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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痴迷的作文

发布时间: 2024.03.06

写痴迷的作文七篇。

写痴迷的作文(篇1)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写痴迷的作文(篇2)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写痴迷的作文(篇3)

山东出名的东西有很多。而在肥城,排名第一的当属和一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自古以来。桃因其花艳春色,堪称佳品。在中国文化中,中国桃文化源远流长。而中国的桃文化当时在肥城最出名。

芳菲四月。桃树开始抽出新枝。朵朵花苞正在等待着绽放。五月,桃花已红的漫山遍野。花瓣柔嫩细腻,花蕊根根笔直。迎着柔和的春风。尽情地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绽放自己高光芒。它的舞姿清纯又不乏娇艳,清冷高贵却又不乏热情如火。

七月桃子就成熟了,个个如碗口般大小,把枝条都压弯了。但有时它却又想要和你玩儿捉迷藏。也许你找半天也找不到。但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发现树上到处都是桃子。一个个桃子如同小娃娃一般笑着,跳着,一派丰收的景象。小时候我对桃过敏,一吃嘴巴就会痒。但我往往经受不住他的诱惑,常常偷吃,可是往往会整得死去活来,大人们常常说我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可我就是喜欢它。喜欢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桃白里透红的样子,垂涎欲滴的香味。让我仿佛掉进了一个美味的陷阱,出不来,也不想出来。咬一口桃子舌头仿佛在轻轻颤动。味蕾也得到了释放。那酸甜可口的桃汁,那美味到极致的果肉,无疑不在挑动着我的神经了。拨着我的心弦。那一刻,世间的美好也就如此了吧。

在中国古代,不论富贵人家还是平民百姓,房门前总会挂有一把桃木剑,有辟邪除恶之意。桃木一身正气,守卫着人民的安全。在现代桃木也是备受欢迎,在酒店或展览会上,往往少不了桃木作品的身影。肥城作为桃文化中心,自然也少不了受桃文化的熏陶。静静的欣赏桃木工艺品,会让你的内心会得到片刻的安宁,忘却世间一切的凡尘俗事。彻底的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

我爱桃,也敬桃。永远改不了对桃的痴迷,也不想改。

写痴迷的作文(篇4)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

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

写痴迷的作文(篇5)

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些人热爱读书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看过的书数不胜数,家里的书柜都装满了,还被爸爸妈妈称为小书虫呢!

最近,我又盯上了一本书――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这是在我的一位朋友极力推荐之下让我买的,一谈起这本书,他就没完没了。听完之后,我觉得这书还挺有意思的。回家后,我就一直缠着妈妈给我买《狼王梦》,可她却说:上周刚买了《稻草人》,先看完再说,而且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每天我都缠着她,抱着她的大腿,让她无法行动自如。终于,妈妈受不了了,答应了,可是,正当我高兴时,妈妈的一句话,就让我担忧了起来:我可以给你买,只不过只出十元,剩下的钱你自己想办法。我有些生气,分明妈妈这是存心不给我买啊!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第二天,放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一下车,我就马上跑向二楼。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却迟迟找不到那本书,我有些不甘心,于是从头来,再找一遍,啊我大叫一声,它在这里,原来已经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我拿着书看了看价格,松了口气。18元不算多,但是剩下的8元怎么办呢?我又苦恼起来。突然灵机一动,我可以给妈妈打工呀!于是,我找到妈妈和她商量了这件事,没想到她还果真答应了,这下可好办了。

我和妈妈商量了我的赚钱大计,做一件家务五角钱。就这愉快地决定了。之后,我又是拖地、洗碗、又是洗衣服、做饭为了买《狼王梦》我一天就要做四五件家务。没过几天我便凑够8块钱,我都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腰酸背痛,浑身麻木,有气无力,《狼王梦》已然成为了我心中唯一的执念。我坚信有付出,总会有回报,最终,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买到《狼王梦》后,我仅仅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沉溺在书中的世界。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时候连吃饭也忘了。

书,已然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满腹经轮,却不喋喋不休,总是在我迷茫困惑之时为我指点迷津,却不纠缠不休,让我深深地被它的魅力所吸引。

这便是我,对书痴迷至此。

写痴迷的作文(篇6)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写痴迷的作文(篇7)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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