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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8.14

“中高考”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报告。

光阴似箭催人老,光阴如骏赶少年。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中高考”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确保重点时期的粮油食品安全,加大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109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5月17日至6月4日,由监督检查科组织,检查组一行五人,对区辖区内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粮油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粮油278万公斤。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和部分中学食堂粮油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区辖区内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红学仓粮食批发市场、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区第一中学食堂、第二中学北校区食堂、乐居中学食堂、洒渔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的粮油,进行质量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昭通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农村粮食市场、部分中学食堂的检查,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中高考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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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粮食局关于“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市粮发电17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食安委办20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区食安委办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区辖区内的**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昭通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食市场、**粮食市场、***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中学食堂、**中学食堂、***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篇一: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白河食安委办〔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儿童食品消费环境,保障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镇于3月10日-12日组织工商、卫生、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张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是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个别商店还存在过期或小麻辣食品,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是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是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是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不出问题。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总结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卫生局文件(连教体艺【2012】7号《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及《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省教育厅、卫生厅、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东海县教育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于2012年2月21日至24日,对全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是否建立以校长为首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集体用餐是否留样等情况。

二、 人员安排

检查与2012年2月21日至24日进行,分为三组,每组4人,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12次,出动人员48人次。共对全县66家中小学进行检查,其中有食堂的单位55家,无食堂的11家。

三、 存在问题:

1、 食品留样: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

此次检查55家学校食堂,其中只有11家有留样设施并留样,其余39家没有留样设施,未留样。而留样的11家中只有4家留样规范,其他的7家有的没有留样登记,有的留样份量不足。

2、 采购索证登记: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检查中发现多家单位的采购登记不全,有的就没有登记和索证。

3、 餐饮服务许可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此次检查有9家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其中有的已经申请,但验收不合格,在整改之中。

4、食用油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检查中发现多数单位使用无任何标签的食用油。有的有标签但不符合要求,只能显示销售单位的信息,无生产厂家的信息:如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无产品检验报告。

5、 食品添加剂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多数单位都没有做到“五专”管理,无使用记录。

6、 食品产业人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有部分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未体检上岗,有的单位部分人员健康证明过期。

7、 餐具消毒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八)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多家单位餐用具未消毒,无消毒记录。有的虽然消毒,但保洁不当。

8、 加工用具和水池未能分开使用;

9、 冰箱内食品生熟混放;

10、 粮油仓库与蔬菜仓库未分开使用。

本次专项检查中东海县高级中学四个食堂、东海县幼儿园食堂,白塔高级中学两个食堂,各项卫生管理规范,流程符合卫生要求,环境整洁;东海县张湾中学食堂、东海县平明中学食堂相对以前有很大进步,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四、 采取措施

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在检查中都提出了整改意见,问题比较严重的我们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进行通报批评。此次检查有10家需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他给予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努力使各学校食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管理规范。

篇三:青白江区祥福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8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6年9月7日—11日,组织了各部门负责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食品卫生大检查,现将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检查此项工作;各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驻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从而形成镇、村、组三级监察网络。

二、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群宴管理申报制度

为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我镇在2006年9月7日召开由村(社区)书记、主任、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及时传达了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次参会人员120人,安排部署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同时出动宣传车3天(次),悬挂宣传横幅4条,书写临时小标语170条。加强了食品卫生和群宴管理,各村落实了1—2名信息联络申报员,确保了信息的畅通。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群宴管理制度,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三、全面扎实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2006年9月7日,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镇组织了卫生院、镇安办、成教办、城管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取缔流动摊点和出街占道经营。对全镇6所幼儿园、2所中学、11家农家乐、23家豆腐作坊及场镇内的餐馆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对不规范的幼儿园、豆腐作坊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发整改通知书7份。对新山村幼儿园无证无照设施简陋进行了停办处理。

通过检查,全镇形成了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良好氛围,我们相信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的食品卫生安全将会越来越好。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记录】03总务处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记录】201603总务处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工作总结之家。

201603总务处关于学校专项情况的通报

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报

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校长指示,郭校长带领总务处分别于3月8日对南校区学生食堂,3月9日对北校区学生食堂按药监局的要求进行了细致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食堂总体运行良好,能够按照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标准进行,经营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有所改善,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消毒记录填写完整。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

2.食品留样做到专柜专用,存在混放现象,留样数量没有按规定留足(不足100克),没有留样记录表,留样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及时处理。

3.餐厅地面卫生不净,餐桌下面脏存有卫生死角。

4.下水管道地漏没有防鼠设施,没有安装密闭防鼠网。

5.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有安全隐患。

6.食品采购索证不全不规范,台账记录不规范等。

(转 载于: 工作总结之家)

7.更衣舍室没能按要求使用,食品与生活物品混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总务处

2016年3月10日

这是篇好范文参考内容,主要描述食堂、检查、没有、操作、食品安全、学生、食品、人员,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食品安全个人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