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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XXX市妇联信访工作分析总结报告。

在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中,总少不了要写总结。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每次写总结,我们的大脑都会形成回路,有些东西豁然明朗了:有时候,为他人创造价值,也是在为自己创造价值。那么关于总结报告我们怎么撰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XXX市妇联信访工作分析总结报告》,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加以明确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实践中,常常出现监护一方坚持不让对方探视,或双方对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和频率等无法达成一致,探视权往往难以主动实现的情况。由于探视权纠纷案件的被告通常不积极到法院应诉,四处躲避甚至远走他乡,拒不签收相关法律文件,从而造成法官无从得知子女现实的生活、学习等隋况,难以确定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科学合理的探视方式,从而增加了处理或调解此类纠纷的难度。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屡遭侵害。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农村妇女失去土地,又被以各种理由排除在补偿安置的范围外,不能参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丧失了经济来源。由于国家土地承包30年不变等政策的制约,承包时遗留的相关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建议尽快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规定,推动保障农村妇女财产权益的法律贯彻落实,确保法律规定的农村妇女财产权益得以实现。健康疏导成为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剧了竞争给人们带来的压力,使有精神疾病或问题的的信访人增多。很多来访者未必需要解决具体困难,而是要向“娘家人”倾诉内心的不安和焦虑情绪,寻找交流和理解的港湾。在得到有效的帮助后,有些人会重复来妇联,直到寻找到摆脱内心冲突的方法,这使得妇联的信访工作量不断增加,健康疏导已经成为妇联组织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基本做法
第一、强化妇女和家庭成员法律素养的提高。借助媒体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婚姻矛盾、家庭暴力等案件追踪报道。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立足基层维权站(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妇女维权干部培训班,对来访妇女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法律素质和自我维权的能力。
第二,协同各方发挥职能共撑维权天空。今年市妇联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规范、组织经验交流、开展面上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家暴投诉站的建设,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了贫困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建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室,做到婚姻家庭纠纷必排、必调、必果、必报。协同中级法院在基层法院建立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或专业审判合议庭),推进了家暴人身保护令,完善了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与民政局联合建设了家暴受害妇女儿童庇护中心,与苏北人民医院联手更新升级了(省内第三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与人社局

2011年XXX市妇联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2011年,XXX市、县(市、区)两级妇联信访接待共564起,其中来信39件,来访435起,来电72起。较去年同期647起下降了近23%。婚姻家庭类矛盾444件次,占信访总数的78.7%,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个百分点。其中家庭暴力是家庭矛盾的176件,较去年占婚姻类纠纷的37.4%上升了2个百分点;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信访35件,占信访总数的6.2%,比去年上升2个百分点。另外,人生权益收到伤害的19件,占3.4%,与去年持平。财产权益26起,占信访总数的4.6%,较去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其他如文化教育权益、执法不公等占信访总数的6.8%,较去年有所下降,全年无拐卖案件发生。
一、基本特点
信访形式以来访为主,信访者84.9%以上为女性,男性信访者较去年有所上升。年龄25岁到59岁的信访者任然是信访队伍的主力成员,占67%以上。学历层次、工作收入偏低,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等几个方面。信访目的以咨询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妇联帮助协调化解矛盾为主,相当多的信访群众是希望通过向妇联组织的倾诉,寻求解决矛盾的途径方法,找到自我维权的信心和力量。2011年全年信访总量下降的其中一个原因是12338维权热线为妇女维权提供了便捷、有效服务,但往往在电话里不方便询问上访者统计学资料,由于信息的缺失,接待后相当一部分信访接待详细资料就没有录入信访软件系统,因而感觉全年信访接待总数较上年有所下降。由于信访者出于寻求分析矛盾根源、出于健康疏导的需求日益迫切,给信访接待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信访接待的时间增加了,重复访的次数增加了,需要妇联组织投入更多的精力,用专业化的知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二、突出问题
80后重自我意识轻责任意识。80后青年问题婚姻反映出青年一代对中华传统婚姻美德传承严重缺失,婚姻一旦发生问题,不从责任、感情出发,为我自尊,甚至于弃自己新生婴幼儿与不顾,抛家弃子,动辄“离婚”二字挂在嘴边。从中反映出 联合建立了帮教失足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社会各方的同心携手,为“平安家庭”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建立健全了妇联与各相关部门的对口对接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排查化解信访接待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三、通过主动回访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注重对一些特殊信访案件的回访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的最新动向,同时帮助当事人进一步梳理思路,分析矛盾发生的原因和后果,提出希望和要求。这样做的效果,使得当事人首先感到妇联组织对自己以及家庭的真切关心和爱护,促使她们能反省自生的在处理家庭、夫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化解矛盾纠纷能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两点建议
第一、来妇联上访的部分上访的妇女属于“三无”人群,无工作单位、无社区管理、无生活保障,患有妇科等疾病,多年得不到妇科检查和治疗,对这部分人群,建议妇联组织向政府申请部分专项费用,用于对这类人群的检查,对特困重症妇女的治疗提供一定的经费。
第二、在妇女干部队伍加大健康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是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妇联全员信访接待工作原则对妇联全体人员提高健康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建议妇联要对自身人员加大健康培训工作,鼓励更多的妇联干部参加咨询师资格的培训和考核,以适应社会和工作的需要。


