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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的同学作文

发布时间: 2023.08.09

崇拜的同学作文汇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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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的同学作文(篇1)

本人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所以这篇文章想写关于三毛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啊。致亲爱的三毛三毛,最爱的作家。她一直追崇浪漫,活的勇敢潇洒。对爱的渴求深深吸引着我。但是因为她学不会写懋字,三毛从小就不受拘束,初中时候为了看课外书还逃学去坟墓读书。三毛看到了一张撒哈拉沙漠的图片,感受到沙漠的震撼和对异族文化的热爱,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所以她决定去看看在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对生命的喜悦和爱憎。于是她有了和荷西同行的沙漠之旅。并写下了《撒哈拉的故事》,描述了旅途中的喜怒哀乐,描述了沙漠这片土地之上不为人知的特殊人文景观。但是她的生命突然出现了转折,她失去了挚爱荷西,曾想放弃自己的生命,不再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崇拜的同学作文(篇2)

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完美的,而我,似乎就败了英语上。

英语是我心中过不去的坎,也只有英语,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他两三分钟就能记下来的英语句子,我要花接近半个小时,他脱口而出的英语,我却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完整。

每当英语老师发问时,第一个响应并且会意思的总是他;每当学校组织有关英语的比赛时,引人注目的总是他;每当同学们在英语方面有什么不解时,第一个找的总是他

我多么羡慕他!英语老师发问了,我呢,则又是一头雾水,搞不清楚情况。英语老师的余光似乎瞟到我了,我连忙低下头,装作在书中寻找答案。其实,我连老师提问问题的意思都不知道。老师终于抽到别人回答问题了。优美的英语单词一个接一个蹦到我的耳中,驱散了因学不好英语而形成的阴霾。我突然感到雨过天晴的舒畅。抬头一看,原来是英语学习委员。我突然想到了自己,和他比起来,我是多么一文不值。不行,我不能颓废自已!他是我的目标,是我的偶像。但是,我要超过他!

期末检测,他依旧是英语第一名,我却又落在他的后面。我把头深深埋进臂弯,泪水划破无声的空气。为什么他的英语成绩那么好?为什么我那么努力却得不到想要的结果?为什么

一阵风轻轻晃着树,一颗心默默滴着血后,面对英语,我再也提不起兴趣。只有风知道缘故。

后来,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上次去英语学习委员的家中,他惊呆了。原来学习委员的轻松都是伪装,谁也不知道学习委员的心里装了什么。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脑海顿时闪现了两句话:谁不曾在披荆斩棘的路上,淋过大雨一场?今天所经历的风雨,都化作着前进的动力。

我问他:英语秘笈是什么?他说:只有多看英语书,多听英语歌短短十个字呢。原来是偷偷努力呀!六月的田野里,多了一个向天宣誓的孩子:虽然黄杨振华是我的偶像,但是我一定要超过他!

如果我是苔花,那他就是一朵牡丹。虽然我只是一朵苔花,但我还是要学牡丹怒放,将最好的自己留给回忆。

崇拜的同学作文(篇3)

我最崇拜的人是李荣耀,因为他每次都帮忙同学打扫,还有上体育课的时候他会帮忙收体育器材。另外,我觉得他很大方,所以大家有问题都会找他帮忙,虽然他个子不高,但是他很努力学习,成绩也还不错,所以我要向他学习。

虽然他不是我最要好的好朋友,但是他也会照顾我,像是教我数学,我有问题请教他,他也会有耐心的教我,不会对我生气。因为我们是好同学,而好同学就是要互相帮忙,希望我们一辈子都是朋友,不管到几年级,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对我的好,相信他也不会忘记我。

最后,我希望他能好好加油,我也期许自己一天要比一天更好,两个人都能一直进步,不管未来我们还是不是同一班,我都会好好珍惜他对我的好,也希望未来我们能一起努力。

崇拜的同学作文(篇4)

是因为他在学校里虽然经常出去接通告,上不了课,但是他都会在拍戏的空隙里去背书预习功课。这是一种精神!而且王俊凯每天都会特别早的来到学校,他怕他正常的时间来上学粉丝就堵在那里影响其他的同学的造成不便,他很早来到学校让老师就给他预习功课,他的成绩也是特别的好,虽然别的同学在学校的时间比王俊凯的在校时间多,但是王俊凯的成绩一般是在班级的前几名。

王俊凯他虽然是一个很有名的人,但是他绝不会架着明星去欺负别人的,我知道你们可能不相信,以为我是在偏袒他。那我就跟你们说:王俊凯在学校里一点儿也没有明星的架子,就是上课的时候上课,下课的时候他就趴在课桌上戴着耳机听周杰伦的歌睡觉。其实为王俊凯特别的累,只是嘴上不说出来。他其实想为粉丝们做得更好,其实他那时候还没有成年,知道我为什么崇拜他吗?

我会想王俊凯这样的人学习因为他值得我崇拜!

崇拜的同学作文(篇5)

他,一个身高四五尺高的男孩,有着一个极其聪慧的大脑,而就是这发出无限光热的大脑,是它的到了全级之冠的雅称。他就是我们班大名鼎鼎,鼎鼎大名的王东东。

他,令人敬佩的是他那顽强的毅力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他把书当作自己的精神食粮,只要一有时间,两只眼睛像着了魔似的盯在上面,发出炯炯的光。上课手举的最高的要数他了,站起来一场精彩的回答,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如果你问他一道百思不解的难题。他会让你大失所望道:怎么,以你这等天资,连这类题都不会?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其实他是在暗中鼓励你的。他的文章语言精炼,优美,富有个性化。叫人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叫人想入非非。语言之精美是无法用语言来比拟的,李白的诗还富有艺术成就感。与当代作家比起来还不差三分。如果你问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那他可以告诉你:百分是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就是成功。而如果你想超过他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他会依此为动力,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他在我心中的地位是最崇高的,那种不懈的努力,叫人感到惊惶失措,天法战胜他。而他就已他的力量冲向胜利的极端。

崇拜的同学作文(篇6)

她弯弯的眉毛下有这样一个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闪动着,鼻子上翘着一个“不速之客”——眼镜,侧面有两只小耳朵,底部是一张能说话的小嘴。

她很受欢迎。她经常给她的朋友讲笑话。

我记得有一次,老师不应该在早上做太多作业,下午就成了做作业的时间。天气阴沉,就像我们的心情一样。我的'心跳也变得沉重。全班像下课一样安静。甚至针掉到地上也能听到。没有之前的笑声。但是她走到我面前说,“跟我来。”我问,“为什么?”“跟我来。”她这样回答我。虽然我知道“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老话,但我还是忍不住跟着它走了。他带我去了教室外面的走廊。几个同学在走廊里等着我和她。她让那些同学过来,给他们讲一些笑话,根据另一个笑话的角色,她把这些笑话变成了她的兄弟或朋友。她让我们都笑了,走廊里充满了我们快乐的笑声。

她用一些有趣的动作讲笑话,比如扭腰,用发带做项链,还有猫步。有时她会有一些表情,比如皱眉和假装无辜。

她想尽一切办法做出这么多奇怪、奇怪和有趣的动作来逗我们开心。他也很喜欢。她感到非常高兴。她觉得这种微笑不是笑,而是纯粹的微笑。她放弃了时间来逗我们开心。他是一个无私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好朋友周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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