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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9

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决定工作总结。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总结那一段时间的经过是非常重要的。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决定工作总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了把县委建设成为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解放,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更好地担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就县委一班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作出以下决定。
一、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全面提高领导水平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好十六大精神,围绕主题,把握灵魂,切实用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财税、金融知识。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篇目,保证学习时间,利用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读书会等形式进行集体学习,挤时间坚持个人自学,认真做读书笔记,搞好学习交流和研讨。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把学习与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与改造世界观、解决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现代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领导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树立扎实的工作作风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从郯城实际出发,制定出既切实可行又鼓舞人心的发展目标。要坚持做到抓主要矛盾、抓大事。把主要精力放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放在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我们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坚持督查制度。县委作出的决策和工作安排,要有部署,有检查,加强督促,保证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坚持领导成员联系点和蹲点调查制度。坚持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村街、一个企业、一个学校,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每年至少要写出三至五篇质量较高的调查报告。持会议审批制度,减少文件和会议,控制各种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努力减少应酬活动。领导成员一般不参加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举行的各类礼仪庆典活动,确需参加的,要尽量减少人数,并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协调,报请县委负责同志批准。不随意进行检查评比和达标升级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通过完善和坚持这些制度,使领导作风和领导方式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三、坚持执政为民,树立群众观点 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结合起来,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群众的创造性实践和新鲜经验。学会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信访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常委会的决策职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县委集体决定,尤其是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同时加强保密工作,自觉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每一个领导成员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提出新的思路,创造新的成绩和经验。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个领导成员都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自觉参加常委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议。要在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上下功夫,常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班子内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五、加强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要有团结的觉悟,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自觉把注意力凝聚到做好工作,加快郯城发展上。要胸襟开阔,光明磊落,公道正派,搞五湖四海。要有协作共事意识,互通情况,融洽感情,增进团结,努力做到思想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形成合力,真正把县委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和侵蚀,“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礼品登记上交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搞迎送和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模范地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率先垂范,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定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同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管好下属,对分工系统、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监督和自律结合起来,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作用。
关于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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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的决定


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省、市委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相关精神,按照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战略部署,针对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更快更好发展主题,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县经济社会在跨越式发展征程中取得了令人振奋的好成绩,出现了令人鼓舞的好形势。这些成绩,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的结果。实践证明,我县各级各部门的广大党员干部总体上工作作风较好、工作扎实有效。

当前,我们已经站在了“十一五”新的历史起点上,保持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的必然要求。立足于隆化实际,着眼于未来发展需要,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在认真总结工作、重新审视县情、客观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的工作主题和奋斗目标,描绘了“十一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发展思路和主攻方向更加明确,接下来的关键是狠抓工作落实。在这样一个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如果不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我们就不能有效地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就会丧失良好的发展机遇,严重影响隆化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的进程。因此,落实问题是事关发展全局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本站地址:找 http://)

必须看到,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十一五”的繁重任务,按照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要求,我们在推动工作上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在精神状态和思想观念上,个别党员干部满足于当前成绩,缺乏只争朝夕、埋头苦干的干劲,进一步推动发展的动力和激情不够,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自满倾向;一些党员干部在困难和压力面前,缺乏迎难而上、敢为人先、奋发进取的闯劲,懒于学习、视野不宽,观念滞后,等上级给政策,出思路,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个别党员干部工作思路不清,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推动落实的措施不硬;不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的甚至方法简单,激化矛盾;会议多、文件多、安排部署多,必要的指导帮助少、督导检查少、深入实际少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落实机制和服务环境上,有些工作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落实环节衔接不紧,在协调督导、跟踪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大。有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个别地方还存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影响了工作成效,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站在推进更快更好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解决不落实的关键问题入手,下大力予以研究和解决。

二、准确把握推动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推动工作落实的总要求: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突出发展的主题,完善落实制度,提高落实本领,营造落实环境,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推动工作落实要牢牢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纪律上,要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坚决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坚持突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下大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进党员干部与广大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总结推广群众的实践经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开拓创新精神。要坚决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落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注意把握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性,统筹兼顾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防止盲目蛮干、顾此失彼;既要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工作,又要努力为长远发展积蓄后劲、奠定基础,不能只顾眼前、不管长远,防止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

三、健全和完善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

1、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全局工作落实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落实负主要责任。对全县确定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主要指标,各乡镇、部门要及

