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农民工用水协会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农民工工作总结。

时间已经悄悄的和你擦肩而过,留着的只有记忆我们或多或少会在某些时候有些深刻的故事,自律的人一般会在事情过后,为自己做一份总结,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写好的总结范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农民工工作总结》,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农民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市局的要求,现将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全县农村劳动力人数409353人,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219764人,农村富裕劳动力占农业总人口的53.6%。2013年市下目标转移就业185000人,截止至9月底,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704人,现已完成市下目标的97.6%。 2、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举办现场招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县人社局牵头,每季度至少在火车站广场举办1场大型的综合性招聘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还不定期举办“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场招聘活动。另外,自9月起,定于每月的5日、15日、25日在县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定期定点举行县内企业招聘会。 今年以来,已经举办各种类型的县内企业招聘会9场次,帮助160余户企业招录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2800余名,基本满足了各类企业和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

3、树立典型,建立激励机制。 自2008年至今,县委、县政府已经连续开展六届“优秀农民工”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300名优秀农民工和62名创业之星。近年来,我们还与有关部门结合,将代瑞轩、古顺风等评选出的“创业之星”和“优秀农民工”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适时推荐为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提高了“创业之星”和“优秀农民工”的政治待遇。同时,通过兰考电视台、兰考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目前县城及乡镇的企业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用工规范程度明显低于省内大中城市,更远低于省外发达地区,求职者特别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有“人往高处走”的心态,所以,他们还会优先选择在大中城市就业,而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又随之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存在劳动力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与岗位要求不适应、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一是要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通畅及时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引导培训和技能培训服务,注重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农民工工作总结

1 搭建农民就业平台 服务惠及百姓民生

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有关农民工工作政策,坚持把加强就业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首要任务,以“优化就业、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落实新一轮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主线,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区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着力打造秦都农民工品牌,积极稳妥推进有关农民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671人,完成年任务7000人的381 %,其中劳务输出23999人,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7.16万人,年创劳务经济收入6.21亿元;2008年至今,返乡创业农民工累计达到7310人,占4.5万稳定外出务工人员的16.2%,创业投资累计达6175万元,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3920户,吸纳带动就业31200

2 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16436人,其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培训900人,教育部门人人技能工程培训1206人,实用技术培训9780人,人社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550人。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统筹安排,夯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将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责任分工,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月通报制度和信息联络员制度。切实做到了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工作人员三落实,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2、认真摸底调查,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 我们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办、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对全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创业、企业用工情况、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参与调查人数达1360人。我们对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家庭情况以及在外就业情况、求职意愿等进

3 行登记,建立台帐和长期备案登记制度。新增转移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的档案由社区、村组在本人就业、创业的当月及时建立,并上报信息报表,以备劳动部门提供跟踪服务。使转移就业工作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实际,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珠海市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5年珠海市农民工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我委215上半年农民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就业

督促各市管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实施“南粤春暖行动”、“春风行动”、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并推行农民工同岗同酬。2015年上半年,仅格力集团就吸纳农民工22234人。

二、统筹规划,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国资系统各市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市管企业,如格力电器公司在员工培训中心专门开辟农民工培训专区。格力电器公司还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公司开设了成人高考大专班、本科班及硕士班,农民工可自行选择报考,凭学历证书及发票到可到公司报销学费。公司内部还设有多种免费培训班,鼓励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及特殊工种培训,组织员工进行特殊工种考证,考证费用也可凭证书及发票进行报销。

三、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各市管企业,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格力电器公司等公司,不但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切实有效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关心帮助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主要有:一是积极响应珠海市政府的号召,组织和帮助员工开展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活动;二是帮助农民工春节返乡。2015年度农历春节期间,大多数企业与公交集团签订了市管企业农民工返乡的优惠汽车票协议,包括专车往返、上门售票,方便购票等;企业还开展为员工团订火车票及高铁票, 2015年春运期间,根据不完全统计,帮助2多农民工买到火车票;1多人买到武广高铁票。三是开展男女联谊活动,解决农民工单身问题。上半年国资系统先后组织了3次内外联谊活动,通过活动近3多对农民工青年男女牵手成功。四是部分企业主动联系房地产商谈团购房,供农民工选择购买。

