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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司法局2004年工作总结。

白驹过隙,日光荏苒。回想起来,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自律的人一般会在事情过后,为自己做一份总结,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或许你需要"司法局2004年工作总结"这样的内容,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司法局
2004年度工作总结

二○○四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到我市及我县视察讲话精神和县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原则,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局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强化依法治理“龙头”意识,法制宣传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㈠、整合普法资源,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新路子,力求在“新”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求成效。一是创新农村法制教育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我局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我们根据农村的特点,由普法办骨干人员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扶贫和法律咨询活动50余次,先后向农民送阅各类法律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3万余份,建法制宣传橱窗29块,张贴法制标语300余条,悬挂法律横幅150余条,开展法律咨询400余人次,组织农村党员、农民群众代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场次,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转变了机关作风,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创新了法制教育模式,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首先,按照2003年《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安排意见》和全市“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对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定了年度计划,组织在职干部法律培训班16期,发放《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等教材300册,指导各单位、各部门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在职干部加强法律培训和考试,并为卫生局等单位的培训工作授课;其次,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在进一步落实全县60所中小学校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同时,指导强化法制课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巩固和完善了课堂法制教育主阵地建设;再次,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4月22日配合政府法制办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管领导和负责行政审批的人员对300多人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6次,参训人员达1400多人,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期考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各执法部门对本单位、本行业对涉及行政许可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清查整理,重新规范了实施程序和工作程序,完善了各项责任制度。第四,以县个协和个体私营企业维权中心为依托,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主法律知识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主听取了《行政许可法》等知识讲座,通过培训,使企业经营人员和个体企业主了解并掌握了相关法律,增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自觉性,形成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三是创新送法进社区的方法,开展普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首先,我们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县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了怀来县“创维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县直18个执法单位的300余名执法人员观看了竞赛。把我县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活动推向了高潮。其次,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宪法修订的大背景结合起来,以此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宪法的高潮。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县城各个社区进行巡回宣传,提高了全民的宪法意识,增强了全民的法治观念、民主观念、权利与义务相等的观念。第三,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题宣传活动。7月1日,我们组织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县城龙潭路举行了大型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为检验前段时间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习效果,县普法办公室与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全县5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全县参考率达100%,通过及格率达100%,宣传日和学法考试活辛Φ赝贫宋蚁匦姓芾矸绞降母母锖头ㄖ位蹋构舱睦砟钌钊肴诵摹?br㈡、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
根据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我们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3月份,我们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部、民政局对全县17个乡镇确定“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村进行了检查验收,41个试点村达到80分以上,并在8月召开了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经验交流会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大会。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典型引路,对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先进村东八里村“健全三个体系,保障四项民主”的经验进一步丰富,全面推广,推进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做到面上开花,点上结果。8月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进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进程,2月27日,在沙城中学成功召开了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暨依法治校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12所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依法治校工作经验。全县行业区域依法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公开公示制,两错追究制,并积极推行执法手册,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严打整治方面收到了显着成效。各乡镇坚持“五规范,两提高”的做法,保障了社区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
㈢、搭建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平台,不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采取多样化宣传形式,搭建法制宣传平台。县普法办多次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录音,张帖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4月,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怀来支行组织开展了金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人行掀起了学法热潮。6月份配合土地资源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6.26”土地日、“6.28”禁毒日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围绕全县“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心,深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6月下旬会同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电视台每天播发一条《行政许可法》标语。7月1日,我局联合政府法制办、普法办、沙城镇司法所在龙潭路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9月份,配合我省“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在县城龙潭路摆设咨询台,进行广泛宣传。12月4日,协调组织全县36个部门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以各类简报、报纸、会议等阵地进行宣传。我们向电台、电视台、《今日怀来》等报送法制新闻6条,有 份工作经验5篇信息被市局简报刊登和转发,2份经验材料在市会议上作书面介绍。县城普法一条街初具规模,为配合《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我们在《怀来报》开辟专栏对其进行宣传。大量宣传报道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营造了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基础”意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局围绕维护全县安定、团结、稳定的大局,按照《怀来县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三年规划》和我局关于落实三年规划的实施方案,以维护稳定为首任,以人民调解制度改革为重点,抓规范、抓素质、抓职责、创业绩为载体,积极推进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乡镇调委会高标准、现代化、规范化建设。
㈠、认真落实县委[2003]15、51号文件精神,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化行政管理,垂直管理接交到位。今年上半年,我局配合政法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党委,分别对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工作人员进行了考察,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即时完成人事、组织、工资、档案等交接工作,于6月初完成了对乡镇19名司法副所长、司法助理员的收编工作。在收编时,我们严格把好队伍入口关,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政治水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收编进来,确保了基层司法队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目前,全县共设立司法所17个,工作人员37人。二是规范了机构设置,办公条件落实到位。收编垂直管理后,我们按照《三年规划》的要求,加强了司法所基础建设。为确保工作成效,分管基层工作局长和基层股的同志深入基层,采取抓试点、典型示范、分别对待的方法对各乡镇规范化建设进行了指导。我们把狼山、沙城、东八里三个乡镇的司法所做为试点,从办公用房、办公用品、电话、微机、车辆、制度上墙、档案等方面逐项落实,狼山乡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出资1.3万元为司法所配备了汽车,沙城镇为司法所添置了微机,东八里乡在房屋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3间房作为司法所办公和建设调解庭。7月5日,我们在狼山乡召开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了狼山、沙城、东八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典型经验,把他们的典型经验在全县进行推广。截止目前,狼山、沙城、东八里、存瑞、土木、官厅、东花园等司法所和调委会建设基本实现了高标准、规范化。全县85%的司法所和调委会

