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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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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上半年,区卫生监督所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放心工程”、“食品专项整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防治食物中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总结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我所成立了以王传玲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的组织、检查和协调。为加强我区食品加工、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重点强化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凡不符合卫生要求,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证。我们组织人员定期认真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和安全程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不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和不允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取缔非法经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业户,1-3月份,共取缔非法经营食品者近20户。
二、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许可审核发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3月12号,在全区开展了食品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逐乡逐户、边通知体检边查证。上半年下发体检通知4500余户次,督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308人,共中,体检不合格人员31人,经审查验收为399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办理健康证1800个。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节日前后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1-3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检查、酱 油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和定型包装食品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业单位28户,共中24户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检查人业人员85人,78人取得有效健康证,存在的问题有:熟食间不能专用,缺少空调、紫外线杀菌灯;粗加工与烹调同在一室,餐具消毒设施不全,不能坚持消毒,无保洁设施等。检查酱 油醋生产企业6家,其中紫庄万鲜酱油厂、汴塘四里桥酿造厂生产环境脏、乱,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酱 油醋,生产用原料未按规定索证,区监督所对其依法进行取缔并立案处罚。检查16家商场、超市和120家个体批发部的定型包装食品,结果大型商场、超市在食品采购、索证、贮存及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较好。个体批发部则存在严重问题,大多数个体批发部从淮海食品城购进大批散装食品后,又进行小包装,既无厂名、厂址,又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且均未索取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单。有一部分罐装食品无标识,标签或标识不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模糊不清,甚至无生产日期、保质期。个体批发部采购的部分保健食品比较混乱,内容上随意扩大宣传保健效果。在食品贮存方面,商场、超市均有单独的食品冷库,能够做到隔墙离地,分类存放,挡鼠板、地爬子等卫生设施齐全。个体批发部一般无单独的食品冷库,并将食品随意堆放在地上,现场检查300人健康证,持证率达到85%,主要是因临时帮忙人员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个体批发部的监督管理。
(二)散装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4月18日-22日,区卫生监督所依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对全区生产经营散装食品的超市、商场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共检查10家商场、超市,卫生许可证持率为100%,检查从业人员321名,其中5人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检查同时,对散装食品进行了随机抽样,共采集样品24份,监督销毁超期食品20余公斤。对在采购中不能按要求索证,卫生设施不全及经营无任何标识,标鉴食品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奶粉市场专项检查
4月23日-5月25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出动本所执法人员及镇防保站卫生检查人员共32人,对全区市售奶粉进行了为期一个月余的卫生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累计出动人员367人次,检查车辆54次,检查23家大型食品超市,商场和578户个体批发部、商店,查到可疑奶粉33种,销毁无检验合格证的可疑奶粉22.4公斤,抽样样品6份。
(四)冷饮、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5月8日-15日,对全区冷饮、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本次共检查29家单位,共中冷饮生产经营单位20家,纯净水生产单位9家。20家冷饮生产经营单位,17家申请办理了卫生许可证,46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42人,持证率90%,抽查142个冷饮品种,索证的仅有7种,标识标签符合要求的有129种。9家纯净水生产单位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齐全,

