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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10.30

2020年2020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和二00八年工作计划。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这一阶段的工作又将画上句号。是时候开始准备这一阶段的工作总结了。人生成长的路上,需要及时地复盘自己。借鉴优秀的工作总结模板是一个简捷的办法,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2020年2020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和二00八年工作计划”,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20xx 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坚持以 “进一步与时俱进,争先进位,努力争创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为指导,突出“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全力实现三个整体提升和努力做到五个进入全国前列”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区局被市政府评为实施“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区级机关部门工作考核一等奖、“三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及信息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区召开。
20xx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842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7.45%,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1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08批次,约2165人。区、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678件,调处率100 %,成功率96.96 %。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4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07批次,约2819人。
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3名,目前,已经解除矫正507名。接收帮教安置对象233人,其中劳教62人,安置率95.6%,帮教率98.9%,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8%以内。
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4%),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及法律进社区活动12场次;“12348”专线接待解答人民群众来电来访的各类法律咨询846人次,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850余人次。
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机关、企事业及民营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216家,接受刑事委托辩护案件132件,代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012件,非诉讼案件227件,办理各类公证1959件,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850余万元。
一、围绕“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
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法制宣传工作是全区争创全省“法治江苏合格区”的重要考核内容,以此为切入点,我局积极发挥法制宣传职能,突出重点,力求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是普法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成立了一支由各单位委派的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同志及江宁大学城高校教授、律师等20人组成的江宁区普法讲师团;在江宁开发区华宝集团流动人口公寓、区委党校和江宁监狱建立江宁区普法教育基地,利用全区三个普法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积极完善区、镇、村三级普法志愿者管理机制,普法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重点对象的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针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在全区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法制夏令营、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与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专门的教育计划,组织律师、机关干警参加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型广场综合咨询活动并制定“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方案,在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华宝集团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赠送法制扑克牌1000副,法律书籍500册,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件;依托流动人口普法基地平台,在华宝集团职工宿舍设立法律接待咨询办公室,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 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xx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


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平安江宁”建设,突出抓好人民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一是调解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人员加大对全区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指导力度。规范调委会各项制度台帐,加大调委会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指导每个镇街集中精力抓一个村或社区作为试点,按照上级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以点带面促进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取得实效,实现村、社区调委会的“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建立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学习、例会、纠纷排查、统计、信息反馈、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将调解工作网络、人员、范围、原则、程序、纪律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全区现有77个村、127个社区调委会调解人员达4020人,配备纠纷信息员 1029人和“三老”志愿者1317人。依托企业工会,恢复、重建了一部分企业调委会或调解小组。现有企事业调委会23个,集贸市场调委会8个。二是大调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我区实际,将大调解工作统一归口区司法局管理,指导镇街抓好大调解组织机构、工作网络建设,规范大调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台帐。对公安机关受理的不构成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受理的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内容的、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内容和民商、行政案件,委托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并将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监狱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xx—20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站在维护稳定的前沿,突出专项维权,取得显著成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 ‘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由我局制定下发的《江宁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意见》作为唯一的区县级规范性文件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收录。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先后到我区指导,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进一步做好专项维权活动。围绕法律拥军,制定下发法律拥军工作方案,进一步保障现役军人和军属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为官兵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送发法制宣传资料,受到官兵的欢迎。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放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由工作站就近接收相关材料,调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经过等,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特事特办,并简化申请手续。与江宁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各司法所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服务站,为农民工提供法制宣传、纠纷专项调解和法律服务等事务。今年共受理农民工要求维权的案件196件。围绕非诉讼法律援助,我局认真开展调研,对“非诉讼事务法律援助实施意见”在具体操作中加以完善,加强对影响较大、涉案人数较多个案的指导,共受理非诉讼案件264件。上坊、淳化、上峰等工作站均受理并接受中心指派成功承办了民工因工伤或劳动争议集体非诉讼案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做好服务稳定工作。制定法律援助中心和区、镇(街)两级调处中心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受理因工伤请求赔偿、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等11类矛盾纠纷案件咨询,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前,经当事人同意,实行先行调解制,进一步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为了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政府服务群众的“温暖工程”,我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通过进行典型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报导,使法律援助为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并实际运用。今年,我局在江宁电视台“普法在线”栏目制作了2档法律援助专题节目,宣传法律援助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 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
在狠抓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结合全区工作大局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重点带全面,抓好其他业务工作,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提升。一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推进“双创”活动开展。召开了平安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江宁区〈20xx年法治江宁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双创”活动的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流程梳理工作,努力建立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的具体行政行为,结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具体要求和网上公示项目,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流程进行了确认,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行为对各项行政权力行为进行分类整理。对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好申请、受理、办理、初审、复核、审定、反馈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明确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以及具体工作要求,并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其经验在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三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担任政府、机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区(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参与重点经济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信访接待、大调解等重大活动,为政府行为提供顾问、咨询、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在坚持律师“周三”参与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的情况下,又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所在镇街“周三”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开展接待48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05件,其中法律咨询76件、息诉 3件、代转其他有关部门26件,及时妥善化解了一些矛盾。同时,对所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健全制度,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并将已通过 20xx年度注册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政法系统各部门、各镇、街道等单位予以公告,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监督。
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
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服务为准则,拓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四、以法律援助为抓手,加大服务社会民生力度,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积极探索律师以多种方式进入法律援助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农村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要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模式。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军人军属、经济困难公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建立联系员制度,深入到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工地、小区等,开展法律咨询、散发法律资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咨询服务、非诉讼调解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以司法所示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强司法所建设的“江宁经验”。在汤山、湖熟司法所开展示范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化司法所标准,全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要本着积极稳步、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规范化司法所,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要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定期考评、社会监督等制度。要加强司法所人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措施,提高司法所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继续推行分片管理制度,把各种资源、各种职能整合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加强和活跃基层业务工作,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健全、人员力量更强、队伍素质更高、内部管理更规范、办公条件更优的目标。
六、以党和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其他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争先进位有机结合,增强学习成效。二是认真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围绕争做诚信机关、争做诚信中介、争做诚信个人,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探索诚信评估体系、开展诚信活动等形式,在全系统积极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并力争活动有内容、有创新、有成效。三是认真加强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完善岗位培训,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所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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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业务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的讲话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推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为推进“平安仙境”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以开展“第一道防线巩固年”活动为主线,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