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实现了办公条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档案资料齐全,办事程序规范。有9个司法所办公用房达30平米以上,4个所配备了汽车,3个所配置了微机,到目前共计投入经费5.2万元。三是规范了学习制度,加强了司法所人员培训。司法所垂直管理后,我们把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乡镇调委会人员素质的提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分层次抓好司法所长、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调委会主任、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到目前,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司法所、街村调委会人员进行了四次培训,培训人员1060人次。在培训的过程中,我们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执法为民树形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六项教育活动。通过抓素质教育,增强了基层司法干警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确了其职责范围,提高了执业技能。同时,我们在17个乡镇司法所开展了争创“四个一”活动,全面调动了各所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规范办案程序,岗位责任到位。我们建立了完善了重大疑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纠纷领导包片包案负责制度,建立了司法所、调委会值班和定期回访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报告、移办、督办、部门管辖等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纠纷调解工作和防止纠纷激化工作。
㈡、积极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事关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局。我县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全县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采取“拉网式”,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登记造册,重点治理当前一些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全年共参与、调处民间矛盾纠纷738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㈢、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工作。今年,我们对1998年以来587名刑释解教人员,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都进行接收、登记、建立档案,确定帮教组织和人员,落实帮教措施。今年截止目前,共接收70人,做到回归一个,帮教一个,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和监控,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同时对有上访苗头隐患的人员,乡、村、司法所、派出所联合行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控,防止其赴省进京上访。
三、强化“窗口”意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日趋规范,成效明显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乡镇法律服务队伍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是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平台。今年,我们按照县委提出的“全民造环境”的要求,围绕“整顿、提高、服务、完善”的工作思路,在律师、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道德教育,通过大力提倡“五个一”,正确处理“五个关系”,有效地解决了律师、公证人员在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办事拖拉、作风漂浮、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杜绝了敷衍当事人,误导当事人,浪费当事人钱财,私自办案的现象,切实提高了法律服务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有效整合服务资源,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大力规范服务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拓宽公证证源,积极投身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公证处努力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公证人员中牢固树立“公正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在推进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面对公证市场萎缩的状况,不等不靠,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主动融入怀来经济发展的大潮中,积极为全县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山区证源,积极为涉及农村家庭和人身财产关系的事项、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退耕还林、村委会换届选举、占地补偿、集体企业改租、农村道路、水电建设项目和涉及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的农村信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办理公证,切实为“三农”服务。一年来,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95件,取得了较大社会效益。
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管理指导职能,确保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一是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更加规范。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

