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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法院工作总结(1。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当我们遇到一些深刻的事情或者经历时,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你知道有哪些总结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院工作总结(1”,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05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大局,以开展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改善执法条件为动力,认真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创了新时期我院全面建设的新局面。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9件,审结2209件;执结各类案件783件,执结标的额达560万元。同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7月,被县委评为“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单位”;10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选调生工作先进单位”;12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队伍管理和制度建设的经验作法被市委政法委以简报的形式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推广。 公文易

一、牢固树立“大审判”中心意识,为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和平安惠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整治方针,始终把带有黑恶性质的暴力犯罪、盗窃犯罪、强迫交易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审结案件数、审判案件质量之最。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3件,审结214件;其中审结公诉案件197件,自诉案件17件;共判处犯罪分子341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2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282名。在8月4日召开的全县公捕公判大会上,对王某某、张某某等五被告人抢劫、强奸、盗窃、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依法宣判,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积极做好被告人认罪服法的思想转化工作,遇有重大分歧,及时与公检部门沟通,避免错案发生。在上诉的12起案件中,除2件3人改判缓刑外,全部维持,案件质量为历年来的一年。

(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针,转变工作作风,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措施,大力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推广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67件,审结1977件,结案率91%。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纠纷群体化、审理难度大等特点。我院积极发挥调解、疏导、制约、保护经济活动、规范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针对企业经济纠纷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服务措施。8起金融保险纠纷案件顺利审结,山东飞虹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稳妥处理,孙武纸厂成功改制。审判法官多次深入到孙武纸厂、网通公司等16家企业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完善经济合同,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了经济纠纷的发生。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75岁的老妪牛某的儿子路某被一交通肇事的货车当场轧死。路某已离婚,还有一个未成人的孩子。牛某因年老多病不能到庭,官司只能他人代理。审判法官了解情况后,快速审结此案,使老人和孩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当法官将钱送到牛某的床前时,激动的老人热泪盈眶。充分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作用,共受理案件110件,审结95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拓宽调解方法,实行全程调解。我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26件,调解率为60%。魏集镇94户棉农起诉某加工厂返还棉籽款一案,群众情绪激动,存在不安定隐患。我院抽调精兵强将快速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针对94户棉农的实际经济状况,免收了该案的诉讼费用。依法判决该加工厂返还94户棉农棉籽款316841.64元,现在已将第一批执行款6万元送到棉农手中。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8件;受理行政执法机关非诉执行案件176件,执结150件。在工作中,我院以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为突破口,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创造性的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积极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县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某个体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审判人员多次找到企业负责人,讲道理,摆事实,讲明利害关系,使民工们拿到了应得的工钱。一年来,依法办理了县质监局等11个行政单位的非诉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

我院始终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创新执行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使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共执结783件(含旧存),执结率为72%,执结标的额560余万元。

一是创新执行机制。严格依法行使迟延履行金,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一系列执行工作制度。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执行局的作用,严格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完善超期执行易庭易人制度,对61案进行了易庭易人。针对临近审限、领导及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向承办法官以督办函的形式督办案件87件,全部在指定期限内执结。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注重信访工作,树立“文明合法”的执法理念。集中开展执行会战活动。一年中,我院开展了两次共五个月的执行大会战活动,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和“老大难案”,案件执结率和执行质量明显提高。大会战中,我院对多年未执结、标的额较大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攻坚,依据法律强化执行措施。积极配合滨州市中院、济南市中院等法院执行案件7件。异地执行取得了丰硕成果,下青岛、上海执行4次,追回案款18万余元。应用写作参考

(五)、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

大力开展司法为民活动,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制定出台了司法为民十项服务承诺。针对土地纠纷、宅基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发生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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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某市法院工作总结


件时,对于涉及企业的各种财产保全措施严格审查,审慎使用各类诉前和诉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对经营情况良好和信誉较好的企业不轻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能够提供担保的企业及时解除已经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对于确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适当采取灵活变通的“放水养鱼”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有效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及企业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的力度,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涉及企业民商事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阶段,贯穿于民商事一审、二审、申诉再审程序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完善第三方调解和联合调解机制,推动“大调解”格局构建,形成化解涉诉企业经济利益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拟在全市法院推广企业经济纠纷委托和协助调解机制及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

