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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8.27

最新资产管理报告(精选12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认真阅读多篇文章后选出了“资产管理报告”作为精品。自古圣贤之言学也,咸以躬行实践为先,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报告,优秀的报告,可以使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请您继续了解更多相关资讯!

资产管理报告 篇1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总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专项负责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二、自查内容

1、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灞桥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

2、制度建立情况:我校建立了《西安市第五十六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公用品采购、保管、支领制度》。

3、资产处置情况: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残值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4、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我校与西安警-察护卫学校的租赁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约。我校与五鼎联合钢筋机械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出租面积平米,年租金万元。我校的资产出租按规定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出租合同;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三、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7日-29日

四、自查汇总

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自查,我校无国有资产(土地、房屋)对外出租、出借、联营的情况。也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资产管理报告 篇2

旗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根据旗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做如下汇报:

一、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情况:是按照《通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了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

二、制度建立情况:是建立建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购置、申领、使用、报废处置等内部控制制度。

三、资产处置情况: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处置收益或残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纳入了财政预算或残值管理,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四、资产动态管理情况:及时登记资产卡片,并向财政管理部门上传有关资产数据,实现了动态管理及时核对账簿。

五、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单位无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情况。

六、资产产权登记情况:没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

七、罚没资产管理情况:无罚没资产情况。

资产管理报告 篇3

据20xx年底数据显示,房县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29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总额875万元,占总资产的67.72%;一般设备类资产总额413万元,占总资产的31.97%;其他类资产总额4万元,占总资产的0.31%。

从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看:在用资产xx0万元,占总资产的88.24%;闲置资产152万元,占总资产的11.76%。

从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看:局机关资产868万元,占总资产的67.18%;管理一股资产93万元,占总资产的7.20%;管理二股资产30万元,占总资产的2.32%;计划统计股资产113万元,占总资产的8.75%;稽查局资产36万元,占总资产的2.79%;撤并4个分局闲置房屋资产152万元,占总资产的11.76%。

从资产分布特点来看:一是集中性。资产主要集中在城区,而城区占用资产为88%,机构收缩后除房屋外,资产管理相对集中。二是实用性。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资产与其他资产所占的比例基本符合实际,分别占67.72%和32.28%。三是合理性。局机关资产与其他单位资产基本合理,局机关资产占67%,人均占有资产5.1万元;其他单位资产占33%,人均占有资产3.5万元(不含闲置资产152万元)。

资产管理报告 篇4

为了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严格追究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其科室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资产管理报告 篇5

第三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其所出资企业之间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第三十一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所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十三条 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务院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行为规范等,依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参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第三十六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

第三十七条 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第三十八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按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或者违法干预所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未按照规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对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第四十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权利和义务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施行前制定的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政企尚未分开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快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报告 篇6

第六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上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监督和管理;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七)向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告;

(四)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帐,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特殊情况确需出租、出借的,应当事先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及时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国有资产占用费按怀政办发〔20XX〕14号规定征收。

第十一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属于基建工程类资产配置,必须公开招标,并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决算评审。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经批准设立临时机构使用的资产,机构设立和撤销时,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三条调剂使用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由市政府决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机制。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有偿转让、置换、对外捐赠、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开原则。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先审批后处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三)“三统一”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资产统一公开处置、收益统一上缴、资金统一调控。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占用、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处置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不直接参与资产的处置。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归市政府,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

(二)闲置的资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其他按国家和市政府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资产。

第十八条处置国有资产,应当履行下列审批手续: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国有资产处置申请;

(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三)行政事业单位到市财政局领取并填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四)市财政局审核后出具批复意见,其中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等资产处置的,市财政局应当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或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处置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的申请,同时提供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或者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的意见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处置的纪要;

(二)市财政局组织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

(三)市财政局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或其他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处置。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文件、证件或者资料:

(一)资产处置申请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二)能够证明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包括购货单、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资产统计报告或决算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专业技术鉴定部门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

(四)单位资产处置公示资料;

(五)资产目前的使用情况说明,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处置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对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或者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按照财政主导、单位配合、中介评估的原则实行公开处置,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处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资产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让标的应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作价参考依据,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四)受委托负责处置国有资产的部门,应当在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情况及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并提交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五)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者签署意见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按规定办理账户、资产等有关手续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商、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权证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规定缴存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专户,由市政府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实行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年度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并对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市财政局应当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进行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市政府报告资产清查情况。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并由市财政局核发统一印制的产权登记证。

