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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2年工作总结。

当学习或者工作结束时,我们通常会使用到总结报告。写总结也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优秀、更有能力!每写一次总结,就是在不断进步与学习:不管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上,我们唯有尽心、努力,才可以创造价值。那么我们自己怎么写出一篇总结报告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2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12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11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11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1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11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2011〕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11〕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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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9年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xx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xx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xx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xx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20xx〕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xx〕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xx年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是实施“xxx”环保任务的攻坚年,更是实施“xxx”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的要求,围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染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抓好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市环境法治化管理水平。

2012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1年是实施《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11)》的最后一年,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们在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确保了环保系统贯彻落实《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11)》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保障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支部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将环保部门实施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进一步细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力度,制定并按时报送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三)完成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该《规定》已于2011年11月5日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完成了10余件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

(四)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处(室)和直属单位自查清理出的10个拟保留项目进行了初审,按时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经对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筛选后上报的7个项目通过了市法制部门的审查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保留。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2011年,我局共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76件,支部了4次案审会、2次听证会,承办了4件行政复议案件。支部参加了全省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成治市办〔201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计划,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制定了《成都市环保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以社会公众和环境保护行为相对人为对象,以提高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为重点,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支部的“百场法律案例大讲堂”讲座活动,并派人到青羊、新都区等区、县进行专题讲课,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相关知识。
(二)在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后,及时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并结合实际,编辑了辅导学习材料共10期刊登在我局oa系统上,供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使用,为大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提供便利。为配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的贯彻落实,我们编印了单行本,发放全局系统,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成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规划》,支部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今年,我局先后选派11人参加了国家环保部支部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等四期培训班和市人大、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三是支部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环保督察专员办人员共313人参加了成都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举办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普法常识竞赛活动。

(三)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围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等,并结合地震灾后重建,加强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

三、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同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完成了2011年行政执法证的验证工作,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区(市)县环保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总结


篇一:2016农村生态环境调查报告

2016农村生态环境调查报告

2.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突出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加强城镇生活和饮食娱乐服务业的污染治理特别是废水排放的管理。对有污染的乡镇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对重点污染企业要建立更为严格的监控制度;对新建产业,要切实实行环境优先原则,严禁新建重污染企业。

3.以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生态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生态镇这一目标,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形成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和微生物还原的良性循环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广泛开展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着力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构建生态优美、和谐稳定的新农村。

4.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大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积极推广先进的耕作制度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努力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

5.广泛宣传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合力。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公益意识、环保意识,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倡导购买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生活消费品,选购减量包装的商品,促使生活垃圾实施减量、无害和资源化。

篇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浅析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浅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自然生态系统不断遭到破坏,污染源增加、污染物增多、污染范围逐渐扩大。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而且破坏了农村人居环境,动摇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甘南州由于其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方式,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同样令人堪忧。本文主要归纳了甘南州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对改善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甘南州;生态立州

Abstract:Nuclear and Radiation in Gannan prefecture of Gansu Gannan, supervision and monitoring of the management station 747,000Abstract: 2.5数据。二是建立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完善了乡镇交界断面考核办法,对乡镇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进行月度排名及加、扣分,考核分由出境水质和污染指标得分两项组成。考核结果报“五水共治办”,并在**报等媒体公布,年底最终得分计入乡镇年终考核。三是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截止10月底,全县6个交界断面达标率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3.%,县城区域噪声监测平均值达到Ⅰ类居住区标准要求。

4.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多部门联合开展“铁腕斩污”行动。结合全省钱塘江流域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全市“铁腕一号”“铁腕三号”“铁腕四

号”“铁腕五号”专项执法行动,重拳出击,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650家,查处违法企业117家,采用断电形式取缔非法加工点和企业24家,挂牌督办1家,限期整改36家,停产整治12家,立案查处43家,行政处罚总额139.9万元。二是开展环境案件联合执法。建立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今年共向我县公安机关移送两起涉嫌环境污染罪的案件,首次有五家违法排污企业在**电视台和**报上分别公开向全县人民道歉,20家排污企业整改治理情况在**报公开。三是加大信访处置工作力度。截止10月底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217件,切实解决环境纠纷,维护好我县的环境安全。

5.克难攻坚,有效落实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了《**县**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提交县政府出台,并根据计划要求负责实施;根据市减排办上半年对各县、市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核查核算,我县四项指标均达到时间进度要求。二是完成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并承担县治理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员缺等困难,完成了制定方案、建立黄标车查询平台、建立黄标车淘汰补贴系统、宣传工作、区域限行等一系列工作。三是完成畜禽养殖场整治验收工作,协同县畜牧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第二轮养殖场整治工作进行了逐一验收,截止目前,已验收关停养殖场129家、整治养殖场81家,落实相关养殖场整治补助资金536万元。