四是坚持民商事审判工作便利企业、贴近企业、服务企业的原则,积极主动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各区院和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庭每一个中层以上的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辖区企业,把企业作为联系点,定期送法上门,为企业提供司法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各区院每个派出法庭和巡回法庭都要及时联系辖区街道、社区的企业,在辖区企业建立长期联系点,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企业对派出法庭审判工作的意见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的问责

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是违反规定对企业符合立案条件而以不正当理由不予立案或在立案、信访环节对企业设置障碍,耍特权,“冷硬横推”,作风粗暴,歧视、刁难服务对象;二是违规收取涉诉企业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三是违规查封、划拨企业财产、资金和冻结银行账户,或违法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违反规定对企业诉讼案件超审限办案或因工作不到位、办案程序违法损害涉诉企业合法权益;五是利用审判、执行权故意刁难企业经营者和办事人员,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六是利用审判、执行案件违规向企业征收财物、摊派或者索要赞助费,要求企业出资、陪同外出旅游观光;七是利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要求企业无偿或者提供廉价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向企业借款借物。

凡违反规定的,先一律停职检查,经查证属实,视其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实行问责。情节轻微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者离岗培训;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纪律责任。问责对象受到问责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责任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2011年1-4月某市法院工作总结
一、1-4月法院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职能。1—4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2313件,审、执结163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13%和21.97%。其中市法院受理6777件,审执结3197件,同比分别上升71.2%和30.6%。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能动司法,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法制环境

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拓宽司法服务范围,并先后制定了《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努力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1、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积极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砖霸、砂霸、石霸等违法犯罪分子和强买强卖、强拉强运、强揽强包等涉黑涉恶行为。1—4月,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63件,判处罪犯2878人,其中判处制假售假、集资诈骗、强迫交易等经济犯罪罪犯145人,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罪犯1300人。

2、积极稳妥地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

依法审理金融、投资、商贸、物流以及企业破产重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案件,妥善化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纷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4月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799件,调整诉讼标的额25亿元。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加强对自主创新品牌、基础前沿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继去年市法院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后,2011年初,江岸区法院又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

3、着力促进依法行政

正确处理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今年4月,市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相关案件的审理。完善行政案件分类分析通报制度,监督、维护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1—4月,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5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7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2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3件;经法院协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后当事人自愿撤诉的40件。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强化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全面推行分段实施、集约办案的执行工作模式,开展反规 避执行专项行动,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1—4月共执结各类案件3019件,执结标的额12.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41%和103%。

(二)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今年是省法院确定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武汉两级法院对照最高法院确定的31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逐一研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责任人。完善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明确其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强化实时监控。加强院长、庭长、审判长和庭务会、合议庭对案件质量的审查把关职责,健全合议制落实情况考评机制,确保合议庭全体成员负责任地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和裁判。市法院领导还带队深入各基层法院,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法院提高办案质量。

(三)强化治庸提能,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法院队伍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2011年初,王晨院长到任后,从基础调研入手,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亲自主持召开了审判管理、涉诉信访、执行工作和反腐倡廉四个专题工作会,侧重对我市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案子要办好、门前要清净、队伍不出问题”的要求。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市法院又迅速掀起“问责风暴”,大力实施“治庸计划”:

1、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法官增强责任意识,自觉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

2、下大气力改进工作作风

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的要求,从11个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继续深化立案信访窗口文明创建,在江岸、江汉等区法院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工作试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参与“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和“政法干警四进四访”活动,广泛组织送法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重点场所,访民情、访民意、访民难、访民安。4月26日,市法院还邀请我市医疗届和企业届的市人大代表座谈,向代表们介绍了恶意诉讼以及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狠抓反腐倡廉建设

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告、法官个人大事报告、法官任职回避等规定,积极推进法院干部交流、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换。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围绕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等规定,加大纪律作风巡视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做到“零容忍”。