处罚不力加重了暴力行径的升级。执法部门主要是基层派出所常以家庭矛盾为由,对家暴行为和当事人的处置、教育不力,一方面导致暴力行为升级,暴力情节更加严重,另一方面扩大了施暴面,一些原来只是夫妻之间的暴力能够扩大到公婆的加入,不仅加重了对弱势妇女的伤害,对当地的民风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一些被暴力妇女因为伤情鉴定够不上轻伤,尽管处于多年被暴,也被“家庭纠纷”为由,处于继续被暴的境地。
妇联组织缺少制暴手段。通过法律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健康知识的疏导对提高妇女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她们的法律素养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由于对违法暴力行为缺少有效的遏制手段,单靠说教,对邪恶势力和倾向起不到震慑作用,使一些受到家庭暴力等不公事件的妇女感到正义得不到声张。
“素质教育”对女性地位的影响。因为择校,把孩子送进名校就读,一些妇女不惜放弃工作,租房陪读。又因为孩子的上学路途安全,接送孩子,使得一些妇女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了生活的来源,居家等费用一切需靠男方提供,失去经济地位的妇女由此也失去了在家庭的地位,成为家庭的负担而被男方嫌弃。加之失去工作后,妇女自身缺少了自信,心态发生转变,处理家庭事务的方法不当,家庭矛盾、家庭暴力行为便由此而产生,“素质教育”以牺牲部分女性的就业为代价已成为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
司法解释三对无过错女性保护不力。XXX市一位在省级研究所工作的屠姓女士上访反映,自己的丈夫外遇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和,男方先后两次上法庭要求离婚,女方考虑离婚对孩子的成长,尽管丈夫出轨,还是想维持这个家庭不愿离婚。此外,因为他们现在的住房是男方父母的,一旦离婚,女方将面临没有住处的窘境而男方提出离婚,而男方并不愿意对女方有所补偿,女方认为目前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不够。类似于屠某的女性上访者还不在少数,结婚多年,尽管是受害者、无过错方,但一旦离婚,将处于净身出户、无处安身的境遇。离婚后女方探视权难以保障。探视权主动实现难。由于婚姻法仅笼统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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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05年,市妇联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妇联维权制度建设和维权网络建设,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又要反映问题,代表妇女群众的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和缓解各方面的问题与矛盾,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
一、加强妇联信访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为切实加强妇联信访窗口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4月份与司法局联系建立了“专家接待日”制度。由司法局指派律师定期到妇联信访接待室接待妇女的来访。专家接待日制度的建立,既有效地为上访妇女解决了实际问题,又为维权干部提供了学习法律法规的机会,提高了我市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年初制定了《##市妇联系统维权工作目标管理意见》、《信访工作制度》,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妇联工作不断扩展,社区已成为妇联工作的重要阵地。为增强社区妇女的法律意识,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8月份市妇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联在##镇茅镇街道办事处挂牌建立了“巾帼维权站”。建站以来,积极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向社区内妇女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妇女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妇女依法维权能力;接受并处理妇女权益受侵害者的投诉6起。特别关注外来妇女,帮助一名外来妇女解决了孩子上学难的实际问题。
二、做好妇联来信来访工作
重视信访接待工作,是妇联维权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各级妇女组织在建立完善信访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的同时,耐心体察来访妇女的迫切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惑,使各类矛盾纠纷均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一年来,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06件次。
其中,婚姻家庭类来信来访80件次,主要是因夫妻家庭暴力、配偶有外遇、婚内外经济抚养、赡养及离婚过程中住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问题以及父母干涉子女恋爱婚姻、子女干涉再婚父母生活等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占信访总数的75.5%。
财产权益和社会福利等类信访11件次,主要是继承、离婚妇女住房及生活困难等,占信访总数的10.4%。
人身权益类信访8件,主要是邻里、同事纠纷等,占信访总数的7.5 %。
来信来访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离婚问题较突出,有 20起。主要是反映夫妻不和、家庭经济问题和子女教育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其中子女抚养权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成为离婚纠纷中的焦点问题。离婚诉讼中为住房所有权、子女抚养权相持不让,财产分割中隐匿财产现象造成的分割不公、离婚后对方不执行法院判给子女的抚养费、抢占老人住房等问题均成为影响家庭稳定、影响子女生存教育环境的棘手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是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占此类信访总数的35%。今年受理的婚姻家庭类信访投诉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有28 件。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暴力。其中男方为个体从业人员和从事运输行业人员的占比例较大。今年我们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起因多为夫妻外遇、赌博酗酒,或是因家庭经济纠纷而对女方实施暴力。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反复施暴,又构不成犯罪的家庭施暴者采取措施较难。加之一些部门常常把家庭暴力当作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而受害妇女往往一忍再忍,不敢求助于法律,或难以得到法律的帮助。目前,对于买断、退养、无固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定职业和单位的家庭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尤其是无固定职业或工作、父母及亲友均不在本市的家属妇女,因逃避暴力伤害而离开家,很长时间只能借住在朋友、同事家,甚至在医院或车站的候车室内度过漫长的夜晚。她们不愿意离婚的原因并不是还能够继续忍受丈夫的暴力伤害,而是担心离婚后无家可归。
三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等难以进行事实认定的纠纷案件增多。均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四是老年再婚妇女投诉自己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扶养权”,却又不愿(或不能)通过诉讼解决“扶养权”问题而反复求助妇联娘家。成为妇联信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这类老年夫妻中,往往是丈夫为企业退、离休职工,有固定工资收入,妻子再婚时身体健康,为家庭操劳家务,丈夫的子女们还能忍受。但待妻子年老或生病,丈夫及子女就会当成累

