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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 2023.08.28

最后一课读书笔记。

写好自己的读后感需要什么?合上作品书本,回想起来,心中不仅无限感慨。读完作品之后,里面的的相关情节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不妨写一篇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认真筛选后特别推荐一篇题为“最后一课读书笔记”的文章。

最后一课读书笔记【篇1】

篇一:最后一课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的着名**《最后一课》,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最后一课》写的是普法战争后被割让给普鲁士的一所法国乡村小学向祖国语言告别的最后一节法语课。

**通过对一个幼稚无知的小学生及其心理活动的描写,生动地展现了法国人民在外国统治下的苦难和对祖国的热爱。其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韩麦尔先生。他对学生要求很严格,总是拿着一把大铁尺,但他对学生很敬业,让他们记住自己的知识。

他热爱他的祖国和语言。在这最后一节法语课上,他想把所有的知识塞进学生的脑子里。他曾经说过:“祖国的语言是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是的,我们祖国的语言是多么重要。它是我们精神生活的源泉。我们必须学好自己的语言。我为失去土地和语言的法国人感到难过。我也被他们为解放和祖国统一而奋斗的坚定意志和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

向顽强的法国人民致敬!篇二:最后一课读后感今天在课上老师让我们默读了法国**家都德的短篇**《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撼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不爱学习、不知道国家命运和民族尊严的顽皮男孩的形象——小弗兰兹。通过最后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而且剥夺了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进行奴役教育,这在思想和精神上都给年轻的佛朗哥人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残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失去了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失去了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

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觉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这时,小弗郎索瓦不可能一下子学会所有的汉语知识。让我们以此为戒,学习我们的母语,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

篇三:最后一课读后感读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深地感受到战争给无辜人民带来了什么!

也许,有一件事是“好的”,那就是,战争可以使一个人在瞬间成长。但我想,没有人喜欢这种“成长”方式!?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幼童,他们都是如此爱国!

这,使我感动。我不记得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为祖国做了一切。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战争对人民的破坏是一样的!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我认为母语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载体。如果母语消失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就不复存在。

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在当今社会,不学英语就不想上高中或找份好工作。

既然外语是如此重要,那么有很多人学习外语就不足为奇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

这是不能忽视的。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入侵时,最后一堂法语课尤为重要。“他们不会强迫这些鸽子用德语唱歌!

"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那些在死国被奴役的人,只要牢牢记住自己的语言,就像拿着钥匙打开监狱的大门。“现在我们的中国人受到了其他国家的青睐。许多外国朋友正在学习我们的汉语,这显示了我们祖国的力量。

做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应该努力学习,为祖国做出贡献。

最后一课读书笔记【篇2】

我不记得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为祖国做了一切。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战争对人民的破坏是一样的!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认为母语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载体。如果母语消失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就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在当今社会,不学英语就不想上高中或找份好工作。既然外语如此重要,所以有很多人学习外语就不足为奇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

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入侵时,最后一堂法语课尤为重要。“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2017小学暑假作文:读《最后一课》有感最后一课读后感(2) |2017小学暑假读后感作文:读《最后一课》有感

前几天,我读了《最后一课》,《最后一课》是法国作家阿尔丰斯。都德的作品。《最后一课》的主人公是让。格桑和方妮。乐格朗。

主要讲了别处来巴黎的人让。格桑认识了方妮。罗格朗,范妮是一个以爱为生命的女人。她疯狂地爱上了琼。

格桑。让。格桑也爱上了范妮,但范妮比他大十五岁。

让和方妮同居了五年。让我们再次爱上一个纯洁的女孩。他和那个女孩约会,但他发现自己和范妮分不开。他们又在一起了。让在南美洲找到了工作,就想带方妮一起离开,方妮发现自己在老就没有和他一起去让他在去找自己的幸福。

读到这里,我意识到每个人都要牺牲自己的爱去爱一个人,这样你和他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读完最后一节课后再看最后一节课后(3)读完最后一节课后有两种模式:

范文一:

读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深地感受到战争给无辜人民带来了什么!或许,有一点还“不错“,就是战争能让一个人瞬间成长。

但我想,谁都不喜欢这种”成长“方式吧!?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幼童,他们都是如此爱国!这,使我感动。

我不记得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为祖国做了一切。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战争对人民的破坏是一样的!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认为母语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载体。如果母语消失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就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在当今社会,不学英语就不想上高中或找份好工作。既然外语如此重要,所以有很多人学习外语就不足为奇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

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入侵时,最后一堂法语课尤为重要。“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最后一课读书笔记【篇3】

拥有时间不珍惜,失去了才觉得宝贵。最后的一堂课上小弗郎士学得很认真,以至于他觉得老师讲地“似乎挺容易,挺容易”老师讲的,他也全都听懂了。

读到这里,我很替小弗郎士惋惜,小弗郎士啊,以前你连一个分词也说不上来,啊不是因为你头脑笨,而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学习,如果当初你能够好好学习,今天的你就不至于如此懊恼了。可世界上是没有卖后悔药的,读到这里,我也感到很后怕,如果我一直沉迷在游戏里,今天的我会是什么样子,我不敢想下去。

我们周围还有这样的同学,总是认为时间有的是,整天不愿学习,上课不专心,下课三无成群,满校园乱窜,作业一拖再拖,明日复明日,知道快要考试的时候才手忙脚乱,着急起来。

这最后一课的法语课,在韩麦尔先生爱国思想的教育,爱国精神的感染和爱行为的影响下,小弗郎士变了,他变得懂事,变得爱课本,爱学习了,可最后一课却上完了,以后的小弗郎士只有靠自己来学习法语了。

今天的我们和小弗郎士相比是多么幸运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认真教导我们的老师。我们不努力学习的原因是什么?

“最后一课”结束了,我们的学习才刚刚起步。我们一定要牢记,要想有一个和谐祥和的学习环境,就要珍惜时间,学习小学的知识和技能,把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

最后一课读书笔记【篇4】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使许多树木和动物灭绝。我们应该保护自然,而不是破坏自然。事实上,它包涵着爱。

初中语文第一册选编的法国**家都德的短篇**《最后一课》,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土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族语言的权力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憎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

”读完这篇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对于我们这些从事教学工作的人来说,难道从这个故事中能不有启示吗?

另一方面,我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很平凡,这只是黄土高原上数万个村庄之一。但路遥在平凡中看到了英雄的非凡。

比如,接受过高中教育的孙少平,通过自学,与大学生达到了思想**的水平。作者赋予了这个角色多种优良品质,包括不野心勃勃。在路遥的世界里,都是普通人。在这些普通人中,他描写了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有机会把煤矿转给城市时,他选择了煤矿,这并不是说他的意识有多高,而是他对工作地点的热情和依恋。

他选择了平凡。

文中有一句话,使我心潮澎湃,那就是:“事情往往是这样,一件东西一旦失去它才会留恋它。”这话不无道理。

当我们贪玩而使得身体受到损害时,才会留恋以前的欢声笑语;当你漫无目的的走完一生,才会留恋时间;当你失支光明时,才会珍惜以前那双清高的大眼睛......这又一次如同警钟般敲响在我们心田。可见珍惜我们周围的一切是何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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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优选12篇)


书籍是人类的老师,教会人类更好的面对世界,作品令许多人心中五味杂陈。我们不妨将内心的真实想法记录下来,写成读后感。专为读者整理《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文章由小编亲自挑选,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1】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内容引人入胜,它就叫做《最后一头战象》。

