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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政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20

2017年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在事情过后,我们或主动或被动的写一篇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2017年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XX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宗旨,以保障民生工作为重点,以优质服务创先争优为手段,以强化“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服务理念,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工作导向,落实“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快速反应,民政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各项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截至9月底,我县享受城市低保的为4021户667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978.81万元,人均月补差171.2元。享受农村低保的为2407户438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01.59万元,人均月补差68元。在城乡低保工作中,严格按照《贺兰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科学界定城乡低保对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实行“三级审核、审查、审批”和“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努力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高有低的运行管理模式和银行代发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方式,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阳光、公平、透明。二是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按

照《贺兰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积极做好救助工作,为全县4877名农村低保对象、高龄老人、农村五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代缴了新农合个人缴费14.38万元;按照政策和工作程序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高龄老人、五保户和城争困难群众患病和患大病的1355人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790.3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高龄老人、五保对象门诊救助4979人50.98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对象、高龄老人门诊救助7324人51.8万元,全县基本形成救助及时,方便快捷,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序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三是临时救助扎实有效。对困难群众4135户(人)发放取暖补助41.4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2.7万元。救助流浪乞讨、孤儿36人,发放救助金40.2万元。临时救助其他困难群众2318户(人),发放生活临时救助金82.3万元。

(二)、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目前,我县共有各类五保人员368名,其中县“中心敬老院收住五保人员100名,散居在各乡镇场的248名。支付集中供养在县中心敬老院的五保人员供养经费63.7万元。加强对县中心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县中心敬老院在做到保证五保人员吃好、穿好、住好的前提下。一是努力创造条件丰富五保人员的精神生活,做好图书阅览室、棋牌室的管理和开发工作。二是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为五保人员提供优雅和谐的居住环境。三是努力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充分利用空地种植了大地蔬菜,建造了二代日光节能温棚,为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供养标准打下扎实基础。

由于工作扎实到位,我局被区民政厅授予“全区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老龄工作健康发展。一是为全县城市低收入高龄老人171户187人发放1-9月份高龄津贴40.71万元;为全县农村高龄老人1321户1342人发放1-9月份高龄津贴115.54万元。二是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积极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三是指导各社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四)、基层民主建设再创佳绩。一是按照国家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验收标准,加大农村社区试验县建设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覆盖各项工作,加大指导与投入力度。8月份,国家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评估验收组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荣获“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荣誉称号,这是我县取得的又一项国字号殊荣。二是积极指导与督查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积极推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民主理财、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打造了“阳光村务”,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实行“五牙子章”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权;坚持每月19日“民主议政日”制度,增强民主议事决策意识,提高群众参政议政能力。三是切实做好城乡社区“五共建”活动。坚持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为要求,指导城镇社区发挥优势,与农村社区开展“五共建”活动,开展共建活动的城乡社区签订了“五共建”协议书,按照双方的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五共建”活动。

(五)、双拥优抚安置成效显著。一是提升双拥工作创建水平。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为目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考核细则,狠抓落实,制定出台了《XX年双拥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贺兰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和《贺兰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制订了“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出版了《塞上贺兰双拥潮》双拥专辑。“双拥”工作实现了九个100%: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100%;随调、随迁的军转千部家属安置率100%;驻县部队连以上单位有电脑、图书室、室内训练场等科技拥军普及率100%;驻县部队子女入学享受优惠率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兑付率100%;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率100%;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100%;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定补金兑付率100%;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按规定标准落实率100%。二是积极营造氛围。在县城4条主要街道制作灯箱宣传牌560块,大型宣传牌12块。全县各窗口单位的办事窗口、服务大厅均设置了“军人优先”标识牌。三是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全县35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及伤残抚恤金158.2万元;对87名重点优抚对象和伤残军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8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临时价格补贴3.9万元;为106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4.08万元。四是退役安置创新推进。县双拥办联合县劳动就业局举办退役士兵招聘洽谈及创业能力培训班,为退役士兵就业搭建了平台,有效的激发了退役士兵的创业激情。同时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8人,一次性发放补偿金447376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46920元。五是复员干部稳定工作卓有成效。为符合条件的复员干部每人发放元旦、春节临时救济金450元,做好8名复员干部思想工作,有效遏止部分复员干部参与集体进京上访活动。六是全力做好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评组的考评验收。