6.注重长效,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全面提升365窗口优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政务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审批要求的企业给予及时办理;同时严格项目环保准入关,杜绝重污染高耗能企业的落地,在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增加,保持我县优良的生态环境。二是全面铺开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工作。分组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执行环评、“三同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数据库;对未取得环评批复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下发文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环评手续及“三同时”验收。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9个,其中报告书项目1个,报告表项目66个,登记表项目32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企业28家,发放排污许可证26家,及时办结率均达到100%,与2013年相比,项目审批数增长了80%,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增长了160%,排污许可证发放增长了120%。三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初制定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全年的工作任务;燃煤锅炉的淘汰、机动车污染防治、黄标车淘汰、企业废气治理、控制城市扬尘等工作有序开展;每月按时向市里上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

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部门按进度完成任务。今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天气减少,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在全市排名第一。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矛盾日益明显。我县经济总量偏小,追赶发展的任务重,“后发崛起”要求较高的经济数据指标,“工业强县”要求发展较多的工业企业,势必带来新的环境污染因素,特别在工业污水和废气处置上难度较大,污染减排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

2.水环境质量提升面临诸多挑战。我县水环境质量基础较好,但按照省里考核标准,需有所改善才能保持考核优秀,随着城乡居民人口的增加和工业企业的发展,虽然各交界断面水质保持达标,但水质要有所改善,超过往年,困难较大。

3.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随着我县企业数量不断增多,环境违法事件时有发生,但目前我县环境监察执法从业人员较少,环境监测技术人才数量和监测仪器设备也都离全省环境监测规范化建设标准有一定的距离,亟需加以提升。

二、**年生态环保工作思路及重点

**年,生态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和美丽**建设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执法监管为手段,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加强行业指导,为推进**生态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美丽**创建,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完成30个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做好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试点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市级绿色系列单位创建,深化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三是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实效性。对各乡镇农村垃圾分类、村庄房前屋后及边沟支流、自然村等开展专项督查,查明污染源头,建立污染源档案,深挖严追,以销号的方式根治顽疾。四是抓好清洁文明户评比和全民清洁日活动。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生产方式、转变环境卫生习惯,督促乡镇开展每月全民清洁日活动,每季清洁文明户评比活动,督促村庄各农户房前屋后三包实效张榜公布,激发民众参与的热情,提高房前屋后、边沟、支流脏乱差顽疾的治理实效性。五是务实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以浙江省钱塘江流域整治为契机,全面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行动,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力构建水源安全、空气安全、土壤安全三大保障体系。六是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加大生态环保科普和宣传力度,弘扬绿色健康的人文理念,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民众生态文明意识,激发民众保护家乡的热情,使全体公民自觉成为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美丽**的参与者和建设者。

(二)加强自动站监管能力,综合提高全县环境监测水平。一是做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力做好全县6个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和地表水常规监测,保障出界交接断面水质保持较好考核结果;做好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县城、乡镇的饮用水源地监测,

及时预警和评价地表水和饮用水环境质量;按时向上一级报送水环境质量周报,空气质量日报、预报。二是做好自动监测站运行和维护工作。按时上报、审核空气站数据,保证pM2.5等数据在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平台及时发布,保证**县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正常运行。三是做好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定期做好对国控污染源**县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工作,作为污水处理收费依据,做好其他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做好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及时提供真实有效数据。

(三)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履行环境执法和监察职责。

一是配合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统计、现场查勘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企业污水治理工作,并畅通24小时“12369” 环保网络举报热线,接收群众对五水共治的举报建议,倾听群众的环保诉求。二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立足日常巡查,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和督查力度,以未批先产、“三同时”、污染源排放、事故纠纷调处和排污收费为落脚点,针对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现场监察,做到程序合法、监察到位,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三是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纠纷将不断增加,加上现在投诉渠道多,投诉的案件、人数和监督部门也随着增多,把纠纷的调处列为重要工作。坚持“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回”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环境信访问题。

(四)加强协调沟通能力,顺利完成全年减排目标和任务。一是全面督查下半年我县各减排重点项目的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整改完善,并做好全年减排支撑材料的收集汇编及上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与农业、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因其他部门提供的减排核算基础数据不合理导致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突增,从而影响全年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全面做好治理淘汰黄标车各项工作。配合县交警大队做好强制报废机动车的报废注销工作,着重是城区572辆、金磐开发区的185辆强制报废机动车;对各乡镇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半月督查通报;对黄标车淘汰进度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再走访、再落实。四是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核定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并开展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征收,严格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五)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企业管理整治提升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四大重点行业治理。在对现有印染、化工、制革相关行业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进行整治提升,及时关停规模小、社会效益低的落后生产线,对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引进先进工艺,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二是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项目跟踪管理、竣工验收、环境监察、案件办理、行政处罚等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积极开拓群众监督、部门协作等有效的辅助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树立危机意识,加强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应对不同环境紧急事故、重大环境纠纷和重要信访事件的预案,进一步明确紧急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传递、决策应对等责任,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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