时进行立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使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县委、县政府明确领导和牵头单位“抓总”的责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每年确定并分包若干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组织力量,研究措施,强力推进,确保落实。

2、完善督促检查制度。要建立完善领导督导制,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领导负责,进行重点督查、全程督查、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切实发挥督查部门的作用,县委督查室每年要根据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和具体工作建议要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或县委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通报反馈。要积极构建督查工作体系。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督查工作,并明确专(兼)职督查干部,切实加强督查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督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为督查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积极探索督考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做到督促检查工作与年终考核的有机结合。

3、完善矛盾问题反馈、办理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其它形式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要快速解决,绝不允许一拖再拖。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说明原因,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和挂帐督办制,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全程跟踪,限时解决。对本级解决不了、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要及时逐级向上报告。

4、完善监督制度。充分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查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人大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法律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政协机关要充分运用民主监督形式,实施有效的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重点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充分发挥老干部、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全方位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

5、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分类指导与分类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把考核的重点放在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落实上来,提高考核实效;要切实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选优、晋职晋级、选拔任用挂钩,对抓落实有力、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根据责任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引咎辞职以及党纪政纪等处理。

四、全面提高各级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1、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队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内在动力。各级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务实精神,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始终保持不怕吃苦、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把全部心智放在“干事、创业、为民”上,努力创造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认真系统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成果,进一步打牢理论根底、拓宽战略思维;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系统地学习研究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多岗位实践,特别是到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事关更快更好发展的全局任务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3、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工作落实。抓落实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勇担风险的创新意识,做到大胆地闯、大胆地干;牢固树立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拼搏意识,做到不畏惧困难、不回避矛盾;牢固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意识,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

五、大力营造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环境

1、强化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贯彻“提速、提质、为人民”的要求,下大力解决一些机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要着眼于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要抓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积极实行权力运行公开、民主评议、“一站式”服务、“即办制”、公示践诺等措施,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新机制。要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根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体制、政务、政策、法制环境明显改善,增强全县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吸引力,真正把项目引进来、把客商留下来、让人民富起来。

2、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工作落实关键在人、关键在用好干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

求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和使用干部,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要鼓励创新、允许失误,对那些事业心强、有开拓精神的干部,予以支持和保护;对在干事创业中有失误的干部,要分清原因,实事求是地对待,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不思进取、碌碌无为、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干部,要果断予以调整。要大力培树一批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让实干精神真正成为干部队伍的追求和风尚。

3、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确保抓落实的足够精力。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改进文风、会风的有关规定,坚决摆脱“文山会海”的束缚。要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数量,做到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通过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般不再参加;只需分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安排多名领导陪会;提倡有计划地召开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场办公会和专题调度会。要严格控制文件发放,做到少发文、发短文,能不发文坚决不发,必须发文的也要控制发文层次,不随意提高。要建立检查评比活动申报制度,对检查评比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要按照《隆化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减少领导事务性应酬活动。

