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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研报告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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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地方公路路政情况调研的通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基本模式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所管辖公路包括省道、县道总里程288公里,其中省道19公里,县道269公里。多年来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模式基本上秉承传统的管理模式,即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和发挥基层交管所与道班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公路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向站反映,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近年来,随着地方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做好了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如:建立与交警大队的合作机制,由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车辆损坏路产路权的现象情况及时与我所联系,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联合交警落实处理情况,同时与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规划局、城建、各乡镇加强联系,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物的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路政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路政法规人人遵守,维护路产、路权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公路沿线路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路产、路权的行列中来,通过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向我所反映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我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二、路政执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所在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路,严厉打击侵占、损毁、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自20xx年地方公路路政所成立以来,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查,总共查处路政案件186宗,追回公路路产损失赔偿28.5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86天,查处路政案件12宗,追回损失5万多元,迁移违章线杆3处26支线杆,查处污损公路车辆3台,查处损毁公路路树案件1宗,协助清理公路两旁沙石、建筑材料等堆积物8处共506立方米。在执法工作中,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或破坏路产的行为,最低限度地减少了公路路产的损失,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三、路政执法人中员的基本情况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共有路政执人员13人,设正、副所长各一名,基本情况如下:13名路政执法人员均为男性,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基本上以中青年为主,执法队伍文化水平近来有了很大的提高,大专文化的有3人,占23,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10人,占77,其中在读大专的有6人,占队伍人数的46,绝大部分执法人员都经过岗位培训,按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开展交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逐步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新风,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依法行政
四、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公路路政情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我县的路政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解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超限运输现象严重存在,导致危险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
一些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公路和桥梁的承载能力,私自改装车辆、加高、加长、加宽车厢栏板,超装超载,单车核载重量5吨的车辆,竟装上15吨,甚至25吨以上的货物,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巨大的损害,特别是我县的地方公路等级和设计负荷都比较低,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路面结构破坏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由于地方公路还没有批准设置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查点,造成超限运输车辆又得不到有效查处。公路部门在主干线公路收费站设置超限运输监控检查点,一些超限运输车辆为了逃避公路部门的监控,采取了“不走大路走小道”“不走省道走县道”的现象,造成地方公路管养的路段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绕道行驶,严重破坏路面结构层,极大的缩短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
同时超限运输车辆影响正常的行车安全,如我所管辖的省道XXX线路段频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的普遍关注。超限车辆在行驶中存在重心不稳,制动性能严重衰减等安全隐患,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们的统计记录表明,20xx年省道XXX线路段货运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中98与超限超载有关,而小型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仅占2
2、侵占污染公路、公路街道化的现象非常严重。
省道XXX线田东村路段个别群众违章在公路两边开设洗车场,路政人员

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

查了一次又一次,取缔后又营业,严重损坏路面又影响路容路貌。在我所管辖的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随处可见,甚至个别地段已在街道化,凡有村庄的地段,公路用地内便可或多或少地看到一些堆积物(如建筑材料、杂物等),公路两旁成为垃圾厂,到了夏秋两季收割期间,占路晒谷现象更是突出
3、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13名路政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3人,占总数的23,在读大专的只有6人,高中(中专)文化的人数仍有10人,占总人数的77,离上级部门要求的执法人员要有大专文化水平的要求还很远,加强执法人员的文化学习任重而道远。/h4t(ka5--此文章转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我县地方公路属山岭重丘区二级以下(含二级)技术等级公路,普遍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不够规范,行车诱导设施不全等缺陷,交通事故率发生较高。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车、路、环境、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公路设施条件只是影响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但是,完善公路防护设施,尽一切可能为行车提供安全保障,是公路交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一些交通标志损毁后未及时修复,一些地点、路段的交通标线严重脱落等都影响了交通的顺畅。地方道路标线不全,设施不完善,缺少交通标志,无中心隔离线或护栏,致使机动车越线行驶、违章并线、超速、逆行等违章突出
5、路政经费不足
治理工作缺乏经费,拨付给的路政经费有限,在我县得不到落实,路政所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有待进一步改善,路政经费不足给路政治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6、路政管理存在重主线轻支线的现象
尽管在某一时段或某一个特殊日子里,路政管理应偏重于主干线,但从整个路政管理工作规划与全年的工作来说,应做到主支线兼顾,不偏不重,忽视任何一条线路的管理都是不应该的。作为国民经济、国防、人民生活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公路,作为能造福一方百姓的公路,没有什么重轻之分,主次之分,而路政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既是这样,支线同样需要完好畅通。显而易见,轻支线,重主线的管理方式是不妥的。
五、意见和建议