标识、包装符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意见,责令整改。
(五)裱花蛋糕卫生专项检查
6月1日至5日,检查11家生产裱花蛋糕的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0家,无证经营者1家。11家单位均配备冷藏设备,并正常运转。11家单位中有4家超市的生产条件及个人卫生状况良好,7家个体加工点卫生条件较差,已提出整改意见。此次现场检查22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者22名。11家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均未按要求索证。
(六)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我们组织对辖区内26所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幼儿园的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学校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校领导签订了学校食堂责任状。检查中,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向从业人员讲解食品卫生知识、发放培训资料,并下发试卷进行考核。为了更加规范我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逐一建立了行业卫生档案。
(七)卫生抽检工作
1-6月份,对我区熟卤肉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酱油、醋、糕点、酒类、冷饮制品、纯净水、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检样品280份,合格260 份,合格率92.8 %,餐具检测192份,合格160 份,合格率83.3 %。
(八)早点业专项整治:
为整顿本区早点业的卫生,严防夏季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流行,6月22日-25日监督所对饮食业(早点)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在城区开展,重点是早点业聚集区域、工商路、团结路、前委路、洪西路、民和街、劳工街、夏桥新华街、夏桥市场等。
本次活动共检查36家早点部,从业人员77人。其中:羊肉汤馆6家,油条摊6家,包子铺24家。持证情况:6家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17人持有健康证。存在问题:1、大部分早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2、卫生设施不到位,无流水洗刷设施,无餐具消毒保洁设备,无防蝇防尘设备。3、加工场所脏、乱、差,从业人员未着整洁工作衣帽。
对此次检查到的问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一些两证全无户,制作《早点业卫生标准》,统一发放,督促各从业人员限期整改。
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卫生部及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区卫生局制定的《贾汪区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我区10桌以上餐饮店及厂矿食堂共30家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4月29日召开了全区大、中饭店及企业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学习了《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评审程序,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评审标准培训,发放了等级评审申请表。我所将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餐饮业卫生信誉度分级,整个工作分人员培训、宣传发动、等级申报、审查验收、等级评估五个阶段,评估结束后,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评出A、B、C级的单位发放卫生信誉铜牌,评为D级的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给予相应处理,目前,已申报等级的餐饮单位有15家,卫生监督所已于 6月20日前完成了这15家的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6月21日组织现场评审人员对已申报单位进行等级评审的第一个阶段,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至6月24日已审查华丽宾馆、星光宾馆、汉宫大酒店、惠丰园酒店、东方红酒店,仙人酒家,以上6家餐店,无一家达到评审标准,对未主动申报的中华饭店,鑫悦大酒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健康体检不到位,布局不合理,生熟食品混放,存在交叉污染,或是无餐具消毒设施,或是无有效的三防设施,蝇密度过高,或是离污染源太近,或贮存、使用超期食品,针对这些问题,区卫生监督所依据《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给予立案处罚,并下达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
气温渐升,预防食物中毒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所制定并下发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现场调查处理小组。4月12日下午,我所召开了各乡镇防保站长工作例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全面布置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各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要求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餐饮店、批发部、冷冻食品生产、批发零售点、熟卤肉加工销售点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环境卫生不合格、不按要求索证、食品贮存不当、餐具不消毒、无防蝇、防尘

设施的责令改正;对查到的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和超期食品责令其现场销毁。
为了做好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预警与监测,我们在全区实行聚餐报告制度,城区选派3名监督员重点对“五一”期间承办宴席的餐饮店进行现场监督,乡镇以下凡聚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时由防保站派员到现场参与监督菜肴的制作。
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在5月22日至5月26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制作内容丰富的食品卫生宣传板10块,张贴宣传标语10条,制作宣传横幅1条,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出动宣传人员16人次,曝光超期变质食品约百余斤。
七、高考卫生监督
今年,我区设立高考考点2个,食宿点3个,为保障高考期间考生食宿安全,区卫生监督所制订了详细的监督预案,鉴定了包干责任书。每个考点、食宿点委派3-2名卫生监督员,针对接待考生单位的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和消毒措施的落实进行全程卫生监督,6月3日-6日由所长带队,对承担接待考生的单位进行考前的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整顿,对加工场所、原料贮存场所、餐厅防蝇、防尘设施逐项落实,做到所购进的原料必须索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调味品必须索取同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采购肉类必须有兽医部门的检验证明。每日均按菜单严格审查高考菜谱,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立即予以更改。
八、公共场所卫生
上半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293人,健康体检293人,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59户。5月份,对本区公共场所基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场所卫生档案104家。
九、职业卫生工作
根据徐卫法监[2004]10号文件还将关于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4月中旬开始对全区32家粉尘危害行业——水泥厂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为这些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督促其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为下一步管理及职业危害检测打下基础。
十、放射卫生
对全区12家放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了放射卫生档案,组织放射人员健康体检,全区共体检21人,体检率60%。针对监督检查中放射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配合公安部分对全区有放射源的厂矿企业进行摸底、登记,确保放射源的安全。
十一、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上级统一布署,6月14日至6月18日,区卫生局抽调10名执法人员,分成2个检查组,由局副局长、区监督所所长亲自带队,对全区医疗机构进行了为期5天的拉网式检查。此次活动,共检查医疗机构114家,药店28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0起,其中,中药店坐堂行医3起,违法出售生物制品2起、违法违规医疗机构75起。以上违法行为,均给予立案处罚。
十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2004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和徐州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针对我区公共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各项卫生专项整治。主要工作安排
(一)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专项整治
坚持杜绝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食品加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二)重点食品专项整治
对奶粉、调味品、酒类、饮料、熟囟制品、糕点(饼干)、豆制品卫生许可证持证单位,严格按照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和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全面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清理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开展餐饮、饭店卫生专项整治
针对我区大、小餐饮店存在的卫生问题,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不体检、不办证、卫生条件差、经营过程不符合要求的饭店限期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对不再符合发证条件的餐饮单位,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继续推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在上半年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年底前,对全区90%以上餐饮单位按量化分级评审标准实施一次卫生等级审查。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凡未体检上岗者,责令改正,并依据《食品卫生法》给予重处。
(六)节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对中秋、国庆两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控,严防食物中毒发生。完成区政府临时交办的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及上级卫生部门下达的应急专项检查任务。
(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