4、进一步严格制度、严明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格地、一以贯之地执行。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凡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和事项,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绝不能推诿扯皮。要切实加大督查、纠错力度,凡无视制度规定、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的,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情况汇报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几年来,县委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发[XX]5号、*委[20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履行职能,使我县政协工作顺利开展,政协事业得到新的发展。现根据市委专项督查的有关要求,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情况
(一)深化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为党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将进一步体现,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年初,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发[XX]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意见》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为人民政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颁发后,县委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形成了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共识。根据县委的要求,县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广泛开展学习《意见》活动。政协常委会举行专题学习会,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正确把握政协工作方向,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进行深入的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当前,全县一个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支持、促进政协工作顺利开展的氛围正在不断浓厚。
(二)加强党的领导,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县政协恢复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协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努力促进人民政协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县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的重大问题。县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协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协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政协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并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和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协委员,行文确定乡镇(街道)的党群副书记为基层政协工作联络员。县委书记负责联系政协工作,经常到政协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听取意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均邀请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重要会议,都邀请政协领导或政协专委会负责人参加,以便于政协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区情政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县委还要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大力支持委员参加政协各项活动,并吸收本单位委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良好条件。
(三)坚持政治协商,努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始终坚持政治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的原则,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渠道和形式,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实现“多谋”与“善断”的辩证统一。县委、县政府对一些重要人事变动、重大政策制订、重要工作部署、每年的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都要事先征询政协的意见,有时还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去年底,县委、县政府领导就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与政协常委会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使之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特色。今年五月份,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专门到政协听取对贯彻中发[XX]5号文件精神,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年都出席政协的全委会,与政协委员一起参加讨论,出席大会发言会,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改革发展大计;经常参加县政协组织的各类联谊活动,支持和鼓励政协不断扩大对外联系与交往。县委、县政府还注意引导政协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几年来,县政协开展了加快发展海运业、推进农渔民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城区经济、加强城区管理、发展农家乐、推广农村沼气等重点课题调研,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
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直接反映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于促进党和政府落实方针政策,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县委、县政府及其各部门重视和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区属20多个部门单位邀聘了40多位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并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商讨工作,听取意见县属各部门能定期与政协专委会进行工作联系、沟通,并邀请专委会开展一些专项视察。几年来,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县政协委员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视察,如文明城市创建、职业教育、工业园区建设、企业环保、无公害蔬菜生产、农村老龄工作、全县反腐败斗争、水利设施建设、康庄工程和环岛公路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食品卫生、农村房地产开发等等;对工商行政审批工作和公安派出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县委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区情、政情通报会,及时向政协全体委员、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介绍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通报重要工作的进展以及各界群众关注的有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几年来,全县共有20多个部门,分别通过各种渠道向县政协通报介绍政情,接受委员们的咨询和评议。
(五)抓好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落实
政协建议案、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是委员建言献策的重要载体。县委、县政府重视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社情民意的办理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几年来县政协共报送建议案和重要调研、视察报告近30份,递交提案363份(包括重点提案17份),反映社情民意100多条。对县政协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建议案和调研报告,县委、县政府进行认真研究,有的向县政协作专函答复,并把重要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县委的决策和政府的工作计划。对政协委员日常反映报送的重要社情民意,县委、县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区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落实有关办理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对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上着力,使提案的办复率达到百分之一百,提案的落实率逐年提高。提案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为规范各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提案的交办与承办、办理与答复、督查与总结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区人事劳动、教育、建设、海洋与渔业、公安、卫生等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了办理细则,对承办提案的科室和承办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县政府还采纳县政协《关于做好县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办理领导负责制,实行重点提案区长领办制,综合性提案县长归口负责制,一般性提案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及区属部门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使政协提案数量进一步上升,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落实“三化”要求,构建有利于政协履行职能的良好机制
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更好地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市政协工作会议后,县委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适时召开了全县政协工作会议,对加强新形势下我县人民政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同时,县委根据省、市委的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意见要求,在全面调研,综合听取县政协、各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县委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为今后全县政协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协工作制度,主要有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协商制度,重要问题的通报制度,重要会议的列席制度,有关工作的调研考察制度,监督视察制度,政情交流制度,对口联系制度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的办理及反馈制度,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职责的履行和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重视和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政协的工作条件。政协的自身素质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县委非常重视和支持政协的自身建设,经常给政协党组出题目、提要求、下任务,指导政协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根据县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县政协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学习为先导,努力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常委会、专委会、全体委员和机关干部等各个层次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常进行;贯彻落实县委“三化”《意见》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县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工作通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提案工作规则、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规定和加强常委会建设意见、发挥委员作用意见等重大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协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和正常运作。县委十分重视政协组织干部配备和委员力量的充实。三届政协恢复运转以来,不断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政协机关的力量,对因为人事变动造成的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的缺位,通过民主协商,及时调配充实。县委对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通盘考虑。政协恢复以来,选派若干名干部先后分别参加了市、区各个层次的党政干部培训;在原来基础上,XX年又为政协增配办公室副主任一名,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一名。县政府及时为政协租借办公用房,拨付经费,购置车辆,增添必要的办公设备,重视政协工作条件的改善。
二、存在问题
1、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县政协恢复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积极履行三项职能,为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宣传不够,整个社会舆论对人民政协缺乏应有的关注。今年中央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后,学习宣传的力度不够大,各地对此反应不热。特别是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工作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
2、对县委的政协工作“三化”《意见》贯彻还有待于深化。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去年,县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意见》,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虽然规范完善了一些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差距。如何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如何坚持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扩大委员的知政知情面,促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如何进一步规范、及时、到位地办理委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等等,还需积极探索,不断改进。
3、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县政协恢复以来,我县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作用得到