针对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提点意见和建议:
⒈加大对地方公路超限运输的查处力度。
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我县辖区内设点设站稽查,如争取上级部门批准在各公路收费站设置稽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运输检查,坚决打击超限运输,确保公路的使用寿命和正常行驶
⒉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培训
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一定要经过岗位培训,以前受过培训的要更新知识,定期接受培训。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路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路政法规和专业技能,我们除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还需要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学习路政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认识,规范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运用,使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风尚,塑造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Gz85.Com

⒊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路政执法力度,协助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坚决查处侵占、污染公路的行为。
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以及群众的理解协助,加大对公路路产登记的力度,主动与电力、电信部门联系,向他们派发《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资料以及对架(埋)设线路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共同探讨有关路政法规,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既不利于公路的改建和拓宽,又不利于线路的安全,用事实证明路政工作不仅是管理和执法,而是要把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版权所有
⒋进一步提高对标志标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路政部门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即将监管与生产实施职责分离,这种思路符合决策、执行与监督分离的行政管理原则。但在基层公路管理机构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路政与养护是两个内设的平行部门,实现设想的监管职能难度较大,造成路政监管职能的虚化。因此,必须进一步将路政和养护的职能界定清楚,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程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紧密结合,险要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健全,交通标志、标线合理、完善,公路设施不完善相关的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公路交通环境更为安全、高效,更快地提高标志标线的管理水平。
⒌路政管理应该主支线兼顾
只有加强了全面管理,才能发挥整个公路网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公路的整体效益;只有给予了主支线同样的管理,才不会出现“东边日出西边雨”的现象,才不会给以后公路的改扩建工作带来麻烦,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路政管理要转变这种重主线轻支线的管理思想,我们强烈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的支持,让支线也有一个畅洁美的秀美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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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最近,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等问题,与滁州、芜湖、黄山和池州等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和座谈。大家认为,在当前国家重视林业生态地位、木材潜在需求增长、多种所有制发展林业的形势下,国有林场必须革除人浮于事、统管统办企业的包袱,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才能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现着重对全椒县瓦山、南陵县戴公山、黄山区黄山林场的改革作法进行剖析。
一、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探索
我省国有林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达以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9号文件实施意见和我省推进社会办林业、加快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方法和途径。当前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机制不活、人员过多负担重、人浮于事、经营管理成本不断上升是影响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一些国有林场在紧紧围绕减员增效、活化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有:
1、剥离场办亏损企业。由于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低,捕捉市场信息慢、判断市场发展趋向不清,不少国有林场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近些年来一些林场在处理经营的二、三产业上,采取租赁、出让等形式,把所经营的二、三产业等企业剥离开来,抽出更多的精力抓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全椒县瓦山林场原先场经营林化厂、木材加工厂、木片厂,非但不能盈利,而且年年亏损,林场职工意见很大。今年以来林场班子就场办产业问题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在充分分析导致经营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决定将三个场办产业对外实行租赁经营,引进外来资金进场办产业。由于瓦山林场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每年木材采伐量在8000立方米左右,吸引不少有意来场进行投资办木材加工的厂商。在与这些厂商谈判过程中,林场始终明确要求首先录用林场职工。经过多次商谈,最后深圳光大木业赢得了在林场的经营权,目前该企业的机械设备正加紧安装并将投入生产。为切实保障林场职工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林场工会和外来企业(用工方)、企业和林场职工之间均签定用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据全椒县瓦山林场测算,对木材加工厂实行租赁经营,每年多为林场增收约30万元(包括减发职工工资和上交租金两项)。南陵县戴公山林场,从20xx年起就对经营的二、三产业项目和经济林全部实行租赁、拍卖,目前,林场原先经营的松香厂、养殖场、矿厂、经济林、食堂等项目全部与林场脱离了经营关系。对无法采取上述方式的亏损项目,林场果断予以关停,盘活资产。现在林场在职在岗职工每人经营20亩采伐迹地,实行谁投资谁收益,大力鼓励职工自己购买林场迹地造林。
