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集合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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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退休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2.工作岗位和职责
2.1乙方应在其正常工作时间内及业务要求的时间内、正确、谨慎、积极和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2乙方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2.3乙方同意根据按甲方的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方也可以依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或公司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进行调整。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3.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4.薪资福利
4.1在劳务聘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为元/月。
4.2甲方享受公司其他相应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福利待遇。
4.3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2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
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
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
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合同范本
聘用方:厦门金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受聘方:黄毅 红身份证号:***0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3 月28 日至 2014 年3 月28日止,为期三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仪式
四、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1 工
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500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15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五)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漳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
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2、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
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
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
条第(三)款第1、2、3、4项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
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
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聘方:(盖章)受聘人:(签字)主要负责人/日期 日期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3、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民法典》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餐饮工作岗位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工时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方依据经济效益支付乙方奖金及补助。
2、甲方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2、当事人依据上述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
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根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被证明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危及公共食品卫生安全法律的行为;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e、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f、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累计旷工2天以上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e、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
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
(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1、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3、合同未满,未经书面许可,经理,厨师以及以上级别人员,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岗位,违约者统一支付企业年经营额的__________%经济损失。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日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族别: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
退休时间:___________
身体健康状况:___________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已达到退休条件退休,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临时聘用乙方工作,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并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的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岗位职责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一)岗位职责:___________
(二)工作任务:___________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协议相关条款,变更或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协议;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除了本协议约定的工资、报酬待遇外,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非因法定原因或本协议约定的事由,在聘用期内不被解聘;
(二)享有与履行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卫生保护和其他工作条件;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除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岗位职责外,根据乙方工作的性质,乙方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二)在聘用期内和聘用期结束后,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三)不得散布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法 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
(四)忠于职守,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活动;
(六)认真、细致、高效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事务;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
(八)依法应履行的其他有关义务。
四、工作纪律和工作条件
第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的各项工作纪律;
(二)甲方规定的适用于其所在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的各项纪律;
(三)本协议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各项纪律。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
五、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十条 乙方工作原则上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安排乙方补休。
第十一条 乙方享有休假的权利。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报酬和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工资支付时间:每月10日
第十三条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办理人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年工资中扣除。如乙方不愿意办理,需向甲方提供相关声明,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聘期管理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对乙方聘用期内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管理。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六条 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本协议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聘用单位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告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
(一)所承担的任务未完成或者尚无人接替的;
(二)所从事工作涉及绝密、机密信息,并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一)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聘用期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在聘用单位工作的;
(三)因身体健康问题,不再适宜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三个月未治愈的;
(五)因签订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六)严重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因前款第五条情形单方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协议。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三个月以内未治愈的;
(二)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协议期内未治愈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在任何致使本协议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乙方均应在离职前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机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市有规定的,按国家、___________ 省、 ___________市规定执行;国家、 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市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务人员聘用合同
聘用机构:平安按摩室
法人代表:马玲玲(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按摩技师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xx年4月25日至xx年4月24日止,聘期伍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关医疗按摩技术免费培训。
2、乙方在此期间所进行的进修学习由甲方具体安排,并且进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学习所需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婚嫁,不得擅自离开。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xx年4月25日与陇西
合同编号:_________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6