(一)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登记;

(二)因分立、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因终止或者依法被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办理产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产权登记实行年审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履行职责,资产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造成资产流失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四)擅自转移、转让、处置资产的;

(五)擅自提供担保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的。

第三十一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拒不申报或弄虚作假、瞒报、少报的单位,由市财政局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追缴应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行政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可以停拨或者缓拨其经费。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8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报告 篇7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使职能及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关系到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笔者从近年来审计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基础薄弱。根据现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管理往往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只设置总账,没有设置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购置的资产不及时入账,不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资产的管理也没有明确责任人,导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账实不符,大量资产游离于账外,正常资产处置无法下账,不正常的资产损失也无人追究责任。

(二)资产产权关系模糊。产权登记作为界定产权归属、确认国家所有关系、单位占有使用关系的一种法律凭证,对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从审计情况来看,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产权登记,特别是一些行政划拨的资产,长期不办理过户入账,事隔多年后既无法认定其原始价值也无法证明其产权归属。

(三)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经营性活动,所得收益既不缴入财政专户,也不向财政部门缴纳非转经占用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或发放补贴,在财政体外循环。

(四)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上,既不经过专业技术机构的评估,也不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自行处置国有资产,容易导致假报损、真转移、假报废、真多占等情况的发生。

(五)部门间资产配置差别悬殊。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资产属非经营性资产,占用的资产没有创收的压力,各单位尽量争取多占用国有资产,造成了不同部门间占用资产规模悬殊。根据最近对某市8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审计调查情况看,有的单位人均占用国有资产31万元,而有的单位人均占用国有资产仅4万元,部门间资产配置差别悬殊。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到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要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对盘盈或盘亏资产,查明原因,该报废的进行报批处理,该入账的盘盈资产作入账处理。

(二)规范资产操作程序。资产的购置、划拨、变动、注销要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经营性资产转非经营性资产应向财政部门审批,并缴纳非转经占用费;资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由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设计资产配置定额标准,依据其人员编制和资产定额标准来配置资产,超配的资产在不同部门间调剂,杜绝多要多占行为的发生,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资产管理报告 篇8

(一)强化了管理基础。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房县国税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程》等系列制度,财务部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对达到标准的物资严格依规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未达到标准的办公用品作为低置易耗品管理,资产购置、变动、处置严格按程序执行,杜绝资产漏记、错记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固定资产数据的真实、完整、及时。保障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监控了资产底数。建立了监察、人事、财务核算等部门监交体系,坚持实行调离岗位手续清,对调出、离退休、外出学习以及岗位变动等各类人员,规定必须到资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定期开展资产清理检查,通过四次大规模资产清查工作,保证了全局固定资产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真正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有效地防止了资产流失。

(三)健全了信息网络。全系统所有资产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进行核算,还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保管人员、存放地点信息字典库,在资产的进口环节即购置采购管理、中间环节的资源合理利用与配置管理、出口环节资产的处置报废等方面严格管理,实现了固定资产管理的集中化和网络化管理,有效解决了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准确和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

资产管理报告 篇9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日前,财经工委同志在黄幼钧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资产经营公司、西溪湿地经营管理公司、之江文创园、文新街道等XX个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就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及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了我区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门的统计,截止XXXX年底,我区XX家行政单位的资产总额为XX.XX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为X.XX亿元;XXX家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为XX.XX亿元,其中固定资产XX.X亿元。全区XX家国有企业(XX区XX家,之江X家)资产总额XX.XX亿元,所有者权益XX.XX亿元。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肯定:

(一)注重了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在管理体制上做到了有人管事,区财政局国资科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企业进行监管,区资产经营公司、西溪湿地经营管理公司、之江创意园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主管单位分别对下属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需纳入产权交易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在管理制度上做到了有章可循,从XXXX年开始,我区先后出台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以及房产登记与租赁、处置等细则;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要求和方法。