我们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市局深入开展“第一道防线巩固年”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为实现《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到今年底全市基层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目标,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支持,继续加大对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实现达标。目前,全市12个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了每所3至4人,大多数所还单独设置了司法所长办公室、法制宣传工作室、安置帮教工作室、“12348”值班室、调解庭等,达到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三高”要求,其中北沟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司法所”,大柳行司法所所长刘元柱同志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司法所长”。

二是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坚持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加大了各级“两会”、节假日和农闲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密度,保证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同时,抓好换届选举后的村(居)调委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180多名公道正派、熟悉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进调委会队伍,80%的调解主任由村(居)委会成员兼任,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力量。5月23日至6月1日,我们分5期对全市600多名调解主任暨普法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各司法所也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基层法庭案件旁听、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等形式,对辖区内的调解人员进行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推进了基层调解组织整体素质的提高。登州街道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紫荆山街道西关社区调解主任韩日升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登州街道凤凰社区调委会在**市人民调解书评查活动中获二等奖。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村(居)两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纠纷1016起,调处率93%,防激化案件28起,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三是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得到加强。今年以来,对1999年**监狱释放的93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全市20xx年的刑释人员112名、解教人员4名进行认真排查和强化管理。对今年的29名刑释人员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进行了全面登记。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充分调研、分析。在**市天力树脂砂轮厂建立了**市首家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接纳6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我们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办案(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整肃法律服务业,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拓宽法律服务业务领域,主动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的各个领域。

律师工作,在巩固和扩大20xx年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结合律师年检注册,从合伙主体、收案行为、收费分配、内部管理、党建工作等七个方面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进一步解决了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了律师业务的稳步增长。今年以来,共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74家,代理民事案件193件,代理经济案件95件,办理刑事辩护72件,索回赔欠款3577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公证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深入开展“三项教育”,重点进行了“两查两纠”活动,即自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公证卷宗质量和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不良执业行为,有效地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我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组织公证处对20xx年7月以来的公证书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内容涉及民事、经济、涉外三大类80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市局督查组,对我市公证卷宗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参加了**市局和省司法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了《公证法》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了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公证质量意识和执业风险意识。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2158件,同比增长20%。

