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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本日记

发布时间: 2023.07.01

捡到一本日记必备15篇。

年少的我们通常都喜欢写周记,坚持写周记可以培养我们的自我反思能力,我们怎样才能该如何写好一篇周记呢?这篇文章将综合分析和探讨“捡到一本日记”的多个方面,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捡到一本日记 篇1

吃午饭了,妈妈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指着爸爸问:“咦?儿子怎么没来吃饭?你去看看儿子在干什么?”

爸爸打开儿子房间的门,他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看书。爸爸说:“儿子,快去吃饭了。”儿子站起来走出了书房。爸爸想:什么书把儿子吸引了?他瞄了一眼,觉得很好看,就看起来了。儿子回到餐桌,准备吃饭,妈妈说:“等爸爸来了一起吃。”结果儿子和妈妈在等爸爸吃饭,但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妈妈心中的怒气越来越大,她指着房间的门说:“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

儿子打开房间的门,看见爸爸也趴在地上看书。儿子说:“爸爸,别看了,快去吃饭,妈妈都生气了。”爸爸说:“我知道了,马上就去。”爸爸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就和儿子一起去吃饭了。

捡到一本日记 篇2

今天是9月1日,是我七年级的第一天。但由于疫情原因,今天并没能开学。我决定在家举行一场只有属于我自己的开学典礼。

可妈妈从我房间经过时,只是淡淡说了一句:你还是先好好整理一下你房间吧,像猪圈一样!找个东西都费劲。我望了眼房间,的确如妈妈说的那样。一不做,二不休,我今天就好好收拾一下房间。可当我收拾时,一本日记从书架上掉了下来,险些砸到我。

我放下手中的书本,转身捡起那本厚厚的旧日记,拂去它上面的灰尘,一张熟悉的照片映入我的视线那是入少先队时集体拍的照片。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小学三年级:那是一位家长为我们整理的!我又随意翻来一页,五个大字明晃晃地平躺在那里:《开学第一课》。我顿时恍然大悟,那是刚入三年级时我写得观后感!我饶有兴趣地读着,篇幅不长,差不多只有400字左右,但我却读得津津有味,那是童年最稚嫩的声音。我又数了数那厚厚的大日记本,一共有11本小日记本!我开始赞叹佩服我自己了,我为自己创造了这么多的精神财富,有这么多小学回忆而骄傲自豪。

那本旧日记,色泽已经不再那么耀眼了,那本旧日记,内容已经不再那么出色了,但是,那本旧日记的价值却提升了许多。一本旧日记,引出了我对小学时光的无限回忆,过去、现在、未来;一本旧日记,本本的回忆,篇篇有回忆,字字有回忆!

《开学第一课》陪伴了我已经六年。从小学生的可爱到现在的成熟,我和《开学第一课》一起成长!每次的《开学第一课》都是一次受益匪浅的研学之旅。感谢那本旧日记,记录了我的成长

一本旧日记,是小学回忆;一本旧日记,是童年时光;一本旧日记,记录我成长。感谢我的这本旧日记,勾起我的无限回忆,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

捡到一本日记 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今天要给同学们推荐的是《十岁那年》。此书的作者是美国国籍的赖清河,原越南人,著名作品就是这本《十岁那年》。此书被编入常青藤国际大奖小说书系,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美国国家图书奖。

小说的主人公金河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家乡有她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热情的朋友,还有那些木瓜树。但是这一生,一场意料之外的旅行却让她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饱受蹂躏的美丽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是那么难。新的食物,新的同学,新的邻居,一个全新的城市。。。。。。虽然被同学欺负、嘲笑不会说英文,但最终经过河的努力,融入了这个新的世界。

本书以诗歌的形式和我们讲述了这个故事,分为286段。罗玲曾这样评价这本书:简单纯净的字词,简洁明快的叙述,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让整本书阅读起来得心应手,毫无压力。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每一句话都包含着深意,就像是一日一记一样,每一篇都有标注日期。

看完这本书,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心情;品完这本书,我能体会到每一段的含义,想完这本书,我们感受到每一句话的深意。它让我懂得了——“年少最美的经历是在成长中不断蜕去稚嫩的皮,变得勇敢而有担当,坚强而有梦想”的道理。

诚意向大家推荐!