2、多方式分流人员。人员过多在我省国有林场相当突出,因此合理有序分流富余职工是当前摆在国有林场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需要。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是个经营面积不到2万亩,职工183人,人员负担重。几年来,该场采取多种措施化解人多和林场经济发展的矛盾,积极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大胆走出去闯市场。该场分流人员的主要途径:一是职工离岗租赁国有林场山场、茶园等。林场把分散的、难管理的毛竹林,职工每人租赁50亩,多于50亩的,超出部分上交林场租赁金,有19人参与租赁经营,经营期限至退休。有3人承包茶园150亩,不上缴利润;有2人承包林场木材油锯采伐任务。经营期限内林场停发工资。职工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收入比在林场上班要高的多。仅此林场就分流人员达23人。二是采取内退和内部下岗。符合男职工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女职工40周岁或工龄20年以上条件并办理手续的有41人,至退休前,林场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交纳养老保险金。三是鼓励职工停薪留职或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停薪留职期间,林场继续交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已经有50人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针对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林场一次性补助1万元,另外根据职工每一工龄再加100元。现有3名职工与林场解除了劳动关系。通过人员分流,目前戴公山林场在岗职工只有31人,现在该场在岗职工月收入近1000元,是分流前的2倍多。全椒县瓦山林场的人员分流也有明显的成效。一是招商来的企业招工,分流职工近40人;二是林场经济林租赁给职工经营,分流职工近40人。三是内退职工30人。
3、引进市场机制改革木材销售方式。多年来,国有林场木材采伐、集运是劳动量较重的工作,多数由社会农民工承担,导致林场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南陵县戴公山林场自20xx年起,对木材销售方式进行了改革,从减少采伐和销售环节入手,节约生产成本。其做法是:林场对年度需要采伐的山场的活立木采取公开竞标,林场不再组织采伐、运输、销售。这些作业过程均由中标者组织实施。竞标前,林场组织技术人员对采伐山场进行测算,根据木材市场行情和伐区林木资源状况测算出竞标底价,制定竞标规则,然后向社会公布招投标信息,实行公开竞标。竞标高者中标,获得活立木采伐所有权。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林场木竹销售渠道拓宽,达到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快速回笼资金、规范采伐管理的效果。
4、积极试点,探索深化国有林场体制改革。自20xx年8月份以来,黄山区委、区政府成立国有林场改制工作领导组,把黄山区黄山林场作为全区国有林场改制试点单位,原则同意筹建生态公益型林场。目前召开两次林场职工大会,编印改革工作宣传册,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商品林林木资产调查评估、改制费用摸底测算、研究制定多种改制方案等基础性工作。初步设想是建立生态公益型林场,按照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分流安置职 工。(1)达到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提前5年退休)给予退休;(2)符合退养条件给予退养;(3)“4050”人员(女满40男满50岁)符合协保条件,本人自愿,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予生活补助费;(4)其余人员身份置换,即买断。拟采取三种方式:资金置换、资产(林木资产)置换、养老保险置换身份(未达到“4050”条件的职工,本人自愿,林场、个人分别按照现行工资标准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待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给予退休待遇)。宣城市泾县马头林场改革设想是:(1)林地转让;(2)个人买断;(3)资产评估;(4)国家控股。对外招股,实行股份制管理。由于目前马头林场林地转让没有实现,具体改革方案尚在酝酿之中。
二、正确看待当前国有林场改革
目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发布后,我省多数林场在经营处境相当艰难中千方百计谋生存、谋发展,对国有林场改革多持观望、等待态度。原准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青阳等县、市,因等待“上面”政策的明朗,目前不少林场改革仍然停滞在“制定方案”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配套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
从调研的几个国有林场实施改革来看,总的感觉作法具有创新,措施有待规范,点题尚未破题,成果得大于失。有以下积极方面:
一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改革前,林场职工到月等工资,工资仅糊口,平常没事做的现象非常普遍,干群关系也很难协调。改革后,南陵县戴公山林场部分职工不满足林场400多元的工资,自己创业发展。现在外出职工中有的资产已经突破百万元,有的在上海成立了私人公司,有的专业从事运输等。全椒县瓦山林场原来将近荒废的经济林承包给36户职工,承包户利用业余时间加大对经济林的修剪、嫁接、抚育,目前经济林长势喜人。在林场得到效益的同时,职工收入明显增加。有的承包户经济林的年收入达7000多元。
二是减轻了国有林场经济压力,为国有林场培育资源、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改革前,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每年亏损30-50万元,增加年采伐量也不能满足日常支出,越穷越采,越采越少,在资源短缺——经济危困循环中徘徊。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林场经济步入良性循环道路,负担越来越轻,现以保护为主,采育结合,森林资源处于休养生息阶段。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后,全场每年可减少150万元支出,年森林采伐量也随之大大减少,森林资源逐年增长。
三是运用市场规律指导改革。全椒县瓦山林场与光大公司等企业合作关系,完全是经济实体之间建立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合作关系。从引进外来企业、林场员工输出,到林场供应企业原材料等方面,都签定合同或协议。早在1992年南陵县委发文将丫山、戴公山林场转制为企业单位,通过十多年的转制经营,两场现在基本保持正常运转。戴公山林场林木销售采用市场招投标的办法,让多家经销商竞争参与,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
四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让职工对国有林场改革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一)南陵县和全椒县国有林场改革,把职工养老保险解决好,这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尽管目前林场职工是按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标准要比事业养老金低,但是职工还是能够接受的。(二)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把国有林场改革行动变成集体的意志。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开大小会议有7-8次之多。目前的黄山区黄山林场已经开了4次会议统一职工思想认识,让职工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经过充分酝酿的改革,在实施中职工情绪比较稳定,几乎没有集体上访事件。
三、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国有林场改革,涉及体制、经济、人事等方方面面,关系到林区的社会稳定和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因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林地保护问题。必须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性质长期稳定,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依法确立的林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既是生态建设的需要,又是最有潜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国有林场建场根本和发展基础。当前,国有林场周边山场被蚕食,有些城郊型的国有林场林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林场在地方招商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将部分国有林地让开发商无偿占用。因此,必须依法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对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定权限,严格依法办理有关征占用手续,坚决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审批。