象”作为总抓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依规行事的自觉性,努力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二是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业绩和社会效益的推动更加有力。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一年来,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业务稳步上升,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8家,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2起、代理各类案件93件、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㈢、积极谋划筹备开展其他法律服务业务。一是努力探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途径,“怀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大力拓展律师服务业务,全县第二个律师事务所正在筹备当中。
四、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
㈠、以专题教育为载体,队伍整体素质显着提高。一是着重抓好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和视察我市、我县时的重要讲话和《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刘金国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政法系统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广大党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及司法行政“五不准”的规定,促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开拓进取观念。二是深入开展向英模学习活动。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任长霞、胡光明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通过学习,全局干警思想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确立。三是着重抓好业务学习。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接受上级技能培训,组织课题调研,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召开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浓厚了自我加压、自我充电、自我提高的氛围,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质量。
㈡、以思想作风建设为抓手,创人民满意活动日益深入。今年我们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了执法为民树形象活动等一系列集中教育活动“通过查摆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措施、狠抓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把“执法为民树形象”教育活动与干警作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干警自身素质;把开展“执法为民树形象”活动和学习任长霞等先进事迹结合起来,营造了开拓进取工作氛围;把“执法为民树形象”教育活动与深化法律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各项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执法为民树形象”教育活动与“窗口单位”建设结合起来,构筑了司法诚信形象平台;把“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了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全局干警思想、作风、纪律进一步得到提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诚信执业的观念进一步得到确立,服务效率也得到明显提高,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争创先进集体,人民满意干警的良好氛围,为全局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了良好的精神支持。
总之,一年来,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努力拼搏,我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的力度,深化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好企业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促进依法经营,诚信强企;以“12.4”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提高全县公民的民主宪政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对照“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的阶段目标,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整顿,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不断加强联系点和“双联双带”工作,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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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4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4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03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

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着。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

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教育局2004年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粤教思[2003]4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以新修改的《宪法》和教育专业法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执法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巩固教育强区成果,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我区的教育事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普法和依法治教顺利开展

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认识是关键。为了保证普法和依法治教顺利进行,我局适时调整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局长亲自担任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普法办公室主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统一对全区各中小学的“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领导。同时,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普法工作计划,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立足课堂、创新形式,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也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作为普及法律知识的五个重点人群之一,无疑为我们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1、立足主渠道,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常规工作

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我区各学校在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重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明确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的“143”工作目标。即抓住一个主渠道“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坚持四有“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个性“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学校通过结合实际,自行编印法制教育教材和讲义。如我区的十八中学就编印了《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的讲义,组织教师深入班级轮流宣讲等方式,努力使法制教育深入课堂、贴近生活,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2、坚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结合”,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

利用“五结合”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例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我局和公安分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活动,并于12月9日在区政府北会场举办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师资培训班,由区公安分局抽调熟悉业务的民警组成宣讲团,提供讲课提纲、事故案例汇编等交通安全教育辅导资料,集中对抓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和负责交通安全教育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

3、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法制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支生力军,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工作,在区政法、公安部门的协助下,目前区属各中小学都聘任了公检法的专业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各校的法制副校长能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制、法规,并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有的学校还对行为偏差的学生建立了完整的登记、交接、建档、汇报、管理、考核的帮教制度,法制副校长还积极参与制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及时搞好沟通,以便达成共识,互相配合,有些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还定期参与家长会,对家长也进行法制教育。此外,法制副校长还成为了联系学校与周边单位的桥梁,加强了各中小学与周边派出所、治保会等的联系,建立了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网络,协助学校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落实“03”禁毒工程,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针对青少年意志力薄弱,社会经验少,易受诱惑的特点,我们按照“03”禁毒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一是增加了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中学、**中学、**中学为我区的禁毒教育示范学校;二是通过每学期的禁毒教育专题课、班会课、思想政治课以及校会、广播、宣传栏,利用宣传挂图,VCD等宣传材料,向广大学生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三是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全区3000多名学生参加了禁毒宣传大游行,提高广大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四是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共同构筑全方位禁毒教育网络。如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形成学校、社区、家长共同努力,构筑全方位禁毒教育网络的良好局面。

三、以人为本、学用结合,有力推动干部职工普法工作

今年,我们以国家“四五”普法规划“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在各部门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

我们组织区教育系统的全体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六个法,并结合工作需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还根据最近新出现的情况,组织学习了《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依法决策的能力和依法治校的力度,依法维护学校以及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对于民办学校的办学人和校长,我们也特别重视增强其法制观念,强化其依法办学的意识。重点组织民办学校的干部、教职工学习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以及广告法、会计法和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帮助他们提高依法办学的水平。

我们还组织了区教育系统的全体干部教职工参加2004年度广州市干部学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我局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教育局《办事指南》和网上《政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强了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广大教师有一种法定的形式和正常的渠道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坚持民主测评与集中决策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家长代表大会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和建议,接受来自校内校外的监督,及时调整工作,明确责权,使广大教师和学生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实现学校民主化管理。

