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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粮食局财务科工作总结。

当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结束一段进程的时候,经常会需要写总结。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为客观的发现自我。每次反思总结,就是在提醒我们:每多做一份事,就可以在这件事上学习到新知识、新技能。那么我们写一篇总结需要考虑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粮食局财务科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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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是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一年,也是全区粮食部门改制后的第三年。全年的财务工作,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有关科室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到十一月止,全区累计实现盈利7.34万元,预计全年基本能实现盈亏持平,完成上级的目标考核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做好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狠抓会计基础管理

基层核算单位自从去年十一月份撤并后,工作总结现在只剩下粮食收储公司一个会计核算单位,所有会计业务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财务股督促基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按照《会计法》和《新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健全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07年10月份,在分局财务主管李局长的带领下,对收储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强化财务管理,严控费用开支

年初,局务会对基层单位的费用开支制定了全年财务包干计划,按照人头,对各单位的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

根据年初计划,对各项费用包干项目由公司会计统一造册,公司领导统一审批,严把费用开支关。到11月为止,共计开支管理费用134.55万元。

三、加强收购资金管理,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今年国家取消了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收购的粮食属于自营粮油,为了做好今年的收购工作,管理好收购资金的使用和调配,财务上对粮食收购资金实行统贷统还,基层粮所收购的粮食,实行收多少粮,付多少款,对收购资金进行严格监管,坚决避免出现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到目前为止,共计贷款1060 万元,收购早稻368万公斤,晚稻94万公斤。

四、协助配合收储公司,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今年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国务院举办的第六次全国性清产核资工作,时间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到十一月份结束,历时9个月,时间长,工作繁琐复杂,财务股与收储公司的有关人员共同协作配合,工作总结认真将全区粮食系统的家底摸清上报,做好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

五、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财务信息的报送工作

工作责任心不断加强,每月准确及时地将全区的财会电讯月报和季度报表汇总上报给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进一步加强财务分析工作,提高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质量,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为上级主管部门和分局领导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在做好内部报表报送工作的同时,还做好了国税部门的报税工作以及国资委报表的报送工作,去年的财务信息工作还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扬。

总之,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本年度内所取得的成绩和做的一些工作也是应该的,已成为过去,面对来年,我们的工作任重道远。工作总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股室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是:

继续加强对基层企业的财务基础工作指导,强化财务监督管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做好各项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和分局领导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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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成立于1953年2月,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的方针政策,制定和颁布县内有关粮食工作的决定、计划,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管理方案,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工作。自成立以来,粮食工作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和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全过程,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严格执行政策,搞好粮食购销工作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抓好。在粮食供给较紧张的年代,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生产发展水平不高,粮食增长速度缓慢,求大于供的矛盾突出。为了确保城镇居民的基本口粮供应,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四统一”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总产量供求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长期短缺变为丰年有余,总量供求基本平衡。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从1985年起,国务院开始取消粮食统购,公粮、余粮改为“合同定购粮”,执行一年后又改为“国家定购粮”。统销未取消,仍然维持平价供应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政策。粮食流通实行国家定购和统销的“死一块”和议价经营的“活一块”的“双轨制”。1985~1992年合同定购期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1299万千克,销售粮食3008万千克。购销缺口由县外调入弥补。1993年,云南正式取消了购粮本和粮票、面票、油票,粮食流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放开市场。实行“三放开”后的1993~1994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200万千克,销售327万千克,销大于购127万千克,购销缺口都是通过企业到省内外组织议价购入解决。1995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线运行的通知》,将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为了确保供给,严肃政策,在1996年的粮食收购中,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支持下,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粮食部门加大收购工作力度,组织人力物力直接进村到户收购,全县共收购原粮139.86万千克,占全县任务126万千克的111%,超额完成任务13.86万千克,比1995年同期多入库50.69万千克,改写了我县自1985年统购改合同定购以来11年未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历史。1995~1997年,全县共收购粮食407万千克,销售粮食281万千克。199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同年1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1998~2001年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贸易粮305万千克,销售贸易粮395万千克。2002年4月1日起,全省取消粮食合同定购,实行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云南省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为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粮食部门搞好服务,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短斤少两、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此后,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和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县粮食局在立足本地收购的同时,采取委托代购、约时定点收购、增设临时收购点收购等不同形式积极组织收购,还到昆明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保山、下关等地购进。为确保退耕还林粮食按时按质按量兑现给退耕户,采取就近就便的供应办法,在上街、平坡、脉地、太平原粮站的基础上,增设了顺濞、富恒临时销售点,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县顺利实施。2002~2005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684万千克,销售粮食698万千克,其中,兑现退耕还林粮食原粮465万千克,涉及8个乡镇38个村4767户退耕户。二、加强经营管理,抓实扭亏增盈工作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业务部门,从建国以来的统购统销,到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卖粮难现象,以及现在的粮食购销市场化,各个时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经营却一路亏损,靠国家补贴,企业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多年来,粮食企业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一点发展后劲。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收缩网点,减员增效,加强,搞好经营,企业亏损逐步减少。我县粮食系统1985年盈利6.99万元,1986年盈利1.73万元;1987~1992年3月31日政策性亏损挂账已消化;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累计亏损381.5万元,1999年通过第一轮改革后,全县只保留一个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职工减员分流43人,年内减亏43.7万元,2000年减亏52.8万元,2001年因解决1998年改革遗留问题,增亏95.6万元。2002年4月取消粮食合同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同时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02年减亏