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责任制,公开行政许可程序、内容、收费标准,严格依法行使许可职责,保障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八)学校卫生工作
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整改及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收集辖区中小学生年度健康体检资料,开展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做好常见病及传染病的统计上报,提出防治措施。
(九)职业卫生工作
完成中毒危害行业的专项检查,对各生产企业接毒、接尘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卫生监测,举办一期全区农药中毒培训班。
(十)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开展全区旅店、招待所、商场、书店、游泳池、茶座、舞厅、浴室、理发店、美容店、集中供水单位专项检查。对公共用具消毒效果进行一次卫生学调查。对全区生活饮用水、供水点每月一次采样检测。
十三、存在的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个体经营业户卫生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卫生设施配置不愿投入,一户从业,多人参与,体检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以下岗等种种借口拖延,抵触健康检查工作,有的甚至污辱漫骂政府及执法人员。
(2)食品生产企业因经济不景气、厂房破旧、硬件卫生设施较差,很难做到按卫生规范要求生产。
(3)市场许多副食品经营个体户,经营“三无”、超期、劣质与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有的来自山东,有的来自徐州淮海食品城。这个问题应从源头控制。否则很难管理。
(4)多数集贸市场的生肉摊贩从业人员不体检、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这些人员难管理,监督执法中,最易发生冲突,有的竞拿刀威胁执法人员,扣留执法人员执法证件。
2、卫生监督状况
(1)人员少:卫生监督所仅有编制12人,人力配比与社会对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我区食品从业人员10000余人,从业户约2000户,工作面广量大,一项工作还没完成,另一项工作又压下来。往往顾此失彼。
(2)缺乏交通工具和现场取证器材:监督执法,近的骑自行,下乡乘公共汽车,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监督频次。由于缺乏取证器材,一些违法证据无法固定,给实施行政处罚带来困难。
(3)办公条件差:办公用房坐西面东,冬冷夏热,4—5人挤在一房间子里办公,加上资料柜,拥挤不堪。唯一的一台工作电脑,因室内无有效的恒温设施,经常出故障。
十四、一点思考个体户挤垮了生产企业:
在工作中我们了解到许多个体生产者唯利是图,一是采购原料不走正规渠道,本薄利大;二是制假、售假,如某酱油厂生产的酱油、醋均是用化学原料加水兑制而成,酱油批发价仅0.08元/包,零售价0.2元/包。因价格低廉,销量很大,相反,贾汪酱菜厂按生产工艺发酵生产的酱油、醋销量不景气。对外打不开市场,本地老百姓又嫌贵。再如冷食三厂生产的冰糕,从配料、进料、罐装、成型、包装均为自动化生产线。原料采购、人员体健,卫生状况是个体冷饮厂不能比的,但由于成本高,销量竞争不过个体户。据听说,江庄与山东交界处有一家私人冰糕厂年收入达40万。
2、守法的不如违法的:
一些来申请办许可证的个体户常常报怨:我们主动来的你们这规范,那标准的,太严格了,那些偷干的、黑窝点倒什么卫生条件都没有,自由自在,谁也管不着他们。
以上现象提示我们:一是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打击非法经营,查处隐蔽的经营窝点,使之无立足之地。从而保护合法经营,使经济秩序逐步走上规范;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变突击检查,为长效管理。使不法经营者无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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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科上半年工作小结


在局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共同努力下,2005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医疗市场的安全稳定。现将200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2005年度上半年(1-5月份),共受理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许可申请1049份,发放卫生许可证663个,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0份。基于目前我省尚无统一的卫生许可发放标准和规范,在开展卫生许可审查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的实际卫生水平,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至今,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上,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

