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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8.10

就业实施方案十三篇。

长远的职业规划在个人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是时候撰写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了。要想做好一份工作,离不开详细的工作计划。那么如何撰写出适合自己的工作计划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就业实施方案十三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就业实施方案(篇1)

为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8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规〔20xx〕7号),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就业岗位

(一)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多种渠道宣传援企稳岗政策,开通援企稳岗政策绿色通道,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帮扶资金,助力企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加强企业金融支持。通过走访调研、“双万双服”平台、建立融资需求库等形式,及时掌握企业融资需求情况。积极撮合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交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对接交流渠道,提高对接针对性和成功率。积极宣传推广“线上银税互动”等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积极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申报市融资租赁项目。

(三)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支持企业与职工就薪酬待遇、工时调整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指导裁员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20人以上批量退工减员企业实时预警、动态跟踪、主动服务,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对40人以上批量退工减员企业提供技能培训、专场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

(四)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开展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对接,着力提高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热度,促进各类承接载体资源互享、功能互补和融合互动,积极构建“2+X”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载体格局。

二、开发就业岗位

(五)围绕项目挖掘岗位。落实“支持高端制造创新20条”政策,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推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各类主题招商推介活动,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服务,主动对接大项目好项目,形成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良性互动。

(六)加强融资创造岗位。建立区级PPP项目储备库,在文化旅游、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七)培育新业态拓展岗位。落实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纯货物交易的自营平台、第三方平台和综合性平台给予政策支持。落实xx市5G建设发展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落实《xx区支持文化繁荣发展政策意见(试行)》,引导文旅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智慧旅游建设。

(八)挖掘内需充实岗位。落实《xx区关于加快振兴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本区餐饮、家政、洗染等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服务业态聚集发展,增强社区服务吸纳就业能力。推动家政服务业开展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信用建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宣传,及时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挥家政、养老机构吸纳就业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发挥产业带动就业作用。积极开设社区照护、幼儿园托班等多种形式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大力推进旧楼区提升改造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三、促进多渠道就业

(九)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范围、加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力度,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本区企业每招用1名xx户籍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按每人2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招用新吸纳“上楼容易养家难”农民和困难村劳动力、“4050”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身份的,再给予1000元补贴。

(十)鼓励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延长至退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期满,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人员的,可以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继续申请享受社保补贴;鼓励各街镇出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措施。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研究,支持新业态发展。

(十一)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促进青年群体就业,扩大见习人员范围、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加大xx区实训补贴落实力度;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扎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政策宣讲、专场招聘等。

(十二)加强就业托底安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服务型岗位,专门用于安置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岗位补助。开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各街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本区户籍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区、镇街财政出资购买的后勤社会化保障等行业,安置本区户籍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0%。

四、支持创新创业

(十三)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在落实市级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本区户籍人员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且经营稳定的,再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成功补贴。

(十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为在xx区内创业的各类人员,提供最高30万元(重点创业群体可上浮至50万元)、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0%)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最长2年、规定利率50%的贴息贷款,其中,企业新招用人员中xx户籍人员数量达到上述比例,额外给予规定利率50%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创业人群及国家级高新企业,可提供信用担保贷款。

(十五)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加快“双创”平台建设,支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发展,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全方位创业服务。积极落实“xx市创业孵化基地”创建活动,对认定的xx市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对被评为国家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十六)组织开展创业大赛。鼓励引导创业者积极参加各级创业大赛,组织开展区级创业大赛,对创业大赛获奖选手和项目,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房租补贴、孵化补贴等支持。

五、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十七)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大力落实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政策。深入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发挥企业培训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或转岗转业培训。鼓励培训机构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要求,增设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工种,加速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知识性、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

(十八)注重技能人才培养。以xx区职业学校为依托,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等级考试、业务培训和校企实训。积极落实职业院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努力增加获得奖(助)学金优秀学生数量。

(十九)提高培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区内培训基地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培训有效性、实用性,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对接。鼓励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和公共实训基地,帮助其利用自有设施设备开展职工培训及承担社会公共实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努力推动工作室由创建数量向创建质量升级,由培训型、技改型向研发型、效益型延伸,对创建成功的工作室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六、做实公共就业服务

(二十)优化就失业登记服务。畅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登记渠道,实现失业登记常住地办理,完善失业登记动态退出机制。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跟踪服务。

(二十一)打造线上线下招聘平台。深入挖掘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机制。完善xx人社网上求职招聘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职位信息发布、求职简历搜索,为求职人员提供简历上传、向意愿企业投递简历等服务,有效实现人岗网上“一对一”精准对接。每年举办一百场招聘会。

(二十二)做好企业用工输送。紧盯企业缺工情况,将促进本区劳动力就业和做好东西部劳务扶贫工作相结合,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企业用工。落实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向重点缺工企业一次性输送员工补贴政策。