4、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继续举办调解庭审观摩 、书记员技能竞赛、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司法警察警务大练兵等活动,积极推行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年轻法官到基层法庭锻炼、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学习、市院从基层遴选优秀法官等做法,着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通过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今年全市法院又涌现出一批新的先进典型。其中,市法院刑二庭郭伟华被授予2011年度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是今年我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江汉区法院荣获“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市法院李兵、江夏法院李斌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章”;洪山法院定帆荣获市“五四青年奖章”。

二、下一步工作

积极落实市法院制定的《关于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三个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努力为武汉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一)刑事审判方面

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全面贯彻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继续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是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砖霸、砂霸、石霸等违法犯罪分子和强买强卖、强拉强运、强揽强包、哄抢建筑材料、阻碍施工等涉黑涉恶行为,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积极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和各种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三是切实发挥刑事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食品药品、种子化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产品、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查处对象,及时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使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对上述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慎重适用非监禁刑。对各类经济犯罪,在准确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并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要进一步加大追赃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赃款赃物追缴率和赔付 到位率,尽可能地为刑事被害方挽回经济损失。

四是从严惩治各类职务犯罪,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中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最大限度地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在加强刑事审判的同时,深入推进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风险排查活动,及时发现经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妥善处置。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新建住宅小区、企业周边的专项整治。全面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依托刑事审判,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平安武汉”创建。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对社会管理的影响,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网上诈骗、网上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

(二)民商事审判方面

一是在审理涉及企业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时注意抓好“六个注重”。

第一,注重贯彻平等保护意识,严格遵循当事人在民商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的民法基本原则,努力摈弃诉讼中的各种歧视及地方保护主义,让所有的涉诉企业都能平等受到公正的司法保护。

第二,注重倡导和培养诚信意识,严格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民法基本原则,通过公正审理裁判民商事案件的示范效应和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逐步规范各类企业和企业家诚信经营的行为,大力培育企业讲求公平和诚信原则的市场经济价值取向,让公平和诚信成为企业经营的理念和习惯。

第三,注重保护物权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经济效益和投资价值实现,以维护企业的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确保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和长期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

第四,注重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长远发展意识,注重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资源节约政策,注重引导企业逐步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经营方向转变,有效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第五,注重兼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合理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妥善处理好大中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注重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防止因群体性劳动争议对企业长期发展的不良影响。

第六,注重加强对我市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基础前沿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事业的长期发展,通过民商事审判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和行政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在审理涉及企业的各类民商事案

2011法院支部工作总结范文1


2011年,我支部在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院机关党委年度工作思路,以进一步提高支部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和创建标准化党支部为目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狠抓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
2010年,我院将其定位“学习年”,为打造了学习型法院,我支部在抓党建工作中, 坚持把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中国*党章》,积极参加“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院里学习十七大精神宣讲活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后,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每个党员写学习笔记一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两篇。二是坚持周五党员活动日,使支部活动经常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党员淡化了学习教育,不愿过组织生活,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规定每周五为支部学习日,按照院机关党委安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知识以及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党员过组织生活方面的规定,以此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性。三是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认真分析研究学习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使各项工作始终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审判工作服务,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学习和教育,提高了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了法院工作是为人民着想,所以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二、提高党员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的职责
按照法院关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我们在全体党员干警中,一是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由于少数党员和干警存在不讲职业道德、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等问题 ,我们从解决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入手,组织党员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的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法》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教育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坚决抵制送钱送物,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使每个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工作上、纪律上、作风上进行自查自纠、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整顿,进而统一了党员干部和干警的思想、提高纪律作风观念,严肃了干部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人人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模范遵守法官特定职业的道德规范。二是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我们坚持支部每季度向院机关党委汇报工作,总结和查找这一段时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听取院机关党委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指导。支部一班人及时做下来一起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这种方式,使支部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三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建廉洁型支部。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求党员要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律涣散的问题,做到了廉洁奉公,秉公办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按照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心为公,执法为民。