主要内容:再一次搬运中,人们发现了最后一头战象嘎羧。有一次,嘎羧要回了它最珍贵的象鞍,然后到了百象冢,埋下了自己。

印象深刻的情节:它已经五十多岁了,脖子歪的厉害,象嘴永远闭不拢,整天滴滴答答地淌着唾液;一条腿也没能完全治好,短了一截,走起路来踬踬颠颠;本来就很稀疏的象毛几乎都掉光了,皮肤皱得就像脱水的丝瓜;岁月风尘,两支象牙积了一层难看的黄渍。

感受:读完了这一本书后,我各种各样的感受不时地涌现出来。当我读到:“象鞍的中央有一个莲花状的坐垫,四周镶着一圈银铃,还缀着杏黄色的流苏。”时,我就立刻体会到了作家沈石溪那种出神入化的写作方法,体会到了作家各处的细节描写,如果让我写作文时,描写一个十分普通的物品时,我都不会像作家沈石溪这样,他用上的“莲花状”,“镶”,“缀”,“杏黄色”等词语,我在写作文时根本就不可能想得到。所以,我认为,在细节描写这一方面,我是应该好好地向著名作家们学习!当我读到:“经历了二十六个春夏秋冬风霜雨雪,虽然有些破旧了,却仍显得沉凝而又华贵。”这句话时,我从“仍显得”,“沉凝”,“华贵”这三个词语中体会到了作者用词的准确性,看到这句话后,我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对战象们的`佩服,这前半句话,更能突出嘎羧对二十六个春夏秋冬前的事还记忆犹新,可见嘎羧还在对它的战友以及对往日与主人在一起并肩战斗的怀念。我想,这短短的一句话里,居然蕴含着如此复杂的情感,那我以后写作文时,就也要融入故事情节中去,设身处地地想,这样才能够写好文章。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2】

《最后一头战象》是由沈石溪编写的一部动物小说,讲了野象群在森林里度过的生活。

这本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最后一头战象的故事。它主要讲了打仗时期战象们英勇牺牲了,唯独只剩下一头战象嘎羧还喘着气,大家把它送回了寨子,由波农丁来照顾它,嘎羧在50多岁的时候愈来愈老,食量也小了,整天卧在树荫下打瞌睡,皮肤松弛,身体萎缩,就像一个脱水柠檬。但是有一天嘎羧精神突然好了起来,要来了属于它自己的象鞍,看来它预感到了自己的死期,它并没有去自己祖先留下的归宿,而是在26年前打仗的战场旁边埋葬战象的地方挖了个坑自己躺下了,同自己那些打仗的老伴,乘着阳光射下来的一条金线飞向了天堂。

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有一些兽类看着比人类智商低很多,但它们的感情完全可以让它们成为一个人。嘎羧在临终前都忘不了自己曾洒过热血的土地,特意来缅怀往事、凭吊战场!生活中我们怎么能不为祖国做贡献?希望大家读了这本书后,能为社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儿,比如多多帮助老人、清扫小区的卫生、努力学习等,报答祖国。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看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最后一头战象》。在书里,他给我们讲述了一头叫嘎羧的老象在它生命中最后一段历程。

嘎羧是一位让人敬仰的战斗英雄。年轻的时候,作为一个象兵,嘎羧参加过许多场战斗。 1943 年,日本鬼子通过缅甸,企图进攻我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嘎羧等象兵们与鬼子在打洛江畔打了非常惨烈的一仗,这一仗,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嘎羧是唯一的死里逃生的幸存象兵。战后,寨民们集中掩埋了战死的大象,把嘎羧运回寨子,细心治好它的伤,并且在日后的几十年里象对待功臣一样尊敬和照顾它。

后来,嘎羧老了,生命到了尽头。它翻出战争年代它作战用的象鞍,让人帮它披挂起来。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圈,向常年照顾它的寨民们依依惜别。它走到埋葬其他战象的地方,自己挖了一个坑,躺了进去。至死,它也没有忘记过去和它一起战斗过的伙伴,在天堂里,它要和伙伴们在一起。

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我觉得嘎羧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英雄。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4】

在一个愉快的`下午,我坐在椅子上,喝喝茶,细细品味这个有趣的,从来没有阅读的故事轮胎“之类的最后一战”上。

这是我国关于学生一头战象嘎羧的故事,当它明白我们自己大限将至之时可以回到祖传家冢迎接死亡,但嘎羧没有他们这么做,而是选择去了很多曾经与同伴进行浴血奋战的战场,挖了一个坑,让自己企业归还大地,与伙伴相聚。

在我最初的印象中,大象沉重,勤劳,温顺,有时甚至易怒,但在这个故事中,我意识到大象是善良和感性的,让我感到特别深刻的是这样一个场景:在太阳炙烤下的碳化鼻子,粗糙的礁石之吻和亲吻的铁刺绣颜色,很长一段时间,在他抬起头之前,朝着地平线,那一轮红色的日出,震耳欲聋的咆哮,“佛罗里达佛罗里达”,在那里无数复杂的情感,与怜悯,痛苦和羞耻交织在一起?我想他是为了纪念英勇与敌人战斗的场景,血流成河的壮观场面,此时此刻他正在呼唤他的同伴,告诉他们我来自羧基,我愿意永远与你们同在,我们在战场上洒下鲜血的这片土地上,在这个“光荣”的墓地里长眠。

动物也有感情,它们懂得感恩,懂得牺牲,它们之间有爱,友谊和亲情,这些感情是如此深刻,如此持久,有时甚至有些人甚至不平衡,在大象和大象之间,有着如此伟大的感情和高贵纯洁的心灵。那我们呢?为什么不珍惜动物,与它们和平相处呢?不要让最后的战象成为现实。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5】

读了《最后一头战象》有感

象性格温顺,是人们的伙伴,但它只是动物。但是,在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后却让我感受到,动物身上也有着人类的情感。

课文讲述了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一头大象——嘎羧。它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重披象鞍,到江滩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它来到埋葬自己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这是一头“怀旧”的战象。嘎羧原本是得去祖祖辈辈留下的象冢长眠的,但它没有。我想它必须是无法割舍战争时光,无法忘记战友们。它告诉我们历史不能重演,而历史也不能忘记。

这是一头“纯洁”的战象。嘎羧的心里,不是对功名的渴望,不是对自己战绩的骄傲自豪,而是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慈爱的波农丁,是善良的乡亲们,是它久久渴望的和平与安宁。的确,没有什么能够做到永恒,但是,我们务必要守护自己最珍惜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心灵的净土。嘎羧比我们更早懂得这一点,因此,它二十六年来一向怀有纯洁的心。在它那为所有人动容的壮举面前,我们都是那么渺小。

这也是一头“忠诚”的战象。“忠诚”是因为它临死时重披象鞍,它期望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期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当我读到课文中的这句话,“二十六个春秋过去,象鞍已经破旧了,仍显出凝重华贵,嘎羧披上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从中我读懂了象鞍上记载着凝重的历史,记载着嘎羧的忠诚,垂暮的英雄,博大的胸怀仍在!