(二十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面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用工环境,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对经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200万元经费资助。对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介绍1名本区户籍人员实现1年及以上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职介补贴,对举办小型、大型招聘会的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职介补贴。

七、保障基本生活

(二十四)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扩展申领渠道,实现失业保险金线上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十五)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对登记失业的本市低收入救助家庭人员,给予一次性2000元临时生活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xx年xx月xx日。对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无业人员和毕业生首次就业的,自就业当月起1年内,核定家庭收入时每月扣减600元。将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对因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失业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八、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六)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稳就业主体责任,强化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将就业目标纳入街镇考核,凝聚稳就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就业任务落实到位。

(二十七)提供资金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做到各项补贴及时拨付到位,加强就业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二十八)做好形势研判。加强就业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开展全区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对超200人重点企业进行用工监测,全面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强化风险防范,制定《xx区稳就业预防失业风险工作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因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防规模性失业。

(二十九)加强舆论引导。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新闻素材和新闻线索,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xx市支持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选树就业创业优秀典型,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处置稳就业方面的重大舆情,全力稳定社会预期,形成有利于稳定就业的社会氛围。

就业实施方案(篇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0]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九日

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淘汰范围和时限。

1.电力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列入《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关停范围的小火电机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暂缓关停的机组除外)。

2.焦炭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3.钢铁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4.铜冶炼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5.铅冶炼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6.锌冶炼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7.水泥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球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淘汰全部立窑水泥生产线。

8.玻璃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

9.造纸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

10.酒精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11.味精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装置。

12.制革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淘汰环保设施不完善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制革企业。

13.印染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如LMH551型平网印花机、571型圆网印花机等)、热熔染色机(如LMH303.B热熔染色机、304B-160型热熔染色机等)、热风布铗拉幅机(如LMH731-160型热风布夹拉幅机等)、定形机(如LMH722M-180短环烘照定形机(烧气)、LMH722D-180短环烘照定形机(电加热)等),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环保设施不完善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印染企业。

14.化纤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有关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有关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2010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炼铁50万吨、炼钢100万吨、水泥530万吨、造纸5.6万吨、味精1万吨、制革51万标张、印染10480万米、化纤2000吨。

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已分解下达到有关市,有关市要进一步抓紧分解落实到企业,力争在第三季度前关停落后产能,确保完成2010年淘汰任务。

二、工作分工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下达的或阶段性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全省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指标,经省政府同意后分解下达到有关市,并按照“淘汰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及时公布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及企业名单。各市要及时将省下达本市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确保按时完成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按行业分工牵头负责推进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造纸、酒精、味精、制革、印染、化纤等12个行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钢铁、电力行业。牵头部门要认真制订所负责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工作方案(或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全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有关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总责,要参照国家和省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在继续落实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并根据国家下达任务情况及我省实际,统筹考虑安排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鼓励资金。按照“早退多补”原则,鼓励各地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有关市也要积极筹措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三)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安排省挖潜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差别电价资金,以及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的改造提升项目,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费减免规定及省财政资金补助规定的,可按现行政策实行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措施;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或收购落后产能企业,发展产业政策鼓励的建设项目;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技术改造或转产,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在能评、环评、用地和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粤东西北地区积极运用“双转移”等政策措施,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对属于淘汰范围内的生产企业(生产线),除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外,以省物价局公布的2010年的现行差别电价为基准,2011年电价加价0.10元/千瓦时、2012年加价0.20元/千瓦时。对能源消耗超过现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同时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各级发展改革、价格、经济和信息化、电监部门及电网企业要加强监督,确保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对列入淘汰名单、到期拒不关停的企业(生产线),电力供应企业要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停止供电。

(五)加强环保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将淘汰范围内的行业和企业列入环保日常执法重点,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性监测、减排核查和执法检查,严格环保监督管理,并定期组织进行环保核查。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依法予以关闭。

(六)严格项目审批和证照管理。有关部门在为淘汰范围内的行业企业办理新上(扩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应主动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上大压小”、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新上(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核准和备案,并严格控制省安排的投资项目。

(七)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保主管部门要吊销排污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淘汰范围内行业的相关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整改或限期治理。对已关停的小火电企业或机组,电力监管机构要及时注销其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得再收购其发电,电力调度机构不得调度其发电。

(八)强化税收监管和信贷管理。对不按规定时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加大税收监管力度,按照国家规定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对不按规定时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项目不予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协助金融机构切实做好有关债权处理与保全工作。

(九)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作用。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或行动计划,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时间关停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停,并督促相关企业拆除落后装置,防止落后设备转移。牵头部门要制订淘汰落后产能验收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要牵头组织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因关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的,要依法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统筹推进,维护稳定。有关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处理好淘汰落后产能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督促落后产能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执行,落实安置资金,清缴欠费,理顺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和完善企业职工安置政策,加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就业信息服务和技能培训,做好被淘汰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及时总结,加强宣传。各有关市政府和省牵头负责部门每半年要对本地区或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于每年7月15日和1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并总结推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效做法,宣传先进地区和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分工表(略)

