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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31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9年工作总结。

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需要写总结。总结写多了,我们就会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每写一次总结,就让我们多一份思考的机会:每一份工作都是有意义的,它们的价值也是巨大的。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可以从哪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9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xx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xx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xx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xx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wwW.GZ85.Com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20xx〕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xx〕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xx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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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11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11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1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11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2011〕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11〕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19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实施“xxx”环保任务的攻坚年,更是实施“xxx”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的要求,围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染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抓好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市环境法治化管理水平。

20xx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xx年是实施《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xx)》的最后一年,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们在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确保了环保系统贯彻落实《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xx)》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保障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支部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将环保部门实施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进一步细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力度,制定并按时报送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三)完成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该《规定》已于20xx年11月5日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公布,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完成了10余件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

(四)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处(室)和直属单位自查清理出的10个拟保留项目进行了初审,按时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经对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筛选后上报的7个项目通过了市法制部门的审查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保留。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20xx年,我局共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76件,支部了4次案审会、2次听证会,承办了4件行政复议案件。支部参加了全省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成治市办〔20xx〕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计划,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制定了《成都市环保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以社会公众和环境保护行为相对人为对象,以提高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为重点,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支部的“百场法律案例大讲堂”讲座活动,并派人到青羊、新都区等区、县进行专题讲课,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相关知识。

(二)在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后,及时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并结合实际,编辑了辅导学习材料共10期刊登在我局oa系统上,供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使用,为大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提供便利。为配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的贯彻落实,我们编印了单行本,发放全局系统,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成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规划》,支部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今年,我局先后选派11人参加了国家环保部支部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等四期培训班和市人大、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三是支部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环保督察专员办人员共313人参加了成都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举办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普法常识竞赛活动。

(三)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围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等,并结合地震灾后重建,加强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

三、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同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完成了20xx年行政执法证的验证工作,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区(市)县环保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xx年工作总结】

开展了经常性的环保法制咨询和指导,促进了我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xx年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工作总结


2011年是实施“xxx”环保任务的攻坚年,更是实施“xxx”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的要求,围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染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抓好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市环境法治化管理水平。

2011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1年是实施《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11)》的最后一年,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们在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确保了环保系统贯彻落实《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11)》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保障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支部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将环保部门实施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进一步细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力度,制定并按时报送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三)完成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该《规定》已于2011年11月5日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完成了10余件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

(四)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处(室)和直属单位自查清理出的10个拟保留项目进行了初审,按时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经对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筛选后上报的7个项目通过了市法制部门的审查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保留。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2011年,我局共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76件,支部了4次案审会、2次听证会,承办了4件行政复议案件。支部参加了全省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成治市办〔201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计划,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制定了《成都市环保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以社会公众和环境保护行为相对人为对象,以提高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为重点,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支部的“百场法律案例大讲堂”讲座活动,并派人到青羊、新都区等区、县进行专题讲课,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相关知识。

(二)在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后,及时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并结合实际,编辑了辅导学习材料共10期刊登在我局oa系统上,供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使用,为大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提供便利。为配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的贯彻落实,我们编印了单行本,发放全局系统,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成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规划》,支部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今年,我局先后选派11人参加了国家环保部支部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等四期培训班和市人大、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三是支部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环保督察专员办人员共313人参加了成都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举办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普法常识竞赛活动。

(三)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围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等,并结合地震灾后重建,加强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

三、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同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完成了2011年行政执法证的验证工作,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区(市)县环保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11年工作总结】

开展了经常性的环保法制咨询和指导,促进了我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1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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