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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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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稳步推进。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并提出2009年工作打算:
一、2009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两个确保”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县共征企业基本缴养老保险费1302。89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147。08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636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150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59。12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30。08万元。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了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县有112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发放养老金963万元;有841人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金34。1万元;共受理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住院人数915人次,统筹金列支309万元;共受理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住院18人次,统筹金支付住院医疗费4。4万元;共审理核销离休干部和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67万元;有15人(含供养遗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金61万元;有5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金1。06万元。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呈现良好势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2%,共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32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8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300人的86%,其中:特殊困难群体再就业156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200人的78%。为15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434册,全县登记在册的下岗失业人员累计1776人。切实做好《农民工服务手册》的申报及发放工作,至9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农民工服务手册》1663册。在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登记的有1906人次,职业介绍成功1391人次,介绍成功率为73%。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为23人,共为其补助再就业资金12。51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2。87万元,岗位补贴9。646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为14人,实现全县“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共计支出就业再就业资金132万元。
(三)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培训是基础,转移是目的,维权是关键”的思路,立足实际,履行职能,大胆探索,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及时更新完善“四库两台账”,抓好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统筹城乡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截至目前,统筹城乡劳动力培训16200人次,完成县下达任务数XX0人的81。0%,其中技能培训1633人次,完成县下达任务数XX人的81。6%。劳动力转移工作正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轨道。截至目前,共转移劳动力5488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5000人的109。7%,其中境外输出实现了零的突破达19人(其中:日本4人,新加坡1人),县内转移899人,县外转移4589人。组织转移1202人次,民间转移3387人。为扩大信息覆盖面,更好地掌握我县劳务输出状况,我们把全县89个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兼文书)确定为人力资源开发信息员,负责收集反馈务工家庭的情况和传递用工信息。同时,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挑选优秀人员作为联络员并发放聘书,负责处理日常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及捕捉用工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劳动纠纷、工伤补偿等问题,切实帮助和维护好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全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保险更加健全完善,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350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0%,现参保达4600人;基本医疗保险扩面419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24%,现参保达9982人;失业保险扩面287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2。6%,现参保达5386人;工伤保险扩面790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5。6%,现参保达3408人;生育保险扩面440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3。2%,现参保达2486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推进,全县共有1128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和乡镇管理,社会化管理率为100%。二是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至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为11739人,实参保人数为8926人,参保率为76%。应收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28。034万元,实收缴28。034万元,征缴率达100%。
(五)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金监管文件精神,各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生挤占、挪用、贪污社保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年内,共计追收银行少计利息12。04万元,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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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一、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管理与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有机结合,搞活劳动力市场,促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将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鼓励和吸引就业难人员参加转业训练,提高其再就业竞争能力
为使失业人员提高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我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除应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外,还应到就业训练机构参加转业训练,以培训记录作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为配合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筹集市级再就业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设立了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规定失业职工凭《失业职工救济证》,就业难人员凭《失业证》可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一个失业期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援助优惠。目前,我们开设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专业有20多个,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按照市场就业的需求自愿选择培训项目和专业,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就业训练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近两年来,我们共投入转业训练培训经费150万元,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3600人,其中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有1440人,就业率达40%。
三、将失业人员学习教育管理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 <1><2>


四、将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兼顾群体普遍情况和个体特殊情况,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失业人员的群体职业指导服务。针对近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群体逐年增多的情况,从年开始,就业服务部门重点对市区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开展一对一个别职业指导,实行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就业难人员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相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抽出部分骨干,采取一个职业指导人员与一个下岗职工面对面交谈指导的方法,每天利用下午时间,逐个约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联系再就业等服务,接受这种服务的下岗职工有600多人,占仍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人数的90%以上。从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又将一对一职业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就业难人员身上,定期逐个约见就业难人员,将就业难人员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和再就业跟踪服务。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就业难人员专门为他们收集和推荐要求较低的工作岗位。如一位姓霍的失业职工,因年龄较大,身体不大好,加上不注意个人形象,多次求职见工均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职业指导人员针对他的实际情况指导其注意求职面试态度和方法,搞好个人形象,并根据他曾在陶瓷制造行业工作过的经历,推荐他到市东鹏陶瓷集团应聘,成功实现再就业。又如市丝绸印染公司有3名年龄超过45岁,只有初中文化且无专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属双职工下岗失业。职业指导人员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专门为他们收集合适的空岗信息,当得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值班人员时,及时推荐他们去应聘,并说服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他们,解决了他们再就业和生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推荐和帮助市区800多名就业难人员从事值班、卫生清洁和家政服务工作,成功实现再就业。
五、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们在抓好就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与先进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利用国家、省、市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市有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服务型企业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争取政府财政再就业资金更大的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重点做好4050就业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落实15个工作日解决就业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援助承诺制度;三是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投入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门服务场所的投入,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择业环境,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更加有效地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围绕“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