检察院四五普法工作总结1


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互促,注重细节,用心工作,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开展,推动了依法治市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先后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连续两年被烟台市委授予“全市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称号。
一、坚持不懈开展法制教育,切实做到学法、知法
一是健全学法机制,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五年来,我们坚持周五学法日制度,以严格的请销假制度,保障参学率;坚持了检察官任职资格考试制,把良好法律成绩作为是否具备检察官资格的基本条件;坚持了检察官任职考法制,通过法律考核及执法述职,决定法律职务的晋升。并且坚持了执法办案纪律定期考试制度,普及了股级以上干部的年度普法考核等。通过以上学法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了干警学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五年来,我们以"学历升级和技能提高"为切入点,先后投资10万余元,大力开展学历升级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40岁以下干警,有97.5%已达到本科学历,在读和已毕业研究生4人。在业务培训上,我们坚持“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内外互补”的原则,贴紧业务,制定《年度岗位培训计划》,广泛开展领导讲课、骨干授课、庭审旁听、案例研讨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交流等活动。同时外培人员都负有讲课任务,形成知识传输,扩大了培训面。如今年我们就由在读研究生和外出观摩学习人员讲课3次。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开设了网上中青年检察官论坛,积极提供了学法、研法载体,浓厚了学法、研法氛围。五年来,干警外出培训达50余人次,内部讲授法律课40多场次,进行各种法律知识比赛20余次,干警撰写法律研讨、案例通讯等文章500余篇,干警的整体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制教育的广泛性。我们把普法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组成部分,组建宣讲团,结合检察职能的履行,大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首先,开展“法律大篷车”活动。采取巡回演讲、设桌咨询、播放录音、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结合控申举报宣传、民行、渎检受案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进村活动。五年来,以宣传车巡回乡镇的形式,普法100余场次,发放资料10余万份,为乡镇干部及两委成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20场次;在市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如为提高公民依法维权能力,我们深入全市大部分农村,播放录音,大力宣传《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结合青少年维权岗建设,采取以案析法等形式,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均受到热烈欢迎。其次,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我们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普法的有力手段,在全市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24家,通过播放电视公益广告、树立大型广告牌、赠送“法律百宝箱”、开展法律讲座等形式,加强普法力度。如,我们连续两年与电业公司开展了法律知识互动竞赛;在**师范学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准国家公务员提前开展预防教育,开展检察长与市民对话,讲解法律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民学法活动的开展。
二、依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工作管理规范化
一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执法活动依法进行。五年来,我们着眼于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通过把改革经验制度化,创建新制度和把执法工作程序化等措施,不断增强制度的先进性、实效性和刚性。如根据介入引导侦查、普通程序简化审、诉前程序一体化等检察改革经验,建立相关制度8项;为解决自侦与刑检配合难、息访息诉压力大等问题,创建了侦诉一体化、处访联席会议等制度;根据刑诉法等法律规定,制定完善了11个部门工作规范。并把各科室工作职责和流程图全部上墙明示,使工作职责、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图三位一体,保障了执法工作的依法进行。
二是完善内务管理机制,着力提升规范化水平。我们把“文明、整洁、规范、有序”作为形象标准,相应建立了卫生、考勤、车辆、礼仪管理等10项内务管理制度,设立了车辆、人员流向监督牌、检察人员监督台、检容检视镜等,并随着规范化建设的深入,相继出台了以车辆定位、私人用车、物品定位、文明用语等为内容的管理新规定,先后有20余家单位前来参观学习。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制度的严格落实。我们把制度、督查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考评机制。2003年,出台了涵盖队伍、业务两大类共七项内容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科室的全部职责及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细化、量化成分值,按月考核,年终累加,做为奖罚依据。2004年,又把考核进一步量化到干警,出台了《干警工作实绩考核办法》,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和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五年来,从制定制度、建立机制到生成理念,规范化建设循序推进,层次不断提高,先后编纂了包含67项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建立了工作运行、队伍管理、考核评价三大机制,形成了用心工作、追求细节完美的工作理念,基本实现了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先后两次在烟台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三、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保障各项法律的有效实施
一是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我们重拳出击,惩腐肃贪,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建立侦诉一体化、"跨局域、区域、领域"的办案机制和实施“抓系统和系统抓”等措施,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96起,大要案72起,挽回经济损失810余万元。办案平均结案时间30天,案件侦结率、移诉率和起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先后在石油公司、山汽改挖出两个贪贿串案,立查案件11起;在教育系统查办4起校长受贿案,查办了5起公安人员和1起法官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等司法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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