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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16

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光阴似箭催人老,光阴如骏赶少年。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自律的人一般会在事情过后,为自己做一份总结,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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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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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第一篇】:县政府法制办2011年工作总结,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县政府法制办 2011 年工作总结及 2012 年工 作打算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 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全力配合下,我办 紧紧围绕法制办的工作职责,结合《宜春市 2011 年推进依 法行政工作要点》 ,明职责,重举措,开展了一系列旨在全 面提升我县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 体素质、缓和行政争议的法制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 情况及 2012 年工作打算总结如下

一、2011 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政府法治建设。

政府法治建设。

2010 年 10 月以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分别发布 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细则, 在国务院、 省、 市《意见》 《细则》征求意见之初,我们就认真开展了学习 《意见》《细则》的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铜鼓县 2011 、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将依法行政的内容分解成九大部 分, 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明确了落实各项工作的机构和要求, 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大依法化解行政争端力度,缓和社会矛盾。

加大依法化解行政争端力度,缓和社会矛盾。

今年,我县通过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工作的 认识,除了积极受理书面形式的复议申请,我县还引导在政 府门户网站、县长热线等平台有诉求且符合复议条件的案件 当事人通过复议渠道解决其合理诉求,从制度落实上不断规 范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为,切实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案件 审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程序和要求,注重创新案 件办理的方式方法,引入协调、建议函、听证会等机制,提 高了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今年我县一个 涉及商业秘密的复议案件就采取了听证的形式。全年共收到 行政复议申请 11 件,受理案件 11 件,加去年年底受理的一 件共办结 11 件。其中维持 9 件,撤销 2 件,暂未审结 1 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年初以来, 我们深入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制, 主要表现在

从案卷评查入手,规范行政执法。

1、从案卷评查入手,规范行政执法。为了认真组织开展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工作的通知》 ,召开案卷评查工作座谈会,重点对全县 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各单位 本着“共同学习、全面提高”的原则,采取以案说法、交叉 评卷等方式,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既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又 达到了增强执法水平、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 执法效果的目的。作为省政府法制办在宜春地区确定上报执 法案卷信息的两个县市之一,择优挑选了两本行政执法案卷 报送省法制办参选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2、 2 严格执法人员备案制,加强执法证件管理。

严格执法人员备案制,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继去年行政执法 执法证件管理 证五年一换以来,今年我县继续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备案审 查,今年,新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14 人,全县共备案行 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 327 人。并要求更换了法人的执法单 位,重新申办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由于监管有力,措施 到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更加 规范,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 理工作的通知》《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有关征地 、 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宜春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强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先 后对 1985 年到 2011 年 9 月 27 日期间铜鼓县人民政府及铜 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强制 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先后清理铜鼓县人民政府 及政府办公室文件 1850 件,其中有关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 27 件,对清理出来的拟定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 22 件, 拟废止的有 5 件。行政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发现未 有涉及行政强制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 为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我办积极 主动地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项等法律事务。一 一 此类 是 认真做 好土地 山林权 属纠纷 处理决 定法制 把关 。

案件多是村与村或是组与组之间的争执,涉及的人数 多,处理不好会影响全县的社会稳定。对每一起权属处 理决定我办都严格审查,确保处理决定合法正确。今年 共审查各类权属纠纷案件 4 件。二是 二是我办积极参加县政府历 二是 次常务会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政 府决策合法合规。三是 三是根据有关领导的安排,及时审查、修 三是 改涉及县政府的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凡是县政府及 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行政合同、重大投资项目的 经济合同,我办全程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对合同进行 合法性审查。四是 四是严格控制办班数量。作为办班培训的审核 四是 机构,我办严格贯彻合理适度的原则,不在年初组织部纳入 培训计划的坚决不予审核,今年共审核各类培训 7 起。

二、2012 年的主要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继续认真落实政府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 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 考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 测查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机制,公务员法律 知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 的依据之一。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 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政复议职责,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 行政复议流程,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和解、调解制 度,依法公正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 层、化解在初级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落实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司法监 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改善我县执法环境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严格规范性文件程序,从源头上把好 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的前置审查关,按照政务公 开的要求,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 目的论证、听证制度,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际可 操作性。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法人员资格制度,按照管理职能或执法依据的调整变化,及 时审查清理执法依据、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行政 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大培训考试力 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 员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并向公众开放,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 监督。

