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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03

用工方案。

活动方案可以在我们希望尽快完成工作计划时,为一个活动确立一个大致的方向。通常,我们都会被要求提前制定一个方案。那么,如何编写一个方案呢?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经过持续的筛选和修改后,最终推出了最新的“用工方案”,相信它将对你的个人成长有所帮助!

用工方案 篇1

秸秆再利用工作指导方案范文

为了切实做好全区201X年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综合利用为手段,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大气环境保护,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重要意义

焚烧秸秆危害很大,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因此,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文明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禁烧区域

全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域,其中城区周围和西宝中线、虢凤路、宝平路、西宝高速、陇海铁路、宝中铁路沿线两侧特别是西宝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禁烧区域。

四、工作目标

1、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沼气生产、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加大秸秆焚烧问题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本区域内无外置的秸秆焚烧问题,为三夏期间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西安世园会顺利举行保驾护航。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召开各镇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秸秆禁烧动员安排会议,全面动员发动,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6月-7月)。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田间地头,督促各镇做好禁烧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制止,组织灭火除黑,依法查处。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比较严重秸秆焚烧问题的镇和包抓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切实加强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各镇主要领导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负总责。各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预防,实行层层分包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包抓,齐抓共管。为了全力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区政府要求全区上下统一行动,建立区级部门包重点镇工作机制。各部门既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包抓工作。

区农业局包抓阳平镇,负责督导和宣传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迅速宣传到各镇各村,启动综合利用方案,在夏收前举办综合利用培训,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打捆、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在禁烧区内合理设置综合利用场所,配足配齐综合利用设施,派员现场指导、监督、督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开展。严格规范收割技术标准,小麦割茬不得超过12公分,超过标准的农户可拒绝付费。

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包抓虢镇。在夏收前负责印发秸秆禁烧通告和宣传资料,将秸秆禁烧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区电视台、镇村广播站、宣传栏及将资料送到农民手里的办法,宣传到村、组、农户;要做好禁烧各镇的走访工作,与各镇共同商讨秸秆禁烧的具体措施,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道推广,提高秸秆禁烧效率;在“三夏”期间,加强秸秆禁烧的巡查、统计、曝光力度,发现焚烧秸秆的,要及时通报所在镇和包抓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灭火,对焚烧问题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组织宣传车到禁烧区沿线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和法律咨询。

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秸秆禁烧工作,派足警力,加强巡查,提高震慑力度,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拘留纵火分子,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行为,确保三夏安全。

区交通运输局包抓周原镇,负责对道路两侧禁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林业局包抓慕仪镇,负责制定禁烧区沿线绿化林带防止秸秆焚烧工作方案。在夏收前深入一线设置禁烧警示牌,明确毁林的法律责任。林带附近50米内的小麦收割后,及时派人蹲守,督促清理秸秆和耕种,不得燃一把火。对发现的秸秆焚烧点,及时灭火,并追究纵火者的责任,巩固绿色创建成果。

区水利局包抓贾村镇,负责对渭河段及主要农灌渠两侧违规堆放、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处理。

区供销联社包抓桥镇。

区畜牧局包抓县功镇。

各镇、村要积极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以就近为原则,预留秸秆堆放场地,确保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集中堆放,不得在地头、路边乱堆乱放,按照用途分类利用,充分发挥秸秆的经济效能,对农户利用秸秆情况要进行登记考评,对利用好的给予奖励。各镇要切实负起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在开割前召开村、组长参加的禁烧动员会。各村组都要成立禁烧巡逻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包抓领导和负责人,夯实责任,防止焚烧事件的发生,就近就地及时处置焚烧问题不过夜,并向区禁烧办报告情况,对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根据情节采取罚款、赔偿损失、报送公安、林业公安进行刑事拘留等措施,从严打击焚烧秸秆行为,坚决遏制焚烧秸秆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镇、村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召开秸秆禁烧动员誓师大会,张贴村民代表禁烧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提前做好群众秸秆禁烧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进行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区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合理处置农作物秸秆;对焚烧秸秆的反面典型进行报道,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实行部门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区公安分局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人身伤亡或火灾事件的进行统计,区林业局对烧伤树木情况进行统计,区环保分局对主要公路沿线焚烧情况进行统计,统一报区禁烧办。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秸秆标烧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辖区内未出现焚烧秸秆问题的镇及包抓部门,在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对川原地区未出现焚烧问题的镇奖励1万元;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镇,每亩处以1000元罚款;对因焚烧秸秆被国家和省上通报批评的镇处罚2万元。以上罚款,所在镇承担30%,包抓部门承担20%,所在村承担50%,罚款由区财政部门直接从各镇、部门、村账户划拨。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目标任务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镇及包抓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用工方案 篇2

