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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4.03.26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光阴似箭,我们这一阶段的工作马上要结束了,终于要完成这段工作了,这时候可以做个总结,看看自己的成长,工作总结要围绕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努力方向,阐述工作思路,规定各项任务,明确相关措施。那么这个工作总结内容要写什么比较好?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学生处、总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

签名;调查人员应由2名或以上,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2)

为应对大气重污染,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构建我校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常州市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报警电话

报警:

事故:

火警:

急救:

当地派出所:

市教育局:

市安监局:

市卫生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当地医院:

镇政府:

二、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联络电话:

机构成员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住宅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调联络组组长

抢救抢险组组长

秩序维护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机动应急组组长

校内值班电话:

三、预警及环保教育

学校将面向广大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教会学生掌握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四、预警响应责任

学校接到上级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预警通知后,在第一时间根据预警等级自行启动本预案,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即时通过校广播传达到全校师生。

五、预警响应

1、三级(重度污染)预警应急响应:

(1)学校减少组织学生户外集体运动。

(2)提醒学生特别是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

(3)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

(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二级(严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

(1)学校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

(2)提醒、督促学生特别是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室内,避免剧烈活动。

(3)学校教工减少或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4)停止学校内在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3、一级(极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

(1)学校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提醒学生留在室内,并将停课情况通知到家长。

(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3)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4)除学校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六、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解除通告后,学校应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3)

2021年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xxx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xxxxxxx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将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021年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雨雪天气,切实做好辖区防雪灾工作,保障道路通行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胜利路街道防雪灾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防雪灾通知,为应对我市大范围降雪降温天气,全面加强辖区道路防雪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确保道路畅通,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路街道应对雨雪天气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社居委书记为成员。在区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街道的防雪灾工作。

三、雪前准备工作

1、成立防雪灾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以组织一定数量人员,以清扫积雪为主并及时处置扫雪工作突发问题。

2、扫雪铲冰工具准备到位。街道准备了充足的扫帚,预备了至少50把铁锹等铲冰工具。

3、认真辖区危旧房进行排查。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危旧房、车棚等进行认真的排查,在排查中,对部分危旧房、车棚进行登记,防止因积雪损坏房屋设施,危及人身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当出现雪情后,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快速响应,积极投入防雪灾工作。

2、遇有雪量较大时,迅速集中人员,调集扫雪力量,以保证积雪能迅速清除。

3、街道机关、社居委所有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夜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值班,出现雪情,立即进行清扫。

4、市容执法大队负责督促各驻地单位、企业门前三包地域的扫雪工作。

5、扫雪工具配备到位,工具摆放在显见易取的`位置,便于取用。

2021年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预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

五、抗雪防灾工作要求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4)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 众健康。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1.2.2 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13〕35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 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

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

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 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 预警的发布

3.2.1 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 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 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 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 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 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 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 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 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 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91号)同时废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5)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保障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工作机构

组长

电话

副组长

成员

全体中层

2.工作小组

(1)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金宏网相关通报,在易发生较严重空气污染时期,每天及时查询市环保部门发布的每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知到学生服务处、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以共同应对恶劣天气。

(2)政教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时的`组织实施;

负责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提醒学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1、政教处、教导处根据卫生室查到的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提醒师生员工采取相应措施:

(3)极重污染日(aqi达到500):停止一切户外活动,直至临时停课。

2、教导处可以根据市环保部门发布的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状况,自主调整课程,体育课可安排在室内进行,也可以调课补课的方式进行。政教处提醒学生减少户外体育活动及其它户外活动。

3、学校校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家长接送、教师护送、校车停运等应急措施。遇到极重污染日,或接到红色预警后,学校接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后可以通知学生临时停课。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6)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7)

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参照京津冀及周边有关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对《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一)成立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宣传部: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政办(应急办):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牵头工作,第一时间下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召集、指挥、调度各成员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及限产减排企业,并会商、分析、总结。

3.办事处督查室:接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负责组成督导组,对各成员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教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教育机构做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派出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全街道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并组织执行;按照红色预警要求,通过媒体及时告知公众采取的措施,并达到预案要求的限行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黄标车的查处力度;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建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落实XX区职权范围内拆迁工地、市政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列出具体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名单,建立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负责监督和落实在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参与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环卫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加强对渣土、垃圾运输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扬撒遗漏现象。

9.行政执法队: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污染治理;负责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露天喷漆、喷涂、喷绘、原煤散烧等行为的查处。

10.卫计办: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防病知识宣传,提供重污染天气健康咨询;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落实街道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三、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

当接到区大气污染指挥部下发的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的上述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和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全省或全区预警通知时,按照上级指令执行。

3.区域预警

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或全省预测多个连片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环境保护部、省、市、区应急工作小组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街道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时,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按照发布程序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消息。

预警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按街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指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街道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当启动Ⅱ级、Ⅰ级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派出现场工作组对各行政村(社区)落实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督查。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措施可操作,企业减排措施具体可行。

(2)应急预案必须含有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具体的减排措施和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并将应急减排的措施和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企业生产线、工艺环节。

(3)应急减排措施设置的基本原则:①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包括物料运输、堆存、原料准备、生产、成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减少整个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应急措施对生产活动的扰动频次;②应急减排措施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企业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③应急管控对象企业应尽可能采取停产、限产(整条生产线)或轮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4)减排措施清单中应剔除以下6类企业或行为:①僵尸企业;②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③虚假企业;④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⑤已取缔或计划取缔“小散乱污”企业;⑥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

减排措施清单中应保留以下3类企业或行为:①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②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③因市场不景气或者环保限制等原因而出现限产、停产、不饱和生产的企业。

(5)应急减排基数是在基础排放量中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得到的全年减排基数,基础排放量按照2016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进行计算。

(6)减排措施应急减排量计算方法: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锅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②季节实施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③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的企业,其污染减排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

(7)各行政村(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适当调整,但污染物减排比例必须达到应急响应期间相应级别的减排目标要求。

2.工业企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运输

(1)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停止生产。

(2)水泥粉磨站在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实施错峰生产;除此期间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2)碳素企业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及省相关标准的,全部停产;能够满足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采取轮流错峰方式。

(3)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市政府请示省政府批准同意。

(4)焦化企业采取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区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

(5)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区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5)要做好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Ⅳ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5%以上。

措施:

(1)非冰冻期辖区主干道保洁增加洒水降尘作业次。

(2)工业企业采取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物料运输措施;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一律停止生产。(3)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4.Ⅲ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措施:Ⅲ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辖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教委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卫生院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Ⅱ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措施:Ⅱ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4)教委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Ⅰ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

措施:Ⅰ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2)在教委指导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卫生院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要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明确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流程;对于为确保停产状态下生产安全,需保持一定生产负荷的企业,要明确确保维持停产状态生产安全的最低负荷,并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或专家意见。

当紧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其中,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减少或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4)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建议性减排措施重点包括: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放。

(四)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总结评估。

街道应急指挥都、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各行政村(社区)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Ⅱ级及以上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配备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报能力保障。

积极参加上级监测、预报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能力;强化与区预报预警平台的信息沟通,加强与区级预警预报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制定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及维护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五)医疗卫生保障。

组织医疗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物资等及时到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物资储备和应急调配机制。

六、宣传保障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七、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护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负责当地重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

(三)信息公开的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经区应急工作组或街道应急指挥部确认发布后,宣传部门立即通过网络平台将预警信息进行发布。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不断进行发布。

八、应急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区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九、应急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依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组织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视情组织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十、责任追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中要逐级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事项,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督察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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