规范到位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健全涉密文件的登记保管制度,档案管理**到省二级,明确专人负责党政网的使用和管理。网络运行畅通,确保了网上公文及时、准确交换,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八、存在的问题 蚕桑生产方面:一是由于劳动力大量外出,有桑不养蚕的现象日趋明显;二是金融风暴造成茧丝市场疲软,价格低落,比价效益低等,致使农民养蚕积极性不高,发展后劲不足。 企业管理方面:由于河市、石梯两厂都已停产多年,一直没有进入破产改制程序,3200余名下岗职工在外自谋职业,单位欠缴职工的养老保险金**8000余万元,加之,两厂职工又未参加医保,随着年龄的逐步增大,伤、残、病人不断增多,无法报销医药费用,不稳定因素多。 九、2019年工作打算 1、以抓好机关党建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信访工作。 2、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新栽成片密植桑园1000亩,改嫁良桑100万株,推广大蚕省力化饲养面85%,实现蚕农收入600万元,搞好蚕业科技培训,培训蚕农3000人次。 3、建设蚕桑专业村和百节现代蚕业科技示范园,实现蚕农增收100万元。 4、积极引导民营丝绸企业生产“雪绒花”牌天然蚕丝被3000床,实现产值200万元。 5、抓好河市、石梯两厂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年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6、搞好**县丝绸公司破产清算扫尾工作。

2018年市房管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市房管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内容显示中2018年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以深化房地产业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市级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锐意进取,踏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并荣获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办理各类房地产交易15095起,成交面积141万平方米,实现房地产交易额25亿元,为市级目标任务的178.57%。
2、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认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目前我市正在落实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共2个24万平方米,其中,陶店一期安置房项目15万平方米已开工;戴湖安置房工程8.98万平方米,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年底开工建设;陶店2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项目已开工。实现了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廉租房2万平方米年内开工的目标。
3、全市共完成廉租住房保障5554户,其中市区3800户。倍受关注的大板楼危房改造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近亿元,16栋多层还原安置房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14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部分栋号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预计春节前部分楼房可交付使用。
4、办理房地产权证20740本,发证面积396万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率达93%以上,发证率达到91%以上,发证合格率达99%以上,均达到国家建设部部颁标准。
5、验收物业管理小区24个,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3个,实现了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率达100%。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2892万元,归集户数13057户,拨付专项维修基金98.74万元,受益户数达5948户、面积45.72万平方米。共维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均符合省、市规定标准。
6、实施白蚁预防面积176万平方米,为市级目标任务的160%,防治合格率达100%;完成房屋安全鉴定面积6.19万平方米。
7、受理批准新拆迁项目6个,拆迁总建面3.18万平方米,办证准确率达100%。
8、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计划生育达标。
9、完成招商引资2000万元,为市级目标任务的100%。
二、认真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全年共办结人大议案、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19件。面商率、办理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工作成效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对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准入、土地开发、建设成本、房贷政策等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加强市场动态分析,适时提出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与建议,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建言献策。一年来,共召开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座谈会6次,上报市政府关于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分析报告4份,配合省建设厅完成有关房地产市场调研4次。二是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不断提高市场销售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了商品房预警机制。目前,我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系统运行正常,工作稳定。通过一年多来的探索和实践,加强各开发企业操作人员的培训,现在所有开发企业的房源信息、销售信息都已纳入该系统进行备案管理。初步实现了供销信息对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信息平台。三是积极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一年来,以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商品房预(销)售中的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信息、合同欺诈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房地产违法经营案件26件,其中对7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销)售商品房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使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四是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的托管业务,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今年8月份,我市开展了房地产二手房交易资金的托管工作,保障了买方得以准时拿到了权证,卖方得以准时得到卖房资金,通过几个月的运行,群众反映很好。
(二)加快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被列为我市十八项民生工程之一,一年来,我局按上级部署,认真分析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机构,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职责,完善了市、县(区)组织领导网络,深入三县、六区督促指导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同时为提高业务工作人员素质,开展了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统计培训。二是制定并公布实施了我市住房保障规划,明确了今后二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三是加大协调与监督力度,全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今年通过与发改委、国土

