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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积极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19.08.21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在一段时间中,我们会有一些深刻经历了很多 ,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怎么样去写好总结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县司法局积极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我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为建设新农村营造良好法制氛围。我县司法局积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设施建设,扩大法制教育覆盖范围,使群众能更广泛地接受法制教育;以构建新农村为重点,在基层农村开展广泛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能力和意识;推动“法律进农村”活动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县法律援助处围绕“畅通求助渠道,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居两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为农村当地困难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进一步降低农民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加强农村困难群众的维权工作,为维护基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县司法局着力建立健全以县矛盾调处中心为主导,乡镇司法所为依托,村居调委会为平台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流动调解庭建设,积极选拔有知识的、懂法律的、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机构。提高各级调解机构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定期分析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的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各乡镇司法所加强协作,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对无法通过调解来解决的纠纷,协助群众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正确参与、代理农村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业务,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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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情况总结


为此,主管局长带领公律股的同志,分别走访,联系,沟通5个企业的主管部门,希望得到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现在,我们已经全部和5个企业的主管部门取得了联系,和主管部门的对接已经完成。主管部门对司法部门主动、积极介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非常欢迎的,但对提供的形式,方式,服务合同如何签订,双方联系接洽方式怎样进行等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属于农林水利的北药基地建设项目,由县林业局对其进行种植,技术服务、指导等管理。基地种植主体为林业局各下属林场,及外地企业和个人投资。全县共有400----500户参与种植各种五味子、人参等药材类植物。其中县招商引资个人投资种植棚参300垧。外省某集团种植林下参8千亩。并在xx村、xx村、xx村建立了3个北五味子种植专业村。根据北药基地种植人数多,投资大,分布分散等特点,县司法局就将律师法律服务合同、律师便民服务卡、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法律规定发放到县林业局主抓北药基地建设的部门,由该部门又根据他们掌握的各种植点需要,通过电话等方式,将律师法律服务信息发送出去。这样就畅通了律师和服务对象,重点项目主管局的联系、沟通。

属于工业的重点建设项目即xx铁多金属矿,xx金矿,我局也和其主管部门即县人民政府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对接,了解了两个企业的现状。翠宏山矿由于矿难,已被无限期停产整顿,故暂无法提供法律服务。东安岩金矿,是外资企业,其企业负责人不经常在本地,企业自身也有专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但主管部门还是支持司法局上门主动的法律服务,将我们制作的法律服务合同,便民卡,宣传单等都留在了主管部门,保证会将律师法律服务信息发送到企业手中。

争取开发建设项目即xx水电站是县“十一五”电气化县的电源工程,但该项目正在招商、融资中,我局也已经和它的主管部门即逊克县水务局进行了对接,但法律服务工作还不能进行。

以上是我局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情况,将会在随后的不断服务中,上报信息,力争将此工作落到实处,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2011年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2011年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2011年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2011年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1、2011年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11年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总结


2007年是全省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从3月份开始,我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至今已顺利完成前两个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开展概况

在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坚持教育与查纠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广泛深入思想发动的基础上,认真查摆管理工作和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3月9日,省司法厅召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会后,我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学习和贯彻省厅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制定了《合肥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另外成立法律服务行风督查组,负责督促行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行风问题的投诉,信访.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以相继召开了召开行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传达省厅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了目标,依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安徽省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本行业的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启动本行业的行风建设活动,分别制定《合肥市律师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合肥市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合肥市公证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合肥市司法鉴定工作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各县区司法局也按照活动开展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如肥东县司法局召开全体法律服务工参加的行风建设动员大会,分管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入进行再动员.

2,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动员部署阶段,在深入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我局局机关和各相关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行政许可法》,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孙建新厅长和王翠凤副厅长在全省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讲话,下发了800余本《安徽省律师行风建设教育读本》,要求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并举办科学发展观和《物权法》辅导讲座.购买和复印了相关学习材料分发给各司法鉴定机构.同时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学习赵玉中等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切实增强职业认知感,社会责任感,强化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形成热情服务,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活动一开始,我局就十分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行风建设活动宣传报道.主要包括在网站上开辟合肥司法专栏,在宣传橱窗中张贴有关宣传资料,及时宣传报道各单位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营造了浓厚的行风建设氛围.长丰县司法局在各司法所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同时利用报刊,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在发展经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人物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讲信誉,比服务,求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

4,广开渠道,深入查摆问题.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各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围绕行风建设四项目标任务和五项相关重点内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查摆和疏理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外,还开门纳谏,进行问卷调查,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行风建设的意见,特别重视发挥行风建设监督员的监督作用.2007年4月25日,合肥市中安公证处邀请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政法机关人员,新闻等在内的十名行风建设监督员召开一次座谈会,并为10位行风监督员颁

发了聘书,听取他们的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经认真梳理,各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有:

1,律师行业:少数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松散,纪律约束不到位,办案能力欠缺导致办案质量下降,有低价收案的现象.

2,公证行业:(1)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机构的关系没有充分理顺,县级公证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没有完全落实,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与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公证机构内部规范管理仍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3)不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4)极少数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仍存在简化办证程序现象,对公证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司法鉴定行业:收费不够规范,合理;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

4,基层法律服务:部分法律服务所名存实亡,业务开展不正常;律师事务所案件档案卷宗归档不及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二,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强化督导.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领导联系点和督导制度实施后,三名副局长分别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和全市三县四区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开展.4月16日下午,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唐明德带队到安徽百友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和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检查《合肥市司法鉴定工作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快自查进度,积极查摆问题,同时保质保量,不走过场,努力提高司法鉴定人整体素质,增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公信力.4月,李虹副局长深入市直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检查,并强调以开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活动为契机,狠抓律师行业行风建设落实.程彰德副局长在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上虚心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公证行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行风建设,一手抓业务发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2,分类实施,推动有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活动展开以来,我市各行业出奇招,想办法,将行风建设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律师行业始终将加强学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通过多种形式查摆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广泛接受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强调"三个结合",强化行风建设,即结合"示范司法所"的创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年度注册工作,开展一次基层法律服务办案质量及遵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检查活动.公证行业调整公证员协会理事会,为公证行业行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在今年的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在去年向社会发布《自律宣言》的基础上,又提出《合肥司法鉴定人"十不准"》.进一步端正司法鉴定人的思想,严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提高合肥司法鉴定人的整体素质,打造合肥司法鉴定的诚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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