进一步的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逐步加强,但是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开展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接受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还需不断规范和创新;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目前我县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的配备总体数量较少,总体比例也较低;民主党派的工作条件尚需不断改善。
4、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尽人意。政协机关是直接为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服务的机构,也是政协工作的一个综合性平台。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政协的总体工作质量。县政协恢复以来,虽然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力量不断得到加强,但是总体上看,组织部门在为政协机关配备干部时,存在一种“安排老干部”倾向,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机关缺乏生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不够。这些都不利于政协工作的开拓、创新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力度,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央5号文件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新思想新要求,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使全县上下特别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共识,进一步形成促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切实把中央的意见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不断加大对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促进政协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建议把党的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纳入对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全县党政干部的统一战线、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建议县委在今年政协换届前对全县深入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再作具体的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建议县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专门的学习,发挥示范作用。
同时要大力宣传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优秀事迹,宣传各部门单位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实际成效,激励先进。
(二)继续落实县委《意见》,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要把县委《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把推进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研究部署,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解决政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继续完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有关制度。
继续把政治协商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要与政协及时协商,县政府有关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可视情邀请县政协领导和相关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根据全年工作要点,每年及时安排协商课题,尽可能做到有序协商。
继续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全体会议汇总的协商意见、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的调研报告或建议案、视察报告,要及时研究,并将采纳情况和办理情况适时向政协反馈。对专委会的调研、视察报告和政协办公室提供的重要社情民意信息,县委、县政府领导要予以重视,及时批转区有关职能部门,并予以反馈。
继续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在继续坚持做好定期向全体政协委员通报区情政情的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一年内能参加一次政协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每年安排几个区属部门向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在基层的政协委员,对他们列席相关部门的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活动也要作出相应的规定,切实赋予他们知情、议事、问政、监督的权利。
加强对中共党员政协委员和部门聘请的监督员的管理。一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区属党政、事业单位中的党员政协委员和领导干部政协委员的履行政协委员职责情况列入其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对区属有关党政部门聘请的监督员队伍,区监察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对部门和监督员提出工作要求,改变其知情少、活动少、流于形式的被动局面,促进监督员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加大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力度,引导民主党派、党外人士通过人民政协平台积极参政议政
坚持和完善区党政班子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制度。区领导班子成员要继续开展定期走访,参加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广交朋友,并就部署重要工作和解决重要问题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
落实重大活动参与制度。县委、县政府的重大调研考察活动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外人士参加,以更体现党内外合作共事、参政议政的实质内容。
进一步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党派成员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切实重视和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民主党派独立开展的重要调研、视察及党派内部的活动,要视作经常性工作,在经费上要给予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可切块给统战部分配),且逐年有所增加。在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对其从事的政协工作、统战工作和党派工作,应计入其年度工作量,而不应作为其额外负担和贡献。
进一步重视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民主党派提出的提案和撰写的大会发言及提供的社情民意,都经过调查研究和思考,有的事关民计民生,有的事关社会稳定,有的事关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应特别予以关注,对特别重要的要给予批示,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统战部、政协领导或直接向有关民主党派作出反馈。
继续加强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要把对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我县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有步骤的实施。
要建立和完善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已进入党外后备干部、知识分子人才库的人选,要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做到在研究干部工作时不忘党外干部,调整班子时不忘配备一定比例的党外干部,对经过多年培养,政治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党外干部要按照文件规定合理任用。
(四)及早统盘考虑政