四、办实事,送温暖,慰问帮扶农民工

市管企业在提高及完善农民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措施基本实行全覆盖,主要是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全员工龄津贴、全员高温补贴等。在各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为庆祝节日的到来,也为表达市管企业对全体农民工的关怀及慰问,组织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上半年,国资系统还在5家企业试点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格力电器阳光互助基金为例,在2015年上半年救助11名农民工及家属,救助金额达12.7万元。同时要求各市管企业建立了慰问生病住院员工及产妇的制度,联合基层工会购买慰问品看望因伤、病住员工,此举充份体现了企业对农民工的关怀,也为远在他乡因病住院的农民工送上了一份安慰。

五、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015年上半年,政府及时出台了一些新的惠民政策,深受农民工拥护,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民工工作的新难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虽然教育局推出了积分入学的办法,但由于有在珠年限等限制,导致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无法入公办学校。另外积分入学只针对初入小学一年级及初一生效,希望开通插级生入学办法。

2、农民工积分入户问题。大部分农民工反馈积分入户相关程序太复杂,希望相关政策向大企业倾斜减化程序。

3、农民工素质教育经费问题。在提高农民工素质教育方面,公司做了很多工作,为了加大鼓励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建议相关单位下拨一定的经费给企业。

4、购房还贷问题。珠海市内房价高涨,普通农民工无法承受,某市管企业今年为农民工在坦洲某花园商谈了团购房事宜,因优惠折头较多,得大了广大农民工的认可。购房中发现,因珠海公积金中心规定,在坦洲买房人员无法使用珠海公积金用户还贷,所有房款均为商业贷款,无形中增加了农民工一大笔费用。该类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

5、廉租房。珠海房价日趋增长,租房房租也随之增长,农民工全家在珠生活的根本租不起二房一厅的房间。建议珠海增加廉租房,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

GZ85.com更多总结扩展阅读

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1 搭建农民就业平台 服务惠及百姓民生

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有关农民工工作政策,坚持把加强就业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首要任务,以“优化就业、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落实新一轮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主线,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区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着力打造秦都农民工品牌,积极稳妥推进有关农民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671人,完成年任务7000人的381 %,其中劳务输出23999人,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7.16万人,年创劳务经济收入6.21亿元;2008年至今,返乡创业农民工累计达到7310人,占4.5万稳定外出务工人员的16.2%,创业投资累计达6175万元,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3920户,吸纳带动就业31200

2 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16436人,其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培训900人,教育部门人人技能工程培训1206人,实用技术培训9780人,人社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550人。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统筹安排,夯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将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责任分工,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月通报制度和信息联络员制度。切实做到了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工作人员三落实,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2、认真摸底调查,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 我们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办、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对全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创业、企业用工情况、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参与调查人数达1360人。我们对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家庭情况以及在外就业情况、求职意愿等进

3 行登记,建立台帐和长期备案登记制度。新增转移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的档案由社区、村组在本人就业、创业的当月及时建立,并上报信息报表,以备劳动部门提供跟踪服务。使转移就业工作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实际,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珠海市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5年珠海市农民工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我委215上半年农民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就业

督促各市管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实施“南粤春暖行动”、“春风行动”、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并推行农民工同岗同酬。2015年上半年,仅格力集团就吸纳农民工22234人。

二、统筹规划,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国资系统各市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市管企业,如格力电器公司在员工培训中心专门开辟农民工培训专区。格力电器公司还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公司开设了成人高考大专班、本科班及硕士班,农民工可自行选择报考,凭学历证书及发票到可到公司报销学费。公司内部还设有多种免费培训班,鼓励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及特殊工种培训,组织员工进行特殊工种考证,考证费用也可凭证书及发票进行报销。