甲方:(名称): 经营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 乡 村 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把施工工地临时用工统一承包给乙方。根据《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 岗位承担任务。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服从管理,并按要求操作。
1、凡用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其要求的操作规程去做,对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
2、乙方必须爱惜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交予他人使用。
3、在工地施工人员必须严格听从工地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做主去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负任何合同。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任何工种、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5、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统一承包临时用工的其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监管,因施工所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与甲方无关。
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所承担的劳动强度,定为每月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按月支付。
在合同期内,如需甲方代缴养老保险的,甲方代为缴纳,费用由乙方支付。
1、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住房、生活用水、用电需要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严格用水、用火、用电规定去做。因违反要求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必须遵守就餐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如提前和错后就餐的提前通知。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追究另一方责任,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企业劳动争议有关规定提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诉讼。
第九条在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时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7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一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士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分局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底薪、加班费,其底薪标准为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公式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劳动工资报酬,按《劳动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接触、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训的约定:
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其他事项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计划处自身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厅党组要求,规划计划处党支部向全省水利系统和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坚持解放思想。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坚决做到学在前面、用在前面,争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表率,把解放思想贯穿于引领发展、推动发展的全过程,努力服务于水利事业的全局和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科学发展。
二、切实转变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把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体现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加强效能建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之风,坚决抵制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不力等问题,大力推行“立即就办、立办立结、结果最优”的'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到能办的事立即办,难办的事想办法办,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务实高效。
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公开规划计划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和监督制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抵制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宗旨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反对不正之风,抵制不良诱惑,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警、自省、自律。
六、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之风,不参与或接受基层及个人宴请、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自觉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勤俭节约做起。
七、严格廉洁从政。开展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强化对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规划计划处全体同志一定以更高标准对照检查、以更实举措解决问题、以更严要求改进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欢迎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党员、群众及社会公众监督。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社区党支部将紧紧围绕定城镇党委的布置和要求去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此,社区党支部向居民群众特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履行党章规定,牢记党的宗旨,带头遵纪守法,树立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争当先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处处起表率作用,带领居民群众进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热心为居民服务,真心为居民付出,办实事,办好事。
3、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勤正廉洁、乐于奉献。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党员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好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
5、营造文明的社区环境。推进社区建设,进一步做好社区各项工作的长效管理,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树创先争优新风。
6、提高社区为民服务水平。联系居民群众,倾听居民群众的呼声,确实为民排忧解难,真心为居民办事,全年带领班子成走访弱势群体不低于24次,确确实实解决家庭温保,为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在社区居民中营造和谐氛围,促进社区稳定。
7、加强社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班子建设的首位,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用理论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班子形象,率先垂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掀起新的高潮。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对照社区各自岗位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去做,要树立求真实工作作风。
8、带领社区班子成员树创先争优新风,树先进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即自4月1日起至4月1日止。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XXX等相关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并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所有工作。
乙方聘用的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1. 乙方与甲方在编职工一样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并依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补助。
2. 甲方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标准规定为乙方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1.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县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进入相关单位工作后,此合同自动终止)。
2. 聘期满后,甲方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再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 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10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区别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的范畴。而企业的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西方理论称为“特别权利关系”。因为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不同。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是否履行公共责任与义务)进行审查,而企业的普通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
当然,聘用合同需要完善与调整,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性质与工作人员的管理特点。聘用合同的条款规定应当在以下几方面做出明确规定:1)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履行国家公益职责的义务。2)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时要按国家编制指导或计划进行,人事关系要经过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之后才能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的消除也要经过相关规定的程序。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国家财政预算的调控。4)规定公益责任违约专门条款,发生人事争议时,审查范围不限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如涉及到特定的公益事件时,还要对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履行公益职责和义务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违约方及其责任承担。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作者)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国籍,______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劳作合同期限
劳作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依据自身的工作必须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天。
4、劳作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元/月(按照劳作合同法规定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其他福利待遇,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劳作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乙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如果乙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甲方有权提出解聘;乙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实连续病休15工作日后仍不能持续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