读了这篇课文,令人回味无穷,促人深省,动物居然有如此的高尚情怀,我真是佩服!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6】

你们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是谁吗?当然是沈石溪了!而在暑假,我有幸读到了他的一本书《最后一头战象》。

主要内容: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只威风凛凛的象兵,但是和日寇打仗时,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召片领让大家在洛江边挖一个巨坑,把阵亡的战象埋葬了,还立了一个碑:百象冢。在曼广的民兵搬尸体时,发现还有一头像还活着,叫嗄羧,由村里一个叫波农丁的人养着,这象已经五十岁,象在死之前会有预知,到它们家族的象冢去,于是作者和波农丁跟着嗄羧,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它并没有去象冢,而是和老战友埋在了一起。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部分是,嗄羧来到“百象冢”的石碑前,选了一平坦的土地。一对象牙就像两只铁锹,在地上挖起来,土地翻松后,他又用鼻子把土坷垃清理出来,继续挖。他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由于体力不支,挖一会就要歇一会,太阳落山了,他依然在挖。他的坚持不懈让我难忘。

感想:据科学家考察,全世界野生的非洲象和亚洲象只剩四十万头,因为每年都加共约六十万吨象牙,这等于要捕杀四万五千头大象,不少人还喜欢用象牙饰品,我国已将亚洲象列为一级保护动物。你拒绝象牙饰品,就是拯救了聪明可爱的大象。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7】

暑假前,善解人意的杜老师送给我一套动物小说。这是作家沈石溪所著,其中包括《最后一头战象》、《鸟奴》、《狼王梦》、《雪豹悲歌》等等。到了暑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套书。最吸引我眼球的是一本叫《最后一头战象》的书。一看到它的名字,我就爱不释手得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了三种动物:象、猪、熊。都是作者亲身经历故事。下面我就带大家也闯闯奇妙的动物世界。

在象篇中,有关于受伤的小象、威武雄壮的老战象、骄傲得意的头象等,我最爱看的是《给大象拔刺》。里面写了一位医生在森林中看到了两头象很伤心,原来它们的爱子受伤了,医生发现小象的腿上有一根长长的刺。于是医生小心翼翼帮小象拔了那根刺,并做了消炎。当他看到两头象的心情一下子从伤心变开心,自己也非常高兴。

我读懂了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让自己快乐!

在猪篇里,我尤其喜欢是《野猪跳板》。写了一个人和一头猪同时掉到入了捕象的陷阱,谁都不想当跳板,但到底是人类的智慧战胜了野猪,人借野猪为跳板死里逃生了,可一生内疚的是没能实践自己的誓言,把做他生命跳板的野猪就出来。

我读懂了遇到困难,我要第一帮别人走出困难自己才能走出困难,说到做到,不会悔恨一生。

在熊篇里,我最喜欢看的是《智取双熊》。写了两位猎人想得到两只熊,可两人不敢冒险动手,可能有生命危险,最终一位老猎人思考一会儿,只动了一点点手脚,就轻而易举得到了两只熊。

我读懂了遇到困难一是:要沉着冷静;二是用聪明的头脑解决问题。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让我认识了许多动物知识和很多做人道理。也是我最爱读动物小说的原因。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8】

在我的记忆里,大象是很迟钝、很笨拙的普通动物。但是当我读了沈石溪所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以后,我知道了大象其实十分稳重、十分勇敢和机灵,不仅有惊人的记忆力,而且还有人类的感情。

《最后一头战象》讲的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曾经骑着战象,跟日本鬼子来过一次大会战。最后,鬼子大败,死了上千人,但战象也死了上百头。人们把这上百头战象埋在一起,叫“百象冢”。战后,有人发现一头战象还活着,就治好了它的病,把它带回了村子,从不让它干活,养着它。后来,战象自己感到死神要降临了,便找到自己的象鞍,独自走进埋葬自己同伴们的“百象冢”,并在旁边挖了一个坑,庄重地把自己掩埋了。

嘎唆,一头怀旧、善良的战象。它原本应该得去祖祖辈辈留下的象冢,但是它却去了埋葬自己战友的“百象冢”,挖了一个大坑把自己留下来埋葬了。我想,它一定是想念自己的战友了,它肯定是无法割舍过去的时光。

嘎唆,一头英勇的战象。象鞍上留着弹洞,似乎还有斑斑血迹;混合着一股皮革、硝烟、战尘和血液的奇特气味。二十来年过去了,象鞍上依旧显示出凝重与华贵。看到这个象鞍,嘎唆怎能不想起自己浴血搏杀的战场;怎能不想起与自己共同英勇杀敌的战友们呢!

嘎唆,一头忠诚的战象。当它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将结束时,含情脉脉地绕着寨子走了三圈。它舍不得这里的人们,舍不得养育了它26年的寨子,它是多么的依依不舍。

待到东方吐白的时候,嘎唆死了。它卧在坑底,睁着大大的眼睛,凝望着天空。它仿佛在看着26年前自己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场......

嘎唆就是这样一头怀旧、善良、忠诚、英勇的战象,它有着和人一样的情怀。嘎唆,最后一头战象,但我却认为它不是最后一头战象,因为它高尚的品质将永驻人间!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9】

这时,嗄羧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那块龟形礁石旁,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锈色的粗糙的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来,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欧——欧——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它突然间像变了一头象,身体像吹了气似地膨胀起来,四条腿的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扑喇喇跳出水面。 ——《最后一头战象》

这是作家沈石溪《最后一头战象》中的一个片段,也是让我最为感动的一个片段。战象嘎羧在临终前来到了曾经奋力搏杀的战场,在龟形礁石旁亲了又亲,我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我知道,那是嘎羧对曾经的战场上英勇的自己的怀念,是对曾经并肩战斗的伙伴的怀念。

往下看下去,我不得不感叹,这是多么忠诚的战象。嘎羧在缅怀过战友之后,并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里去,而是到了埋葬着许多战象的百象冢里,自己刨了一个坑,静静地躺在里面等待死亡。

嘎羧是一头忠诚的战象,它临死前披挂象鞍,缅怀战友。它知道,自己是一头战象,要和伙伴们躺在一起。二十六个春秋,它依然忘不了战友们,它和战友们躺在了一起。

它是一头英勇的战象,它重新披挂象鞍,因为象鞍上记载着它在战场上浴血搏杀的回忆,记载着自己的伙伴被杀害的耻辱。那么多头战象的奋力搏杀,让鬼子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嘎羧并不感到自豪,因为那是全部战象用生命换来的胜利,如今,却只有它一头战象存活了。它的心中不是自豪,不是高兴,而是对战友的怀念之情。

那最后一头战象,最后一份英勇……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10】

这个假期,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感触颇深。

这是一篇悲壮、感人、发人深省的动物小说。文章记叙了以前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大象嘎羧,自知生命已至,便再次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刨开一个坑,庄严地把自己掩埋的故事。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嘎羧深情于自己的战场那一段话“我和波农丁悄悄跟在嘎羧后面,想看个究竟。嘎羧走了整整一夜,天亮时,来到打洛江畔。它站在江滩的卵石上,久久凝望着清波荡漾的江面。然后,它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一块龟形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又昂起头来,向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喔——喔——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这时,它身体膨胀起来,四条腿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扑喇喇跳出水面。”

读过后,你不觉得很感人吗?不管别人的感受如何,我的热泪不停地在眼眶中打转,我被打动得很深,个性是最后一句话“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以前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齐。”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可能觉得,它当时跟同伴一齐作战,多么勇猛,它是有幸被救,要不然,它也将葬身与此。然而,同伴牺牲了,它有幸获救了。它此刻又回想起了那场残忍的斗争;它可能也觉得,要跟同伴做个伴,不让它们想念它。我们不能到它心里看个明白。但我们能体会到,他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此时,痛苦、怜悯、敬佩、感动等种种复杂而凌乱的情绪交织在一齐,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头象的一幕幕真情在我脑海中回荡。象的友情为什么比人类的友情更打动人?它们的友情为什么有如此力量?