Tab.3 economic contrast of technology

在高校建立“中水”回用系统是可行的,有效的缓解了水资源紧张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压力又改善了校园的生态环境,校园“中水”回用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2] 籍国东.我国污水资源化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环境科学进

[3] 马志毅.城市污水回用概述[J].给水排水.,23(12):61-63.

[4] 张同.污水处理工艺及工程方案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

[5] 汪大珲,雷乐成.废水处理新技术和工艺[M].北京:化工出版

kW・h/m3,电价按0.45 元 /(kW・h),单位制水电费

社,.

0.6 元/m3;单位制水药费0.24 元/ m3;人工费按0.4

[6] 田一梅.城市自来水与中水系统综合规划的优化研究[J].给水排

万元年。合计单位运行成本(不含折旧费)为1.25 元/m3,其中可变成本0.81 元/m3。盈亏平衡点为设计能力的7.4 %。上述经济指标表明,“中水”回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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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发表文章☆ ☆ 摘要预报 ☆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辽宁 阜新 123000)

摘要:通过利用待评价单元中评价因子的贡献率确定相应评价因子的权重,并因此对每个待评单元衍生出适合其自身的距离评价准则,从而实现对加权欧式距离模型的改进,建立变权欧式距离模型。该模型由于使用更尊重客观实际的权重系数和评价准则,使模型更合理科学。最后将该模型应用于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实例中,并将本法与模糊综合评价的结果比较分析,获得良好的效果。

用工方案 篇3

摘 要:以大连市某高校为具体事例,对校园“中水”回用方案进行了比较,提出了三种“中水”回用方案,即分散系统方案,小集中系

统方案,统一系统方案。经过分析选择小集中系统方案为该校最佳“中水”回用方案。再此基础上,提出适合高校校园“中水”回用的方案;同时研究了“中水”回用系统工艺,提出了改进的“中水”回用系统方案。

Analysis and technological design on water reuse on campus

(College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Engineering ,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 Fuxin 123000,China) Abstract:The article takes one university in Dalian as the concrete example, different plans for water reuse on the campus are compared and suitable one is given, three kinds of schemes of water reuse are proposed, Namely, disperse the systematic scheme, concentrate the systematic scheme small , Unify the systematic scheme . Through analysing it is this best scheme of water reuse of school that we choose the second to concentrate the systematic scheme .In the meantime, processes for water reuse system are studied, proposing the systematic scheme of retrieval and utilization of improved normal water.

Key words:campus;water reuse;reclaim water system

中国淡水资源非常缺乏,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求,回用于学校各单位的冲厕用水,若有剩余用于绿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尤其是北方地区,化和冲刷地面,处理后“中水”不能用于对水质要求80%的城市严重缺水。“中水”回用是解决城市缺水高的地方。 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中水”回用主要是城市污水厂的污水回用。近年来,城市大型建筑“中水”回2 “中水”系统分析 用发展迅速,主要是对优质杂排水的回用,居民小