2018年市房管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内容显示中局共同配合,安排经济适用房项目三个共24.9万平方米。目前正在落实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有2个24万平方米,其中:陶店一期安置房项目15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栋;戴湖安置房工程8.98万平方米,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11月开工建设。四是加快推进陶店新村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总投资3697多万元的陶店新村一期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在蚌山区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小区规划、单体方案、地质勘探、施工图纸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征地工作,实现了年内开工的市级目标;同时,二期建设工程已上报省发改委申请立项并获批准,用地赔付正在积极进行中。五是扎实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户的审批审核工作。为进一步扩大保障面,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居住水平,调整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原建筑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13平方米。全年全市共保障“双困户”家庭5554户,其中市区3800户,发放租金补贴900万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200户的目标任务。并完成了市区所有新增户档案资料的审核工作,开展了蚌埠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房改政策的落实力度,促进房改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继续抓好《蚌埠市深化城镇住房发展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组织实施,通过对有条件发放住房补贴单位或具备领取住房补贴资格人员的审批发放,促进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开展。全年,共审批876名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应发补贴金额586万元。至此,报经市房改办审批的,向无房户或住房未达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共计8530.03万元,惠及职工8719名。二是继续推进存量公房出售工作。通过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前后联动,严格审批,全年审批出售存量公有住房51693.65万平方米、927户。至此,全市经房改办审批出售的公有住房达76813户、427.85万平方米,有效地促进了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繁荣。三是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清房后续工作。按照严格执行政策,拾遗补缺,纠建并举,常抓不懈的指导思想,妥善处理清房工作的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建房、超标准租住公有住房等工作。为避免前清后犯,进一步完善审批手续,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建立起有效防范机制,通过清房促进房改工作的不断深入。
(四)强化依法拆迁,稳步推进房屋拆迁工作
一是严格办事程序,加强拆迁监督管理,制止违法拆迁行为。对6个在拆和8个安置房在建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实施拨付监管,没有出现因监管不力而引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失控的现象;颁发拆迁许可证6件,批准拆迁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拆迁445户,房屋拆迁许可证办证准确率100%;完成了新批拆迁项目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的选择、确定工作,实施了拆迁评估工作过程的监管,对七家拆迁单位进行了年度资质审验。二是组织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棚户区及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有关手续办理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执行。三是进一步做好拆迁实施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先后对新船塘、卫校、张公山B区60余名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颁发了拆迁上岗证。四是加大拆迁纠纷的调处力度,认真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50多人次,办复群众来信近10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办理工作,受理了卫校区域的13户拆迁行政裁决申请,无行政败诉案件。
(五)加大物业管理工作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是筹备召开了2018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的物业管理工作,副市长张孝成作了重要讲话,并与各县分管负责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表彰了一批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和先进个人。会议的召开对于促进全市物业规范化管理,理清物业管理工作思路,促进各县区上下联动,形成物业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联合市文明办完成了对各区2017年物业管理的目标考核,同时会同三县及各区物业办开展了2018年物业管理目标落实情况大检查,共检查物业服务企业77家、物业管理项目121个。三是不断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落实前期物业管理。全年办理物业企业资质34家,其中新设立12家,核准11家,变更8家,外地备案3家。验收物业管理小区24个,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3个,即宝龙城市广场一期、瑞城小区和新都花园,实现了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率达100%。四是加大维修资金的管理力度。共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2892万元,归集户数13057户,拨付专项维修基金98.74万元,受益户数达5948户、面积45.72万平方米。
(六)强化房屋安全监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开展了雨季、汛期房屋安全大检查,将全市危房监管任务分解到各房管分局,明确责任和目标,认真上报危房监管统计报表,基本做到对辖区危房监管率100%。二是主动与危房产权单位联系,加大危房鉴定宣传力度,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督促危房产权单位实施排危解危措施。全年共完成鉴定面积6.19万平方米,排除危房2万余平方米。三是白蚁防治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年实施白蚁预防面积176万平方米。四是加大危房集中改造的监管力度,确保大板楼危房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市重点民生工程大板楼危房改造(红叶山庄项目)自今年4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截止目前,施工面积7.4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9363万元。在规划建设的23栋楼房中,16栋多层还原安置房,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14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部分栋号已进行了主体工程验收;5栋高层已开工建设,另外2栋高层即将开工建设。预计明年春节前多层房屋大部分可竣工交付使用,届时部分拆迁居民可得到还原安置,将在宽敞明亮的新居内度过2019年春节。五是对全市集中改造的危房进行了梳理,初步提出了改造计划和方案。治淮二村(水科院)危改项目规划控制即将获得批准,预计年前开工建设;老市委大院(唐家花园)5号楼危旧房改造举步维艰,日前市政府已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实地勘察研究,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纺机厂宿舍危改项目正在缓慢进行之中;另外,华光长青住宅小区,涂山路682栋,大庆一村103、104栋及船厂宿舍等危改项目已批准立项,并开展危改前期准备工作。六是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自2018年8月以来,装饰处对全市装饰工程进行综合检查13次,为6家施工企业办理了开工通知书,查处违规装饰装修7家,通过检查,提高了装饰装修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房屋装饰市场秩序。
(七)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制定了局系统2018年法制工作意见以及“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计划,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按照省建设厅和市法制办要求,为局系统110余人办理了安徽省行政执法证和安徽省执法监督证的年检、换证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审核《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等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四是采取受理举报与主动查处相结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当事人按鉴定意见进行整改,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318起,办结298起,办结率达94%。五是依法及时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从严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19起。