(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建立完善行政执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依法开展行 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对行政执法环节、 步骤进行具体规范, 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对实施的行政处 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案卷进行一案 一卷,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六)建立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依 建立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法行政考核办法,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把依法行政与行 政执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将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 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篇】:法制办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制办公室 2013 年工作总结及 2014 年工作计划2013 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 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 )为 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 指导,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 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我 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社 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 2013 年工作总结如 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根据“六五”普法工作的要 求和“法治城市”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了 2 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 、 政处罚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 、 、 法规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不仅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也进 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参加 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多渠道宣传《行政 复议法》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 、 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管理。县政府法制办- 1 - 公室扎实开展全县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 全县第四轮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 、 全县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现有行政执法 主体和人员进行摸底,按要求填报了《***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 理汇总表》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 主体和执法人员摸底工作。目前,全县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有序 推进,完成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正在对执 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复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证 件的换发工作将于年底全面结束。

(三)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为加强贯彻落实 《甘 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并公布了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明确行政处罚的原则、范围、基准 和幅度,进一步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 处罚备案制度。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完善了行政执法权力流程 并绘制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

(四)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为集中整治基层行政 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于 7 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活动,对公安、农牧、工商、质监、卫生等 27 个的行政 执法案卷单位进行抽查,共评查案卷 2868 卷,其中行政处罚卷 2375 卷,行政许可卷 465 卷,行政征收卷 17 卷,行政裁决卷 11- 2 - 卷。根据评查情况,评选出优秀案卷 574 卷;良好案卷 946 卷; 合格案卷 1348 卷;无不合格案卷。督促各单位文明执法、亮证执 法,在征地拆迁、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等方面没有出现粗暴执法、 滥施行政处罚、滥用强制措施等执法违法和执法侵权行为,有效 杜绝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 制定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完善了备案登记、公布、监督检 查等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县政府法制办坚持“法制统一、 政令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 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审核,并对送 审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说明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截至 目前共审查县政府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 7 件,并按要求报送市政 府及县人大办进行备案。

(六)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 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乡镇和各部门的执法活动起到 了监督作用,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促使各部门严 格依法办事、严肃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规范。截 至目前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8 件,其中 1 件驳回诉讼请求,1 件驳 回起诉,1 件调解处理,5 件正在审理;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1 件,因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深入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县政府的工- 3 - 作部署,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 传力度。作为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积极参加网上办公应用系统培训,切实推进我县电子政 务建设。协助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同 时,注重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依法行政信息 106 条,其中 69 条被选登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

(八)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我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 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安全稳定等涉法事项的审 查,办理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和临时性工作。充分发挥 自身优势,为涉法上访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分析纠纷成因,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的参考法律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 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 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 而影响了工作效率,距省市法制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不 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 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 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 4 - 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 备案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影响和制约依 法行政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不够健全,指标 体系不尽科学合理,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尚未完全真正建立,行 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惯 性思维尚未完全克服,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紧迫性和责任感认识 不到位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4 年工作打算 2014 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根据《纲要》和省、市政府关 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针对前述 具体问题,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 为主线,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如下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 考核方案,重点做好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考核方案,加大 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对全县各行政 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 议工作不足,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积极探索 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和审查制度, 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三是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5 - 严格按照《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认真组织 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定、登记和备案工作,始终做到有备必 审、有错必纠。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协调县人大法 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指导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内部流程,规范受理、审批程序, 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五是继续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 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进 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 力。六是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七是继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 质。八是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 为推进我县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和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更大贡献。***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 年 11 月 15 日- 6 -

【第三篇】:法制办工作总结,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府法制办公室 2010 年工作总结和 2011 年工作思路一、2010 年工作总结 2010 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委、 县政府的领导下, 在上级法制部 门的指导下,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承德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规定》为重点,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能,切实发挥政府依法行 政的参谋、助手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1、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是提 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有效途经, 县政府法制办采取多种形式对全 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年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 3 次,培训人员 3000 余人次。同时注重培训与考试相结合,于 2010 年 11 月 14 至 21 日对县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 国土局等 35 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共 1358 人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同时对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 件进行了年检。

通过培训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 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规 范行政执法程序, 优化执法环境, 县政府法制办分别在三月份、 六月份、 十一月份对县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 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采取上路跟踪执法、听汇报、查阅有关案卷、询 问被处罚当事人等多种形式。

检查内容包括涉及被检查单位落实行政执 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在检查中对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法制机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程序不规范、 执法制度不健全、 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 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检 查中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 份,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4 起。

3、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 行政,促进行政许可法的正确实施。今年 3 月份,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 监察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县国土局、建 设局、卫生局等 12 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材料 公示情况、受理凭证、材料完备、许可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共抽查了 25 个档案材料,发现了各别部门把不是许可事项列为许可事 项、该取消的许可事项不取消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检查督导,进一步规 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 促进和保障了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有效 实施。

(二)加强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 1、认真细致审查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证县政府行 为的合法性。最近几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拆迁和其他原因土地的征用及 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县的林权纠纷、土地使用纠纷及河道水事纠纷 明显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县政府对土地、山林、水利等自然资源所有 权和使用权纠纷案件得到的合法、正确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县 政府法制办认真做好每一件纠纷案件卷宗的审查工作。

