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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卫生院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总结。

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有时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的认识自己、反思自己。每次写总结,都是我们思考的绝好时机: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绝不可以被打垮,就像工作一样,应当全力以赴。那么如何着手动笔撰写总结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卫生院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12年传染病第三季度检查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我院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对我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医疗废物处置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家,全部是辖区内卫生室。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传染病的报告质量、发热、肠道门诊的设置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方面。未发现传染病漏报情况。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 组织到位。大部分医疗单位都能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建立落实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大部分医疗单位能注重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建设,较完善地建立了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和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及培训等制度,按章管理,规范运作,较好地保证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
(三)填报规范,报告及时。大部分医卫生室责任心强,卫生室设立有传染病登记本,按规定认真做好有关事项登记,传染病报告卡记录完整,疫情直报系统正常运转,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能及时按要求上报。
(四)医疗废物按规管理。大部分医疗单位能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有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和集中收集处置,并做好收集交接处置登记。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部分卫生室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较差。有的卫生室相关规章制度没建立,未按规定对门诊日志。部分医疗单位存在传染病漏报现象。此次抽查的18家卫生室,共有3家卫生室出现漏报。
(二)部分医疗单位发热门诊开设不规范。受场地、资金、运转等条件的限制,部分卫生室的门诊无法达到设置要求,三室未分开,存在交叉污染危险;没有按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专用药械,对传染病人没有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三)部分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不到位。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相关规定,缺乏相应的防护设施、防护标志和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对医疗废物未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处置,相关登记记录不全或无登记。
DD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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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所领导重视下,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力度,取得显著的成果。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认真履行职责,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监测,投放大量人力、物力,有效控制相关疾病发生流行。
1、加强传染病管理,建立、完善监督系统。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起以网络直报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疫情报告。设立了传染病报告系统,对疫情报告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对4家二级医院、20家乡镇卫生院、212家其它医疗机构检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完整率、报出及时率均能达到95%以上。
2、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管理传染病。为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每年都组织《传染病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并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每年对医院及诊所的消毒工作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对不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效果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单位要给予行政处罚。
4、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门诊、病房设置设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各家医院按照要求执行 有关制度,完善患者登记、隔离病房设置、隔离消毒制度。
加强使用血液安全管理。目前全县已经全部实行了无偿献血用血制度,杜绝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发生。
二、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对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对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100张床以上的医院按要求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床以下的医院指定了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未重复使用,使用后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的隔离措施。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按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及时率。
三、下大力气抓好抓实防治宣传工作
在宣传工作中首先做好了部门配合,广泛开展防治宣传,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
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下,我们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自觉承担各自部门的职能责任。为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中、小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和有关活动宣传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科普知识,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卫生观念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预防工作;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和部门间的多种活动,使我们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形成了强大社会氛围。从自身工作中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在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在医院对病人及家属进行传染病预防及治疗宣传,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预防常见病知识宣传,在服务行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省卫生厅2008年xx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要求,结合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我市在2008年4月20日-2008年9月25日期间开展了对全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和幼儿园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重点监督检查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市卫生局通过认真分析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在今年4月初制定了《2008年巴中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计划》(x市卫发xx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对象及内容,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4月20日-2008年9月25日期间,各县(区)卫生局和执法监督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并对部分县(区)进行了抽查和督导。据统计,我市共检查医疗机构949家,其中医院28家,乡镇卫生院175家,社区服务中心21家,妇幼保健院5家,其它医疗机构720家;检查内镜诊疗机构19家;采供血机构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4家,其中市级疾控机构1家,县级疾控机构3家,检查疫苗接种点469个;共检查学校、幼儿园660家;检查中发现119家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立案72起,给予警告处罚84家,罚款金额71700元;43家学校和幼儿园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起,给予警告处罚41家,罚款13300元。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一) 医疗保健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基本符合要求。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乡级以上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基本规范,门诊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乡镇卫生院和其它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按垃圾处理焚烧销毁。污水处理设施简陋,运行不好,监测达不到国家要求。多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不规范、运送线路不合理、暂存地点防护措施不到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诸多问题,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总体合格率较低,医疗保健机构医疗废物回收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2、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缺乏,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无疫情报告自查记录,疫情报告核查工作存在缺陷。3、部分县(区)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部分医疗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中心卫生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卫生院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卫生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民营、个体医疗机构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传染病疫情漏报。6、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较差,未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或监测频次不足。

(二)医院内镜消毒情况。检查的19家开展内镜诊疗活动机构都制定了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执行;内镜与附件的数量能够与接诊病人数量相适应,消毒灭菌时间符合要求;消毒清洗设施基本齐全,均配置四槽或五槽清洗消毒设备,部分医疗机构还配备自动清洗消毒机对内镜进行消毒,未发现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清洗消毒现象;使用的活检钳、高频刀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存在问题有:部分内镜室布局不合理,内镜室检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三区有交叉;有对内镜检查前的患者未进行乙肝标志物实验室检查的现象;使用中的消毒剂和消毒灭菌后的内镜未按要求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三)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四)学校传染病防治情况。大多数学校、幼托机构建立了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定期对学生、幼儿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存在问题:多数学校未按规定建设校医室,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数学校晨检工作不能坚持开展,流于形式;缺少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督促漏种学生补种的措施不到位;饮用纯净水的学校对饮水机的未定期消毒。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增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一)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规范开展疫情报告与自查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律职责。
(二)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检分诊制度是预防传染病院内传播、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切实落实消毒管理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三)加大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促使有关方面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落实相关措施,促进医疗废物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学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各类学校应应坚持并加强学生晨检工作,学校医务室建立完整的晨检记录。各学校应规范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学校教学楼、食堂定期通风、消毒。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预案、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春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2011年XX县春季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小结

我所根据卫生部(卫发明电3号)《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X卫字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X卫字17号)《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X卫字18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于2011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对全县一级以上的医疗单位开展了春季传染病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本次检查共出动车辆10台次,出动29人次,共抽查医疗卫生机构25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1家。
检查25家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疫情报告管理部门、人员、设备,并制订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等制度及记录,疫情网报或电话报告系统均保持通畅,并按要求使用、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绝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机构今年已组织乡村医生及个体医召开春季传染病防防控会议,并对他们进行手足口病、甲型H1N1相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人员,启动并执行了预检分诊制度及传染病病例处置,制订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预案,加强发热病人管理、转诊,落实个人防护,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等制度,并设制有医疗废物监控人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XX、XX没有启动预检分诊工作,特别是体温检测站未落实到人;2、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卫生部颁发产品备案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3、绝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包装医疗废物没有使用专用的容器,没有按规定时间处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处理没有登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污水处理系统,医疗污水直接排放。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相关的监督指导意见,要求立即整改。

XX县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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