三、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各市管企业,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格力电器公司等公司,不但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切实有效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关心帮助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主要有:一是积极响应珠海市政府的号召,组织和帮助员工开展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活动;二是帮助农民工春节返乡。2015年度农历春节期间,大多数企业与公交集团签订了市管企业农民工返乡的优惠汽车票协议,包括专车往返、上门售票,方便购票等;企业还开展为员工团订火车票及高铁票, 2015年春运期间,根据不完全统计,帮助2多农民工买到火车票;1多人买到武广高铁票。三是开展男女联谊活动,解决农民工单身问题。上半年国资系统先后组织了3次内外联谊活动,通过活动近3多对农民工青年男女牵手成功。四是部分企业主动联系房地产商谈团购房,供农民工选择购买。

四、办实事,送温暖,慰问帮扶农民工

市管企业在提高及完善农民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措施基本实行全覆盖,主要是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全员工龄津贴、全员高温补贴等。在各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为庆祝节日的到来,也为表达市管企业对全体农民工的关怀及慰问,组织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上半年,国资系统还在5家企业试点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格力电器阳光互助基金为例,在2015年上半年救助11名农民工及家属,救助金额达12.7万元。同时要求各市管企业建立了慰问生病住院员工及产妇的制度,联合基层工会购买慰问品看望因伤、病住员工,此举充份体现了企业对农民工的关怀,也为远在他乡因病住院的农民工送上了一份安慰。

五、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015年上半年,政府及时出台了一些新的惠民政策,深受农民工拥护,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民工工作的新难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虽然教育局推出了积分入学的办法,但由于有在珠年限等限制,导致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无法入公办学校。另外积分入学只针对初入小学一年级及初一生效,希望开通插级生入学办法。

2、农民工积分入户问题。大部分农民工反馈积分入户相关程序太复杂,希望相关政策向大企业倾斜减化程序。

3、农民工素质教育经费问题。在提高农民工素质教育方面,公司做了很多工作,为了加大鼓励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建议相关单位下拨一定的经费给企业。

4、购房还贷问题。珠海市内房价高涨,普通农民工无法承受,某市管企业今年为农民工在坦洲某花园商谈了团购房事宜,因优惠折头较多,得大了广大农民工的认可。购房中发现,因珠海公积金中心规定,在坦洲买房人员无法使用珠海公积金用户还贷,所有房款均为商业贷款,无形中增加了农民工一大笔费用。该类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

5、廉租房。珠海房价日趋增长,租房房租也随之增长,农民工全家在珠生活的根本租不起二房一厅的房间。建议珠海增加廉租房,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

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市局的要求,现将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全县农村劳动力人数409353人,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219764人,农村富裕劳动力占农业总人口的53.6%。2013年市下目标转移就业185000人,截止至9月底,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704人,现已完成市下目标的97.6%。 2、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举办现场招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县人社局牵头,每季度至少在火车站广场举办1场大型的综合性招聘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还不定期举办“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场招聘活动。另外,自9月起,定于每月的5日、15日、25日在县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定期定点举行县内企业招聘会。 今年以来,已经举办各种类型的县内企业招聘会9场次,帮助160余户企业招录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2800余名,基本满足了各类企业和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

3、树立典型,建立激励机制。 自2008年至今,县委、县政府已经连续开展六届“优秀农民工”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300名优秀农民工和62名创业之星。近年来,我们还与有关部门结合,将代瑞轩、古顺风等评选出的“创业之星”和“优秀农民工”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适时推荐为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提高了“创业之星”和“优秀农民工”的政治待遇。同时,通过兰考电视台、兰考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目前县城及乡镇的企业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用工规范程度明显低于省内大中城市,更远低于省外发达地区,求职者特别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有“人往高处走”的心态,所以,他们还会优先选择在大中城市就业,而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又随之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存在劳动力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与岗位要求不适应、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一是要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通畅及时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引导培训和技能培训服务,注重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总结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崇人社【2013】100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乡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1月18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接文后,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此次行动圆满完成。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工作,我乡于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的宣传。通过相关宣传工作,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15日,我乡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农民工,了解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我乡未发现拖欠工资情况,亦无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四、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易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思考与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2、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取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3、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2013年农民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为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及促进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劳动工资工作总结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劳动保障新一轮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劳动工资工作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劳动工资工作认真贯彻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按照年初《2006年全市劳动工资和基金管理工作要点》,从劳动保障工作的职能要求出发,开拓创新,顽强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06年工作成效