象,它们的友情有这般力量;象,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它们的情比人的情更真切,更长久。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11】

读了《最后一头战象》后,我觉得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这个故事讲了一九四三年日寇占了缅甸,象兵保护家园的时候,八十一头大象只有一头活了下来,好心肠的村民帮它包扎伤口、喂食、喂水。几十年过去了,在寨子里它受到所有人的尊重,安静的活着。有一天,村民救活的大象背着它的鞍去了象冢,并永远死在那里。

读完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大象很神奇,因为它从来没有去过象冢,可是到了邻近死亡时却通过气味找到了象冢。因为它不想死在别处,那里有它的亲人、朋友、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它们生死与共的情谊是谁也打不破,谁也不能改变的,象冢就是它的魂魄,它背上它的鞍,就像一位将军穿上盔甲去作战,它要永远的陪着战友。所以,哪里也比不上它们的象冢。

想完了大象,我又恨起了日本的那些坏蛋,要不是他们有强大的野心,那些大象还生活在森林里,过着悠闲安宁的生活,都怪那些十足的大坏蛋在一九四三年侵略它们的家园,打破了他们安宁的生活,使原来快乐的大象,变成了作战的战士,留给大地上的是一片象冢,那些日本人真是坏透了。

这篇小说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功臣》。这个故事中的大象就是人们心目中的功臣,它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它像每一个村民的家人,可是它始终是象战士。象冢是它的归宿,它是那个英雄集体的一员。

最后,我也和那些村民一样,为大象的离去难过。我多希望没有战争,所有的动物和人们能幸福快乐的在一起。

最后一头战象读书笔记【篇12】

寒假里,我读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最后一头战象》。

这个书目让我猜想到,这本书应该是写大象的,而且还是一头会打仗的大象。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他是我的文学偶像。沈石溪老师的原名是沈一鸣。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现在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的作品曾荣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

这本书写了三种不同的动物,分别是大象,猪和熊。其中有十几个篇章:《给大象拔刺》、《最后一头战象》、《象冢》、《愤怒的象群》、《象警》、《死亡游戏》;《野猪跳板》、《野猪囚犯》、《野猪王》;《与狗熊比举重》、《智取双熊》、《棕熊的故事》。

在这十二个篇章里,我最喜欢的是《野猪跳板》。《野猪跳板》主要讲了:作者在森林寻找他的小羊,不慎掉进了猎人捕象的陷阱里。那里已有一头雄性野猪,它应该也像作者一样,是不小心掉进来的。

野猪和作者不断“讨论”,决定——先让作者来当跳板,但是作者顶不住野猪几百斤的重量,所以又决定换野猪来当跳板。最终,作者跳出来了,但至今他都十分惭愧,因为他向野猪做出了承诺,说假如他跳出去了,就一定想办法救野猪上来,可是作者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几百斤重的野猪从坑里带出来。结局便是作者离开了森林,野猪留在了坑里。

这就是我在寒假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书。你们喜欢动物小说吗?不妨去看看吧。

一本书读书笔记


根据你的需要,编辑精心整理了一本书读书笔记,相信你阅读本页面后有一些收获。书使我感觉到快乐,让我感觉世界是多么的有趣,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 读后感是对作者表达方式的分析和评价。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1

当我开篇《如何阅读一本书》时候,阅读完序言,我整个人都十分的惊讶,惊讶于我原本错误的观点,我原先觉得读书,或者正式一点称之为阅读,难道还需要学习?这不是拥有基础教育的人肯定拥有的本能,实际上原先的我并不觉得阅读称得上一项技能,因为技能意味着需要锻炼以及拥有一定技巧性。

而这本书颠覆了我的认识,很开心,这正是阅读所带来的好处之一,它可以让你见识到世界更广阔的真相。

人类的认识范围是有限的,我们无法每个人都像徐霞客一样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现实中浩瀚的疆域,而各种各种地图手册动物植物以及旅游手册,他们可以让你在家中认识到原来世界如此的瑰丽。

人类不断的发展着自己探索世界的手段,以及探索的深度,发明出来来天文望远镜用来观测遥远的宇宙,发明出显微镜用来观测细胞,发明出深海探测器去深洋中探索奇形怪状的海洋生物,发明出可以深入地心的器具去观测地心的岩浆。这就是人类的本能,探索并改造世界,而我们只是人类的一员,我们无法做到所有一切,人之一生于人类的一生如蜉蝣,但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去了解这所有稀奇或者神秘的一切。

生而为人,我们的本能之一就是发现,阅读给了我们折中的方案,借助别人的眼睛去看世界。

借助别人的眼睛看世界是不够的,人之一生,除了发现,必将还有成就的欲望,我们需要发展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兴趣,而阅读就是我们投资自我,发展自我能力发现自我兴趣绝佳的方式。有历史类的书籍让你知道人类社会的兴衰起伏,有哲学类的书籍让你知道生活的经验智慧,有科学类的书籍让你知道世界的通则真理,有小说类的书籍让于文字中知悉人性娱乐消遣。

书之一道,无所不包,囊括你想象的到,你想象不到的,在其中,你可以浅显的知晓你所感兴趣的方向,继而发展。

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项坚持做的事情,我选择是阅读,如果一个人一辈子有两件事可以坚持,我选择第二件是锻炼。

这个建议出至一个非健身达人,甚至前科是一个宅男甚至还被同学曾经戏谑的说看到你我想起来一个成语胖若两人的人,似乎很诡异。而这正恰恰说明了这个观点的普适性,锻炼并非健身达人的专利,而是人的专利。

当你对于进化学说,或者行为学有一定了解的时候,你必定会知道一个真相:以前的人类是母系氏族,所有的人类都生活在朝夕不保,甚至饿死的阶段。而那个时候,运动天赋是非常重要的,它可能就是保证你生命的根本,狩猎或者说捡一些猛兽进食过后的腐尸以及在茂林中采摘果实都是需要高强的体质保证。

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当人类进化出工具之后,人类的基因以及趋于固定,变异越来越少。

事实上,我们可以肯定,我们源自于祖先的基因中本就是存在一种运动基因,它是优势的。也就是说我揣测,优于运动的人必将活的比较久,这里优于运动并不是指那些高强度而且没有节制的拳击手之类的。实际上,经过优胜劣汰的我们本来就是传承着我们祖先的基因,而基因中的所带来的运动的本能可以说是天赋,应该也可以说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人天生需要运动。

可能由于我的表达方式以及认识水平的问题,上面关于运动与人的关系论证的逻辑存在一定的问题。

但是我们可以明白的知道,体质可以影响你的精力。当你拥有较好的精力的时候,你才可以更好的生活。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2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3

