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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春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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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XX县春季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小结

我所根据卫生部(卫发明电3号)《关于做好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通知》、(X卫字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X卫字17号)《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X卫字18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于2011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对全县一级以上的医疗单位开展了春季传染病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本次检查共出动车辆10台次,出动29人次,共抽查医疗卫生机构25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1家。
检查25家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疫情报告管理部门、人员、设备,并制订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等制度及记录,疫情网报或电话报告系统均保持通畅,并按要求使用、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绝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机构今年已组织乡村医生及个体医召开春季传染病防防控会议,并对他们进行手足口病、甲型H1N1相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机构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人员,启动并执行了预检分诊制度及传染病病例处置,制订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预案,加强发热病人管理、转诊,落实个人防护,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等制度,并设制有医疗废物监控人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XX、XX没有启动预检分诊工作,特别是体温检测站未落实到人;2、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卫生部颁发产品备案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3、绝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包装医疗废物没有使用专用的容器,没有按规定时间处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处理没有登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污水处理系统,医疗污水直接排放。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相关的监督指导意见,要求立即整改。

XX县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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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XX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周口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周卫监电〔2011〕18号)要求,2011年12月1日-8日,我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1、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基本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和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
全县各级医院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基本完整;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包装容器等均有警示标识。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记录、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 落实不到位;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不全,未建立台帐等问题。
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规范,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均为开放式无密闭、无防水、无防蝇、无防鼠、无危险标示、无防盗设施、未配备消毒剂等共性问题;在医(工作总结之家:

;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疗废物运输上存在无运输路线、时间、工、无文字记录等问题。
2、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3、部分诊所、村卫生所未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且医疗废物处置知识较为欠缺;个别乡镇卫生院、诊所、卫生所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不规范而未建立台帐,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所已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对17家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我县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巡查频次,督促和督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XX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所领导重视下,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力度,取得显著的成果。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认真履行职责,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监测,投放大量人力、物力,有效控制相关疾病发生流行。
1、加强传染病管理,建立、完善监督系统。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起以网络直报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疫情报告。设立了传染病报告系统,对疫情报告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对4家二级医院、20家乡镇卫生院、212家其它医疗机构检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完整率、报出及时率均能达到95%以上。
2、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管理传染病。为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每年都组织《传染病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并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每年对医院及诊所的消毒工作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对不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效果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单位要给予行政处罚。
4、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门诊、病房设置设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各家医院按照要求执行 有关制度,完善患者登记、隔离病房设置、隔离消毒制度。
加强使用血液安全管理。目前全县已经全部实行了无偿献血用血制度,杜绝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发生。
二、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对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对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100张床以上的医院按要求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床以下的医院指定了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未重复使用,使用后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的隔离措施。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按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及时率。
三、下大力气抓好抓实防治宣传工作
在宣传工作中首先做好了部门配合,广泛开展防治宣传,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
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下,我们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自觉承担各自部门的职能责任。为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中、小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和有关活动宣传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科普知识,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卫生观念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预防工作;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和部门间的多种活动,使我们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形成了强大社会氛围。从自身工作中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在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在医院对病人及家属进行传染病预防及治疗宣传,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预防常见病知识宣传,在服务行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2005]85号文件精神,2006年8月20日-2006年9月22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 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 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 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 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 、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市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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