(二)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区政府深入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全区性房产调查,在清理登记各类房产的基础上,对部分无产权证的房屋探索实施了西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内部登记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资产重大事项监管权利,严格审核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依法推动西湖投资有限公司增资、蒋村新区建设有限公司XXX%国有股权的挂牌转让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依法处置纳入产权交易的国有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审计部门先后开展了镇街和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提出具体的审议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各镇街和行政事业单位也采取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实施内审监督、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三)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调研的情况看,XXXX年-XXXX年,区资产经营公司通过规范经营性房产管理、做强国有品牌企业、优用存量资产等形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分别达到XX.X%、X.XX%和XX.XX%,国有资产(含公司所属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经营收入也从XXXX.XX万元增加到XXXX.XX万元,实现三连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拍卖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三年共累计交易XX批次,成交金额XXXXX.XXX万元,国有资产增值XXXXX万元,增值率达XX.XX%,特别是石龙山南侧废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石销售权项目、西湖啤酒厂建筑物拆除承包权和原厂生产设备拍卖项目,都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值。我区还对建设局原天目山路XX号第X、XX层房屋,区民政局原体育场路XXX号四层房屋进行产权证移交,逐步做大做强我区国有全资企业的资产。

二、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够强。一是重视程度不足。从调研的情况看,不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产权意识淡薄。不少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房屋资产有多少,是否具有产权,是什么性质的产权,存在哪些风险所知不多;对有的资产为什么没办产权证,什么历史原因造成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模糊不清。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调研的情况看,虽然我区所有镇街都设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但在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管理职责分散和多头管理的情况,对日常资产管理监督缺乏集中性和统一性。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无人负责,或由其他岗位人员兼顾、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延续性。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相对较弱。一是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较为突出。虽然通过全区房产调查和资产统计报表,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基本信息,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上报数据不够全面,漏报、少报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和占用、借用资产。不少单位和镇街的内部台账对拍卖、处置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对财政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存在国有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的情况,静态账、账面账较多。二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数量较大。根据财政的资料显示,全区XXX家单位上报的XXXX处,面积XXX.XX万平方米的房产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达到XXX处,面积约为XX.XX万平方米,占全区房产总面积的XX.X%。而从部门看,教育系统的XXX处学校场所,总建筑面积XXXX亩,未取得国有土地证的有XXX亩,占XX.X%;校舍面积XXXXXX平方米,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XXXXXX平方米,占XX.X%。卫生局机关及XX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X家公共卫生机构的房屋面积XXXXX平方米,其中有房屋产权证的有XXXXX平方米,占XX.X%。根据财政局的分析,未取得产权证的原因包括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验收未通过、资料不全、政策及历史遗留。三是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的房屋租赁未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存在私自协议出租、出借房产的情况,这其中既有部分单位执行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自觉性和敏感性不足,未主动上报房屋公开招租的原因,也有我区国有资产处置的督促检查机制尚未形成,监管力度不足等因素。四是资产整体回报率不高。有些单位和镇街由于经营性资产面积小、分散等原因,有部分土地、房屋被闲置,或使用绩效不高。还有部分土地、房屋的租赁期限过长,租赁价格过低,从调研看,不少房屋的租赁合同租期长达XX年,甚至有的房屋租期要到XXXX年,租金每亩只有X.X万/年,且每五年增租X%,这明显低于市场价。

(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绩效不高。一是政企职责不明晰。我区的国有企业大部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建立的管理型职能的国有企业,更多的是为了完成政府的工作任务,并未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缺乏市场经营管理意识和责任。全区XX家国有企业的类型,既有事业单位类,经营类的,也有建设平台类,融资担保类。企业的经济性质既有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全民所有制、国有独资公司,甚至还有集体企业。由于国有企业法人结构复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彻底。

二是管理责任难落实。国有企业的人员编制较为混杂,公务员、全额事业、差额事业、企业合同工、临时工等都有,员工事业企业两种身份,工资两头靠的情况也有存在。国有企业与主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也较为混乱,存在主管单位变相占用国有企业资产或国有企业无偿使用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的情况。

三是收益绩效不高。根据XXXX年的国企年报,全区XX家国有企业共XX.XX亿元的资产总额,XX.XX亿元的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为X.XX亿元,利润总额仅为XXX万元,净利润仅为XXX万元。这其中的原因包括国企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目标责任考核不落实等。四是发展后劲乏力。受资产总量偏小,经管人才缺乏,投融资困难以及政策因素影响,我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后劲不足。当前,我区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主要体现在房产上,主营收入也主要以房产租赁为主,资金积累缓慢。西溪湿地的主营收入以观光游产值(门船票收入)为主,旅游延伸产业发展和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的不足,以及湿地三期的竞争也给西溪湿地发展带来阻力。