2.1 “中水”系统方案分析 区等混合污水回用前景广阔,但仍处于起步阶段。

为了节约水资源,将高校混合污水收集后进行处从此问题的具体情况出发制3套方案。 理,使之达到“中水”水质标准,可供冲厕、绿化、(1)分散系统方案 冲刷地面、水景等用水。高校水处理与居民小区混采用小型成套的处理设备,以几栋建筑物为一合污水的再生处理技术基本一致,对于推动城市的组,每个处理单位处理水量为200t/d采用各自的管“中水”回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网收集“中水”[1]。

大连市某高校用水基本情况见表1,该校在校生人数约为13 000人,有学生公寓12座,公共浴池3座。学生日常用水、洗浴水水质较好、水量大、水源回收点相对集中,便于收集可作为“中水”原水进行处

优点:安排布置比较灵活,对未来规划的适应能力强。

缺点:对水量、水质的变化适应能力差,不利于对“中水”水资源的统筹利用,处理点分散不易管理及维修、管理费用大。

作者简介:孙 鹏(1980-),男,辽宁 开原人,硕士研究生。本文编校:赵 娜

Tab.1 water yield analytical table

自来水用回收水量应供中水量总用水量(含自来水用回收水量应供中水量水总量用“中水”量) 水总量

15 560 47 570 26 500 12 850 102 480

10 560 32 725 13 500 5 560 62 345

25 400 65 708 62 707 16 235 170 050

14 650 34 080 27 480 10 254 86 464

9 520 23 750 19 530 5 026 57 826

14 330 65 871 23 525 13 457 117 183

13 457 45 731 29 215 16 547 104 950

28 500 87 400 45 720 17 852 179 472

以功能分区为基础,依据各分区的水量、水质特点,全校范围内设置2个“中水”站,处理能力分别为 1 000 t/d、1 400 t/d。在收集“中水”方面各处理站分别具有各自的“中水”收集管网,在“中水”供给方面,二个“中水”站采用一个供水管网,管网为环状网以提高供水可靠性[2]。

优点:对水质、水量变化适应能力强;处理站规模比较小,占地面积小,易于布置,易管理维修,易形成规模效益。

缺点:由于有二个“中水”站及给水管网建设费用,基建费用大,因此一次性投资较大。

全校范围内只建设一座“中水”站,统一收集、统一供给,建设一套统一完整的“中水”收集、供给管网系统[3]。

优点:对水质、水量变化适应能力强,管理维修方便,形成良好的规模效益。

缺点:相对于前两种方案,由于要建设一个“中水”收集管网,管网埋深较大,一次性投资高;集

中处理水量大,占地面积大,“中水”站位置难找,对于宝贵的'校园用地,这种方式易造成资源浪费。 2.2 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technological economy of the scheme is compared

经过分析比较我们得出小集中系统方案有一次性投资低、运行费用低、维护管理容易等优点,适合本规划的情况,因此我们选择使用。

经过对比分析发现接触氧化法具有去除有机物负荷能力大的特点,但效率不高,脱除氮、磷困难,而膜分离法可以有效脱除N、P、LAS,处理效率高达90%以上,但处理负荷能力较小。如果将它们串联组合,发挥各自特点,扬长避短,利用接触氧化法作初级处理,用超滤膜做深度处理,可以达到更好的污水处理效果[6]。为此,选择改进工艺作为该校“中水”处理工艺。

用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数据信息清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镇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摸清流动人口,重点是流出人口底数,为创新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制定便民利民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9日-5月3日)。召开全镇流动人口数据信息清底工作推进会,部署全镇流动人口数据信息清底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镇、村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流动人口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阶段(5月4日-5月12日)。各村(居)组织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或电话采集流出人口信息,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联系卡》,并于5月12日前将登记好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报送至镇计生站法规室。

(三)信息录入阶段(5月13日-5月24日)。镇计生站安排专人录入更新流动人口数据库信息。

(一)动员布署阶段,各村(居)要对村(居)干部或村民组长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使所有参加信息登记人员熟悉采集对象、熟练掌握采集方法及渠道等。

(二)信息采集要做到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信息登记不漏项,流入地地址填写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严禁弄虚作假。