法律援助工作,一方面,掌握了受援对象底数,把从残联、民政局、妇联等部门收集的423名特困残疾人、4300名农村贫困户、3000多名低保户和420名被救助儿童的信息资料全部在微机建档,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另一方面,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加强了运作程序的规范,保证法律援助工作能按照“四统一”的要求操作。在各镇(街)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设立信息员,实现了法律援助的三级管理。今年以来,共指派、办理和确认法律援助案件135起,解答咨询4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8起,免收费近2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了《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组织全市5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提高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学习积极性。严肃查处了2名被投诉举报或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人员,推进了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73家,代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376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286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在做好热线电话、接待好群众法律咨询的同时,一方面,及时发现社会不安定因素,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另一方面,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共接电话法律咨询1196次,接待群众来访1012人次。我市“12348”专线的许多经验作法被**市司法局和各类报刊予以转发。

三、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四五”总结验收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我们抓住“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利时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扩大普法依法治理成果,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制订了“四五”普法验收标准,经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印发。各镇(街)和各部门按照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进行查漏补缺。制作了反映我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刊板和专题片《坚持普治并举强化依法治理》。5月12日至14日,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参观了我市登州街道长裕社区、新港街道矫格庄村、北沟司法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三处的工作经验和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6月份,全面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牵头协调宣传部、政法委、法制办、教育局、经贸局五部门及其他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成六个检查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7月11日,**市普法领导小组派出检查组到我市检查验收,一致评价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普法依法治理效果显著,我市还被确定代表**市迎接省普法领导小组的检查。

二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严打”舆论氛围,为“两节”、“两会”创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与市妇联联合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共15名女干警组成妇女维权活动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8万份,出动宣传车2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4月份是建设“平安仙境”第二个法制宣传月,我们协调公安局、检察院、国税局等20多个部门,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建设“平安仙境”的良好法制宣传氛围。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组织政法、行政执法等20多个部门及城区各个街道办事处共同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散发法制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刊板、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1月26日,举行了20xx年度股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处级领导在内的2000多名干部参加了考试,较好地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开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法律下乡”活动,通过赶农村大集、设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和千家万户。配合普法宣传活动,我们还狠抓了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在第一时间把典型和经验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报刊输送和反映。一年来,共在省、**市、**市级报刊、简报发表信息和通讯稿件150多篇,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宣传报道任务,信息工作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名列第一。

三是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刘沟镇南吴家村等四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与登州街道长裕社区、抹直口社区联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四进社区”工作,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站,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提高了社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认真开展三项活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带出一支钢铁队伍,较好地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在市人大组织的评议工作中,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局机关、蓬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老干部四个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活动,重点解决了党性观念不强、赶超发展意识不强、大局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强、群众观念不强、廉洁自律意识不强6个方面的问题。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党性分析,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树立了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更好地担当起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市委和业务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促进执法公正为目的,以健全完善制度和机制为保证,有的放矢地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抽调专人到市法院、登州法庭、大辛店法庭等庭室对案卷资料进行查阅,将今年以来结案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逐件进行登记,共查阅案件1500多件,查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案件700余起,全面掌握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人员代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3名私自办案、私自收费和代理案件时出庭手续不齐全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和收案收费台帐,健全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诚信服务的长效机制,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是扎实开展“推进落实年”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推进落实年”活动中,我们向社会进一步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和投诉电话等,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了社会承诺制、法律服务跟踪手册,首接责任制、ab角工作制、回访当事人制度等,减少和消除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采取集中自查、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及时发现、从严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经济超越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建设“平安仙境”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另外,我们还积极想办法,千方百计进行招商引资,超额完成了今年市里下达的41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指标。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抓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致使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显著;二是积极进取的精神还不够,创新意识和进取动力不足,个别单位存有被动应付现象;三是基层各单位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

2020年法规宣教科年度工作总结和二00八年工作思路


法规宣教科二○○七年度工作总结和二00八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各乡镇国土所和局相关科室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全科同志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二00六年以来,全县国土资源政府法制和宣传教育工作先后被省厅授予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被市局授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五” 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二00六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二00七年重大国土资源调研工作组织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后在县以上综合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四次,二00六年四月,市局在我县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现场会,推广了我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省厅授予局长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市局授予某某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某某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二00六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县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授予某某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重要精神,全科人员的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在政治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县委、县府保持高度一致,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国务院31号文件及其有关配套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全科人员珍惜资源、合理用地、自觉服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善于学习、争创一流已成为大家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为我局国土资源法制和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按照局党组“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总要求,在局长、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在县法制局和市局法规科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全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主要完成了如下业务工作:

1、精心超前制定了季度工作重点和月份工作重点、⒊19矿法颁布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计划方案,为局领导进行工作决策提供了及时、有力的参考。

2、利用3.19、4.22、6.25等有利时机,局机关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咨询点、散发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集约节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已成为全县人民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重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人民的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3、在局领导的直接关心和帮助下,紧紧抓住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国家出台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编印了《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参阅》共六期,发县五大家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分县直单位、重点企业、村负责人以及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阅。通过这种形式,让各级领导干部充分了解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严竣形势和各项国土资源工作大政方针政策,更加理解和支持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效达到了“宣传领导和领导宣传”的目的。

4、五月中旬,局党组确定编写《国土资源宣传手册》后,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设计、校对、编排等的工作,六易其稿,终于在“6.25”之前高质量的完成,并按时发放到了县领导、县直部门科、室、站、所各乡镇、村、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手中,得到了县局领导和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成为全县国土系统“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工作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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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其他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组织实施了“6.25”全国“土地日”当天的宣传工作。举办了庆祝“6.25”全国“土地日”各界人士座谈会、悬挂了横幅、发放了“6.25”全国“土地日”的特刊、小册子、学习书籍等,一丝不苟地完成了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6、根据《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工作培训计划》,在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帮助下,2月至4月,精心组织了20xx-20xx年度全县国土系统业务培训后半段的工作,提高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为今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7、根据《莒县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20xx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经局党组织同意,从20xx年8月24日开始,连续五周,利用周五下午的半天时间,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所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在县局二楼大会议室组织举办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法律法规暨《物权法》培训班,为10月1日《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8、进一步依法完善程序,高质量地组织了6起依申请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会工作,1起依职权的城区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全部进行了听证公告,听证完毕后撰写了7个听证报告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了县国土资源局的公信力。同时,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及时完成了我局关于听证工作的情况汇报,得到了市局法规科的肯定。

9、在县政府法制局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了我局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件清理和执法依据梳理、执法责任确定等工作。尤其是经过反复工作,积极争取,法制部门同意,将“特定矿产品运出矿区准运许可”列为我局行政许可项目,极大地促进了我局矿产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目前,整个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已于20xx年8月6日正式下文予以确认。

10、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我局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我局已基本完成,初步草稿已上报县法制局;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全部工作全部完成后,还要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人手一份。

11、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调研工作任务,我局共向市局提报调研论文25篇,经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我局共有6篇论文获奖,分别是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

12、积极搞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下发了二00七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市局及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局领导、市局法规科、县法制局和县委、县府的充分肯定。

13、按照规范化建设年的总要求,制定完善了《国有、集体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查处规程》,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4、加大了国土资源案卷审查工作的力度。现已完成了县局执法监察大队送来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3起,全部负责任地提出了审查意见。

15、完成了《莒县国土资源志》“法律法规”部分的撰写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线工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材料整理和上报等项工作。

16、按照局长、分管局长和办公室统一调配,参与筹办了全局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会议、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有关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迎接上级党建工作检查、国土资源文化工作检查、政务公开检查等重大活动。

17、完成了局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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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其他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组织实施了“6.25”全国“土地日”当天的宣传工作。举办了庆祝“6.25”全国“土地日”各界人士座谈会、悬挂了横幅、发放了“6.25”全国“土地日”的特刊、小册子、学习书籍等,一丝不苟地完成了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6、根据《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工作培训计划》,在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帮助下,2月至4月,精心组织了20xx-20xx年度全县国土系统业务培训后半段的工作,提高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为今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7、根据《莒县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20xx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经局党组织同意,从20xx年8月24日开始,连续五周,利用周五下午的半天时间,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所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在县局二楼大会议室组织举办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法律法规暨《物权法》培训班,为10月1日《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8、进一步依法完善程序,高质量地组织了6起依申请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会工作,1起依职权的城区基准地价调整听证会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全部进行了听证公告,听证完毕后撰写了7个听证报告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了县国土资源局的公信力。同时,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及时完成了我局关于听证工作的情况汇报,得到了市局法规科的肯定。

9、在县政府法制局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了我局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件清理和执法依据梳理、执法责任确定等工作。尤其是经过反复工作,积极争取,法制部门同意,将“特定矿产品运出矿区准运许可”列为我局行政许可项目,极大地促进了我局矿产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目前,整个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已于20xx年8月6日正式下文予以确认。