协换届工作,重视和支持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1、要重视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主体,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要把提高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促进政协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
根据三届县政协恢复以来的工作实践和外地政协的经验,建议县委进一步扩充政协委员数量,使下一届县政协的委员人数约为区人大代表人数的**%左右(约在*至*名为宜),在委员调整时,保留一定的空余委员名额,以应对届中情况变化进行委员调整。不断扩大委员的履盖面,使社会结构变化中产生的新阶层、新行业在政协组织都有其界别代表人士,促进党委政府与政协各界别的联系。
切实做好新一届政协委员的选配工作,保留和物色新一届政协委员时,要考虑其参加政协的政治热情、岗位表现及参政议政能力和责任感,因党外人士要占*%,要优先及早物色,尽可能把社会各界中的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有一定资历的基层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吸纳进来,减少与上级政协委员、各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切实把好进口关,确保委员队伍的素质。对综合素质高、参政能力强、履行职能实绩突出的老一届委员,尽管其工作岗位变动,建议从实际出发予以保留,总体上老一届委员保留比例以*%为宜,具体人选可由政协党组提出建议。
充分发掘**作为重点侨乡的资源优势,建议邀聘有关**籍的港澳人士担任下一届县政协的特邀界委员,引导他们为**的繁荣和稳定,为**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考虑到政协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其参与政协工作有一个进入角色的过程,除加强培训外,届期内象人大代表一样,尽量做到少变动,以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感。
2、要重视政协常委会和专委会建设。政协常委会是政协组织的领导班子,常委会班子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的总体成效。建议在下一届政协中适当增加常委的名额,可以考虑下一步把团县委、区妇联、区科协的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常委的扩充对象,充实政协常委会的班子力量。政协专门委员会是政协的基本工作机构,大量的工作是通过专门委员会来实施。因此,换届时配备专委会专职领导时,通过交流、选拔等措施,要将相对年轻,又从事过多岗位实践锻炼的,同时精神状态较好的同志充实到政协专委会来,各专委会专职领导在年龄结构上应形成梯队结构,以便每次换届时有一定数量的专委专职领导可以继任,不能全部安排老同志到政协来站最后一班“政治岗”。这样做,有利于从事政协工作的干部象其他部门一样相互交流使用,促进政协机关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利于政协工作的连续性。
3、要关心政协机关的建设。政协机关是政协工作的综合服务机构。首先要按工作需要明确编制。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因岗设人,领导干部职数是县委研究决定所为,要解决实有人数与原编制差异问题。其次要象其他部门一样加强经常性干部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选拔、使用范围,调动政协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再次是逐步改善办公条件,随着人员的增加,适时增配工作用车,增加工作经费,以保障政协机关和全县政协工作的经常运转。

2012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情况汇报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几年来,县委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发[XX]5号、*委[20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履行职能,使我县政协工作顺利开展,政协事业得到新的发展。现根据市委专项督查的有关要求,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情况
(一)深化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为党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将进一步体现,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年初,*中央颁发了中发[XX]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意见》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为人民政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颁发后,县委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形成了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共识。根据县委的要求,县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广泛开展学习《意见》活动。政协常委会举行专题学习会,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正确把握政协工作方向,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进行深入的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当前,全县一个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支持、促进政协工作顺利开展的氛围正在不断浓厚。
(二)加强党的领导,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县政协恢复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协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努力促进人民政协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县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的重大问题。县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协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协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政协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并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和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协委员,行文确定乡镇(街道)的党群副书记为基层政协工作联络员。县委书记负责联系政协工作,经常到政协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听取意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均邀请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重要会议,都邀请政协领导或政协专委会负责人参加,以便于政协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区情政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县委还要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大力支持委员参加政协各项活动,并吸收本单位委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良好条件。
(三)坚持政治协商,努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始终坚持政治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的原则,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渠道和形式,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实现“多谋”与“善断”的辩证统一。县委、县政府对一些重要人事变动、重大政策制订、重要工作部署、每年的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都要事先征询政协的意见,有时还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去年底,县委、县政府领导就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与政协常委会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使之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特色。今年五月份,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专门到政协听取对贯彻中发[XX]5号文件精神,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年都出席政协的全委会,与政协委员一起参加讨论,出席大会发言会,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改革发展大计;经常参加县政协组织的各类联谊活动,支持和鼓励政协不断扩大对外联系与交往。县委、县政府还注意引导政协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几年来,县政协开展了加快发展海运业、推进农渔民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城区经济、加强城区管理、发展农家乐、推广农村沼气等重点课题调研,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
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直接反映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于促进党和政府落实方针政策,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县委、县政府及其各部门重视和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区属20多个部门单位邀聘了40多位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并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商讨工作,听取意见县属各部门能定期与政协专委会进行工作联系、沟通,并邀请专委会开展一些专项视察。几年来,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县政协委员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视察,如文明城市创建、职业教育、工业园区建设、企业环保、无公害蔬菜生产、农村老龄工作、全县反腐败斗争、水利设施建设、康庄工程和环岛公路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食品卫生、农村房地产开发等等;对工商行政审批工作和公安派出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县委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区情、政情通报会,及时向政协全体委员、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介绍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通报重要工作的进展以及各界群众关注的有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几年来,全县共有20多个部门,分别通过各种渠道向县政协通报介绍政情,接受委员们的咨询和评议。
(五)抓好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落实
政协建议案、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是委员建言献策的重要载体。县委、县政府重视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社情民意的办理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几年来县政协共报送建议案和重要调研、视察报告近30份,递交提案363份(包括重点提案17份),反映社情民意100多条。对县政协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建议案和调研报告,县委、县政府进行认真研究,有的向县政协作专函答复,并把重要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县委的决策和政府的工作计划。对政协委员日常反映报送的重要社情民意,县委、县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区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落实有关办理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对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上着力,使提案的办复率达到百分之一百,提案的落实率逐年提高。提案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为规范各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提案的交办与承办、办理与答复、督查与总结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区人事劳动、教育、建设、海洋与渔业、公安、卫生等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了办理细则,对承办提案的科室和承办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县政府还采纳县政协《关于做好县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办理领导负责制,实行重点提案区长领办制,综合性提案县长归口负责制,一般性提案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及区属部门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使政协提案数量进一步上升,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落实“三化”要求,构建有利于政协履行职能的良好机制
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更好地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市政协工作会议后,县委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适时召开了全县政协工作会议,对加强新形势下我县人民政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同时,县委根据省、市委的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意见要求,在全面调研,综合听取县政协、各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县委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为今后全县政协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协工作制度,主要有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协商制度,重要问题的通报制度,重要会议的列席制度,有关工作的调研考察制度,监督视察制度,政情交流制度,对口联系制度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的办理及反馈制度,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职责的履行和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重视和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政协的工作条件。政协的自身素质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县委非常重视和支持政协的自身建设,经常给政协党组出题目、提要求、下任务,指导政协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根据县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县政协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学习为先导,努力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常委会、专委会、全体委员和机关干部等各个层次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常进行;贯彻落实县委“三化”《意见》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县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工作通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提案工作规则、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规定和加强常委会建设意见、发挥委员作用意见等重大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协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和正常运作。县委十分重视政协组织干部配备和委员力量的充实。三届政协恢复运转以来,不断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政协机关的力量,对因为人事变动造成的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的缺位,通过民主协商,及时调配充实。县委对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通盘考虑。政协恢复以来,选派若干名干部先后分别参加了市、区各个层次的党政干部培训;在原来基础上,XX年又为政协增配办公室副主任一名,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一名。县政府及时为政协租借办公用房,拨付经费,购置车辆,增添必要的办公设备,重视政协工作条件的改善。
二、存在问题 1、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县政协恢复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积极履行三项职能,为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宣传不够,整个社会舆论对人民政协缺乏应有的关注。今年中央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后,学习宣传的力度不够大,各地对此反应不热。特别是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工作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
2、对县委的政协工作“三化”《意见》贯彻还有待于深化。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去年,县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意见》,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虽然规范完善了一些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差距。如何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如何坚持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扩大委员的知政知情面,促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如何进一步规范、及时、到位地办理委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等等,还需积极探索,不断改进。
3、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县政协恢复以来,我县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作用得到