捡到一本日记 篇4

我今天要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字叫做《巨人作文》,作者是北京巨人学校。

这本书里不仅仅能教你怎么写作文,还能看到很多精品作文。比如;《这个星期日,我真快乐》教你写日记,《小乌龟要表演啦》教你写小动物,《爱护花草》教你写事情的文章,《我的一天》教你什么是流水账。

《这个星期日,我真快乐》讲的就是小明星期日和妈妈一起学做蛋炒饭的一件事。《小乌龟要表演啦》是讲一次动物大会,小红带着他的宠物小乌龟去表演。《爱护花草》是讲小明和小红一同去公园,小红想把一束花摘下来,带在她自己的头上,给自己打扮得像个迎春娃娃,小红刚要摘,小明就说“小红!你千万不要摘,你摘了,别人就看不了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因为有一次,我的作文不会写,题目是《我喜欢的小动物》。我立即打开了这本书,我看了看上面的作文指教,一下子就会了,还得了个优呢!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你呢?

捡到一本日记 篇5

妈妈天生有鉴别孩子的能力,妈妈一出场,哥哥的气焰就消了,走的时候居然还帮忙关了门,轻手轻脚的,很有礼貌。

我还有些学习资料没收拾好,把提包递给爸爸,让他先下楼去上班。爸爸确实是站累了,拿了提包就出了门,但马上又折返了回来:“多多,给你表姐拿过去。”我倚在门口,身子沉,一步也不想多走“什么呀?”我接过书,有些不明所以。“在门口放着,就帮你拿进来了,可能是你表姐网购的,填的咱家地址,我们走了啊。”爸爸冲我一招手,沉重的脚步声又回荡在走廊里。

这本书名叫做《所罗门之歌》——扉页上印着书店的藏书章,我手一松,书掉在地上,书脊着地,声音很大。我几乎没有猜想,就认定这是表姐送给自己的。因为我跟她讲过我爱看托尼•莫里森的作品,就在公园里告诉她的。我走去表姐小区,抱着也许能遇见表姐的态度。结果发现小区公园空无一人,表姐不在。我失望地坐在青石板凳上,却还是温热的。

电话手表的铃声响了,是妈妈的专属铃声,我接起来。“怎么还不回来,你表姐不在家吗?”妈妈问。我解释了妈妈的问题。过了一会儿,我挂了电话,一个人坐在青石板凳上,休息了一会儿。

大风吹过,吹走我身上所有的疲劳。

捡到一本日记 篇6

今天,是星期六,在家里读书是最惬意不过的了,我正在看上次老爸放在我床头的一本书,书名叫作《我要做好孩子》书的封面很旧,都己经泛黄了。

这是一本故事小说,我先看了看这本书的名字,心想这本书肯定不怎么好看,但我才读了几面,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金铃的小女孩,她很喜欢乐于助人,帮助比自己要弱小的人。

一天,金铃家有了老鼠,于是金铃的妈妈(卉紫)向同事借了一只白猫,金铃很不喜那只猫,因为它很懒,很丑,金铃却喜欢老鼠。有一次,金铃激烈地对卉紫反驳:老鼠会比猫吃的多吗?它那么小,它需要的食物也非常少,有猫的十分之一就够了。人类为什么就不能充值允许它们生存呢?

读到这里,我读出了人类的自私和偏见,在大自然里,任何动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认为自己是至高无尚的,滥于砍伐森林,导至不少动物失去了家园,人类有什么资格去破坏属于别人的家园。就像文中的老鼠,猫又懒又馋,除了会捉老鼠还会干什么有意的事呢?猫并不比老鼠高贵,老鼠也并不比猫卑贱,人们喜欢猫只不过是因为猫比老鼠听话,比老鼠好看,人们除了让猫咬老鼠,还要用夹子夹它,用毒药毒它,没有喜欢的动物活的实在太委屈了。

捡到一本日记 篇7

向你推荐一本书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句话说的没错。

只有书才能让人进步。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令我着迷的书

《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讲的是这套书讲述了元末明初时期,一位叫朱元璋的和尚率大军起义成为明朝的开国皇帝,直到明朝灭亡。此套书对政治、战争着墨最多。有一下几点介绍:

一、政治方面评述了明朝十六位皇帝,各自在位期间的主政思想和理念。看点有三:(1)布衣皇帝朱元璋的成王历程;(2)故宫的缔造者朱棣;(3)惠帝朱允炆的去向至今是个迷。

二、讲述了明朝四大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郭恒案。战争讲述了倭寇入侵、土木堡之变、决战平壤等;还讲述了闻名世界的郑和下西洋等等历史上重大事件。

三、人物主要讲述了明朝一品宰相、最为优秀的内阁首辅张居正;世袭将军戚继光;知性合一开悟者王守仁;西湖三杰之一于谦等等。

四.本书作者当年明月本名石悦。他出生在宜昌一个普通家庭,以《明朝那些事儿》成名于互联网,受到读者的热捧。xx年4月,九部《明朝那些事儿》已全部出版。且在xxxx年,作者已连续获得作家富豪榜第八位,引发广泛关注。此书全九部,共961285字,如今已在日、韩、英等国发行。此书把历史中陌生、模糊的人物变得鲜活起来,为我们解读出了历史的另一面,让历史成了一部活生生的生活故事。

五、在我读到日本倭寇入侵时的情节中,明朝将领邓子龙、李如松等人顽强抗击,用生命换取明帝国的和平,这种大义凛然的精神永驻我心间。

语言幽默风趣,通俗易懂!这么好的书,大家就一睹为快吧。

捡到一本日记 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捡到一本日记 篇9

一个闲暇的上午,我去张童舒家玩。

一进门看见她在看书,就过去和她一起看。

过了一会儿她问我:“你最喜欢什么书?”