1.为民办实事项目较好落实。

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62人,完成市下达指标4400人的103.68%,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300人的105.67 %,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实现就业。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XX人,开展“阳光工程”培训140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85人,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人3000人的109.5%,在“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特困职工40户,困难户150户,发放慰问金5万元。

2.就业再就业政策有效落实。

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新办理《优惠证》82本,办理《失业证》341本,“4050”人员再就业5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30人的190 %,城镇登记失业率1.9%,低于市下达控制2.4%以内的目标控制线0.5个百分点,完成小额担保贷款上报审批手续26名130万元,市农行正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年底完成120万元的任务。对吸收7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10723元。加大“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今年为1120位灵活就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49.7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2.39万元、医疗保险补贴7.35万元。

3.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得到强化。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和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6个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12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平台建设得到巩固,尤其在两个工业园区创办员工服务中心,较好地发挥了免费提供“用工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权益维护、政策咨询”一站式服务。共发放《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2572份。9月下旬在莆田工艺美术城对全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人员,包括6个劳动保障事务所、15社区劳动保障工作、115个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

4、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今年我区对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认定,确定海峡职业学校、职工业余学校、卫生职业学校等5家为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并要求报送培训时间,培训计划等,我们随时进行抽查,促进培训有质有量地开展,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XX人,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有力支持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全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3285人。

5、招工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们通过政府间互动、选派干部外出挂职、联合赴外参加招聘会,并充分发挥驻外党支部、商会的作用,为劳务工作牵线搭桥,与云南风庆、南华、鲁甸、贵州六盘水、四川宜宾、重庆彭水县等建立新劳务合作关系,开拓新的劳务协作基地,同时,借助劳务中介运作,委托劳务经纪人招工,厂校挂钩,定期输送毕业生,“以工带工、以工引工”,吸引更多的外来劳动力来我区务工就业,招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通过双方劳务机构引进外来劳动力4510人,其中挂职干部引进2212人,通过“以工引工”、劳务经纪人招收工人6836人,共计招工11346人,逐渐解决企业用工不足问题,促进企业达产见效,努力服务我区经济建设。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巩固发展。

今年新增黄石镇、镇海街道参保单位,北高镇、新度镇业务进入参保对象的审查和工资基数测算阶段,共涉及

141人金额529万元,有望年底基金到位。截止12月份,全区参保单位122家,比去年底增加5个,参保人数2716人,比去年底增加164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621万元,当期结余304万元,结余率达23%,历年来的结余达3507.52万元,入存财政专户3035万元,银行存款361.29万元,其他111万元,人均滚存积累1万元。

今年共支付72个参保单位613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70万元;一保两制参保人员达468人,比去年底增加68人,占参保总数的18%,支付退休人员5人,占总支付人数的0.8%,收保费106万元,支付养老金4.6万元,人均养老金达769元,人均缴费工资963元。出台了《莆田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业务办理程序规定》,成立待遇支付科,将办理退休手续与在职征收业务分开,业务台账由财务股专人经办登记,完善业务台账管理制度。把52个单位310位离退休人员做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比去年底增加12个单位共125人,社会化发放人数达51%,社会化发放单位达72%。

2、医疗保险稳步发展。

今年以来,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使看大病人群的药费得到妥善解决,参保人数比以前扩大了许多范畴。今年,全区参保单位340个,参保总人数37558人,征缴基金3350.02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729.46万元。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参保登记84917人。其中成年人3516人,学生儿童14044人,先行参加新农合645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3756人的101.4%,根据各个居委会和学校收费情况统计共参保17560人,收到保费1141122.8元(其中成年人527400元、学生儿童613722.8元)。做好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工作,共完成参保测算、核对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48家,2443人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已到位基金XX万元。

3、 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共组织农村各界人员334名参保,收取103.42万元保费,其中收取19人村干部养老保险金41.12万元,组织义务兵241人入保,收取义务兵养老保险金31.63万元,组织74人以新方案参保,收取保费30.67万元,目前全区共有60人定期领取养老金。已受理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城港大道新度下坂安置区项目、南郊路、西洪路、东梅路建设项目、荔园工业园区01地块、04地块、06地块、洞湖路建设项目、莆田市环境卫生基地、黄石001地块、005地块、006地块等32个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申请审核。

