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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18

县上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结。

时间弹指间,半年时间匆匆忙忙消逝。为了跟上领导的脚步,我们应该对自己半年的工作进行一个总结分析,而为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有利于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展开。那么,有哪些可以激发我们灵感的半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县上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结”,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县上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结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黔府发[]37号)和《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县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实现我县“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现就我县20xx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
在每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排污企业签订污染物总量消减责任书,按照责任书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切实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环保目标责任制单位签订《责任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乡镇明确环保工作分管领导,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环保工作人员,把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到各乡镇,切实推进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大力开展,其次,20xx年内建设的6家集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任务。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项目,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十一五”期间,我县未建设任何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强化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和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对区域内已淘汰并停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已经淘汰、关停的企业死灰复燃。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对企业节能减排、降低万元gdp产值能耗。关停淘汰企业:县贵桐水泥厂、尧龙水泥厂、银山水泥厂、太白水泥厂、黔渝铁合金、红山铁合金、遵义汇新公司分公司。
四、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监督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企业完善好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源治理,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强化治污措施,更新治理设备或采用先进技术,确保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完成。20xx年第一季度以来,基本确定了减排项目,同时并报送市减排办公室。
五、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措施重点落到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运和重点源企业限期治理等方面。
⑴化学需氧量减排的重点措施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按时投运和正常运行,我县污水处理厂于9月投入试运行,7月正式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经我县减排办核算,20xx年第一季度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37.5吨,预计20xx年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170吨;其次通过畜禽等项目可以消减60余吨。
⑵20xx年我县将对尧龙、太白、银山、贵桐四家水泥厂以及红山铁合金、黔渝铁合金、遵义汇新公司分公司依法进行淘汰关停。
六、围绕总量削减工作强化环境执法。
围绕总量削减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的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主要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监测频次,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年排放量控制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以内。20xx第一季度,我局共检查环境违法企业40余家,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了企业减排工作的开展。
七、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体系。建立《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方案》、《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制度》、《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制度》等,并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八、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尤其是污染减排宣传。我局将以世界环境日等环境纪念日为契机,推动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学习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相关法规和知识,增强企业领导和县乡各级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广泛调动各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积极性,深入持久开展污染减排宣传,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将污染减排作为环境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污染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我市污染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九、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到20xx年底,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8500吨、69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310吨、417吨以内。根据市减排办核定,以及20xx年第一季度以来,通过对我县工业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可以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突破18500吨的控制指标,能够顺利完成减排任务。但是由于2014年我县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才开工建设,相对滞后,而目前在20xx年范围

县上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总结第2页

内将建设的6家集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将给我县20xx年消减任务带来极大难度。
十、工作对策措施和建议。
1、确保我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由于污水处理厂对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的核定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一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的污水量,污水处理量越大,削减量越大。二是污水进、出口浓度差,浓度差越大,削减量越大。三是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时间,运行时间越长,削减量越大。因此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正常运行是我县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基础,只有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保持较高的进水量和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确保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出水浓度较低,才能最大程度的削减化学需氧量总量排放。
2、加快建设我县集镇污水处理厂,力争提前投入运行使用,确保我县“十二五”消减任务的顺利完成。
3、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督促完成新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任务。
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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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环保局污染控制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xx—20xx)》,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www,,找范文请到网]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xx-20xx)》,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

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今年我处将在包括54家电镀企业在内的80家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初,我们组织化工、机械及54家电镀企业召开了清洁生产工作暨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已有30家企业完成审核任务,其它50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将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为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争取了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5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清洁生培训班。

(六)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哈尔滨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展顺利,已上报国家;二是利民、双城、宾西开发区循环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省局正式下文确定了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可口可乐、望江宾馆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四是确定了中国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世一堂、哈啤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正在编写创建方案;五是开展中水回用。确定了哈药总厂、中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华尔化工、东轻、生物制品一厂、济仁制药、空调机、宇宙光电子公司、三精制药、哈航等10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到目前为止,哈航、空调机已经完成,其他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节能工作。和市经贸委节能中心确定了哈热、哈发、哈药、世一堂等30家工业开展节能示范工作。目前,各个企业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末,才能统计出节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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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污染控制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污染控制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xx—202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2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xx-202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今年我处将在包括54家电镀企业在内的80家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初,我们组织化工、机械及54家电镀企业召开了清洁生产工作暨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已有30家企业完成审核任务,其它50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将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为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争取了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5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清洁生培训班。
(六)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哈尔滨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展顺利,已上报国家;二是利民、双城、宾西开发区循环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省局正式下文确定了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可口可乐、望江宾馆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四是确定了中国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世一堂、哈啤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正在编写创建方案;五是开展中水回用。确定了哈药总厂、中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华尔化工、东轻、生物制品一厂、济仁制药、空调机、宇宙光电子公司、三精制药、哈航等10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到目前为止,哈航、空调机已经完成,其他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节能工作。和市经贸委节能中心确定了哈热、哈发、哈药、世一堂等30家工业开展节能示范工作。目前,各个企业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末,才能统计出节能数据。



上半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工作小结


上半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工作小结内容显示中
为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淘汰禁燃区内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00台左右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们丹徒区此次共有4家企事业单位在整治范围内,需要进行锅炉改造。区政府非常重视这项整治工作,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力争我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锅炉整治工作,被列为了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为此,区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20xx年5月22日专门召开了丹徒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区各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工作,力争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整治任务。为切实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推进合力,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整治工作的总体把握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专项整治的政策研究、方案编制、服务协调、奖励兑现、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制度保证
为使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丹徒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镇江市丹徒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镇江市丹徒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制度保障。为了更好的提高被整治对象的积极性,在镇江市政府的奖励基础上,区政府又从有限的地方财力中安排相应专项资金,根据这四家单位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奖励,并在《镇江市丹徒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暂行办法》中加以明确。为激励改造单位提前完成改造任务,力争在全市率先完成这项工作,区政府将按照在8月、9月、10月不同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的单位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资金奖励。11月底前才完成改造任务的单位,区政府将不再配套相应资金进行奖励。
三、扎实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我区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对全区两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在用燃煤锅炉、窑炉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部掌握了各个单位的企业名称、单位性质、地址、锅炉型号、拟改造时间、方式等基本情况。今年年底前我区有改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共有4家,分别是镇江市丹徒长城大酒店、镇江市丹徒区影剧公司、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和镇江市丹徒区新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到现在,我们共对这四家企业进行了4次以上的上门工作,全部弄清了四家企业的基本情况。这四家单位也明确了初步改造意向,其中镇江市丹徒长城大酒店有2台4蒸吨锅炉,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1台2蒸吨锅炉,镇江市丹徒区影剧公司(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1台0.35蒸吨锅炉,这三家单位都准备在改造期限之前改成燃气锅炉;镇江市丹徒区新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是1台0.3蒸吨锅炉,准备在11月底前改为使用太阳能。四家单位都表示,将按照区政府出台的方案提出的整改期限改造到位。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区将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以期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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