1、食品卫生监督

按照省卫生厅及杭州市卫生局统一部署,1月中下旬开展了卫监1号行动,对全市的年夜饭经营单位及春节正常营业餐饮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43家,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0.38万元。确保春节、五一期间未发生食品卫生公共卫生事件。4-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及熟肉制品业 的两证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单位201家、熟肉制品加工单位(户)43个,立案处罚17家,罚款0.43万元。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今年1月,对所有的公共浴洗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共用物品消毒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计检查浴洗单位24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3份。2-3月,对2004年度7月份首次实施的舞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申请,共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执行5起,执行罚款0.21万元,结案率100%。

3、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上级部署,我局与教体局联合发文,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43个,责令改正31个,立案处罚12个。4月下旬,对2004年度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13所市区学校进行了定级,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其中B级1所,C级9所,D级2所,1所正处卫生许可审查阶段,暂未评级。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保障了我市中小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4、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召开了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进一步强化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1月,对全市的粉尘危害企业进行了连续监督检查,重点对**、***、**等地的3家硅微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在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其中2家企业均因达不到要求而自行停产,另1家在未整改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3月,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0.7万元。4月中旬,我所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卫监2号行动,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非固定用工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1家,责令改正7家。

我局采取了送法上门活动,对市区的5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同时,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制定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000余份,设置展版10块,接待咨询30人。连续在《**报》刊登了两期《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栏。另外,根据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在城区主要地段开展了食品、化妆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制定并分发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 在开展相关专题宣传外,我局还在《**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卫生监督工作动态的报道。如1月份对卫监1号行动进行了现场报道,4月份对卫监2号行动进行现场报道、对市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级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都作了报道,营造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氛围。

1、认真贯彻市政府杭政明电2号通知精神,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杭卫监69号),各单位都将安全生产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3月下旬,由分局长带队对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乡镇医院、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明查和暗访,并将检查情况通报了全市卫生系统。

2、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4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包括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卫生局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统一印制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到各单位,要求每个职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下发了**市卫生系统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3、组织开展了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卫生局成立了该项活动领导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卫监160号),各单位分别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重要意义。 4、按规定督促市医院将该院燃煤蒸气锅炉上报纳入重大危险源监控范围;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分别于年初和春未夏初开展了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害灭病为主防止传染病流行的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起到良好的效果,对控制我市今年春夏季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受到了杭州市人大督查组的高度评价。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将克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继续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学校饮食饮水卫生专项检查、职业病专项整治、食品放心工程等重点核心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并逐步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扎实巩固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全面启动实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和爱国卫生工作。

上半年**县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县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2011年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履行卫生监督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餐饮单位1601家,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871户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02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次,保障人数6739人;受理农村家宴申报 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36850人次;检测各类食品61件,合格60件,合格率98.4%;抽检公用餐具140件,合格率100%。

(一)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春节期间,餐饮单位共承接年夜饭2900桌,就餐人数32000人;培训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26户,培训餐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管理员 52人,发放宣传资料240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2人次,车辆2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6户,下发《现场卫生监督整改告知书》26份。通过开展培训、督促自查、现场指导、落实整改,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是五一期间食品保障工作。节前,集中卫生监督力量对全县的大中型酒店以及旅游景点附近的农家乐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一是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对重点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巡回监督指导,二是落实乡镇卫生协查员负责辖区餐饮单位的督查工作。五一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协查员13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13户。发放《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告知书》300份。

三是重大活动保障。截止5月底,我所共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起,保障人数6739人,如两会、2011中国湖州国际生态旅游节等,通过节前检查、节中驻点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问题奶粉彻查工作。我所于2010年7月开始至2011年4月,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问题奶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0人次,重点对递铺、孝丰、梅溪、高禹为重点的307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0家,小型餐饮单位147家,学校食堂110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使用的奶制品进行逐产品、逐批次的彻底清查,并按要求对餐饮单位使用的乳粉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检查中未发现我县餐饮单位供应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 

二是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77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小餐饮单位36家。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葡萄酒和白酒,供顾客使用的进口葡萄酒有详细的中文说明;但个别餐饮单位所采购的葡萄酒索证资料不全,对此,卫生监督人员当场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三是开展馒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报》、中国电信ECp短息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从201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我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的单位 82户,并参与食安委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次,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馒头。