进一步的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逐步加强,但是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开展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接受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还需不断规范和创新;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目前我县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的配备总体数量较少,总体比例也较低;民主党派的工作条件尚需不断改善。
4、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尽人意。政协机关是直接为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服务的机构,也是政协工作的一个综合性平台。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政协的总体工作质量。县政协恢复以来,虽然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力量不断得到加强,但是总体上看,组织部门在为政协机关配备干部时,存在一种“安排老干部”倾向,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机关缺乏生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不够。这些都不利于政协工作的开拓、创新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力度,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央5号文件集中概括了中国*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新思想新要求,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使全县上下特别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共识,进一步形成促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切实把中央的意见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不断加大对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促进政协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建议把党的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纳入对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全县党政干部的统一战线、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建议县委在今年政协换届前对全县深入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再作具体的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建议县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专门的学习,发挥示范作用。
同时要大力宣传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优秀事迹,宣传各部门单位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实际成效,激励先进。
(二)继续落实县委《意见》,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要把县委《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把推进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研究部署,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解决政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继续完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有关制度。
继续把政治协商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要与政协及时协商,县政府有关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可视情邀请县政协领导和相关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根据全年工作要点,每年及时安排协商课题,尽可能做到有序协商。
继续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全体会议汇总的协商意见、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的调研报告或建议案、视察报告,要及时研究,并将采纳情况和办理情况适时向政协反馈。对专委会的调研、视察报告和政协办公室提供的重要社情民意信息,县委、县政府领导要予以重视,及时批转区有关职能部门,并予以反馈。
继续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在继续坚持做好定期向全体政协委员通报区情政情的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一年内能参加一次政协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每年安排几个区属部门向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在基层的政协委员,对他们列席相关部门的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活动也要作出相应的规定,切实赋予他们知情、议事、问政、监督的权利。 加强对*党员政协委员和部门聘请的监督员的管理。一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区属党政、事业单位中的党员政协委员和领导干部政协委员的履行政协委员职责情况列入其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对区属有关党政部门聘请的监督员队伍,区监察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对部门和监督员提出工作要求,改变其知情少、活动少、流于形式的被动局面,促进监督员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加大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力度,引导民主党派、党外人士通过人民政协平台积极参政议政
坚持和完善区党政班子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制度。区领导班子成员要继续开展定期走访,参加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广交朋友,并就部署重要工作和解决重要问题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
落实重大活动参与制度。县委、县政府的重大调研考察活动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外人士参加,以更体现党内外合作共事、参政议政的实质内容。
进一步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党派成员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切实重视和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民主党派独立开展的重要调研、视察及党派内部的活动,要视作经常性工作,在经费上要给予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可切块给统战部分配),且逐年有所增加。在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对其从事的政协工作、统战工作和党派工作,应计入其年度工作量,而不应作为其额外负担和贡献。
进一步重视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民主党派提出的提案和撰写的大会发言及提供的社情民意,都经过调查研究和思考,有的事关民计民生,有的事关社会稳定,有的事关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应特别予以关注,对特别重要的要给予批示,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统战部、政协领导或直接向有关民主党派作出反馈。
继续加强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要把对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我县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有步骤的实施。
要建立和完善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已进入党外后备干部、知识分子人才库的人选,要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做到在研究干部工作时不忘党外干部,调整班子时不忘配备一定比例的党外干部,对经过多年培养,政治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党外干部要按照文件规定合理任用。
(四)及早统盘考虑政