对各职能部门报 送的由县政府作出的确权案卷材料, 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 研究、 讨论, 对疑难、复杂的案卷亲自到现场堪查、核实,对案件中不清楚的事实, 找有关当事人询问核实,有时为了方便群众,审查人员还实地进行调查 走访当事人,加深对案情的了解,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经审查认为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案卷通过审查,报 县政府主管领导签发;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一律 退回,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

由于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保证了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质量。

2010 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由县政府作出的土地、山林纠纷确权案件 54 件, 保证了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权 威和形象。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 的质量。

为了使县政府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既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 又切合本县实际,今年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承德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 备案管理办法》,并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实施。县政府法制办认真执 行该办法,对起草的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依 法办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法定程序规定和需作较大幅 度修改的,及时提出意见,退回起草部门重新起草或修改,对已有明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需再重复发文的,提出建议发回起草单位,避 免重发、 滥发文件; 对有关部门有意见分歧的, 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 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全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 57 件,提高了政府 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 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 号)和《承德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 〔2010〕126 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 作。在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 37 件,经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因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相违背、相抵触,以及依据缺失 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或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 法规不相适应, 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9 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适应,符合科 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7 件;与上级法律、法 规有冲突需修改条款的规范性文件 1 件。

(三)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探索化 解行政争议新机制。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履行行政复 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 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 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 会效果的统一。

对每件复议案, 办案人员对照有关法律、 法规认真研究、 讨论, 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并深入到纠纷现场调查核实案件情况。

在审查案件中,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立案受理,对事实 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的案件予以维持;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 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 认违法,充分体现行政复议的救济效力。2010 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43 件,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予以受理的 37 件,均在法定期间 内办结,其中撤销 9 件,维持 18 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 3 件,协调处理致使申请人撤回申请 7 件。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当事人对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 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案件,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认真按 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 在法定期限内将答复书及作出原具体行政行 为的有关材料及依据提供给上一级复议机关, 协助上一级复议机关做好 行政复议工作,全年提供答复案卷 13 件。当事人对经上级政府复议维 持的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又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起诉县政府 的案件,均由县政府法制办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应诉前做好各项准备 工作,出庭时积极应对,全年共出庭应诉 26 次,有效地维护政府的权 威。 3、规范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新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 会稳定。为了加强对行政投诉案件的处理,实现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 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承德县行政执法投 诉办法》,于 2010 年 1 月 5 日经县政府公布实施。按照此办法县政府 法制办全年共处理涉及林业、土地、交通、公安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投诉 案件 19 件,涉及高速公路拆迁和县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 13 件,有效地 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创新承办工作方式,圆满完成承办任务 2010 年, 县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08 件, 比上 2010 年多 23 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创新的承办思路、创新的承办方 式、创新的督导和走访措施使承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 一是进一步 一是 完善交办制度。按照《承德县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管理办 法》要求,交办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县人大人事委和县政协提案 委对所有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归纳、分类;交办中,尽量避免“回娘 家”现象的发生,切实找准承办和会办单位;交办后,要求各承办单位 对交办意见有异议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交办单位进行沟通,不 得借故推诿,无条件的予以办理,有效地增强了承办工作的强制性,杜 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二是 二是坚持目标考核制度。将承办工作纳入年度 二是 目标考核,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办理工作不落实,办 理效果不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用正面激励和负面刺激的方式推 动办理工作。三是 三是坚持和完善反馈制度。通过印发《代表、委员征询意 三是 见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查验承办单位是否与代 表、委员沟通或见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四 四 是督导协调,狠抓落实。在承办工作中,我办积极发挥督导协调作用,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个案追踪、专访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对 承办工作的督办力度,保证了承办工作如期完成。8 月中旬,县政府法 制办公室会同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和县政协提案联络委在县人大领导的 带领下,分别到县交通、公安、住建、教育、卫生等 13 个承办单位进 行督导检查, 使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五是阳光操作, 开门办案。

五是 为了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实效, 增强承办工作的透明度, 便于接受代表、 委员监督,在承办前期、中期、后期分别与代表、委员联系,让代表、 委员参与办理全过程,实行开门办案,广泛加强宣传。六是 六是加强承办工 六是 作宣传。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刊发《承办工作简报》8 期,对政府系统承 办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建议、提案产生的良好效果进行全面宣传,扩大了 承办工作的社会影响。

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协调督办及各承办单 位的共同努力, 件建议和 110 件提案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98 按时办结 率、答复函规范化率、走访率均达到 100%,解决问题比例达 64%以上,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有关领导的肯 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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