我思索片刻答道:“是小屁孩儿日记呀!这是一册很好笑的书。”

“你可不可以举几个事例来说明吧?”她好奇的问道。

“可以呀!我认为可笑的就是有一次他把弟弟最喜欢的手绢弄到树枝上了,弟弟让他去捡,他去捡爬树的时候裤子掉了下来,”我一边大笑一边说。她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们又看了一会儿。一边看书我也问张童舒说:“你最喜欢看喜欢什么书?”

她指了指正在看的书说:“就是这一本了!查理九世!”

“这是一本什么书呢?”我追问道。

她用恐怖又喜欢的口气说:“是一本恐怖、刺激的书我最喜欢《黑幕侏罗纪》了。”

我笑笑说:“那我们做书友吧!”

我们齐声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成长吧!”

该回家了,她还借给我一本书。

捡到一本日记 篇10

每当我拉开抽屉,就会看到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每当我看到它时,脑海里就会浮现出那一件往事,它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也使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我读学前班的时候,一天,老师笑盈盈地对我们说:“现在学校要举办一个讲故事比赛过两天后开赛。谁想参加的举手报名!”我当时在开小差,没听清楚老师说什么,以为说什么,以为报名去玩,就举起了手。老师微笑着把一盒磁带给我,上面写着《聪明的乌龟》??少儿故事,我顿时明白了,又不好意思说不干。

放学后,我在操场上玩,一不小心从荡得高高的秋千上摔了下来,脚扭伤了。过两天就要比赛了,这下怎么办?我忍着痛走回家,嘴里不停地埋怨自己。

回到家后,妈妈开了录音机让我听,然后帮我包起受伤的脚,说:“你呀!真不小心,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事,这伤不轻,得要好久才能好!” 

经过两天的努力,爸爸把录音带的内容写了下来让我背熟了。我可以随时随地脱口而出。

比赛那一天到了,妈妈帮我穿好衣服匆忙地来到舞台后准备。我探出头一看,哇!这么多人啊!我急了,这么多人一失足怎么办?我看了一下,有好多人来参加比赛呢:有高年级的,有中年级的,有低年级的,当然我们学前班是最小的。

比赛很快开始了,我再次从后台往下看,操场上整整齐齐坐着全校师生。我是第一个,加上从来未参加过这种比赛,没见过这种场面,心里蹦蹦直跳。不知不觉主持人叫了我的名字,妈妈把我推了出去。我一拐一拐地走向舞台,只见所有人的目光随着我移动。这时我的心里乱糟糟的,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其它事。心想:退回去吧,又怕别人笑,上去吧,又怕讲不好。我的心里像有15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一会儿,我就到了舞台,只听见一阵热烈的掌声。我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向前走去。

来到舞台中央,我对着麦克风,开始讲了:“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故事说了一小段后我不再拘束,一边讲一边做动作,讲得有声有色。讲完后,迎来了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我赶忙下了舞台,妈妈抱起我,夸我真棒。

后来宣布,我得了二等奖的第一名,在几十名参赛者中脱颖而出。我得了一本笔记本和一张奖状。

这本笔记本永远珍藏在我的抽屉里,这件事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它不但使我感到自豪,而且让我懂得:一个人要成功,必须敢于面对困难,敢于战胜自己!

捡到一本日记 篇11

一天,他和他的爸爸去新华书店买书,他选择了我,我以为他会给我快乐,但却不是这样的:

他把我的”肉”用剪刀割下来,让我非常不愉快,很疼,甚至还让他的2岁妹妹来咬我。他自己不小心的,碰到了我锋利的书角,不但还生气,甚至还骂我:“妈妈,呜呜┭┮﹏┭┮,这本书欺负我。”他自己不小心的,却责怪我,欺负我,甚至还装可怜,不向我道歉,呜呜┭┮﹏┭┮。

他不向他隔壁的小朋友,吃饭的时候,把油、米,菜滴到我美丽的花裙上,别说是洗了,洗了我会被“淹死”的!