(三)各村(居)要对流出人口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流出到外省的,以省、自治区为单位统计;流出到本省市、县(区)的,以地级市为单位统计。同时,对本村(居)留守老人(60周岁以上)及留守儿童情况进行统计,并于5月12日前将《流出人口分布情况以及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统计表》报送至镇计生站法规室。

(一)在流动人口数据信息采集完毕后,镇流动人口数据信息清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对完成信息采集任务指导数或超过指导数并经核实信息无误的村(居),将按实际采集数乘以1.5元基数的标准给予本次工作活动经费。同时,还将按各村(居)流动人口数据清底工作完成情况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七名,分别奖励1500元/名、1200元/名、1000元/名。评奖依据:由镇计生站对各村(居)采集的信息随机抽取20条,对数据的准确率、完整率进行考核。

对流动人口数据清底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村(居)提出整改措施,重新登记,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参与录入更新流动人口数据库信息的工作人员,每录入一村给予200元经济补助。

(三)该项工作纳入第二季度计划生育工作加分项目进行考核,分值10分。

用工方案 篇5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篇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xx县通过出台办法、完善台帐、制定流程和严明纪律等有效举措,强化干部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管理,全面提高了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水平。

出台管理办法,做到“有规可依”。

下发了《xx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采取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督和管理同步到位的方式,明细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职数配置、选任程序与办法,明确了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权限,使股级干部的选任更加灵活,监督更加有力,管理更加到位。

建立动态台帐,做到“有帐可查”。

根据机构改革后最新的“三定方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69个县直单位、24个乡镇(街道)股级机构和股级干部的身份、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岗位编制、职数等进行了全面摸底和对照核实,建立全县股级机构和股级干部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个别单位在股级干部任用上乱设岗位、超配职数、用而不备、备少用多、程序不严等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主动要求其进行整改,通过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为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提供“源头活水”。

制定操作流程,做到“有图可循”。

根据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了股级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细化了备案审查有关材料,辅助设计了一些材料“模板”,梳理制定了简明、清晰、便捷、易懂的《xx县股级干部选任操作流程图》,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下发,让各单位在选任股级干部时按图操作,逐步实施,做到在程序上“不节省、不颠倒、不变通”,切实以严格的程序、规范的操作、严谨的材料,推动从严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的要求落实落地,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流程到内容都体现出规范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有纪可守”。

严格要求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在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按文件操作、按条件选拔、按职数配备、按程序办事。凡没有按规定履行任职备案手续的股级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一律不承认其任职资格。对违反规定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一经发现,撤销任职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二篇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xx县先后出台了《xx县股级干部任用工作预审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及预审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把好“四关”,推动股级干部选任工作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股级干部队伍选准用好、管好管活。

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职数“清”

为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公平公正,xx县从严格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请示入手,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调整任用股级干部前,要提前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汇报,并提交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及编制、职数使用情况等材料,切实做到请示内容清楚、事实叙述清楚、职数情况清楚,选拔依据清楚。突出把关作用,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对股级领导核定职数、实际配备、拟任人员资格条件等进行提前审核把关,有效防止突击提拔干部、临时动议决定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行为。

二是严把材料预审关,确保程序“足”

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办件材料是体现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的重要材料。xx县委组织部通过罗列材料清单、规范材料样式等办法,对各单位股级干部的推荐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材料、考察材料、廉政计生证明等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预审,以材料印证程序,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现全程纪实,提升规范化水平。2017年以来,全县已共对10多个单位共40多人次的股级干部选任材料进行了预审,无一例违规现象。

三是严把任职讨论关,确保决策“明”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会议暂行规定》,xx县委组织部通过派员列席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会议讨论时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选拔任用人选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程序及会议表决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四是严把专项检查关,确保风气“正”

在全程纪实的基础上,注重加强选任后跟踪督查,由县委组织部抽调干部、干部监督等业务科室人员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标准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查核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真正预防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三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动议

