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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草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最珍贵的是今天,最容易失掉的也是今天,时光飞逝。经过这一阶段的工作,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有了很多新的的领悟和认识。需要我们好好总结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了,总结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作总结可以清晰地发现自己的不足与缺点。我们在写总结时可以从哪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16年,我市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领导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按照《省纪委监察厅2016年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和年初委内制定的工作目标的要求,全面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1版权所有
(一)以开展《行政许可法》监督检查为重点,加大《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的力度。
一是对全市原有336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1项,减少65项。同时完成了47个行政许可主体的清理工作。二是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行为。今年共发现7条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案件线索,经过初步核实,立案1起,对收费不缴财政、公款私存、白条收据等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收缴违规收费资金9.26万元,退回不合理收费0.5万元,有1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处分。三是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较好地规范了各单位的行政许可行为,促进了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我市先后成立了“全市焦化企业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等7个环保专项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同市环保局共同研究制定并出台了《xx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是建立健全了统一、规范、协调的执法责任体系及环境执法层层把关、分级负责、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四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120台小型锅炉和10台严重超标锅炉封炉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对33家55台超标严重的2吨以上生产和采暖锅炉实行限期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全市取消了中心区13台散烧供热锅炉,拆除了7根大烟囱。加强了水库上游污染治理,600多万吨矿井水、110多万吨生活污水、18万吨医疗废水治理达标。完善治理了焦化企业排污设备,焦化企业环保设备装备率达到94。五是配合环保部门开展了“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和“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两个专项行动,加强了污染隐患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8人次,排查重点企业216家,清查放射源123颗,落实整改意见239条,实行限期整改。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26件,妥善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目前,城市中心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天数达到306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xx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维护群众利益,完善制度,认真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1、强化土地市场的监督,围绕征用农民土地及补偿费发放情况开展执法监察。
采用了多种措施,实现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户,有效地避免了损害被农民利益现象发生,保障了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一是实行补偿费预先存入征地补偿费专户制度,有效地避免拖欠补偿费现象发生。二是被征地农户参与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三是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听取被征地农户的意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解决或解释。四是实行征地材料公开查询制度,接受被征地农户的监督。所有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已全部支付给被征地村,并发放到被征地农户。
2、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调整了以分管建设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xx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公布了举报电话,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市的每一步清欠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署并明确责任。二是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发了《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三是重点督办政府项目拖欠还款计划的制定和拖欠款的偿还。截止目前,政府项目拖欠款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偿还。四是为防止发生新的拖欠,我们加强了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同市建设、劳动等部门开展了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的劳动用工、在建工程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和预防拖欠工程款情况以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次专项检查。检查发现3起拖欠工资现象及时进行了处理。
3、加大拆迁工作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规范拆迁工作行为。规范了工作程序和办事原则、承办标准、操作方法、承诺制、工作措施。二是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确定了“六个明确”政策;推出了“三个最低保障”政策;同时出台了免征契税、降低供热费、产权证照办理费、低保等照顾弱势群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三是实施阳光拆迁,做到拆迁透明。即拆迁政策透明;拆迁信息透明;拆迁补偿价格透明;回迁安置过程透明。四是制发了《关于严禁倒卖沉陷区受损房屋从中谋取私利的紧急通知》。五是从严查处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诈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手段,倒卖沉陷区受损房屋,从中谋取私利行为。在沉陷区治理工作中严肃查处了一起社区干部弄虚作假、倒买房照、冒名顶替,企图骗取搬迁安置房屋谋取私利案件,查处了沉陷区工作人员工作失职问题,共查处5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社区干部1人。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4、强化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监督工作,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变现资产及清缴债权,补发了一些改制企业长期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等遗留问题。二是针对许多改制企业拖欠职工养老费严重,而企业又无力承担的实际情况,由市政府出资,准予企业对拖欠的社保金挂帐处理,待资产变现后清偿。三是针对原国有企业大部分没有参加保险的实际,政府出资为原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大病险),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四是充分利用好并轨政策,使1700多名原改制时应得到买断工龄补偿而没得到补偿的职工重新得到了补偿。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第1版权所有