(六)、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有效。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推进,扎实有效。一是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对我县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各案各类社会组织222个,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143家,其中:社团组织128家(含农村党支部+协会),民办非企业15家,有会员28435人,成立党组织的10家。二是殡葬管理实现新突破。通过加大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0多项,发放宣传品1万余份,成功引导错峰祭祀人数达5万人,占节日期间祭祀人数的三分之一。切实做好乱埋乱葬治理工作,今年以来,迁移安置乱埋乱葬坟墓1200余穴。三是婚姻登记依法推进。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工作人员1名,累计办理婚姻登记1713对,其中结婚登记922对,补办结婚登记592对,离婚登记199对,开具夫妻关系证明161对,无婚姻登记证明571件,初婚婚检率100%。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区划地名的管理工作。严格按法律及程序开展地名的审批和更名工作。

(七)、切实提升干部素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在机关开展“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正气,锻造优良作风,提升科学发展能力。“三比”即:比奉献、比业绩、比创新“三看”即:看党性是否明显增强、看能力是否明显提高、看形象是否明显提升。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制。二是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为民服务为目的,开展以“争工作先进单位,创一流工作环境;争工作先进个人,创一流服务质量;争做民政行业标兵,创工作特色亮点”的“三争三创”活动。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推进工作由“管理服务”向“服务管理”的转型,有效提高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服务创新能力、学习调研能力、环境创优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四是加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与基层民政所、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党建、党风廉政、民政工作、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五是加大各种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民政工作的信息报道工作。开展了各种宣传12场次,张挂各种横幅62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8000余份,报送各种信条,进一步营造了民政工作舆论氛围。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退役士兵培训难。由于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从事职业的局限性,他们所掌握的技术、所具各的技能与地方部门所需所求存在较大差异,加之退役士兵自身情况参差不齐,给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二是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太多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子女来保障。部分农村贫困老人的“生活难”、“就医难”还没有从根本土得到解决。三是执行力还有待强化。个别同志以事情多、任务重为借口,缺乏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落实不够深入,解决疑难问题、啃“硬骨头”的劲头不足。四是应急能力还有待提高。面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反应能力还不相适应,有效应对的机制、制度安排还不够健全。上述问题,需要今后逐步加以改进。

二、2012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2012年,我局要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在区、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努力保障“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努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进程。加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服务理念,深刻理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工作方向,做好稳中有序、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做好各项灾害应急准备和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救灾投入机制,构建城乡减灾防灾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救灾物资储各,确保灾害救助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受灾不同情况,在吃、穿、住等方面制定详细救助方案,做到资金、物资和救助措施“三到位”,确保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

(二)、确保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3500平米的扩建项目,使我县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二是抓好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措施,创新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完成社团清理整顿任务,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检查验收,积极发挥贺兰县社会组织工委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各项爱老敬老助老活动。五是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加大丧俗改革力度,加强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强化殡仪服务机构人员管理,明确殡仪服务职责范围,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金山陵园和殡仪服务中心的管理,促使其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努力将金山陵园打造成为集生态、文化、丧葬为一体,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的生态陵园。加大宣传与管理力度,在全县营造文明祭祀,文明丧葬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各项民生保障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在保持城乡低保对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物价上涨的因素,适时适度提高保障救助水平,使保障标准、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城乡统筹一体化过程中新的低保政策。二是创新低保救助机制。进一步优化城乡低保救助政策,确保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落实低保联络户制度,争取实现城乡低保同标准,全面提高低保保障水平。三是完善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城乡低保管理信息联网。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点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加强“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工作,形成“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五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细致工作,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个政策、一个标准,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为患病城乡困难居民提供更多的医疗实惠。

(四)、加强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努力完成五个农村社阝和二个城镇社区阵地建设。二是加大对社区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推进我县城乡社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加强对城乡社区的指导,促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城乡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满足城乡居民多种服务需求。四是努力创建1-2个“五星级”城镇社区。五是全面完成第八届城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巩固提升国家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一是积极探索双拥共建的新途径、新内容、新方法,创新机制求突破,强化措施求发展,推动我县双拥共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困难救助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双拥共建考核细则,加大双拥共建考核力度,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二连冠”开好头,起好步。

(六)、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完善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做好复员干部稳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复员干部冬季取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再就业等问题,切实维护复员干部稳定工作。