10、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我局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我局已基本完成,初步草稿已上报县法制局;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全部工作全部完成后,还要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人手一份。

11、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调研工作任务,我局共向市局提报调研论文25篇,经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我局共有6篇论文获奖,分别是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

12、积极搞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下发了二00七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市局及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局领导、市局法规科、县法制局和县委、县府的充分肯定。

13、按照规范化建设年的总要求,制定完善了《国有、集体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查处规程》,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4、加大了国土资源案卷审查工作的力度。现已完成了县局执法监察大队送来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3起,全部负责任地提出了审查意见。

15、完成了《莒县国土资源志》“法律法规”部分的撰写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线工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材料整理和上报等项工作。

16、按照局长、分管局长和办公室统一调配,参与筹办了全局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会议、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有关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迎接上级党建工作检查、国土资源文化工作检查、政务公开检查等重大活动。

17、完成了局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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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转、强、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结亲、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3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县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证工作的办证量和收入额创历史水平,在全市公证工作现场会上,**是唯一在大会上介绍做法的县区;今年7月,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是萍乡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的县区,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县列全市前茅;六月份对全县司法干警实行了统一着警察制式装,全县司法干警向正规化管理迈了一大步。
一、全面落实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为全面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考核,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来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深入打造普法广场新阵地。在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镇滨河路的普法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尤其是倾力打造**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继续丰富了内容和知识,在规模上取得突破、在特色上有创新,在内涵上有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三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加大对青少年禁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公众安全感测评”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赤山镇、福田镇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的同时,通过放发法律知识读本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这此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二、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工作,努力在提高社会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的执业理念,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2、深入开展律师工作。继续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扎实开展公证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自查、互查,建立错证、假证追究制度,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公证729件,其中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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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603件,经济类126件,接待来访8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与去年相比,办证率增长75%,收费比去年增长85%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其中民事案件265件,刑事案件24件,受援人员316人;解答法律咨询78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资料1万余份,代写法律文书102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做到了能援就援、应援尽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年初我局就下达了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要求每半年每个所都要上交两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任务,以此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法定的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突出重点,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便捷程序,方便群众来电来访;抓好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等活动,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万名公民法律援助问卷抽查,张贴、散发1万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舆论氛围。
三、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作为(一)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2013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大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更严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首道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1、拓展调解领域。在不断健全完善乡、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力求纠纷排查“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机制,加强与浏阳、醴陵等边界县市的协调配合,健全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85件,调处率91%,成功率100%。 2、延伸调解触角。为主动适应新时期化解民间纠纷的需要,我局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构建我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大对萍洪高速公路建设矛盾调处力度的通知》的文件。为**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接受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县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 3.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提高。按照《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五好”司法所建设申报标准》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我县除新成立的杨歧所未按照要求以外,其他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稳压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见成效 1、加大安帮力度,遏制重新犯罪。为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衔接、帮教、安置、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社会安定稳定。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8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6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都逐一登记建档,订帮教协议书,并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严格按照省厅“无缝对接”的工作要求,从各监狱接回“两劳”人员287名,接回率100%。并对两劳人员发放了六个月的未就业生活补助费,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了18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8.2%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2、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改革取得突破。今年新增社区矫正对象226人,全县累计有458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一是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今年七月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一致通过“一个意见两个办法”,率先在萍乡司法行政系统中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规范了社区矫正前的审前调查程序,实行保证金或保证人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了gps手机定位系统。社区服刑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系统发送思想汇报,也可以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矫正机构反映。另外,该系统可定期自动精确统计矫正工作数据,矫正机构通过对数据分析,能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决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形象地称其给社区服刑人员构筑了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防止和减少了脱管、失控。我县已有268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gps定位手机 四、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思想解放活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的政治本色。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我局还认真抓好驻村挂点工作。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挂点村-长平乡星辉村、塘上村、福田镇福田村开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共帮扶资金4万多元,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品300余份,免费开展法律法规咨询50余人次,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学生活动60余人次,共发放慰问金26000元。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平衡,部份干部进取心不强,业务用房建设缓慢等困难和问题。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拓创新、激情创业、进位赶超,为建设赣西工业商贸旅游重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严格按照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思想教育、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载体,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一、营造法律服务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着力提升律师工作水平。按律师法的要求促进我县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评查月”、“一案一卡”等长效机制,解决律师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着力提升公证工作水平。努力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证机构管理机制改制,完善公证处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独立法人地位和主任负责制。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以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为主线,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为抓手,以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着力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案件数比增8%以上。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1、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力争实现辖区内“四无”村居达80%,人民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2、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规范卷宗归档。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1、重点抓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重点抓好与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着重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认识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 3、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工作实效。 4、重点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新的典型,以点带面,在全县全面铺开,力争创建面达100%,争取更多的村(社区)被省、国家命名。四、狠抓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进一步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信息沟通和衔接机制,对释解回归人员实行无缝衔接,落实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责任书,不断完善排查回访、衔接登记、谈话接访、建档立案、检查考评、信息通报、业务培训和目标管理等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力争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达100%,回归人员帮教率达96%,安置率达93%。 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安置就业渠道,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政策,主动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农办等部门,依托“阳光工程”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3、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工作措施,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和“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审前社会调查对象实行县局领导约谈制度,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手机定位管理,提高监管技术含量,加大教育帮扶力度,丰富教育内容,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分级处理、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多种教育方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过,尽快融入社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拓展帮扶渠道,实行帮扶社会化、多元化,巩固教育矫正效果,最大限度地减低重新犯罪率。 4、完善基层工作统计平台,规范基层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增强基层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020年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方法,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xx—20xx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系统深化“平安xx”建设“七个明显提高、七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发挥狱所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律师参与信访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严管重教,创新手段,狱所执法水平和教育改造挽救质量不断提高。坚持不懈地把狱所安全放在首位,注重从机制上、制度上筑牢狱所安全防线,狱所近6年持续安全稳定,市监狱成功破获一起罪犯预谋脱逃案件受到省监狱管理局肯定。积极创新狱所教育改造挽救手段,采取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聘请企业、院校领导授课等方式,不断强化社会化帮教工作,市劳教所“三种管理模式”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明显提高。深化和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以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狱所开展了执行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案件评查活动,市监狱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监狱管理工作整顿”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狱所执法水平。