三、工作建议

结合这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掌握的情况,我们就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基础。一是要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国有资产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各项职能、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物质保障。区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是要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国资办、镇街资管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主要资产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尤其是各镇街资管办,要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和人员,切实强化本级及下级单位的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代表政府掌管资产的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的兼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维护。

三是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根据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我区国有资产购置、配置、验收、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一系列配套监管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完整的账卡,加快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要建立资产保值增值的指导机制和考核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街、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准确及时上报资产变动及增减变动情况。四是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要探索实践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涵盖区本级到各资产主管部门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网络,强化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一是要开展清产核资。区政府有必要组织财政、审计、监察、住建等部门,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镇街、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调查,进一步梳理我区国有资产的保有数量、主要类型、资产质量等情况,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

二是要加强房产管理。特别是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区国资办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充分论证办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对能采取措施补办手续领出产权证的房屋,要及时排定计划时序,明确责任要求,落实人员经费,强化跟踪考核,督促早办快办。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要探索发放内部登记证等形式加强监管。要加强闲置房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撤并后的存量房产、可利用的闲置房产,区政府可集中管理或授权国企统一经营管理。

三是要突出保值增值。要严格执行《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规定,国有资产的出让、租赁及承包均应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资产的优用和效益最大化。镇街的经营性房产涉及到招商引资引税,在根据房产的地段、年份、设施等情况合理制定租金的基础上,妥善处理税源培育、税收效益与资产保值增值的关系,建立健全租赁进入退出机制和公平竞争机制,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经济效益。要加强合同管理,研究制定房产租赁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责条款和合约期限;对现存租赁期限过长的合约,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产收益。四是要提高监管效能。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的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业绩。一是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改革。要按照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思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区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要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和梳理国有企业资产家底,杜绝国有资产占用、借用情况,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要梳理国有企业的经济性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明确政府作为出资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股东权利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规范国有公司运作。要防止和避免出现更多行政性、管理型的国有公司。

二是要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优势。要盘活存量资产,在保证政府需要的前提下,对零碎、收益差或者闲置的资产资源,应采取对外出售、部分转让、资产置换等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尽快盘活存量资产。要优化资产资源配置,通过整合经营性资源、优质资产以及股权优化、债券发行等形式,打造几个具有规模效应、资产质量良好、现金流及利润来源稳定、财务形象和未来预期良好的投融资平台,并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做强做大国有资产规模,提高资金募集与运营能力。

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公司法人内部结构治理,形成权力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切实维护出资人的权益。要依法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督促企业真实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指导、帮助企业搞好经营。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监察机关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四是要提高经营绩效。通过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要求,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要着力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加强投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区别不同行业,确定经营利润收缴比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建立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突出国资保值增值率、经营业绩等方面的绩效考核,企业的经营实绩与管理层的报酬直接挂钩,真正调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运作效益。

资产管理报告 篇10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怒府办电〔〕117)要求,近日,由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州监察局、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州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督查组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现场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1至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82.5亿元。1至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3亿元,其中:县完成27.9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2%;县完成14.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5.8%;县完成2.9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0.1%;县完成3.7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5%。从各县投资完成来看,相对较好,、、投资完成较少。从全州整体情况看,要完成今年签订的州县目标任务,第四季度必须每月完成投资11.06亿,由此可见我州第四季度投资压力很大,任务非常艰巨。

二、全州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是全州固定资投资主要支撑力量。1至9月,全州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1.6亿元,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的64.2%。

(一)二级公路。全长97.4公里,其中:主线长93.68公里,县城连接线1.77公里,马登连接线1.96公里,估算投资15.04亿元。年1至9月完成投资8.2亿元。目前,新增的两条连接线中马登连接线正组织进场施工、线接线正开展前期工作;除两条连接线外,主线局部边坡防护因资金筹集困难停建外、其余工作均已完成,预计年12月底建成通车。

(二)四级公路。项目全长95.225公里,总投资造价47692.6万元。一期工程跨大桥和部分路基工程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5317万元。二期工程资金于今年9月下达6530万元,正开展招投标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开工建设。

(三)六丙公路一期。全长14.68Km,总投资6.73亿元。今年计划投资2亿元,由于受资金不到位、阻工等因素影响,1至9月仅完成投资3131万元。

(四)六库二桥交通环线工程。按一级公路六车道标建设,宽32米,全桥长268米,混凝土独塔斜拉桥,引道长2.73公里,路基宽12米。概算总投资2.84亿元,省级补助1.2亿,其余自筹,目前到位资金70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5000万元尚未到位),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1至9月完成投资4599万元(含征地拆迁),该项目资金缺口大,地质情况复杂,施工难度大。