(七)、扎实推进民政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以“民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主题的民政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争先进位的思想,开展“四促”活动,即:促发展理念的转变。在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大发展、快发展的理念,推动我县民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促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促工作水平的提高。在全体民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使我县民政工作在全市争第一,单项工作在全区有名次,大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促工作作风的转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政为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加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聚精会神干工作,满腔热忱抓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廉洁服务为目标,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群众关注的城乡低保、各种救助程序,努力打造“阳光民政”。三是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深化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民政为民新形象。四是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班子成员的管理,努力营造团结、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是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作风优良,团结务实,拼搏进取,人人争先的民政队伍。六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从建章立制入手,进一步健全民政法制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强化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民政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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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联席关于信访工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市民政局2017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全部按要求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网上25件、领导批示件10件、群众来信6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受理的41件(次)来信来访已办结,使100%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颇高。与去年相比,今年信访态势总体平稳,信访总量同比减少。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优抚工作方面,原参试部队人员要求提高待遇;军队复员干部和下岗志愿兵要求享受军队转业企业下岗干部解困待遇;二是基层组织治理方面,村居换届选举方面对选举工作存在异议;三是窗口服务方面,婚姻登记和社团办证时,因法定手续不齐等因素无法办理而极端上访的;四是社会服务方面,殡葬陋习扰民等问题。

以上信访事项均已办理完结,并与信访人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沟系。

二、扎实工作措施,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传达了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上下对信访工作要求以及《信访条例》内容实质有了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性。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对农村基层群众开展了《信访条例》和各项民政政策的宣传教育,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运用正常渠道反映自己诉求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年初,我们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都江堰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工作方案》,就领导信访责任、首问责任、办理责任、责任追究、督查检查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全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遇,建立领导挂牌接访制度,并坚持将信访工作与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主要领导带头阅批来信,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分管领导围绕各自分管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反馈办理结果;科室负责人主动配合化解矛盾,帮助解决来访群众实际困难。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政信访工作格局,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是狠抓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局就全市民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民政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坚持将军队涉军维稳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高度关注、严加防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涉军人员建立了信息档案库,对重点对象和苗头性信访动态实行严密监控。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排忧解难,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强化监督,及时反馈。一是对局机关受理和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逐一登记备案,跟踪督办,季度检查,半年审查,提出督办意见。二是对各基层民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抓好调查反馈;三是按要求和程序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向信访局反馈信息和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信访局的监督指导。信访局工作总结五是破除殡葬陋习,厉行节俭办丧。最近几年,丧葬陋习扰民现象严重影响了城乡群众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老百姓反映很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都江堰市民政局牵头对我市范围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电子礼炮车、非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等情况调查摸底。召开了各类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关于规范殡葬活动的通告》、《文明殡葬须知》、《给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公约》和文明殡葬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并制定了《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和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3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正式进入宣传阶段,通过都江堰电视台、《都江堰快报》、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农村广播、农信通、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做好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5月24日起,由市民政局牵头全面负责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治理工作,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组成执法组进行了为期15天的集中联合执法活动,采取“现场取证、教育为主、事后处罚”的方式对极个别还在经营的客货混装、非法接运遗体灵车业主进行教育和警告。

至目前为止,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文明殡葬行为和陋习得以有效改善,节俭办丧、文明殡葬已深入到全市城乡老百姓的心中,为文明城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地分析,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需救助的层面比较大,潜伏的信访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由于政策的连续性以及民政职能职责的局限性,群众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形成根源复杂、涉及面广,矛盾尖锐,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汇报,认真分析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要务,集中抓难点、突出抓弱点,推动民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市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


200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们充分发挥“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职责,按照年初民政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扎实工作、多办实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使各项民政工作继续向前发展,有些工作还取得较大突破。

一、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认真落实省市政府承诺要办的有关实事

1、抓好城市低保工作。抓好城镇社会保障工作是省市政府列为要办的几件实事之一。今年,随着我市22家中、省企业和95家市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全面铺开,我们将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到6月底,全市已保对象93122人,比XX年增加4044人,已发放低保资金3100万元,北湖区实行了低保金全部通过银行发放,使低保对象能及时、方便地领到低保金;同时我们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排出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市政府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县(市、区)城市低保提标工作,从200x年元月起,北湖、苏仙两区由原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46元,宜章、安仁、桂东等县由原104元提高到120元。切实落实好省里要求的低保资金比上年增长20%的目标,目前,全市列入财政预算低保配套资金2080万元,其中市财政480万元,县(市、区)财政1600万元。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低保资金,为全市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和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加大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汝城县在全市率先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救助体系。