(八)扎实推进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力度。制定了今年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年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顺利完成了市文明委对我局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的检查。我局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二是为方便群众办事,更好地为产权人服务,我局极为重视行业窗口建设,制定了文明礼貌用语,印制了各类办件告知单向群众广为告之,同时,将各项办理程序、要件、告知单、咨询电话等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布,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为有效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还为招商引资项目、破产企业等单位办理产权手续开设了绿色通道,先后为铁路分局、淮委开发公司等60家单位开展了上门服务。三是认真落实政行风热线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个落实,认真准备上线预案,认真解答群众投诉建议,全年共解答和处理群众投诉和咨询70余件,对承诺下线后及时解答和处理的问题,能做到及时与投诉人见面,及时沟通、及时协调处理,对群众的咨询答复工作分别得到市广播电台、市纠风办和投诉人的好评。四是认真落实市民热线工作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加大了督办和督查力度,努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年共办理市政府网站市民心声栏目的群众咨询投诉100多起。五是组织编制了本机关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九)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局党委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结合深入开展的“三个为什么”大讨论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的自觉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学习贯彻全市科长大会及有关文件精神,研读《做最好中层》,教育干部争作最好中层,为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干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三是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明确了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和措施,促进了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工作意识的提高。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向地震灾区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以缴纳特殊党费等形式共捐赠现金约10万元及一批过冬新衣被,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激发了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从而形成了全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是落实宏观调控、稳定房价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不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物业管理体制上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市场管理体制还未确立,物业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健全;三是房屋拆迁难的矛盾依然存在,靠行政裁决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四是住房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局系统内部发展也不平衡,有的单位经济较为困难,职能未能落实,有待进一步调整和理顺。
五、2019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实现房地产交易额16亿;
2、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督促城投公司开工新建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一期2万平方米年内主体竣工,二期2万平方米年内开工;
3、完成廉租住房保障14770户(含三县);
4、新建房屋产权登记率达93%以上、发证率达91%以上、合格率达99%以上;
5、五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省、市标准;
6、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强化安置监管,保障拆迁人合法权益;
7、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完成白蚁防治面积120万平方米;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全年越级集体上访不进入省、市重点管理单位;
9、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
(二)重点工作
1、继续坚持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做好稳定房价工作
一是要以贯彻落实我市住房建设规划为主线,加大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认真落实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转让前置条件和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规划设计前置条件,切实发挥房管部门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项目立项、建设中的作用,优先保障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六条”、“两个70%”的规定,以满足不同层次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保持我市住房总量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二是要进一步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在加强调研、积极探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措施和意见,总结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的托管工作,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对中介市场实施整治规范,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推动中介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大对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管力度;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管理,实现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并对市场供求、结构、价格的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监测分析,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披露市场信息,扭转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对称局面,引导房地产开发商理性投资和购房者理性消费。四是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研究,把握市场发展脉博,及时提出益于市场发展的意见和措施。五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硬件建设,积极筹建房地产交易中心,切实为交易双方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好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在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要加大建设指导力度。按市政府目标管理,经济适用房建设是由房管部门牵头,2019年的重点是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合理下达年度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二是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统计力度,采取月报、季报和督促通报的形式,确保经济适用房的计划、进度落实。三是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力争廉租房一期工程年内主体竣工,同时,加大二期的土地拆迁工作,实现了二期2万平方米年内开工。四是积极探索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措施,不断扩大保障性房源,逐步提高实物保障比例;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4号文件,在认真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出台的住房保障规划,合理确定近三年我市的住房保障计划,为我市今后住房保障工作明确阶段性目标。六是从严审核住房保障认定工作的实施程序,坚持公开的轮候制度,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把好事做好,好事做实。七是结合住房调查,合理确定我市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3、进一步强化产权产籍管理,积极发挥房产档案的社会化作用