(五)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概算总投资8.6亿元。具体分安居温饱、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素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工程实施。1至9月累计完成投资1.38亿元。截至10月30日,独龙江公路完成投资1.1亿元,道路土建完成合同量的50.91%;隧道掘进985米,仰拱及填充浇筑完成565米,二衬完成245米,完成合同量的13.6%。

(六)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经省经委于20xx年9月审查批准。总体规划面积为12.69平方公里,近期发展目标确定为20万吨/年的规模。年1至9月,已建成的16台炉子全部恢复生产,共生产工业硅17585吨,主营业收入5.8亿元,实现工业产值5.3亿元,实现税收1.04亿元,从业人员1443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建成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变电站2座。入驻企业有9户,其中:硅冶炼企业7户,供电企业2户。

(七)电网工程项目。年在建和计划新开工的骨干电网建设项目包括:220kV至输变电工程、崇仁220kV变二期工程、110kV中心变增容、110kV亚谷至线路工程、110kV马阿线接入220kV变工程,项目总投资42176万元。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总投资26592万元,省发改委已批复可研,年内启动实施。1至9月完成投资2.99亿元。

(八)干流水电开发筹建工程。黄登水电站于20xx年启动筹建工程,年计划完成投资21.19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13.27亿元;水电站于20xx年启动筹建工作,年计划完成投资4.12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2.48亿元。

(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区水厂、会议中心、龙竹坝公园、赖茂河以北片区开发有序推进。六库镇城区穿衣戴帽工程、公园和谐塔、面山休闲步道等项目,1至9月完成投资0.467亿元。

(十)水利基础设施。瓦姑水库,库容1700万立方,总投资1.11亿元,1至9月完成投资1100万元。黄木水库库容1170万m3,总概算投资3.07亿元,目前正在完善前期工作。

(十一)“两污”项目。目前,县“两污”项目已于今年6月底完成初验;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于今年9月底竣工,县六库垃圾处理场项目正建设中,主要问题是资金缺口大;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于7月15日进场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县“两污”项目仍在开展前期工作。全州“两污”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9亿元。

三、原因分析

1至9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9.7%,距离目标任务的差距仍然很大,督查组认为投资进度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是:

(一)融资困难和资金到位率低是在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随着国家开启新一轮的宏观调控,通过加息紧缩信贷之门,使我州市场性项目的融资困难加大。如:黄登电站今年计划投资25.31亿元,但由于融资困难,1至9月仅完成投资15.75亿元,减少近10个亿的投资。另外,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也是制约我州投资进度的重要因素。如:四级公路二期工程资金迟迟不到位,去年至今年10月工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二)前期工作滞后导致新开工项目不足。由于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深度达不到相应要求,项目报批困难、进展缓慢,新开工项目少投资后劲乏力。通过督查,督查组梳理出各县努力后能够在今年内开工的重点项目有:。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县由于缺乏大项目储备,投资规模总量小,投资后劲明显不足。重点行业中,我州主要投资来源于能源、交通、市政、电网、社会、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结构单一,投资渠道单一,具有支撑性作用的重大项目少。

四、下步工作建议

针对目前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不够理想的情况,下一阶段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全州在建项目。重点推进六库第二大桥、贡德公路、上帕大桥、黄登电站、两江支流中小水电、电网建设、瓦姑水库、上帕大桥、四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廉租房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改造、学校、医院、文化等项目建设。

(二)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步伐。重点开展锌业6000吨/日氧化矿选厂、干流开发、民用机场、州职业技术学院前期筹建、六察滇藏新通道、跃片二级公路、金六一级公路、四县110KV输变电工程、泸腾公路、流域生态及沿岸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工作。

(三)完善和建立项目储备库。建立重点项目集群,加深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申报和资金申请的成功率。

(四)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拓展投融资渠道,努力运用BT、BOT投资模式,统筹好地方各种机动财力,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资产管理报告 篇11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和意义

1、是省财政厅启用统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实一致的资产信息,为今后按政府规范要求进行资产管理建立必要的基础。

2、是落实资产归口、分级管理责任的重要举措。

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能够为分口分级管理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是学校摸清家底掌握资产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清晰反映本校资产的实存及使用情况,发现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学校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资产管理水平。