(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学校58家、幼儿园24家、托儿所28家,其中A级学校食堂12家、B级食堂45家、C级食堂53家。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复评工作。会同教育局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期间,对2010年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工作进行了复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回访督查。

二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9日开始,组织开展了2011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布置孝丰、高禹、梅溪分所及乡镇卫生协查员院开展辖区内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春季开学期间,共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115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内容主要有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期间,共责令限期整改12家,并落实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实施学校食堂 1+1管理工作。目前A级和B级食堂已实施1+1,今年将重点完成C级食堂的1+1管理。通过1+1管理模式的实施,各类学校食堂设施、功能间布局、内部操作流程、食品采购台账、管理台账、消毒记录等软硬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四是对新、改、扩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现场指导。今年来,县卫生监督所已对9所申报新、改、扩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了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通过提前介入指导,确保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按规范流程要求设计施工,做到指导和验收同步,提高了监管和施工效率。

同时做好2011年高考三项考试保障,通过开展考前试点检查、回访和考中驻点保障等措施,确保了考试期间的学生食品安全。

(四)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卫〔2011〕81号),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印刷了专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检查表格、台帐、承诺书、标签等资料。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主450人。

根据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餐饮单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公告》张贴、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等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5人次,张贴《公告》1252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宣传资料张贴的餐饮服务单位418家,其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126家。

二、医疗卫生监督

(一)传染病监管

共检查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按工作计划分别对全县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医院消毒工作、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了督导。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阶段分别实施。为更好地规范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废物处置收集等工作,全县组织统一向省卫生监督局征订了医疗机构医疗暂存制度版画184套,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大小警示标识568块。制订了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方案,部署自查,现有19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民营医院已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行动,对6户原非法行医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再次行医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打非联络室工作制度,与治安大队和梅溪派出所加强了联系沟通,并印刷了1000份打非宣传资料,通过警务广场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积极应对投诉举报,受理6起举报,均予以了查处,其中3起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2起经核实不属行医行为,另一起现正立案查处中。上半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结案5起,没收违法所得42207.5元,到位罚款31900元,合计74107.5元。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管

共对**华盈泰实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采集样品24份,所采样品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的操作间以及从业人员的更衣室等相关设施不太规范,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5月中旬会同县疾控中心对3家区级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以及3家社会医疗机构使用中消毒液、医务人员手表面拭物、物体表面拭物、紫外线强度等55个项目进行监测,经项目检验结果中紫外线辐射强度符合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案与标准》,其他均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职业卫生监督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健康监护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职业病危害企业320家,截止5月底已在网上申报 210家,其中,已审核210家,通过年度审核备案16家。75家企业的1850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观察对象34名,职业禁忌症22名,疑似职业病人3名。对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均按规定调离作业岗位。100家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共计检测岗位458个,合格岗位324个,合格率70.74%。对26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户档资料进行了梳理补充,并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向各地卫生监督协查员布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走访宣传企业32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张帖宣传画38张,10家企业悬挂了宣传横幅。同时市县合作,三部门联动,走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活动,湖州在线、**电视台、**报等新闻媒体作了全程报道。

二是按照《湖州市125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确定17家企业作为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2011年4月8日,专门召开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会议,专题布置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相关工作及评分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组织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已先后召开4次行业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四是利用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在线的平台,拍摄宣传片,宣传并介绍**县转椅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撰写卫生监督信息,省卫生监督信息25篇、市卫生监督信息15篇。

(三)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

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责令限期整改28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36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2、石英砂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7家,已开展监督检查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7家(其中3家企业自动关闭),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4家,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

3.竹凉席压布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6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6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66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2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4.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25人次。(其中4家停产关闭)目前,2家整改提升企业正按卫生整治要求,积极进行治理。

共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当场处罚3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金额计10万元。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5月份,共采集水样141份,其中水源水11份、出厂水11份、管网未梢水119,合格128份,合格率98.46%(水源水不作评价)。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一是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否亮证经营、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及预防空气转播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车辆4台,检查经营单位60户,其中宾馆57户、大型商场2户、长途汽车站1户。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7户经营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自三月份开始分为4个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和公共用品的规范使用,上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体检从业人员340人。

二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年检复核工作。共对全县13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复核,其中新证(当年度的)523家,到期换证316的家,年检复核512家。

三是继续开展住宿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100%,同时根据要求对全县的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一次摸底,研究部署上述行业30%量化分级的名单。