二是对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地方性政策。对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处理,并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程序。实际降低了对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监督,结果可能导致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失控;有的地方对待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没有通盘考虑系统的改革方案,而是寄希望把林场林地林木资源卖掉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这些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将会引发职工的强烈不满,不能放任之。国有林场林地的流转,实际构成林地经营者隶属关系的变更或者国有林场一定期限内经营林地面积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出售国有林地使用权,不予批准办理国有林地流转。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根据改革成本的需要,经省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基础上,获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一定面积、期限的转让、出售林地使用权。坚决防止把国有林地及林木资源一卖了之的做法。
三是国有林场改制问题。反对“一窝哄”式把商品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改制为企业,或者不顾林场自身资源结构和区位特点,一昧追求财政供给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由于国有林场之间场情、资源、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一个模式。有的作法在此则成功,在彼则失败。提倡“一场一策”。对可通过资产重组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国有林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改制为企业,按照企业经营的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鉴于国有林场生态地位重要性,倾向于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有益于生态林的建设和保护,但国有林场其内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企业模式发展经济。
四是国有林场债务化解、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需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投入问题。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债务、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方面。否则,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对国有林场完整性及以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带来隐患。
为此,下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议是: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规定和有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意见。积极运作,努力营造社会形成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态势。具体在实施中,对国有林场营林性的、基础建设性的债务,应由财政豁免。其他类型的由林场企业经营逐步偿还;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皖政办[20xx]57号),职工“低门槛”进社保;可采用资金买断、资源流转买断、养老保险买断等多方式、多渠道分流职工;积极探索利用多种所有制经济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规范林木、林地流转程序,推进国有林场经济、生态持续发展;研究制定国有林场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政策。加强与省财政、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联系联合调研,出台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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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路政管理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所在局领导和市局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所现有路政管理人员15名,配备路政巡查车、照相机、摄像机等办案专用工具,管辖国道G107线(清新路段),省道S114线(清新路段)、S350线、S348线(五一至含光路段)、S354线(清四公路),县道X368线,以及清禅线,太平线、回兰线、三坑线、大新线等乡道,总里程272公里。根据与局所签订路政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各种占用公路用地的违章行为;重点加强对公路两旁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特别是新建路段的管理。共拆除违章横额、广告标牌、招牌200块,协且清理公路两旁堆积物442立方米,清理路障108立方米,协助清理塌方3205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25处193平方米,清理乱摆5处,发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处理其它案件1宗,审批利用公路用地开设进出路口案件1宗,审批砍伐树木案件1宗,查处损坏公路树木案件1宗,制止擅自开设路口案件2宗,协助清四公路管理处签订路政管理协议书10份,追讨损坏公路各类设施赔偿费91622元。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近年来,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S354线沿线的太平镇、太和镇、三坑镇,S350线的石马镇,X368线沿线的浸潭镇、桃源镇等相继在公路两旁规划建设经济开发区和旅游观光景点,吸引众多企业落户清新县。基建期间,经常发生施工车辆运输原材料污染公路的情况,直接影响公路交通安全。为此,我所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督,与施工单位签订路政管理协议,明确施工单位管理施工车辆的义务,确保其运输车辆施工期间遵守路政管理的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撒落措施,并及时清理已被污染的路面,对违章占、利用公路情况严重的路段,主动与当地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商,联合治理,防治情况进一步蔓延。其次,对因安保工程建设需要利用公路进行施工的,要求施工队伍按规定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安全标志或绕道行驶标志;同时,加强对公路改造路段的日常巡查,发现塌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危及公路交通安全的,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调配机械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新建公路产权调查,确认公路路权