2、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五保户供养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款物发放制度,截止6月份,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做到了五保供养资金由财政拨付到民政社保专户,再由民政办直接发放到五保户手中,确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所有发放给五保户的款物要在《五保户供养证上》登记,包括各级各部门发给的供养金,乡、村、组供给的粮食、衣被等物资,做到账目清楚,发放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五保对象造具花名册,建立电脑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一年一查,保证了五保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目前,我市有五保对象23616人,人均供养标准为935元/年,基本保障了农村五保老人的正常生活。

3、积极推动敬老院改扩建工作。省政府将全省修(扩)建300所农村敬老院,列为今年要办的8件实事之一。市里也将22所敬老院的改扩建列为要办的9件实事之一,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给每所改扩建敬老院解决配套资金4万元,共计88万元。为确保完成任务,我局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制定下发了《xx市农村敬老院改扩建方案》,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民政部门相继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了《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确保改扩建工程进度,4月下旬,我局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北湖区、苏仙区、临武县、永兴县等地敬老院改扩建工作进行了专门督查;6月份,又配合省厅救灾处组织了一次全市性专项督查,通过两次检查,肯定了各地前阶段的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及时解决了敬老院改扩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市22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已落实配套资金227万元,22个改扩建工程已全部动工,进展顺利。

(二)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健全以紧急救援为核心的救灾工作体制,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物资储备制度,规范救灾经费管理和救灾款物发放,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水平。今年来,我市桂阳县、桂东县、汝城县等地先后遭受了冰雹、暴雨等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灾情发生后,我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专门组织人员赶赴受灾一线,查灾救灾,慰问灾民,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同时,积极做好春荒救济工作,各地都出台了《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统一编制了灾民救助花名册,、给救助对象发放救助卡。目前,全市共发放灾民救助卡36000张,春荒救济款748万元。

2、扎实做好农村特困户救助。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予以救济。我市现有农村特困救助对象50033人,需资金333万元,这些资金都已列入了今年各级财政预算。启动农村医疗救助,抓好桂阳县、资兴市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目前,桂阳县已成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机构,由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3、稳步开展老区和农保工作。将工作重心放在关注“三农”问题上,组织和选送了3批农民参加省老区办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协助省老区办在桂阳举办了全省老区第五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参训农民达70多人,发放培训资料800多份,受到省厅领导好评。按照“三个倾斜”和“两个受益”的原则,今年已确定老区经济开发项目32个,下达项目资产97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做到工作不断、资料不丢,基金运行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召开了市中心城区社区联点扶建工作会议和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加强社区管理,出台了《xx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5月下旬,针对改革改制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纳入社区管理这一问题,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初拟了《管理实施方案》目前,市中心城区余下的20个扶建社区,有17个已落实建房用地,5个已破土动工;市局下拨联点社区用房建设专项资金35万元,市、区两级财政配套60万元。桂东县、汝城县、桂阳县、永兴县等地社区建设开始起步。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被评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北湖区燕泉街道、苏仙区南塔街道被评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北湖区人民东路社区、同辉社区,苏仙区飞虹路社区,资兴市兴华路社区被评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5、平稳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全市大部分行政村在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等方面逐步规范,村务公开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成了经常性的民主监督活动。不断丰富村民自治内涵,在5月“法制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宣传《村组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同时,在调研的基础上,以市里名义起草了《关于推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的意见》,逐步推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

6、深入开展双拥优抚工作。春节期间,走访了驻郴部队、老红军、一等伤残军人和部分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慰问金42万元。巩固和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情谊,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制度;促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医疗优待保障制度,结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治病难的新途径,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7、加强退伍安置工作。一是完成了今年退役士兵的审档、接收工作。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5人,其中义务兵160人,转业士官25人。二是做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调工作。多次与711矿协调并为该矿19名退役士兵顺利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正在办理的还有20余名。三是给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及时稳妥地处理了各种上访事件,特别是做好了“1979兵”和退伍安置士兵没上岗人员的稳定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落实了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抓好军干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市5个军干所共申报维修、改造项目16个,维修改造资金208.39万元。军供站进一步完善了设施,提高了军供能力,顺利通过了广州军供处组织的军供站正规化建设20周年预备检查,并拟于今年9月评为“全国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8、强化民间组织管理。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严格依法登记,至6月底,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登记工作做到了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集中精力对市本级200个社会团体进行了年度检查,年检结果即将在《xx日报》公告。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突破性进展。市县两级成立了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领导小组,确定资兴白廊乡为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试点单位。目前,通过采取简化登记手续,降低登记门槛、优惠登记费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全市共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48个,且发展前景看好,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9、加强殡葬改革与管理。着重抓了白鹿洞、郴江、市郊三个乡镇的殡葬目标管理,制定下发了有关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了督查指导工作;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两次上街散发宣传资料,接受村、市民咨询,提高公民殡葬改革意识,并及时掌握了殡葬动态。资兴市殡仪馆建成后运营正常,安仁、桂东正在兴建殡葬设施,全市上半年已火化尸体1700余具。

