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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党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2

党建工作总结(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白驹过隙,日光荏苒。回想起来,我们或多或少会在某些时候有些深刻的故事,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党建工作总结(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中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院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抓党建工作的格局。院党组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完成机关党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是注重制度机制建设,着力形成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2019年度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正、负面清单,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规范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地。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压实党建责任的突破口,紧盯问题不放松,反馈的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问题作为长期整改目标常抓不懈。党建工作的引领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发展。

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班子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把讲政治作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要求,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汇报。严格执行中院《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细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组转换职能、聚焦主业,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派驻监督。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选用干部,确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开展全员读书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对照市委学习教育督导组反馈的七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提高了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

(三)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全院204名党员逐一建档。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规范党费收缴。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和合格支部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标准,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深化先锋党支部争创活动,努力营造党支部创星示范、党员争星创优、干警追星争先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发力整顿纪律作风,坚持不懈惩治司法腐败。持续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问题牵引,及时整顿庸懒散慢作风。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形成全程留痕的监督体系。继续紧盯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共约谈函询25人次,组织处理3人,纪律处分8人,2名干部受到刑事追究。

(五)拓展党建工作载体,促进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质提升。推进支部+审判团队建设融合,把审判队伍建设与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党建微信群,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魅力中国城竞演和全国文明城市争创活动。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活动,动员党员干部捐献帮扶资金5余万元支持XX发展家庭养殖业。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先后开展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演讲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反馈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不够,学习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学习教育活动记录规范性有待加强;三会、组织生活会落实力度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被动应付多,创新亮点少;机关党委与支部、支部与党员之间联动合力不够等问题,我们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主动认领,深刻反思。逐条剖析原因,注重从主观上分析,为制定整改措施奠定基础。

二是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三是强化督办检查。紧盯问题不放松,实行账目式管理。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跟踪督导,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工作台帐等工作。加强对支部、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定了《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支部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党内评先评优的依据,并加大对支部书记约谈力度。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回顾过去半年的党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作为不够,特别是在精细化指导、过程化督办方面做得不够;服务审判和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不够,仍然存在联系不紧、融入不够;工作创新不够,导致特色品牌不多。

2019年下半年,基层党建工作将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以压实党建责任为引领,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管理,促工作目标化、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基础规范化。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不放松,促工作上质量。建立完善指导、督查、通报、问责等常态化督办机制,促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以提升政治功能为引领,推动支部全面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准则》,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建设四铁党员队伍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发展。深化双十星创建活动,坚持业务工作品牌与党建工作品牌联创,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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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条例》精神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近几年来,市法院机关党委在院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委的《实施办法》和市委的《实施意见》为抓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党要管党”意识,为健全机关党建制度创造良好条件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机关党的组织处在党建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并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职责。基层党组织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法院党组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党员是法官队伍的主体,党员素质的高低和具体表现,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活力显现、作用明显的坚强集体。一是从规范党组织设置开始,配齐建强机关各级党的组织。在换届选举时,成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全院设立8个党支部、18个党小组,把党组织建到审判庭上。同时配备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挑选了党性强、作风正、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一定党务工作的庭、室主要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选配好支部班子。并明确规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院务会、中心组学习,列席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其他重要会议。二是从落实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入手,建立健全党的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每年修订一次《“双目标”考核细则》,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不仅明确了院党组书记负总责,是指导机关党的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与市直机关工委签订“机关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经常督促、检查和掌握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还规定了分管院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各庭室负责人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各个岗位职责之中,真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在考核党支部工作目标和党员目标时,把优质规范服务和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奖励和激励制度,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领导带头,大力营造重视、支持机关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党组书记、院长王永法亲自过问机关党建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党员教育活动的实施情况,经常与机关党委一起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探索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新途径,并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机关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坚持每年给党员上一至二次党课,带头撰写文章。党组其他成员不仅重视、支持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完成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而且能够积极参加自己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开展的各种活动。机关党建工作每取得了成绩,院党组均在相关会议上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激发大家扎实抓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使机关党的工作不断加强,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健全党内制度,用好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机关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机关党建,关键是抓制度,重点是抓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对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机关党委建设措施》、《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意见》、《中心组和机关干部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蚌埠审判》和《审判信息》等,为总结、交流学习提供了园地。2003年我院参加市直机关十六大知识竞赛,获得优胜单位奖;参加市委部举办的“十六大和市情知识”竞赛,有四名同志获得二等奖;一名同志参加机关工会和市总工会举办的“学习十六大精神,做文明诚信好职工”比赛,分别获得优胜奖和最佳奖;全院有6篇审判论文分别获得全省法院一、二、三等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0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和江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863件,结案5613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0.3%和35%;结案率为92.2%,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结案标的金额321亿元,占全省四分之一,基本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的目标。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贯彻重典治乱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市法院共依法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918件,审结438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2.6%和10.1%,判处犯罪分子5100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依法对4名利用FLG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两打一扫、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勒索等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犯罪、黄、赌、毒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341人。 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52人,朱文辉、彭虎、何初本等一批腐败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了走私贩私、偷税抗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287人,通过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和判处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2万余元。 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坚持罪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9名尚未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134件,保障了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全市法院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组、破产、兼并、转让等纠纷案件,流通和生产经营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经过努力,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国投破产案件,顺利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在广国投系列破产案件中,广国投深圳公司债权人的清偿率最高,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债权人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2019件,审结11341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6%和21.8%。 依法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主义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出发,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充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从维护安定团结出发,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房屋拆迁、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对群体性纠纷,尤其对近几年大幅度上升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对拖欠工资的,依法判决支付工人工资,必要时裁定先予执行或责令有关部门先予垫付,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192件,审结2201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9.1%和43.2%。 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市法院坚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40件,审结907件,分别较上年增长26.7%和28.1%。同时,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0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件,其中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的4件。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全市法院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9529 件,执结1727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3.3%和44.8%,执结率为88.5%,比上年上升7.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数比上年下降了17.2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追回债权103亿多元,比上年增长9.8%。 两级法院进一步强化了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还债而拒不履行,甚至转移、隐匿财产和抗拒执行的债务人,坚决依法实施搜查、查封、扣押、罚款和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等抗法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存案执行月、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大会战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历史遗留的