2、健全组织,整合资源,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认真贯彻落实《xx市矛盾纠纷排查规程》,加强和完善民调组织网络建设,注重拓展民调工作层次空间,在全市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快速反应机制。指导武陟县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职能,积极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格局,在县、乡两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改变了乡村干部中存在的“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被动局面。自全面实行“大调处”格局以来,该县各类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30%和50%,消除了因调处不及时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现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有组织地推广此做法。孟州市争取财政资金补贴民调主任,进一步调动了民调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修武县注重发挥矛盾排查专职信息员队伍的作用,推行乡镇“四长”接访机制,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解民间纠纷8083起,调成7937起,调成率98%,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深入摸排,强化责任,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专项统计和涉黑犯罪状况排查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的312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完善了“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工作责任制、帮教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部分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9%以内。

同时,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组织全市律师到各级信访部门轮流值班,服务市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上访、依法表达法律诉求,共接待处理群众涉法信访案件80余起,受到党政领导肯定和广大群众好评。

(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服务助推作用,法律服务进一步得到拓展和规范

1、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市局组织律师顾问团,服务市领导决策和处理涉法问题,积极参与全市特困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等工作,受到市领导肯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在市劳务市场设立了援助站,现场受理下岗职工法律咨询,帮助审查劳务合同;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法律援助版块,组织律师与群众进行网上交流和互动,网上受理困难群众援助申请,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与卫生局、科技局联合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市局在xx首个“农民工节”期间,选派精干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工作队,连续3天在城市繁华区段为农民工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好评。

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主动地为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如,沁阳市司法局积极为招投标、城镇拆迁、政府采购等工作提供公证服务,中站区司法局主动为xx西部工业聚集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解放区司法局服务全区城市拆迁等做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2、法律服务改革稳步推进。认真学习贯彻《公证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开展了公证法宣传月活动。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出台了《xx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省司法厅批准。筹备召开了xx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我市初步建立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经过积极争取,全国唯一由联合国资助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试点项目于9月份在修武县挂牌运行,值班律师分别在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和城关公安派出所轮流值班,免费为参与司法活动和受到行政处罚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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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服务管理力度加大。组织开展了以“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讲诚信、讲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律师“五讲”活动;组织举办了全市执业律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集体宣誓及签名仪式,广大律师政治大局意识、执业为民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举行了为时半年、95%以上律师参与的全市律师辩论赛,促进了律师业务能力的提高。我市有6名律师被选送参加了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河南赛区比赛,有4人获奖,市律协获河南赛区“优秀组织奖”。市局组建了法律服务督察队,定期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巡查,严肃处理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制定了《xx市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了办案专款管理台账,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财政局联合对全市法律援助专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全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800余家,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00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6169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0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21人次。成功组织了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xx考区报名和考试工作,539名考生报名参加了考试,63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2%。