公路路产路权,防止因产权不明导致公路产权遭到侵占破坏,根据粤公路函〔1999〕227号“关于对公路路产路权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及我局新建公路工程已全面

为切实维护新增及改道竣工的实际情况;按今年我所路政管理安排,在取得局生产部门的全力协作前提下,于6月份对新建成的X368线焦坑至广宁路段、清禅线三坑至三水路段、S350线南冲中学门前路段约16公里公路产权进行了调查统计,准备了完整的资料,而且吸取前年办理公路产权的经验,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下,在县国土局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三个月的艰辛工作,终于顺利完成以上路段的路产路权登记确认手续,为今后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积极配合,开展创旅游强县工作

为配合县委、县政府打造旅游强县,作为支持清新县旅游产业发展,我局在加快公路建设步伐的同时,及时完善辖下各旅游景点线路的配套设施,使过去受交通限制的一些景区成为投资旅游热点;在安保工程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建设,提高了管辖路段的行车安全系数;积极协助清四公路管理处维护清四旅游公路的路产路权,使清新的旅游大道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另根据县委创强办的要求,对辖区范围内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设置不合理,牌面不规范的指路牌,责成相关的旅游景点对所属的不规范旅游指路牌进行整改,按国标要求重新改版规范设置,并协调辖下线路各旅游景点在G107迳口段及清四公路入口处等交通要点设置规范旅游指路牌,大大方便了到当地旅游的驾车人士,有效提高县旅游信息服务水平。

(四)深化改革,明确分工

根据20xx年全市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我所结合实际情况,与局里签订了路政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奖惩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权利、责任与义务;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所里全体成员职责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各人职责,有效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及局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我所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一定的成绩,在认真履行责任书所列各项职责的同时,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都能及时完成。

(五)迎国检,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今年是公路国检年,我所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仍积极配合省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抽调部分路政人员参与联合治超执法队伍,以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做好迎国检工作,根据公路国检的具体要求,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经县委县政府的协调,在城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

的 协助下,对待检国、省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行动中,清拆公路两旁违章广告牌 38块68.5平方米,拆除违章临时棚屋13间168平方米,清理公路沿线两旁堆积物55立方米,并对乱摆卖,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行为实施工商、城管、公路联合治理模式。通过整治,提高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创建了“净化、美化”的公路环境,树立了良好的清新形象。另在准备过程中,我所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迎国检的一项工作重点,在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手续的同时,对内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化整理;督促各成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熟悉路政处罚程序,路政强制执行程序,路政许可实施程序,路产补(赔)偿程序和标准,路政巡查细则等规定,在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了我所整体执法水平。

三、努力方向

(1) 加强对公路两旁堆积物的管理;

(2) 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3) 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

(4) 尽快完善广播电视局利用路产架设电杆的手续;

(5) 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治理超限运输工作;

(6) 加强与沿线当地政府、公、检、法的联系;