一是会同省调查组参与“3.13”瓦斯爆炸事故和“7.24”瓦斯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参与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7起,已结案4起,处理相关责任人8名,3起调查情况正在进行中。二是按照省监察厅的安排,我们对xxx区挪用移民征地拆迁资金购置3台小汽车问题;用移民征地拆迁资金旅游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挪用移民征地拆迁资金购置小汽车和旅游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追究。
(五)进一步开展新一轮清纠工作。
一是调整了清理和纠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及中省直单位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制发了《中共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进行清理和检查的通知》。二是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实行层层包保责任制,把本单位责任层层进行分解。三是实行公开承诺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要在本单位进行承诺。特别是对地方煤矿负有监管责任的重点管理部门和单位如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的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做了公开承诺。四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媒体宣传对党政机关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知情人参与监督;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专项监察。
今年共参加招投标活动11次,会同建设局对建筑市场进行了1次专项检查。6月份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情况进行了联合大检查。这次共检查在建项目34项,其中新建项目22项,上年结转项目12项,受检建筑面积1058259万平方米,总投资120125.55万元。通过这次检查,总体上我市建筑市场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三方主体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意识有明显增强,全部在建工程项目报建率、应招标工程招投标率、监理覆盖率均为100%,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率均为94%,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检查发现问题43件,并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整改意见324条,问题比较严重的3个工地已责令其主管部门进行了停封。。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遏制公车私用行为蔓延。
今年检查结婚用公车和接送子女上下学用公车情况各4次,共计检查车辆400余台次,处理违规公车26台次,罚款26.600元。公车私用现象明显下降。有效地遏制了公车私用行为的蔓延。
(八)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
一是成立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研究制定了《xx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确定由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部门,分别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xx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的专项行动进行周密布署。三是对2005年1月至201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认真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对项目实际用地面积正在进行排查梳理。四是向三区一县国土资源部门下发了《2005年1月至2016年9月执法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和《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统计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巡查,勇于发现线索,及时上报。现在已收集2005年以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0余条,现着手进行梳理,选出典型案件及早查处。
同时,我们还对成人高考、职称考试、公务员招聘、市里拟提拔干部考核、沉陷区搬迁分房等实施了监督。
二、执法监察工作体会
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执法监察任务重,工作领域涉及面广,项目多,政策性强,要圆满地、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执法监察整体效应。执法监察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仅靠执法监察室的同志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也是干不好的。必须重视并切实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才能保证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二)只有严格执法执纪,才能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作用。严格执法执纪是执法监察工作职能的重要体现,只有认真查处渎职失职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才能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有力地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高效施政。体现执法监察惩戒能力。
(三)不断强化素质,适应执法监察工作发展需要。面对迅速发展的新形式,执法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涉及工作领域的广泛性日益明显,要求我们时刻不能放松对纪检监察业务和有关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只有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干部素质,才能应对执法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主要问题
总的看来,2016年我们按照省监察厅的工作部署和年初委内制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存有重此轻彼问题,工作摆布不够科学。在日常工作中,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少。二是执法监察工作任务重,项目多,面广量大,队伍人员少,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全面需要。三是执法监察工作涉及工作领域广、政策性强,当前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精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要按照省监察厅的工作部署和委内制定的工作目标要求,紧贴中心,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使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按照省里《2017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包括重大决策,阶段性工作任务,实施项目督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委内制定的工作目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四是要很抓队伍建设。我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有关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干部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2016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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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根据**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关于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昭监二分局〔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职能职责范围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对各项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同时以检查为契机,推进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通过精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了自查工作,我局的各项职能工作落实较好,推进正常。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