就业实施方案(篇3)

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就业和扶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脱贫”的工作要求,积极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就业实现脱困,促进和谐城市建设,提出我市20XX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20XX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

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人口贫困线以下家庭,因病、残、单亲等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

年龄在16—25周岁之间;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承担任务院校

20XX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我市共招生370人,学制均为2年。其中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作为省级定点学校面向我市招高中毕业生70人;XX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我市定点学校面向全市招初中以上毕业生300人。

三、招生及录取步骤

20XX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采取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7月底前,各县按计划组织报名,完成认定和审核工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对象本人所在居委会、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7月30日前各县填报,加盖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公章后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9月上旬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各县报名情况,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试录取、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履行相应手续,确定资助对象,各县填报,加盖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公章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全市统一录取、名额统一使用,XX市高级技工学校全市统一录取、名额按属地分配使用。9月中旬前承担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院校根据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公章后寄发给被录取的扶助生。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扶助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入学报到。

四、相关费用及补助标准

经测算,20XX年扶助生两年学杂费人均支出在7500元左右。

参照此标准,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招收的扶助生两年学杂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补助;XX市高级技工学校招收的扶助生两年学杂费等省财政人均补助3750元,其余部分除扩权县外由市财政补助。上述费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符合条件的扶助生还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五、相关要求

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的关心。各县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

认真搞好扶助生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招生报名条件,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做到此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招生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明确到部门、落实到人。扶助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扶助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在招生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就业实施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学校与用人单位协同共促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进一步深挖和开拓更多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XX]3号)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XX年3月至8月底开展领导干部“百企千人·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下亦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20XX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开展“专项行动”是进一步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推进全员促就业,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推动校院两级特色就业市场建设,保障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

二、行动时间

20XX年3月-8月底

三、参与人员

全体校领导、二级学院(培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机关职能部(处)负责同志。

四、行动目标

结合教育部开展的“用人单位大走访,全员联动促就业”主题专项行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走访不少于100家企业,力争拓展不少于1000个工作岗位,带动全员深度参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动走访用人单位,开拓就业市场,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供需对接,确保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和信息供给保持稳定的同时,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用人单位走访工作,也可参与所联系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的用人单位走访活动,活动期间每位领导走访单位数不少于10家;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人应完成不少于3家用人单位的走访活动。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原则上应高于学校平均数要求开展走访工作。

五、行动任务

1、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

充分调动教学、科研、校友等各方面资源,主动走进园区、走进行业、走进企业。坚持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走访,与相关单位建立就业合作渠道,邀请一批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人才,努力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提供更多优质和精准的就业信息;建立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创造更多实习和就业机会;发掘一批吸纳毕业生稳定就业的优质企业和单位,打造就业先进典型。

2、深入开展社会需求调查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度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认真分析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形势,共同查找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充分吸收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为学校学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和就业指导服务提供依据,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3、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通过走访,深入开展北京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研,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发展情况,体现学校的关心关怀,增强他们扎根基层、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信心;认真听取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就业指导服务的方式方法。深入了解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满意度,以及在思想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反馈意见,推动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全面深化校企合作内容和模式

在访企拓岗的同时要统筹学校各部门、各项事业校企合作需求,全面深化校企在青年人才联合培养、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成长等各个领域的合作,积极探索全面深化校企合作文吧作的新内容和新模式。

六、工作流程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办、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招生就业处、校友会、基金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每个机关部处和二级培养单位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1、领导干部参加专项行动的计划填报和成果报送工作由牵头组织走访活动的机关部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负责。

2、每月3日前,各机关部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明确本单位走访工作计划,填写《北京科技大学领导干部“百企千人·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计划表》(见附件1),并发送至。招生就业处将行动计划汇总后报送党办、校办,党办、校办负责协调确定校领导走访安排,并反馈至牵头单位。

3、每月30日前,各机关部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和校办报送校领导实际走访情况,填写《北京科技大学领导干部“百企千人·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成果总结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并将相关材料(总结表纸质版、走访活动照片、签订的就业实习基地协议等)等汇总后报送招生就业处(7斋127办公室)。

七、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专项走访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1、坚持领导带头,推动全员参与

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好头、做示范,其他领导干部要主动认领、任务到人,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发动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广泛参与,扩大参与范围和走访的覆盖面。

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考核激励

把走访用人单位作为深化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联系互访机制,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巩固并扩展重点单位数据库,建立用人单位需求台账,找准高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切入点,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以开拓增量岗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核心,创新行动方式,量化考核指标,建立激励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走访设计