赘,对其非常苛刻,不给治疗,生活得不到保障。新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力。”这些困境中的家属妇女有时为向丈夫争取夫妻间必要的扶助和供养费用,还要忍受丈夫的暴力。她们大多无法或不愿通过诉讼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也是担心诉讼后自己成为无家可归的人。因而希望得到妇联的救助。期望能通过合情合理但不太合法的“每月直接从受害丈夫工资中扣发扶养费给其妻子”的方式,使这些困境中的老年家属妇女的生存状况能得到改善,但目前还需得到有关领导的关注与有关方面的支持。
一年来,针对诸多纷繁复杂的信访案件,市妇联采取一是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二是因人施答,深入浅出;三是依法答询,说教并重;四是释疑解难,切实帮困等积极与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及法律帮助机构联系,帮助来访者树立信心,为维护来访者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为来访者提供法律帮助、寻求法律依据,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访者的欢迎.

妇联信访年终总结


这篇关于妇联信访年终总结,是工作总结之家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汝城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妇联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受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既给我县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厦蓉、岳汝高速公路贯穿我县,使得占地拆迁等问题大量涌现,加上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2、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体察妇女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年来,汝城县妇联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逐级上访,县妇联领导班子一直将信访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充实和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信访专干,做到了信访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批阅和接待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坚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工作人员一起对信访事项逐件排查;坚持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亲自下基层调研,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1、认真解决妇女合理诉求。对妇女信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今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62件,73余人次。其中:来信6件;接听上访咨询电话11余次;今年的信访事项答复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我们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地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等上访问题。
3、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我们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了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我们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畅通渠道,规范秩序
1、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为主动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有关方面信访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设置信访接待电话与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做到:第一、信访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安排专人做好笔录,耐心细致的做好接访劝返稳定工作;第二、坚持每周向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和疑难问题,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第三、对可能引起的进京、到省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每月向县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表》等。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我们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重新完善了我局《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照登、报告制度》、《信访工作领导督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对每年信访事项都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把重要信访及集体访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全面掌握信访不稳定因素,取得了一些成效。
3、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我们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落实普法规划,落实必要的宣传载体、宣传设施和宣传教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妇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避免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新格局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妇联主席胡桂芳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领导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都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严瑞娥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黄丛英同志及乡镇妇联主席和机关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访网络机构,负责信访工作的各项事务。按照分工,严格履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而且县妇联还建立了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基层妇联年终考核的内容。
2、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被反映出来。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积极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的培训,将妇联信访调训计划列入县委主体培训班课程进行定期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妇联信访干部队伍。