1、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了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降低建筑能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加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建设局关于对加强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昭建发〔20xx〕573号)文件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将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建立健全了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体系,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印发了《**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及节能方案》(昭建设〔20xx〕271号)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有章可循。三是与市财政局联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工作打下基础。四是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中,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初步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五是印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规范应用工作的通知》(昭建设〔20xx〕288号)文件,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有章可循。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在城市规划编制或修编中体现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并作为规划编制或修编的强制性内容。

(2)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节能评估审查”的要求,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和不得开工建设。

(3)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7号)文件精神,开展年度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检查考核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积极开展社会节能。

(4)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发改委、经委、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完善能效测评、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挖掘节能潜力,在此基础上对具有节能潜力的现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开展节能改造。

(5)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一是会同市财政局抓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示范和推广工作。

(6)加强公共交通节能管理。对全市公共交通能耗的现状和节能潜力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公共交通领域节能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各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

(7)加强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及节电改造活动,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提高城市照明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8)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同时加大对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深化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加强节水产品和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力度,确保“十一五”末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0%的目标的实现;加强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工作。

2、环保专项行动情况。根据《**市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结合建设部门的职能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对昭阳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通过检查,该厂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第2页

运行情况良好,有效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

(2)对6个县已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情况、填埋量、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6个已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设施不配套,只有少数几个投入营运。

(3)组织安全检查。在20xx年9月底,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对城镇供水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镇用水安全。

(4)配合环保部门,积极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

(二)规划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在规划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调控政策执行方面主要是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楼堂馆所进行审批监督。经自查,本年度市规划局没有接受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主要是严把规划关,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加强中心城区开发项目节约集约建设,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协调和谐发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配合国土管理部门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为国土部门招、拍、挂土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二是加大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前期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审批;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于**中心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了《**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化方案》并报市规委会审查通过,为合理快速推进城市集约建设打下了基础。

(四)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

1、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加强领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通过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了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1)廉租住房建设。今年省下达我市的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市政府将建设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纳入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此项工作。截止20xx年9月底,全市11个县(区)廉租住房建设完成3349.3万元,占概算总投资8652万元的38%。从建设进展情况看,昭阳、水富、盐津、永善4县(区)廉租住房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进度符合省、市要求,能够确保在11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绥江、镇雄、彝良、威信、鲁甸5县廉租住房建设,尚在基础浇注阶段,距离要求11月30日竣工验收仅有2个月的时间,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还需努力;巧家、大关2县的廉租住房建设进度稍落后,但只要县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应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9月上旬省财政厅、建设厅下拨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967.91万元。资金已下达各县(区)及时组织发放,截止9月30日,发放租赁补贴822.4万元,实际发放户数10552户。尚未发放的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目前各县区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家庭手中。

以上两项工作,推进上总体正常,在上月省政府督察调研组的检查反馈中得到充分肯定。

2、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情况。今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以及云南省建设厅、监察厅的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具体情况如下:

(1)紧密协作,开展整治行动。8月8日云南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文件的通知》(云建房〔20xx〕424号)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并对全市11县区的房地产市场现状作了全面的调查。并积极与市监察局会商,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文件的通知》(昭建房〔20xx〕332号)文件,对各县区房地产秩序整治提出明确要求。

(2)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采取的措施。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我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以抓规范为重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是否合法,并进行认真整改查处。对非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无开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无效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手续。对手续不全的,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及开发企业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依法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测绘队伍资质管理、测量人员资格认证等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三是强化合同管理。积极宣传并推广使用《商品房购销合同》,对凡不符合《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的,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四是强化竣工验收制度。商品房竣工后,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要求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向购房人提交“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五是规范物业管理体制,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与收费机制。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六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严格执行七部委局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68号文件。对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的,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广告以及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七是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组织,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由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较少,要求各县区要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组织人员参加房地产中介执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成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八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督促各县区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严厉查处,各县区在不同程度上清理出一大批违规违法建筑,并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四项制度”情况。

1、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积极配合是政府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打造“今日**效率”的工作要求,对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等重要行政行为和服务项目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精减审批事项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理顺了各项审批工作,完善了行政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2、“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依法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成立了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购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了省市有关“四项制度”的工作手册,并在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建立了桌签和工作牌制度,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方便了办事人员;印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市建设(规划)局办事服务指南》、《市建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行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对市直建设系统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对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能力素质等组织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二是再次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再动员、再学习、再落实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做到“六要六到位”(即: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认识到位;二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到位;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四要认真安排部署,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五要抓好四个结合,确保服务到位;六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督到位);三是进一步清理和审定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并要求各科室在以后的工作中对需要变更的事项要及时更正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服务承诺事项;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服务指南,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服务指南”。目前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一是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力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服务意识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要求,服务质量明显增强。三是自身建设步伐加快,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四是对外形象有效提升,公信力逐步增强。

(六)“兴边富民”专项资金、政府信贷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作为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我局主要履行雪凌和“5.12”地震灾害的民房恢复重建指导工作。

