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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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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XX市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全面规范我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依据《XX市卫生监督机构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2008年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下半年工作为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形式。

(一)不定期行动:

1、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案件,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行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和事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共同负责执行。

2、根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举行对取缔无证行医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药品和器械处理销毁活动,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加。

(二)定期行动:

1、行动时间:

每二个月举行一次,为期1天(具体安排见附件1)

2、行动内容:

组织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

3、行动方案:

由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安排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员,在全市各县区轮流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行为。负责安排落实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由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宣传地点选择、用品、宣传横幅等准备工作,同时选定在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邀请所在县(区)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参加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必须精心安排、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行动,对各县区卫生部门参加行动的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和批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活动。并全力提供活动所需的执法车辆、人员和经费。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派有打非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参加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打击非法行医成果的巩固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的同时,应结合本地区医疗市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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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3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整规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总结去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5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00人次,检查采供血机构2700余户次,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4000余户次。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全国共查处违规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供血案件30件;医疗机构违规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违规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处冒名顶替献血单位13家,依法吊销、注销了9家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办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还将6名倒卖献血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依纪依法对102名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1人、给予其他党内或行政处分的85人次,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15人。有些责任追究工作还在处理之中。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部去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77000余件,取缔非法行医54000余户,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罚款4817万元。卫生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去年还组织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些医疗机构违法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各地依法依纪对60家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07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会议要求,各地首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第三,打建并举,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一方面对违法犯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另一方面要标本兼治,积极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还强调,各地要巩固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血液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经常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二是狠抓血液管理,构筑安全用血防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继续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同时,借整治工作形成的良好态势,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尽快实现全国100%无偿献血的目标。

打击非法行医暨非法采供血的工作总结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3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整规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总结去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5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00人次,检查采供血机构2700余户次,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4000余户次。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全国共查处违规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供血案件30件;医疗机构违规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违规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处冒名顶替献血单位13家,依法吊销、注销了9家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办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还将6名倒卖献血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依纪依法对102名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1人、给予其他党内或行政处分的85人次,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15人。有些责任追究工作还在处理之中。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部去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77000余件,取缔非法行医54000余户,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罚款4817万元。卫生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去年还组织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些医疗机构违法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各地依法依纪对60家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工作总结之家:

;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07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会议要求,各地首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第三,打建并举,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一方面对违法犯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另一方面要标本兼治,积极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还强调,各地要巩固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血液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经常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二是狠抓血液管理,构筑安全用血防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继续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同时,借整治工作形成的良好态势,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尽快实现全国100%无偿献血的目标。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年终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年终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xx年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xx)2号、彝政办发(xx)79号、彝政办通(xx)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年初,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相结合。要求“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察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三无”生产。

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

打击“死灰复燃”。

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行政处罚42人;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

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打击“事故瞒报”。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事故发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下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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