一是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的整档、立卷、入库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不丢、不少,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房产档案馆,建立和完善房产档案的管理、利用工作体制,切实发挥房产档案的社会服务作用。二是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操作规则,确保房屋测绘面积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利于高效、快捷、准确地为产权人服务,切实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开展集体土地产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发证的经验,为制定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办法奠定基础,促进房地产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登记办法》实施后服务软件和升级工作,做到升级后工作不脱节,功能齐全,效率提高。
4、加大物业管理力度,积极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
一是以进一步加大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宣传、解释社区和政府各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作用及物业企业的职责等,并结合实际,出台我市物业管理办法;二是积极探索,加大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建设力度,积极引导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切实实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三是以积极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为抓手,在着重于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收支状况的公开制,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积极引导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合同意识,逐步建立物业纠纷以法律手段解决的良性机制;四是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资金的缴交、申请使用与管理流程,确保使用合理、管理规范。五是积极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通过有意向性地引进1-2家外地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参与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的竞争,逐步改善我市物业管理队伍素质,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5、进一步完善拆迁政策,加大拆迁工作力度
一是要依法加大宣传力度。房屋拆迁是行政许可行为,原则性强。因此,我们要在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地宣传政策的同时,要抓好拆迁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拆迁双方当事人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吃透精神,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那些不按规定擅自拆迁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域,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一个良好的拆迁秩序。四是认真做好裁决和应诉工作,2019年行政裁决仍将是拆迁工作的重点,要善于开拓思路,探讨和研究裁决工作的新路子,严格裁决程序,严格控制强拆行为,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拆迁安置资金的监管,在保证补偿安置资金及时拨付的同时,防止资金的恶意抽逃,确保被拆迁人的利益。
6、加强房屋安全监管,确保群众住用安全
一是要加强监管,继续坚持和完善危房目标化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完善危房管理的基础台帐,做到对重点危房监管率达100%。二是通过采取鼓励各区政府集中开展成片危房改造排危与督促产权人开展自我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危房的排危解危力度,切实稳定我市房屋安全形势。三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鉴定手段的科学性,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其次要积极投入到城市危房改造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中,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档案,通过内部工作的深化和对外业务的拓展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逐步树立房屋安全鉴定知名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行业,严格从业资质管理,促进装饰行业内无序竞争逐步走向规范。
7、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断促进行业风气的转变和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一是要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职责。对外要把局里的职能界定清楚,如监察大队与行政执法局的职能交叉问题,室内装饰管理与建委的职能交叉问题,物业管理与街道、社区的关系问题等,对内就是把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界定清楚,如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能调整,机构落实等问题;只有职能清楚,责任明确,才能建立一个管理有序的,配合默契的工作环境。二是要在服务效率上下功夫,要积极通过开展比技能、比质量、比效率、比满意率等活动,切实提高窗口行业形象;三是对不按规定办的要严格追究,决不姑息。要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规定落实。四是要以积极落实好市长热线、市民心声、政风热线、政风面对面、信访、投诉等具体工作,加大人大提案和政协建议案的承办力度,切实提高回复质量和回复效率,真正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一项自觉行动。
8、继续坚持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一是以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继续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良好学习风气、工作作风,长久地保持下去,以一贯之地保持全局党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二是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抓好党的十七大和市十七届三中全会,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与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改革,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不断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四是要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以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主要依据使用干部,不断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多岗位锻炼,逐步增强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决断能力和执行能力。五是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找准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六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切实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六是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教育为主,以市容环境整治、加强文明行业建设和争创文明单位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在全局上下努力形成安定团结、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为全局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2018年共青团委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共青团委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2018年共青团委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工作;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和局党委的工作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顺利地完成了团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团委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1、积极指导各校团委、大队通过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主题团队会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从而将理论学习活动引向深入。我们通过开展一系列团队活动,较好的增强了全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感。