1、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全市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任务12770户,涉及11个县区140个乡镇865个村办。截止10月2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其中,已竣工验收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已迁入新居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中央、省、市补助民房重建资金6385万元,各县区已拨付到乡镇6385万元。兑付完成基础工程12770户,兑付资金4469.5万元;兑付完成主体工程12770户,兑付资金1596.25万元;兑付已竣工验收12770户,兑付资金319.25万元。

2、“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全市“5·12”地震民房重建任务12568户,涉及11个县区、108个乡镇606个村办。截止10月2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12568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其中,已竣工验收12382户,占重建任务的98.52%。已迁入新居12382户,占重建任务的98.52%;中央、省、市已下拨民房重建资金15782万元,各县区已拨付到乡镇15782万元。兑付完成基础工程12568户,兑付资金11047.4万元;兑付完成主体工程12568户,兑付资金3945.5万元;兑付已竣工验收12568户,兑付资金789.1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在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上,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建章立制,采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序高效开展。

(1)争取支持,努力筹措重建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全市各级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和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但鉴于我市地方财政十分紧张的实情,争取上级支持成为关键。灾情发生后,市恢复重建办公室立即建立灾情专报制度,加强与财政、民政、地震等相关部门和受灾县区的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并将灾损情况分类汇总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以争取上级对我市的帮助支持。通过积极争取,在资金项目上得到了中央、省和社会各界的巨大支持。为抗灾救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2)落实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为强化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从制度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除认真执行中纪委《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外,还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对抗灾救灾工作中的六种行为进行问责的通知》、《关于严肃纪律端正作风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市财政部门及时转发了《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确保了救灾款物及时、合理、合规地用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指挥部办公室还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救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重建资金的管理。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期拨付、准确支出、银行发放、规范做账、手续完整、使用合法。救灾款物发放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数额公开、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3)规范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执行资金分配下达的各项审批程序和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拨付,保证资金拨付的及时、畅通。坚持厉行节约与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物资统购合理制定、认真审核相关开支标准。主动公开各项恢复重建资金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4)形成合力,强化审计监督。指挥部办公室坚持对县区的定期检查制度,积极深入开展事前指导、事中跟踪督导以及事后绩效追踪,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的意识,并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救灾款物的跟踪监督审查,列入专项审计。通过实地检查和现场督导,及时解决和纠正了部分实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了贪污、挪用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使灾后重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与监管工作,推进了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1、明确制定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年初结合实际印发了《**市20xx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安委会及局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监管责任人。

2、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方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盯防,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截止到10月1日,共自查安全隐患475条,已整改432条,整改率90.9%。

3、认真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上级安排,20xx年是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第一阶段目标达标年。为推进我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标检查工作,我局于6月11日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前期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树立“样板工地”的方式,以点带面,带动安全生产全局工作,强化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共同增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标检查工作领导组,抽调建设系统有关专家组成达标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达标检查评价工作。9月17日按照程序启动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达标评价工作。截至10月20日已评价13个建筑施工企业,占我市65个建筑施工企业的20%。综合评价合格9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69.2%,根据检查评价结论,对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临时收回其中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精心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组,并印发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7月15日至27日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中下发了执法建议书6份,个别项目作了停工整顿。通过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全面自查抽查、督查,及时排除隐患,有效地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我局于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一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培训,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6、切实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维护建筑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作业人员在遭受意外伤害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前各县区已基本顺利开展了此项工作

7、强化监督执法。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中的两点体会

(一)通过此次执法效能检查,全局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明确,形成了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效能监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能力、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政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此次检查我局将以优良政风树良好行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我市建设行业的“高效、廉洁、敬业”的行业形象。

(二)有效地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积极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我局作为主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业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监督检查,使全局机关特别是掌握行政审批权限的科室,思想作风有了转变,办事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对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发现一些工作做得还不够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有待于完善,个别工作人员仍存在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的情况,离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职能职责履行与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

(二)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继续以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审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中切实加强对人员和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进一步围绕机关的建设业务工作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通过效能建设突破阻碍业务工作的结点,提高办事效率,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市安监支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市安监支队自20xx年3月份正式行使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在执法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严格执法的理念,以“诚实、求实、务实”的队风,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专业执法监察的新思路、新方法,为营造执法服务、和谐发展氛围作出了努力。