第十条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察

第二十五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任职

第三十六条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任职的,自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需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任免的,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决定任免的时间计算。

第九章免职

第三十八条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免去股级干部职务,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干部因违法违纪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

第十章轮岗交流与回避

第四十条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四十一条对拟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现实表现材料。

第四十二条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轮岗交流具体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十三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在干部考察或讨论干部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及其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以任代调”,各单位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中,其人事关系涉及跨单位的,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四)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撤销,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关的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1*年*月*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协商解决。

股级干部任免所需材料:

1.《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

2.《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考察材料》;

5.《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

6.公示、公示结果证明(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7.《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8.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

用工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临时用工(包括计划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预防临时用工中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二、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用工,必须按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好用人安全关,不得擅自随意招用。

三、凡被录用的临时用工,根据其工作特点,经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并建立安全保证金档案。具体缴纳数额参照项目部安全保证金制度标准执行。

四、安全保证金只作为因本人责任而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种安全风险抵押金,除给予辞退、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外,安全保证金全额扣除;凡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则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月工资中考核;凡属于正常辞退或本人自动离岗的人员,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招用较重的体力工作,如搬运、挖土方等短期工,项目部也要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安全风险金可适当交纳),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六、临时用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七、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用工,还必须持有市级主管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才允许上岗工作。

一般情况下,临时用工人员不得从事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八、明确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临时用工招录后,一律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在安排临时用工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项目部正式员工带领或管理,禁止临时用工在无人管理或无人监护下独立作业。

十、临时用工应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

用工方案 篇7

以大连市某高校为具体事例,对校园“中水”回用方案进行了比较,提出了三种“中水”回用方案,即分散系统方案,小集中系统方案,统一系统方案.经过分析选择小集中系统方案为该校最佳“中水”回用方案.再此基础上,提出适合高校校园“中水”回用的方案;同时研究了“中水”回用系统工艺,提出了改进的“中水”回用系统方案.

作 者:孙鹏 曹兰柱 SUN Peng CAO Lan-zhu  作者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辽宁,阜新,123000 刊 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4(z1) 分类号:X52 关键词:高校   “中水”回用   “中水”工艺  

用工方案 篇8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用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降低使用外用工的事故责任和法律风险,杜绝因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范围

劳务用工(以下简称外用工)是指公司项目分公司、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与建筑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的城镇临时工、民工。

二、管理制度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外用工合同的格式,履行审批程序,提出现场管理要求和管理方法,列入各方安全职责的内容和各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合同

公司必须与外用工所在的企业(以下简称对方企业)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不得与外用工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附有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要经过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工程技术)审查同意。对方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管理能力。

四、资质和条件

1、对方企业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并具有劳务提供的营业范围。

2、对方企业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使用的外用工需体检合格,并有相应作业的技能和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有相应证书和资质。

4、外用工必须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属于对方企业职工的书面证明)。

五、劳动关系

1、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只发生劳务承包的合同关系,不产生劳动关系,基层各用人单位不得直接向对方企业提供的外用工发放工资、资金等费用。

2、公司需使用外用工时应书面向对方企业提出要求,并列明劳务工作时间、地点,不得由班组采用“随叫随到”或或长期呆在班组跟班工作的直接安排方式。

用工方案 篇9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用工单位有权招聘使用他人;

2、用工单位有权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即对聘用人员进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会公德等行为进行监督并举报。

3、用工单位招聘使用人员时必须查看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等相关证件,齐全的方可聘用,并于3日内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

4、用工单位聘用人员时督促聘用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要求聘用人员(育龄妇女)及外地居住在本地辖区内的聘用人员家属每季度到村(居)民委员会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通知妇检对象到村(居)民委员会参加妇检。

5、当聘用人员的流动人口离开时,用工单位应在3日内给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未按要求报告的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村规民约》相关规定处罚。

6、用工单位不按规定期限报告村(居)民委员会的,将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七十二条规定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用工单位明知聘用人员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

8、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执行相关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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