二、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与基准日

(一)、清查内容及负责人

1、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1)20xx年4月1日以前,包括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x年4月1日起,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x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本次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分为以下10类

(1)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责任人:xx)

(2)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包括电视机、录(放)音机、功放、音响、照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责任人:xxx)

(3)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投影仪、多媒体等设备;(责任人:xxx)

(4)文体设备:包括各类音乐器材、美术、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责任人:xx)

(5)教学仪器:包括各学科专用仪器仪表等;(责任人:xxx)

(6)办公家具及用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实验桌椅、课桌椅、讲桌、学生铁床、餐桌椅等;(责任人:xx)

(7)炊事设备:包括锅炉、冰箱、和面机、切面机、馒头机、切肉机、切菜机、磅称、保温桶等;(责任人:xx)

(8)降温采暖设备:包括空调、台扇、吊扇、落地扇、排风扇、火炉、电暖器等;(责任人:xx)

(9)图书文物及陈列品;(责任人:xxx)

(10)其他。

(二)、清查的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5月31日。

三、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由于固定资产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现场核查工作复杂,需要全面动员,统筹安排。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具体如下:

组长:xxx

组成人员:xxx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拟订,清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后期的资料整理汇总,负责清查工作的协调联络等。

2、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

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资产存放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

二是复核。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归口管理资产和部门资产的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3、组织方式是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即根据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和资产归口管理现状,将资产分成条、块,分工负责。

五、资产清查的步骤和方法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楼宇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为了巩固清查成果,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还应认真整理总结,明确管理责任,完善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清查准备(6月10日―6月20日)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

2、材料准备

(1)调查全校各单位用房情况,明确全校所有用房(至每一个房间)的。管理(使用)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分单位资产盘点表。

(二)现场核查(6月21日―6月30日)

根据清查工作的组织分工,各现场核查小组人员到各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即按照资产使用方向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或成批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现场核查小组要根据现场核查要求,结合被查部门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清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保证清查质量。

认真落实核查时间、房间分布情况和需要配合的人员,积极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整理总结(7月1日―7月5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单位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对于盘盈的资产,粘贴标签。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作为本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考核的依据。

资产管理报告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占用和使用耗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管理机构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分层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工管理。

一、生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级仪器仪表的管理。

二、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协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减值损失,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三、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五、发展部负责公司厂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在建项目的管理。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

七、储运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闲置、报废物资的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

一、拟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及本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提出固定资产调整和购置意见,办理固定资产公司内调拨手续;

五、对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档案;

六、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修旧利废工作,管理各使用单位退库的固定资产,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

七、根据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设备大修计划;

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贵重设备等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体系,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组织落实对固定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财务事项的审核;

三、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及档案,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掌握固定资产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

四、定期与生产部、各单位核对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实物,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五、拟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预算;

六、定期组织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审核年度固定资产数量、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报废等的预算。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职责:

一、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时,新旧管理接替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资产,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生产部及财务部进行核对,定期清点盘查,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各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台帐,并将电子表格上交生产部和财务部。

五、根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七、及时反馈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部门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技术中心、发展部、公司办公室、储运部

一、管理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做好各自的台帐。

二、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与第七条同样的责任。

四、发展部负责在建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程物资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签证、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执行、工程验收和付款进度的审核等。

五、储运部负责对已报废物资或闲置物资整体出售的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帐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按《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司办[20xx]10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司办[20xx]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理程序按贵糖司办字[20xx]118号《关于下发采购物资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设备或备件采购到公司,完成验收后,供应部将《计划申购表》、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一并送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入帐之依据。

二、基建项目完工后,发展部在申请付款时将项目资料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帐的依据。

三、自制或委托制作的大型或成套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投入运行前将设备情况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并将设备资料报生产部备案。

四、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展部牵头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表。对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设备购置的综合性工程,必须按能形成单个固定资产名称、金额分别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

五、财务部在收到供应部、发展部上述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应确定是否将资料所述设备、备件或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对确定列入固定资产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编号、确定折旧年限,并将编号和折旧年限向使用部门和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六、使用部门接到财务部的反馈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并将更新情况向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财务部应严格审核各项单据的签核是否完整,审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审核发票金额、《计划申购表》金额及合同所列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追查原因并责成适当处理,若一致则依付款作业流程办理入帐。

二、财务部应于固定资产入台帐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生产部及使用单位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生产部存,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入账依据,并在公司U8系统上更新,第三联使用单位留存,并更新各自的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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