4、失业保险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全区失业参保单位475家,参保人员24362人,征收失业保险金620万元,完成省下达指标588万元的105.44%,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33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6387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92万元、门诊医疗补助费17.52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594元;为950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26万元。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435.52万元,年检缴费手册356家21340人,做到了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宣传与执法工作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询问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截止目前,共监察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67家次,涉及劳动者40315人次,其中农民工为40185人次;立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79件,已结案79件,追发劳动者工资1228人,金额245.46万元;处理突发罢工事件3起,涉及人员259人;补签、续签劳动合同4860份,查处童工案件1起。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创建和谐工业园区

组织开展劳动合同“百日签约行动”、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逐步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共检查用人单位87家,涉及劳动者9430人,补签劳动合同1752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在工业园区内企业普遍建立“自我调节、平等协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关系双方实现双赢”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法制宣传,促进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法制观念。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年初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工作,向建筑行业、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餐饮业、小型加工企业发出自查表286份,出动检查563人次,检查用人单位396家,涉及农民工30293人,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企业23家,涉及农民工752人,为农民工讨回工资福利待遇37.92万元,补订农民工劳动合

同24749人。今年会同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业中介2家、人才中介机构2家、用人单位28家,规范22家企业招工行为,为6位劳动者讨回劳动报酬7632元,为1620位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书,净化了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五六月份,我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服装加工、鞋类、餐饮、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企业自查,劳动保障部门到企业实地检查和生产场所现场抽查,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整顿到位。六七月份,我们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开展了对纺织、服装、制鞋、电子、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等用人单位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共检查46家用人单位,涉及员工4900人,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查处并责令清退非法使用童工(嫌疑)1名,保障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从九月份起,组织开展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8家,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从目前初步检查情况看,各类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有充分认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加大工作力度,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事件

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做好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预防、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处,各镇街严格按照《**区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问题的实施意见》,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对各类企业进行摸底,了解掌握用工、工资发放情况。对工资发放不及时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企业,重点防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的重点:(1)工业企业。由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三合一”和“三无”企业进行排查、备案,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对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的,重点防控。(2)建筑行业企业。由区建设局负责对建设施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政府性投资大型项目(比如安置房、铁路建设)、商业开发项目(比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面临经营困难、贷款困难,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按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发放工资的,进行预警,对恶意拖欠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予以曝光,并协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处理,重点监控。(3)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新出现的遗留问题。由各主管部门在排查后及时处理,能当场处理的予以现场解决,涉及多部门的要跨部门协调处理,牵扯到政策性的事项要重点处理。如新度镇通过排查,发现永佳拖欠员工86人22万元工资,通过落实防控措施,得到及时化解;西天尾镇通过排查,发现云顶枫丹工地160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正在实施重点防控,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提高应急能力,处置突发事件

劳资纠纷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难度大,健全和完善突发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十分重要,一旦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尽快平息冲突,解决矛盾,稳定局面。针对突发事件,劳动部门成立了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抓住有利解决问题的时段,成功处置多件劳资事件。如:黄石洛驰鞋厂148名工人已集结准备上路讨薪,我局接到投诉,及时赶到现场,协调解决了25万元欠薪的支付。新度优雅尔鞋厂拖欠26人11.2万元,镇海天马鞋厂拖欠85人21万元,由于第一时间介入,都得到妥善处理,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5、完善劳动保障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建立仲裁申诉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使有争议的案件能够及时办理,尽早办结,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保障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健全区、街道(镇)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法,按照“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审理前调解和仲裁裁决前调解,争取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案件的处理结果。截止12月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7件,涉及职工87人,已结84起,正在办理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受理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302起,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案件经过调查,已作出认定决定285起,目前正在处理1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5%,今年经过案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总案件的31%,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荔树湾工地因交通事故引发争议,通过我局耐心说服调处,连续一天半成功解决了二死六伤的工伤赔偿问题,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协调合作,农民工工作形成氛围

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莆农工办[XX]3号)的精神,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区农民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得到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取得新进展,农民工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就学、户籍管理、职业卫生、居住条件,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举办一年一度百名优秀农民工表彰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五、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及创建第五轮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和“争先锋、比奉献、落实‘四用发展’”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区直机关党的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围绕发展抓党建,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抓好党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局现有党员42名,我们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领导班子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顶岗制等制度的落实力度,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水平提高了。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1、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工作困难

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并存,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同时存在,难于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动态,也难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意愿的调查,降低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效果,劳动保障“三基”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一户一就业的就业服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2、企业用工对接难