协换届工作,重视和支持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1、要重视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主体,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要把提高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促进政协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
根据三届县政协恢复以来的工作实践和外地政协的经验,建议县委进一步扩充政协委员数量,使下一届县政协的委员人数约为区人大代表人数的**%左右(约在*至*名为宜),在委员调整时,保留一定的空余委员名额,以应对届中情况变化进行委员调整。不断扩大委员的履盖面,使社会结构变化中产生的新阶层、新行业在政协组织都有其界别代表人士,促进党委政府与政协各界别的联系。
切实做好新一届政协委员的选配工作,保留和物色新一届政协委员时,要考虑其参加政协的政治热情、岗位表现及参政议政能力和责任感,因党外人士要占*%,要优先及早物色,尽可能把社会各界中的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有一定资历的基层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吸纳进来,减少与上级政协委员、各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切实把好进口关,确保委员队伍的素质。对综合素质高、参政能力强、履行职能实绩突出的老一届委员,尽管其工作岗位变动,建议从实际出发予以保留,总体上老一届委员保留比例以*%为宜,具体人选可由政协党组提出建议。
充分发掘**作为重点侨乡的资源优势,建议邀聘有关**籍的港澳人士担任下一届县政协的特邀界委员,引导他们为**的繁荣和稳定,为**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考虑到政协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其参与政协工作有一个进入角色的过程,除加强培训外,届期内象人大代表一样,尽量做到少变动,以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感。
2、要重视政协常委会和专委会建设。政协常委会是政协组织的领导班子,常委会班子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的总体成效。建议在下一届政协中适当增加常委的名额,可以考虑下一步把团县委、区妇联、区科协的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常委的扩充对象,充实政协常委会的班子力量。政协专门委员会是政协的基本工作机构,大量的工作是通过专门委员会来实施。因此,换届时配备专委会专职领导时,通过交流、选拔等措施,要将相对年轻,又从事过多岗位实践锻炼的,同时精神状态较好的同志充实到政协专委会来,各专委会专职领导在年龄结构上应形成梯队结构,以便每次换届时有一定数量的专委专职领导可以继任,不能全部安排老同志到政协来站最后一班“政治岗”。这样做,有利于从事政协工作的干部象其他部门一样相互交流使用,促进政协机关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利于政协工作的连续性。 3、要关心政协机关的建设。政协机关是政协工作的综合服务机构。首先要按工作需要明确编制。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因岗设人,领导干部职数是县委研究决定所为,要解决实有人数与原编制差异问题。其次要象其他部门一样加强经常性干部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选拔、使用范围,调动政协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再次是逐步改善办公条件,随着人员的增加,适时增配工作用车,增加工作经费,以保障政协机关和全县政协工作的经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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