苏轼曾说:"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题记

读书不是一朝一夕的差事,而是一种应当一生去追求,去秉持的习惯。然而读书不是认字,不是图个热闹,懂得如何去读书当是养成这个习惯最重要的事情。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看来好笑,可能大多数人看到都会觉得它近乎废纸,心中想着"我连读书都不会吗?"其实不然,读懂一本书还真的没那么就简单。

书中说有许多人看书仅仅是打发时间,甚至看完就忘,"这样的人不值得羡慕,而应当同情"。这话看似冷酷,其实正是对读书而不得其法的我们最深刻的诠释。

它将阅读分做四个层次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这四个层次是渐进掌握的,上一层次包括下一层次方法。第一层次基础阅读,其实就是最简单的对句子的理解,只要识字即可,对读者要求并不是很高,同时所收获到东东西也是最少的;第二层次检视阅读便是要求读者将眼光从句子放到全书的格局上,这样读者所获得的便不仅仅是单句的知识,而是全书所写的内容,这便高出了一个层次;第三层次是分析阅读,如果仅仅是追求消遣或者娱乐就不需要用到这一层次了。这一层次就要求我们在对书中表面的内容了解后,对作者想表达的深层的思想进行咀嚼和消化,着重于理解和提升;第四层次便是主题阅读了,这一层次对读者的要求很高,此时读者的眼光就不再局限于一本书之上了,而是要从多门数中寻找相同的观点,进行总结、磨合以及升华,我想这应该是最顶级的读书方法了。

以前资源有限,古人看书尚需"手自笔录",前辈看书也许四处淘选,而如今我们想要看书几乎是随手可得。现在不会有人再去以读书作为消遣,更多的是为了提升自己,与别人的思想碰撞摩擦,所以依我看来,读书的前提条件就是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书。所以,我在看完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后觉得自己最需要提升的就是这一点。我们总是被一些所谓"畅销书"的噱头所吸引,而并未检视它究竟是否适合自己。由此看来,对于早已熟练基础阅读的我们而言,检视阅读是我们在挑选书籍时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

其次,现代人最需要的就是使自己浮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而连续的思考不失为静心的一个极佳途径。主动地去翻阅一本适合自己的书,在检视后以全局的眼光思考它的脉络,将全书连贯起来,这使得你会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不仅仅收起了平时的浮躁,更能帮助你解开在分散阅读时的疑惑,同时这种新的视角将会带给你一些原先意想不到的新的感悟,这也正是分析阅读的价值所在。

最后,所谓的主题阅读,按我的理解要建立在一定的阅读量上才能做到。换句话说,这个层次教我们的是在阅读了很多书而又理不清他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如何去系统的理解,辩证的分析,最终学以致用。在做主题阅读时,要在脑中同时思考多本书中类似的内容,无论观点是相同的还是矛盾的,都要用自己的判断力和价值观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东西。我认为,这一层次才是将书本上的东西或用起来的关键。

我算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但是总感觉读书时有着亏欠:读到好书时感觉自己的阅读不求甚解亏欠了作者;读一般的书时又感觉在亏欠自己的时间。然而看了这本书后,我的这个困难便迎刃而解了。我现在正在读一本叫做《万万没想到——用理工科思维理解世界》的书。里面的内容虽然是用很浅显的语言写出来的,但思想却着实很有深度。我在读这本书时,不再把自己局限于一句话或是一本书中,而是把阅读当成是一个和自己以往阅读过的书中的内容进行对照和联想的过程。在看完后我惊讶的发现,我不仅仅对这本书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对以往读到的那些名人传记、社会学著作当中的内容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可以说,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总体来说,还是要感谢作者,因为这套方法是我无论对国内的著作亦或是国外的著作都在此产生了兴趣,并且有了很多有趣的想法和预期,因为我知道这样有方法有条理的阅读一定会比以前盲目的阅读拥有更多的活力,迸发出新的火花。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4

《如何阅读一本书》在“初浅的阅读”一节中,作者提出:“头一次面对一本难读的书的时候,从头至尾读完一遍,碰到不懂的地方不要停下来查询或思索。”

这似乎令人有些不理解。读书,不就是为了读懂读通顺吗?怎么对待不懂的不认识的字词都不能停下来查询或是思索的呢?看了作者的分析阐述,你不得不赞同他们的理念。当你读一本书,发现其中有许多疑点,并且时不时地停下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到畏惧,感到烦恼,于是,在你还没将书看完,甚至看到一半的时候,你的读书的兴趣也就荡然无存了,这样你就被这些困难所纠缠所左右。所以,为了让自己多少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你就必须义无反顾地读下去,并且学会略过那些读不懂的地方,很快你就能看到你能看懂的内容,这样,当你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至少,你对这本书的内容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这比你什么都不了解,不是要好得多了吗?至少在浏览了一遍之后,你才能决定我是否需要认真的学习;如果自己再次阅读的时候,自己对其中的难点和重点多少有了了解,学习和思考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甚至方法了。

所以,“头一次面对一本难读的书的时候,从头至尾读完一遍,碰到不懂的地方不要停下来查询或思索”,我觉得是非常中肯的阅读建议。

遗憾的是,我们在进行阅读教学中,总会要求学生去注意那些读不懂的地方,并会教导学生,碰到不认识的字,可以去查字典,或是去问他人。可是,结果呢,一节课下来,学生就被纠结在这样的解惑释疑中,浪费了完整阅读的机会,时间过去了,课文内容是什么,学生居然一无所获。这真算得上现代阅读教育的一大弊端了。

好在我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意识到了这种教育方法的弊端。一般的情况下,在我的阅读教学中,便开始注重让学生进行初浅阅读的体验。引入课题后,便会十分重视给予学生完整阅读课文的时间,既不要求他们提问,也不要求他们识字,只是要求他们从头至尾阅读,然后谈谈初读后的收获,或是思想上的认识,或是人物性格的体验,或是好词好句的欣赏都行,一点两点也行,三言两语也可,只要是学生初浅阅读后的真实体验就好。至少在第一课时里,学生对文本有了了解,有了接触,也为进一步学习和思考打下了基础。

正如作者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引入了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本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一代代的高中生被逼着一幕一幕的念,一个生字一个生字地查,结果是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读过莎士比亚的剧本,等到读到最后的时候,他们已经忘记了开始是什么,也无法洞察全剧的意义了。与其强迫他们接受这种装模作样的做学问的读法,不如鼓励他们一次读完全剧,然后讨论他们在第一次阅读中所收获的东西。只有这样,他们才算做好了接下来仔细又专心研究这个剧本的准备,,因为他们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可以准备再学一点新的东西了。如此,我把初浅的阅读有效地融入到阅读教学中的改革,似乎找到了专家的理论指导了。

这种感觉真好!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5

阅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获得信息,一种是增进理解力。

当一本书的知识量与我们自身知识储备对等时,读这本书时,我们只是了解了我们已了解的事情,读懂了我们读得懂的东西,从中只是简单地获得了一些讯息。。

当一本书的知识量超出了我们自身的知识储备时,读这本书我们会对作者想说的话不是很了解。这时我们仔细推敲不懂的那些文字,从模糊的概念到似懂非懂的了解,至到摸到头脑里的某个开关,突然茅塞顿开,清楚地理解了。

这个过程如同破茧,我们从一开始不相等的理解力,克服到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范围。因为理解力增进了,我们比未阅读此书时高上一截了,同时自我也提升到了可以与作者自由对话的地方了。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有一个快速找到好书的方法。一本书拿到手里只看书名,然后闭目想着这几个问题的解答,这本书如果我来写会有什么?知识点要如何构架?如何谋篇布局?