(一)大力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加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计划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条幅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以法制宣传为重点,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和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重点针对私有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同时,对那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予以曝光,使全社会形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企业、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落实、职工监督、举报必查的劳动用工管理新格局。三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等职工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要切入点,重点指导非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以及其他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在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和使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进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试点。全年,我县各类企业共签订劳动合同86家,累计员工5000余人,其中国有企业签订率达90%,集体企业签订率达60%,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签订率达3%。

(二)积极开展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今年,我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部门,积极协同工业园区管委会抓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一是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推荐江西亚珀变电设备有限公司为全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使用人单位树立诚信守法的观念,为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深入园区企业宣传,与企业老板见面,赠送《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手册、《劳动法》及《工会法》中有关集体合同内容摘要汇编,宣讲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集体合同是双向维护的需要,使企业老板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三是突出为工业园区培训合格员工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江西省机电技校、县就业培训中心等其他社会办学机构。对已进入工业园区工作的员工,分别推行培训套餐,举办了各类短期培训班,以“需”育人进行技能培训。今年就帮助了3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解决了园区各类企业招工难问题。同时我们还与县文化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宣传新一轮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编成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倡导“再就业光荣”,为职工转变观念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受社会各界和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社会效果良好,为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我们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摸清全县企业劳动用工及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底数,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四)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加强劳动标准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在准确统计本县有关经济指标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提出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并经县政府审核上报市局。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三项制度,在6月底以前,完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并将餐饮、酒店服务业、建筑、装修业、服装和其他行业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结果报市局。三是以工时、休息休假、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标准为重点,逐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继续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

(五)加大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力度

按照市政府和省厅对清理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欠薪预警、监控、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长效机制,并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追究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年共收到举报、投诉案件12起,其中(农民工投诉案件8起,下岗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投诉案件4起),拖欠工资总额达13万余元、人数为60人,(其中:民工工资拖欠7万元,下岗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拖欠为6万元),到目前为止,实际解决案件9起,工资总额为9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到手为6万余元,下岗和外来务工人员为3万余元)。另外3起还在调查、解决当中;依法查处4户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共清退童工6余名;依法监察并取缔非职业介绍2处,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收受押金1万余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比较低,合同不规范,合同履行中违法现象严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足1/3,劳动纠纷和矛盾呈上升趋势;二是有些单位用工行为不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还有发生,尤其是没有医疗保险的问题仍突出。三是三方会议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主要是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在劳资问题上有所偏袒,导致劳动保障部门在三方机制中难以开展工作;其次是由于部分企业工会的代表性差,维权能力弱,很难在三方机制中充分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能;再次是在雇主组织方面,由于没有基层组织网络,职能不到位,很难参与三方机制的动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激励斗志,坚定信心,提高认识,奋发有为,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们将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1、更加注重宣传发动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媒体作用,深入县、乡、社区、企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新一轮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取得切实成效。

2、更加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清欠工作,重点是做好小型劳动密集型机械加工、服装、餐饮等企业的清欠,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防新的拖欠发生。继续推行《抚州市建设领域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暂行规定》,加强与建设、发改委、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取工作,切实把住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口。

3、更加注重职能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我县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解决工业园区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设。以2006年首届“抚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继续推动我县“名师带徒”计划的实施,从而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业园区。

4、更加注重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政府各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实行各方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在企业年检时工商部门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花名册;政府在企业和经营者评优评先中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在企业安全评价时要求提供劳动者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县总工会及各企业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企业农民工工作总结