县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汝城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妇联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县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由于受国际经融危机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这既给我县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厦蓉、岳汝高速公路贯穿我县,使得占地拆迁等问题大量涌现,加上一些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2、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倾听妇女呼声的窗口、体察妇女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年来,汝城县妇联坚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妇联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逐级上访,县妇联领导班子一直将信访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充实和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及信访专干,做到了信访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同时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批阅和接待重要来信来访,亲自处理重要来访事项;坚持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工作人员一起对信访事项逐件排查;坚持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亲自下基层调研,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1、认真解决妇女合理诉求。对妇女信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今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62件,73余人次。其中:来信6件;接听上访咨询电话11余次;今年的信访事项答复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群众上访渠道的畅通,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今年我们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地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今年我们着力解决了婚姻家庭矛盾等上访问题。

3、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我们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了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和化解矛盾。我们把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各方面为解决问题所作的努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畅通渠道,规范秩序

1、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为主动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有关方面信访工作,我们采取了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设置信访接待电话与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做到:第一、信访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对来信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安排专人做好笔录,耐心细致的做好接访劝返稳定工作;第二、坚持每周向主要领导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和疑难问题,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第三、对可能引起的进京、到省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每月向县维稳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表》等。

2、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我们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今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重新完善了我局《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照登、报告制度》、《信访工作领导督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重大集体访和突发事件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对每年信访事项都要认真进行一次清理,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通过下访、接访、及召开分析会等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把重要信访及集体访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全面掌握信访不稳定因素,取得了一些成效。

3、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我们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落实普法规划,落实必要的宣传载体、宣传设施和宣传教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妇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避免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四、加强领导,建立新格局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妇联主席胡桂芳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领导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都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严瑞娥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黄丛英同志及乡镇妇联主席和机关妇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信访网络机构,负责信访工作的各项事务。按照分工,严格履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而且县妇联还建立了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各基层妇联年终考核的内容。

2、切实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被反映出来。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力量,积极加强对妇联信访干部的培训,将妇联信访调训计划列入县委主体培训班课程进行定期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妇联信访干部队伍。

市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14年,仪征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上半年仪征市妇联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14年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半年来,仪征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件,占信访总数92.5%;住房拆迁类案件1起;其他人身伤害1起。信访调处率98%;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4件,结案满意率为100%。

二、信访内容分及信访原因分析

(一)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仍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从来信来访情况看,我市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虽然较去年同期下降不少,但在整个信访案件中,占比仍然偏高。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和财产分割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

1、家庭暴力是妇联信访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7.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里暴力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往技术型、科技型轨道发展,大龄没文化、缺少一技之长的女性失业率逐渐偏高。一方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了另一方的附属,男方在家庭中也就有了绝对的权威,也会越来越膨胀,自然而然地也会把平时工作生活中的不快发泄给对方。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了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二是男方的文化水平低,素质差。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并且还认把家庭暴力看成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难以解决。三是社会风气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基本的道德伦理,贪图享受,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家庭暴力频发。四是女性自我觉醒意识变强。政府、公安、妇联等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加大宣传和干预力度,使妇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敢于站出来投诉。

2、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是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其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特别是经商办厂的家庭,往往是一方掌握经营情况,资产信息,另外一方不参与经营管理,女方对家庭的财产状况、经商办厂的资产负债一概不知,因此在进行离婚诉讼时,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即使法院判决男方支付一部分房款给女方,男方也没有相应的现金支付,往往要分期分批支付,女方不能及时购房,便自己成为弱势群体。三是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妇联信访的焦点问题。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0.5%,婚外情、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难以真正实现,在离婚时,女方多处于劣势。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往往采取种种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制造假债务等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经济来源少,同时年龄上也处于比较尴尬的时期,因此面对丈夫有外遇时,往往希望妇联能帮助,使丈夫回头或离婚判决中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传统的婚姻模式,结婚时采取男娶女嫁,比较普遍的是结婚时男方提供房屋,个别女方提供部分装修资金和生活资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却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财产的足够证据,结果在夫妻离婚后,女方往往出现居住方面的困难。