把这几个问题想清楚后才翻开书本。如果这本书与自己想的一样就不会去读。如果书里有一些自己开始想不到的独到、新的东西,就会仔细阅读。

华罗庚只读作者超出自己的书,并不是所有的书都值得我们阅读。

散文家余秋雨提出:“应该着力寻找高于自己的‘畏友’,使阅读成为一种既亲切又需花费不少脑力的进取性活动。尽量减少与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阅读层面,乐于接受好书对自己的塑造。我们的书架里可能有各种不同等级的书,适于选作精读对象的,不应是那些我们可以俯视、平视的书,而应该是我们需要仰视的书。”

大多数人读书只是被动地接收书里的讯息,只知是什么,不问为什么。

而读一本我们需要仰视的书,最大的好处是增进了我们的理解力。因为它超出了我们以往的认知,读懂它要花费很多的脑力活动,这种主动的阅读方法,便是《如何阅读一本书》所要讲的一种阅读技能。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6

最近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行人去西天取经,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制服了众多妖魔鬼怪,并且成功地通过了81次劫难,拿到了佛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这本书里我觉得白骨精三骗唐僧这个故事比较有趣。书上说有一次,唐僧他们一行人来到一座山上休息,孙悟空要到其他地方给唐僧找东西吃,可又不放心唐僧,就在地上画了个圈让唐僧走进去,然后就飞走啦。白骨精一看,第一次变成了一个小姑娘,提着个篮子,想骗唐僧,可孙悟空及时赶到,白骨精没成功。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太太,可又被识破。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还是被孙悟空认了出来,匆忙想逃,可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孙悟空一棒打死了。

这本书里不但有许多精彩的故事,而且有很多好词好句,看了这本书后,我又认识了好多新字和新词,而且知识也比以前丰富了许多。

《西游记》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不但内容精彩,而且看了之后知识也丰富了。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7

《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8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写了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事。

他们师徒四人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

唐三藏他十分善良,就是有妖怪,想要他的命或者想和他一起生活,他也不同意打死妖怪。同时他也很坚强,他知道走向西天的路很艰难,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可是他还要继续前进,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缺点是自己分不清人和妖,却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教训他的徒弟孙悟空。

孙悟空对师父忠心耿耿,认真负责,勇敢机智,冲锋在前,不怕得罪人,一心帮着师傅取经,愿意为师父付出一切。缺点是有点翘尾巴,自以为是,不断捉弄猪八戒,脾气有点不好。

猪八戒会照顾人,缺点是好吃懒做,老觉得自己干的多,得到的少,有点骄傲自大。

沙僧一直默默无闻,不论干什么都任劳任怨,对师父也很忠心。缺点是本领不大,没有自己的主意。

这就是西游记,一本有启发的书,我懂得要学习唐僧的坚持不懈,勇敢地追求。学习孙悟空一心为他人着想,任劳任怨的精神。猪八戒会照顾人,风趣幽默的作风。沙僧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

窃读记读书笔记


一眨眼时间就过去了,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结束了,不知不觉中这一阶段的工作就要收尾了,我们还要为这一阶段的工作做一份工作总结。对于写工作总结一定要进行综合分析。如何写出高质量的工作总结?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窃读记读书笔记”,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中得到很多的乐趣的事。她经常去书店,但是却不买书,所以她想法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得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店。我被她的这种强烈的读书欲望所深深得感动。书中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

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的话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这是为什么,然后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让书成为你们的终身朋友吧!”我茅塞顿开。

这篇《窃读记》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也要像小女孩一样,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2)

同学们,你们有过窃读的经历吗?学了课文《窃读记》之后,我也想起了我的一段窃读经历。

那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同学孙浩哲从家里拿来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书,这是一本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可是我的爸爸、妈妈一直没有给我买。现在孙浩哲把这本书拿到了教室,我想我终于可以看了,但是我又怕孙浩哲不愿意借给我看,于是我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每当学校大课间操的时候,我就假装脚痛,坐在教室不出去做操。等同学们都走完的时候,我就偷偷把孙浩哲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拿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看这本书了,就像交上了一位新朋友一样;紧张的是我怕孙浩哲发现我在窃读这本书,就像做小偷一样。我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看门口、看窗口,生怕同学们做操回来而发现我在窃读。有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同学们将要做完操回来了,我只能忍痛割爱,将这本书放回原处。有时我为了节省时间,能多看几页,我就直接坐在孙浩哲的座位上看。就这样一次一次地窃读这本书,每次窃读就像是见到老朋友一样高兴,我多么希望大课间操的时间能长一些啊!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我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看得非常入神,连同学们都已做完操回到教室了我也浑然不知。这时,孙浩哲发现了我的秘密,但是他并没有责怪我,而是很大方地将这本书借给了我。他的举动使我既惭愧又激动。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这本书了,一有空闲我就看,很快我就将这本书看完了。

我的这段窃读经历,虽然没有课文《窃读记》中那样战战兢兢,但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但要多看书,看好书,而且同学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3)

林海音的《窃读记》,通过对自己在书店“窃读”时的不同遭遇及感受的描写,表现了“我”物质上的贫困(买不起书)和精神上的追求(对读书的痴迷)之间的矛盾,在鞭挞唯利是图的书店店员的同时,也讴歌了处处为读者着想、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而不计损失的店员,表达了“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这一深刻主题。

应该说,这篇文章对书店的环境描写,尤其是“我”对“窃读”的细节及感受的描述,都是十分细腻而传神的。但比较而言,它在首尾的构思上尤见功力。从开头至“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是文章的第一部分,它是文章的“首”;从“曾经有一天”到“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是文章的第二部分,它是文章的“腹”;从“我不再去书店”到末尾是文章的第三部分,它是文章的“尾”。拙作拟从鲜明的对比和独特的感受两个方面,对其首尾的构思艺术作出赏析。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作者写了与食府“三阳春”紧邻的一家书店。正当“我”准备伸手去撷取精神上的食粮——一本我“窃读”了好几回却仍然没有读完的书时,“和我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十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只见“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并且发出询问:“你到底买不买?”当“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说“看看都不行吗?”时,当“我在众目睽睽下,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时,他在“我”的“脚跟后面”“冷笑”着说:“不是一回了!”