(7)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公路分局路政工作总结


县公路分局路政工作总结

今年我分局的路政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市局路政管理工作要求的文明精神,在市局和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公路法》和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的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紧紧围绕争创文明路建设目标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保证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我局路政管理工作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注重执法队伍建设。
为提高路政执法水平,更好的搞好路政管理工作,今年我局路政人员将对《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使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端正执法队伍的行业风气为公路部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深入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由于路政管理工作面广,线长、涉及范围大,要群众守法爱路,首先必须向群众输路政管理的法律文书,法规规章,树立路政管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今年我局在全县各路段张贴宣传标语四条,路政宣传牌一块,印制宣传资料20份,通过电台电视报道五次,及时做好路政宣传文章,主动与当地乡镇政府,土地,规划部门联系沟通,将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有关文件发给他们。在管理上相互配合,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有效的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维护路产路权。
路政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保护路产路权,公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受国家立法保护,所以我局路政人员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信心,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打击违法行为,制止违章现象。今年以来,我路政大队坚持每月不少于是20天的上路巡查,坚持上路不少于两人执法上路,做到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我局路政大队联合当地武警全年共组织了两次大的联合清障活动。全年共清理堆积物420立方/73处,拆除临时违章建筑74平方米/4处,损坏公路设施案件19起结案19起公路搭接案件3处、清理广告牌11处、结案率达100/100、对临时占用开挖公路用地、路树砍伐报批加强了管理、对造成路产损失的及时收取路产损失赔偿费,全年我局共收取赔偿费伍万余元,对路产损失赔偿费,按分局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管理上采取日常管理为主、以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手段,通过平时的管理初步形成良好的管理环境,对平时较难管理的;如占路为市、打场晒粮、种植作物,采取了与地方各部门联合的形式、重点清理的基本实现辖区公路“三无”,“三化”的目标。有效地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工作效率、实绩得到有效提高。
一年来,经全体路政队员的共同努力,勤奋工作,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今后要吸取总结经验,切实好的搞好各项工作。


11月30日

县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今年工作总结


20xx年的在一年以来,为确保路政管理各项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路政大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路政大队再作具体统一的安排。一年来,路政大队在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团结干事、群策群力、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和开拓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全队职工冒风雨,顶烈日的辛勤努力,认真履行了部门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管理情况


路政大队现有在岗职工15人,分别肩负着内勤、外勤巡查、超限治理、行政许可审批的现场勘测、还建桥管护、政务中心、公路改造工程的交通管制、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侵占、占用、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案件,对全县所有地方公路的安全警示标牌的维护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我队专题研究,科学安排,分组负责,将路政大队现有队员分为五个小组分片负责。


(一)领导组


在交通局的领导下,上级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路政大队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调配、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外协调调解路政大队在执法活动中的各种矛盾;负责路政大队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接受并安排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每个路政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内勤工作组

负责抓好内勤工作,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上报材料、报表、收发文件、电脑打印、保管单位使用公章、物资管理、服装领发、票据管理核对、路政案件的立卷归档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撰写路政简讯;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核把关工作,草拟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外勤上、下半县工作组

工作职责是依法履行路政大队职能职责,清理整治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以及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交通管制和道路保通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治工作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侵占、占用公路路产路权的各类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案卷整理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还建桥管护组


还建桥管护人员的职责是: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还建桥安全通行,严格按照《溪洛渡水电站下游地方还建索道桥通行规则》认真履行职责进行管理,即:A、限载30吨;B、车辆限速10KM/小时,单向行驶;C、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桥上骑行;D、禁止车辆在桥上停留、急刹车、转向与偏驶,被迫停车时,禁止在原地猛烈起动;E、禁止履带式车辆直接通行(应加垫保护层);F、禁止行人列队过桥;G、禁止火把照明通行;H、不准行人在桥上停留、抽烟、凭栏观望等;I、禁止在桥上桥下烤火、煮饭或焚烧物品;负责检查还建桥的安全隐患;负责随时检查车辆通行情况、车辆类型做好详细登记;负责清扫桥面,保持桥面无污物、石渣,保证桥面干净整洁;负责还建桥值班室一切设施和设备管理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大队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一年来,大队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把好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学习,不足之处及时得到改正;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心得体会,加深了同志间友谊和了解,消除了工作中的隔阂,增进大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和谐才能发展”的理念。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为提高全队的执法水平,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我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及其他活动。真正做到“人性执法,透明执法”,并于20xx年6月13日路政大队组织全体路政人员,由大队长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国家赔偿法的依据;同时要求我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我们要做到要文明用语、亮证执法、尊重相对人的申辩、告知相对人法律救济权利和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以罚代法”,在执法活动中做到着装整齐、标志齐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文明执法,把握好法律的自由裁量权,将执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树立了良好路政执法形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开展了以“爱路护路,珍爱生命”为主题,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基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宣传标语、《给驾驶员的一封信》、《桥梁限行通告》、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做法是:

1、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48余次,在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8条,刷写标语86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牌12处,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危险警示标志96块。扩大了社会影响,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在县委政府召开两代会期间,我们利用会议期间向来参加会议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宣传,同时将《**县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专门用路政宣传车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借各乡(镇)两代会召开之机,学习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同时将文件和路政管理宣传资料印发到县辖区内的137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使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取得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和国家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境


六、狠抓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控制区整治工作,加大公路产权管理力度,突出道路交通的经济性、社会性、功能性、服务性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县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我县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路设施的服务水平。我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加强与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汇报和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作用,寻求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齐抓共管机制。通过一年来的苦战,共整治平交道口24道,临时构筑物45处,其中:

(1)封闭和取缔了新建和在建公路影响公路建设、施工及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5道;


(2)封闭和取缔了不符合规定、不按标准建设的平交道口2道;

(3)对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平交道口15道,依法补办手续9道;

(4)对暂时不能封闭的平交道口2道,均已设置警示标志;


(5)整治未按规定审批设置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水利等管线设施和建盖的临时构造物等设施45处,其中责令拆除的15户。

(6)收回占用公路用地面积2850余平方米。


以上工作的开展,对我县公路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深入开展治超工作

深刻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的危害性,面对治超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困难局面,大队千方百计将治超向长效治理阶段推进。治超工作中力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1)、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3)、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4)、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坚持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能认定违法行为,不能实施处罚;不实施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不得放行;坚持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罚的,当日内均不得重复处罚。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共投入治超工作2080多人次,检查车辆232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876辆,依法卸载车辆为260辆,卸货75吨,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1320多人次,治超使我县恶性超限超载车辆由上年车辆总数的17.5%下降到13%,尚未因货车超限



八、严格行政审批,优化公路功能

公路巡查中认真进行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来询来访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认真解释,外勤人员对审批项目均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对临时建筑物按规定严格进行放线,实行不间断检查监督,做到有批有管。审批工作严格把握保护公路的原则,以发展地方经济,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宗旨,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通畅,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重视安全生产,落实政府中心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谨记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以“爱路护路、消除隐患、珍惜生命”为主题,广泛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道路安全造成隐患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了民众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增设交通警示标志,依据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文件精神,对事故多发地点、危险路段、路基狭窄、缺口、弯急、坡陡、冰凌浓雾路段作了详细的记载。对事故“黑点”、“盲点”共增设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永久性宣传标牌6块,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指路标牌9块,警示标志67块,这些警示标志的设立,给行车安全以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工作、抓好安全生产。今年四川发生“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针对灾情的严重性和安全保通的重要性,我队建立了应急抢险保通组,坚持24小时不关机制度,随时掌握灾情、路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46次,投入人员856人次,出动路政执法车35次,大大的减少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确保了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公路沿线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全体路政人员的艰苦奋战,检查出了非法设置广告设施的地方12处,下发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5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拆除4处。

5、在溪务通乡油路、通达工程、过境公路、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我队均抽出工作人员参加管理:其中在溪务通乡油路建设中,由路政牵头,交警、运政配合,设立交通管制组(溪洛渡雪柏桥湾管制组、务基柏胜管制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交通管制期间,共投入交通管制人员1480余人次,为工程的安全、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抽出2名工作人员参与县城过境公路建设;抽派2名工作人员在姜吊公路指挥部;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细纱参加新农村建设;在溪洛渡电站435米围堰移民安置工作中,共投入保通工作62人次;抽出1名工作人员参加向家坝库区移民实物指标调查;上级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在公路保通中我队抽派人员23人次。
十、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路政大队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政府和局党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全县所有路产路权的管理力度不够到位,对公路红线控制的管理措施不够有力,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争取上级领导还有差距;二是还没有完全树立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确保党令政令畅通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在积极主动工作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十一、下步工作打算


路政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路政管理职能,大力推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路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一是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力争在促进发展上发挥表率作用;二是狠抓落实,提高效能,力争在高效务实上发挥表率作用;三是加强协调,争取领导,破解难题,力争在为民服务上发挥表率作用;四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在开拓创新上发挥表率作用;五是以人为本,建设队伍,力争在单位建设上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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