102.3万元。通过2002年第二轮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进一步扩大购销业务,2003年实现利润30万元,2005年由于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改为直接兑付现金,销售量减少,盈利1.4万元。三、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1998年10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及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企业改革领导组,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粮改领导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别到上街、平坡、龙潭、太平、脉地、县粮油加工厂参加粮改指导工作。根据“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和粮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撤销了5个粮管所,在上街粮管所的基础上组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下设脉地、平坡、龙潭、太平4个收储站,撤销了粮油经营部,对粮油加工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合理确定收储公司人员岗位,采取6种形式分流安置人员,收储公司竞争上岗28人,内部退养3人,参加股份合作制14人,自动离职1人,一次性辞职43人,下岗1人,共分流62人,分流率65.2%,企业离休人员5人由财政负担,退休人员43人按每人2万元一次性移交社保包养。为解决粮改资金的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企业10宗资产进行处置,共收回资金59.32万元(含税费);争取到省州资金75万元,全部用于安置一次性辞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改革达到预期目的,通过了州粮改办的验收。1999年3月5日,国有粮油收储公司、粮油工业公司成立。2002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县企业改革指导组的指导下,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两个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粮油工业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帮助指导。对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主要从完善经营机制,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平均分配格局入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管理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生存无望的粮油工业公司资产整体出售,一次性分流人员。2003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粮油工业公司列入全县重点改革的10户企业之一。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和县指导组成员组成领导组及办公室。在2002年改革的基础上,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改革方案,形成整体出售资产决议,采取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出售整体资产,出售资产所得38万元全部用于安置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从5月28日开始到8月20日全面结束,率先在全县第一家完成改革任务,整个改革过程立足自我,一企一策,没有向上级要过一分钱。在改革工业公司的同时,对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原收储公司改为购销公司)在1998年改革中遗留问题进行了解决,为粮食系统第一、二轮改革划上了圆满的句号。2005年,根据上级有关“每个县只保留一户国有粮食企业,企业职工全员置换身份”的精神,转换企业职工身份,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后,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合理定岗定员,推行新的用工制度,实行层层聘用制。在分配上,坚持把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个人贡献挂钩。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承担起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和粮食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成立于1953年2月,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的方针政策,制定和颁布县内有关粮食工作的决定、计划,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管理方案,负责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工作。自成立以来,粮食工作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和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全过程,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严格执行政策,搞好粮食购销工作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抓好。在粮食供给较紧张的年代,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生产发展水平不高,粮食增长速度缓慢,求大于供的矛盾突出。为了确保城镇居民的基本口粮供应,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四统一”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总产量供求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长期短缺变为丰年有余,总量供求基本平衡。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从1985年起,国务院开始取消粮食统购,公粮、余粮改为“合同定购粮”,执行一年后又改为“国家定购粮”。统销未取消,仍然维持平价供应政策。粮食流通实行国家定购和统销的“死一块”和议价经营的“活一块”的“双轨制”。1985~1992年合同定购期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1299万千克,销售粮食3008万千克。购销缺口由县外调入弥补。1993年,云南正式取消了购粮本和粮票、面票、油票,粮食流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放开市场。实行“三放开”后的1993~1994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200万千克,销售327万千克,销大于购127万千克,购销缺口都是通过企业到省内外组织议价购入解决。1995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线运行的通知》,将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为了确保供给,严肃政策,在1996年的粮食收购中,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支持下,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粮食部门加大收购工作力度,组织人力物力直接进村到户收购,全县共收购原粮139.86万千克,占全县任务126万千克的111%,超额完成任务13.86万千克,比1995年同期多入库50.69万千克,改写了我县自1985年统购改合同定购以来11年未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历史。1995~1997年,全县共收购粮食407万千克,销售粮食281万千克。199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同年1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1998~2001年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贸易粮305万千克,销售贸易粮395万千克。2002年4月1日起,全省取消粮食合同定购,实行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云南省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为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粮食部门搞好服务,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短斤少两、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此后,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和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县粮食局在立足本地收购的同时,采取委托代购、约时定点收购、增设临时收购点收购等不同形式积极组织收购,还到昆明、保山、下关等地购进。为确保退耕还林粮食按时按质按量兑现给退耕户,采取就近就便的供应办法,在上街、平坡、脉地、太平原粮站的基础上,增设了顺濞、富恒临时销售点,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县顺利实施。2002~2004年全县共收购贸易粮684万千克,销售粮食698万千克,其中,兑现退耕还林粮食原粮465万千克,涉及8个乡镇38个村4767户退耕户。二、加强经营管理,抓实扭亏增盈工作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业务部门,从建国以来的统购统销,到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卖粮难现象,以及现在的粮食购销市场化,各个时期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经营却一路亏损,靠国家补贴,企业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多年来,粮食企业一直是负债经营,没有一点发展后劲。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收缩网点,减员增效,加强企业管理,搞好经营,企业亏损逐步减少。我县粮食系统1985年盈利6.99万元,1986年盈利1.73万元;1987~1992年3月31日政策性亏损挂账已消化;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累计亏损381.5万元,1999年通过第一轮改革后,全县只保留一个国有粮油购销企业,“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职工减员分流43人,年内减亏43.7万元,2000年减亏52.8万元,2001年因解决1998年改革遗留问题,增亏95.6万元。2002年4月取消粮食合同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安全的“一取消、三放开、一确保”政策,同时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02年减亏102.3万元。通过2002年第二轮改革,加强了企业管理,进一步扩大购销业务,2003年实现利润30万元,2004年由于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改为直接兑付现金,销售量减少,盈利1.4万元。三、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1998年10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及意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企业改革领导组,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粮改领导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别到上街、平坡、龙潭、太平、脉地、县粮油加工厂参加粮改指导工作。根据“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和粮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撤销了5个粮管所,在上街粮管所的基础上组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下设脉地、平坡、龙潭、太平4个收储站,撤销了粮油经营部,对粮油加工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合理确定收储公司人员岗位,采取6种形式分流安置人员,收储公司竞争上岗28人,内部退养3人,参加股份合作制14人,自动离职1人,一次性辞职43人,下岗1人,共分流62人,分流率65.2%,企业离休人员5人由财政负担,退休人员43人按每人2万元一次性移交社保包养。为解决粮改资金的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企业10宗资产进行处置,共收回资金59.32万元(含税费);争取到省州资金75万元,全部用于安置一次性辞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改革达到预期目的,通过了州粮改办的验收。1999年3月5日,国有粮油收储公司、粮油工业公司成立。2002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县企业改革指导组的指导下,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两个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粮油工业公司和粮油收储公司,帮助指导。对国有粮油收储公司主要从完善经营机制,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平均分配格局入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管理不善、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生存无望的粮油工业公司资产整体出售,一次性分流人员。2003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粮油工业公司列入全县重点改革的10户企业之一。抽调局机关有关人员和县指导组成员组成领导组及办公室。在2002年改革的基础上,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改革方案,形成整体出售资产决议,采取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出售整体资产,出售资产所得38万元全部用于安置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从5月28日开始到8月20日全面结束,率先在全县第一家完成改革任务,整个改革过程立足自我,一企一策,没有向上级要过一分钱。在改革工业公司的同时,对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原收储公司改为购销公司)在1998年改革中遗留问题进行了解决,为粮食系统第一、二轮改革划上了圆满的句号。2004年,根据上级有关“每个县只保留一户国有粮食企业,企业职工全员置换身份”的精神,转换企业职工身份,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后,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合理定岗定员,推行新的用工制度,实行层层聘用制。在分配上,坚持把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个人贡献挂钩。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承担起对全社会粮食流通和粮食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确保我县粮食安全,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粮食局—粮食工作总结