一是用“诚实”的态度赢得企业信任。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中,市安监支队始终要求每位执法监

察人员必须“诚”字当头,“实”在其中,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耐心、细心、换心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宣传工作,用诚实、诚信来赢得执法对象的理解、支持、信任。4月下旬,市安监支队到一家企业监察时,企业主要领导主动抽出时间接待监察人员,并对监察人员说:从友邻单位早听说你们了,你们执法规范、认真、严谨,能查出不少问题,对我们单位有好处,我们欢迎你们检查,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我们整天在这个环境里的“视觉麻痹”的问题。

二是用“求实”的精神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支队在实际执法监察工作过程中,针对新的经济环境下生产经营单位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为重点,3个月来,已经监察生产经营单位83家,先后查出各类问题709条,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了安全生产监察职责。

三是用“务实”的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根本目的是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市安监支队在工作中坚持“四必访制度”,特别是对整改有困难的单位在整改期间坚持必访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找出有效的整改方法,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措施,在回访服务中支队开展的“送法上门”、“送教上门”、“送计上门”得到企业的认同,有效地增进了社会和谐。

县监察局2016年纠风、执法工作总结


县监察局2016年纠风、执法工作总结县监察局2016年纠风、执法工作总结
2016年,**县纠风、执法工作在县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局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七次会会和地、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改革、稳第1版权所有定和发展的大局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纠风目标责任制,不断创新思路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较好地履行和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纠风、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
1、将纠风工作纳入到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目标责任管理中,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格局。年初,县委、政府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会议,分别与五乡一场一镇及县直48个部门、单位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把纠风目标完成情况与单位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实行纠风目标责任一票否决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继续实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为进一步理顺政府领导职能,对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县长、副县长的职责,除县乡政府一把手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外,班子其他成员在原有业务分管范围的基础上,承担了各自纠风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对县委、政府领导岗位职责进行了挂牌,做到了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业务工作管到哪里,纠风工作就抓到哪。
二、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纠风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今年,我县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成效、促长效”,在不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同时,进行建章立制,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起一整套纠风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1、切实抓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和围绕减负“四项制度”、税费改革、涉农收费等方面,积极稳妥的推进农牧民减负工作,做到了减负工作有组织、有监督、有落实,县乡齐抓共管;二是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行政村都实行了村务、政务、涉农收费入户制度,入户公开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全县各乡农牧村均实施了村帐乡管总会计制度和农牧村村帐乡总会计制度,做到分村立帐,统一管理监督,确保各村财务正常、规范运转。四是治理村级报刊杂志力度不减。今年我县报刊杂志无论大小村都没有超过500元的最高限额。五是分别于5月和7月,由主管县领导带队会同农业局、纠风办、物价等有关部门对各乡农牧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涉农收费不规范、水费台账管理不到位、“两公开”不全面等问题,责令各乡限期整改,确保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自2016年全面实施试点农村税费改革一来,共减轻农民负担计606万元,人均减负155.38元。2016年农民人均减负122.31元,减幅达56.71,共减轻农民负担477万元;2016年**县将农业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使全县农民共减负16万元,人均减负4.10元。今年自治区取消了农业税,全县农民人均再次减负28.97元,减轻农民负担113万元。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的形式,出动执法人员864人次,车辆221台次,查办案件13起(简易程序5起),结案12起,罚款23003.20元,没收违法所得2752.90元,没收物品标值3362.20元,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医疗软件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两次采购预算总额为41.5万元,实际采购32.5万元,节约资金9万元,节约率达21.7。为真正服务于患者,各医疗机构通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了向身边的先进人物江尔.热哈提学习的热潮,切实转变作风,开展“群众放心医院”、“患者满意医生”活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意识,使服务由“病人上门求医”延伸到主动为患者服务。同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在医药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甚至索要“红包”等损害群众利益发生。
3、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召开专门的教育收费会议,认真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成立收费标准领导小组和“一费制”宣讲团,加强收费项目的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推行和完善了教育收费公示、收费听证、收费巡查督导等制度,建立健全“一费制”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责任的落实,教育部门与各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出现有违规收费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分别于5月底、9月底对全县18所中小学开展了教育乱收费检查县监察局2016年纠风、执法工作总结