乙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6、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12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在任职期内参与其它经济活动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13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适用范围不同
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
(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 1
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
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带有改革过程中的过渡色彩,其各项具体制度尚需在实践中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和完善。
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篇14
[论文摘要]由于军队的特殊性质使得文职人员合同在其签订主体、对象、救济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都与劳动合同有根本区别,具有特殊性。文章分析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性质并与民事劳动合同进行对比,明确其合同性质对规范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的权利义务,对双方的权益的保障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民事劳动合同;不对等
一、文职人员的概念、性质
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是面向市场招聘文职人员,根据岗位确定文职人员职责;依据合同对文职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聘用争议。从而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
二、军队组织与民事企业组织的性质区别
探讨文职人员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应从多方面、多角度去探讨。只有从本质上、全方位的角度去考察,才能对其中异同作出较为深刻的理解。
(一)组织性质不同
签订文职人员雇佣合同的是军队行政部门。在《简明军事学辞典》中对军队的定义为:国家或政治集团为準备和实施战争而建立的正规武装组织。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工作。合同的签署主体为团一级军事法人机关。军队团级机关之所以为机关法人,因为军事法律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综合的法律关系,是借用源于民法和经济法中的“法人”概念的。所谓“军内法人是指在军队编制序列内,有独立的经费和银行账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军内单位。”军队团以上机关才有自己独立的财务体系,有必要的财产,有自己的番号或者代号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民事单位或企业法人则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两种单位法人具体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二)组织职能不同
我军的职能使命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历史概念。即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可以看出军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而民事组织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具有相关性或相连性。民事企业或组织主要提供竞争性和排他性为特征的私人产品,它的职能就是最大限度地生产或提供赢得市场的各种私人产品或服务。
(三)组织目标不同
从组织目标上看,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所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都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军队组织的目标则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即保卫国家安全以国家利益为核心。其目的很明确,就是维护国家军事职能,保卫国家安全。因此,军事单位所具有的军事性质和承担的特殊国防军事性任务,决定了它的组织目标追求不可能是营利。再从效率原则上看,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效率原则。军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具有为实现军事性目的的多样化组织目标和军事特殊性,这意味着效率并不是军事组织唯一追求目标,这里不是强调军队不讲效率,而是强调军队不能像民事组织那样将效率置于优先位置。效率原则在军队及军事活动中也起到重要作用,但军队应首先体现《国防法》第17条中“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三、文职人员聘用合同与民事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在许多方面与现有的民事劳动合同非常类似,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都标志着个体的人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人事或劳动关系,即标志着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但由于合同性质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具体条款上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对公职义务的规定,以及对人事管理程序的专门要求上。
(一)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依据不同
军队文职人员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关于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军队文职人员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和公务事业费管理规定》、《文职人员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文职人员着装和被装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军队文职人员住房保障办法》等军事法律、法规调整,属于军事法的范畴,是属于公法领域。民事劳动合同受《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等民事法律,调整属于私法领域。
(二)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1.劳动合同的民事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
民事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2.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1)文职人员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军队文职人员作为军队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其在编制上,有着履行特殊任务的职责。《条例》第40条规定,文职人员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虽然文职人员与一线作战部队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如果这些人员拒绝承但上述任务,就会影响军队的整体作战保障能力。这是对文职人员岗位的特殊要求。{4}为便于统一指挥和管理,《条例》第30条还规定,文职人员在执行这些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条例》还明确规定文职人员在执行这些任务期间,生活待遇、医疗保障、伤亡抚恤等参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军队文职人员的奖励和处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出国(境)管理”、“工作时间和休假探亲文职人员出国(境)的管理”等,参照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政部干部部印发的格式文本《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第24条规定,本合同期满,除军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外,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尚未完成的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结束为止;第32条则明确规定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2)聘用单位对文职人员有管理职责
《条例》规定军队聘用单位可以委托当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文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以及档案等有关事宜。《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第6条规定:甲方(指聘用单位,下同)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与岗位聘用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做好对乙方(指文职人员,下同)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遵纪守法、保密要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第7条规定: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作为军事武装力量组成部分的军队文职人员,在实际履行聘用合同所规定权利与义务时是不对等的,其义务是大于权利的。而劳动合同是基于民事合同的是基于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基础上签署。
(三)主体权利完整性不同
不同于民事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具完整的主体权利。聘用单位在与文职人员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
1.人员的编制
军队聘用单位的聘用人员指标、聘用程序等权力受到上级机关制约。《条例》规定,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工作。用人单位成立文职人员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文职人员的招聘工作。招聘委员会主要由本单位政治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吸收有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参加。招聘委员会由聘用单位党委批準成立,在本单位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所以要在军队统一编制确定的基础上招聘。
2.人员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审批及签署手续要受到军队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具体说来一般经过如下几个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和待遇;(2)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3)对初审合格的,进行专业理论、技能和相关科学文化知识的考试、考查;(4)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5)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6)择优提出初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照规定权限进行审批;(8)与被批準的应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3.薪金报酬
军队聘用单位在确定文职人员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是参照地方事业单位标準进行,同时要受到军费的财政控制。
(四)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民事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通常就是指企业和职工之间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不服者可以提起诉讼。
而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根据《条例》的规定:聘用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上级机关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以申请人事仲裁机构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组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其受案范围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文职人员仲裁属于公权力范畴,适用人事仲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