局财务科工作总结


2012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 财务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科室职责,切实落实年初制定的科室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学习、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财务与资产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制度运作,促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

以《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法律法规为准则,加大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力度,积极实施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拟定2012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科室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工作有目标、岗位有责任、行为有准则、办事有制度、管理有规范。

二、认真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会计工作有序开展

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抓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质量。按《会计法》的规定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使财务基础规范工作质量有所提高。

三、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

财务监督从源头上抓起,加大财务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按照财务工作要求,逐笔逐张审核原始会计单据,做到支出内容审核程序到位、审批手续齐全,保证了财务开支的合法性、合理性。会计核算从平时做起,按照《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合理归集收入、费用支出,妥善处理会计账务,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收集整理财务数据资料,保证了会计账、证、表真实、准确、相符。

四、做好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围绕局中心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做好局机关下年度预算编制和本年度预算调整工作。根据下达的收支预算总额及预算编制的具体项目、科目组织预算执行。控制预算总额,在支出预算内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重点保证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及时做好预算执行进度分析,积极为局领导出谋划策,把好支出关口,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做好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及时落实职工政策性待遇

按时组织造表核实职工月工资,及时依人教科新通知安排做好职工工资福利的增、补发工作,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汇缴工作,保证全局职工月工资和新增工资福利按时造表发放到位。

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依据当年部门预算实施计划,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依程序规定,适时上报项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及时做好单位政府采购。如根据局领导的工作布置,及时申报与采购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从而较好地实现了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七、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工作

二月份我科室利用各建筑企业会计外出前,对系统内200多名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年检。

八、抓好安全监督管理费、协会会费征收工作

及时组织征收2011年度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和建筑行业协会会费。全年共收取安监费584万元,会费 72万元。

九、其他工作

做好建材职工托管中心财务核算工作;完成局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整体迁移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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