四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大中型宾馆饭店、影剧院、商场、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均悬挂宣传新细则的大型横幅。

五是建立公共场所一户一档。根据前期摸底、检查以及年检复核工作的资料,设计一套一户一档表格,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整理归档。

六、卫生行政许可

上办年共受理卫生许可535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295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40件)。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280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33户、生活饮用水卫生1户;食品类健康证7850份、公共场所类健康证340份;预防性图审3户;参加现场查勘952家次。

上半年培训从业人员8000人,调离五病人员6人。有食品案件5起、医疗卫生5起、职业卫生案件1起,对上述案件的的各类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科室,并组织合议及听证。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张贴《公告》、备案公示、签订承诺书和宣传资料张贴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领用和使用台帐,完善索证索票资料。

(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认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和餐饮服务、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措施,重点加强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放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放置率90%以上。

(三)继续开展湖州市125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完成2011-2015年职业病防治规划的编制并进行宣贯;开展石英砂、木质家具行业两个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做好铅酸蓄电池行业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目标;逐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 五个一活动和创建50家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等。

(四)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管和打非力度。认真做好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积极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对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开展督导,加强医院消毒工作的监督,防范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监管,对乡镇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达到90%规范级。进一步加大打非宣传,加强对重点辖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五)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今年集中式供水单位B级力争70%以上。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

(六)全面使用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加强行政处罚力度,规范行政处罚会诊制度,推广使用说理式文书,不断提高整体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

**县卫生监督所

2011年6月17日

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2011年全面铺开的基础上着重在内涵和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日常考核,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显著进展,初步实现工作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工作进展
(一)根据工作重点和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考核细则,早在元月份就制定并下发了《歙县2012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用以指导各乡镇工作的开展。
( 二)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一是表彰了15名优秀卫生监督员和10名优秀卫生监督信息员,颁发了证书并给予了适当奖励。二是3月份分别举办卫生监督检查员、卫生监督员信息员培训,4月下旬又利用四员培训的机会再次对28名卫生监督员检查员(食品安全宣传员),183名卫生监督信息员(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了再培训,每次培训均做到周密计划,认真备课,严格培训纪律,注重培训效果,培训材料和试卷作为绩效考核现场考试的依据,以此督促监督检查员,信息员坚持自学,同时对卫生监督员也开展了《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考试。
(三)扎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摸底工作
为及时掌握我县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的变动情况,为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绩效考核提供可靠依据,2月下旬我局发文通知(歙27号)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摸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并报卫生监督所,到3月15日28家卫生院均按时报送了摸底调查表。
(四)有序开展了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
为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等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有序开展了村卫生室专项执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制定方案、动员村卫生室自查乡镇卫生院全面检查县卫生监督所抽查,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县卫生监督所抽查了16个乡镇50所卫生室,立案查处19所,责令改正26所,同时各卫生院结合均等化工作适时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此次检查和日常巡查,进一步巩固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改成果。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等监督覆盖率得到提高。深渡、昌溪、三阳、杞梓里、璜田、北岸、岔口等乡镇相继开展了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检查。各卫生院结合手足口病防治大多开展了学校卫生检查及师生卫生防病知识培训,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截止6月底,监督覆盖率达到50%。

(六)信息报送工作得到加强
在我局和县食药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下,大多数卫生室和卫生院完成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送工作。由于乡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推进,我县的非法行医继续得到有效控制。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2户次,受委托完成整改验收40户次。乡镇卫生院向卫生监督所报送卫生监督协管信息15条。
(七)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半年绩效考核
一季度县局向各卫生院预拨了全年卫生监督协管经费的25%(82404元),对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7月上旬对28个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编制了半年拨付计划报县财政局,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二、存在问题
1、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部分乡镇由于人员少,均等化任务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被推延
2、卫生监督服务对象摸底建档质量不高,一些有乡镇缺、漏(特别是生活饮用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3、巡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乡镇检查笔录首部填写不完整,内容过于简单或没有针对性,整改意见不具体。个别卫生院有虚报情况。
4、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展相对滞后,不少卫生室缺少档案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根据半年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卫生院逐一下达监督意见书,并结合医疗机构执法检查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跟踪落实情况
2、加强帮扶力度,根据考试结果分类A、B、C三类,责任到人实行重点帮扶
3、适时开展培训,提升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能力
4、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从业人员体检及健康证办理、送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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