(三)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1、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启动。经过深入调研,结合xx实际,起草了《xx市20xx—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报经市委、市政府通过后转发全市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11月份,筹备召开了全市第六次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启动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2、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农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法治河南与和谐中原”理论研讨征文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围绕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电视台开办了《农村普法》栏目,为全市所有乡村免费发放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发挥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为全市19所大中专院校选配了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3000余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观看了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片。修武县创办《修武普法报》,沁阳市开展“百千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丰富了普法载体,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我市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并在全省“五五”普法启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3、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先后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的22个行政村和4个乡镇,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指导。20xx年,沁阳市水南关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市有14个行政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在提高基层建设水平中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司法所建设和“全省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一方面,注重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使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9万元,为首批18个国债投资司法所配备了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市局对全市第二批36个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进行了部署,与市发改委联合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土地征用、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等问题,目前,70%以上的第二批国债投资司法所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月”活动,帮助和指导县市区司法局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实质性问题。武陟县14个司法所人员配备全部达到3名以上财政全供人员(其中,1名为行政编制,其余为全供事业编制),每所工作经费5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其它县市区司法所人员配置问题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五)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中发挥教育和管理作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市局和县局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厅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分层举办了机关公务员、狱所中层干部和全市司法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三支队伍中分别开展了狱所警察岗位练兵、“两学一创”和公证岗位训练、律师辩论赛等活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局机关和市监狱进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公职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同时,宣传报道、信息调研、计划生育、行财装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司法部长吴爱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等领导先后到xx视察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局机关、局直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缺编,人员数年未能招录补充,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缺乏、办公设施落后,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三是机关公务员、狱所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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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服务管理力度加大。组织开展了以“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讲诚信、讲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律师“五讲”活动;组织举办了全市执业律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集体宣誓及签名仪式,广大律师政治大局意识、执业为民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举行了为时半年、95%以上律师参与的全市律师辩论赛,促进了律师业务能力的提高。我市有6名律师被选送参加了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河南赛区比赛,有4人获奖,市律协获河南赛区“优秀组织奖”。市局组建了法律服务督察队,定期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巡查,严肃处理法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制定了《xx市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了办案专款管理台账,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财政局联合对全市法律援助专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全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800余家,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000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6169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0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21人次。成功组织了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xx考区报名和考试工作,539名考生报名参加了考试,63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2%。

(三)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

1、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启动。经过深入调研,结合xx实际,起草了《xx市20xx—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报经市委、市政府通过后转发全市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11月份,筹备召开了全市第六次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启动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2、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继续抓好公职人员、农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法治河南与和谐中原”理论研讨征文活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围绕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电视台开办了《农村普法》栏目,为全市所有乡村免费发放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发挥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为全市19所大中专院校选配了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的法制副校长,并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3000余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观看了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片。修武县创办《修武普法报》,沁阳市开展“百千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丰富了普法载体,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我市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并在全省“五五”普法启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3、基层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先后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的22个行政村和4个乡镇,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指导。20xx年,沁阳市水南关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全市有14个行政村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在提高基层建设水平中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司法所建设和“全省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一方面,注重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使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取得明显进展,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9万元,为首批18个国债投资司法所配备了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市局对全市第二批36个国债投资司法所建设进行了部署,与市发改委联合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土地征用、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等问题,目前,70%以上的第二批国债投资司法所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月”活动,帮助和指导县市区司法局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等实质性问题。武陟县14个司法所人员配备全部达到3名以上财政全供人员(其中,1名为行政编制,其余为全供事业编制),每所工作经费5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其它县市区司法所人员配置问题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五)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中发挥教育和管理作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活动,组织市局和县局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委政法委和省厅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分层举办了机关公务员、狱所中层干部和全市司法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在三支队伍中分别开展了狱所警察岗位练兵、“两学一创”和公证岗位训练、律师辩论赛等活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局机关和市监狱进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公职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同时,宣传报道、信息调研、计划生育、行财装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司法部长吴爱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等领导先后到xx视察司法行政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局机关、局直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缺编,人员数年未能招录补充,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缺乏、办公设施落后,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三是机关公务员、狱所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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