经历了这次的“屈辱”之后,“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并且“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经得住书的诱惑,于是走进书店,“再施惯技”。

吸取了前次被抓的教训,“我”在每一家书店“窃读”时,都不敢贪婪,不敢久留。这样势必影响到“我”读完书的时间。书店里的书是要及时卖出去的,不会等着“我”将它们读完。果然,当“我”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时,“都看不见那本书”。就在“我”“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并且早在昨天就知道它已是最后一册了,看到的是“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

这时,“我”碰到了一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估计又是来“招呼”“我”的,就在“我”装作没看见他,“把眼睛送上了书架”时,他却将一本书“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并且对“我”说:“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了”。当“我”终于将书的最后一页读完时,他“在远远的柜台旁,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

但凡痴迷读书的人,若不是因为手头拮据得连买书的钱也付不起,是不会采用“窃读”的方式到书店去“蹭书”的`。将自己钟情的书买下,躺在自家的座椅上,光明正大地去读它,有谁不会知道这样去享受?文中出现的第一位店员,他的心目中只有他的书,而没有读书的人,更不会花心思去揣摩读书人的这种微妙的心理,因此对“窃读”的“我”深恶而痛绝之,且让“我”当众出丑。第二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他的心目中有他的书,更有读书的人。对读书人因为没钱买书而到书店“窃读”的行为,他是从内心深处理解的。因此,为了让“我”能有时间将看过的书读完,他硬是将那本书“多留了一天没有卖”。正是从前后两位店员的鲜明的对比中,使“我”看到了人性除了有邪恶,更有善良和友爱,并最终归结出了“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的结论。

除了鲜明的对比外,《窃读记》首尾构思的另一个特点是写出了“我”对书店里发生的事情的独特感受。

如在开头的部分,在“我”进入书店“窃读”之前,既写出了“我”对书的内容的感受:“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女孩不知以后嫁给谁?”又写出了“我”对书的摆放位置的感受:“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角第三排,不错。……”我们之所以认为这种感受是“独特”的,是因为只有此人,才会有这样的感受。作者是一位女作家,女作家对外界发生的一些事情的感受是十分细腻的。要是在男作家的笔下出现这样的文句,那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作者的另一个身份是一个穷学生,而且是一个穷女学生。因此,当“我”在“窃读”被抓住时,就表现出了一个贫穷的女学生应有的尴尬与无奈。“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出于女孩子的面子,“我”进行了“悲愤地反抗”,说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的话,但是,“我”知道这是徒然的,“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在“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后,听到从店员口中说出了“不是一回了”的话,出于女孩爱面子的本性,“我”为自己“窃读”的行为进行了以下的辩解:“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这些感受都是十分独特的。

又如在结尾部分,当“我”“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我”的感受是:“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当“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时,“心整个沉下了”。这时,那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却将那本书送到了“我”的面前,并且对“我”说:“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以至“我接过书不在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在“他若无其事地走开”后,“我”“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当“我”读完那本书,并且把书放回原处,低着头走出那家书店时,又一次集中写出了“我”的感受:“我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得破伞,可是我浑身都轻快了。”“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用功的话:‘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爱里长大的!’”通过这一系列独特感受的描写,把一个既痴迷于读书又知恩图报的女学生的形象,表现得十分充分。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课文。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课文主要讲放学后,我奔向窃读的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文章里令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精神的粮食。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样爱读书。想想,作者以前读一本书是多么的困难,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做《窃读记》,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学生时代常去书店偷偷地读书,因为她没有钱去买书,她要趁店员和书店老板发现不了她的时候看书,如果一旦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被呵斥被赶出去,还可能会被众人嘲笑。于是,她用自己的智慧既快乐又劳累地读了一本又一本书,有时为了看完一本书,她要去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借雨天读书。因为我们如果碰到下雨,都会不太高兴,而作者却十分开心,为的是能多看书,作者那如此的求知欲让我为之震惊!

读完这篇课文,我联想到我自己平时读书,碰到我喜欢的书,我可以读上几百遍都不厌烦,而碰到我不喜欢的书,读几遍都不情愿。但是我们的读书环境比作者好,因为现在的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大门,书店里冬暖夏凉,宽敞明亮。一排排桌椅,为我们提供了舒适的读书环境。我们可以在那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海里,而不用担心店员会给你脸色看。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感确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是的,粮食是哺育身体的,而书籍是哺育灵魂的精神食粮,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

因此,我要向作者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读好书,好读书!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6)

《窃读记》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深深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吃一顿丰盛的晚餐!

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啊。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我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像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7)

今年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们开学第一课就学了《窃读记》,本文讲了作者家里因买不起书而放学后去书店里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读感受与复杂的滋味,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与作者比,我的读书条件是那么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这是作者的白日梦,而我却可以马上实现。

与作者比,我们多么幸福啊!如果老师让我们买课外书,家长们都会满足我们。而且,学校里有图书馆,班里有图书角。在家里,我们可以在沙发上随便坐,渴了,喝水;饿了,吃东西。而她呢,她只能站着看书,腿酸了,只能用另外一条腿支撑,靠在书柜旁休息。

读了这篇课文,我对她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感到敬佩。人们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可老师说:“行万里路,如果不读书,充其量只是一个邮差。”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8)

我们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是窃读记,学了这篇文章后,让我深受感动。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作者林海音是一个很爱读书的女孩,但由于家庭条件有限,只好来窃读,每天都偷偷的来偷偷的去,因为要是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要被赶出去,所以处处谨慎,但作者也有快乐的时候,每当下倾盆大雨,作者就会有充足的理由留在这里,尽情的好好饱览。但这样的日子也不好过,站久了腿也会酸

看到这,我开始惭愧了!我们真是相差太远了。当我想要看书时,可以让父母买回来看,坐在柔软又舒服的沙发上好好的看;甚至可以看到一半,就让书在家睡大觉。总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无拘无束。而作者,却不能用有这样公主般的生活。作者为了读书而废寝忘食,而我为了读书也发生过一次可笑的事。

有一次,当我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停电了,我在家里转了一圈,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就随手拿起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起来,当我看到一种能载重30、40多千克的人的王莲就突然产生了好奇心,不知不觉我好像来到了这种王莲上,我感到高兴无比,我忍耐不住自己的激情,箭似的飞了过去,我刚要坐上去,只听通的一声,我好奇了我怎么坐在了地上?我愣了半天,原来我看书太入迷,竟然进入了书里,这时,我的屁股开了花。

读了窃读记后,我明白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面读书笔记模板


白驹过隙,这段时间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完美收官的阶段,我们又要开始着手准备写工作总结了。总结有助于我们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什么样的工作总结能给人带来好的感受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一面读书笔记模板》,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一面读书笔记 篇1

祖国,我听到了您澎湃的心跳。

看着封面上那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党旗随风飘扬时,心中油然生出一种神圣的感觉,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书页,书中那一篇篇有着强烈爱国情怀的诗章,一个个为共和国的新生战斗不息的无穷生命,一副副支撑起中华崛起的脊梁,他们就是祖国澎湃心跳的动力,让我心中的激情如火焰般腾腾燃烧。

当我们在明媚的阳光下,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时,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聆听老师的谆谆教导时,当我们坐在舒适的餐桌上,享受父母的疼爱时……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不能忘记过去,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和平。不能忘记目前的任务,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不能忘记中华民族神圣的使命,建设更加美好富强祖国的重担将要落在我们肩上。

我们暂时还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在学习上要付出辛勤和汗水,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在学校里我们可以成为老师的小帮手,帮助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小伙伴;在家里,我们应该不撒娇、不懒惰,当妈妈的好帮手,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在过马路时,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的小模范;在大灾大难面前,我们更不要袖手旁观,踊跃献上一份自己的爱心……

中华民族有着5000多年的辉煌历史,是世界上最能吃苦耐劳、最有正义感、最热爱和平、最富有牺牲精神的民族,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些优秀传统,永远听从党和祖国母亲的召唤,使我们的心跳符合祖国心跳的节奏,时刻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奉献自己的光和热。我们的祖国正在走向繁荣富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已经在地平线上灿烂升起,我们有责任让这片曙光更加灿烂辉煌!