由于当前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用工成本增加,有些企业待遇不高、超时加班,新员工稳定性低,造成对接难和后续引进难。一些企业为了便于管理,重女轻男严重,违背劳务市场规律,一批批错失良机,难以对接。由于劳动力所掌握的技术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技术等级低的多,高的少,一时很难适应和达到企业生产的要求,造成招工与就业对接两难问题。

3、医保基金征集难,扩面难

三资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停停保保现象十分普遍,中断期间补缴难度大,职工不肯补缴,造成没有连续缴费。医保扩面难度较大,国有、集体企业已全部改制、关闭,续保人员较少,退休人员较多,若不扩大医保覆盖面,基金运转风险程度加大,扩面工作需政府多个部门联动。医改前退休人员已通过省级补助资金解决其参保问题,但医改前关闭医改后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如何解决,仍是群众关心,急切盼望解决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还未实现网络化操作,没有使用ic卡,手工操作,增加了大量工作量。

4、机关事业社保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影响参保单位积极性,经费开支仍从基金中提取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不挂钩,无法体现缴与不缴,缴多与缴少,缴长与缴短,其养老保险待遇的差别,这种情况极大损害参保单位的积极性,对参保意义产生怀疑,经费开支仍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列支。

5、新型农村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尚未理顺,经费纳入财政拨款尚未落实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尚未理顺,我市的涵江区、仙游县等县区已按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负责管理运营新方案保险基金,但我区农村社会保险按新方案征收的基金尚未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经费纳入财政拨款尚未落实,XX年8月份,省劳动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再次联合发文,要求各市县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但至目前尚未落实到位,我区农村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已欠发。

6、农民工维权工作存在困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企业产业结构、产权结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劳动者的“就业难”与企业的“招工难”相互交织,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不理想,劳动关系的确立不够规范,员工辞职难,克扣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 %。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XX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 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

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 %。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

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要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满腔热情,脚踏实地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工作中,接待群众要热情,对待下岗失业人员,要倍加关心,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要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们半年来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社保基金存量减少,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在两金的发放上存在潜在的危机。

2、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济发展滞后,致使就业岗位不足、再就业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门槛过高,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技能偏低影响其实现再就业。

3、劳动关系不够理顺,维权工作力度不够,用人单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4、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劳务输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促进就业增长

1、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培训、职介、岗位、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培训合力;加大就业培训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参与市场就业的竞争力。今年就业培训力争达到3000人次。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办班、业余授课、电化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灵活形式。内容上,对用工者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加强市场用工信息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推广定单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培训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和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就业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就业。下大力气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性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拓宽就业空间,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再就业。全市今年要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9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

4、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逐步规范贷款程序和贷款行为,保证这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平衡发展;要不断研究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风险,促进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作用,形成一个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外联有关省区,下接乡镇劳动力市场网络,实现网上登记、网上择业、网上管理、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认真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实现输出总量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把劳务输出作为兴县富民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

1、开拓进取,广泛开辟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精心组织,全程服务,逐步形成省内、省外和境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新格局,确保全县劳务输出总量达到1万人,创经济收入5000万元以上。

2、建立劳务输出资源库。对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城乡富余劳动力登记建档,实现微机动态化管理,做到性别清、年龄清、技能清,为劳务输出工作打好基础。

3、广泛搜集劳务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通过公共

职介机构、民办职介机构、政府驻外机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及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建立信息员等方式,广泛搜集劳务信息,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用工信息,让劳务人员有目的、有组织、有效益地外出务工。加大对用工单位资质、信誉的考察,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与劳务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加强合作,签订用工协议,在我县建立符合他们需求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4、建立完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加强劳务输出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努力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责任”五落实,实行用工单位、中介机构、务工人员三方合同制,完善劳务输出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协助他们处理好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5、逐步探索实行劳务输出的企业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县级劳务输出基金。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争各项保险整体向前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积极作好事业单位的参保,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积极协助地税部门作好失业保险的欠费清理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政策、规定。要把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作为重点,加大对定点医院、药店的考核检查,规范医、患、保三方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质量。工伤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要把法规的宣传和扩面作为工作重点抓好落实。

(四)继续巩固养老金发放成果

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和规范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和途径,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不漏一人、不差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 。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把离退休人员管理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五)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察执法为保障,全面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发布工作,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及时做好企业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转换工作。以城镇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

(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劳动法》、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监察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必须尽快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要积极查处,发现重大群体突发事件,要快速介入,尽快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七)、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

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调解劳动争议,要继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要与各级工会进一步密切配合,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第二,加强对有关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敏锐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排查和调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要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仲裁员的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新时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

总之,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不动摇,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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