各部门做好用人单位走访的沟通协调,加强走访活动的统筹设计。兼顾传统与新兴单位的平衡,既要重视钢铁冶金行业等学校传统对口行业的重点单位,又要积极拓展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就业岗位;加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成长性企业、以及新开专业方向对口的就业单位的开拓;优化走访路线设计,在保障走访效果的同时,统筹路线和走访单位,提升走访效率。

4、做好组织宣传,提升工作实效

做好行动的总结宣传,及时向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等传达用人单位人才招聘需求,向相关部门传达其他企合作需求,做好行动数据资料的汇总工作。增强活动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按照学校差旅的各项规定,减轻企业接待负担,围绕行动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行动任务。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结果产出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既要有效防范疫情风险,也要确保各项促就业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如遇到疫情严重,领导班子成员需坚持“非必要不出京”原则,无法实地走访,可丰富走访方式,以京内单位走访为主,京外单位采用电话、视频等多种联络方式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积极为学生开拓潜在岗位。要坚持结果导向,确保走访结束为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岗位,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就业实施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全年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10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二、主要路径

稳就业重点就是推进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多提供就业岗位,多吸纳劳动者就业: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引导劳动者就近就业。促进农业生产企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产品向深加工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推动以工代赈,引导农民参与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增3000个就业岗位。

(二)突出园区建设,着力援企稳岗。增强第二产业稳定岗位就业的功能,以园区为载体,加快我县功能膜首位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企业稳产稳岗,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新增5000个就业岗位。

(三)依托新业态新载体,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第三产业和多种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将国家三部委近期公布的16个新型职业作为新的就业开发领域,积极发展网约配送、在线教育、数字生活等新业态新热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全年新增2000个就业岗位。

三、工作举措

(一)做好就业专项服务工作,搭建劳动力供需平台。开展劳动力供给情况调查,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编制企业需求清单和劳动力供给清单,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

(二)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以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着力点,不断扩大政策受益影响面,减轻下岗职工的经济负担。同时针对失业人员,按程序核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期间基本生活水平,大力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三)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稳定就业。一是积极发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规且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诚信企业实行补贴机制。二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做好创业服务,提供创业咨询,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创业。

就业实施方案(篇6)

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措并举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

一是政策保障就业创业。利用故城县用工优惠政策,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待遇,进一步促进了城乡一体就业建设。

二是经济扶持就业创业。充分释放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倍增效力,并探索与经办的银行合署办公、由经办的银行派驻工作人员到人社局联合会审的方式,减少经办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三是载体支撑就业创业。全县建成2家皮毛养殖基地,均为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在为农村青年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支持、技术指导。

四是培训促进就业创业。针对年轻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培训,其中邀请肃宁先进养殖开展养殖培训,保障他们能够进入市场、站稳市场、有所作为。

五是信息引导就业创业。大力宣传小额贷款、一次性创业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房租补贴以及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实时提供创业信息,激励更多的农村青年加入到创业队伍中。

就业实施方案(篇7)

郊区注重加大宣传,强化政策支持,切实做到“政策惠民”。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标语、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简报会议等载体,着重加强就业扶持工程岗位开发的原则方法、岗位类别、安置对象、安置程序以及待遇管理等政策措施的宣传,做到“优惠政策、就业信息”全域覆盖,调动用人单位岗位开发主动性。通过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网络,利用微信、QQ、微博等平台,对用工信息进行实时发送,实现信息共享,为企业与劳动者搭建信息平台,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实现用工求职“无缝对接”。同时,不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参与公益性开发的积极性,结合高校毕业生毕业季,发放民生政策宣传资料,加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对就业扶持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度。还积极挖掘群众身边的创业成功案例,通过宣讲、现身说教,增强创业的自信心。

该区通过搭建供需平台,强化岗位对接,切实做到“活动惠民”。

扎实开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行动,为符合条件人员和辖区内用人单位搭建平台,提高岗位的安置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已举办10多场招聘会。该区对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进行摸底,不断延伸就业服务触角,多方搜集用工岗位,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时开展就业信息发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10多个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同时,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做好日常服务。建立健全求职人员信息库和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及时为企业推荐合适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

与此同时,该区强化监督优化服务,助推就业良性发展,切实做到“服务惠民”。把握好岗位开发安置程序,规范职能设置、工作流程,使服务对象实现“进一扇门,办百件事”,真正享受方便快捷的就业一站式服务。注重调查走访靠前式服务。

人社部门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和群众,严格按照安徽省人社厅规定的岗位开发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操作,分别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和求职人员信息台账,了解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意愿,有针对性地展开服务;注重量身定做,贴近式服务。通过实行电话回访、上门走访、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人员稳定到岗。注重落实政策跟进式服务。

不断规范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程序,积极为符合政策的企业落实补贴事项,对申报事项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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