案件。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式,对产品科技含量高,企业产品有一定市场效益,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债务人,采用债权变股权、转让无形资产等方式予以执行,避免因案件的执行而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对涉案人员多、金额大,案情十分复杂,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润、安润、奥润出租汽车公司系列案件,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中院既依法执行,又采取各种措施,及时化解了纠纷。 四、强化宗旨意识,努力为民排忧解难 深入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减轻群众诉累。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有些案件超审限的问题,全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立案后审限跟踪管理、督办、催办制度,组织法官集体加班加点,收到了明显成效。在收案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全年结案数较上年上升35%。 积极实行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为了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决定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用。全年依法决定减交诉讼费用的30件、免交的92件、缓交的263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近200万元,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全市两级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大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市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便民电子触摸查询屏、便民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卡,做到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立案窗口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青年文明号。宝安区法院在立案庭设立简易法庭,对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由简易法庭进行审理。罗湖区法院实行一小时立案,设立周末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两级法院院长接待日76天,直接倾听了530名群众的意见,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991件。同时,两级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817件(人)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深化审判工作改革。全市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努力建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了立案制度改革的力度,立案庭统一负责审查立案、诉前财产保全、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日期和审判法庭,进行证据交换、庭前和解等工作,提高了审判效率。进一步深化了庭审方式改革。市中院制定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规则,强化了庭审功能,规范了庭审活动。对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证件旁听,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当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当庭宣判率也有明显提高,罗湖区法院当庭宣判率达到了79.4%。市中院在基层法院中大力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情简单、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职责,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依法裁判权,理顺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及相互的工作关系,明确每个审理环节的工作主体、职责和时限,由立案庭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加强督办和催办,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出警示,限期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对解决案件久拖不结,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案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深化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法院积极推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审查、考核、选任工作,把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审判人员选任到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岗位上,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把竞争机制引入法官管理体制之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市中院作为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试点单位,对11个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进行了公开竞争,初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和法官岗位轮换,市中院对21名中层领导干部和39名法官进行了轮岗交流。 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水平。适应审判方式改革和审判工作管理的需要,全市法院积极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审判管理、庭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人事管理、司法统计、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市中院完成了审判大楼计算机网络建设集成工程,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开发了有自己特色的审判与应用软件,既提高了办公水平,又向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的审判信息服务。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市中院制定了《关于认真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建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直通车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监督意见和监督的案件,全年共办结158件。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79名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判,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进行考核、任免。市中院先后三次书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还认真审理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39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11件,依法予以改判。 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院长直接参审参议,两级法院院长主审案件318件,通过院长直接参审参议,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了督导制度,对上级法院、党委、人大及院长监督的案件实行督办,进行审限督查、案件评查和委托评估、拍卖事项的集中管理。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作用,及时立案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全年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共纠正了61件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 七、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

