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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为建设“后来居上、最美最好”的新江北,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制环境。

一、健全机构,确保“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国土资源法制意识,认真落实市局、区委提出的“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我局于20xx年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四个规划》,并建立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为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配备了专门的普法人员,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强、有责任心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宣传教育机构中来,并将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计划、学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突出抓好中心组学法工作。我们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和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重点内容,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学习最新的业务知识。至今年4月止,共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中心组学法33次,通过学习,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保证各项决策的合理、科学制定,保证各项任务及时、高效完成。

2、认真抓好本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采用集中讲课、个人自学、会议研讨、书面汇报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20xx年以来,更重视邀请省厅、市局、有关高校的专家学者来我局上大型的培训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增强事业心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xx年至今,本局共组织教育培训43次,受训达3600余人次,另共有200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截止目前,共有53人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在去年的全国首次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中,有4名同志取得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3、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镇村领导干部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广大乡镇干部是最基层的干部队伍,他们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他们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与否是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能否严格遵守和切实执行的关键。为此,20xx年以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着手抓好对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教育。一是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团活动。成立以规划、用地、征地、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宣讲团,由局领导带班分赴各乡镇街道,为村主要干部讲课,结合江北实际,力求通俗易懂。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宣讲活动中,认真精选一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较为典型的案例,结合新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向基层干部进行解剖和分析。三是召开村书记、主任座谈会,一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将我局工作情况和打算进行交流;另一方面进行国土管理法律法规和新的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四是召开好行风廉政监督员会议。1997年起,我局每年从全区各行业各部门聘请行风廉政监督员,每年两次召开会议通报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通报违法单位和个人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4、抓好全民的普法教育活动。为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真正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需要,增强宣传的效果,实现宣传的目的,20xx年以来,我局注重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这些载体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重抓好“三结合”、“三联动”:坚持动静结合,把静态的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等活动与动态的“送法下乡”、“骑车游江北、宣传一路行”等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点面结合,把设点宣传与发放国土宣传资料,扩大宣传教育面结合起来;坚持虚实结合,把宣传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用机制创新、工作推进来宣传国土;坚持上下联动,发挥国土所基层优势,召开国土联络员会议,听取基层最新动态;坚持内外联动,调动媒体、教育、基层等外部力量,在报刊、有线电视、广播电台上开辟国土宣传专栏,基层国土所与基层乡镇政府联合举办“国土杯”运动会;坚持群众联动,组织国土知识竞赛,中小学生“珍惜国土资源”书法比赛和“三言两语话国土”征文比赛等健康有益的宣传活动。20xx年以来,共分发各类宣传资料14800余册,政务公开卡片10万余份。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于1996年开始就全面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与职能科(室)签订责任状。在制定责任状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实际出发,对有关意见和责任操作办法进行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的局面。为强化执法责任,我们还完善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使执法责任更加明确,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2、建立案件预审制度。建立土地违法案件预审工作制,是执法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案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才能避免处罚不当。因此,我局一贯重视案件的审核把关,实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局长办公会议五级把关制度。一般案件,由前四个环节负责把关;重大疑难案件,在前三个环节审核的基础上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会审决定。我们严把行政处罚中的主体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要求案审人员以当事人、辩护人的眼光去审核案件,各级主管人员积极主动与案件经办人共同探讨,以寻求解决的最佳方案。截止目前,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严把案审关,尚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3、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20xx年是《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年。我们在多层次培训学习的基础上,主要从四方面展开该项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全面清理。我局坚持“上求源头、依据明确”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规定、项目、收费及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查,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予以清理。二是抓好配套,保证效果。根据区法制办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六项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并且对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进行统一规范。三是出台制度,明确责任。出台《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个岗位的工作责任都加以明确,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章办事,依法行政,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职、渎职。四是编撰手册,行为规范。编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手册》。手册内容包括行政为民措施、有关禁令和业务工作流程,努力设置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制度。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自20xx年规范出台局《行政工作规则》、《勤政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21项行政工作制度以来,我局又于20xx年出台《内部会审制度》等八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制度,确立协议出让底价、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起始价、底价,给予较重大行政处罚,都要依法集体决策。深入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电子政务、窗口办文、向社会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国土资源信息定期公开、查询。征地时严格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告知被征地农民享有听证权利,保护农民的申辩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告知被处罚人享有听证的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xx年以来,我局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80%,信访工作20xx年被评为区级信访先进集体,20xx年6月被命名为宁波市第四批信访“文明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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