我想告诉我的朋友,找主人,要找一个好主人,不会欺负你,不会割你的肉的好主人,人啊,快点改你的坏习惯吧!

捡到一本日记 篇12

今天我读完了《神奇的校车:在人体中游览》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的身体是有亿万个细胞所组成的。我们的嘴里有数千个味蕾,是我们身体最敏感的地方之一。食物是从食道进到胃里。血液的功能是负责给全身的细胞运送氧气和养分,同时带走废物。我们的心脏就像一个水泵。因为心腔的内壁收缩,把血液挤出去,这就像我们把水从一个塑料瓶中挤出去一样。血液在不停地循环,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血液就会在人体内流了一圈。我在这本书上学到了人体的奥秘,知道了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从而解开了我们对人体的很多疑问。

捡到一本日记 篇13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读过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鼹鼠妈妈讲故事》,因为它里面的《勿忘我》深深地吸引着我。

故事发生在一年的秋天,天鹅洁洁飞向南湖过冬。在途中,它遇到了天鹅白白,它俩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有一次,在飞行比赛中,白白犯了规,于是洁洁便在评委即将宣布比赛结果时指责了白白,使白白羞得无地自容。从此白白再也不理会洁洁了。过不多久,洁洁在一个湖的岸边,发现有一支猎枪正对准白白,便奋不顾身地冲上去挡了一枪,倒在了血泊之中。直到这时,白白才知道真正的好朋友是洁洁呀!

读完了故事,我深深地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友谊是在好朋友做错事时,不包庇他,勇敢地指出他的错误,并帮他改正;真正的友谊是好朋友遇到危险时,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保护他,甚至不怕牺牲自己的生命。

我多么想有像洁洁这样的好朋友啊!

捡到一本日记 篇14

我是一本日记本,我的扉页上轻轻镌刻着“雷锋”二字——他是我的主人,一名年轻的战士。

我的主人很爱学习,它天天都来陪我,有时和我分享他的学习收获,有时默默记下当天发生的事。我很快乐,因为我看到主人经常帮助别人,他收获的快乐也一点一滴滋润着我。

有一次他和我分享这样一件事:有一位大妈买了火车票,在火车检票时,大妈的火车票丢了,大妈着急地说:“哎呀!我的火车票丢了,怎么和我的孩子回老家呀?”情急之下,我的主人为大妈买了火车票,大妈感谢地说:“年经人,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主人回答:“我叫解放军,住在中国。”有人说,这叫做好事不留名。我很奇怪,留下名字不是才可以得到表扬和夸赞吗?就像我也经常让风抖刷我的页面,希望得到周围人的关注和赞赏。

直到主人和我分享了这样一段话,我才幡然醒悟: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取者——是啊,我们应该用全部的力量去照亮黑暗,去哺育有用的生命,去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不做支取者!

如今我渐渐老去,身体泛起黄色的晕圈,变得憔悴、易碎,主人也早已不在了。但我依然很快乐,因为到处都有主人的身影,在红十字会,在希望小学,在无偿献血车……

捡到一本日记 篇15

花开花落,一年四季不停地更换着。转眼间,我来到他身边已经十六年了。这十六年来,我不知道他为我付出过多少,但我却知道,我欠了他太多太多。

或许是因为家里女儿多,从小我便跟他之间存在着一层深深的代沟,在我的感觉里,他似乎是冷漠的,也是重男轻女的。因此,我对他的感情并不深,直到后来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曾听妈妈说过,他年轻时文采很好,喜欢看书写文章。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我不经意的来到他的书房,看见桌子上,放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竟然还没有锁上密码,几经犹豫,出于好奇,我翻开了那本日记。日记的内容,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里面清清楚楚的记述了我和几个姐姐的出生和各自成长中的趣事。今天是1999年6月17日,我又拥有了一个孩子,与前面一样,仍然是个女儿。我不在乎男孩与女孩,她们都是上天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看着小女儿一天天的长大,我无比高兴,希望她能健健康康,快乐成长,我的小女儿,已经长大了,我与她的代沟却在一天天的加深,或许是我们的年龄相差的太多了,前些天,因为争吵,我第一次打了她一巴掌,很是后悔我读着这些日记,心灵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触动,我从未发现我在他心里是这样的位置。这时,回忆起那一次我因为任性而跟他吵架的情景,我说了句令我永久后悔的话:你有对我好过么?当时他给了我一巴掌,我从心里恨他,并很久没有跟他说话

一本看似普通的日记,却深深触动了我的心灵。原来,他不是重男轻女,也不是不爱我,只是历经岁月煎熬的他,不懂得在行动上把爱表现出来。

母爱如水,父爱如山。从此,我学会理解他,理解一位被我忽视多年的人我的父亲,我可敬可亲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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