官队伍素质为根本,从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亲自出席了市委召开的向宝安区人民法院学习动员大会,对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判给予充分肯定。龙岗区法院审判员刘来平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陈麟基同志长期超负荷地忘我工作,累倒在审判岗位上,英年早逝,年仅38岁,被省法院追记一等功,李长春、肖扬、张高丽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开展向陈麟基同志学习的活动,加强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两级法院在三讲教育中,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法官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精神境界,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宗旨意识。法院领导班子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意见,深入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切实执行领导责任制,院长、副院长、各部门领导分别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廉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提高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全市法院公布了31名法官的近亲属当律师和从法院离任后从事律师工作的回避人员名单,努力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带。完善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30件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构成违法违纪的5名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1人涉嫌经济犯罪被开除党籍,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并已被逮捕,1人被辞退,3人被通报批评。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市中院把基层工作提上重要议程,成立了基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转变作风,分工负责,选定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人民法庭要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把原来的19个人民法庭重组为14个中心人民法庭,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通过加强基层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共受理案件50691件,结案48693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8.3%,其中宝安区法院新收案件上升57.8%,南山区法院结案上升54.9%,分别居各基层法院收、结案增长率之首。 切实加强法官的教育。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开办研究生班,选派163名法官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努力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举办了46期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讲授《合同法》、《法》、《担保法》等法律和。派出法官到境外进修、考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的司法经验。深入开展了入世后审判工作对策、《合同法》适用、法院工作改革三大课题调查研究,撰写74篇。 去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审判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和党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少数法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还不够高,有的案件裁判不公,部分案件超审限;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不高,组织纪律松懈,宗旨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思想蜕化变质,以权谋私,严重违法违纪,龙岗区法院审判员谭永兴在长达近三年的时间内挪用巨额公款,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它暴露了我们在队伍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同时,审判任务繁重与人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尖锐。伴随着深圳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连年大幅度上升。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比1995年增加了近2倍,但同期干警人数只增加了19.8%,我市法院干警只占全省法院干警总数的6%,审理的案件却占全省案件总数的12%,由于审判任务太重,我市两级法院长年定期或不定期集体加班加点,尽管广大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但仍有部分案件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不遗余力,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继续给予大力的支持。 各位代表:新的世纪,深圳特区肩负着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历史使命,人民法院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是时代的需要、人民的期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法官素质,努力使我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深入开展社

会治安秩序的重点整治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FLG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继续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对那些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公务人员的行贿犯罪也要严惩不贷。密切配合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活动,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债务、劳动争议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活动,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严惩经济犯罪分子和内外勾结的腐败分子,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健康运行。正确处理好各类经济和民事案件,本着依法支持企业改制,防止逃废、悬空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促进国有企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近年来发生较多的各种金融纠纷案件,要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制裁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要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好司法准备,严格适用我国法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公正审理各类涉外案件。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完善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建立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指挥机制,切实发挥中级法院协助高级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的统一调动、协调、管理、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建立执行听证、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新途径。高度重视暴力抗法事件对执行工作的严重干扰,坚决依法处理暴力抗法行为。 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司法体制创新。按照最高法院和市委的部署,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年内要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任务。要全面完成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选任,切实实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负责制。以建立现代民事审判制度为目标,把经济审判纳入民事审判,形成大民事审判新格局。继续认真研究、探索庭前程序和证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立案庭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大立案的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要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并试行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增强公正意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确保公正司法的各项措施。要不断采取措施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机制,使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更富有成效。 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官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继续深入开展向宝安区法院、陈麟基、刘来平同志学习的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抓好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认真解决队伍和班子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抓好法官业务培训,加快对高层次、高素质法官队伍培训的步伐。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属于人民,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审判,更好地发挥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职能,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建工作总结(检察院党组)


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检察院党组)

一、我院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院党组在市委、省院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检察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建设过硬支部为目标,夯基础、强支撑、聚能量、促工作,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提升,促进了市院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二、我院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我院党组制定了市检察院《开展学习十九大新高潮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党委为每名党员干警购买了辅导书籍和专用学习笔记本,要求党支部组织领学原文,并结合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市院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精读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深对报告和党章深刻内涵的理解领会,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积极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就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宣讲和专题辅导,从理论层面帮助全体干警加深对十九大精神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同志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带领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相关制度,强化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五专一改等硬性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内容明确、责任具体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责、确责、考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健全党建目标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变硬变实。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纪、问责、追究规定》、《执行纪律作风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工作规定》等制度,促进监督责任由虚变实,党风检风得到持续改进和加强。

(三)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专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并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XXX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督导、组织工作。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学习教育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各内设科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全院173名干警全员参与,学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组织了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全市两级院理论调研,共收集理论调研文章7篇,择优挑选2篇优秀文章向省院推荐,得到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四)关于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坚持党员标准,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思想纯、品行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组织培养和考察符合党员标准的1名同志发展为预备党员;1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的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我院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确保核算准确,经公示后上缴至市直机关工委,并认真填写《党员手册》,严格按比例做好党费收缴测算工作,并对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向院党组作专题报告。

(五)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情况。党组、机关党委及基层党支部责任层层落实、层层压实,做到活动有照片、有记录,痕迹,落实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制。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将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更加规范的制度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结合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情况,市院党组组织专班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党组会议事规则》、《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实现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机关党委根据市委《关于务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强党的基层组织,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5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市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

三、我院党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省院巡视组和市委党建工作督导组对我院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提出的主要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查阅资料情况来看,大部分支部开展了三会一课,但坚持得不够好,记录不规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制度落实的不够好,部分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开展组织活动有时存在为业务工作让路的现象。

二是组织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特别是会前交心谈心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咬耳扯袖做到了,红脸出汗不经常;党组成员与普通党员和一般干警联系沟通不够,交心谈心还不够深入,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迅速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办。对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将整改任务细化到项、责任到部门,倒排时间,严肃纪律,严格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党支部将整改落实工作贯穿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中,并组织召开专题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分别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自我剖析、相互批评、督促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向院党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四、我院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2019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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