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

第一篇:区住建局2013年上半年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

2013年上半年,我局“关爱农民工”活动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挂牌成立了“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经过严密筹备,6月8日,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及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挂牌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互动、企业力量参与的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正确引导,不断拓宽建筑劳务工人维权渠道、降低劳务工人维权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二、对存在建筑劳务用工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麦收期间,为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6家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制定麦收前工程款拨付,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加大对麦收返乡期间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三、召开了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5月18日,环翠区住建局以“尊重、理解、保护、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在张村镇海王旋流器实验中心施工现场召开了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切实加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场会邀请了市建管处领导现场指导,威海鸿安建筑集团公司、山东德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项目经理亲自解说,带领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工程量签证表、工资签认发放明细、三级教育及六信一书等规范劳务用工资料;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代表区属企业和外地进区施工企业介绍了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3月12日,联合区司法局,聘请专业律师,在温泉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办了“依法用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实际,结合《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解除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施工企业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印刷了5000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直接发放至各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手中,现场为农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及如何运用法律援助的平台实现合法诉求,切实增强了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受到了在场工人的热烈欢迎。

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按照全年“关爱农民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义务放电影等活动。同时,确保秋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第二篇:关爱农民工活动小结

设月”及第四十九“学雷锋日”。为深入地开展以“学雷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2013年3月31日,克拉玛依区慈善协会联合我局在第八小学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了以“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送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内容为农民工捐助衣物、捐赠书籍、免费义诊、理发、修鞋、发放计生用品以及法律咨询等,此次活动共有农民工90余人参加。我们通过开展系列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用真情换得真心,用关爱化作动力,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让他们融入到城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城市的建设增添活力。

第三篇: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局2013年7-12月共受理农民工维权事项389件,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33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39场,其中主要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纠纷,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也有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及其他维权事项。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工作有力

为了贯彻落实新都区2013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了基本功能分开有专人负责的接待大厅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标识、标牌醒目,工作制度公示上墙;积极改善法律援助大厅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的设置,在办公楼门厅设立首问责任岗和便民公开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法律援助。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更好地关爱、服务农民工,我区设置了“83019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各镇(街道)、区工青妇、残联、老龄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全区25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确定了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联络员。

为了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2013年,区司法局加强协作,与共青团新都区委员会及新都区家具产业园管委会、北部商城管委会、物流中心管委会、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现代服务业园、青年(大学生)家具产业创业园等五个重点产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样在我区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的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此,法律援助的触觉伸到了各个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三、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关爱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利益需求、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的通知》(成司办发69号)文件精神,部署了“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主题活动,决定以“法律援助进村进社进园区,‘零距离’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新都特色来全面贯彻实施主题活动,今年,区司法局举行了新都区“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启动之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准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由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法院、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社区开展大型集中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大型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此外,还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7月,结合“‘零距离’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家门诊”活动。在活动开展前,通过“新都电视台”、《新都咨询》报等媒体做了充分宣传。同时,通过法律援助QQ群这一网络平台将“专家门诊”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工作站将此消息全部告知其所属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由联络员再广为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受益于活动。在人员安排上,在我区四个律师事务所、39名专职律师中精心挑选了在新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优秀律师,他们分别是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等八位优秀律师来值守“专家门诊”。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如期举行。整整一个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自言是从电视播出的消息中看到的,有的是从镇上或村社的干部那儿得知的,有的来时手里还攥着刊有“专家门诊”活动消息的《新都咨询》报。活动期间,值守“专家门诊”的八位律师共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咨询是井然有序的,而群众参与的热度却清晰可感,“专家门诊”的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坚持农民工专项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降低援助申请的门槛,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简化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同时尽可能放宽条件,将农民工讨薪、争取社会保障待遇、工伤赔付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或者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如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实行先受理,待进入法律程序后再补手续;对行走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五、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12.4”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以案说法进社区”、“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加强通过新闻媒介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新都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又不断鞭策自己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高度。

"拥政爱民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