县监察局2016年纠风、执法工作总结,检查中对违规收取学生信息技术课杂费、住宿押金3900元,责令学校当即退还学生,并对学校负责人予以了全县通报批评。
4、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持“纠建并举、防止反弹、巩固成果”的方针和“政策不变、口子不变、力度不减、反弹摘牌”的原则,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纠风、公安、交通、林业等相关单位对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三是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公路“三乱”检查3次,四次暗访,没有发现任何“三乱”问题。
5、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对计划生育委员会、畜牧局、广播电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5个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县政府今年继续确定工商、建设、国土资源局为政务承诺单位,确定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交警大队、国税服务大厅、供电公司为社会服务承诺单位,各承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和专栏等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部门和行业认真开展对基层单位的作风整顿活动,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定了县直的供电公司服务大厅和五个乡的各一个站所为县重点交叉评议单位。
6、开办了“行风热线”节目。县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广电局经过近两个月的精心组织和策划的“行风热线”节目于9月底开通。为营造良好的群众参与局面,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广大干部群众提前知晓,为群众积极参与奠定基础。同时,为确保“行风热线”节目的顺利播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县“行风热线”工作规则。目前,已有三个单位参加了“行风热线”节目的播出,群众反映较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从党政领导机关入手,严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正之风。
1、清理干部住房情况。在清理干部住房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纪执法,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归口划片,实行委局领导包干制,限期清查清退,使清理住房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监督到位,公正透明。共查出多占住房150套,其中已清退125套、补交差价款47.9万元,纠正25套。并出台和完善了切合本县实际、便于操作的住房管理新的办法和制度,一举刹住了干部违规住房歪风。
2、清理国有土地。针对县国有土地出现乱开乱耕现象,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但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其他有关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国土、草原监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土地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土地开发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610人次,收缴违法开垦土地的机械及交通工具十台,拆除临时居住点十余处,清退非法侵占牧道开垦的土地5633亩,并勒令开垦者停止开垦,依法收缴草原补偿费。
3、狠抓机关作风整顿。同时针对干部作风存在懒散、效率低的现状,出台了“机关作风督查告诫制度”,成立了机关作风督查组,加大对机关作风的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共进行了15次督查,下发告诫通知单5份,受理行政投诉4起,全县机关作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4、积极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资金。对全县97个单位及5乡开展了清退工作,共查处20个单位存在着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其中购买的均第1版权所有为“绿色通道”意外伤害险,主要保险对象为驾驶员。此次清退工作共清缴保费1.27万元,目前均由单位收回。
5、清缴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按照中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共清缴各类欠款15万元,其中清缴2016年以前年度欠款12万元,清缴2016年新增欠款3万元,清缴欠款从2016年度的17万元下降到2016年的6万元,欠款人数从2016年的95人下降为2016年的24人。
6、清理清退无偿占用农村耕地草场。继续开展清理清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无偿占用农村耕地草场工作,共清理清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占用耕地草场7019.5亩,并在县纪检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各乡纪检委、司法所监督下,对清理清退出的耕地草场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全部进行了承包,资金为7.05万元。
7、狠刹吃喝风初见成效。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机,加大制止奢侈浪费等不廉洁行为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廉洁自律、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成立了督查组,通过走访调查、明查暗访和财务大检查等方式,对县直77个单位部门公款宴请和公务招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全县第一批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部门2016年上半年公务招待费支出比2016年同期下降21.49。
8、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由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对全县35个单位的146个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涉及采购资金5168925.36元,对6个单位的7个采购项目属违规采购给予了书面通报批评。截止目前,我县政府采购预算资金458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实际金额402万元,节约资金56万,节约率为12.32。
四、加大纠风宣传工作力度。
以文艺汇演、演讲、板报、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了《宪法》、两个《条例》及《行政许可法》和宣传培训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组织了专题知识竞赛,使《条例》的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强化纠风信息工作,今年共编纠风简报64期,往各乡场、县直各纠风签约单位下以28期,被地区纠风力采用22篇。纠风办继续与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创办纠风塑型电视专栏,宣传全县各部门纠风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披露。目前共播送纠风信息100余篇。
五、纠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县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对纠风工作的认识还有差距,对纠风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宣传、检查力度不够我。二是个别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牵头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够、行动迟缓。三是个别部门纠风工作机构图有虚名,人员和经费保证不了,影响了该部门纠风工作的正常进行,也影响了全县纠风工作的全面落实。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列入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目标管理中去,做到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表彰。力争使全县纠风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县监察局2016年纠风、执法工作总结