10、规范福利企业和福利院管理。上半年新增福利企业9家,为社会提供了193个就业岗位,解决了97名残疾人就业问题;顺利完成了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对个别假冒伪劣福利企业进行了查处,为全市所有福利企业换发了民政部制定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加强了对福利院的指导和管理,依法开展涉外送养和收养登记工作,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涉外送养51例,办理港、澳、台收养登记2例,内地收养登记67例,都未出现违规办理的现象,保持了涉外送养和收养登记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11、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关爱性救助。上半年共接待求助771人次,实施救助750人次,较好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12、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福彩发行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嘉禾、北湖、资兴、桂阳、宜章等地销售位于全市前列。目前,全市销售福利彩票2314万元,比去年同期多销550万元,同比增长31.20%,筹集福利资金440万元,支助社会福利项目50个。同时,开展了评选明星投注站活动,规范了站点缴款制度,扩增了29个投注站,培训投注人员60人次,撤消了7个信誉差、业绩不好的投注站点。

13、依法婚姻登记管理。上半年已办理婚姻登记14487对,其中涉港澳登记43对,无一例违法登记,登记合格率达100%。由县级民政部门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深入开展,全市除资兴市外已全部实行县(区)集中登记,婚姻登记只收取工本费,有效防止了利用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14、积极开展慈善工作。5月份,向市中心城区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幼群体发放面值500元的“慈善医疗资助卡”300张,总值15万元。继续开展“微笑列车”项目,引入资金15万元,为50余名贫困唇腭裂患者免费进行了矫治手术;并引进了中华慈善总会“格列卫”全球病人支援项目,为嘉禾煤矿1名白血病患者终身免费供药治疗,药品总价值约30万元。目前,省“爱心改变命运”和市“爱心圆梦”捐资助学活动正在进行,可筹措资金约90万元,帮助90名贫困学子圆大学之梦。

15、老龄工作。以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为契机,促进老龄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达50000人次,并多次与市公交车公司协商,解决老年人持证上公交车难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了新增9名百岁老人的调查、审核、申报办证工作,使全市百岁老人由去年的98人增加到107人,并将长寿保健补助费及时发放到百岁老人手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机关。

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自身建设是民政工作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和完成新任务的保证,也是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我们从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入手,规范党员和干部的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制定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对车辆维修、用油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做出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用车审批等规定,堵塞漏洞。二是制定来人来客就餐暂行办法。规范了接待对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实行定点接待就餐。规定在接待中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用公款擅自在外接待就餐,未经批准的接待就餐,经费自付,不得报销等。三是完善机关干部考勤制度。规定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串岗溜岗,不得打牌和办私事。由各科室负责考勤,政工科不定期检查。四是坚持领导定期接待日制度。办公室制定了领导接待日值班表,领导干部直接与群众对话,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范围内能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其思想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月艮务意识。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民政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把依法行政与道德规范统一起来。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造就奉献型、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人才,使的干部职工成为有一定理论功底、知识修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民政工作者。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勤政的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一是转变领导作风。广泛发扬民主,建立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凡是重大政策的出台、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支出,都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集体决定。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不足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要求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常怀爱民之心,常思安民、富民之策。每次下基层都要有明确目的,深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始终与民政对象、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三是转变信访作风。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来访对象。制定信访制度,明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要求,对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没有出现因信访问题产生的不稳定因素,为维护xx社会稳定尽心尽力。

4、深入调查研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调研。我们把调研工作摆在民政工作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作为推动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今年拟定了52个调研课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认真组织,深入调研,调研论文和调研报告在年终进行评奖。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杜绝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把自我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民政行政机关实绩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此外,区划地名、计生综治、计划财务、评残追烈、档案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二、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省民政厅的部署,按照年初民政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在抓重点、促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省市政府承诺要办的有关实事

1、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加大对低保对象的核查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如实准确反映低保对象中的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情况,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低保资金投入的力度;加快低保工作的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严格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提高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使全市低保工作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2、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做到五保供养资金封闭运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逐步建立五保供养资金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我市五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3、促进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作的圆满完成。加快22所敬老院改扩建工作进度,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质量,争取按期、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二)大力推进重点业务工作