2、为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全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团委精心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爱在三月,情满河东”弘扬雷锋精神系列活动,全区各校根据活动方案,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扎实的开展了工作,此项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
3、在“五四”即将来临之际,
为引导、激励全区青年教师继承发扬“五四”运动光荣传统,使他们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我们在全区青年教师中开展了“唱响青春年华、创造光辉业绩”纪念“五四”演讲比赛,通过此次活动,激发了全区青年教师为河东教育发展再立新功的创业激情。
4、我们在全区初中、高中学校中开展“榜样的力量—我身边的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区中小范围内开展了“榜样的力量—我身边的少先队员”主题征文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全面的贯彻落实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推进了和谐校园建设,发现、培养、宣传、学习和推广了一批具有时代精神,体现当代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引导了全区广大学生在发现、表达和学习榜样的过程中充分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强化了学生爱家、爱校、爱国意识,帮助学生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我区争创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我们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了“迎奥运·《阳光体育之歌》”合唱比赛活动。活动的举行,切实推动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我区的广泛开展,营造了校园内外浓郁的体育氛围,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意识,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
6、开展了“一争一创”活动。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引导我区广大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勇于创新,树立起与新时期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展示新时期青年教师的精神风貌,真正让青年教师团队成为我区教育发展中的主力军。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在全区教育系统广大青年教师中开展了“争当岗位能手”和“争创青年文明岗”活动,“一争一创”活动是全区教育系统08年加强师德教育和青年教师建功立业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塑造了良好的教师新形象。
7、结合我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团委根据领导安排制定了《河东区教育局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积极联系区人武部和消防大队,开展一系列的双拥工作,为我区争创双拥模范城营造良好的氛围。
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下发了《河东区教育局“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号召全区各校积极行动起来,把“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8、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团队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的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团队工作的先进典型,我们开展了全区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通过较好的宣传发动,营造了良好的评选舆论氛围,各学校层层选拔出优秀人选进行公示,再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选,评选出了8个全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40名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6处全区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30名全区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我们在分别在“五四”、“六、一”期间举行了隆重的表彰庆祝活动,通过对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全团队的自身建设,增强了团队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推动团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加强团队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全区团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学理论知团情,与我与祖国共同奋进主题活动相结合,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
2、召开了全区创新团队工作思路交流会,加强了团队的建设,完善了团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了团队职责及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团队工作应该干什么

2018年共青团委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应该如何干的问题。
3、加强了对全区团队干部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年初对广大团队干部进行量化考核,评出了大批省、市、区三级团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连续考核优秀者给予表扬、鼓励。2018年,教育局团委被团市委、团区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被市委组织、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多家单位联合表彰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提高了河东团队工作在全市的位置。
三、树立主人翁责任感,服从大局,加强协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我们联合宣传部、机关党工委等单位组织了“河东区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主题的“咏诵新河东”大型诗歌朗诵比赛、“解说新河东”电视大赛等活动,通过认真的筹备,圆满的完成了各项活动,我局参赛选手都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2、根据局领导安排,配合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完成了全市理论中心组现场会的导播任务;配合区纪委做了一系列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以认真负责的积极态度圆满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
09年,团委将不断探索更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成长的道路,根据教育局党委的整体布署,积极加强与上级团委和基层团队的联系,以党建促团建,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努力把全区团队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为全区的教育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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