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内容显示中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在上级执法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市委政法委记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委的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加强了对第1版权所有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与指导。在各项工作中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强化了市委政法委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协调监督
按照中央及省、州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一些久拖不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把握好各类因素,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取得了满意结果。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市公、检、法、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协调会6次,受理政法机关提交各类疑难案件6起,对几起多年未能结论的案件,统一了思想,落实了办案单位。通过全面协调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执法工作。与此同时,针对于目前我市涉法上访案件增多原因,向州市领导报送的个案报告2份,及各类统计报表。
(二)认真搞好涉法上访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上半年以来,我市涉法上访形势一度十分严峻,一批上访单位代表及个人由于各种原因,情绪激烈,越级访、缠访、闹访势头日趋严重,针对此情况,政法委对一批有代表性的重点案件,指导协调各办案部门,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
一是按照《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三月份开始,在市属政法系统,开展涉法上访专项治理,经过复查、核实,全市共确立6件涉法涉诉案件,现已查结6件,查结率达到100。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涉法上访专项治理,基本扭转了我市涉法上访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是要求市属政法各机关的信访、控审部门对一些历史积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对新产生的上访案做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行使公民权力,避免事态扩大。特别是对部分无理缠访与闹访者,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使其息访罢诉。如:水产公司等一批在全市、全州有影响并且已经出现了越级访苗头的重大案件,通过耐心地说服工作,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执行程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更为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上半年我市越级上访群众共3人次
三是针对影响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案件进行了督办或转办。上半年转给政法各部门办理的案件15件、直接处理的上访案件12件、督办5件、现已办结案件23件。
(三)进行了案件评查工作
根据州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市委政法委组织工作组对全市政法系统20件到京、省、州上访案件进行自查,2016年6月29日,州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组对我市20件案件进行评查。市组成由市委政法委副记为组长公检、法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评查组,代表州委政法委于7月4日对*市20件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组从每个案件的卷宗材料、适用程序、实体、信访接待等方面逐项检查评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市委政法委根据州委政法委和上级要求,为加大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2016年6月21日市委政法委连续下发2个文件,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联合大接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和政法涉诉工作奖惩规定,规定每周四为领导集中接待信访日,由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领导亲自接访。2016年7月6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记**同志带领政法各部门领导在市信访办设专门接待室,对5名进京、省、州访、长期访、缠访、闹访的上访群众集中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并指定落实单位和负责人,规定办结时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同时建立与上访群众联系制度,以使适时向上访群众反馈落实结果。第1版权所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执法监督工作,在案件监督指导协调及涉法上访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涉法上访工作难度较大,有些涉法上访案件已拖了十余年尚未息访,时间跨度大,难以查清当时案件情况,尤其是一些执行案件,办理起来难度大,协调困难,以至案件久拖不决。
2、个别部门的接访人素质有待提高,不能积极地化解矛盾,搞好息访工作,而是推诿扯皮,从而导致上访案件增多,还有一些部门办理涉法上访工作质量不高,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形成工作上的被动。
3、涉法上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尚有差距,信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内容显示中息传递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汇总与文字材料工作有时做得不够及时,导致有时领导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影响信息上传下达,一些部门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精,有些案件把握不准,影响工作全面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对涉法涉诉上访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各部门涉法上访工作监督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越级上访人员的思想与稳控工作,防止涉法上访矛盾的加剧和转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2、坚决杜绝执法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事件。
3、对重点涉法上访案件和州、市交办的案件,认真复查处理、对帐,对在规定限期尚未解决的案件,要限期办结,做出结论,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做到息访罢诉。
4、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和市委政法委(2016)15号、16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集中大接访工作,通过调处、听证、交办、汇报、等方式,将问题与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具体办案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与对策,尽快尽早解决问题,确保我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为经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2016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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