1、扎实做好抗救工作。现我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随时可能出现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救灾准备工作,抓好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车辆和救灾通讯网络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做好今年的救灾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按照“先示范,后拓展,逐步铺开”和“低标准起步,保障重点,确保平稳”的工作思路运作,做好桂阳县、资兴市两地的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结合当地的实际,尽快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多方面筹措医疗救助资金,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3、抓好社区联点扶建工作。今年的联点社区虽然数量少于去年,但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们将继续扎实工作,积极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同时加强对工作组和社区建设的督查,推进联点扶建工作的顺利进展,力争在年底之前全面完成20个社区的扶建任务,开创社区联点扶建工作新局面。

4、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今年8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拓宽安置渠道,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置退役士兵的文件精神,以政府名义争取出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进一步理顺关系,严格执行现行的安置政策,保证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业;以法律为依据,对历来未安置到位的退役士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督办。

5、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切实做好省“爱心改变命运”和市“爱新圆梦”捐资助学活动,争取筹集资金,帮助90名贫困学子圆大学之梦。同时,积极与香港烛光教育基金会取得联系,引进资金30万元左右,修缮临武县楚江中学校舍,在今年9月,资助50名初、高中贫困学生上学。

6、加强民间组织管理。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使之有更大程度的发展,为农民增收服务。同时,在7月底以前,对县、乡、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进行一次督查,把登记发证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2017年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


2017年,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联席关于信访工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市民政局2017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全部按要求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网上25件、领导批示件10件、群众来信6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受理的41件(次)来信来访已办结,使100%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达到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颇高。与去年相比,今年信访态势总体平稳,信访总量同比减少。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优抚工作方面,原参试部队人员要求提高待遇;军队复员干部和下岗志愿兵要求享受军队转业企业下岗干部解困待遇;二是基层组织治理方面,村居换届选举方面对选举工作存在异议;三是窗口服务方面,婚姻登记和社团办证时,因法定手续不齐等因素无法办理而极端上访的;四是社会服务方面,殡葬陋习扰民等问题。
以上信访事项均已办理完结,并与信访人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沟系。
二、扎实工作措施,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传达了有关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上下对信访工作要求以及《信访条例》内容实质有了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性。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对农村基层群众开展了《信访条例》和各项民政政策的宣传教育,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运用正常渠道反映自己诉求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年初,我们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都江堰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工作方案》,就领导信访责任、首问责任、办理责任、责任追究、督查检查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全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遇,建立领导挂牌接访制度,并坚持将信访工作与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主要领导带头阅批来信,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分管领导围绕各自分管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反馈办理结果;科室负责人主动配合化解矛盾,帮助解决来访群众实际困难。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政信访工作格局,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是狠抓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局就全市民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民政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坚持将军队涉军维稳工作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高度关注、严加防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涉军人员建立了信息档案库,对重点对象和苗头性信访动态实行严密监控。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排忧解难,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强化监督,及时反馈。一是对局机关受理和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逐一登记备案,跟踪督办,季度检查,半年审查,提出督办意见。二是对各基层民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抓好调查反馈;三是按要求和程序向市委、政府领导汇报、向信访局反馈信息和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信访局的监督指导。信访局工作总结五是破除殡葬陋习,厉行节俭办丧。最近几年,丧葬陋习扰民现象严重影响了城乡群众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老百姓反映很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都江堰市民政局牵头对我市范围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电子礼炮车、非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等情况调查摸底。召开了各类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关于规范殡葬活动的通告》、《文明殡葬须知》、《给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公约》和文明殡葬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并制定了《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和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3日,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正式进入宣传阶段,通过都江堰电视台、《都江堰快报》、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农村广播、农信通、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扎实做好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5月24日起,由市民政局牵头全面负责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治理工作,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组成执法组进行了为期15天的集中联合执法活动,采取“现场取证、教育为主、事后处罚”的方式对极个别还在经营的客货混装、非法接运遗体灵车业主进行教育和警告。
至目前为止,都江堰市治理违规殡葬行为和殡葬陋习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文明殡葬行为和陋习得以有效改善,节俭办丧、文明殡葬已深入到全市城乡老百姓的心中,为文明城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客观地分析,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需救助的层面比较大,潜伏的信访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由于政策的连续性以及民政职能职责的局限性,群众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形成根源复杂、涉及面广,矛盾尖锐,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汇报,认真分析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要务,集中抓难点、突出抓弱点,推动民政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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