(二)女性在征地拆迁、住房安置过程中权益受侵害问题比较突出。女性在住房拆迁过程中权益受侵害屡有发生。涉及财产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也影响着一部分女性的实际生活。具体案例有如下几种:一是女性结婚后,长期生活在夫家但户口未迁至夫家,导致夫家遇到拆迁时,不能享有跟拆迁有关的政策;二是人户分离型的,女性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导致户口所在地房屋拆迁时,也会产生一系列矛盾;三是外嫁女户口仍在娘家的,遇到娘家拆迁时,想享受与拆迁相关的政策,由于现实生活中,征地拆迁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矛盾往往由村民集体实施“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这种情况下,部分女性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三)女性人身权益遭受伤害未及时报案现象存在。女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因一些事与他人发生殴打等现象,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但由于缺少基本法律常识,未及时报警备案,后来身体因伤害留下后遗症,花费大量钱财,再想找当事人理论要求补偿,但因当初没报警,缺少证据,无从谈起。这类案例发生在农村居多。

今年信访与往年信访比较分析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8%。分析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和谐社会”宣传,“特色家庭”创建深入人心,提高了家庭成员维护家庭和睦的自觉性。多年来,我市不断强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内涵。以各种家庭创建以及表彰,促进家庭成员自觉维护家庭和睦。一是开展“绿色家庭”评比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带动家庭参与生态城市创建,我市妇联联合环保局每年在全市开展“绿色家庭”争创活动,并于每年“三八”期间,评选百户“仪征市级绿色家庭”予以表彰。二是深化“十型百佳”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根据扬州妇联《关于进一步深化“十型百佳”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以“十型百佳”幸福特色家庭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争创活动,积极发动基层上报候选家庭。三是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利用各个时间节点,联合纪委、社区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在各社区建廉政文化长廊、在电台、网站等媒体宣传《传扬廉洁文化 争创廉洁家庭——致全市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弘扬廉政文化,倡扬廉洁新风,共建美好家园。四是以表彰树典型,以典型为榜样,全面推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扬州市妇联每年开展的以“让平安和谐驻我家”为主题,以创建“平安家庭示范点”、“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等创建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的表彰,起到表彰先进,影响辐射的良好效果。

二是反家暴投诉站的运行规范。自我市15个乡镇派出所挂牌成立反家暴投诉站以来,将家暴投诉与110接处警平台实行联动,凡是有家暴投诉的,均直接进入110接处警平台。承诺每起投诉均能得到及时、妥当的处置,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在很大程度上威慑、制止了有暴力行为的家庭成员,较好的维护了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权益。反家暴投诉站的运行在实际上承担了部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的成立,以及妇女议事化解一部分基层矛盾。根据上级妇联要求,我市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以及妇女议事室。具体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妇女干部以及热心于这些事业的退休女老师、女干部、群众组成。经过一年多的运作,收效很好,实现了基层家庭矛盾纠纷基层解决,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四是“小康之家”、“文明汽车城”建设促进女性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维护家庭能力。近年来,我市借“小康之家建设”、 “文明汽车城”建设之风,开展了各类提升居民素质的宣传活动,市妇联也随之开展各类提升女性自身素质,维护家庭和睦能力的活动。

三、下一步打算及做法

(一)加强普法宣传,改善维权环境。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为妇联信访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今年,我市妇联贯彻省妇联“万家学法”宗旨,开展妇女学法、农民工学法以及在各镇开展法治节目演出。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二是妇联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针对近年来,征地拆迁过程女性权益受侵情况,也应加强对《拆迁条例》以及各地村规民约的了解,以便更好地为上访妇女服务。在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妇女的法律意识有所觉醒,但她们仍然对涉及她们利益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妇联干部在接待上访过程中应对上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妇联维权干部要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妇女群众能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大源头参与,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一是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利。通过法制宣传和道德思想教育,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组织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基层组织、群众团体、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共同关注妇女的难点、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

(三)动员整合资源,强化维权职能。一是利用基层维权站(点)的工作载体,将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起来,做到宣传预防为先,教育疏导为主,将村、社区涉及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扼制在初始阶段。二是利用家暴投诉站的工作载体,运用司法力量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处理,体现司法的威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利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受害妇女庇护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载体的作用,让受害妇女受侵害后身有地方住,事有专门人问。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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