2、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

今年,我局设立了纪检监察审计科,从今年9月至12月开展了党风纪律教育学习月暨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同时,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监督,服务大局”的监督原则,重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干部选拔工作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和反腐倡廉的力度,规范了各项工作的管理与运作的程序,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的优质高效、大宗物品的价廉物美、干部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赢得了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职工的支持和拥护。在工程建设中,我们还提出了“三控制”、“四保证”,通过计划性、规范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了工程建设盲目上马,开支的无限膨胀。

3、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明确教育行政职责。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清理**区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穗*编办字[2004]1号)精神,对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对保留的两个行政许可项目:《幼儿园办园许可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我们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我局通过执法检查和行政评估考核等措施,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如小幼教科对区内违章办园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上门宣传规范办园的相关法律法规,争取违章办园者自觉整改或停办幼儿园。

4、严格依法行政

今年,在小学和初中新生招生过程中,我局明确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保障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我们还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各校按照“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招收择校生;严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管理,做到按“三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帐户、统一管理,收取转校生的捐资助学费;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三公开”,即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举报电话,人民群众若有疑问可向纪检、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大监督的力度,我们明确校长是“一费制”的责任人,使用统一的专用收据,严格按照“一费制”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亮证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统一收费公示格式,自觉接收群众的监督;清查学校执行“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今年10-11月,我们接受了由市区物价、审计、教育、纪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收费检查,并将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今年,我局依照《**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细则》办理了区政府交办的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28件,协办市人大建议1件,代表和委员们对办理的情况都表示满意,有力推动了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我局还依照《档案法》,指导、协助我区多所学校档案管理达到省特级的要求。

今后,我们仍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加强我省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制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逐步将教育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大都市教育中心区。

2004年度司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拜城县2004年度司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2004年,拜城县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200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地区安排制定并下发2004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和《依法治乡镇工作要点》、《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及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周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县各单位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县普法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四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于4月8日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系统抓、抓系统”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会,通过汇报会,对各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今年,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讲师团活动,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中小学校、厂矿企、看守所等单位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县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上,将有关宗教管理、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370余人;在宪法修正案实施之际,县委宣传部成立宪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使2589人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教育;由普法办牵头县公安局交警队组织各单位主管车辆的领导和司机210余人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训班;与人事局联合组织了维汉各一期《行政许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对参加培训190名学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新苑社区联合举办了一期低保人员法制培训班,共有46人参加了培训;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老干部对一校和二校的2000余名师生开展了爱国法制教育培训;,与县团委联合组织对县一中的600余名师生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县各阶层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第十三个综合治理安全教育月、税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各单位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税费改革等法律法规,自3月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单位50余个,出动宣传车24辆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次;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之际,县公安局组织了由6辆摩托车和两辆小车组成的宣传车队,通过宣传,使新交通法进一步深入人心;各乡、镇(场)普法办公室也利用巴扎集市的时机广泛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和“送法进高墙活动。今年,我局和各镇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18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册);二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普法办与人事局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学法考试,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试;与档案局联合组织保密法考试一次,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参加了此次考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及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地区2004年度普法考试;三是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我局积极与文体广电局、老龄委等单位联合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举办演讲比赛,加强《宪法》知识宣传。举办《宪法》知识演讲比赛,由来自九个“系统抓”单位选派的9名选手参加了此次竞赛活动。 6、根据自治区、地区的统一部署,落实征订《行政许可法》教材任务,今年共征订教材900份,达到了每个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7、认真抓好试点单位和各系统的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九个系统抓普法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及试点单位督导检查上半年的普法工作,同时安排各“系统抓”单位和试点单位写出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文章。并于9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单位2002——200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指出其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整改; 8、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编辑工作,共完成各类普法信息28篇,其中:县委办公室采用6篇,政法委采用4篇;同时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向地区普法办上报调研文章二篇; 9、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 根据地区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我们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周密规划,狠抓落实,召集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开展创建工作研讨活动,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全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在参加了库车召开的地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之后,我局积极组织基层司法助理员召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在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基层司法所开展好对各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一年来,调解人员参加学习率达100%,广大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必要性的认识普遍得到了提高。[1]
2004年度司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司法局季度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