一面读书笔记 篇2

读了《一面五星红旗》,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的爱国精神。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李寒冰在一次漂流旅行的期间受伤了,并且迷了路,饥寒交迫,身无分文。当他来到一所小镇的一家面包店里,起初他想用大衣换面包,老板不同意 ;后来,老板想用那面五星红旗交换时,作者不同意。作者又进入昏迷之中。当做者醒来时,老板把作者当成他的榜样。因为作者宁愿饿死也不愿用五星红旗交换食物的精神令老板感动。

像他这种与国共存亡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董存瑞,黄继光等。这些爱国英雄牺牲的光荣,牺牲的伟大。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他们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勇敢的英雄们,我崇拜你们!我敬佩你们!你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我们全体少先队员要像你们一样,与国共存亡!

我虽然不能像壮烈的英雄们一样,但是,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掌握科学技术,长达后发明对国家有益的一切美好发明。我坚信,我们的祖国可以更加富强,更加美丽,我们的祖国将会是美丽富饶而强大的国家。

一面读书笔记 篇3

2011年02月28日星期一19:24首先,请允许我提一个问题,你有没有买过保险,对保险的重要性有多了解?

星期六去看一部有关于保险的片子——爸爸叫边红旗,由内地演员于荣光主演的,片子是剪辑看的。故事是这样发生的:边红旗去农村一户家庭里做保险,被男主人放狗追,咬的他衣淋破碎。但是后来这个男主人家非常可爱的6岁女儿得了脑瘤急需要钱治病,他们家四处筹集只要11万医院就可以给她动手术,她有90‰存活下来的可能,可是她没有买保险,家人四处借的钱只能支持她前期抢救费用。男主人曾是很霸道的人,最后没办法只好在天桥上跪地乞讨,边红旗是位非常热心的人,为了帮助这位小女孩,联系了很多办法(包括募捐),但是都没有成效。然后又和男主人一起在天桥乞讨。然而,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而相信他的人却太少了,大家乞讨的费用仅仅维持小女孩几天的生命,而且还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医生最后跟家属商量,放弃治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位年仅只有6岁的生命,就这样走了。最后,边红旗说:看着她的离去我们却都无能为力,此时,人在钱的面前显的多么矮小,看着她父母悔恨的痛苦,我心里也颤巍巍。

看完片子我才真正地体会到保险行业的伟大,有时候比医生这个行业还要伟大,我选择了,应该感到庆幸,庆幸我的误打误撞,但是我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老百姓会理解我们的。调解好心态,不是一般人都理解保险,也不是谁都理解的了的,但是我们应该感谢每一个支持我们的客户,也应该怀一颗惋惜的心去感受拒绝我们的客户,因为他们的损失也许要比我们大。

一面读书笔记 篇4

内容简介:《妈妈是我的一面镜子》:女人,要想认清自己,先要读懂母亲。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女人,要想认清自己,先要读懂母亲。请想想,你有没有比较过你和妈妈谁长得更好看,谁生活得比较好,谁又嫁得更成功?再想想,你的确是自己认为的样子吗,你心中的自我形象与真实的你有多大差距?不管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母亲几乎决定了你的现在,并且影响了你看待自己的态度。本书是从各个层面解读母女之间的关系,并指出一条供女儿审视自我、重新评估自我的道路,它帮助女人正确认识自我、面对愤怒、保有爱心、避免抱怨,一面达到最放松自然的生活状态,一面建成真实、、自然、富有魅力的女人形象。

妈妈是我的一面镜子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有些书可以改变人们的看法,我觉得这本就是这种。作者有自己的特殊阅历,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那一面。就是人们很挣扎、很困惑的一面。作者用很多世界知名女性的经历来佐证她的观点,让我们看到她们令人同情、却不能自己的那一面。母亲或者母亲的母亲在有意识或潜意识中表现出来的东西,大大影响了自己的女儿的自我感觉、自我形体认知,如果女儿认识不到这一点,就永远也不能真正成熟。

妈妈是我的一面镜子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每个孩子都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心中的一块宝;每位妈妈都希望把孩子教养成才。可是该如何培养呢?我相信这也是每个妈妈心里的困惑吧。孩子成长,不能单一的只靠他们自己努力,当他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就是最需要自己妈妈的帮助。这个时候的妈妈就要身临其境的陪伴孩子一起学习,那样他会觉得很安心,接着一个优秀的妈妈就应该引导孩子去面对学习困难,并带领他们一起解决难关,爱上学习。每个孩子都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天使,但是天使也需要妈妈的陪伴才能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优秀天使。为了自己的小天使优秀的成长。

一面读书笔记 篇5

罗杰·罗尔斯是纽约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他出生在纽约声名狼籍的大沙头贫民窟。在这儿出生的孩子,长大后很少有人获得较体面的职业。然而,罗杰·罗尔斯是个例外,他不仅考入了大学,而且成了州长。在他就职的记者招待会上,罗尔斯对自己的奋斗史只字不提,他仅说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名字——皮尔·保罗。后来人们才知道,皮尔·保罗是他小学的一位校长。

1961年,皮尔·保罗被聘为诺必塔小学的董事兼校长。当时正值美国嬉皮士流行的时代。他走进大沙头诺必塔小学的时候,发现这儿的穷孩子比“迷惘的一代”还要无所事事,他们旷课、斗殴,甚至砸烂教室的黑板。当罗尔斯从窗台上跳下,伸着小手走向讲台时,皮尔·保罗说,我一看你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将来你是纽约州的州长。当时,罗尔斯大吃一惊,因为长这么大,只有他奶奶让他振奋过一次,说他可以成为5吨重的小船的船长。这一次皮尔·保罗先生竟说他可以成为纽约州州长,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他记下了这句话,并且相信了它。从那天起,纽约州州长就像一面旗帜。他的衣服不再沾满泥土,他说话时也不再夹杂污言秽语,他开始挺直腰杆走路,他成了班主席。在以后的40多年间,他没有一天不按州长的身份要求自己。51岁那年,他真的成了州长。

在就职演说中,罗尔斯说:“信念值多少钱?信念是不值钱的,它有时甚至是一个善意的欺骗,然而你一旦坚持下去,它就会迅速升值。”

一面读书笔记 篇6

我读了《一面五星红旗》这篇课文很受教育,课文主要讲了一个中国留学生在一次漂流旅行中迷路了,他在荒无人烟的大山里转了三天,到了第三天中午,他才找到了一家面包店。老板想用过钱换面包,但他没有换。老板被他的爱国精神打动了,给他无偿的付了医药费。

最令我感动的是中国留学生的爱国精神,在他的心目中,国旗代表着国家,他把国旗看的比他的生命更重要。他宁可饿死,也不用国旗换面包。

当我看到中国留学生受伤有迷路的地方时,我想,他会不会被狼吃了?或者是流血过多而死去?当时,他拼命保护国旗,连自己带的行李里面带的吃的都不管了,我想,如果是我的话,肯定先保护吃的,而他,连吃的钱也不要了,就要五星红旗!读到这里,我十分佩服他,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热爱国家的好孩子。

读了这篇课文,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有可能早就用旗子换面包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对面包店老板很失望,甚至有点讨厌他,他明明知道留学生受了伤,却还谈什么平等交易,“见义不为,非勇也”。我感觉这句话就是说的他。如果我是面包店老板的话,我一定会立刻给他一个面包,并送他到医院治疗。后来,留学生的爱国精神感动了面包店老板,因为他宁死也要维护国旗的尊严。他真棒!真坚强!

"最后一课读书笔记"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